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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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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澳門法例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本文是澳門法例相關中華民國法規,可參見公證法 (中華民國)
本文是澳門法例相關日本法,可參見w:ja:公証人法
本文是澳門法例相關大韓民國法律,可參見ko:공증인법 (대한민국)(公證人法)
第62/99/M號法令 《公證法典》
1999年8月3日
第62/99/M號法令所核准的《公證法典》經總督韋奇立於1999年10月20日核准,並於1999年10月25日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
2024年10月28日經第18/2024號法律修改,於2025年X月XX日經第XX/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


*下文為未修訂版本。

公證法典共218條,此處分4頁記載之。

本作品來自澳門法典,依據《第43/99/M號法令》第六條,不受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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