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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猶堂全書/第二集/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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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與猶堂全書
第二集第九卷
作者:丁若鏞
1938年
第十卷

論語古今注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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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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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華使於冉子爲其母請粟。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之適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衣,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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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子華,弟子公西華之字。」云:「《史記》云,『公西,字子華。』」○鄭玄曰:「人,少孔子四十二歲。」曰:「冉子冉有也。子華時仕,爲使適於,爲其母請粟者,其子出使而家貧也。」○補曰夫子時爲大司寇,爲家宰,管財粟。○曰:「六斗四升曰釜。」云:「三年《左傳》注云,『四升爲豆,四豆爲區,四區爲釜。』」曰:「十六斗曰庾。」云:「〈聘禮〉記云,『十六斗曰籔。』注云,『今文籔爲逾。』是庾ㆍ逾ㆍ籔,其數同。」曰:「十六斛曰秉。」云:「〈聘禮〉記云,『十斗曰斛,十籔曰秉。』云,『秉十六斛。』」補曰周ㆍ賙通。朱子曰:「周者,補不足。繼者,續有餘。」○補曰不留親養而美其裘馬,非子道也。裘馬旣美則其富可知,故曰不繼富也。子華素貧,職當敝裘羸馬,慮其親養,子華不然,故深責之也。○紘父曰:「釜ㆍ庾至少,不可以遺人母。冉子知與釜與庾乃夫子微言,不可奉承,故與之五秉。適中孔子之旨,非擅與也。」

曰:「非冉有與之太多。」云:「子華家富,而多與之粟,是繼富,故非之。」駁曰非也。子華誠富則冉子豈有請粟之理?孔子之意,蓋云世未有美裘馬而忘菽水者,裘馬旣美則其富可知,吾何爲繼富哉?夫子之怒,專在於美裘馬而忘菽水,非以五秉之粟,謂不當與也。始言與釜,一示意也,次言與庾,再示意也。冉子旣知夫子之意,則內領其意,待子華而誦之,外厚其遺,宣夫子之禮貌,此賢弟子之事也。先儒眞以五秉指爲太多,一則曰不當與,二則曰不當多與,惟以粟之多少,爭立義理,不亦謬乎?夫五秉之粟,舂之爲米,不過爲數十斛,措大眼孔雖小,以此瑣瑣看作大物,何其拙矣?

質疑曰:「大夫無私交,此必未爲大夫時事。又孔子將之,先之以子路,申之以冉有,皆使之類也。」○子華之爲公使私使,雖不可定,若是私事則輕裘肥馬,尤不合理。

曰:「請粟與秉,皆出冉子,則是其時爲夫子宰財者冉子也。如伯高之喪,冉子攝束帛,乘馬而將之,可見也。」見《通義》

曰:「案注,十六斗爲庾,與賈氏注《國語》同,而不合《周禮》。《周禮ㆍ旊人職》云,『豆實三而成觳。』云:「豆實四升則觳實一斗二升也。」又〈陶人職〉云,『庾實二斛。』案〈陶〉ㆍ〈旊〉二文則庾二斗四升矣。而包氏注曰,『十六斗爲庾。』即是〈聘禮〉之籔也。〈聘禮〉十六斗曰籔,不知當別有所出耳。」旊方往反,觳讀爲斛此當以〈聘禮〉注爲正。云:「〈聘禮〉諸侯之使,皆粟十車,列館門外,據《禮》注每車一秉有五籔,是館廩之粟,計十車有十五秉,故冉有據此以三分之一,予其家,此亦準〈聘禮〉而行之者。」○案,說亦非也。〈聘禮〉賓餼,是主國之事,何與於是

原思爲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鄕黨乎!」《集注》連上爲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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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弟子原憲,字也。云:「《史記》云,『原憲子思。』」○鄭玄曰:「人。」孔子司寇,以原憲爲家邑宰。云:「大夫必有采邑。」」○曰:「九百,九百斗。」○曰:「毋,禁辭。」○曰:「五家爲鄰,五鄰爲里。萬二千五百家爲鄕,五百家爲黨。」

曰:「祿法所得,當受無讓。」○駁曰非也。仲氏曰:「粟非常祿也。若是常祿,不當言與也。原思雖廉,亦不得辭矣。」○原憲至貧,而孔子使與其鄰里鄕黨,則九百之外,本有常祿,庇其十口可知。

子謂仲弓,曰:「犂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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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犂牛,黑牛也。《史記索隱》云:「犂,黑也。」《周禮ㆍ牧人》云:「陰祀用黝牲。」黝,黑也陰祀者,地示之祭,社稷ㆍ五祀ㆍ五嶽,是也。〈大宗伯〉陽祀雖用騂牲,陽祀者,天神之祭祭天之牛,又用繭栗。見〈王制〉騂且角則祭地祭天,俱無用矣。宗廟之牛角握,握者,四指也。角已成則宗廟之祭,亦不可用然《周禮ㆍ牧人》云:「凡外祭毀事,用尨可也。」毀事者,庪縣ㆍ疈辜。毀牲而用之秩亞於血祭,即山林川澤之祭也。云:「外祭,謂王所過山川。」尨者,雜也,鄭玄謂不拘毛色,雜用諸色也。犁牛之子騂且角,則祭地謂社稷ㆍ五祀ㆍ五嶽祭天,俱不可用。然至於山川之祭,亦當棄之乎?仲弓賢父之子,說見下時人謂『仲弓之賢,不如其父,無所用』。孔子若曰,賢不如父,則雖不堪大用,獨不得降一等而用之乎?凡牲騂者易得,犂者難得,故以犁牛喻賢父。○曰:「諸,之乎也。」出《小爾雅》,如『盍』之謂『何不』

曰:「犁,雜文。角者,角周,角之圍正中犧牲。」○駁曰非也。犂與𤛼通。見字書𤛼者,黎牛也。黎者,黑也。〈堯典〉注鵹黧等字,凡從䄪者皆黑,未聞其以駁雜爲犁也。《國語》云:「播棄犁老。」犁老者,顏色垢黑也。犁之爲黑,不旣明乎?且孔子祇言角耳,何平叔何以知此角一字之中,含有角周正中犧牲之意耶?其義無所立矣。《韻會》云:「犂者,牛駁文。」此見《論語》注而言之者,不足據也

曰:「雖欲以其所生犁而不用,山川寧肯舍之乎?」○駁曰非也。人苟不用,山川之神,安得不舍之,其將夢告以求之乎?且如平叔之說則不但山川不舍,抑亦百神皆不舍矣。

曰:「父雖不善,不害於子之美。」云:「仲弓父不善。」駁曰非也。仲弓之父雖不善,指斥譏罵曰犁牛之子,必非君子之言,孔子豈爲是也?王充《論衡》,以仲弓伯牛之子,必有所據。伯牛顏淵閔子騫,同入德行之科,及其寢疾,孔子甚惜之,曰『斯人有斯疾』,其賢可知。曾晢父子,同游聖門

《家語》曰:「冉雍,字仲弓伯牛之宗族。生於不肖之父,以德行著名。」〈七十二弟子解〉○《史記ㆍ弟子傳》亦同。解其父行賤駁曰非也。西京官學,原自誤解,故誣云不肖,或云行賤,皆不足據。《家語》者,僞書

《漢書ㆍ樊酈傳》贊曰:「仲尼稱『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言士不繫于世類也。」○儒於此,從來誤解。

王充《論衡》云:「母犁犢騂,無害犧牲,祖濁裔淸,不妨奇人。聖,神,伯牛寢疾,仲弓潔全。顏路庸固,傑超倫,祖愚,聖賢。」○王充人,博通墳典,仲弓之爲伯牛之子,必有所據,但其父子優劣,仍同注說。然其所短者,惟寢疾,寢疾豈惡行乎?誠若伯牛之子,則賢父之子也。

許東陽云:「犁訓襍文無據,當是負犁而耕之牛,非楅衡之牛也。騂且角者,有重騂字看者,亦偏。」○駁曰非也。然其所以起疑之端則精確。

曰:「如司馬牛本名,而孔安國謂名子牛,以耕即犁也,則本名。其曰犁牛之子者,但耕牛以暗刺其名與氏,所云色雜,旁見也。」○駁曰非也。譏刺人父之名氏,非聖人之言行也。

吳程曰:「犂與黧通,黑黃色。」○駁曰非也。鵹黃亦稱黧黃,蓋以鸎之爲鳥,黑處深黑,黃處鮮黃也。其可曰黑黃色乎?

伊川云:「多『曰』字。」子謂仲弓曰:「此與第九篇『子謂顏淵』句同,曰字似無嫌。」見《通義》曰字不必去,與『子謂南容』ㆍ『子謂子賤』,文勢不同。〈子罕〉篇『子謂顏淵曰』,亦非對顏子而言之

子曰:「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日月至焉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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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三月,言其久。」非謂三月後必違補曰違,猶離也。上篇云:「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仁者,嚮人之愛也。子嚮父,弟嚮兄,臣嚮君,牧嚮民,凡人與人之相嚮而藹然其愛者,謂之仁也。其心不違,則不止顯於行事而已,中心實然也。○補曰其餘,謂諸弟子。日月至,謂不違仁。或引至一月,或引至數日也。○《中庸》曰:「民鮮能久矣。」能久則聖人也。顏子不能無過,故曰不貳過。不能無過則不能無間斷,但其間斷甚疏,故曰三月不違。

曰:「餘人暫有至仁時。」說同駁曰非也。暫至旋退,則其所以違於惡者幾希。門諸弟,雖不及顏子,其不仁何至如是?蕭山曰:「『日月至』三字,當是一日至一月至,不當曰日一至月一至也。」一字顛倒,相去萬里,其言,是也。○李南黎云:「日月至焉,謂或一日在仁上,或一月在仁上,非謂日一至月一至。」

季康子問:「仲由可使從政也與?」子曰:「也果,於從政乎何有?」曰:「也可使從政也與?」曰:「也達,於從政乎何有?」曰:「也可使從政也與?」曰:「也藝,於從政乎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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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從政,謂仕而行政也。如從事於斯之從朱子曰:「果,有決斷。亦云達,通事理。亦云藝,多才能。亦云」○補曰何有,言不難也。

曰:「爲政者大夫,從政者士。」云:「春秋之世,諸侯之國,爲政者必其正卿一人。」駁曰非也。接輿曰:「今之從政者殆而。」見下篇《春秋傳》曰:「之從政者新,未能行令。」十二〈晉語〉,趙宣子曰:「事君而黨,吾何以從政?」此皆指大夫之操政柄者,況『鄭子產從政一年,輿人誦之』,三十正是所謂正卿一人爲政者。今必欲一反朱子之說,壓之曰『爲政者大夫,從政者士』,亦豈非心術之病乎?〈雜記〉曰:「期之喪,卒哭而從政,九月之喪,旣葬而從政。」〈王制〉云:「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王制〉曰:「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自諸侯來徙家,朞不從政。」義詳余《禮箋》此皆士大夫之通禮,則經云從政者,亦不宜偏主一論,然三子之才,方蔚有聲譽,卑位小官,不必擬議。當以朱子說爲正。

季氏使閔子騫宰。閔子騫曰:「善爲我辭焉。如有復我者,則吾必在上矣。」復,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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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閔子騫,弟子,名。」人也補曰東郊地名。伯禽誓師于,又庈父大夫。事見二年季氏取之爲己邑。○七年,南遺宰,請城十三年,南蒯畔,季氏公山弗擾畔。季氏十二年,孔子時爲大司寇使仲由季氏宰,墮三都,收其甲兵。墮者,毁其城邑也,其一也。○曰:「季氏以邑宰數畔,聞子騫賢,故欲用之。」○補曰善爲我辭,託使者善其辭令。爲,去聲復,往來也。《說文》云,水名,在之境。云:「〈地理志〉云,『汶水泰山萊蕪西南入,在北。』」曰:「去之汶水上,欲北如。」云:「辭之雖婉,絶之甚決。」

曰:「季氏不臣。」又曰:「不欲爲季氏宰。」云:「僣禮樂,逐昭公,是不臣也。」者,之巖邑,季氏之兔窟也。〈楚語〉,范無宇曰:「國有大城,未有利者,昔。」季氏則不能執國命,在國則不能制畔,其勢兩難。若得賢者而爲之宰,則季氏之利也。季氏之利,公家之削也。君子爲人謀忠,旣受其任,治之不得不忠,忠於則害於,此子騫之所以辭也。故孔子爲大司寇,使仲由季氏宰,先墮邑,外輔季氏,其實所以存也。季氏之召子騫,雖不知在於何年,要在子路之先。若云子騫季氏不臣之故,而不欲爲宰,則孔子子路目見子騫之守義,猶復不覺,同陷不義,有是理乎?仕於季氏,非門之所恥也。

曰:「夫子一門,多事季氏,即夫子已先爲季氏史,爲季氏司職吏。如孟子所云爲委吏爲乘田者,不可以事犬彘詬之。」○毛述齋曰:「季氏,不特夫子許之,且欲倚之以行道。觀公伯寮子路季孫,而夫子以道之將行,道之將廢,陰折伯寮,此明明見之《論語》者。」

