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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第08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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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家範典 第八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八十一卷
明倫彙編 家範典 第八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八十一卷目錄

 夫婦部彙考

  易經序卦傳

  禮記曲禮 內則

  爾雅釋親

  小爾雅廣義

  漢書杜欽傳

  白虎通三綱六紀

  劉熙釋名釋親屬

  張揖博雅釋親

 夫婦部總論一

  易經蒙卦 小畜卦 大過卦 咸卦 恆卦 家人卦 漸卦 歸妹卦 序卦傳

  書經堯典 牧誓

家範典第八十一卷

夫婦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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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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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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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大全臨川吳氏曰:「先言天地萬物、男女者,有夫婦之所由也;後言父子君臣上下者,有夫婦之所致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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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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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陳註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自后而下皆三,因而增其數。妾之數未聞。大全馬氏曰:《昏義》曰:「古者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以聽天下之內治。此曰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蓋《昏義》言後宮之治,故兼天子后言之,而備六宮之數,而妾不與焉。《曲禮》言後宮之位,故止言天子,而備六宮之名,則雖后之尊亦曰有后,而妾之賤亦與焉。」

天子之妃曰「后」,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 庶人曰「妻。」

陳註鄭氏曰:「妃,配也。后之言後也。夫之言扶,孺之言屬,婦之言服,妻之言齊。」

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夫人自稱於其君,曰 「小童」;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

陳註「小童」,未成人之稱;「婢」之言卑也。

《祭夫》曰「皇辟。」

陳註曰:「皇」,以君之稱,尊之也。辟,法也。妻所法式也。為之宗廟,以鬼享之,不得不異其稱謂也。

生曰「妻」,死曰「嬪。」

陳註《嬪》者,婦人之美稱。「嬪」猶「賓」也,夫所賓敬也。

《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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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則為妻。

陳註妻,齊也。

《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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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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嬪,婦也。

《書》曰:「嬪于虞。」

《孔鮒小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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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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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無妻、無夫,通謂之「寡。」寡夫曰「煢」,寡婦曰「嫠。」

《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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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欽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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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者,夫之陰也;

《班固白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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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綱六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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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為妻綱》。

「夫婦」法人取象六合,陰陽有施化端也。

夫婦者,何謂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婦者,服也,以 禮屈服。《昏禮》曰:「夫親脫婦之纓。」《傳》曰:「夫婦判合也。」

《劉熙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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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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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之妃曰「后。」后,後也。言在後,不敢以副言也。 諸侯之妃曰「夫人。」夫,扶也,扶助其君也。

卿之妃曰「內子。」子,女子也。在閨門之內,治家也。 大夫之妃曰「命婦。」婦,服也,服家事也。夫受命于朝,妻 受命于家也。

士庶人曰「妻。」妻,齊也。夫賤不足以尊稱,故齊等言也。

配,輩也。一人獨處,一人往輩耦之也。

匹,辟也。往相匹耦也。耦,遇也,二人相對遇也。

《無妻》曰鰥。鰥,昆也。昆,明也。愁悒不寐,目恆鰥鰥然也。 故其字從「魚」,魚目恆不閉者也。

「無夫曰寡。」寡,踝也。踝,單獨之言也。

《魏張揖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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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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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任也,女如也。

嫗謂之妻。

夫,扶也。妻齊也,婦服也。

君妻謂之「小君」,男子謂之丈夫,女子謂之婦人,妻謂 之嬬,婿謂之倩。

夫婦部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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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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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程傳三以陰柔處蒙闇,不中不正,女之妄動者也。正應在上,不能遠從,近見九二為群蒙之歸,得時之盛,故捨其正應而從之,是女之「見金夫」也。女之從人,當由正禮。乃見人之多金,說而從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無所往而「利」矣。本義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占者遇之,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無所利矣。《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大全朱子曰:六三說「勿用取女」者,大率陰爻又不中不正,合是一般無主宰底女人。「金夫」不必解做「剛夫。」雲峰胡氏曰:諸爻皆說《蒙》,此爻別發一義,昧其所適,見利忘身,蒙不足以盡之,女一失身且如此,士而失身於所從,用之何利焉?隆山李氏曰:《屯》之六二,近初九之陽,而正應在五。然《震》之性,動而趨上,舍初而歸五,故曰:「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此女子之《屯》者也。《蒙》之六三,近九二之陽而正應在上,然坎之性,陷而趨下,舍上而從二,故曰:「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此女子之《蒙》者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程傳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順,不可取也。本義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於《經》意尤親切,今當從之。

