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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集釋/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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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日知錄集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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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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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弟為仁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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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是故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此之謂孝弟為仁之本。【錢氏曰】按《初學記》友悌部、《太平御覽》人事部引《論語》,俱云其為人之本與。有子先言其為人也孝弟,後言其為人之本,首尾相應,亦當以為人長也。

察其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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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仁而得仁,安之也。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安之也。使非所安,則擇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矣。

子張問十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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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曰,聖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權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異器械,別衣服,此其所得與民變革者也。其不可得變革者則有矣,親親也,尊尊也,長長也,男女有別,此其不可得與民變革者也。自春秋之並為七國,七國之並為秦,而大變先王之禮。然其所以辨上下,別親疏,決嫌疑,定是非,則固未嘗有異乎三王也。故曰,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自古帝王相傳之統,至秦而大變。然而秦之所以亡,漢之所以興,則亦不待讖緯微諱而識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此百世可知者也。保民而王,莫之能禦也,此百世可知者也。

媚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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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何神哉?如祀竃,則迎尸而祭於奧,此即竃之神矣。【原注】《詩》,於以奠之宗室牖下注,牖下,室西南隅,所謂奧也。李氏曰,戶東而牖西,戶不當中而近東,則西南隅最為深隱,故謂之奧,而祭祀及尊者常處焉。曲禮,為人子者,居不主奧。仲尼燕居以奧阼並言,是奧本人之所處,祭時乃奉神於此。時人之語謂,媚其君者,將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退之時也。注以奧比君,以竃比權臣。本一神也,析而二之,未合語意。【楊氏曰】奧本非神,此義甚好。

武未盡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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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於季札論文王之樂,以為美哉,猶有憾,則知夫子謂武未盡善之旨矣。猶未洽於天下,【原注】《孟子》。此文之猶有憾也。天下未安而崩,【原注】《史記》封禪書。此武之未盡善也。記曰,樂者,象成者也。又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武王當日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而寶龜之命曰,有大艱於西土,殷之頑民迪屢不靜。商俗靡靡,利口惟賢,餘風未殄。視舜之從欲以治四方風動者何如哉。故大武之樂雖作於周公,而未至於世變風移之日,聖人之時也,非人力之所能為矣。【原注】劉汝佳曰,揖讓征誅,自是聖人所遇,使舜當武之時,亦須征伐。 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性之反之,自其從入之異。及其成功,一也。人而天,反而性矣。以是而論樂之優劣,其與以追蠡者何異哉。

朝聞道夕死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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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後已。故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有一日未死之身,則有一日未聞之道。

忠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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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先生答問【原注】門人朱熹元晦編。曰,夫子之道,不離乎日用之間。自其盡己而言,則謂之忠。自其及物而言,則謂之恕,莫非大道之全體。雖變化萬殊,於事為之末,而所以貫之者,未嘗不一也。曾子答門人之問,正是發其心爾,豈有二邪?若以為夫子一以貫之之旨甚精微,非門人所可告,姑以忠恕答之,恐聖賢之心不若是之支也。如孟子言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人皆足以知之,但合內外之道,使之體用一原,顯微無間,則非聖人不能爾。朱子又嘗作忠恕說,其大指與此略同。按此說甚明,而集註乃謂借學者盡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是疑忠恕為下學之事,不足以言聖人之道也。然則是二之,非一之也。

《慈谿黃氏》曰,天下之理無所不在,而人之未能以貫通者,己私間之也。盡己之謂忠,推己及人之謂恕。忠恕既盡,己私乃克,此理所在,斯能貫通。故忠恕者,所以能一以貫之者也。

元戴侗作六書故,其訓忠曰,盡己致至之謂忠。語曰,為人謀而不忠乎。又曰,言思忠。記曰,喪禮,忠之至也。又曰,祀之忠也,如見親之所愛,如欲色然。又曰,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傳曰,上思利民,忠也。又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忠之屬也。孟子曰,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觀於此數者,可以知忠之義也。反身而誠,然後能忠。能忠矣,然後由己推而達之家國天下,其道一也。其訓恕曰,推己及物之謂恕。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恕之道也。充是心以往,達乎四海矣。故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也者,天下之大本也。恕也者,大下之達道也。【原注】本程子。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原注】仲弓問仁,夫子告之亦以敬恕。夫聖人者,何以異於人哉,知終身可行,則知一以貫之之義矣。

《中庸》記夫子言,君子之道四。無非忠恕之事。而乾九二之龍德,亦惟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然則忠恕,君子之道也。何以言違道不遠,曰,此猶之云巧言令色鮮矣仁也。【原注】古人語辭云爾。 違道不遠,即道也。違禽獸不遠,即禽獸也。孟子已自申之。豈可以此而疑忠恕之有二乎?或曰,孟子言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何也?曰,此為未至乎道者言之也。孟子曰,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仁義豈有二乎!【原注】今人謂有聖人之忠恕,有學者之忠恕,非也。盡得忠恕,方是聖人,學者所以學為忠恕。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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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與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聞。【錢氏曰】後漢書桓譚傳,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注》引鄭康成《論語注》,性謂人受血氣以生,有賢愚吉凶。天道,七政變動之占也。古書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禍福而言。古文尚書,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天道福善而禍淫。易傳,天道虧盈而益謙。《春秋傳》,天道多在西北。天道遠,人道邇。竃焉知天道。天道不諂。國語,天道賞善而罰淫。我非瞽史,焉知天道?老子,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皆論吉凶之數,與天命之性自是兩事。孟子,聖人之於天道也,正謂虞舜井廩,文王拘幽,孔子厄困之類,故曰命也。

子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是疑其有隱者也。不知夫子之文章,無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所謂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是丘也。

子貢之意,猶以文章與性與天道為二,故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是故可仕、可止,可久、可速,無一而非天也。恂恂便便,侃侃闇闇,無一而非天也。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孟子以為堯舜性之之事。夫子之文章莫大乎《春秋》,《春秋》之義,尊天王,攘戎翟,誅亂臣賊子,皆性也,皆天道也。故胡氏以《春秋》為聖人性命之文,而子如不言,則小子其何述乎?

今人但以《繫辭》為夫子言性與天道之書。愚嘗三復其文,如鳴鶴在陰七爻,自天祐之一爻,憧憧往來十一爻,履德之基也九卦,所以教人學易者,無不在於言行之間矣。故曰,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司馬牛問仁,子曰,仁者,其言也切。由是而充之,一日克己復禮。有異道乎?今之君子學未及乎樊遲、司馬牛,而欲其說之高於顏曾二子,是以終日言性與天道,而不自知其墮於禪學也。

朱子曰,聖人教人,不過孝弟忠信。持守誦習之問,此是下學之本。今之學者以為鈍根,不足留意,其平居道說,無非子貢所謂不可得而聞者。又曰,近日學者病在好高。《論語》未問學而時習,便說一貫,孟子未言梁惠王問利,便說盡心。易未看六十四卦,便讀繫辭,此皆躐等之病。又曰,聖賢立言本自平易,今推之使高,鑿之使深。

《黃氏日鈔》曰,夫子述六經,後來者溺於訓沽,未害也。濂洛言道學,後來者借以談禪,則其害深矣。【楊氏曰】東發憂世之言,可謂深切。

孔門弟子不過四科,自宋以下之為學者則有五科,曰語錄科。

劉石亂華,本於清談之流禍,人人知之,孰知今日之清談有甚於前代者。昔之清談談老莊,今之清談談孔孟,未得其精而已遺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辭其末。不習六藝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綜當代之務,舉夫子論學論政之大端一切不問,而曰一貫,曰無言,以明心見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實學。股肱惰而萬事荒,爪牙亡而四國亂,神州蕩覆,宗社丘墟。昔王衍妙善玄言,自比子貢,及為石勒所殺,將死,顧而言曰,鳴呼,吾曹雖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虛,戮力以匡天下,猶可不至今日。今之君子得不有愧乎其言?【楊氏曰】衍之言非其實也,懼後世之責,而始為是言。