《集注》釋音云:「復,扶ㆍ又反。」○復若非入聲,則『復我』二字,不成文。孟子云:「有復於王者曰,『力足以舉百鈞。』」非必復命而後謂之復也。復者,往來相告之義也。○《家語ㆍ執轡》篇云:「閔子騫宰,問政於孔子孔子曰,『爲政猶御也。』」其文甚長,今刪之觀於之答,必無始辭終赴之理。《家語》者,僞書。楊見宇云:「,巖邑也。子路治之三月無成,子羔治之九月無功,宜閔子之不就也。」

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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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伯牛,弟子冉耕。」云:「《史記》云,『冉耕,字伯牛。』」○鄭玄曰:「人。」朱子曰:「牖,南牖也。《說文》云:「穿壁爲窓曰牖。」禮,病者居北牖下。〈士喪禮〉,牖作墉君視之,則遷於南牖下,使君得以南面視已。本出〈喪大記〉伯牛家以此禮尊孔子孔子不敢當,故不入其室,而自牖執其手。」○補曰亡之,猶言失之,云:「亡,喪也。」謂將失吾賢友也。○朱子曰:「命,謂天命。」○補曰斯人,難得之人也。斯疾,必死之疾也。云:「再言之者,痛惜之甚。」

曰:「有惡疾,不欲見人。」云:「《淮南子》云,『伯牛癩。』」曰:「古以惡疾爲癩。《禮》,婦人『有惡疾,去』,以其癩也。故《韓詩》解〈芣苢〉之詩,謂人之妻,傷夫惡疾,雖遇癩而不忍絶。劉孝標作〈辨命論〉,遂謂冉耕歌其〈芣苢〉,正指是也。」○斯人斯疾,語意惻怛,故儒執此文,演之爲說耳。若是癩瘡,孔子雖愛之如骨肉,無緣親執其手,只是必死之疾,未見其爲癩也。○又按伯牛之家,若以惡疾之故,使孔子隔壁而視疾,則孔子不當執手。孔子旣有執手之愛,則又何不入室而撫之乎?孔子有必不得入室之故,然後方可以自牖執手。朱子之義不可易。君師同尊,故冉氏用其禮

引證《漢書ㆍ龔勝傳》云:「勝稱病篤,爲牀室中戶西南牖下,東首加朝服拕紳,使者南面立致詔。」○〈鄕黨〉篇,加朝服之注,亦與〈喪大記〉疏相合。

引證《淮南子ㆍ精神訓》篇曰:「子夏失明,伯牛爲厲。」厲,癩也王充《論衡》曰:「伯牛寢疾,仲弓潔全。」○仲弓潔全者,謂伯牛癩也。牲全曰牷,是又陰用騂角之事也。誤讀《論語》,演出妄言,以誣先賢,何益矣?

曰:「社北牖,謂病者居其下,誤矣。」○北本無牖,但當曰北牖,當作北墉而已。盛氣憤罵何故也?豈〈喪大記〉之誤字,朱子誤之耶?

子曰:「賢哉,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也不改其樂。賢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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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簞,竹筐也。〈士冠禮〉,櫛實于簞瓢,匏勺也。剖瓠而取其半也。《莊子》云:「剖之以爲瓢。」食,飯也。飲,水漿之屬。《周禮ㆍ漿人》曰:「王之六飲,水ㆍ漿ㆍ醴ㆍ凉ㆍ醫ㆍ酏。」陋,隘也。巷,里塗也。○曰:「他人見之,不任其憂,也不改其樂道之志。」亦云樂道曰:「孟子曰,『伊尹有莘之野,而樂之道焉。』顏子亦猶是也。」

張南軒曰:「簞瓢之貧,人所不堪。」○疏之意,謂旁人來見而代憂也。南軒之意,謂他人易地則不堪也。二者未知孰勝,姑從舊說。

王草堂曰:「《語類》云,『若說樂天知命四字,又壈了這樂,則禪和子矣。』」○禪家有話頭禪法,出一題,使人窮究,終不明言。如庭前柏樹子類此所謂禪和子也。周茂叔令人尋樂處,且云所樂何事,明有條路可尋,豈與禪法同乎?王草堂學也。

引證《莊子ㆍ讓王》篇云:「顏回曰,『有郭外之田五十畝,足以給飦鬻,郭內之田十畝,足以爲絲麻,鼓琴足以自娛,所學夫子之道者,足以自樂也。』」○敦匜不具,故曰一簞,尊罍不備,故曰一瓢,安有田六十畝乎?恐非也。

冉求曰:「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子曰:「力不足者,中道而廢。今女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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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中道,中行也。復卦云:「中行獨復。」廢,傾頹也。《說文》云:「屋傾曰廢。」畫者,劃之爲線,以爲限界也。冉子多藝,而先言力不足,是自畫也。

曰:「中道而廢者,如人擔重擔行遠路,行到中途,氣匱力竭,十分去不得,方始放下。」○駁曰非也。放下者,謂停廢也。是讀之如大功廢業之廢也,不亦謬乎?廢當讀之如荊軻廢之廢,謂力盡而身頹也。《左傳》三年,邾子自投於牀,廢於爐炭○廢,謂頹墮也豈停行之謂乎?

引證《中庸》曰:「君子遵道而行,半塗而廢,吾不能已矣。」云:「廢,猶罷止也。」注,非也。君子雖八十而死,亦半塗而廢也。半塗而廢者,力盡氣竭,身自崩頹而死也。此是至死不已之至言,其言惻怛激烈,豈罷止之意乎?

引證〈表記〉曰:「〈小雅〉曰,『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子曰,『詩之好仁如此,鄕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后已。』」○曰:「廢喻力極罷頓,不能復行則止也。」○注,非也。廢之爲字從广,本是屋宇傾頹之名。鄭氏每以罷止爲言,豈不謬哉?但〈表記〉ㆍ《中庸》,皆以中道而廢喻人之嚮道而死,《論語》以中道而廢喻力弱者之頹仆,其言有大小也。

引證揚子曰:「百川學海而至于海,丘陵學山而不至于山,是故惡夫畫也。」〈學行〉篇

子謂子夏曰:「女爲君子儒,無爲小人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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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儒,學者之稱。」《周禮ㆍ冢宰》云:「儒者,以道得民。」曰:「君子爲儒,將以明道,小人爲儒,則矜其名。」皇氏本作馬融

王草堂曰:「此大ㆍ小當以度量規模言。」○駁曰非也。儒者,學道之人,所習者詩ㆍ書ㆍ禮ㆍ樂ㆍ典章ㆍ法度。然其習之也,其心爲道則君子儒也,其心爲名則小人儒也。舊說雖若平常,深得本旨。《集注》以義利公私別其同異,亦殊明白,豈但以大小言哉?

子游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耳乎?」曰:「有澹臺滅明者,行不由徑,非公事,未嘗至於之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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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武城下邑。」○補曰得人,謂得賢者以爲丞佐也。如今之鄕亭之職曰:「焉ㆍ耳ㆍ乎,皆辭。」案,記者形容夫子詞氣之緩曰:「澹臺,姓。滅明,名。字。」○補曰後爲孔子弟子。云:「《史記》云,『澹臺滅明人,字子羽,少孔子三十九歲。』」補曰行不由徑,謂入公署由正路也。其朝謁不由微徑公事,公家之事,武城乃公邑,不屬三家牧民奉公是也。偃之室,如今之政堂。

曰:「行遵大道,不由小徑。」○駁曰非也。大道迃回,小徑直捷,則卑賤徒行者,不妨由徑。此云不由徑者,謂無私謁也。〈祭義〉云『君子道而不徑』,〈伯夷傳〉云『行不由徑』,《家語》,高柴云『君子不徑』,皆從此經出

曰:「爲政以人才爲先。」○蔡淸曰:「聞爾爲宰於彼,曾得有立心制行之好人否?不必說爲政以人才爲先,不是取滅明輔政。」○駁曰非也。非公事,未嘗至於之室,則與議公事也。非輔政而何?飲射讀法,恐非公事。

王應麟曰:「門弟子,惟言偃人,而澹臺滅明南游至。《史記正義》,『蘇州南五里有澹臺湖。』〈儒林傳〉,『澹臺子羽。』」

引證八年《左傳》云:「子洩公山不狃率,故道險,伐武城。克之。王犯大夫嘗爲之宰,嘗奔武城澹臺子羽之父好焉,王犯相好國人懼。恐其爲丙應」○澹臺子羽,世居武城

子曰:「孟之反不伐。奔而殿,將入門,策其馬,曰,‘非敢後也,馬不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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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孟之反大夫孟之側。」杜預云:「之側孟氏族,字。」朱子曰:「伐,誇功也。」○補曰伐,猶鳴也。凡戰有鍾鼓曰伐,故自鳴者謂之伐朱子曰:「奔,敗走也。軍後曰殿。策,鞭也。戰敗而還,音旋以後爲功,奔而殿,故以此言自揜其功也。」

《左傳》,哀公十一年,國書帥師伐我,孟孺子帥右師,冉求帥左師,師及師,戰于郊。右師奔,人從之。孟之側後入以爲殿,抽矢策其馬,曰:「馬不進也。」○艾千子云:「當時用矛而入,三刻而踰者,皆季氏也。激而蒐乘,五日而始從者,皆孟氏也。務人爲此泣也,孺子爲此奔也,則諸之心,已可知矣。之言,若不欲自同于,似重有尤者然,若不欲立異于族,似欲分謗者然。夫子目擊時艱,推原事,若曰人人如之不爭也,何憂哉?不然,奔也殿也,功罪半也,何以稱也?」

子曰:「不有祝鮀之佞,而有之美,難乎免於今之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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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祝,宗廟之官。」下篇云:「祝鮀治宗廟。」曰:「祝鮀大夫子魚。」子魚臯鼬之盟,乃長侯。事見四年補曰佞,辯慧如婦人也。○朱子曰:「公子,有美色。十四年《左傳》云:「侯爲夫人南子,召。」注云:「南子女也。公子,舊通於南子。」衰世好諛悅色,非此難免,蓋傷之也。」○補曰而有,猶言或有也。一『不』字冠兩『有』字難乎免,謂易罹於殃咎也。

曰:「當如祝鮀之佞,而反如之美,難免於今之世害。」云:「若無祝鮀之佞,而反有之美,難免於今之世害。」駁曰非也。苟如是也,孔子之言,爲慕祝鮀之口給,而哀之枉罹也,豈當於理乎?經文『而有』二字,或似衍文,故穿鑿至此。然『而有』者,或有也。孔子蓋云:「今人若不能素有祝鮀之佞,或有之美,則難免殃咎也。」又何疑焉?

曰:「此寓言也。言無希世之資,而徒抱美質,以游于人,鮮有不爲世害者。以佞比阿世,以美比賢質。」○駁曰非也。以此怪談欲攻朱子,難矣。曰:「而有,『而』字猶『與』字。古者兩事相兼者,以『而』字中遞之。」○此說亦通。

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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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古者室制,西北全塞,皆土墉南牖以納明,穿壁而安牕,不可出入惟東有戶,當東壁之南以通出入,自室而出者,惟此一路而已。○補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中庸》文自生至死,所由行也。○補曰何莫者,焦燥之辭,如識路者,憂人之陷澤也。

曰:「言人立身成功當由道。」○駁曰非也。儒不知道,習章句以取功名而已,故其言如此。

引證〈禮器〉曰:「未有入室而不由戶者。」

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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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ㆍ質彬彬,然後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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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質,謂本之以德行。忠信之人可學禮文,謂飾之以禮樂。學先王之道曰:「野如野人,言鄙略也。」○補曰史掌文書。《周禮ㆍ序官》云:「胥幾人,史幾人。」云:「史掌書。」朱子曰:「彬彬,猶班班,物相雜而均適之貌。」

曰:「史如官大史ㆍ小史之屬。」○駁曰非也。大史ㆍ小史,不但掌文書而已。大史,下大夫官三百,各有胥史,史之爲職,但知謄傳,故常全無義理,所以賤也。〈郊特牲〉曰:「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然太史ㆍ小史,職事猶廣,又未必失其義也。