《小畜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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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程傳三以陽爻,居不得中,而密比于四,陰陽之情相求也。又暱比而不中,為陰畜制者也,故不能前進。猶車輿說去輪輻,言不能行也。「夫妻反目」,陰制于陽者也。今反制陽,如夫妻之反目也。「反目」,謂怒目相視,不順其夫而反制之也。婦人為夫寵惑,既而遂反制其夫。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者也。故「說輻反目」,三自為也。本義九三亦欲上進,然剛而不中,迫近于陰,而又非正應,但以陰陽相說而為所繫畜,不能自進,故有「輿說輻」之象。然以志剛,故又不能平而與之爭,故又為「夫妻反目」之象。戒占者如是,則不得進而有所爭也。大全龜山楊氏曰:輿說輻,不能有行也。重剛不中,切比於四,為陰所畜,則道不行於妻子矣。平菴項氏曰:九三「反目」稱妻,言相敵也。上九「既雨」稱婦,言相順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程傳「夫妻反目。」蓋由不能正其室家也。三自處不以道,故四得制之不使進。猶夫不能正其室家。故致反目也。本義《程子》曰:「說、輻、反目,三自為也。」大全建安丘氏曰:三雖陽剛,乃昵於六四不正之陰,為其繫畜而不能進,至於反目,皆三有以自取之也。夫制於妻,則其正家之道蓋可知矣。孔子曰:「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此之謂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

程傳九,以巽順之極,居卦之上,處《畜》之終,從畜而止者也。為四所止也。「既雨」,和也。「既處」,止也。陰之畜陽,不和則不能止,既和而止,畜之道成矣。《大畜》,畜之大,故極而散;《小畜》,畜之小,故極而成。「尚德」,載四,用柔巽之德,積滿而至于成也。陰柔之畜剛,非一朝一夕能成,由積累而至,可不戒乎!載,積滿也。《詩》云:「厥聲載路,婦貞厲。」婦謂陰,以陰而畜陽,以柔而制剛。婦若貞固守此,危厲之道也。安有婦制其夫,臣制其君,而能安者乎?

「月幾朢」,君子征凶。

程傳月朢則與日敵矣。「幾朢」,言其盛,將敵也。《陰》已能

畜陽而云「幾朢」,何也?此以柔巽畜其志也,非力能制也。然不已則將盛於陽而「凶」矣。於「幾朢」而為之戒曰:「婦將敵矣,君子動則凶也。」君子,謂陽征動也。「幾朢」,將盈之時。若已朢則陽已消矣。尚何戒乎。本義。畜極而成,陰陽和矣,故為「既雨既處」之象。蓋尊尚陰德,至於積滿而然也。陰加於陽,故雖正亦厲。然陰既盛而抗陽,則君子亦不可以有行矣。其占如此,為戒深矣。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大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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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枯楊生梯,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程傳陽之大過,比陰則合,故二與五皆有生象。九二當《大過》之初,得中而居柔,與初密比而相與,初既切比于二,二復無應于上,其相與可知。是剛過之人,而能以中自處,用柔相濟者也。過剛則不能有所為,九三是也。得中用柔,則能成《大過》之功,九二是也。楊者,陽氣易感之物,陽過則枯矣。楊枯槁而復生,梯陽過而未至于極也。九二陽過而與初,老夫得女妻之象。老夫而得女妻,則能成生育之功。二得中,居柔而與初,故能復生梯而無過極之失,無所不利也。在《大過》陽爻,居陰則善,二與四是也。二不言吉,方言無所不利,未遽至吉也。梯,根也。劉琨《勸進表》云:「生繁華于枯荑」,謂枯根也。鄭元易亦作荑字。本義陽過之始而比初陰。故其象占如此。梯、根也。榮于下者也。榮于下則生於上矣。夫雖老而得女妻、猶能成生育之功也。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程傳「老夫之說少女。」少女之順老夫。其「相與過于常分。」謂九二、初六。陰陽相與之和。過于常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元咎無譽。