變齊變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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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魯而至於道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變齊而至於魯者,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博學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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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博學於文,自身而至於家國天下,制之為度數,發之為音容,莫非文也。品節斯,斯之謂禮。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踴不絕地。姑姊妹之大功,踴絕於地,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記曰,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又曰,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傳曰,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而謚法經緯天地曰文。與弟子之學詩書六藝之文,有深淺之不同矣。

三以天下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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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矣之詩曰,帝作邦作對,自太伯王季。則泰伯之時,周日以強大矣。乃託之採藥,往而不反。當其時,以國讓也。而自後日言之,則以天下讓也。【原注】猶南宮适謂稷躬稼而有天下。當其時,讓王季也。而自後日言之,則讓於文王武王也。有天下者在三世之後而讓之者,在三世之前,宗祧不記其功,彝鼎不銘其跡,此所謂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者也。路史曰,方太王時,以與王季,而王季以與文王,文王以與武王,皆泰伯啟之也,故曰三讓。【原注】鄭康成注曰,泰伯,周太王之長子,次子仲雍,次子季歷。大王見季歷賢,又生文王,有聖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泰伯因適吳越採藥,太王歿而不反,季歷為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三讓之美,皆隱蔽不著,故人無得而稱焉。

泰伯去而王季立,王季立而文武興,雖謂之以天下讓可矣。太史公序吳世家云,大伯避歷,江蠻是適。文武攸興,古公王跡。甚當。

高泰伯之讓國者,不妨王季,詩之言因心則友是也。述文王之事君者,不害武王,詩之言上帝臨女是也。古人之能言如此。今將稱泰伯之德,而先以莽操之志加諸太王,豈夫子立言之意哉。朱子作《論語或問》,不取翦商之說,而蔡仲默傳書武成曰,太王雖未始有翦商之志,而始得民心,王業之成實基於此。仲默,朱子之門人,可謂善於匡朱子之失者矣。

或問曰,太王有廢長立少之意,非禮也。泰伯又探其邪志而成之,至於父死不赴,傷毀髮膚,皆非賢者之事。就使必於讓國而為之,則亦過而不合於中庸之德矣。其為至德何邪?曰,太王之欲立賢子聖孫,為其道足以濟天下,而非有愛憎之間,利欲之私也。是以泰伯去之而不為狷,王季受之而不為貪。父死不赴,傷毀髮膚,而不為不孝。蓋處君臣父子之變,而不失乎中庸,此所以為至德也,其與魯隱公吳季子之事蓋不同矣。【原注】此說本之伊川先生。

有婦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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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此陳師誓眾之言,所謂十人,皆身在戎行者。而太姒、邑姜自在宮壼之內,必不從軍旅之事,亦必不並數之以足十臣之數也。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方且以用婦人為紂罪矣,乃周之功業必藉於婦人乎?此理之不可通,或文字傳寫之誤,【原注】漢博士孔衍言,臣祖安國得壁中古文《論語》,為改今文。闕疑可也。【原注】書大誥,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蔡氏亦以為亂臣十人。

季路問事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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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左右就養無方,故其祭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未知生,焉知死?人之生也直,故其死也,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下則為河岳,上則為日星。【原注】文信公正氣歌。可以謂之知生矣。孔曰成仁,孟曰取義,而今而後,庶幾無愧。【原注】衣帶贊。可以謂之知死矣。

不踐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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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所謂踐跡也。先王之教,若說命所謂學於古訓,康誥所謂紹聞衣德言,以至於詩書六藝之文,三百三千之則,有一非踐跡者乎?善人者,忠信而未學禮,篤實而未日新,雖其天資之美,亦能暗與道合。而足己不學,無自以入聖人之室矣。治天下者亦然。故曰,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不然,則以漢文之幾致刑措,而不能成三代之治矣。

異乎三子者之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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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子如或知爾之言,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也。曾點浴沂詠歸之言,素貧賤行乎貧賤,君子無入而不自得也。故曰,異乎三子者之撰。

去兵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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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積乃倉,乃裹餱糧,於橐於囊。國所以足食,而不待豳土之行也。備乃弓矢,鍛乃戈矛,礪乃鋒刃,無敢不善。國所以足兵,而不待淮夷之役也。苟其事變之來而有所不及備,則耰鉏白梃可以為兵,而不可闕食以修兵矣。糠核草根可以為食,而不可棄信以求食矣。古之人有至於張空弮,羅雀鼠,而民無貳志者,非上之信有以結其心乎?此又權於緩急輕重之間,而為不得已之計也。明此義,則國君死社稷,大夫死宗廟,至於輿臺牧圉之賤莫不親其上,死其長,所謂聖人有金城者,此物此志也。豈非為政之要道乎?孟子言制梃以撻秦楚,亦是可以無待於兵之意。

古之言兵,非今日之兵,謂五兵也。故曰,天生五材,誰能去兵。世本,蚩尤以金作兵,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周禮司右五兵注引司馬法曰,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是也。詰爾戎兵詰此兵也,踴躍用兵用此兵也。無以鑄兵【原注】《左氏》僖公十八年傳。鑄此兵也。秦漢以下,始謂執兵之人為兵。如信陵君得選兵八萬人,項羽將諸侯兵三十餘萬,見於太史公之書,而五經無此語也。

以執兵之人為兵,猶之以被甲之士為甲。《公羊傳》,桓公使高子將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原注】閔公二年。晉趙鞅取晉陽之甲,以逐荀寅與士吉射。【原注】定公十三年。

奡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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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書紀年》,帝相二十七年,澆伐斟鄩,大戰於濰,覆其舟,滅之。《楚辭天問》,覆舟斟鄩,何道取之?正此謂也。漢時《竹書》未出,故孔安國注為陸地行舟,而後人因之。【原注】王逸注《天問》謂,滅斟鄩氏,奄若覆舟,亦以不見竹書而強為之說。【趙氏曰】《陸氏釋文》於丹朱傲云,字又作奡。蓋古傲奡通用。宋吳斗南因悟即此蕩舟之奡,與丹朱為兩人也。蓋禹之規戒若但作傲慢之傲,則既云無若丹朱傲矣,何又曰傲虐是作乎?以此知丹朱與奡為兩人也。曰罔水行舟,正此陸地行舟之明證也。然則南宮适所引正指丹朱所與朋淫之人。而非寒浞之子,斷可識矣。

古人以左右沖殺為蕩陳,【原注】《宋書顏師伯傳》,單騎出蕩。《孔覬傳》,每戰,以刀盾直蕩。其銳卒謂之跳蕩,別帥謂之蕩主。【原注】《陳書高祖紀》,蕩主戴晃徐宣等。《後周書侯莫陳崇傳》、《王勇傳》有直蕩都督,《楊紹傳》有直蕩別將。《晉書載記》,隴上健兒歌曰,丈八蛇矛左右蕩,十蕩十決無當前。《唐書百官志》,矢石未交,陷堅突眾,敵因而敗者曰跳蕩。蕩舟蓋兼此義,與蔡姬之乘舟蕩公者不同。【原注】《左傳》僖公三年。

管仲不死子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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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之分所關者在一身,華裔之防所繫者在天下。故夫子之於管仲,略其不死子糾之罪,而取其一匡九合之功,蓋權衡於大小之間,而以天下為心也。夫以君臣之分猶不敵華裔之防,而《春秋》之志可知矣。【楊氏曰】夫子於管仲之罪,只存而不論,並不曾說仲之無罪。

