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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卷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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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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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十八卷

鼂氏曰:大禹制,晉郭璞傳,漢侍中、奉車都尉劉秀校定。表言:「禹別九州,而益等類物善惡著此書。皆聖賢之遺事,古文明著者也。」大父嘗考之於書,有曰:「長沙、零陵、雁門,皆郡縣名,又自載禹、鯀,似後人因其名參益之。」
陳氏曰:漢侍中、奉車都尉臣秀所校秘書。秀即劉歆也。晉郭璞注。按《唐志》,二十三卷,《音》二卷。今本錫山尤袤延之校定。世傳禹、益所作,其事見《吳越春秋》,曰:「禹東巡,登南嶽,得金簡玉字,通水之理,遂行四瀆,與益共謀,所至使益疏而記之,名《山海經》。」此其為說,恢誕不典。司馬遷曰:「言九州山川,《尚書》近之矣,至《禹本紀》、《山海經》所書怪物,餘不敢言之也。」可謂名言。孰曰多愛乎!故尤跋明其非禹、伯翳所作,而以為先秦古書無疑。然莫能名其何人也。洪慶善補注《楚辭》,引《山海經》、《淮南子》以釋《天問》,而朱晦翁則曰:「古今說《天問》者,皆本此二書,今以文意考之,疑此二書本皆緣解《天問》而。」作此可以破千載之惑。古今相傳既久,姑以冠地理書之錄。

※《山海圖經》十卷

鼂氏曰:皇朝舒雅等撰。雅仕江南,韓熙載之門人也。後入朝,數預修書之選。閩中刊行本或題曰「張僧繇畫」,妄也。

※《水經》四十卷

鼂氏曰:漢桑欽撰。欽,成帝時人。本經三卷,後魏酈道元注。史稱道元好學,歷覽奇書,撰《注水經》行於世。
陳氏曰:欽,《邯鄲書目》以為漢人,鼂氏言成帝時人,當有所據。按《唐志》注,或云郭璞撰。又杜氏《通典》按,《水經》,晉郭璞注,二卷;後魏酈道元注,四十卷。皆不詳所撰者名氏,亦不知何代之書。佑謂二子博贍,解釋固歷精當。然其《經》云濟水過壽張,則前漢壽良縣,光武更名;又東北過臨濟,則前漢狄縣,安帝更名;又云菏水過湖陸,則前漢湖陵縣,章帝更名;又云汾水過河東郡永安,則前漢彘縣,順帝更名,故知順帝以後纂序也。詳《水經》所作,殊為詭誕,全無憑據。按《後漢·郡國志》,濟水,王莽末因旱渠塞,不復截河南過。統順帝時所撰,都不詳悉,其餘可知。景純注解又甚疏略,亦為迂怪,以其僻書,人多不睹,謂其審正未之精也。

※《十道志》十三卷

鼂氏曰:唐梁載言撰。唐分天下為十道。所載頗詳博。其書多稱咸通中沿革,蓋唐末人也。
陳氏曰:其書廣記備言,頗有可采。載言不見於史,未定為何朝人。此書有太和以後沿革,當是唐末人。

※《唐十道圖》一卷

陳氏曰:唐宰相趙郡李吉甫弘憲撰。首載州縣總數、文武官員數、俸料。《唐志》云十卷,今不分卷。

※《元和郡縣志》四十卷

陳氏曰:李吉甫撰。自京兆至隴右,凡四十七鎮。篇首皆有圖,今圖不存。

※《太平寰宇志》二百卷

鼂氏曰:皇朝樂史等撰。太平興國中,盡平諸國,天下一統,史悉取自古山經地志,考正訛謬,纂成此書上之。
陳氏曰:其書起自河南,周於海外。

※《圖經》

鼂氏曰:皇朝李昉撰。

※《九域志》十卷

鼂氏曰:皇朝王存被旨刪定。總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軍三十七,監四,縣一千一百三十五。
陳氏曰:存與曾肇、李德芻等共刪定,名《元豐九域志》。

※《輿地廣記》三十八卷

鼂氏曰:皇朝歐陽忞纂。自堯、舜以來,至於五代地理沿革離合,皆繫以今郡縣名。或云無所謂歐陽忞者,特假名以行其書耳。
陳氏曰:政和中作。其前三卷,以今之郡縣,繫於前代郡國之下。其序曰:「以今州縣求於漢,則為郡;以漢郡縣求於三代,則為州。三代之九州散而為漢之六十餘郡,又分而為今之三百州。雖或離或合,不可討究,而吾胸中則已了然矣。」漢郡國一百三,今云六十餘郡,不可曉也。忞,當是文忠族孫,行名皆連心字。