曰:「野猶近本,史則徇末矣。」○毛述齋曰:「文質不是本末。若是本末,則尚本,尚末,必無是理。」○駁曰非也。,忠ㆍ質ㆍ文,本是儒讖緯雜說,孔子之所不言,孟子之所不道。二千年來,儒者蒙此大蔀,不知解脫,將何以議文質乎?誠若人尚質,是『質勝文而野』也。又若人尚文,是『文勝質而史』也。即此一言,都把伊尹周公,皆作野人ㆍ胥史,豈儒者之所屑言者乎?聖人欲曉後學,分言文質,苟非其質,文無所施,故所先者質,非謂徒質可以爲成人也。以一身則徒質無文者,不免爲野人,在一國則徒質無文者,不免爲仁夷。然文者待質而成,若本無質,仍亦無文,旣名爲文,其本有質可知也。比之畫然,雖無丹碧,猶有絹本。若本無絹,何有丹碧?徒丹徒碧,不名爲文,何則?不斑斑故也。由是觀之,旣有文,驗其有質,惟亦然。特其文采不能盡美,故孔子每取文,非謂人以不尚文自命也。文盛則爲,文衰則爲。今之陋儒,每云末文勝,不亦謬乎?誠若末文勝,其再昌矣。文之爲物,盛於西周,衰於東周,滅於,熄於,冷於,惟其文滅也。故德教ㆍ禮樂ㆍ典章ㆍ法度,不可復興,而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郊不郊,禘不禘,祖不祖,宗不宗,陵夷晦盲,不可復尋,是則文亡之,故質亦亡也。古者欲成其文者,宜先務其質,今也則不然,欲反其質者,宜先修其文。何者?先王之道不明,卒無以反乎質也。其勢之相乘相滅如此,而儒者一開口,輒以抑文爲主,豈所謂識時務者乎?凡言尚質尚文者,皆蒙蔀之不撥者也。其說本由於〈表記〉之誤讀

引證〈表記〉,子曰:「之質,之文,至矣。之文,不勝其質,之質,不勝其文。」○儒文質之說,其千枝萬葉,皆以〈表記〉爲根氐。然文不勝質,則其文質彬彬然也。質不勝文,則其文質彬彬然也。文不勝質,非質勝文也。勝者,一克而一負也。不勝者,相敵而止質不勝文,非文勝質也。孔子嘗言之爲君,煥乎其有文章,則者文盛之時也。孔子嘗言已愨,則者質厚之時也。煥乎有文而卒無以克其質,則其文質彬彬然也。純乎其愨而卒無以蔽其文,則文質彬彬然也。孔子通執四代,並以爲文質彬彬,特其中有氣味之不同,故以質見稱,以文見稱而已。然且之文,孔子並稱,則所謂尚質尚文者,儒之白撰也。總之曰質曰文,皆後世之人執其成效而評之者,豈有立國之初,先以尚文自命,或以尚質爲法者乎?○又案〈表記〉上文云:「之道,寡怨於民,之道,不勝其敝。」此以鬼神之瀆與不瀆言之,與文質無涉。

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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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罔,欺也,誣也。孟子云:「難罔以非其道。」人之所以胥匡以生者,直道而已。子曰:「斯民者,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其或誣罔以得生者,倖而免禍也。時有人坐獄訟,以誣罔得生者,人皆與之。孔子明其不然。○《中庸》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而徼幸。」居易者直也,行險者罔也。

曰:「人所生於世而自終者,以其正直。」云:「人自壽終,不橫夭者,以其正直。」駁曰非也。壽夭非所論也。

曰:「直,讀作德。」見《筆解》駁曰非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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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知者聞而識其善也,好者行而悅其味也,樂者得而享其充也。○張南軒云:「知者知其可食者也,好者食而嗜之者也,樂者嗜之而飽者也。」

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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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語,告也。」教人當隨其高下告語之曰:「上,謂上知之所知也。釋『語上』之上兩舉中人,以其可上可下。」○曰:「人之才識,凡有九等。上上則聖人也,下下則愚人也,皆不可移也。其上中以下ㆍ下中以上,是可教之人也。中人,謂第五中中之人也。以上,謂上中ㆍ上下ㆍ中上之人也,以其才識優長,故可以告語上知之所知也。中人以下,謂中下ㆍ下上ㆍ下中之人也,以其才識暗劣,故不可以告語上知之所知也。言此中人,若才性稍優,則可以語上,才性稍劣,則不可以語上,是其可上可下也。」

曰:「中人以下,非是終不可以語上。且使之切問近思,由下以進於中,則亦漸可以語上矣。」○不設九等,則只是三等。若只三等,即此中人不可聞道,亦可聞道,豈可以兩用之乎?若云除了中人,取其上下,則以上語上,相爲平等,又不可曰以聖而教凡也。邢氏九等之說,精覈詳明,深中經旨,不可易也。臯陶設九德之科,則以九等選人矣。醫師著差祿之法,則人以九等考績矣。班固之〈古今人表〉,非其所剙,則夫子所稱中人,爲九等之第五等無疑。

引證東方朔〈非有先生論〉,王曰:「何爲其然也?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先生試言,寡人將聽焉。」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問仁。曰:「仁者先難而後獲,可謂仁矣。」知ㆍ遠,皆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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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爲善去惡曰義。制其宜以善我務,專力也。○曰:「敬鬼神而不黷。」○補曰難者,艱苦也。獲者,得利也。艱苦之事先於人,得利之事後於人則恕也。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樊遲從游舞雩,子曰『先事後得,非崇德與』,亦此意

曰:「務所以化道民之義。」○駁曰非也。孟子以羞惡之心,爲義之端,羞者,羞己之惡。惡者,惡人之惡則義者本是去惡爲善之名。當務之宜,莫急於去惡,此朱子所謂人道之所宜也。知天下之務莫及於去惡,則智者也。

曰:「先勞苦而後得功,此所以爲仁。」○駁曰非也。仁者,嚮人之愛也。勞苦得功,皆屬自己,則仍是雞鳴而起,孳孳爲利者,何以謂之仁也?耕者盡力於耝耰,賈人冒險於風濤,亦莫不先其所難而後其所得,將皆謂之仁者乎?恕而後成仁,此仲尼氏之恒言也。○紘父云:「灑掃糞除,先於人則仁也,觴酒豆肉,後於人則仁也。」

引證〈表記〉,子曰:「道尊命,事鬼敬神而遠之。人尊神,率民而事神,先鬼而後禮。人尊禮尚施,事鬼敬神而遠之。」

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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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樂,樂之也。五ㆍ教反水之爲物,循理以行己,朱子云:「周流無滯。」山之爲物,厚德以澤物,草木生焉,禽獸歸焉此其別也。無入而不自得,故其象爲動而樂,與物而無所競,故其象爲靜而壽。《老子》曰:「知人者智,知足者富,死而不亡者壽。」

包曰:「知者,樂運其才智以治世,如水流而不知已。」○駁曰非也。知者利仁,仁者安仁,其立心雖異,其成效皆同。非於行仁之外,別有所謂智者自立其門戶也。知者所求,亦不外乎成己,以治世爲智,失之遠矣。

曰:「無欲故靜。」○駁曰非也。仁者強恕而行,故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此不求於物而先自我施之也。其象爲厚德以澤物,故曰靜。

曰:「知者,自役得其志,故樂。」云:「役用才知,成功得志,故歡樂。」駁曰非也。此之徒,權謀術數之知,非聖門之所謂知也。聖門之所謂知者,擇術以居仁,順理以行己,明別利害,無所碍滯。天下之利於己者,莫如居仁無入而不自得焉,故曰樂。

曰:「性靜者,多壽考。」云:「小思寡欲,性常安靜,故多壽考。」駁曰非也。此醫家之養生方也,豈所以論道乎?壽之爲言久也。《說文》云知者遭喪,不能常樂,仁者短命,不能皆壽,行仁非鍊丹之類也。仁之爲道,可久可長,不動其身,而天下化之,其氣象久遠,故曰仁者壽。朱子云:「靜而有常故壽。」

引證《韓詩外傳》,問曰:「夫智者,何以樂於水也?」曰:「夫水者,緣理而行,不遺小間,似有智者,動而下之,似有禮者,蹈深不疑,似有勇者,漳汸而淸,似知命者,歷險致遠,卒成不毀,似有德者。天地以成,群物以生,國家以寧,萬事以平,品物以正,此智者所以樂於水也。《詩》曰,『思樂泮水,薄采其茆。侯戾止,在泮飲酒。』樂水之謂也。」問者曰:「夫仁者,何以樂於山也?」曰:「夫山者,萬民之所瞻仰也。草木生焉,萬物植焉,飛鳥集焉,走獸休焉,四方益取與焉。出雲道風,嵸乎天地之間,天地以成,國家以寧,此仁者所以樂於山也。《詩》曰,『泰山巖巖,邦所瞻。』樂山之謂也。」第三卷所論荒矣。

引證《孔叢子》曰:「子張曰,『仁者何樂於山?』孔子曰,『夫山者巋然高。』子張曰,『高則何樂爾?』孔子曰,『夫山,草木植焉,鳥獸蕃焉,財用出焉,直而無私焉,四方皆伐焉。直而無私,興吐風雲,以通乎天地之間,陰陽和合,雨露之澤,萬物以成,百姓咸饗,此仁者之所以樂乎山也。』」○《孔叢子》,僞書也。

子曰:「一變,至於一變,至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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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道,先王之道也。」○補曰孔子之時,皆衰,而猶近道。

曰:「太公周公之餘化。太公大賢,周公聖人。今其政教雖衰,若有明君興之,可使如可使如大道行之時。」○太公周公雖皆聖人,其樹立制作,本自不同,故其立國規模,全不相類。太公,舉賢而尚功。周公,親親而尊尊。不惟是也。魯國純用制,以其同出於周公之手也。齊國別自一法,觀於《管子》一部及《齊語》一篇,可以知矣。此是流來舊法,管仲修而行之,如所云『鄕不越長,朝不越爵,罷士無伍,罷女無家』,皆太公之舊法。又如十邑爲卒,十卒爲縣,三鄕爲縣,十縣爲屬,皆與《周禮》不合,亦非管仲剙爲之也。故《史記》云『桓公管仲』,復修太公之法。程子謂『桓公盡變太公之法』,蓋未之深察也。然孔子之言『一變』ㆍ『一變』者,舉末俗而言之,非直㴑本之論也。若云㴑本,一變至於可,一變至於道,無乃不可乎?伯禽始封,其立國規模,悉出周公之手,何待一變而至道乎?

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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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上觚,酒器也。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云:「〈特牲禮〉用二爵二觚。」下觚,八棱也。〈郊祀志〉云:「八觚宣通,象八方。」酒觚之得觚名,以其有八棱也。若削棱爲圜,猶名爲觚,則名實不相副矣。孔子與人論名實,適有酒觚在前,指之以爲喻。○程子曰:「觚而失其形制則非觚也。舉一器而天下之物莫不皆然。故君而失其君之道則爲不君,臣而失其臣之職則爲虛位。」○器物皆各有其名,簋ㆍ鉶ㆍ籩ㆍ俎,皆非假借。惟酒觚以觚棱之故而得是名,以喻名實莫切焉。

曰:「以喻爲政不得其道則不成。」○駁曰非也。

曰:「《韓詩說》,『一升曰爵。爵,盡也。二升曰觚。觚,寡也,飲當寡少。』」○曰:「觚不觚者,戒酗也。觚者,寡也。名雖爲觚,飲常不寡,實則不副,何以稱名?」○駁曰非也。孔子曰『觚不觚』,未嘗云『觚不寡』。

姚立方云:「觚者,酒器也。上古器多用角,故字從角瓜聲。三代始範金爲之,但其形本方。方則隅,隅有四棱,直下至足,其腹又屹起四棱,俗呼飛戟橫亦有之,《通俗文》曰『木四方爲棱,八棱爲觚』,是也。」○駁曰非也。字從角者,以其有棱角也。又從瓜者,以其知瓜瓣也。其八觚六觚,今不可考。有六觚算法,見〈律歷志〉

質疑《集注》云:「不觚者,蓋當時失其制而不爲棱也。」○《漢書ㆍ酷吏傳》云:「破觚爲圜。」此所謂觚不觚也。然觚失其制,不關世道,孔子之歎,豈爲是也?

