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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大臣奉上諭寄兩廣總督蔣攸铦等所奏夷商貿易及洋行各事宜著照議行並妥爲處置𠸄咭唎大班呞噹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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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大臣字寄兩廣總督蔣〔攸铦〕、廣東巡撫董〔教增〕,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初二日奉上諭:

  蔣攸铦等奏,密陳夷商貿易情形及酌籌整飭洋行事宜一摺,所奏俱是。粵省地方瀕海,向准各國夷船前來貿易,該夷商遠涉重洋,懋遷有無,實天朝體卹之恩,然懷柔之中,仍應隱寓防閑之意。近來,𠸄咭唎國護貨兵船不遵定制停泊外洋,竟敢駛至虎門,其詭詐情形,甚爲叵測。蔣攸铦示以兵威,派員詰責,該大班始遞稟謝罪,此後不可不嚴申禁令。該夷船所販貨物,全藉內地銷售,如呢羽、鐘表等物,中華儘可不需,而茶葉土絲,在彼國斷不可少,倘一經停止貿易,則其生計立窮。書雲:不寶遠物,則遠人格。該督等當深明此意,謹守定制,內固籓籬,不可使外夷輕視。嗣後,所有各國護貨兵船,仍遵舊制,不許駛近內洋,貨船出口,亦不許逗遛,如敢闌入禁地,即嚴加驅逐,倘敢抗拒,即行施放鎗炮,懾以兵威,使知畏懼。

  至洋商與外番交易,必須示以公平,並當嚴杜交結。該督等將拖欠夷債及與夷人交結各商民,分别懲處,自應如此辦理。所有該督等請嚴禁民人私爲夷人服役,及洋行不得搭蓋夷式房屋,鋪戶不得用夷字店號,及清查商欠,不得濫保身家淺薄之人承充洋商,並不准內地民人私往夷館之處,均照所議行。其退商潘致祥久充洋商,家道殷實,從前矇混請退,本屬取巧,現當洋行疲敝之時,豈容任其置身事外,著責令仍充洋商,與各總商認眞清理一切,毋許狡卸。前日因聞該省有𠸄咭唎兵船闌入內洋,及乏商積欠夷賬等情,降旨詢問該督,今日蔣攸铦等摺內已將各情形詳悉備陳。惟呞噹㖦一節,未據奏及,著蔣攸铦遵照昨降諭旨密行查察,呞噹㖦自幼狡黠,熟知內地情形,如在澳門不甚妥協,斷不可驅令歸國,應摘其過失,酌量遷徙他處防閑約束,庶爲處置得宜也。將此諭令知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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