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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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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維

按《宋史》本傳:「維字持國。以進士奏名禮部。方億輔政, 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父沒後,閉門不仕。宰相薦其 好古嗜學,安于靜退,召試學士院,辭不就。富弼辟河 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修薦為檢討,知太常禮院。禮 官議祫享東向位,維請虛室以待太祖。溫成后立廟 用樂,維以為不如禮,請一切裁去。」議陳執中諡,以為 張貴妃。治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 靈。」詔諡曰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 議訖不行。乞罷禮院,以祕閣校理通判涇州。神宗封 淮陽郡王,潁王,維皆為記室參軍。王每事咨訪,維悉 心以對,至拜起進趨之容,皆陳其節。嘗與論天下事, 語及功名,維曰:「聖人功名,因事始見,不可有功名心。」 王拱手稱善。聞維引疾,諸郡上章留之。時禁中遣使 泛至諸臣家為王擇妃。維上疏曰:「王孝友聰明,動履 法度,方嚮經學,以觀成德。今卜族授室,宜歷選勳望 之家。謹擇淑媛,考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 苟取華色而已。」左右史闕,英宗訪除授例,執政曰:「用 館閣久次及進士高第者。」帝曰:「第擇人,不必專取高 科。」執政以維對,遂同修起居注、侍邇英講。帝初免喪, 簡默不言。維上疏曰:「邇英閣者,陛下燕閒之所也。侍 於側者,皆獻納論思之臣。陳於前者,非經則史。可以 博咨訪之義,窮仁義之道,究成敗之原。今禮制終畢, 臣下傾耳以聽玉音,陛下之言,此其時也。臣請執筆 以俟。」進知制誥、知通進銀臺司御史呂誨等以《濮議》 得罪,維諫曰:「誨等審議守職,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 之法而止爾。請追還前詔,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復 誨等職任,以全政體。」既而責命不由門下,維又言:「罷 黜御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與聞,紀綱之失,無甚 於此,乞解銀臺司。」不從,遂闔門待罪。有詔舉臺官二 人,維言:呂誨、范純仁有已試之效,願復其職。翰林學 士范鎮坐批荅不合旨,出補郡。維言:「鎮所失只在文 字當涵容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為太重。連退二近 臣,而眾莫知其所謂,自此誰敢盡忠者!潁王為皇太 子兼右庶子,神宗即位,維進言:「百執事各有職位,當 責任,若代之行事,最為失體。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 君設施,自有先後。」因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 後世禮文之變,以伸規諷。帝皆嘉納。除龍圖閣直學 士。御史中丞王陶彈宰相韓琦為跋扈,罷為翰林學 士。維言:「中丞之言是,宰相安得無罪?若其非是,安得 止罷臺職,令為學士?」是遷也,參知政事吳奎論陶事, 出知青州。維言「進退大臣,不當如是。」詔遷奎官。維又 言:「執政罷免,則為降黜,今復遷官,則為褒進。二者理 難並行,此與王陶罷中丞而加學士何以異?」章上,奎 還就職,維援前言求去,知汝州。數月,召兼侍講、判太 常寺。初,僖祖主已遷,及英宗祔廟,中書以為僖祖與 稷、契等,不應毀其廟。維言:「太祖戡定大亂,子孫遵業 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非 有所因,若以所事稷、契事之,懼有所未安,宜如故便。」 王安石方主初議,持不行。熙寧二年,進翰林學士、知 開封府。明年,為御史中丞,以兄絳在樞府,力辭之。安 石亦惡其言保甲事,復使為開封。始分置八廂,決輕 刑,轂下清肅。時吳充為三司使,帝曰:「維、充以文學進, 及任煩劇而皆稱職,可謂得人矣。」兼侍讀學士,充群 牧使。考試制舉人孔文仲,對策入等,以切直罷歸。維 言:「陛下毋謂文仲為一賤士,黜之何損?臣恐賢俊解 體,忠良結舌,阿諛苟合者將窺隙而進,為禍不細。」安 石益惡之。樞密使文彥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劇,當除 韓維佐卿。」明日,維奏事殿中,以言不用,請郡。帝曰:「卿 東宮舊人,當留以輔政。」對曰:「使臣言得行,賢于富貴。 若緣攀附舊恩以進,非臣之願也。」遂出知襄州,改許 州。七年二月,召為學士承旨,入對,帝曰:「天久不雨,朕 日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 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當痛自責己,廣求直言。」 退,又上疏曰:「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 撻取足,至伐桑為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 若夫動甲兵,危士民,匱財用於荒夷之地,朝廷處之 不疑,行之甚銳。至於蠲除租稅,寬裕逋負,以救愁苦 之民,則遲遲而不肯發。望陛下奮自英斷,行之過於 養人,猶愈過於殺人也。」上感悟,即命維草詔求直言, 其略曰:「意者聽納不得於理與?獄訟非其情與?賦斂 失其節與?忠言讜論鬱於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 私者眾與。」詔出,人情大悅。有旨體量市易,免行利病, 權罷方田保甲。是日乃雨。王安石罷,會絳入相,加端 明殿學士、知河陽,復知許州。帝幸舊邸,進資政殿學 士。曾鞏當制,稱其純明亮直,帝令改命詞。維知帝意, 請提舉嵩山崇福宮。帝崩,赴臨闕庭,宣仁后手詔勞 問,維對曰:「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困則思息,鬱則 思通。誠能常以利民為本則民富,常以憂民為心則 民樂。賦役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則勞困息;法禁非人 情所便者,蠲之,則鬱塞通。推此而廣之,盡誠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