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必死的決心取得民族的生存
以必死的決心取得民族的生存 二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在中央黨部演講 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 主席汪精衞 中華民國26年(1937年)9月18日 1937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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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二十年九月十八日,我們失了東北之後,直到今天,已經六年,我們不但不能收復失地,能且在繼續失地,想起來我們真是死有餘辜。我們知道,一死不足以塞責,所以六年以來,在最高統帥指導之下,一致努力,做埋頭苦幹的工作,只見一聲最後關頭到了,立即把六年以來埋頭苦幹所得到的一切,都使用出來。換句話説,我們早拼一死,我們所希望所要求的,是以我們的死,換國家民族的生存。
中央在數日前,爲了南口全團將士殉難,及寶山全營將士殉難,曾經發佈訓令,要我們以必死的決心,求最後之勝利。我們今日站在總理遺像面前,來宣這樣鄭重的誓,就是証明我們同心同德,要以必死決心來求最後之勝利。最後之勝利是什麼,是國家民族的生存,我們知道:非下了必死之決心,不能得到最後之勝利的。武裝同志們,一得命令,便往前進,不得命令不往後退,天下祗有因保存實力而一敗塗地的軍隊,至於壯烈犧牲的,犧牲越大力量之大。
同胞們在未被敵人佔領的區域,應該盡其所有,來抵抗敵人;在已被敵人佔領的區域,更應該盡其所有,來破壞敵人,擾害敵人。天下只有順民才會當亡國奴,才會以一己的生存而致國家民族於死;否則必爲義民。敵人雖然僥倖佔領了我們的地方,而處處遇着破壞,遇着擾害,結果必曳尾而去,這是以一己之死來換得國家民族的生存。這是全國同胞全黨同志在最悲哀的今日所同具的最堅定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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