※《春秋地譜》十二卷

鼂氏曰:皇朝楊湜編。十三國地皆釋以今州縣名,並為圖於其後。蓋常氏已嘗有此書,而湜增廣焉。

※《洽聞記》三卷

鼂氏曰:唐鄭常撰。記郡國舊事,故附之地理類。

※《職方機要》四十卷

鼂氏曰:不題撰人姓名。序云:「本新、舊《九域志》,上據歷代史,旁取《左氏》、《水經》、《通典》,且採舊聞,參以小說,黜謬舉真,糸由成此書。」其閒載政和閒事,蓋當時人也。

※《地理指掌圖》一卷

陳氏曰:蜀人稅安禮撰。元符中欲上之朝,未及而卒。書肆所刊皆不著名氏,亦頗闕不備。此蜀本有涪右任心造序,言之頗詳。

※《歷代疆域志》十卷

陳氏曰:臨川布衣吳澥撰。

※《輿地紀勝》二百卷

陳氏曰:知江寧縣金華王象之撰。蓋以諸郡圖經節要略,而山川景物、碑刻詩詠,粗無所遺,行在、宮闕、觀寺實冠其首,關河版圖之未復者,猶不與焉。眉山李說齋季允為之序。

※《輿地圖》十六卷

陳氏曰:王象之撰。《紀勝》逐州為卷,《圖》逐路為卷,其搜求亦勤。至西蜀諸郡尤詳,其兄觀之漕夔門時所得也。

※《皇朝方域志》二百卷

陳氏曰:東陽布衣王希先撰。凡前代謂之「譜」,十六《譜》為八十卷;本朝謂之「志」,為一百二十卷。《譜》敘當時事實,而注以今之郡縣;《志》述今日疆理,而繫於古之州國。古今參考,《譜》、《志》互見,地理學之詳明者,無以過此矣。嘉熙二年上於朝,得永免文解。其父珨,本建寧人,己未進士,試詞科不中,頗該洽。希先述其遺槁,以成此書。

※《六合掌運圖》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凡為四十四圖,首列禹跡,次為中興後南北二境,其後則諸邊關險要以及虜地疆界亦著之。

※《燕吳行役記》二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大中九年,崔鉉鎮淮南,諸鎮畢賀,為此記者,燕帥張允伸所遺僚佐,道中記所經行郡縣道里及事跡也。

※《南行記》三卷

鼂氏曰:王仁祐撰。晉天福二年,仁祐被命使高季興,記自汴至荊南道塗賦詠,及飲宴、倡酬,殆百餘篇。

※《江行錄》一卷

陳氏曰:真州教授句穎紹聖三年所序云,太守張公所修也。張不著名。自真而上,直抵荊南,自岳而分,旁徵衡、永,自湖口而別,則東入鄱陽,南至廬陵。程期岸次、風雲占候、時日吉兇,與夫港派灘磧磯洑,莫不具載。行江者賴焉。

※《三輔黃圖》三卷

鼂氏曰:按《經籍志》,有《黃圖》一卷,記三輔宮觀、陵廟、明堂、闢雍、郊畤等,即此書也。不著撰人姓名,其間頗引劉昭《漢志》,然則出於梁、陳間也。
陳氏曰:按《唐志》一卷,今分上下卷。載秦、漢閒宮室、苑囿甚詳。多引用應劭《漢書解》,而如淳、顏師古復引此書為據,意漢、魏閒人所作。然《中興書目》以為《崇文總目》及《國史志》不載,疑非本書也。程氏《雍錄》辯之尤悉。

※《長安志》十卷

鼂氏曰:皇朝宋敏求撰。敏求因韋氏所記,搜採群書,罔有遺軼,二紀而成。凡府縣之政,官尹之職,河渠關塞之類,至於風俗物產、宮室道弄。無不詳備,世稱其博。趙若彥為之序。
陳氏曰:與《河南志》二書凡例微不同,然漢、唐舊都遺事詳矣。