有謂管仲之於子糾未成為君臣者,子糾於齊未成君,於仲與忽則成為君臣矣。狐突之子毛及偃從文公在秦,而曰,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原注】漢晉以下,太子諸王與其臣皆定君臣之分,蓋自古相傳如此。若毛偃為重耳之臣,而仲與忽不得為糾之臣,是以成敗定君臣也,可乎?又謂桓兄糾弟,此亦強為之說。【楊氏曰】此程子之言,實不然。

論至於尊周室,存華夏之大功,則公子與其臣區區一身之名分小矣。雖然,其君臣之分故在也,遂謂之無罪,非也。

予一以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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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古敏求,多見而識。夫子之所自道也,然有進乎是者。六爻之義至賾也,而曰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三百之詩至泛也,而曰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三千三百之儀至多也,而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十世之事至遠也,而曰殷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雖百世可知。百王之治至殊也,而曰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此所謂予一以貫之者也。其教門人也,必先叩其兩端,而使之以三隅反。故顏子則聞一以知十,而子貢切磋之言,子夏禮後之問,則皆善其可與言詩,豈非天下之理殊途而同歸,大人之學舉本以該末乎。彼章句之士,既不足以觀其會通,而高明之君子,又或語德性而遺問學,均失聖人之指矣。

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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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名之不稱,則必求其實矣,君子豈有務名之心哉。是以乾初九之傳曰,不易乎世,不成乎名。

古人求沒世之名,今人求當世之名。吾自幼及老,見人所以求當世之名者,無非為利也。名之所在,則利歸之,故求之惟恐不及也。苟不求利,亦何慕名?

性相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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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一字,始見於商書。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恒性。恒即相近之義。相近,近於善也。相遠,遠於善也。故夫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原注】人之生也直,即孟子所謂性善。

人亦有生而不善者,如楚子良生子越椒,子文知其必滅若敖氏是也。然此千萬中之一耳,故公都子所述之三說,孟子不斥其非,而但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蓋凡人之所大同,而不論其變也。若紂為炮烙之刑,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此則生面性與人殊,亦如五官百骸人之所同,然亦有生而不具者,豈可以一而概萬乎?故終謂之性善也。

《孟子》論性,專以其發見乎情者言之。且如見孺子入井,亦有不憐者。呼蹴之食,有笑而受之者。此人情之變也。若反從而喜之,吾知其無是人也。

曲沃衛嵩曰,孔子所謂相近,即以性善而言。若性有善,有不善,其可謂之相近乎?如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若湯武之性不善,安能反之,以至於堯舜邪?湯武可以反之,即性善之說。湯武之不即為堯舜,而必待於反之,即性相近之說也。孔孟之言一也。

虞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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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太伯之奔荊蠻,自號句吳。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大伯。大伯卒,無子,弟仲雍立,是為吳仲雍。仲雍卒,子季簡立。季簡卒,子叔達立。叔達卒,子周章立。是時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後,得周章。周章已君吳,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墟,是為虞仲,列為諸侯。按此則仲雍為吳仲雍。而虞仲者,仲雍之曾孫也。殷時諸侯有虞國,詩所云虞芮質厥成者。武王時國滅,而封周章之弟於其故墟,乃有虞仲之名耳。《論語》,逸民虞仲夷逸。《左傳》,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即謂仲雍為虞仲,是祖孫同號,且仲雍君吳,不當言虞,古吳虞二字多通用。【原注】《史記趙世家》,吳廣內其女孟姚。索隱曰,古虞吳音相近,故舜後亦姓吳。詩不吳不敖,漢書武帝紀引作不虞不驁,衛尉衡方碑辭引不吳不揚作不虞不揚。釋名,吳,虞也。公羊傳定公四年,晉士鞅衛孔圉帥師伐鮮虞。虞本或作吳。石鼓文有吳人,注曰,虞人也。《水經注》,吳山在汧縣西,古之汧山也。國語所謂虞矣。楊用修曰,吳,古虞字省文。如虖之省為乎,樝之省為柤也。今昆山有浦名大虞小虞,俗謂之大吳小吳。竊疑二書所稱虞仲,並是吳仲之誤。又考《吳越春秋》,太伯曰,其當有封者,吳仲也。則仲雍之稱吳仲,固有徵矣。

《漢書地理志》,河東郡太陽,吳山在西,上有吳城。【原注】《史記秦本紀》,昭襄王五十三年,伐魏取吳城。周武王封太伯後於此,【原注】吳祖太伯,故曰太伯後。是為虞公。《續漢郡國志》,太陽有吳山,上有虞城。【原注】《水經注》亦作虞城。虞城之書為吳城,猶吳仲之書為虞仲也。杜元凱《左氏注》亦曰,仲雍支子,別封西吳。

聽其言也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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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言,非有意於厲也,是曰是,非曰非。孔穎達《洪範正義》曰,言之決斷,若金之斬割。

居官則告諭可以當鞭樸,行師則誓戒可以當甲兵。此之謂聽其言也厲。

有始有車者其惟聖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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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之道,未有不始於灑掃應對進退者也。故曰,約之以禮。又曰,知崇禮卑。

梁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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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年,卒,子襄王立。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而孟子書其對惠王無不稱之為王者,則非追尊之辭明矣。司馬子長亦知其不通,而改之曰君。【原注】通鑒改《孟子》作君何必曰利,亦以此。然孟子之書出於當時,不容誤也。杜預《左傳集解後序》言,哀王於《史記》,襄王之子,惠王之孫也。惠王三十六年卒,而襄王立。立十六年卒,而哀王立。《古書紀年篇》,惠王三十六年改元,從一年始至十六年,而稱惠成王卒,即惠王也。疑史記誤分惠成之世以為後三年也。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稱謚,謂之今王。【原注】作書時未卒,故謂之今王。今按惠王即位三十六年,稱王,改元,又十六年卒,而子襄王立,即紀年所謂今王,無哀王也。襄哀字相近,史記分為二人,誤耳。【梁氏云】觀《孟子》本書,當是晚始游魏,故魏王尊之為叟,必在惠王改元之十五六年間,以魏襄為哀,猶十二侯表以秦哀公陳哀公為襄公也。

《秦本紀》,秦惠文王十四年,更為元年。此稱王改元之證,又與魏惠王同時。

《魏世家》,襄王五年,予秦河西之地。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今按《孟子》書,惠玉自言西喪地於秦七百里,乃悟史記所書襄王之年,即惠王之後五年,後七年也,以《孟子》證之而自明者也。

據《紀年》,周慎靚王之二年,而魏惠王卒。其明年,為魏襄王之元年。又二年,燕王噲讓國於其相子之。又二年,為赧王之元年,齊人伐燕,取之。又二年,燕人畔。與孟子之書先梁後齊,其事皆合。然孟子在二國皆不久,書中齊事特多,又嘗為卿於齊,當有四五年。若適梁,乃惠王之末,而襄王立即行,故梁事不多。謂孟子以惠王之三十五年至梁者,誤以惠王之後元年為襄王之元年故也。【原注】史記及孟子序說謂梁惠王之三十五年,孟子至梁。其後二十三年,齊人伐燕,而孟子在齊者,非。衛嵩曰,孟子遊歷先後雖不可考,以本書證之,當是自宋歸鄒,由鄒之任之薛之滕,而後之梁、之齊。

孟子為卿於齊,其於梁則客也。故見齊王稱臣,見梁王不稱臣。

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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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遺親,不後君,仁之效也。其言義何?義者,禮之所從生也。昔者齊景公,有感於晏子之言,而懼其國之為陳氏也,曰,是可若何?對曰,惟禮可以已之。在禮,家施不及國,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士不濫,官不滔,大夫不收公利。又曰,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第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於禮乎?對曰,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羈,弗能用也。公室四分,民食於他,思莫在公,不圖其終,為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而屑屑焉習儀以亟,言善於禮,不亦遠乎!子曰,君子之道,辟則坊與?坊民之所不足者也。大為之坊,民猶逾之。故君子禮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古之明王所以禁邪於未形,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者,是必有其道矣。

