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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4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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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2948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49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295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4年7月1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585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98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廣州灣法當局沒收保有運輸兵險之物資,是否保險契約所稱之敵對行動,係屬當事人意思表示之解釋問題,依民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定之,不能一概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