顏師古曰:「學書之牘,或以記事。削木爲之,其形或六面或八面,皆可書。孔子歎即此也。」○馮椅曰:「木簡見於《急就章》。竊謂爲木簡者,以後之稱,非孔子所謂也。木簡之觚,今文從䉉。」

洪興祖曰:「古者獻以爵而酬以觚。此夫子因獻酬之際,有所感也。」○駁曰非也。

曰:「觚之爲器有棱,猶人之行有廉隅也。砥厲廉隅,禮之意也。無廉隅則無禮。此夫子所以因觚起歎也。」○駁曰非也。

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子曰:「何爲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皇氏本作井有仁者焉○案,注云:「仁人墮井。」本蓋據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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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井,古文作穽。穴地出水曰穽阱,古文作汬。字同穽四字皆相通,井者,陷阱也。逝者,遠害而去也。《詩》云:「逝將去女,適彼樂土。」陷者,見利而墮也。如獸之陷於阱欺者,誑之以理所有也。君子可欺以其方罔者,罩之以道所迷也。如魚鳥之迷而入網補曰君子有殺身成仁之義。宰我疑而問之曰:「今有必死之地,無異陷阱,而赴之可以殺身而成仁,則仁者亦貪其名而從之乎?」子曰:「不然。君子可使之遠害而去,不可使之見利而墮也。可誑之以理之所有,不可罩之以道之所迷。豈有貪仁之名,而陷身於必死之地者乎?」

曰:「宰我以仁者必濟人於患難,故問有仁人墮井,將自投下從而出之不乎?欲極觀仁者憂樂之所至。」○又曰:「逝,往也。言君子可使往觀之耳,不肯自投從之。」○曰:「可欺者,可使往也。不可罔者,不可得誣罔令自投下。」○駁曰非也。仁人墮井則仁者救之,凡人墮井則仁者不救乎?欲救其墮,宜垂綆繘,從而同死,抑又何益?雖非君子,疇不往視?借使惡人,亦不可罔,何必君子而後,乃不可罔之使投下乎?其義無所立矣。

質疑劉勉之曰:「有仁之仁,當作人。」○朱子曰:「逝,謂使之往救。」○人墮於井,無不往救,使之從死,無不掉頭,斯不足以試仁者也。○又案逝者,遠害而去也。子產放魚,魚攸然而逝。見《孟子》〈鹽鐵論〉曰:「香餌非不美也。龜龍聞而深藏,鸞鳳見而高逝。」賈誼〈吊屈原賦〉曰:「鳳縹縹其高逝,固自引而遠去。」盧思道〈孤鴻賦〉曰:「行離離而高逝。」

子曰:「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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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博,大通也。《說文》云約,束而小之也。纏束之曰:「文,先王之遺文。」如《左傳》所謂三墳ㆍ五典ㆍ九丘ㆍ八索之類補曰約之以禮,謂非禮勿視聽言動也。云:「用禮以自檢約。」畔,背也,界也。《說文》云:「田界。」與道違背,以自界別也。云:「弗畔,不違道。」

曰:「畔當讀如偏畔之畔,弗偏則得中道。」○駁曰非也。博學則不能不汎濫,易背先王之道,故欲束之以禮法也。

引證顏淵曰:「夫子博我以文,約我以禮。」見下篇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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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南子靈公之夫人。女也,素與通,之公子召而淫之,人譏之。太子蒯聵,恥其母淫,將殺之,事敗奔十四年事哀公二年,靈公卒,南子欲立公子靈公之子固辭,立亡人之子孔子時在見《綱目前編》見倫紀斁絶,衛國將亂,入見南子,意欲召絶後患也。○朱子曰:「古者仕於其國,有見其小君之禮。」見《左傳》補曰子路不說者,以蒯聵謀殺其母,爲父所逐,義不當復主衛國,故不悅孔子之所爲也。○朱子曰:「矢,誓也。〈盤庚〉云:「發矢言。」〈鄘風〉云:「矢靡他。」所,誓辭也,如云所不與者之類。」《左傳》二十五年,崔杼盟國人曰:「所不與者,有如上帝。」○又重耳誓曰:「所不與舅氏同心,有如白水。」補曰否,謂不見也。厭,猶惡也。孔子之見南子,必有以全其骨肉之恩而利其社稷者,故曰予若不見,天必厭之矣。重言之者,明其必然。

孔子〈序說〉云:「孔子始適,主顏濁鄒家,再適,主蘧伯玉家,見南子,有矢子路之語。」○孔子之始適,在十三年,見《前編》厥明年秋,蒯聵謀殺南子,事敗奔南子之淫罪始彰,何面目願見孔子哀公二年,孔子再適,是年靈公卒,孔子禮當入弔,因見南子,必其立君之議,有所與聞也。《史記》亦以爲是時見南子有矢語,則因弔以見,又明矣。

〈孔子世家〉云:「孔子南子使人謂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與寡君爲兄弟者,必見寡小君,寡小君願見。』孔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門,北面稽首,再拜,環珮璆然。子曰,『吾鄕爲不見,見之禮答焉。』」○此回護之言也。

曰:「舊以南子淫亂,而靈公惑之。孔子見之者,欲因以說靈公使行治道。行道,旣非婦人之事,而弟子不說,與之呪誓,義可疑焉。」云:「我見南子,所不爲求行治道者,願天厭棄我。」駁曰非也。孔子雖急於行道,媚於南子,以求行道,野人之言也。亦云:「不近人情。」

欒肇曰:「見南子者,時不獲已,猶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厭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厭也。」繆播曰:「否,不也。言體聖而不爲聖者之事,天其壓塞此道邪。」王弼曰:「否ㆍ泰有命,我之所屈不用於世者,乃天命壓之,言非人事所免也。」李充曰:「道消運否,則聖人亦否,故曰『予所否者,天壓之』。壓,亦否也,明聖人與天地同其否ㆍ泰耳,豈區區自明於子路而已?」韓愈曰:「否,當爲否泰之否。厭,當爲厭亂之厭。後儒以矢爲誓,又以厭爲擫,益失之矣。吾謂仲尼南子用事,乃陳之政理,告子路云,『予道否不得行,汝不須不悅也。天將厭此亂世,而終豈泰吾道乎?』」見《筆解》楊愼曰:「否,音否塞之否。古者仕於其國則見其小君,子路意以孔子旣不仕而見其小君,是求仕。不說者,不說夫子之仕,非不說夫子之見也。子直告之曰,『予道之否屈,乃天棄絶也。天之所棄,豈南子所興哉?見之者不過答其禮耳。』如此則聖賢之心始白,而王符之徒,亦無所吠聲矣。」見《丹鉛餘錄》。○王符當作王充駁曰非也。王充《論衡ㆍ問孔》篇,讀否爲鄙,爲鄙陋之義讀厭爲壓,則欒肇以下,皆王充之支流也。解經不解,但當闕疑,顛頓狼狽,一至是乎?說尤不合理。

蔡謨曰:「矢,陳也。〈尚書叙〉曰,『皐陶矢厥謨。』夫子爲子路陳天命也。」曰:「矢,陳也。」見《筆解》楊愼曰:「矢者,直告之,非誓也。」○曰:「矢,指也。夫子以手指天,曰,『吾敢不見乎。』言南子方得天也。」○駁曰非也。所云云者,天必殃之,本是誓辭之例。朱子崔杼之誓,旣明白矣。楊升菴又何爲從舊說也?

孫奕〈示兒編〉云:「南子南蒯欲張公室以叛季氏,此與夫子欲赴佛肸同意,而子路不悅,故矢之。」○張燧曰:「南蒯者,人,季氏邑宰。昭公十二年,以叛,夫子見之,亦猶公山佛肸召而欲往也。」書名曰《千百年眼》駁曰非也。佛肸不可曰佛子南蒯可謂之南子乎?王應麟曰:「以傳攷之,昭公十二年,南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孔子九歲,年方十三。其說鑿而不通矣。」陳自明之說

李充曰:「男女之別,國之大節,聖人明義教正內外者也。乃廢常違禮,見淫亂之婦人者,必以權道有由而然。子路不悅,固其宜也。」曰:「注所謂有見小君之禮,亦無所考。朱子以意言之。」○駁曰非也。窮年矻矻,尚不知古之大夫有見小君之禮,猶欲哆口談經,難矣。古有五禮,吉ㆍ凶ㆍ賓ㆍ嘉,皆見小君,惟軍禮未有所考耳。《禮》曰:「及時將祭,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祭統〉文宿也者,今之所謂誓戒也。不見而戒,理所難通。《禮》曰:「君ㆍ夫人會於太廟,君純冕立於阼,夫人副褘立於東房。旣迎牲,卿大夫從入,而夫人薦涗,夫人薦豆。」當此之時,大夫ㆍ夫人不得不相見。不惟是也,尸酢夫人則尸自執柄,爵之尾夫人執足,〈祭統〉文是尸與夫人親相授受,其禮親於嫂叔,尸非卿大夫爲之乎?吉禮之見小君,如是也。《禮》曰:「國君之喪,旣正尸子,坐于東方。即世子卿大夫立于東方,夫人坐于西方,內命婦立于西方。」〈喪大記〉正尸者,未小斂,尸在室之時也。大夫ㆍ夫人方且於一室之內,隔以一尸,東西相嚮,以正哭位,當此之時,其密如母子,見與不見,遑可論乎?《禮》曰:「凡喪,爲天王斬衰,爲王后齊衰。」〈春官ㆍ司服〉文傳曰:「爲王斬衰,服父之義也。爲后齊衰,服母之義也。」〈昏義〉文世有母子之義,而面目不見者乎?凶禮之見小君,如是也。〈聘禮〉曰:「使者受命于朝,其受夫人之聘璋享琮,皆如初。」云:「夫人亦有聘享者,以其與己同體,爲國小君也。」如初者,謂如受命于君也,景公欲殺桓魋,使夫人驟請享焉。此又一驗豈惟本國之臣見其小君,抑亦隣國之臣來見小君。故〈聘禮〉:「使至隣國,于其夫人,聘用璋享用琮如初。」賓至郊,夫人已使下大夫勞之如初者,謂如致聘于君也。「夕,夫人又使下大夫韋弁歸禮。」注云:「致辭當稱寡小君。」賓禮之見小君,如是也。裂繻伯姬二年祭公季姜八年凡如是者不得不相見。哀姜旣入,莊公使大夫覿,用幣。二十四年注云:「禮,小君至,大夫執贄以見,明臣子之道。」《公羊》之義亦然。故何休曰:「禮,夫人至,大夫皆郊迎。」惟《穀梁》固陋,稱大夫不見夫人,此何足取徵?嘉禮之見小君,如是也。軍禮雖無正文,然夫人竿氏姜氏,勞楚子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廿二師縉非隣國之臣乎?此雖非禮,亦當時之俗例也。大夫之見小君,若是明確,而獨於孔子之見南子,看作怪變,摸撈塗抹,彌縫遮掩,有若孔子於此作一大戾,遂成難洗之累,而千方百計,思所以文飾之,豈不大可笑矣乎?先儒皆謂南子淫亂,不宜入見。夫小君之淫與貞,非大夫之所敢問者,故哀姜文姜穆姜之等,無不亂德,而孔子作《春秋》,必謹書之曰『夫人某氏薨』,又謹書之曰『葬我小君某氏』,明小君淫黷,非臣子之所敢問也。南子之行,無以踰於三,而於彼則信之爲恒禮,於此則疑之爲怪變,豈不惑與?《史記》稱南子願見,夫子辭謝,不得已而見之,其實此亦回護之言。此時夫子在,目見靈公新卒,國嗣未定,與其立以興亂,不若召而全恩。南子之請見,孔子之入見,必於此立嗣一事有所可否,而子路之所不悅者,謂蒯聵犯逆於其母,被逐於其父,不宜復主衛國也。孔子子路於此一事,議本不合,故孔子爲得仁,子路以拒至殺身,日征月邁,即此可知。孔子解惑不得,至發矢言,其兩相牴牾,不肯相降,以至於指天爲誓,皆爭此一事。南子之淫與不淫,小君之當見與不當見,何與於是哉?其所云『天厭之』者,以孔子旣居是邦,目見其亂亡將至,不肯一言以援救之,則非仁人之所忍爲,而天必厭之也。若無故無例,不見此淫惡之人,則天何必厭之厭之,豈孔子被執於子路,窘遁慌張,指天爲誓,以明其本心耶?誠如是也,夫子不但無禮,抑且慢天,豈可爲聖人乎?此大事,不可不辯。

質疑《集注》云:「否,謂不合於禮,不由其道也。」○否一字,無以含此八字意思。子路之所不說,本不過一見字,則夫子之所自解,亦不過一見字。否者,不見也。《易》曰:「見惡人无咎。」君子固有此義。孔子不見南子,則必有傷仁賊義,大拂上天之心者,故孔子之言如此,合禮違禮,恐非孔子之所宜自明也。

《孔叢子ㆍ儒服》篇云:「平原君子高曰,『吾聞,子之先君親見夫人南子。又云南游遇乎阿谷,而交辭於漂女,信有之乎?』答曰,『士之相信,聞流言而不信者,以其所已行之事占之也。昔先君在君問軍旅,拒而不告,攝駕而去,君請見,猶不能終,何夫人之能覿乎?古者大饗,夫人與焉,意君夫人饗夫子,則夫子亦弗獲已矣。』」子高穿孔子六世孫也《孔叢子》,僞書,同出梅賾之手,朱子明辨之矣。

子曰:「中庸之爲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中庸》作鮮能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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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中者,無過不及之名。庸,平常也。云:「中和,可常行之禮。」至,極也。鮮,少也。」○補曰民鮮久矣,謂不能朞月守也。見《中庸》

曰:「世亂,先王之道廢,民鮮能行此道,久矣。」○駁曰非也。〈臯陶謨〉,以『日宣三德』ㆍ『日嚴祗敬六德』爲取人之科目,而結之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作〈立政〉,歷言諸官,而結之曰庶常吉士。民之爲德,以恆久有常爲準,故《易》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中庸》曰:「擇乎中庸而不能朞月守。」孔子曰:「顏子其心三月不違仁。」皆此義也。《中庸》作『鮮能久矣』,恐此經落一字。