程傳九五,當《大過》之時,本以中正居尊位,然下無應助,固不能成《大過》之功。而上比過極之陰,其所相濟者,如枯楊之生華。枯楊下生根梯,則能復生。如《大過》之陽興成事功也。上生華秀,雖有所發,無益于枯也。上六過極之陰,老婦也。五雖非少比,老婦則為壯矣,于五無所賴也,故反稱「婦。」得過極之陰,得陽之相濟,不為無益也。以士夫而得老婦、雖無罪咎、殊非美也。故云「無咎無譽。」《象》復言其可醜也。本義九五陽過之極,又比過極之陰,故其象占皆與二反。大全厚齋馮氏曰:「合二五兩爻象觀之,九二枯楊,老夫之象也。初六生梯,女妻之象也。」則九五當為楊,而今以上六為枯楊老婦,九五反為「生華士夫,何也?《易》之意,蓋以枯象老,在陽爻則為夫,在陰爻則為婦,而楊者,不拘於陰陽之爻也。」又曰:「聖人立象以盡意,天下事物之變,無不備考。」老夫之得女妻,再娶女之夫也;老婦之得士夫,婦再嫁而夫未娶也。凡人倫之變,備見於象矣。兼山郭氏曰:「『老夫女妻,剛為主而柔輔之,《大過》之得也,故無不利』。老婦士夫,則柔為主而剛輔之,《大過》之失也,故無譽。」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程傳枯楊不生根而生華,旋復枯矣,安能久乎?老婦而得士夫,豈能成生育之功,亦為可醜也。

《咸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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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傳《咸·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咸》,繼以《恆》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咸》與《恆》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咸」,感也,以說為主。「恆」,常也。以正為本,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咸》之為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咸》也。艮體篤實,止為誠慤之義。男志篤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誠感,則女說而應也。大全建安丘氏曰:「《咸》二少相交者,夫婦之始也。所以論一時交感之情,故以男下女為象。男先下於女,婚姻之道成矣。《恆》二長相承者,夫婦之終也。所以論萬世處家之道,故以男尊女卑為象。女下於男,居室之倫正矣。」或曰:「《卦》以二少二長相重者,不有損益乎?」曰:「《損》雖二少,而男不下女,咸感之義微矣。《益》雖二長,而女居」男上、恆久之義悖矣。此下經所以不首《損》《益》而首《咸》《恆》也。

咸:亨,利貞。取女吉。

程傳《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復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

順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利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不以正,則入于惡矣。如夫婦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本義。《咸》:交感也。《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兌》之少女,男先于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咸。其占「亨」而「利貞」,取女則吉。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貞,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凶矣。

《彖》曰:「咸,感也。」

本義釋卦名義。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 「亨利貞、取女吉」也。

程傳《咸》之義,感也。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止而說,止于說,為堅愨之意。《艮》止于下,篤誠相下也。《兌》說于上,和說相應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恆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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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傳恆久也。咸夫婦之道,夫婦終身不變者也。故咸之後,受之以《恆》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義。恆長男在長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婦居室之常道也。論交感之情,則少為親切,論尊卑之序,則長當謹正。故兌艮為《咸》,而震巽為《恆》也。男在女上,男動于外,女順于內,人理之常,故為《恆》也。又剛上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皆《恆》之義也。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程傳五應于二,以陰柔而應陽,剛居中而所應又中,陰柔之正也,故恆久其德則為「貞」也。夫以順從為恆者,婦人之道,在婦人則為貞,故「吉。」若丈夫而以順從于人為恆,則失其剛陽之性,乃「凶」也。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義,在丈夫猶凶,況人君之道乎?在它卦六居君位而應剛,未為失也,在恆故不可耳。君道豈可以柔順為恆也。本義以柔中而應剛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然乃婦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程傳如五之從二,在婦人則為正而吉。婦人以從為正、以順為德、當終守于從一,夫子則以義制者也。從婦人之道則為凶也。

《家人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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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程傳人之處家,在骨肉父子之間,大率以情勝禮,以恩奪義,唯剛立之人,則能不以私愛失其正理。故《家人》卦大要以剛為善,初三上是也。六二以陰柔之才而居柔,不能治于家者也。故「無攸遂」,無所為而可也。夫以英雄之才,尚有溺情愛而不能自守者,況柔弱之人,其能勝妻子之情乎?如二之才,若為婦人之道,則其正也。以柔順處中正、婦人之道也。故在「中饋」則得其正而「吉」也。婦人居中而主饋者也,故云「中饋。」本義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內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程傳二以陰柔居中正。能順從而卑巽者也。故為「婦人之貞吉」也。

《漸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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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女歸吉」,利貞。

