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福建省農業廳畜牧獸醫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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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福建省農業廳畜牧獸醫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批覆
閩編委[2006]12號

省農業廳:

你廳《關於省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和事業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請示》(閩農人[2006]247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精神,經省委編委會議審議,省委常委會議研究,現就省農業廳畜牧獸醫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問題批覆如下:

一、畜牧獸醫行政機構[編輯]

(一)機構調整[編輯]

保留省農業廳畜牧獸醫局,仍為省農業廳內內設正處級機構。撤併省飼料工作辦公室、省食用菌工作辦公室和省農業資源區劃委員會辦公室,職能分別劃入省農業廳畜牧獸醫局、種植業管理局和計劃財務處,省農業資源區劃委員會辦公室在計劃財務處掛牌。在省農業廳內增設畜牧獸醫綜合處、獸醫處、畜牧業處和飼料獸藥管理處(掛「福建省飼料工作辦公室」牌子)4個正處級機構,其業務歸畜牧獸醫局管理。

(二)主要職責[編輯]

畜牧獸醫局

貫徹和執行畜牧、獸醫、獸藥、飼料、草業、獸醫醫療器械行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劃和計劃;擬訂全省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劃;監督、管理全省動物防疫和檢疫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行業管理;負責畜牧業和草業的行業管理;依法對下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進行監督指導。

1. 畜牧獸醫綜合處

協助協調和處理畜牧獸醫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畜牧獸醫綜合性文件、報告以及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的起草和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有關畜牧獸醫文秘、檔案、財務、信訪、信息、宣傳、保密、保衛、後勤等工作。

2. 獸醫處

貫徹執獸醫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程;組織起草獸醫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標準和規程;編制全省獸醫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研究提出全省動物疫病防治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獸醫行業投資計劃建議、初選項目,組織本行業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工作。

3. 畜牧業處

貫徹和執行畜牧、草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畜牧、草業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編制全省畜牧、草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提出畜牧行業投資計劃建議、初選項目,組織行業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種畜禽和草種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

4. 飼料獸藥管理處(加掛「福建省飼料工作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飼料、獸藥和獸醫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質量標準;組織起草飼料、獸藥和獸醫醫療器械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編制全省飼料、獸藥和獸醫醫療器械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提出飼料、獸藥行業投資計劃建議、初選項目,組織本行業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等工作;擬訂飼料抽檢計劃和獸藥殘留監控計劃;依法承擔獸藥、飼料和獸醫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進出口的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編輯]

核定省農業廳畜牧獸醫局(含其管理的4個處)機關編制25名,其中行政編制8名,機關事業編制17名,在省農業廳現有編制內調整解決。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2名(由有關業務處長兼任);處級領導10名,其中正處級4名,副處級6名。

上述調整後,省農業廳機關編制仍為107名(含掛靠單位,下同),其中行政編制73名,機關事業編制34名。廳級領導職數8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5名,紀檢組長(副廳級)1名,畜牧獸醫局局長(副廳級)1名。處級領導職數39名,其中正處級18名,副處級21名。

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農業廳紀檢組、監察室行政編制5名,處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2名。

二、畜牧獸醫事業機構[編輯]

組建「福建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福建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將福建省畜牧獸醫總站更名為「福建省畜牧總站」,加掛「福建省草地監理所」的牌子。以上機構均為省農業廳直屬事業單位,在行政機關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受委託承擔有關職責。

(一) 福建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編輯]

主要職責是:承擔動物防疫、檢疫與動物產品安全及獸藥監管等行政執法工作。機構規格為相當正處級,核定事業編制22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17名。後勤工作人員2名。核定處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2名。經費由財政核撥。

(二) 福建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編輯]

主要職責是: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提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承擔動物疫病預防的技術指導、技術推廣培訓、科普宣傳、動物產品安全技術檢測等工作;參與起草有關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的標準規範工作。機構規格相當正處級,核定事業編制32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26名,後勤工作人員3名。核定處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2名。經費由財政核撥。

(三) 福建省畜牧總站(加掛「福建省草地監理所」牌子)[編輯]

主要職責是:承擔種畜禽監管、畜禽新品種、草地監理的評審工作;承擔畜禽品種、畜產資源、牧草種質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的技術指導工作,承擔畜牧及牧草的新技術推廣、示範和培訓工作;參與起草畜牧、草地方案標準和技術規範工作。機構規格為相當正處級,核定事業編制22名,其中行政管理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17名,後勤工作人員2名。核定處級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處級1名,副處級2名。經費由財政核撥。

以上3個事業單位共核定事業編制76名,全部從省農業廳下屬事業單位中調劑解決(具體為:原福建省畜牧獸醫總站42名,從福建省蠶桑研究所劃轉24名,從福建省農業區規劃研究所和福建省農業幹部學校各劃轉5名。劃轉後,福建省蠶桑研究所事業編制為40名,福建省農業區劃研究所事業編制為22名,福建省農業幹部學校事業編制為37名)。

上述調整後,省農業廳所屬事業單位為26個(不含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事業編制認為601名,處級領導職數61名,其中正處級19名,副處級42名。

(四)保留福建省邊境動物防疫監督總站,其職責、機構規格、人員編制、經費渠道保持不變。[編輯]

此復。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200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