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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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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禁》康熙二十年,覆准浙江運丁私勒民兌另立「私截」 名色,嚴行禁止。

康熙二十一年

六月十二日

上諭戶部:「漕糧關係國儲,理應早登。倉庾向因經管」

各官及旗丁人等,怠緩遷延,每致遲誤。故嚴定處分之例,以警積玩。但定例過嚴,期限迫促,經管文武大小各官及旗丁人等,不無苦累。爾部會同吏兵二部,將見行之例,再加詳酌定議。務期不誤漕運,不病官民,寬嚴適中,永可遵守,以副朕軫恤至意。特諭。

七月二十八日

上諭戶部「尚書梁清標、侍郎李天馥運丁輸輓糧儲。」

備極艱苦。朕時在念。浙省運丁錢糧。有未經全復者。今應否全復。著議奏。

《大清會典戶部漕運》一,督運官員,凡督徵漕糧。康熙

二十一年,議准:「舊例不速催儹漕船,文武官罰俸,例不畫一。」 今定文武官一例,專管專汛官罰俸九個月,兼管兼轄官罰俸六個月。

行月錢糧,康熙二十一年,覆准行,月糧令總漕嚴飭各糧道當堂按名照數給發,違者指參。《漕規》凡漂流定例,康熙二十一年覆准「漕船漂流定例,總漕止取文官并運官印結。嗣後如遇漂流,沿途催儹各官及汛地文武官親臨確勘,各具保結並運官結狀,該督撫確查具題,照例豁免。」 若運糧官丁捏報漂沒,及故「將船放失,并損失不多,乘機侵盜至六百石者,擬斬。不及六百石者,發邊衛永遠充軍,照數賠糧。催儹各官不親臨確勘,遽出保結者,革職。該督撫不嚴查確實,遽行題豁,後至詐冒事發者,降二級調用。」 《漕運二漕禁》康熙二十一年覆准:運河淺澀,漕船定有程限,各處兵船行至閘河,務隨漕起閉行「泊。如有扭鎖掀板,任意爭闖者,該督撫參領兵官嚴加議處」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戶部「漕運一歲額。」康熙二十二年覆准。河

南原係徵銀買米起運,改令全漕折銀解部。督運官員凡督催漕糧,康熙二十二年,覆准「河南全漕改折停運」 ,裁撤糧道。其廳官監兌舊例歸德通判監兌開封、歸德二府,衛輝通判監兌彰德、衛輝二府,懷慶通判監兌懷慶、河南二府。今亦停止 。又

諭、「漕運總督。管理船糧。」是其專責。過淮及回空時。令

漕督親身往來催儹、不致貽誤

《漕運》二漕船凡修造,康熙二十二年題准,各省康熙十九年所裁料價銀俱行復給 。又議准遣官監造船隻,各省一例,每船給料價銀一百七十七兩一錢五分。

凡盤查。康熙二十二年議准、回空船隻、量許攬載貨物家口、以濟運丁。毋得違限到次

白糧康熙二十二年覆准江、浙白糧,全徵本色起運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會典》:戶部「漕運一,凡六省漕糧原額四百萬石。」

除永折灰石米三十九萬四千六百二十八石七斗八合。浮糧積荒米三十五萬八千五百九十六石一斗四升一勺零。淮、揚積渰停徵米七萬七千八百三十六石六斗一升五合八勺。改折河南米三十一萬石,丈增陞科復熟米三萬七千八百五十七石三斗六升三合九勺。實運正兌、改兌米二百八十九萬六千七百九十五石九斗零康熙二十四年運糧數:

行月錢糧康熙二十四年,覆准「行月錢糧舊例遇災停徵,缺額請補」 ,旗丁不沾實惠,令停其除荒,竟以漕項錢糧支給。

《漕規》:凡起糧剝船腳價,康熙二十四年議准,「天津紅剝船既經按船給地,其水腳銀兩裁去。」 凡優恤運丁,康熙二十四年覆准,隨漕贈截銀兩,免解道庫,竟令州縣給發。

漕運二漕船。康熙二十四年,見運船六千五十一隻,江南三千四十五隻。又協運江西一百六十五隻,浙江一千一百九十二隻,江西七百四隻,湖廣三百一十五隻,山東六百三十隻。凡修造,康熙二十四年,覆准江、浙漕船幇次,各令附近歸併,中幇船少者,併二為一;小幇船尢少者,併三為一。

康熙二十五年

十二月初六日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學士禪布噶思泰、吳喇岱」、

齊穡額爾赫圖,「聞有運盛京糧米於山海關內者,又泛海販糶於山東者多有之,糧米所繫,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