不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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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之動心與否,固在其加卿相行道之時也。枉道事人,曲學阿世,皆從此而始矣。我四十不動心者,不動其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有不為也之心。【錢氏曰】王安石主持新法,至於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信,可謂加卿相而不動心者矣。較之告子,其禍人家國尤烈,故曰是不難。

市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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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撻之於市朝,【閻氏曰】或曰市朝乃連類而及之文,若躬稼本稷,而亦稱禹。古文體則有然者。即書所言若撻於市。古者朝無撻人之事,市則有之。周禮司市,市刑,小刑憲罰,中刑徇罰,大刑撲罰。又曰,胥執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是也。禮記檀弓,遇諸市朝,不反兵而鬥。兵器非可入朝之物。奔喪,哭辟市朝。奔喪亦但過市,無過朝之事也。其謂之市朝者,史記孟嘗君傳,日莫之後,過市朝者掉臂不顧。索隱曰,言市之行列有如朝位,故曰市朝。古人能以眾整如此。【原注】司市,以次敘分地而經市注,敘肆行列也。後代則朝列之參差,有反不如市肆者矣。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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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文節【原注】思。謂當作必有事焉,而勿忘。忽忘,勿助長也。傳寫之誤,以忘字作正心二字。言養浩然之氣,必當有事而勿忘,既已勿忘,又當勿助長也。疊二勿忘,作文法也。按《書無逸篇》曰,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亦是疊一句,而文愈有致。今人發言亦多有重說一句者。《禮記祭義》,見間以俠甒。《鄭氏》曰,見間當為覸。《史記蔡澤傳》,吾持梁刺齒肥。索隱曰,刺齒肥,當為齧肥。《論語》,五十以學易。朱子以為五十當作卒,此皆古書一字誤為二字之證。

文王以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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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孟子為此言以證王之不待大爾。其實文王之國不止百里,周自王季伐諸戎,疆土日大。文王自歧遷豐,其國已跨三四百里之地,伐崇伐密,自河以西,舉屬之周。【原注】未克商以前,無滅國者,但臣屬而已。至於武王,而西及梁益,【原注】庸蜀羌髳微盧彭濮。東臨上黨,【原注】戡黎。無非周地。紂之所有,不過河內殷墟,其從之者亦但東方諸國而已。一舉而克商,宜其如振槁也。書之言,文王曰,大邦畏其力。文王何嘗不藉力哉。

廛無夫里之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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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曰】稼堂云,元本中此條,前人已刪之,今仍存。

有夫布,有里布。周禮地官載師職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無職事者,出夫家之征。閭師職曰,凡無職者,出夫布。鄭司農云,里布者,布參印書,廣二寸,長二尺,以為幣,貿易物。詩云抱布貿絲,抱此布也。或曰,布,泉也。《春秋傳》曰,買之百兩一布。【原注】昭公二十六年。又廛人職,掌斂市之絘布、總布、質布、罰布、廛布。玄謂宅不毛者,罰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集註未引閭師文,今人遂以布專屬於里。【江氏曰】廛無夫里之布,集注用舊說,皆未安。凡民君區域、關市、邸舍通謂之廛,上文廛而不征,法而不廛之廛是市宅,此廛謂民居,即周禮上地,夫一廛,許行願受一廛之廛,非市宅也。布者,泉也,亦即錢也,非布帛之布。夫布,見地官閭師,凡無職者出夫布。謂閑民為民傭力者,不能赴公旬三日之役,使之出一夫力役之泉,猶後世之雇役錢也。里謂里居,即孟子收其田里之里,非二十五家也。里布,見地官載師,凡宅不毛者,有里布。謂有宅不種桑麻,或荒其地,或作為臺榭游觀,則使之出里布。猶後世凡地皆有地稅也。此皆民之常賦。戰國時,一切取之,非傭力之閑民,已有力役之征,而仍使之別出夫布。宅已種桑麻,有嬪婦布縷之征,而仍使之別出里布。是額外之征,借夫布里布之名而橫取者。今皆除之,則居廛者皆受惠也。集註以廛為市宅,以里為二十五家,又捨閭師而引載師凡無職者出夫家之征,以夫家為一夫百畝之稅,一家力役之征。當時雖橫取民。當不至此。

孟子自齊葬於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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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自齊葬於魯,言葬而不言喪,此改葬也。禮改葬緦,事畢而除,故反於齊,止於嬴,而充虞乃得承間而問。若日奔喪而還,營葬方畢,即出赴齊卿之位,而門人未得發言,可謂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而身且不行三年之喪,何以教滕世子哉!【閻氏曰】劉向列女傳,孟子處齊,有憂色,擁楹而嘆,孟母見之云云。則知母蓋同在齊,自齊葬於魯,則知母既歿於齊也,終三年喪,復至齊而為卿耳。

其實皆什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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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來田賦之制,實始於禹,水土既平,咸則三壤,後之王者不過因其成跡而已。故詩曰,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孫田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然則周之疆理猶禹之遺法也。【原注】周禮小司徒注,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一旅之眾而田一成,則井牧之法,先古然矣。孔氏信南山正義引此,則曰,丘甸之法,禹之所為。孟子乃曰,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夫井田之制,一井之地畫為九區,故蘇洵謂萬夫之地。蓋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間為川為路者一,為澮為道者九,為恤為塗者百,為溝為軫者千,為遂為徑者萬。使夏必五十,殷必七十,周必百,則是一王之興必將改畛塗變溝恤、移道路以就之,為此煩擾而無益於民之事也,豈其然乎?【原注】周官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於畿。夫子言,禹盡力乎溝洫。而禹之自言亦曰,浚畎澮距川。知其制不始於周矣。蓋三代取民之異,在乎貢助徹,而不在乎五十七十百畝。其五十七十百畝,特丈尺之不同,【沈氏曰】通鑒外紀云,夏十寸為尺,商十二寸為尺,周八寸為尺。而田未嘗易也。故曰,其實皆什一也。古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異度數。故史記秦始皇本紀於改年十月朔,上黑之下即曰,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三代之王,其更制改物亦大抵如此。故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而當日因時制宜之法,亦有可言。夏時土曠人稀,故其畝特大。殷周土易人多,故其畝漸小。以夏之一畝為二畝,其名殊而實一矣。國佐之對晉人曰,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豈有三代之王而為是紛紛無益於民之事哉!【錢氏曰】鄭康成註周禮嘗引孟子野九夫而稅一,國中什一之文。孔穎達《詩正義》申其旨云,周制有貢有助。助者,九夫而稅一夫之田。貢者,什一而貢一夫之穀。通之二十夫而稅二夫,是為什中稅一也。九一而助,為九中一。知什一自賦,非什中一者,以言九一,即云而助,明九中一助也。國中言什一,乃云使自賦,是什一之中使自賦之,明非什中一為賦也。孟子又云,方里而並,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言別野人者,別野人之法,使與國中不同也。《爾雅》云,郊外曰野。則野人為郊外也。野人為郊外,則國中為郊內也.郊內謂之國中者,以近國,故繫國言之,亦可地在郊內居在國中故也。按郊外國中,人各受田百畝,或九而取一,或什一而取一。通外內之率,則為什而取一,故曰徹,徹之為言通也。康成之義得孔氏而益明。若分公田為廬舍,八家各二畝半,其說始於班固,而何休註公羊,趙歧注《孟子》,范甯解《穀梁》,宋均注《樂緯》皆因之,非鄭義也。

莊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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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而置之莊嶽之間注,莊嶽,齊街里名也。莊是街名,嶽是里名。《左傳》襄二十八年,得慶氏之木百車於莊注云,六軌之道。【原注】昭十年又敗諸莊,哀六年戰於莊敗注並同。反陳於嶽注云,嶽,里名。

