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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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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入中之外,歲出內藏庫金帛及上京榷貨務緡錢, 皆不翅數百萬。選使臣軍大,將河北船運至乾寧軍, 河東、陝西船運至河陽,措置陸運,或用鋪兵廂軍,或 發義」勇、保甲,或差雇夫,力車載馱行,隨道路所宜。河 北地里差近,西路回遠,又涉磧險,運致甚艱。熙寧六 年,詔鄜延路經略司支封樁錢,於河東買橐駝三百, 運沿邊糧草。 按《河渠志》:六年夏,都水監丞侯叔獻 乞引汴水淤府界閑田,安石力主之。水既數放,或至 絕流,公私重舟不可盪,有閣折者。帝以人情不安,嘗 下都水分析,并詔三司同府界提點官往視。十一月 范子奇建議,冬不閉汴口,以外江綱運直入汴至京, 廢運般安石以為然,詔汴口官吏相視,卒用其說。 又按《志》,六年侯叔獻請儲三十六陂及京索二水為 源,倣真楚州開平河置閘,則四時可行舟。因廢汴渠。 帝曰:「白溝功料易耳,第汴渠歲運甚廣,河北、陝西資 焉。又京畿公私所用良材,皆自汴口而至,何可遽廢」 王安石曰:「此役苟成,亦無窮之利也。當別為漕河,引 黃河一支,乃為經久。」馮京曰:「若白溝成,與汴、蔡皆通 漕,為利誠大,恐汴終不可廢。」帝然之。

熙寧七年,詔「濬廣濟河,增置漕舟。」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七年,京東路察 訪鄧潤甫等言,「山東沿海州郡地廣,豐歲則穀賤,募 人為海運。山東之粟,可轉之河朔,以助軍食。」詔京東、 河北路轉運司相度,卒不果行。是歲,江淮上供穀至 京師者,三分不及一。令督發運使張頡亟辦來歲漕 計。宣徽南院使張方平言:「今之京師,古所謂陳留,天 下四衝八達之地,利漕運而贍師旅。國初,浚河渠三 道,以通漕運,立上供年額,汴河六百萬石,廣濟河六 十二萬石,惠民河六十萬石。廣濟河所運,止給太康、 咸平、尉氏等縣軍糧,唯汴河運米麥,乃太倉蓄積之 實。近罷廣濟河,而惠民河斛斗不入大倉,大眾所賴 者,唯汴河,議者屢作改更,必致汴河日失其舊。」十二 月,詔濬廣濟河,增置漕舟。其後河成,歲漕京東穀六 十萬石。東南諸路上供雜物,舊陸運者增舟,水運押 汴河。江南、荊湖綱運,七分差三班使臣,三分軍大將、 殿侍。又令真、楚、泗州各造淺底舟百艘,分為十綱入 汴。

熙寧八年,罷歲運赴西京糧,治汴水、丁字河、沙河及 四斗門,以利運。

按:《宋史神宗本紀》:「八年六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

按:《河渠志》:「八年,詔京西運米於河北」 ,於是侯叔獻

請因丁字河故道,築堤置閘,引汴水入於蔡,以通舟 運。河成,舟不可行,尋廢。 又按《志》:八年,程昉與劉璯 言,「衛州沙河湮沒,宜自王供埽開濬,引大河水注之 御河,以通江淮漕運。仍置斗門,以時啟閉,其利有五: 王供危急,免河勢變移,而別開口地,一也;漕舟出汴, 橫絕沙河,免大河風濤之患,二也。沙河引水入於御 河,大河漲溢,沙河自有限節,三也。御河漲溢,有斗門 啟閉,無衝注淤塞之弊,四也。德博舟運,免數百里大 河之險,五也。一舉而五利附焉。請發卒萬人,一月可 成。」從之。 又:按《志》:「八年四月,管轄京東淤田李孝寬 言,礬山漲水甚濁,乞開四斗門,引以淤田,權罷漕運 再旬從之。」 按《宦者傳》:程昉以功遷宮苑副使。自衛 州王供階「導沙河入御河」,以廣運路。

按:《文獻通考》:「八年,詔罷歲運糧百萬石赴西京。先是, 導洛入汴,運東南粟以實洛下。至是,戶部奏罷之。 熙寧九年,復廣濟河漕,仍修壩閘以啟閉。」

按《宋史神宗本紀》。九年夏四月戊戌。復廣濟河漕 按《河渠志》。「九年詔依元額漕粟京東,仍修壩閘,為啟 閉之節。」

熙寧十年,議准「通津門裏汴河岸東城裏開河一道, 以接行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十年,提舉汴 河隄岸司言,「京東地富,穀粟可以漕運,但以河水淺 澀,不能通舟。近修京東河岸,開斗門通廣濟河,為利 甚大。今請通津門裏汴河岸東城裏三十步內,開河 一道,及置斗門,上安水磨,下通廣濟河,應接行運。從 之。」

元豐二年浚淮南運河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元豐二年「浚淮南 運河。自召伯堰至儀真」十四節。

元豐四年,六路大舉,詔「許督運斬知州以下,更用車 運法,以夫畜往來短運。」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自熙寧以來,王 韶開熙河。章惇營溪洞。沈起、劉彝啟交阯之隙。韓存 寶、林廣窮乞第之役,費用科調益繁。」陝西宿兵既多。 元豐四年六路大舉西討。軍費最甚於他路。帝先慮 科役擾民,令趙&OCAO&廉問頗得其事。又以糧餉麤惡,欲 械斬河東、涇原漕臣以勵其餘。卒以師興役眾。鮮克 辦給。又,李稷為鄜延漕臣督運,詔許斬知州以下乏 軍興者。民苦摺運,多散走,所殺至數千人,道斃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