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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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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交通,結諸侯之好。

《掌交》「掌以節與幣巡邦國之諸侯及其萬民之所聚 者,道王之德意志慮,使咸知王之好惡辟行之。」

節以為行信幣以見諸侯也。辟讀如「辟忌」之「辟」,使皆知王之所好者而行之。知王所惡者,辟而不為。

使和諸侯之好。

有欲相與修好者,則為「和合之。」

「達萬民」之說。

「《說》所喜也。」「達」者,達之于王,若其國君。

掌邦國之通事而結其交好。

《通事》謂朝覲、聘問也。

以諭「九稅之利,九禮之親,九牧之維,九禁之難,九戎 之威。」

諭,告曉也。九稅,所稅民九職也。九禮,九儀之禮。九牧,九州之牧。九禁,九灋之禁。九戎,九伐之戎。

漢始改典客為大行令,屬官有行人。後改大行令為 大鴻臚,而行人更為大行令,屬大鴻臚。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 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 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武帝 太初元年更名行人為大行令,初置別火,王莽改大 鴻臚曰典樂,初置郡國邸,屬少府,中屬中尉,後屬大 鴻臚。」

應劭曰:「郊廟行禮,讚九賓,鴻聲臚傳之也。」如淳曰:「《漢儀注》別火獄令官,主治改火之事。」師古曰:「郡邸長丞,主諸郡之邸在京師者也。」

後漢

後漢設《大行令》,隸大鴻臚,而詔命所使,則光祿諸大 夫、議郎為之。

按:《後漢書百官志》:「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諸 郎。」

《漢官》曰:員吏四十人。

丞一人,治禮郎四十七人。

《漢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三人守學事。《東觀書》曰:「主齋祠儐,贊九賓。」又有公室主稠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補。案盧植《禮注》曰:「大行郎亦如謁者,兼舉形貌。」

右屬「大鴻臚。」

晉設《大行令》,隸于大鴻臚。

按:《晉書職官志》:「大鴻臚,統大行典客、園池、華林園鉤 盾等令,又有青官列丞、鄴元武苑丞,及江左有事則 權置,無事則省。」

宋仍以「大行」歸大鴻臚,不常置。

按《宋書百官志》:「大鴻臚,掌贊導拜授諸王。秦世為典 客,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 大鴻臚。鴻,大也;臚,陳也。晉江左初省,有事則權置,事 畢即省。」

南齊

南齊省《大行》,而鴻臚置《客館令》。

按《南齊書百官志》:「大鴻臚客館令,掌四方賓客。」

梁置「謁者臺,掌奉詔出使。」

按:《隋書百官志》:「梁謁者臺,僕射一人,掌朝覲賓饗之 事。屬官謁者十人,掌奉詔出使拜假、朝會擯贊。高功 者一人為假史,掌差次謁者。」

陳承,梁置謁者僕射,掌使令。

按:《隋書百官志》:「陳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謁 者、僕射秩千石,品第七。」

按:杜佑《通典》:「梁謁者臺僕射,掌朝覲賓饗之事。屬官 謁者十人,掌奉詔出使,拜假、朝會賓贊。功高者一人 為假史,掌差次謁者。」陳亦有之。

北魏

北魏以「謁者臺及大鴻臚掌凡吉凶弔祭。」

按杜佑《通典》:「後魏謁者臺,掌凡諸吉凶公事,導相禮 儀。僕射二人,謁者三十人。」 又後魏曰「大鴻臚,掌藩 客朝及吉凶弔祭。」

孝文帝太和 年詔議官制定謁者僕射及謁者階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內外百官,屢有減置。或事出當時,不為常目。舊 令亡失,無所依據。太和中,高祖詔群寮議定百官,著 於令。謁者僕射從第四品上,謁者從第五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復次職令,以謁者僕射為第六品。」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官氏志》,「二十三年高祖 復次職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為永制。謁者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