古者不為臣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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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乎孔子之見陽貨,而後知逾垣閉門為賢者之過,未合於中道也,然後世之人必有如胡廣被中庸之名,馮道托仲尼之跡者矣。其始也屈己以見諸侯,一見諸侯而懷其祿利,於是望塵而拜貴人,希旨以投時好,此其所必至者。曾子、子路之言,所以為末流戒也。故曰,君子上交不諂。又曰,上弗援,下弗推。後世之於士人,許之以自媒,勸之以干祿,而責其有恥,難矣。

公行子有子之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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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父為長子斬衰三年。故公行子有子之喪,而孟子與右師及齊之諸臣皆往弔。【錢氏曰】公行子當是為父後者,其子蓋長子也。大夫之適長,在國謂之國子,入學與世子齒焉者也。在家謂之門子,《春秋傳》大夫門子皆從鄭伯是也。故其喪也,父為之服斬衰三年,君使人弔,卿大夫咸往會焉。《周禮》卿大夫士之喪,職喪以國之喪禮蒞其禁令。《孟子》所稱不歷位不踰階之禮,即職喪之禁令也。【汝成案】荀子《大略篇》云,公行子之之燕。楊倞注引此文,以子之為公行子之先,或疑即燕子之,恐皆非是。

為不順於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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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書》所載,帝曰,予聞如何?嶽曰,瞽子,父頑,母囂,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是則帝之舉舜,在瞽叟底豫之後。今孟子乃謂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猶不順於父母,而如窮人無所歸,此非事實。但其推見聖人之心若此,使天下之為人子者處心積慮必出乎此,而後為大孝耳。【原注】與答桃應之問同。後儒以為實,然則二嫂使治朕棲之說亦可信矣。

象封有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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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都蒲阪,而封象於道州鼻亭,【原注】《水經注》王隱曰,應陽縣本泉陵之北部,東五里有鼻墟,象所封也。山下有象廟。《後漢書東平王蒼傳》注,有鼻,國名,在今永州營道縣北。《袁譚傳》注,今猶謂之鼻亭。在三苗以南荒服之地,誠為可疑。如《孟子》所論,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又且欲其源源而來,何以不在中原近畿之處,而置之三千餘里之外邪?【閻氏曰】孟子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兄居蒲坂,弟居零陵,陸阻太行,水絕洞庭,往返萬里,親愛弟者固如是乎?有庳之封必近在帝都,而今不可考爾。零陵之傳有是名者,《括地志》云,鼻亭神在營道縣北六十里。故老傳言,舜葬九疑,象來至此,後人立祠,名為鼻亭神。此為得之。蓋上古諸侯之封萬國,其時中原之地必無閑土可以封故也。又考太公之於周,其功亦大矣,而僅封營丘。營丘在今昌樂、濰二縣界。史言其地瀉鹵,人民寡,而孟子言其儉於百里,又萊夷逼處,而與之爭國。夫尊為尚父,親為后父,功為元臣,而封止於此,豈非中原之地無閑土,故至薄姑氏之滅,而後乃封太公邪?【原注】周時,滅一國乃封一國。《左傳》成王滅唐,而封大叔焉是也。《竹書紀年》,武王十六年秋,王師滅蒲姑。或曰,禹封在陽翟,稷封在武功,何與?二臣者,有安天下之大功,舜固不得以介弟而先之也。故象之封於遠,聖人之不得已也。【原注】漢高祖封劉仲為代王,乃是棄其兄於邊陲近寇之地,與舜之封象異矣。

周室班爵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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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而立之君,故斑爵之意,天子與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絕世之貴。代耕而賦之祿,故班祿之意,君卿大夫士與庶人在官一也,而非無事之食。【原注】《黃氏日鈔》讀王制曰,必本於上農夫者,示祿出於農,等而上之,皆以代耕者也。是故知天子一位之義,則不敢肆於民上以自尊。知祿以代耕之義,則不敢厚取於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奪人之君,常多於三代之下矣。【雷氏曰】周之班爵祿,有本制,有加禮。孟子於侯國舉本制而不言加禮,所以抑七國也。於天子之臣舉加禮而不言本制,所以申王朝也。

費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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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費惠公》注,惠公,費邑之君。按春秋時有兩費,其一見《左傳》成公十三年,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殄滅我費滑。注,滑國都於費,今河南缑氏縣。【原注】莊公十六年滑伯注同。 昭公二十六年,王次於滑。注,滑,周地,本鄭邑。襄公十八年,楚蒍子馮、公子格率銳師侵費滑,蓋本一地,秦滅之而後屬晉耳。【原注】女叔侯對平公曰,虞虢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晉是以大。其一僖公元年,公賜季友漢陽之田及費。齊乘,費城,在費縣西北二十里,魯季氏邑。【原注】漢梁相費泛碑云,其先季友為魯大夫,有功,封費,因以為姓。按隱公元年已有費伯,即費庈父。在子思時,滑國之費其亡久矣,疑即季氏之後,而僭稱公者。魯連子稱陸子謂齊湣王曰,魯費之眾臣甲舍於襄賁。而楚人對頃襄王有鄒費郯邳,殆所謂泗上十二諸侯者邪?

仁山金氏曰,費本魯季氏之私邑,而孟子稱小國之君,曾子書亦有費君、費子之稱。蓋季氏專魯,而自春秋以後,計必自據其邑,如附庸之國矣。大夫之為諸侯,不待三晉而始,然其來亦漸矣。

季氏之於魯,但出君而不敢立君,但分國而不敢篡位,愈於晉衛多矣。故曰,魯猶秉周禮。

行吾敬故謂之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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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治天下之具,五典、五禮、五服、五刑,其出乎身,加乎民者,莫不本之於心 以為之裁制。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故孟子答公都子言義,而舉酌鄉人敬尸二事,皆禮之也,而莫非義之所宜。自此道不明,而二氏空虛之教至於槌提仁義,絕滅禮樂,從此起矣。自宋以下,一二賢智之徒,病漢人訓詁之學,得其粗跡,務矯之以歸於內,而達道達德、九經三重之事置之不論,此真所謂告子未嘗知義者也,其不流於異端而害吾道者幾希。

董子曰,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以此操之,義之言我也。【原注】義字從我,兼聲與意。此與孟子之言相發。

以紂為兄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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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紂為弟,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王子比干。並言之,則於文有所不便,故舉此以該彼,此古人文章之善。且如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不言后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不言臣妻。先王居檮杌於四裔,不言渾敦窮奇饕餮。後之讀書者不待子貢之明,亦當聞一以知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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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固有為不善之才而非其性也。性者天命之,才者亦天降之。【原注】下章言天之降才。是以禽獸之人,謂之未嘗有才。

中庸言能盡其性,孟子言不能盡其才能。盡其才則能盡其性矣,在乎擴而充之。

求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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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然則但求放心,可不必於學問乎?與孔子之言吾嘗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者,何其不同邪?他日又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是所存者非空虛之心也,夫仁與禮未有不學問而能明者也。《孟子》之意蓋曰能求放心,然後可以學問。使弈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具學,弗若之矣。此放心而不知求者也。然但知求放心 而未嘗窮中罫之方,悉雁行之勢,【原注】馬融《圍棋賦》。亦必不能從事於弈。

所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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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死而已矣,則亦不久而去矣,故曰所去三。

自視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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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為學不可自小,又不可自大。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足以朝諸侯有天下,不敢自小也。附之以韓魏之家,如其自視欿然。則過人遠矣,不敢自大也。予將以斯道覺斯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則可謂不自小矣。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則可謂不自大矣。故自小,小也。自大,亦小也。今之學者非自小則自大,吾見其同為小人之歸而已。