※《河南志》二十卷

鼂氏曰:宋敏求撰。以韋述《西京記》為未備,演之為《長安》、《河南志》。司馬光為之序,以為「考之韋《記》,其詳不啻十餘倍,開編粲然,如指諸掌,真博物之書。」

※《關中記》一卷

陳氏曰:晉葛洪稚川撰。所載殊簡略。

※《長安圖記》一卷

陳氏曰:丞相汲公呂大防知永興軍,以為正長安故圖,著其說於上。今信安郡有此圖,而別錄其說為一篇。

※《雍錄》十卷

陳氏曰:吏部尚書新安程大昌泰之撰。周、秦、漢、隋、唐五代皆都雍,故以名《錄》。前史及《黃圖》、《宋志》異同,往往辯訂。其辯《黃圖》有唐縣名,且晉灼所引《黃圖》皆今書所無,蓋唐人續成之,非見漢事者。

※《游城南記》一卷

鼂氏曰:皇朝張禮撰。禮,秦人,元祐中與陳明微自長安城南探奇訪古,以抵樊川,因次之為記。

※《洛陽伽藍記》三卷

鼂氏曰:元魏楊衒之撰。後魏遷都洛陽,一時王公大夫多造佛寺,或舍其私第為之,故僧舍多,為天下最。衒之載其本末及事跡甚備。
陳氏曰:衒之以爾朱之亂,城郭邱墟,追述斯記。

※《洛陽名園記》一卷

鼂氏曰:皇朝李格非撰。記洛中園圃,自富鄭公以下十九所。其論以為洛陽之盛衰為天下治亂之侯,園圃之興廢為洛陽盛衰之候,則《園記》之作,豈徒然哉!公卿大夫忘天下治忽欲退享此樂得乎?唐之末路是也。
陳氏曰:格非,禮部員外郎,以不肯與編元祐奏章,入《黨籍》。《國史‧文苑》有傳。世所謂李易安居士清照者,其女也。格非苦心為文,而集不傳,館中亦無有,惟錫山尤氏有之。《文鑒》僅存此跋,蓋未嘗見其全集也。

※《東京記》三卷

鼂氏曰:皇朝宋敏求編開封坊巷、寺觀、官廨、私第所在及諸故實,極精博。
陳氏曰:上卷為宮城,周五里,唐宣武節度治所,建隆三年廣城之北隅,用洛陽宮殿之制修之。中卷為舊城,周二十一里一百五十步,唐汴州城也,號「闕城」,亦曰「里城」。下卷為新城,周四十八里二百三十三步,周世宗所築羅城也,號曰「國城」,又曰「外城」。三城之內,宮殿、官府、坊巷、第宅、寺觀、營房,次第記之。

※《東京夢華錄》一卷

陳氏曰:稱幽蘭居士孟元老撰。元老不知何人,少游京師,晚值喪亂之後,追述舊事,兼及國家典祀、里巷風俗。以其首載京城宮闕、橋道、坊曲尤詳,故繫之地理類。

※《鄴中記》一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記自魏而下,及僭偽都鄴者六家宮殿事跡。按《唐志》有《鄴都故事》二卷,肅、代時馬溫所作,今書多引之。

※《相臺志》十二卷

鼂氏曰:皇朝韓琦欲編次未成,郡守李琮命郡文學掾陳申之效宋敏求《河南志》成此書。

※《晉陽事跡雜記》十卷

陳氏曰:唐河東節度李璋纂。序言十四卷,《唐志》亦同,今刪為十卷。蓋治平中太原府所刻本也,從莆田李氏借錄。自南渡以來,關河阻絕,圖志泯亡,得見一二僅存者,猶足以發傷今思古之嘆。然唐並州治晉陽、太原二縣,國初克復,徙治陽曲,而虛其故城。二縣後皆並省,則唐之故跡皆不復存矣。

※《臨安志》十五卷

陳氏曰:府帥吳興周淙彥廣撰。首卷為行在所,於宮闕殿閣,全不記載。籍曰禁省嚴秘,不敢明著。其視宋次道《東京記》,何其大不侔。其他沿革,亦多疏略。然淙有才具,其尹京,開湖濬河,皆有成緒。今城中河道通利,民戶為腳船以濟行旅者,蓋自此始。

※《吳興雜錄》七卷

陳氏曰:唐湖州刺史張文規撰。末載義興造茶及風物雜占甚詳。文規,張薦之後,彥遠之子,其為郡當會昌二年

※《吳興紀統》十卷

陳氏曰:攝湖州長史左文質撰。分門別類,古事頗詳。序稱甲辰歲者,本朝景德元年也。

※《吳興志》二十卷

陳氏曰:樞密院編脩郡人談鑰元時撰。嘉泰元年也。其為書草率,未得為盡善。

※《蘇州圖經》六卷

陳氏曰:翰林學士饒陽李宗諤昌武等撰。景德四年,詔以四方郡縣所上圖經刊脩校定,為一千五百六十六卷,以大中祥符四年頒下。今皆散亡,館中僅存九十八卷。餘家所有,惟蘇、越、黃三州刻本耳。