引證《周禮ㆍ春官》,大司樂以樂德教國子,中ㆍ和ㆍ祗ㆍ庸ㆍ孝ㆍ友。云:「中,猶忠也。和,剛柔適也。祗,敬。庸,有常也。」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衆,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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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博,廣也,普也。布惠曰施。《易》曰:「天施地生。」救患曰濟。本涉水之稱所施旣博,則其及易薄,無以濟衆,兼者難也。云:「濟衆難於博施。」仁者,嚮人之愛也。君收仁於民聖者,達天之德也。病,猶患也。○補曰樹身得位曰立,如所云立身揚名遂性無閼曰達。自此之彼謂之達己之所欲,先施於人,恕也。○朱子曰:「譬,喻也。方,術也。近取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補曰能近取譬者,絜矩也。取譬於下以事上,取譬於左以交右也。孔子曰:「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述而第七凡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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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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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述者,循而傳也。命者旣命而筮者從而命之,謂之述命。見〈喪禮〉注作者,剙,自造也。〈樂記〉云:「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信,謂篤信先王之道也。竊比,謙辭。○曰:「老彭賢大夫。」云:「即莊子所謂彭祖。」補曰孔子人,見〈檀弓〉故曰我老彭。○朱子曰:「夫子刪《詩》ㆍ《書》,定《禮》ㆍ《樂》,贊《周易》,修《春秋》,皆傳先王之舊,而未嘗有所作也。」

曰:「老聃彭祖。」曰:「老彭臣,封於彭城。歷,年七百歲,故以久壽見聞。」《世本》云:「姓,在爲守藏史,在爲柱下史,年八百歲。籛,音翦一云即老子也。」云:「臣,仕世,其人甫壽七百年。」云:「老聃彭祖老子者,苦縣厲鄕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字伯陽,諡曰守藏室之史也。」楊龜山曰:「老氏以自然爲宗,謂之不作,可也。」朱子云:「以〈曾子問〉言禮證之,述而不作ㆍ信而好古,皆可見。」王應麟曰:「之史官,掌國之典籍ㆍ三皇ㆍ五帝之書,故能述古事,信好之。如五千言,或有是語而傳之。《列子》引黃帝書,即『谷神不死』章也。雖知禮,謂行之反以多事,故欲滅絶之。〈禮運〉『謀用是作,兵由此起』,亦有此意。」

引證《大戴禮ㆍ虞戴德》篇,子曰:「昔老彭仲傀,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揚則抑,抑則揚,綴以德行,不任以言。庶人以言,猶以夏后氏之祔懷袍褐也。行不越境。」

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識,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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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默,謂內而不出也。《易》所云含章識,記也。《易》曰:「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大畜〉文默所以畜也。○補曰學,謂考徵於典籍。○補曰何有於我,言我粗能爲此,何足有無於我哉?

曰:「無是行於我,我獨有之。」云:「人無是行於我。」曰:「言人無此諸行,故天下貴於我耳。若世人皆有此三行,則何復責於我乎?」○曰:「何者,誰也。此非謙詞,實勉辭。」駁曰非也。不知何說。

引證子曰:「爲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述而〉篇○子曰:「我學不厭而教不倦。」見《孟子》學不厭教不倦,夫子平日所嘗自許者,不應至此謙而不居。況不爲酒困等數事,尤是淺行,必非謙辭。『何有於我』者,謂不足有無也。

曰:「〈古擊壤歌〉云,『帝力何有於我?』又《左傳》曰,『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廿二曰,『人ㆍ人,余何有焉?』廿四曰,『群臣若急,君於何有?』廿三曰,『何有於諸?』元年又《國語》曰,『將奪其國,何有於妻?』〈晉語〉文曰,『況則何有於室?』〈吳語〉文凡此諸文,皆同一例,言不以爲有焉。」○所引諸文,亦其中語脉微有不同,不可一槪言也。

質疑王應麟曰:「默而識之,朱子謂『不言而存諸心』,不取虛中之說,恐學者流於異端。」○朱子自解此注曰:「此是得一善,拳拳服膺之意,與坐禪不同。」說,非也。

子曰:「德之不脩,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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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德者,本心之正直。學者,先王之道藝。時廢而復治之曰修,時晦而復明之曰講。《說文》云:「講,解也。」如所謂講信修睦也。〈禮運〉文徙者,遷善也。○補曰吾,猶己也,所以戒學者。

曰:「夫子常以此四者爲憂。」○駁曰非也。學者群居,或憂世或憂民,憂至治之不復,憂倫義之斁滅,下焉者憂貧憂賤憂飢憂寒。孔子聞之曰:「君輩之憂,皆閒愁也。其欲聞眞憂乎?德之不修,學之不講,善之不徙,過之不改,是吾憂也。」

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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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燕,安也,謂退朝而安居也。〈仲尼燕居〉,注云:「退朝而處曰燕居。」申申,言語之慈詳也。申,重也夭夭,顏色之和舒也。

曰:「申申夭夭,和舒之貌。」○駁曰非也。出辭氣,動容貌,宜兩記之。〈鄕黨〉篇云『侃侃如也,誾誾如也』者,辭氣也,『怡怡如也,愉愉如也』者,容貌也,何必此經獨記容貌乎?《書》曰:「申命羲叔。」《易》曰:「重巽以申命。」《楚辭》曰:「申申其詈予。」申申者,言語之重複也。孔子在鄕黨,恂恂似不能言,在朝廷,便便言。惟謹獨於燕居,與門弟子談誨之時,其言辭申申然詳悉,如云『焉用佞』ㆍ『賢哉也』之類,皆重言之,所謂申申如也。

曰:「申申者,心和也。夭夭者,貌舒也。」○孫綽曰:「燕居無事,故云心內夷和,外舒暢也。」○駁曰非也。心和,非所記也。夭夭者,和好之貌,又與舒暢微有不同。

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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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盛時夢見周公,欲行其道也。」○朱子曰:「至老無復是心,亦無復是夢。」

引證《呂氏春秋ㆍ不苟論》曰:「孔丘墨翟,晝日諷誦習業,夜親見文王周公旦而問焉。」注引《論語》夢見周公王符《潛夫論》曰:「孔子生於亂世,日思周公之德,夜即夢之,此謂意精之夢也。」〈夢列〉篇

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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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自此至彼曰道,〈表記〉云:「嚮道而行。」心之正直曰德。從直心仁者,嚮人之愛也。○曰:「藝,六藝也。」云:「謂禮ㆍ樂ㆍ射ㆍ御ㆍ書ㆍ數。」朱子曰:「志者,心之所之。」○補曰持守勿動曰據。〈趙奢傳〉云:「先據北山者勝。」如衣帖身曰依,朱子云:「不違。」如魚泳水曰游。○據於德,所以自修也。依於仁,所以接人也。

曰:「依,倚也。仁者功施於人,故可倚。」○駁曰非也。曰:「依者,違之反,言不相違離也。如『聲依永』,言絲竹之聲與歌詠上下不相離,亦此意也。」

引證〈少儀〉曰:「士依於德,游於藝。」○曰:「德,三德也,一曰至德,二曰敏德,三曰孝德。」〈師氏〉文注未必然。

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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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束脩,十脡脯也。補云:「《禮》注曰,『物十曰束。』」此是禮之薄者,其厚則有玉帛之屬,故云『以上』以包之。」○束脩之解,凡有三部,詳列于左。

引證〈檀弓〉,縣子曰:「古之大夫,束脩之問,不出竟。」○〈少儀〉曰:「其以乘壺酒ㆍ束脩ㆍ一犬賜人。」○《穀梁傳》曰:「束脩之問,不行於竟中。」○《漢書ㆍ循吏傳》云:「無疆外之交ㆍ束脩之餽。」又《後漢ㆍ第五倫傳》有云:「束脩之餽。」○《孔叢子》云:「子思居貧,或致樽酒ㆍ束脩,子思不爲當也。」○《晉書ㆍ慕容廆載記》云:「劉讚爲東庠祭酒,其世子率國冑,束脩受業焉。」○《北史》云:「劉焯不行束脩,未嘗有所教誨。」王楙《野客叢書》○《北史ㆍ儒林傳》云:「馮偉門徒束脩,一毫不受。」○《北史ㆍ周武帝紀》云:「詔諸冑子入學,但束脩於師,不勞釋奠。」○《隋書ㆍ劉焯傳》云:「博學後進,質疑受業,不遠千里,然嗇于財,不行束脩者,未嘗有所教。」○此云束脩,皆十脡脯之謂也,此一部也。

引證《唐六典》云:「國子生初入學,置束帛一篚ㆍ酒一壺ㆍ脩一案,爲束脩之禮。」○《唐書ㆍ百官志》云:「凡六學束脩之禮,督課試舉。」○韓愈曰:「說者謂,『束爲束帛,脩爲羞脯。人能奉束脩於吾,則皆教誨之。』此義失也。」○此又以束帛與脯,謂之束修,又一部也。其義非。

引證《後漢書ㆍ伏湛傳》,杜詩〈薦伏湛疏〉云:「自行束脩,訖無毀玷。」注云:「年十五以上,自行束脩。」吳曾《漫錄》曰:「案《後漢書ㆍ馬援》ㆍ《杜詩》ㆍ《延篤傳》注,皆以束脩爲年十五束帶修飾之意,乃知以束脩爲束脯者非是。又觀《鹽鐵論》云,『桑弘羊曰,「臣結髮束修,得宿衛。」此正明驗,人之語,以束脩爲束帶修飾矣。且在馬援諸人之先,可無疑者。』」王楙《野客叢書》焦竑曰:「束脩非謂脯贄也。蓋言自行束帶修飾之禮以上。延篤曰,『吾束脩以來爲人臣,不陷於不忠。』梁商曰,『王公束脩厲節。』賈堅云,『吾束脩自立。』此可證。」見《筆乘》此又以束脩爲年十五,束帶修飾,別一部也。然梁商賈堅之語,又非年十五之意。

引證後漢章帝元和,詔云:「議郞鄭均,束脩安貧,恭儉節整。」○《後漢ㆍ鄧后紀》云:「后詔從兄等曰,『先公以文德教化子孫,故能束脩,不觸羅網。』」注云:「約束修整。」○〈劉般傳〉云:「沛郡太守薦束脩至行,爲諸侯師。」○〈鄭均傳〉云:「束脩安貧,恭儉節整。」○〈馮衍傳〉云:「圭璧其行,束脩其心。」○《三國志》云:「桓範管寧,束脩其躬。」○此又以束脩爲嚴束精修之意,與年十五束帶者不同,別一部也。徐奮鵬云:「疏云,『檢束修治,以上來進。』與人潔己以進意同。」○案,疏,之上疏

曰:「仲尼言小子灑掃進退,束脩末事,但能勤行此小者,則吾必教誨其大者。」見《筆解》駁曰非也。此乃年十五束帶之意。總之,孔子必受束脩之贄,而後方纔有誨,疑若貪財而賣道,故回護遮掩,以文孔子之過也。不知古之禮俗,與今不同,凡非天屬之親者,其始與相見,必有贄物。君臣也,夫婦也,朋友也,此三者,以義而合者也。非天屬以義而合者,苟無贄物,不與之相見,故爲人臣者,出疆必載贄,昏禮用鴈,而男子束帛ㆍ儷皮,婦人棗栗ㆍ腶脩。舅姑亦非天屬故凡非天屬而相見,以結倫義者,非贄不行,故〈士相見〉之禮,其首章首句曰:「贄,冬用雉,夏用腒。」及其相見,主人曰:「吾子稱贄,敢辭贄。」賓對曰:「某不以贄,不敢見。」又云:「不依於贄,不敢見。」凡三辭三請,而後賓奉贄入門。大夫相見以鴈,飾之以布,維之以索,如執雉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維之結面,士大夫始見于君,執贄奠贄,再拜稽首,君必答拜。古禮雖亡,典籍猶存,孔子非獨貪也。以弟子而請學于賢師,以結生三事一之義者,安得無贄?劉焯劉炫,蓋欲行古之道,而得瑣謗者也。○紘父云:「師弟不以贄成禮,如夫婦不以贄成禮,是名野合,非夫婦也。」

子曰:「不憤不啓,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復,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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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憤,心之怒也。《莊子》云:「草木怒生。」悱,心之悲也。恐本是同字啓,開其塞也。〈學記〉云:「開而弗達。」發,撥其蒙也。蒙卦云:「發蒙。」隅,廉角也。室四角曰隅反,猶還之也。復,再告也。孟子曰:「有復於王者。」閔子騫曰:「如有復我者。」學者自怒其錮塞則師啓之,自悲其蒙蔽則師發之,教人之法也。然其姿質本魯下,不能推通者,雖憤悱,亦不必再告也。○補曰東巡之禮,不知南西北亦當一例,聞所求乎子以事父,不知兄弟君臣朋友亦當一例,是舉一隅不以三隅反也。

曰:「必待其人心憤憤口悱悱,乃後啓發。」○駁曰非也。心知苟明,口必宣之,心無所悟,口徒悱悱,則又奚取焉?