士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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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農工商謂之四民。其說始於管子。【原注】《穀梁》成公元年傳亦云。三代之時,民之秀者乃收之鄉序,昇之司徒,而謂之士,固千百之中不得一焉。大宰以九職任萬民,五曰百工,飭化八材,計亦無多人爾。武王作酒誥之書曰,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此謂農也。肇牽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此謂商也。又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爾典聽朕教。則謂之士者。大抵皆有職之人矣,惡有所謂群萃而州處,四民各自為鄉之法哉。春秋以後,游士日多。齊語言桓公為游士八十人奉以車馬衣裘,多其資幣,使周游四方,以號召天下之賢士。而戰國之君遂以士為輕重,文者為儒,武者為俠。嗚呼!游士興而先王之法壞矣,彭更之言,王子墊之問,其猶近古之意與?【陳庶子曰】性命與經濟之學,合之則一貫,分之若兩途。有平居高言性命,臨事茫無措手者,彼徒求空虛之理,於當世之事未嘗親歷而明試之【又曰】蘇子瞻曰,士不以天下之重自任久矣。歷山川,但抒吟詠,而不考其形勢。閱井疆,但觀市肆,而不察其風俗。攬人才,但肆清談,侈浮華,而不揣其德之所宜,才之所堪。若而人者,掩抑弗彰,無失為善士。倘或司民之牧,秉國之鈞,俾之因革,委以調劑,興創不知孰利,改革不知誰害,薦舉不識其賢,廢黜不知其不肖,徇陋踵弊,貽毒已滋。忽然倡建,自申論議,非觸戾人情,犯時之好,即膠固成跡,滯古之法,為患豈可勝道哉?夫士欲知用捨,必自勤訪問始。勤訪問,必自無事之日始。

飯糗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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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天下之大福者,必先天下之大勞。宅天下之至貴者,必執天下之至賤。是以殷王小乙使其子武丁舊勞於外,知小人之依。而周之后妃亦必服澣濯之衣,修煩縟之事。及周公道變,陳后稷先公王業之所由者,則皆農夫女工衣食之務也。【原注】干寶《晉紀論》。古先王之教,能事人而後能使人。其心不敢失於一物之細,而後可以勝天下之大。舜之聖也而飯糧茹草,禹之聖也而手足胼胝,面目黧黑。此其所以道濟天下,而為萬世帝王之祖也,況乎其不如舜禹者乎!【原注】《朱子語類》言,舜之耕稼陶漁,夫子之釣弋,子路之負米,子貢之埋馬,皆賤者之事,而古人不辟也。有若三踴於魯大夫之庭,冉有用矛以入齊軍,而樊須雖少,能用命,此執干戈以衛社稷,而古人所不辭也。後世驕侈日甚,反以臣子之職為恥。

孟子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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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伍被對淮南王安引《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揚子法言《修身篇》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桓寬《鹽鐵論》引《孟子》曰,吾於河廣,知德之至也。又引《孟子》曰,堯舜之道非遠人也,人不思之爾。《周禮大行人》注引《孟子》曰,諸侯有王。宋鮑照《河清頌》引《孟子》曰,千載一聖,猶旦暮也。《顏氏家訓》引《孟子》曰,圖影失形。《梁書處士傳序》引《孟子》曰,今人之於爵祿,得之若其生,失之若其死。《廣韻》圭字下注曰,《孟子》,六十四黍為一圭,十圭為一合。以及《集註》中程子所引《荀子》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門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今《孟子》書皆無其文,豈所謂外篇者邪?【原注】《史記索隱》引皇甫謐曰,《孟子》稱,離生石紐,西夷人也。恐是舜生諸馮之誤。 《漢書藝文志》,《孟子》十一篇。《風俗通》曰,孟子作書,中外十一篇。《詩維天之命傳》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無極,而美周之禮也。《悶宮傳》引《孟仲子》曰,是禖宫也。《正義》引趙歧云,孟仲子,孟子從昆弟,學於孟子者也。《譜》云,子仲子者,子思弟子。蓋與孟軻共事子思,後學於孟軻,著書論詩,毛氏取以為說。則又有孟仲子之書矣。【原注】陸璣詩《草木疏》云,子夏傳魯人申公,申公傳魏人李克,李克傳魯人孟仲子,孟仲子傳趙人孫卿,孫卿傳魯人大毛公,大毛公傳小毛公。【孫氏曰】近刻《孟子外書》四篇,曰性善辨,曰文說,曰孝經,曰為正。掇拾子書中所引《孟子逸篇》以成文,詞旨淺陋,即其篇題之謬,可直斷為偽也。王充《論衡》云,孟作性善之篇,以為人性皆善。是篇名性善,非性善辨也。且孟子道性善,性惡當辨,性善又何辨乎?《孝經》一書,孔子以授曾子,豈有孟子著書亦以孝經名篇之理?蓋孟子外書,趙邠卿巳譏其不能閎深,似後人所依托。今因其偽而偽之,則益淺陋矣。

《孟子》引《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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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書引孔子之言凡二十有九,其載於《論語》者八。【原注】學不厭而教不倦。 里仁為美。 君薨聽於冢宰。 大哉堯之為君。 小子鳴鼓而攻之。  吾黨之士狂簡。 鄉原德之賊。 惡似而非者。又多大同而小異,然則夫子之言其不傳於後者多矣。故曰,仲尼沒而微言絕。

孟子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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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論語》皆以漢石經為據,故字體未變,孟子字多近今,【原注】如知多作智,說多作悅,女多作汝,辟多作避,弟多作悌,彊多作強之類,與論語異。蓋久變於魏晉以下之傳錄也。然則石經之功亦不細矣。

《唐書》言,邠州故作豳,開元十三年以字類幽,故為邠。今惟《孟子》書印邠字。

《容齋四筆》言孟子是由惡醉而強酒,見且由不得亟,並作由,今本作猶。是知今之《孟子》又與宋本小異。

孟子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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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岐注《孟子》,以季孫子叔二人為孟子弟子。季孫知孟子意不欲,而心欲使孟子就之,故曰,異哉,弟子之所聞也。子叔心疑惑之,亦以為可就之矣。使己為政以下,則孟子之言也。又曰,告子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嘗學於孟子,而不能純徹性命之理。又曰,高子,齊人也。學於孟子,鄉道而未明,去而學他術。又曰,盆成括嘗欲學於孟子,問道,未達而去。宋徽宗政和五年,封告子不害東阿伯,高子泗水伯,盆成括萊陽伯,季孫豐城伯,子叔乘陽伯,皆以孟子弟子故也。《史記索隱》曰,《孟子》有萬章、公明高等,並軻之門人。《廣韻》又云,離婁,孟子門人。不知其何所本。【原注】《淮南子》,黃帝亡其玄珠,使離朱捷剟索之,注,二人皆黃帝臣。《抱朴子》,有彭祖之弟子離婁公。元吳萊著《孟子弟子列傳》二卷,今不傳。【朱檢討曰】政和五年,從太常議,贈季孫豐城伯,子叔乘陽伯。自《朱子集注》出,乃始非之,世莫有從趙氏之說者矣。吳立夫氏撰《孟子弟子列傳》,書雖不傳,序稱一十九人,則未嘗依朱子去季孫子叔二人,益以滕更,適合十九人之數。考《盡心篇》,公都子曰,滕更之在門也。趙岐注,滕更,滕君之弟,來學於孟子也。其為弟子甚明,不知宋太常之議何獨贈爵不及,有不可解者。至於《史記索隱》以公明高為孟子弟子,而《廣韻》注謂離婁為孟子門人,無稽之言,君子不信。又《廣韻》注詮丘字,引孟子齊有曼丘不擇,今七第五其文,弟子與?其不謂之弟子與?吾不得而知之矣。【又曰】案班氏古今人表,孟子居第二等,公孫丑居第三等,萬章、樂正子、告子、高子居第四等,徐子居第五等,餘不與焉。【全氏曰】樂正子、萬章、公孫丑、孟仲子、陳臻、充虞、徐辟、陳代、彭更、公都子、咸丘蒙、屋廬子、桃應,趙注孫疏朱注所同也。季孫子、叔高子,趙注孫疏所同,而朱注不以為然。浩生不害、盆成括,本不見於趙注,但見於孫疏,而朱注亦不以為然,朱注之去取是也。季孫子叔本非是時人,以為季孫聞孟子之辭萬鍾而異之,子叔亦從而疑之,趙注之謬,未有甚於此者也。故相傳明世中曾經罷祀,而今孟廟仍列之,殆詔而未正與?以高子為弟子, 蓋以山徑茅塞之語,似乎師戒其弟,故以為學他術而不終。然小弁之言孟子,稱之為叟,則非弟子矣。經典序錄有高行子,乃子夏之弟子, 厚齋王氏謂即高子,則亦恐非弟子矣。告子名不害,趙注以為嘗學於孟子者。若浩生不害,則趙註本曰齊人,未嘗以為告子。孫疏疑以為告子,而浩生其字,不害其名。夫浩生不害固非告子,即告子亦恐非孟子弟子。孫疏特漫言之,不知祀典何以竟合為一,是則謬之尤者。 至盆成括,則在孫疏亦但言其欲學於孟子,非質言其為及門也。元吳萊作孟氏弟子列傳一十九人,則似仍政和祀典之目,而增之以滕更。其增之可也,仍列此五人者,則泥古之過也。今孟廟且以子叔為子叔疑,則是據朱注而增趙注,又謬中之謬也【又曰】告子名不害,亦見國策注,而文選引墨子,則又曰告子勝。或有二名,否則其一為字也。

