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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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於敵國,乃死於讒慝。皓博學強記,有文集五十卷 及《帝王通要》《姓氏指南》《松漠紀聞》《金國文具錄》等書。 子适遵、邁。

魏杞

按《宋史》本傳:「杞字南夫,壽春人。祖蔭入官,紹興十二 年,登進士第,知宣州涇縣。從臣錢端禮薦其才,召對, 擢太府寺主簿,進丞。端禮宣諭淮東,杞以考功員外 郎為參議官,遷宗正少卿。湯思退建和議,命杞為金 通問使。孝宗面諭:『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 四不發歸附人』。杞條上十七事擬問,對上隨事畫可。」 陛辭,奏曰:「臣若將指出疆,其敢不免?萬一無厭,願速 加兵。」上善之。行次盱眙,金所遣大將僕散忠義、紇石 烈志寧等方擁兵闖淮,遣權泗州趙房長問所以來 意,求觀國書。杞曰:「書,御封也,見主當廷授。」房長馳曰: 「僕散忠義疑國書不如式」,又求割商、秦地及歸正人, 且欲歲幣二十萬。杞以聞,上命盡依初式,再易國書, 歲幣亦如其數。忠義以未如所欲,遂與志寧分兵犯 山陽,戰不利,驍將魏勝死之。上怒金反覆,詔以禮物 犒督府師。杞奏:「金若從約而金繒不具,豈不瘠國體, 格事機乎?」乃以禮物行。至燕,見金主褒,具言:「天子神 聖,才傑奮起,人人有敵愾意。北朝用兵,能保必勝乎? 和則兩國享其福,戰則將士蒙其利」,昔人論之甚悉。 金君臣環聽拱竦,館伴張恭愈以國書稱「大宋」,脅去 「大」字,杞拒之,卒正敵國禮。損歲幣五萬,不發歸正人 北還,上慰藉甚渥。守起居舍人,遷給事中、同知樞密 院事,進參知政事、右僕射兼樞密使。時方借職田助 邊,降人蕭鷓巴賜淮南田,意不愜,以職田請。杞言:「圭 租食功養廉,借之尚可,奪之不可。」上是其言。杞以使 金不辱命,繇庶官一歲至相位。上銳意恢復,杞左右 其論。會郊祀、冬雷,用《漢制災異》策免。守左諫議大夫、 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六年,授觀文殿學士、知平江 府。諫官王希呂論杞貪墨,奪職。後以端明殿學士奉 祠,告老,復資正殿大學士。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贈 特進。嘉泰中,諡《文節》。

方信孺

按《宋史》本傳:「信孺,字孚若,興化軍人。有雋才,未冠能 文,周必大、楊萬里見而異之。以父崧卿蔭,補番禺縣 尉。盜劫海賈,信孺捕之。盜方沙聚分鹵獲,惶駭欲趨 舟,信孺已使人負盜舟去矣,乃悉縛盜,不失一人。韓 𠈁胄舉恢復之謀,諸將憤軍,邊釁不已,朝廷尋悔。金 人亦厭兵,乃遣韓元靚來使,而都督府亦再遣壯士」 遺敵書,然皆莫能得其要領。近臣薦信孺可使,自蕭 山丞召赴都,命以使事。信孺曰:「開釁自我,金人設問 首謀,當何以答之?」𠈁胄矍然。假朝奉郎、樞密院檢詳 文字,充樞密院參謀官,持督帥張巖書通問於金國 元帥府。至濠州,金帥紇石烈子仁止於獄中,露刃環 守之,絕其薪水,要以五事。信孺曰:「反俘歸幣可也,縛 送首謀,於古無之,稱藩割地,則非臣子所忍言。」子仁 怒曰:「若不望生還耶?」信孺曰:「吾將命出國門時,已置 生死度外矣。」至汴,見金左丞相、都元帥完顏宗浩,出 就傳舍。宗浩使將命者來,堅持五說,且謂:「稱藩割地, 自有故事。」信孺曰:「昔靖康倉卒割三鎮,紹興以太母 故暫屈,今日顧可用為故事耶?此事不獨小臣不敢 言,行府亦不敢奏也。請面見丞相決之。」將命者引而 前,宗浩方坐幄中,陳兵見之,云:「五事不從,兵南下矣。」 信孺辯對不少詘。宗浩叱之曰:「前日興兵,今日求和, 何也?」信孺曰:「前日興兵復讎,為社稷也;今日屈己求 和,為生靈也。」宗浩不能詰,授以《報書》曰:「和與戰,俟再 至決」之。信孺還,詔侍從、兩省、臺諫官議所以復命。眾 議還俘獲罪首,謀增歲幣五萬,遣信孺再往。時吳曦 已誅,金人氣頗索,然,猶執初議。信孺曰:「本朝謂增幣 已為卑屈,況名分地界哉?且以曲直較之,本朝興兵 在去年四月,若貽書誘吳曦,則去年三月也,其曲固 有在矣。如以彊弱言之,若得滁、濠,我亦得泗、漣水;若 夸胥浦橋之勝,我亦有鳳凰山之捷。若謂我不能下 宿、壽,若圍廬、和,楚果能下乎?五事已從其三,而猶不 我聽,不過再交兵耳。」金人見信孺忠懇,乃曰:「割地之 議姑寢,但稱藩不從,當以叔為伯,歲幣外別犒師可 也。」信孺固執不許。宗浩計窮,遂密與定約,復命,再差 充通謝、國信所參謀官,奉國璽書誓草及許通謝百 萬緡。抵汴,宗浩變前說,怒信孺不曲折建白,遽以誓 書來,有誅戮禁錮語,信孺不為動。將命曰:「此事非犒 軍錢可了。」別出事目信孺曰:「歲幣不可再增,故代以 通謝錢。今得此求彼,吾有隕首而已。」將命曰:「不爾,丞 相欲留公。」信孺曰:「留於此,死辱命亦死,不若死於此。」 會蜀兵取散關,金人益疑。信孺還,言敵所欲者五事: 割兩淮一,增歲幣;二,犒軍三,索歸正等人四,其五不 敢言。𠈁胄再三問,至厲聲詰之,信孺徐曰:「欲得太師 頭耳。」𠈁胄大怒,奪三秩,臨江軍居住。信孺自春至秋 使金,三往返,以口舌折彊敵。金人計屈情見,然憤其 不屈,議遂弗就。已而王柟出使定和議,增幣函首,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