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新青年 第1卷第1號.djvu/6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無所謂監督政府。無所謂個人自由。是曰專制制度。

當時信徒之服從教會。亦復如是。固無擇乎新教國與加特力教國也。決定教義教儀。人當信仰遵行。此僧侶之權也。乃屬信徒。皆有服從此教義教儀之義務。有拒絕教會行教者。則視為叛逆而放逐之。一國之內。不容異教之存立。全國居民。必遵奉國定之宗教。禮安息日。列聖晚餐。定期禁食。行婚禮、執葬儀、行嬰兒洗禮於教會。 在加特力教國。 尚有懺悔齋戒之事。 是所謂不寬容 [ 註:L'intolerance.]之制度也。國家與教會。互相提攜。政府放逐異端。 強制臣民服從教會。僧侶則衛教以事王。此二種絕對之威權。相合而禦世。

自十七世紀。在英吉利。此制度已至動搖。國家與教會相戰而互赴衰微。千六百八十八年之革命。 國王之專制不存。 而宗教之寬容亦立。 巴力門 [ 註:Parlement.英國議會之名。]之勢力。代王權而勃興。異教會對公立教會而創設。巴力門之徒黨。與分立教會之徒黨相結。以保君主立憲政治與夫宗教之寬容。其時國王對於臣民失其絕對權。教會對於信徒失其絕對權。而社會未嘗破。滅此種輕。驗乃與王者神權說及宗教。統一說以致命傷也。英吉利獲此政治之自由。與夫宗教之寬容。其哲學者就此實行之事。更以學理證明之。其中最知名者。為寬容論[註:Lettres sur latolerance.]著者陸克。[註:Locke.]沙甫特司白利。[註:Shaftesbwry.]及波林布若克[註:Bolingbroke.]也。

彼等之言曰。基督教不能不適合乎理性。理性者神所賦與於吾人以發見真理者也。基督教各派所爭論之問題。無足輕重。其最關緊要者。乃全體基督教徒之公同教理也。基督教之本義。自然教也。其基礎之觀念有二。即一神為世界之主宰。及人有不死之靈魂是也。

人類有充實之理性。以認識根本原理。與夫辨別善惡之能力(道德的意識)皆受之自神。此英吉利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