晏子書稱西郭徒居布衣之士,盆成适嘗為孔子門人,尤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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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字自中唐始變作茶,其說已詳之唐韻正。按《困學紀聞》,荼有三,誰謂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陸草也。【陸清獻曰】王肅云,荼,陸穢。蓼,水草。田有原有隰,故併舉水陸穢草。依此,則荼與蓼是二物。《朱子詩傳》謂一物,而有水陸之異。前後儒者所見似不同。愚謂草木之類,有種一而臭味別者,故茶與蓼一物而有水陸之異。《邶風》之荼與《周頌》之荼一物,而有苦萊穢草之異。《正義》以其分者言之,朱子以其合者言之,非抵牾也。【陳氏曰】《爾雅》,荼者,荼,委葉也。蓼者,薔,虞蓼也。王肅皆以為穢草,分水陸,當矣,但未詳荼之性狀。《爾雅》蒤委葉,郭《注引詩》而外,亦不著其形。案古今注云,荼,蓼也。紫色者荼也,青色者蓼也。其味辛且苦,食之明目。或謂紫葉者為香荼,青色者為青荼,亦謂紫者為紫蓼,青者為青蓼,其長大不苦者為高蓼。此與王氏水陸二穢意同。朱子所謂辣蓼,或即斯草,但不當以苦菜當之耳。今按《爾雅》,荼蒤字凡五見,而各不同。《釋草》曰,荼,苦菜。《注引詩》誰謂荼苦,其甘如薺。《疏》云,此味苦可食之菜,《本草》一名選,一名游冬。《易緯通卦驗玄圖》云,苦菜生於寒秋,經冬歷春乃成。月令孟夏苦菜秀是也。葉似苦苣而細,斷之有白汁,花黃似菊,堪食,但苦耳。又曰,蔈荂荼,注云,即芀。疏云,按《周禮》掌荼及詩有女如荼皆云,荼,茅秀也。蔈也荂也其別名。此二字皆從草從余。又曰,蒤,虎杖。注云,似紅草而粗大,有鋼刺,可以染赤。《疏》云,蒤一名虎杖。《陶註本草》云,田野甚多,壯如大馬蓼,莖斑而葉圓是也。又曰,蒤,委葉。《注引詩》以茠蒤蓼。《疏》云,蒤—名委葉。王肅《說詩》云,蒤,陸穢草。然則蒤者原田蕪穢之草,非苦菜也。今詩本茠作薅。此二字皆從草從涂。釋木曰,檟,苦荼。注云,樹小如梔子,冬生葉,可煮作羹飲。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荈,蜀人名之苦荼。此一字亦從草從余。今以《詩》考之,邶谷風之荼苦,七月之採荼,緜之堇荼,皆苦菜之也。【原注】詩采苦采苦傳,苦,苦菜。《正義》曰,此荼也。陸璣云,苦菜生山田及澤中,得霜,恬肥而美。所謂堇荼如飴,內則云,濡豚包苦,用苦菜是也。又借而為荼毒之荼。桑柔湯誥皆苦菜之荼也。夏小正取荼莠,《周禮》地官掌荼,《儀禮》既夕禮茵著用荼,實綏澤焉,詩鴟鴞捋荼傳曰,茶,萑苕也。《正義》曰,謂薍之秀穗。茅薍之秀,其物相類,故皆名荼也。茅秀之荼也,以其白也而象之。出其東門有女如荼,《國語》吳王夫差萬人為方陳,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矰,望之如荼。《考工記》,望而視之,欲其荼白。亦茅秀之荼也。良耜之荼蓼,委葉之蒤也。唯虎杖之蒤與檟之苦荼不見於詩禮,而王褒僮約云,武都買荼。張載登成都白菟樓詩云,芳荼冠六清。孫楚詩云,薑桂茶荈出巴蜀。本草衍義,晉溫嶠上表,貢荼千斤,茗三百斤。是知自秦人取蜀而後始有茗飲之事。

王褒僮約,前云炮鱉烹荼,後云武都買荼,注以前為苦菜,後為茗。

《唐書陸羽傳》,羽嗜茶,【原注】自此後,荼字減一畫為茶。著經三篇,言茶之原、之法、之具尤備,天下益知飲茶矣。有常伯熊者,因羽論,復廣著茶之功,其後尚茶成風。時回紇入朝,始驅馬市茶。至明代,設茶馬御史。而《大唐新語》言右補闕綦毋煚性不飲茶,著茶飲,序曰,釋滯消壅,一日之利暫佳。瘠氣侵精,終身之害斯大。獲益則功歸茶力,貽患則不謂茶災。豈非福近易知,害遠難見?宋黃庭堅茶賦亦曰,寒中瘠氣,莫甚於茶。或濟之鹽,勾賊破家。今南人往往有茶癖,而不知其害,此亦攝生者之所宜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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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舒雁,鵝。注,今江東呼{可鳥}。{可鳥},即鴐字。【原注】古加字讀如哥,詩君子偕老之珈,東山之嘉,並與何韻。《左傳》,魯大夫榮鴐鵝。方言,雁自關而東謂之●鵝。太玄經,裝次二駕,鵝慘於冰。一作●鵝。司馬相如子虛賦,弋白鵠,連鴐鵝,雙鶬下,玄鶴加。上林賦,鴻●鵠鴇,鴐鵝屬玉。揚雄反離騷,鳳皇翔於蓬陼兮,豈鴐鵝之能捷。張衡西京賦,鴐鵝鴻鶤。南都賦,鴻鴇鴐鵝。杜甫七歌,前飛鴐鵝後●鶬。遼史穆宗紀,獲鴐鵝,祭天地。元史武宗紀,禁江西、湖廣、汴梁私捕鴐鵝。山海經,青要之山,是多駕鳥。郭璞云,末詳。或云當作鴐,其從馬者,傳寫之誤爾。【原注】漢書古今人表榮鴐鵝,師古曰,鴐音加。今本亦誤作駕。 今《左傳》本亦多作鴐,猶詩乘乘駂之誤作鴇也。

