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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8 (1700-1725).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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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九十七卷目錄

 鐘部紀事

 鐘部雜錄

 鐘部外編

樂律典第九十七卷

鐘部紀事

《山海經海內經》:「炎帝之孫伯陵,伯陵同吳權之妻阿 女緣婦,緣婦孕三年,是生鼓延。殳始為侯,鼓延是始 為鐘,為樂風。」

《中山經》:「豐山有九鐘焉,是知霜鳴。」

《通鑑前編》:「黃帝命榮猨作十二鐘,協月筩以和五音, 立天時,正人位焉。」

《呂氏春秋·古樂篇》:「黃帝命伶倫與榮將鑄十二鐘,以 和五音,以施《英》《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 奏之,命之曰《咸池》。」

《管子五形篇》:「昔者黃帝以其緩急作五聲,以政五鐘。 令其五鐘,一曰青鐘大音,二曰赤鐘重心,三曰黃鐘 灑光,四曰景鐘昧其明,五曰黑鐘隱其常。」

《拾遺記》:「帝顓頊居位,文德者則錫以鐘磬,武德者錫 以干戈。」

《通鑑前編》:「夏禹揭鐘鼓磬鐸鞀,以待四方之士,銘於 簨簴曰:喻以義者擊鐘。」 《管子霸形篇》:「桓公稱疾,召管仲曰:『寡人有千歲之食, 而無百歲之壽,今有疾病,姑樂乎』?管子曰:『諾』。」於是令 之縣鐘磬之榬,陳歌舞竽瑟之樂,日殺數十牛者數 旬。桓公起行筍虡之閒,管子從至大鐘之西,桓公南 面而立,管仲北鄉對之,大鐘鳴。桓公視管仲曰:「樂夫 仲父!」管子對曰:「此臣之所謂哀,非樂也。臣聞之,古者 之言,樂於鐘磬之閒者不如此。言脫於口,而令行乎 天下,游鐘磬之閒而無四面兵革之憂。今君之事,言 脫於口,令不得行於天下,在鐘磬之閒,而有四面兵 革之憂。此臣之所謂哀,非樂也。」桓公曰:「善。」於是伐鐘 磬之縣,併歌舞之樂。

《說苑正諫篇》:齊桓公謂鮑叔曰:「寡人欲鑄大鐘,昭寡 人之名焉。寡人之行,豈避堯舜哉?」鮑叔曰:「敢問君之 行。」桓公曰:「昔者吾圍譚三年,得而不自與者,仁也;吾 北伐孤竹,划令支而反者,武也;吾為葵丘之會,以偃 天下之兵者,文也;諸侯抱美玉而朝者九國,寡人不 受者,義也。然則文武仁義,寡人盡有之矣。寡人之行, 豈避堯舜哉?」鮑叔曰:「君直言,臣直對。昔者公子糾在 上位而不讓,非仁也;背太公之言,而侵魯境,非義也; 壇場之上,詘於一劍,非武也;姪娣不離懷衽,非文也。 凡為不善遍於物,不自知者,無天禍,必有人害。天處 甚高,其聽甚下,除君過言,天且聞之。」桓公曰:「寡人有 過乎?幸記之,是社稷之福也。子不幸」教,幾有大罪,以 辱社稷。

《慎子》魯莊公鑄大鐘,曹劌入見曰:「今國褊小而鐘大, 君何不圖之。」

《左傳僖公十八年》:鄭伯始朝於楚,楚子賜之金。既而 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鐘。

成公十年,晉侯會諸侯伐鄭,鄭子罕賂以「襄鐘。」《襄 鐘》,鄭襄公之廟鐘。

十二年,「晉郤至如楚聘,且涖盟。楚子享之。子反相,為 地室而縣焉。郤至將登,《金奏》」作於下。擊鐘而奏樂。 《襄公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歌鐘二肆及其鎛磬,女 樂二八。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曰:「子教寡人和諸戎 狄,以正諸華,八年之中,九合諸侯。如樂之和,無所不 諧,請與子樂之。」

十二年春,莒人伐我東鄙,圍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鄆, 取其鐘以為《公盤》。

十八年,季武子以所得於齊之兵,作《林鐘》而銘魯功 焉。臧武仲謂季孫曰:「非禮也。夫銘,天子令德,諸侯言 時;計功,大夫稱伐。今稱伐則下等也,計功則借人也, 言時則妨民多矣,何以為銘?且夫大伐小,取其所得 以作彝器,銘其功烈,以示子孫,昭明德而懲無禮也。 今將借人之力以救其死,若之何銘之?小國幸於大」 國,而昭所獲焉以怒之,亡之道也。

二十九年,季札自衛如晉,將宿於戚,聞鐘聲焉,曰:「異 哉!吾聞之也,辯而不德,必加於戮。夫子獲罪於君以 在此,懼猶不足,而又何樂?夫子之在此也,猶燕之巢 於幕上,君又在殯,而可以樂乎?」遂去之。《文子》聞之,終 身不聽琴瑟。

昭公二十一年春,天王將鑄無射。泠州鳩曰:「王其以 心疾死乎?夫樂,天子之職也。夫音,樂之輿也,而鐘,音 之器也。天子省風以作樂器,以鐘之輿以行之。卜者 不窕,大者不摦,則和於物,物和則嘉成。故和聲入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