※《吳郡圖經續記》三卷

陳氏曰:秘書省正字郡人朱長文伯原撰。記祥符以後事,亦頗補前志之缺遺。
長文,吳中名士,病廢不仕,自號樂圃,卒於元符元年

※《吳地記》一卷

陳氏曰:唐陸廣微撰。郡人也。多記古吳國事。唐未有秀州,天禧中始割嘉興縣置,故此記合二郡為一。

※《吳郡志》五十卷

陳氏曰:參政郡人范成大至能撰。書始成,未行而石湖沒。有求附見某事而弗得者,言華曰:「此非石湖筆也。」太守不能決,藏其書學官。然周益公為范墓,碑述所著書目有焉。及紹定初,桐川李壽朋儔老為守,始取而刻之。而書止於紹興。其後事實俾僚屬用褚少孫《史記》例補成之。趙南塘履常作序,訂其為石湖書不疑,且謂郡士龔頤正、滕𡷫、周南皆常薦所聞於公者,而龔尤多。

※《鎮江志》三十卷

陳氏曰:教授天台盧憲子章撰。

※《新定志》八卷

陳氏曰:郡守東平董弅令升撰。紹興己未也。淳熙甲辰,武義陳公亮重脩。

※《嘉禾志》五卷,《故事》一卷

陳氏曰:郡守毗陵張元成撰。為書極草草。

※《毗陵志》十二卷

陳氏曰:教授三山鄒補之撰。

※《越州圖經》九卷

陳氏曰:李宗諤祥符所上也。末有秘閣校理李垂、邵煥脩及覆脩名銜。然則書成於眾手,而宗諤特提總其凡耳。

※《會稽志》二十卷

陳氏曰:通判吳興施宿武子、郡人馮景中、陸子虛、朱鼐、王度等撰。陸放翁為之序。首稱禹會諸侯,而以思陵巡守,升府配之。氣壯文雅,蓋奇作也。嘉泰辛酉,六年已七十七矣。未幾,始落致仕為史,官至八十五歲乃終。其筆力老而不衰,於此序見之。

※《會稽續志》八卷

陳氏曰:梁國張水昊撰。續記辛酉後事,而亦補前《志》之遺。前《志》無進士題名,此其尤不可遺者也。

※《赤城志》四十卷

陳氏曰:國子司業郡人陳耆卿壽老撰。其前為圖十有三。

※《赤城續志》八卷

陳氏曰:郡人吳子良拾其所遺,續載之。

※《赤城三志》四卷

陳氏曰:郡人林表民逢吉撰。紹定已丑,水壞城,脩治興築,本末詳焉。

※《四明志》二十一卷

陳氏曰:贛州錄事參軍廬陵羅璿脩。時胡榘仲方尚書為守,璿,其鄉人也。

※《明越風物志》七卷

鼂氏曰:皇朝姜嶼撰。以明州本越地,故曰「明越」。又以郭璞注《爾雅》多引江東,故詳載其風物云。

※《永嘉譜》二十四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郡人曹叔遠器遠撰。曰《年譜》、《地譜》、《名譜》、《人譜》。時紹熙三年,太守宛陵孫楙屬器遠裒集,創為義例如此。器遠,庚戌進士,蓋初第時也。

※《永寧編》十五卷

陳氏曰:待制郡人陳謙益之撰。漢分章安之東甌鄉為永寧,今永嘉四邑是也,故以名編。時嘉定九年,留元剛茂潛為太守。

※《東陽志》十卷

陳氏曰:樞密鄱陽洪遵景嚴撰。紹興二十四年為通判時所作。

※《括蒼志》七卷

陳氏曰:教授曾賁撰。乾道六年,太守四明樓璩叔韞序。

※《括蒼續志》一卷

陳氏曰:郡人陳百朋撰。

※《信安志》十六卷

陳氏曰:教授衛珍撰。太守四明,劉垕也實嘉定已卯。

※《信安續志》二卷

陳氏曰:教授葉汝明撰。太守四明袁甫廣微,紹定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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