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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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取士,皆用九經。今制定為五經,而《周禮》、《儀禮》、《公羊》、《穀梁》二傳並不列於學官。《杜氏通典》,東晉元帝時,太常賀循上言,尚書被符經置博士一人。【原注】《晉書荀崧傳》,時簡省博士,其《儀禮》、《公羊》、《穀梁》及《鄭易》皆省不置。又多故歷紀,儒道荒廢,學者能兼明經義者少,且《春秋三傳》俱出聖人,而義歸不同,自前代通儒未有能通得失兼而學之者也。今宜《周禮》、《儀禮》二經置博士二人,《春秋三傳》置博士三人,其餘【原注】《易》、《詩》、《書》。則經置一人,合八人。太常荀崧上疏言,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合九人。准古計今,猶未中半。《周易》有鄭氏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儀禮》一經,所謂曲禮,鄭玄於禮特明,皆有證據。昔周之衰,孔子作《春秋》,左丘明子夏造膝親受。孔子歿,丘明撰其所聞為之傳,微辭妙旨,無不精究。《公羊》高親受子夏,立於漢朝,多可采用。《穀梁》赤師徒相傳,諸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不載。亦足有所訂正。臣以為三傳雖同曰《春秋》,而發端異趣,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遇王敦難,不行。【原注】按《元帝紀》云,太興四年三月,置《周易》、《儀禮》、《公羊》博士。明年正月,王敦反。是雖置而旋不行也。貞觀九年五月,敕自今以後,明經兼習周禮若儀禮者,於本色內量減一選。開元八年七月,國子司業李元璀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並聖賢微旨,生人教業。今明經所習,務在出身,咸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周禮經邦之軌則,儀禮莊敬之楷模,《公羊》《穀梁》歷代宗習。今兩監及州縣以獨學無友,四經殆絕,事資訓誘,不可因循。其學生請停,各量配作業,並貢人預試之日。習《周禮》、《儀禮》、《公羊》、《穀梁》,並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第,以此開勸。即望四海均習,九經該備。從之。《唐書》開元十六年十二月,楊瑒為國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經,習《左氏》者十無二三。又《周禮》、《儀禮》及《公羊》、《穀梁》殆將廢絕,請量加優獎。於是下制,明經習《左氏》及通《周禮》等四經者,出身免任散官。遂著於式。古人抱遺經、扶微學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廢之,蓋必當時之士子苦四經之難習,而主議之臣徇其私意,遂舉歷代相傳之經典棄之而不學也。自漢以來,豈不知經之為五,而義有並存,不容執一,故三家之學並列春秋。至於三禮各自為書。今乃去經習傳,尤為乖理。苟便已私,用之干祿,率天下而欺君負國,莫甚於此。經學日衰,人材日下,非職此之由乎?

《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書》、《詩》、《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原注】是時《儀禮》、《春秋》皆不列學官。元祐初,始復《春秋》、《左傳》。朱文公乞修《三禮札子》,遭秦滅學,禮樂先壞,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於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說耳。【原注】朱子言《儀禮》是經,《禮記》是解《儀禮》。且如《儀禮》有冠禮,《禮記》便有冠義。《儀禮》有昏禮,《禮記》便有昏義。以至燕射之類,莫不皆然。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巳甚。是則儀禮之廢乃自安石始之。【原注】語類言,《儀禮》舊與五經並行,王介甫始罷去。祖宗朝有開寶通禮科,禮官用此等人為之,介甫一切罷去。至於明代,此學遂絕。【沈氏曰】康熙九年二月,順天學政蔣超題請課士之法,增定周禮、儀禮與禮記並立,又請春秋傳題及脫母等題,全悖經旨,不能將傳合盡去,亦當除去脫母等題。禮部議,周禮、儀禮增入禮記之處無容議。春秋脫母等題,原系扭合,與士子學業無益,相應刪去。以後考試,止將單題,合題酌出。旨依。

朱子又作《謝監嶽文集序》曰,謝綽中,建之政和人。先君子尉政和,行田間,聞讀書聲,入而視之,儀禮也。以時方專治王氏學而獨能爾,異之,即與俱歸,勉其所未至,遂中紹興三年進士第。在宋已為空谷之足音,今時則絕響矣。

先生《儀禮鄭注句讀序》曰,三代之禮,其存於後世而無疵者,獨有《儀禮》一經。漢鄭康成為之注。魏晉以下,至唐宋通經之士,無不講求於此。自熙寧中,王安石變亂舊制,始罷儀禮,不立學官,而此經遂廢。此新法之為經害者一也。南渡以後,二陸起於金溪,其說以德性為宗,學者便其簡易,群然趨之,而於制度文為一切鄙為末事。賴有朱子正言,力辩欲修三禮之書,而卒不能勝夫空虛妙悟之學。此新學之為經害者二也。沿至於今,有坐皋比,稱講師,門徒數百,自擬廉洛,而終身未讀此經一遍者。若天下之書,皆出於國子監所頒,以為定本。而此經誤文最多。或至脫一簡一句,非唐石本之尚存於關中,則後儒無由以得之矣。濟陽張爾歧稷若,篤志好學,不應科名,錄儀禮鄭氏注,而采賈氏、陳氏、吳氏之一說,略以己意斷之,名曰《儀禮鄭句句讀》。又參定監本,脫誤凡二百餘字,並考石經之誤五十餘字,作正誤二篇,附於其後,藏諸家塾。時方多故,無能板行之者。後之君子因句讀以辨其文,因文以識其義。因義以通製作之原,則夫子所謂以承天之道,而治人之情者,可以追三代之英,而辛有之嘆不發於伊川矣。如稷若者,其不為後世太平之先倡乎!若乃據石經刊監本,復立之學官,以習士子,而姑勸之以祿利,使毋失其傳,此又治經術者之責也。

考次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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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樂記》寬而靜至肆直而慈一節,當在愛者宜歌商之上,文義甚明。然鄭康成因其舊文,不敢輒更,但注曰,此文換簡,失其次,寬而靜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

書武成定是錯簡,有日月可考。蔡氏亦因其舊而別序一篇,為今考定武成最為得體。

其他考定經文,如程子改易繫辭天一地二一節,於天數五之上,《論語》必有寢衣一節,於齊必有明衣布之下。【錢氏曰】《說文》,被,寢衣也。長一身有半。寢衣之非齋服明矣,不宜移易。蘇子瞻改書《洪範》曰王省惟歲一節,於五曰曆數之下,改康誥惟三月哉生魄一節,於洛誥周公拜手稽首之上。朱子改《大學》曰康誥至止於信於未之有也之下,改《詩》云瞻彼淇澳二節於止於信之下,《論語》誠不以富二句於齊景公有馬千駟一節之下,《詩小雅》以南陔足鹿嗚之什,而下改為白華之什,皆至當,無復可議。後人效之,妄生穿鑿。《周禮》五官,互相更調。而王文憲【原注】名柏。作《二南相配圖》、《洪範經傳圖》,重定《中庸》章句圖,改甘棠、野有死麕、何彼穠矣三篇於《王風》。仁山金氏本此,改斂時五福一節於五曰考終命之下,改惟辟作福一節於六曰弱之下。使鄒魯之書傳於今者,幾無完篇,殆非所謂畏聖人之言者矣。

董文清槐改《大學》知止而後有定二節於子曰聽訟,吾猶人也之上,以為傳之四章,釋格物致知,而傳止於九章,則《大學》之文元無所闕,其說可從。

鳳翔袁楷謂,文言有錯入繫辭者,鳴鶴在陰已下七節,自天祐之一節,憧憧往來已下十一節,此十九節皆文言也,即亢龍有悔一節之重見,可以明之矣。遂取此十八節屬於天玄而地黃之後,【原注】依卦為序。於義亦通。【錢氏曰】此等謬說。徒啟學者師心蔑古之咎。然古人之文,變化不拘,況六經出自聖人,傳之先古,非後人所敢擅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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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集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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