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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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有喪者,謂未葬者之主人也。體其哀,故不多食。

引證〈檀弓〉云:「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子於是日哭,則不歌。皇氏本,連上爲一章。《集注》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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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哭,謂弔哭。」○補曰歌者,長言以誦詩也。哀樂不同日者,忠也。若先歌而後哭者,無傷。

曰:「一日之中,或哭或歌,是褻於禮容。」○此義亦通,但先歌而聞喪者,一日之中,不得不或哭或歌,其言未備也。

引證〈檀弓〉云:「弔於人,是日不樂,不飲酒不食肉。」○是日不樂,謂不聽樂不奏樂。

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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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行藏』二句,蓋古語。行與藏,叶韻用之而不行,則潔身亂倫者也,舍之而不藏,則無恥干祿者也。○曰:「大國三軍。」朱子云:「萬二千五百人爲軍。」補曰誰與,謂誰與共也。徒手搏獸曰暴,〈鄭風〉云:「袒裼暴虎。」無舟渡水曰馮。馮者,乘陵也朱子曰:「抑其勇。」

曰:「馮河,徙涉。」云:「《爾雅ㆍ釋訓》文也。」○郭璞曰:「無舟楫。」駁曰非也。《爾雅》亦誤。徒涉者,徒步而涉淺水也。馮者,乘陵波濤,以犯必死之地者也。〈小旻〉詩云:「不敢暴虎,不敢馮河。」〈毛傳〉云:「馮,陵也。」《易》曰:「用馮河。」疏云:「馮河者,無舟渡水。」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伯夷傳〉云:「富貴如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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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古者分田制祿,非仕不富,故獨言富,言富而貴在其中。○補曰可求,謂治世。可以仕則仕不可求,謂亂世。可以止則止曰:「《周禮ㆍ秋官》,『條狼氏掌執鞭以趨辟,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二人。』注云:「趨辟,趨而辟行人。」〈序官〉云,『條狼氏下士。』是賤職也。」○曰:「所好者,古人之道。」

曰:「富貴不可求而得之,當修德而得之。」○駁曰非也。可求不可求之理,聖人講之已熟,何乃曰『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乎?若如先儒之說,孔子當曰『富而可求,雖天官冢宰,吾亦爲之』,豈宜以執鞭之士爲準乎?其言若曰『若當可仕之世,則雖卑官末職,吾當仕焉。若當不可仕之世,則雖召我以三公,不如修道而自樂也。』語勢不然乎?

子之所愼,齊ㆍ戰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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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齊之爲言,齊也。將祭而齊其思慮,以交於神明也。」○補曰交兵曰戰。《左傳》云:「皆陳曰戰。」古人疾病亦齊,其愼可知。

引證孔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禮器〉文,〈郊特牲〉亦云

子在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也。」《史記》云:「學之三月,不知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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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者,昭公二十五年,孔子年三十五,而昭公季氏所逐孔子亦適留數年也。〈韶〉,樂。○曰:「〈韶〉樂盛美,故忽忘於肉味。」○補曰不圖,猶不意。圖,虞也至於斯,謂盡善盡美。

曰:「爲,作也。不圖作〈韶〉樂至於此。」○曰:「,聞君奏〈韶〉樂之盛,而心爲痛傷,故口忘肉味。至於一時,乃止也。三月,一時也,何以然也?是無道之君,而濫奏聖王之樂,器存人乖,所以傷慨也。」○孫奕《示兒編》云:「怒其在,故忘味。」○楊愼曰:「不意之爲樂至此。」○駁曰非也。太公之國,固不可慢,況聲明文物,洋溢於四海者,聖人之極功也。誠若無道之國,亦奏〈韶〉樂,之榮也,孔子何怒焉?

曰:「三月,即『音』字之誤。」○仲和卿云:「三月,一本作音字。」出《四書備考》駁曰非也。《史記》云:「聞〈韶〉音,學之三月。」是音與三月連文各出,焉得形誤?

曰:「春秋時,公子之後,〈韶〉樂存焉。」○馮椅曰:「之後封於,爲之後者得用先代之樂,自敬仲,而〈韶〉樂有傳。當是時,四代之樂,然恐不無差舛,〈韶〉之來最遠,而獨得其傳。」○駁曰非也。有虞之後,厥有虞思,見於《國語》。其後滅絶,武王時,帝舜之冑,有虞閼父,爲陶正,武王賴其利,以元女大姬妻其子滿而封之于,是爲胡公。此事見於〈樂記〉,見於〈周本紀〉,見於〈田敬仲世家〉,見於鄭玄《詩譜》。乃二子之言如此,有若商均以來,世世不絶,以至于敬仲者然,豈不迃哉?諸侯之國,未嘗無樂,故學樂習舞,得爲吾人之恒禮。若惟天子之國,乃有先王之樂,則〈內則〉所云『十有三年,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而冠,舞〈大夏〉』,是惟人能爲之。列國之人,皆不得按年肄業,豈可通耶?豈〈勺〉ㆍ〈象〉ㆍ〈大夏〉,皆非天子之樂乎?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惟恐臥。」〈樂記〉文其臥則非矣。其有古樂則不可諱也。惠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其非能好則非矣。若使先王之樂非分之所敢好,則惠王何至愧赧如此?《楚辭》云:「奏九歌而舞〈韶〉,聊暇日以婾樂。」〈韶〉固人之所恒舞,故屈原得願之如此。〈邶風〉云:「碩人俁俁,公庭〈萬舞〉。」又云:「左手執籥,右手秉翟。」萬者,〈大武〉之舞也,籥者,〈大象〉之舞也。若云諸侯之國皆無天子之樂,之伶人,何以萬舞籥舞?〈樂記〉曰:「〈齊〉者,三代之遺聲也。人識之,故謂之〈齊〉。」明三代之樂,固習之,雖非敬仲其無樂乎?由是觀之,四代之樂,國國有之,特不以爲廟樂而已。後世通儒苦少,惟知成王以天子之樂,故四代之樂,惟有之。又謂三國,特以天子之後,故得有古樂,豈不固哉?

引證《說苑》曰:「孔子郭門之外,遇一嬰兒挈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謂御曰,『趣驅之,趣驅之。〈韶〉樂方作。』孔子至彼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故樂非獨以自樂也,又以樂人,非獨以自正也,又以正人矣哉。於此樂者,不圖爲樂至於此。」〈修文〉篇

冉有曰:「夫子爲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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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夫子爲君,謂若使夫子處蒯輒之地,將亦立爲君乎?爲,當讀之如『管仲曾西之所不爲』之爲疑而問也。靈公之太子蒯聵,欲殺其母南子,事敗奔。及靈公卒,南子欲立公子固辭,請立蒯聵之子即位。○補曰欲知此事,詭問者,語夫子『設以身處其地』,則言辭褻慢,故求其類以問之,探其所以處是也。○補曰怨乎者,上怨父,下而兄弟胥怨也。仁者,人倫之至善也。伯夷求父子之間盡其分,叔齊求兄弟之間盡其分,是求仁也。卒成其志,是得仁也。仁者,天下之至善,得仁賢於得國,又何怨?○補曰夫子以之事,爲求仁得仁,則設以身處之地,必讓國逃身,以全父子之愛而成其仁矣,故知夫子不爲之所爲也。拒父而不納,此其父子胥怨也

曰:「爲,猶助也。趙鞅蒯聵石曼姑帥師圍之,故問其意助否乎。」○駁曰非也。哀公二年夏四月,靈公卒,人立。六月,人納孔子雖以是年適,原不久留,旋又適,厥明年石曼姑,而是時孔子已久,自,以至于三年事孔子心中無,久矣,助與不助,何議之有?所謂助者,猶言爲蒯輒左袒,非謂出力以相助也。然蒯輒尸居君位,坐見石曼姑之拒父,而靦然在位,天下有爲蒯輒左袒者乎?冉子所疑者,特原初嗣位爲君,其義理當否,猶在可疑也。朱子謂『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故子貢不斥君,而以爲問』,然蒯輒拒父之年,孔子明不在,不可曰『居是邦』。且助與不助,與非議君父者,原不相類,子貢之詭問,豈爲是也?冉有所疑者,只是辭位當否,拒與不拒,非所問也。若云子路以死,爲孔子之證,則孔子子路於此一事,秉義本不相合,故子見南子,明是爲蒯聵釋難。義見前子路弗說,孔子解惑不得,至發矢言,豈以子路之誤身,並疑孔子之陰助乎?

《公羊傳》曰:「『之義,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公羊》之義,悖理亂常,不可述也。靈公生時,謂公子曰:「余無子,將立女。」凡再命而再辭之。靈公旣卒,夫人曰:「命公子爲太子,君命也。」辭曰:「君沒於吾手,言扶體若有君命,必聞之。」且曰:「亡人之子在。」於是立《左傳》二年此《春秋》之策書也,不容有誤。《公羊》所謂王父之命,原是白撰,藉使有之,不足引重,何者?伯夷叔齊,明明有父命,棄而違之,孔子猶謂之求仁得仁,則蒯輒之罪,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矣。

曰:「觀《春秋》經文及《左傳》策書,知人與夫子,皆有實爲君之事與意。趙鞅陽虎計,借納蒯聵,以伐喪。帥師入,是伐喪當拒,借納君以報宿怨,其意回測,又當拒。且所怨者,也。甫在殯,而報怨者已在境,雖非納君,亦定無拱手而聽之者,是不可不拒。況所共讎,礙世子,不礙世子也,則又不得不拒,故當時人無不以拒爲能事者。若夫子之爲君,則其意顯然。二年,書『趙鞅帥師納世子蒯聵』,至三年,始書『國夏曼姑帥師圍』,其歷惡,斥,明見簡書。其後八年,夫子還,且與出公相周旋,亦皆此意。」○駁曰非也。人拒,勢也,非義也。蒯聵出奔之初,靈公盡逐其黨,公孟彄之時則凡不在逐中者,皆非蒯聵之黨。石曼姑孔悝之等,方且惴惴慄慄,惟恐太子之復入也。其心何嘗顧社稷耶?之社稷,在未必安,入未必亡,旁觀之有公心者,何苦助而擠乎?《春秋》筆法,本惟據實,有其事則書之,無其事則不書。書『納』,書『圍』,何以爲助之斷案乎?孔子在位之時,數數至二年ㆍ三年ㆍ四年,孔子皆至孔子此時棲棲特甚,適,曾無一日黔其突而煗其席。若以足跡所至,並以爲陰助之斷案,孔子亦不勝助矣。孔子顧有何力能博施如此乎?蕭山之誣聖人,一至是矣。

質疑《集注》云:「怨,猶悔也。」○君三世,子怨父,父怨子,子貢不待質之於夫子,已知其不仁,故特拈一怨字,以問於夫子。怨也者,直是怨懟如敵讎之謂也,奚但悔恨而已?○太史公引軼詩疑伯夷叔齊有怨,謬矣。得仁不怨者,不怨其父子兄弟也,孟子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軼詩之怨武王何疑焉?朱子云:「二子雖賢,而其所爲或出於激發過中之行,不能無感慨不平之心,則君之爭,猶未爲甚得罪於天理也。」○案,此說最確

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皇氏本,疏作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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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飯,簋實也。飲,《周禮》六飲之謂也。〈酒正〉文見上疏,麤也。鄭玄〈喪服〉注飯以疏食,則非膏梁也,飲以淸水,則無醫酏也。○補曰浮雲在空,人雖仰視,無所用,故不足以動心。○此節恐亦在問答之後,因以言之也。

曰:「浮雲,非己之有。」○孔安國《孝經傳》:「浮雲無潤澤於萬物,故君子弗從。」○駁曰非也。

曰:「疏食,菜食也。」○古本誤作蔬食,故注如此。

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史記》,加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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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說卦文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云:「加我數年,方至五十,謂四十七時也。」補曰加當作假,從《史記》謂天庶幾借我以數年之壽也。光武云『人生安能遠期十年』,皆畏天命之言五十學《易》,蓋古之遺文。〈內則〉云『十年學書計,十三學樂,二十學禮』,皆有定期。五十學《易》,亦此類也。○補曰《易》之爲書,主於悔吝。悔者,改過也,吝者,不改過也,能悔則改過不吝故曰『學《易》則可以無大過』。秦他石云:「過者即《易》所載悔ㆍ吝ㆍ凶之義也。」

質疑劉安世云:「嘗讀他《論》,加作假,五十作卒。蓋加ㆍ假聲相近而誤讀,卒與五十,字相似而誤分也。」○曰:「魯ㆍ魚,亥ㆍ豕,必其字形俱相類者,故曰形近致誤。卒與五十不近也。案《說文》,五者,互也,從二從乄,謂陰陽交互于二大間也。卒者,隷人,給事名也。古以染衣題識,故從衣從十,謂衣飾有異色也,則試以今文觀之,五字與衣字相近乎否乎?即因而觀古文𠄡與newchar KC08330_24相近乎否乎?後草書卒字作卆,合九十爲文,九字近五,故以云。」○前此孔子非不學《易》,特因古經有五十學《易》之語,故孔子年近五十,誦古語而爲此言,五十非誤字。

