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49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4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7月14日 |
廣州灣法當局沒收保有運輸兵險之物資,是否保險契約所稱之敵對行動,係屬當事人意思表示之解釋問題,依民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定之,不能一概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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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4年7月14日 |
廣州灣法當局沒收保有運輸兵險之物資,是否保險契約所稱之敵對行動,係屬當事人意思表示之解釋問題,依民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定之,不能一概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