《史記ㆍ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ㆍ〈繫〉ㆍ〈象〉ㆍ〈說卦〉ㆍ〈文言〉,讀《易》韋編三絶,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朱子曰:「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矣,五十字誤無疑。」○《史記》之可信,不如《論語》,不必據《史記》以改《論語》,況此云學《易》,彼云若是?若是謂讀《易》雖『假我數年』四字,彼此相同,彼之所用,未必此經。學《易》,喜《易》,讀《易》,贊《易》,各爲一事,五十六十以至七十,無時不假,不必執一而廢一也。蘇紫溪云:「五十以學《易》,分明是孔子五十歲以前的說話。」

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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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所雅言,《詩》ㆍ《書》ㆍ執禮,皆雅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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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雅,常也。」○補曰執禮者,臨事所執之禮,今之儀禮,是其遺也。如今之笏記

曰:「雅言,正言也。」○曰:「讀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後義全,故不可有所諱。」說同曰:「雅言作常言解,無據。雅言,正言也。」○駁曰非也。臨文不諱,謂之雅言,可乎?說之不中理如此,而後人猶欲述之,豈不惑歟?《史記ㆍ張耳傳》云:「張耳雅游。」云:「雅,素也。」〈武帝本紀〉云:「上雅尚儒術。」《南史ㆍ陳武帝紀》云:「帝雅尙儉素。」《魏志ㆍ司馬朗傳》云:「雅好人倫典籍。」《南史ㆍ梁簡文帝紀》云:「帝雅好賦詩。」《北史ㆍ薜道衡傳》云:「江東雅好篇什。」《後漢書ㆍ竇后紀》云:「及見,雅以爲美。」常以爲美也雅也者,素也,常也。兼素ㆍ常二字之意,其義乃備何謂無據?凡朱子所言,惟一反之爲務,此蕭山心術之病。

曰:「雅言者,謂端其音聲,審其句讀,莊重而出之,與恒俗迥別,謂之雅言。」○駁曰非也。惟《詩》ㆍ《書》ㆍ執禮,莊重而出之,則他言皆戲慢乎?諸葛亮〈出師表〉云『察納雅言』,謂淺近平常之言,亦可察納也

程伊川云:「世俗之言,失正者多矣。如失於輕,失於重。旣通於衆,君子正其甚者,不能盡違也。惟於《詩》ㆍ《書》ㆍ執禮,必正其言也。」○之記不同,而朱子明道之說者,誠以性與天道,夫子罕言,惟《詩》ㆍ《書》ㆍ執禮,常言之,故必如明道之說,乃有味也。

曰:「禮不誦,故言執。」○曰:「禮不背文誦,但記其揖讓ㆍ周旋,執而行之,故言執也。」○應麟曰:「石林解執禮云,『猶執射ㆍ執御之執。』《記》曰,『秋,學禮,執禮者詔之。』〈文王世子〉文蓋古者謂持禮書以治人者,皆曰執。《周官ㆍ太史》,『大祭祀,宿之日,讀禮書。祭之日,執書以次位常。凡射事,執其禮事。』此禮之見於書者也。」○今公家祭禮,贊者執笏記高唱,其在階上者,謂之堂上執禮,其在階下者,謂之堂下執禮,此所謂執禮者詔之也。《儀禮》諸篇,即古之笏記。

葉公孔子子路子路不對。子曰:「女奚不曰,其爲人也,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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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葉公諸梁大夫,食采於,僭稱公。」據《左傳》ㆍ《世本》曰:「字子高,爲葉縣尹,子僭稱王,故縣尹皆僭稱公。」本出陸德明《釋文》曰:「不對者,未知所以答。」朱子云:「聖人之德實未易名言。」補曰發憤,勇於進就也。欲語之以嗜學樂道者,要使葉公知我無求。

〈楚語〉云:「子西召王孫白公沈諸梁止之。左司馬沈尹戍之子,葉公子高子西不聽,子高以疾,閒居于。及白公之亂,子西子期死。葉公聞之,曰,『吾怨其棄吾言而德其治楚國。』入殺白公而定王室,葬二子之族。」○葉公蓋有知人之明者也。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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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敏,速也。」○補曰敏以求之,用敏疾之心以求知也。○曰:「言此者,勸人學。」云:「恐人以己爲生知而不可學,故告之。」

曰:「孔子以生知之聖,每云好學者,非惟勉人也。蓋生而可知者,義理爾。若夫禮樂名物ㆍ古今事變,亦必待學而後有以驗其實也。」○《大戴禮》曰「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帝嚳生而神靈,自言其名」,皆東野言。孔子刪《書》,無此諸說。生而知之者,蓋謂自幼至長,其修身飭行,動中禮法,不學而能者也。孔子不知父墓,問於郰曼父之妻,顧何嘗生而神靈耶?則非生知者耶?

子不語怪ㆍ力ㆍ亂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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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怪,怪異也。力,謂若盪舟,烏獲舉千均之屬。亂,謂臣弒君子弒父。神,謂鬼神之事。或無益於教化,或所不忍言。」邢氏本作曰,皇氏本作曰,今從曰:「聖人語常而不語怪,語德而不語力,語治而不語亂,語人而不語神。」王應麟云:「此本王无咎之說。」怪者,如石言木起及解禽言吞刀吐火之類。周伯耕云:「不語力,則知聖人所稱尚德哉。不語神,則聖人『未能事人』之誡昭也。」

李充曰:「力不由理,斯怪力也,神不由正,斯亂神也。怪力亂神,有與於邪,無益於教,故不言也。」○駁曰非也。

引證《大戴禮》,曾子曰:「君子亂言而弗殖,神言不致也,靈言不與。」〈曾子立事〉篇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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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三人行,言同行者少也。必有我師者,非謂道學之師,或四方謠俗,百工技藝,及有一善可學者,皆我師也。○補曰擇其善者,謂通執兩人,擇其善言善事,不必偏取一人,棄其一也。○補曰其不善者,因上文而遂言之,欲其見不善而內自省,非謂善惡皆我師也。

曰:「彼二人言行,必有一人善一人不善。」○駁曰非也。三人偶然同行,豈必一善一惡,每不差忒?君子同行,或三人皆善,群盜同行,或三人皆惡。今必欲於兩人之中,奉一善而執一惡,難矣。所謂我師,本非全德之人,或有一聞一識一技一能,兼有愆尤疵病,擇其善者而師之,其不善者,內省而改之也。

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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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桓魋司馬。」朱子曰:「向魋也,出於桓公,故又稱桓氏。」云:「世爲司馬,故又以司馬爲氏。司馬牛,其弟也。」曰:「案〈世家〉,孔子,與弟子習禮大樹下。司馬桓魋欲殺孔子,拔其樹。孔子去,弟子曰,『可速矣。』故孔子發此語。」○朱子曰:「其奈我何,言不能違天害已。」○曰:「此章言孔子無憂懼也。」

子曰:「二三子,以我爲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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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二三子,謂諸弟子。」○曰:「聖人知廣道深,弟子學之不能及,以爲有所隱匿,故解之。」○補曰行者,躬所行也,不言之教也,吾無一事不以示二三子,二三子當見而效之,無以我爲隱也。○補曰『是也』一句,自證自明之辭,說其名,以著己事之明白。如契劵ㆍ質劑必書名

曰:「我所以,無不與爾共之者,是之心。」○駁曰非也。心字添出,非本旨也。

或曰:「二三子,謂弟子之賢者,如四科十哲。」○駁曰非也。當時之俗,凡稱諸人,皆云二三子。《國語》,共華曰:「二三子皆在而不及。」呂甥曰:「君使告二三子。」子犯曰:「天賜也。二三子志之。」秦伯謂其大夫曰:「二三子敬乎!」范武子曰:「爾勉從二三子。」魏絳曰:「七合諸侯,二三子之勞也。」若是者不可勝數。然〈檀弓〉曰:「二三子絰而出。」此則指弟子之賢者。

子以四教,文ㆍ行ㆍ忠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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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文,謂先王之遺文。行,謂德行。在心爲德,施之爲行。中心無隱謂之忠,人言不欺謂之信。」○補曰文ㆍ行,外也,忠ㆍ信,內也。入則孝,出則悌,行也。嚮人以誠曰忠,與人無偝曰信。

曰:「四教即四科也。文即文學。行即德行。忠,施諸政事。信,施諸言語。」○駁曰非也。傅會之巧也。政事言語,以當忠信,可乎?

子曰:「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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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大而化之曰聖,文質兼備曰君子。文質兼備然後可以治人,古者有治人之德者,乃得在位。在位曰君子,謂大君之子也,猶帝王之稱天子。或云:「君國子民曰君子,其義,非也。」古本,與下節別爲二章,今從之。若是一章,當云君子吾不得而見之,得見善人,斯可矣。今君子善人,不相牽連,而又有『子曰』字以間之,其非一章可知,以其文勢相類,故記者序次如是。

曰:「疾世無明君。」○駁曰非也。不見有此義。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亡而爲有,虛而爲盈,約而爲泰,難乎有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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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善人,或德之稱,行己無惡以至於善者也。有恒者,其德劣於善人,然不虛矯不飾詐,能守常而不變者也。○補曰約,所持者少也。束而小之曰約泰,所充者實也。泰卦三陽在內,故內實曰泰亡者,無形而無質也。虛者,有器而無實也。約者,有少而無多也。

陸德明曰:「此舊爲別章,今宜與前章合。」○朱子曰:「子曰字,疑衍文。」○邢氏本亦合之爲一章,然君子善人,旣非同名,亦難殊品,恐古本爲是。

曰:「內實窮約而外爲奢泰。」○駁曰非也。有恒無恒,皆以德行言,用度奢儉,何與於是?然約而爲泰者,正如貧者之奢,難於有恒,以之設喻則可也。

王應麟云:「善人,周公所謂吉士也。有恒,周公所謂常人也。」○〈臯陶謨〉云:「彰厥有常。吉哉!」〈立政〉云:「庶常吉士。」未嘗以常吉,分爲二等。

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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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釣者,一竿屬一鉤而取魚也。」○朱子曰:「綱,以大繩屬網,截流而漁者也。」○曰:「弋,繳射也。」云:「〈司弓矢〉注云,『結繳於矢,謂之矰。』」曰:「夫子雖爲弋射,但晝日爲之,不夜射栖鳥也,爲其欺暗必中,且驚衆也。」

曰:「綱者,爲大綱以橫絶流,以繳繫鉤,羅屬著綱。」云:「作大綱,橫遮廣水,而羅列多鉤以取魚也。」余家洌水之濱,漁者或用此物,謂之萬鉤之釣,然古有是否?綱者當是網字之譌,形誤也。亦云朱子所訓,只是網也,無繫鉤之說。

子曰:「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多見而識之,知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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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作,剙造也。剙造一書謂之作。老子作《道德經》不知道而作書者,流毒萬世,聖人之所深懼也。蓋有者,辭之謹也。○補曰我無是也者,自慶之辭,猶言我不犯此罪也。○補曰擇其善者,刪也。此《詩》ㆍ《書》之所以刪也。識者,記也。若《易傳》ㆍ《書序》及《儀禮》諸篇之有附記者,是也。○補曰二者雖不如知而作之者,抑其次也。最下者,不知而作之。云:「春秋時,異學爭出,著書滿天下。」

曰:「時人有穿鑿妄作篇籍者,故云然。」○『穿鑿』二字,周章矣。

曰:「如此者,次於天生知之。」○駁曰非也。自古無天生知之者。

質疑《集注》云:「孔子自言未嘗妄作,蓋亦謙辭。」○此非謙辭。述而不作,乃君子之盛德也。

引證《漢書ㆍ朱雲傳》贊云:「世稱朱雲言過其實,『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

互鄕難與言,童子見,門人惑。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唯何甚?人潔己以進,與其潔也,不保其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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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互鄕,鄕名。」王无咎云:「鹿邑之外,有互鄕城鹿邑亳縣。」補曰地。○朱子曰:「其鄕人習於不善,難與言善。」○補曰與其進ㆍ不與其退,蓋古語。與,許也。凡接人之法,來則迎之,去則止之,是許其進,不許其退也。引此語,以明來者之不可拒。○補曰惟何甚,謂惡惡不可已甚。保,守也。往,謂前日之惡行也。王觀濤云:「不保其往,謂安能保其已前之皆潔也,亦通。」

曰:「互鄕人,言語自專,不達時宜。」○駁曰非也。不達時宜,則善人之好古者也。

曰:「往,猶去也。當與之進,亦何能保其去後之行?」云:「去後之行,謂往前之行,今已過去。」駁曰非也。邢昺說之誤,釋之以己意,奈冰炭何?

顧歡云:「往,謂前日之行。夫人之爲行,未必可一,或有始無終,先迷後得。教誨之道,潔則與之,往日之行,非我所保也。」此說極是,但『有始無終』四字宜刪。

琳公云:「此『互鄕難與言童子見』八字,通爲一句。」駁曰非也。其意蓋以爲一鄕之人未必盡惡,故爲此說也。然妹邦崇飲,桑中好淫,惡俗漸染如此,不足疑也。琳公,僧也。

質疑此章未見其有錯簡。李卓吾云:「後十四字,不倒轉,文法更古。」

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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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仁者,嚮人之愛也。處人倫盡其分,謂之仁。義見前爲仁由己,故曰不遠。

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取於,爲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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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司敗,官名,大夫。云:「《左傳》,子西曰,『臣歸死於司敗。』注云,『名司寇爲司敗。』」昭公昭公朱子云:「名。」巫馬期,弟子,名《史記》云:「巫馬施子旗,少孔子三十歲。」○鄭玄云:「人。」」○補曰巫馬,官名,世其官,遂以爲氏。《周禮ㆍ夏官》,巫馬,養疾馬期當作旗,聲誤也。○補曰黨,猶偏也。曰:「相助匿非曰黨。」曰:「姓,云:「泰伯之後。」禮,同姓不昏,見〈曲禮〉。又《大傳》云:「同姓不昏,道也。」而君取之,當稱吳姬,諱曰孟子。」事見十二朱子曰:「諱之,使若女子姓者然。」○曰:「諱國惡,禮也。聖人道弘,故受以爲過。」

事實《春秋》十二年,孟子卒。《左傳》曰『昭公取於』,故不書姓,謂之吳孟子。○〈坊記〉曰:「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以此坊民,《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其死,曰孟子卒。』」

曰:「司敗,人名,大夫。」○駁曰非也。

應劭〈風俗通義序〉云:「孔子稱幸苟有過,人必知之。」幸字連下句讀駁曰非也。《周書ㆍ王佩解》云:「不幸在不聞其過,福在受諫。」子曰也幸,蓋有所本。

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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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歌者,長言以誦詩也。○朱子曰:「反,復也。復,音覆必使復歌者,欲得其詳而取其善也。」云:「覆者,從首更歌一遍也。」

曰:「反,猶重也。」云:「樂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駁曰非也。說則無錯,但字義不然。

子曰:「文莫吾猶人也,躬行君子,則吾未之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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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曰:「莫,疑辭。案,莫者,猶言豈不猶人,言不能過人,而尚可以及人。」○補曰夫子自言文學豈不吾猶人也,若躬行君子之德,則吾無所自得者。自謙也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不如某之好學也。」文學素所自許,德行素所自謙。

曰:「莫,無也。文無者,猶俗言文不。」又云:「文不吾猶人者,凡言文皆不勝於人。」欒肇《論語駁》曰:「謂勉強爲文莫,莫之聲又轉爲務,又轉爲楙,黽之聲轉爲睯,故《爾雅》曰,『茂,勉也,務ㆍ睯,強也。』」○駁曰非也。何晏邢昺,旣以文莫爲成語。又釋之曰『文不勝人』,則周章矣。說亦非。

楊雄《方言》云:「侔莫,強也。北燕之外郊,凡勞而相勉,若言努力者,謂之侔莫。」○陳騤《雜識》云:「《方言》,侔莫,強也。凡勞而相勉,若所云努力者,輒曰侔莫。」○方以智《通雅》曰:「閔勉ㆍ閔免ㆍ僶勉,一也。轉爲密勿ㆍ蠠沒,又轉爲侔莫ㆍ文莫。」○曰:「『亹亹文王,令聞不已』,文王尚勉,況後之君子乎?」○駁曰非也。《論語》非古奧文字,讀書必先辯文體,庶不惑於如此之雜說。

子曰:「若聖與仁,吾豈敢?抑爲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公西華曰:「正唯弟子不能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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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爲之者,學也,學將以成聖也。誨人者,教也,教所以廣仁也。孟子云:「學不厭,知也。教不倦,仁也。」云ㆍ爾ㆍ已矣,皆語辭。蹉跎其語,至於四轉,雖自許而猶有恐懼退蹙之心也。○補曰只此二事,正唯弟子所願學而不能者。

曰:「正如所言,弟子猶不能學,況仁聖乎?」○此未允。孔子辭其上,居其次。公西華贊之曰:「夫子所謂其次,亦吾之所不能。」意在贊美,不在翹企。

曰:「〈鄕飲酒義〉曰,『嚮仁而左聖。』」施愚山云:「聖者,通也,聲入心通之謂也。耳呈爲聖。」○云:「〈洪範〉『思曰睿』,『睿作聖』,與『聽曰聰』正當分別。」〈表記〉曰:「仁者右也,道者左也。」皆說喻之言,謂仁與道當並行非有實理。〈洪範〉之『睿作聖』,亦聖字之原義,非此經之義也。大而化之曰聖,不必鑿也。

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有諸?」子路對曰:「有之。〈誄〉曰,‘禱爾于上下神祗。’」子曰:「之禱久矣。」本ㆍ本ㆍ本無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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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疾甚曰病。包氏云:「見〈子罕〉篇。」有諸,謂於禮有之乎?○朱子曰:「誄者,哀死而述其行之辭。」《周禮》大祝掌六辭,六曰誄補曰子路引古誄文句,以證疾病之有禱。○朱子曰:「天曰神,地曰祗。」○曰:「孔子素行,合於神明,故曰之禱久矣。」云:「若人之履行,違忤神明,罹其咎殃則可禱。」

考異諸家本,無病字。○曰:「《集解》於〈子罕〉篇,始釋病曰疾甚。此章病字無解,衍文,明矣。」

曰:「〈誄〉,禱篇名。」云:「誄,累也,累功德以求福。」駁曰非也。〈檀弓〉云:「戰于乘丘縣賁父卜國死之。公曰,『非其罪也。』遂誄之。士之有誄,自此始」《左傳》云:「孔子卒,哀公誄之曰,『嗚呼,哀哉!尼父。』」孔氏不知誄法,乃以爲禱篇之名。漢代專門之學,其固陋如此。

質疑〈士喪禮〉之『行禱五祀』,本在『屬纊』之後,子路請禱,非請此禱也。武王有疾,周公禱于三王。《易》曰:「巽于牀下。用史巫,紛若吉。」蓋有禱疾之禮。

引證《太平御覽》引《莊子》曰:「孔子病,子貢出卜。孔子曰,『子待也。吾坐席不敢先,居處若齊,食飲若祭,吾卜之久矣。』」○王應麟云:「子路請禱,可以參觀。」

瀛波老叟云:「子路在壇壝前禱,夫子在屋漏中禱,子路以祝史禱,夫子以精神禱。」

子曰:「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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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孫,順也。固,陋也。」案,固者,四塞也,謂不通曰:「俱失之。云:「二者俱失之。」奢則僣上,儉不及禮。」

曰:「不得已而救時之弊。」○駁曰非也。管氏之僣而難爲上,晏子之偪而難爲下。與其僣上也,寧偪下,此古今之通義,非獨捄時弊然也。

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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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坦蕩蕩,寬廣貌。長戚戚,多憂懼。」○補曰君子素位而行,故心常寬樂,小人患得患失,故心常憂愁。

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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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厲,嚴峻也。《周易》,以厲爲危,危者,高峻也猛,鷙悍也。鳥曰鷙,獸曰猛足恭者不能安,容體終不能純熟恭而安則允恭也。

曰:「溫言其色,厲言其聲,故子夏曰,『即之也溫,聽其言也厲。』」○駁曰非也。不唯曰色厲而內荏乎?〈衛風〉云:「在彼淇厲。」岸危處曰厲

陸德明《釋文》曰:「一本作『子曰』,『厲』作『例』。本作君子。」案,此章說孔子德行,依此文爲是也。

泰伯第八凡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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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陸德明云:「一本,得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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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泰伯大王之長子。」○補曰旣行其德,又泯其名,是至德也。朱子云:「德之至極,無以復加者。」三讓,三以國讓於季歷也。謂之天下者,竟得天下,讓是讓天下也。○朱子曰:「無得而稱,其遜隱微,無迹可見也。」

曰:「太王疾,泰伯因適採藥,太王沒而不返,季歷爲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駁曰非也。免喪之後,雖不斷髮,其追之乎?

<divclass="xsl_paraxsl_indent_0"style="text-align:left;"> 范甯曰:「太王薨而季歷立,一讓也。季歷薨而文王立,二讓也。文王薨而武王立,於此遂有天下,是爲三讓也。」又一云:「太王病而託采藥出,生不事之以禮,一讓也。太王薨而不反,使季歷主喪,死不葬之以禮,二讓也。斷髮文身,示不可用,使主祭,不祭之以禮,三讓也。」○見顧炎武曰:<spandata-jusok-type="교감주"data-jusok-id="D002"class="jusok">「〈皇矣〉之詩曰,『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則泰伯之時,日以彊大矣。乃託之採藥,往而不反。當其時以國讓也,而自後日言之則以天下讓也。南宮适躬稼而有天下當其時讓王季也,而自後日言之則讓於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後,而讓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記其功,彝鼎不銘其迹,此所謂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者也。《路史》曰,『方太王時,以與王季,而王季以與文王文王以與武王,皆泰伯啓之也,故曰三讓。』」○駁曰非也。又云:「父死不赴,傷毀髮膚,而不爲不孝。」○案,斷髮文身,是仲雍順俗之治政也。子貢之言,本來明白,後人謂之傷毀髮膚,謬矣

繆協曰:「季歷三人而王道成,是三以天下讓。」駁曰非也。

質疑《集注》云:「三讓,謂固遜也。」古人辭讓,以三爲節,一爲禮辭,再爲固辭,三爲終辭三辭之禮,具見於〈聘禮〉ㆍ〈大射禮〉ㆍ〈鄕飲禮〉ㆍ〈鄕射禮〉ㆍ〈投壺禮〉ㆍ〈士相見禮〉。然父傳子讓,或弟獻兄讓,不必一日設席行禮,如賓主之致辭答辭者。然則泰伯三讓,必非三辭ㆍ三揖之禮,飾其貌以成文者,其三授三讓,必有事實。今典籍殘滅,無以考徵,乃鄭玄范甯之徒,左猜右忖,上穿下鑿,終日言之而民莫肯信而從之,恐不如闕疑之爲善也。《晉語》云『趙衰三讓』,亦三使爲卿,而三讓之也,非一日三讓

引證《吳越春秋》云:「古公病將卒,令季歷讓國於泰伯,而三讓不受,故云太伯三以天下讓。」○《吳越春秋》,非信書也。

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愼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故舊不遺,則民不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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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曰勞,不安貌。孔子恭而安葸,不怡貌。無和柔之色亂,紊也。無上下之分絞,急也。朱子云:「絞如繩兩頭絞得緊,都不寬舒。」補曰故舊,謂先君之舊臣也。義見下遺,棄也,忘也。孟子云:「未有仁而遺其親者。」偷,佻也。《爾雅ㆍ釋言》文輕薄之義不偷,謂民亦不倍其死者也。

曰:「葸,畏懼之貌。」蔡淸云:「葸,所謂畏首畏尾。」駁曰非也。《大戴禮》云:「人言善而色葸焉,近於不說其言。」〈曾子立事〉篇註曰:「葸焉,不悅之貌。」葸與偲通,朋友偲偲ㆍ兄弟怡怡,正是。不怡曰葸也,非禮而過於愼則其色似不怡者。

曰:「絞,絞刺也。」云:「絞刺人之罪。」曰:「直若有禮則自行而不邪曲。若不得禮,對面說刺他人之非,必致怨恨。」○駁曰非也。犯顏極諫,亦禮也,豈以怨恨而已之乎?

引證〈仲尼燕居〉曰:「子曰,『敬而不中禮謂之野,恭而不中禮謂之給,足恭,便佞貌勇而不中禮謂之逆。』子曰,『給奪慈仁。』」○給,謂供給,如僕御也。舊說非

曰:「君能厚於親屬,不忘其故舊,民皆化之。」○胡雲曰:「君子不弛其親,故舊無大故則不棄。」〈微子〉篇周公之言,與此同,忠厚之至也。○駁曰非也。故舊者,先君之舊臣也。〈盤庚〉曰:「古我先王,亦惟圖任舊人。」〈微子〉曰:「乃咈其耇長舊有位人。」皆指先王之舊臣。在上之人,輕棄先君之舊臣,則民亦偷薄,輕棄其故舊,故〈坊記〉ㆍ〈大學〉,皆有此戒,而〈齊語〉載管子之言,亦是此意。並見左孔子孟莊子之孝曰:「其他可能,其不改父之政與父之臣,是難能也。」此義炳然,不可沒也。

引證〈齊語〉,管子桓公曰:「政不旅舊則民不偷。」云:「故舊不以爲師旅則民不偷。」故舊者,先君之舊臣也。旅舊,謂使故舊若羇旅然。

引證〈坊記〉,子云:「利祿,先死者而後生者,則民不偝,先亡者而後存者,則民可以託。《詩》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以此坊民,民猶偝死而號無告。」

引證〈大學〉云:「上老老而民興孝,上恤孤而民不倍。」○倍與偝通,謂民不偝死者,收其遺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