程傳以卦才兼漸義而言也。乾坤之變為巽艮,巽艮重而為漸,在漸體而言,中二爻交也。由二爻之交,然後男女各得正位。初、終二爻,雖不當位,亦陽上陰下,得尊卑之正,男女各得其正,亦得位也,與《歸妹》正相對。女之歸能如是之正,則「吉」也。天下之事,進必以漸者,莫如女歸。臣之進於朝,人之進於事,固當有序。不以其序,則陵節犯義,凶咎隨之。然以義之輕重廉恥之道,女之從人最為大也,故以「女歸」為義。且男女萬事之先也,言女歸之,所以吉利於如此貞正也,蓋其固有,非設戒也。《漸》之義宜能「亨」,而不云「亨」者,蓋「亨」者通達之義,非漸進之義也。本義漸,漸,進也。為卦止於下而巽於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又自二至五皆得正,故其占為「女歸吉」,而又戒以「利貞」也。大全中溪張氏曰:漸者,進以序而不迫之義。女,巽也。適人為歸,故曰「女歸。」以二體言,艮男下於巽女,亦為女歸之義,故聖人取女歸,以明漸進之象,所以為吉。然女歸固以漸為吉,而其利尤在於得正也。以中四爻而觀,雖陰陽

皆當位,而三四相比,非正應也。唯二五相應為正,故曰「利貞。」 漢上朱氏曰:「女謂嫁曰歸,自內而外也。《漸》專以女婦為義,蓋禮義廉恥之重,天下國家之本,無若女之歸也。」 白雲郭氏曰:「女歸不以漸,則奔也。漸則為歸,故女歸以漸為吉。」 臨川吳氏曰:「巽女在外,將入而來歸。艮男在內,方止而未往迎,有女歸以漸之象。聘」 則為妻,奔則為妾。自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備而後成婚,女歸之以漸如此。雲峰胡氏曰:「《咸》取女吉」 ,取者之占也。「《漸》女歸吉」 ,嫁者之占也。然皆以貞艮為主,艮,止也。止而說,則其感也以正,是為取女之吉;止而巽,則其進也以正,是為女歸之吉。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程傳如《漸》之義、而進乃女歸之「吉」也。謂正而有漸也。女歸為大耳、他進亦然。本義「之」字疑衍,或是「漸」字。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程傳「夫」,陽也。夫,謂三。三若不守正而與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復。「征」,行也。「復」,反也。不復,謂不反顧義理。「婦」,謂四。若以不正而合,則雖孕而不育,蓋非其道也。如是則「凶」也。三之所利在禦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閑邪,所謂禦寇也。不能禦寇,則自失而「凶」矣。大全進齋徐氏曰:夫謂三,婦謂四,與《小畜》同義。三四位皆不中,相比而無應,相比則相親而易合,無應則無適而相求。征,往也。孕,得陽也。鄭氏剛中曰:三上無應而親四,四下無應而奔三。三務進而妄動,故征則不可還;四失守而私交,故孕則不敢育。雙湖胡氏曰:嘗合卦爻辭觀之,卦辭「女歸吉」者,以三四兩爻也。爻辭「夫婦凶」者,亦三、四兩爻也。卦以兩體論,巽女有歸《艮》男之象。爻以應否論,當相應之位者為正,不當相應之位者為邪,四女無歸,三男之理也。特相比而相得,為私情之相合耳。此卦但言女歸,不言取女,不得與《咸》例論,其謹始之意,已可見於言外矣。大全朱子曰:《漸》九三爻雖不好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卻利禦寇。今行家擇日,利婚姻底日,不宜用兵,利相戰底日,不宜婚姻,正是此意。蓋用兵則要相殺相勝,婚姻則要和合,故用有不同也。雲峰胡氏曰:「夫征不復」者三,悅四之陰,往不以事也。「婦孕不育」者四,從三之陽,合不以正也,其凶也宜矣。爻因《彖》言「女歸」之吉,故又以此發明為夫婦之所以凶者以為戒也。然以九三之剛而比六四之柔,則為夫婦不正之象。九三倘能以其剛而遏六四之柔,則又自有禦寇之象也。或曰:「鴈群不亂,止則相保」,亦有禦寇象。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程傳夫「征不復」,則失《漸》之正。從欲而失正,離叛其群類,為可醜也。卦之諸爻,皆無不善。若獨失正,是離其群類,「婦孕」不由其道,所以不育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大全中溪張氏曰:「『鴻漸于陵』,陵為高阜。下視于磐于陸,則于陵為最高,此人君處九五位之象也。況五與二為正應,則二乃五之婦,二漸進以歸於五也。雖三欲塞之,四欲間之,歷三歲而不孕,然二五以中正之道相應,必得遂其室家之願。彼不中不正者,終莫能奪而勝之,宜其吉也。卦以巽為女,艮為男,而爻以五為夫,二為婦者,蓋以二五陰陽相應而言服義不同,此其所以為變《易》也。」建安丘氏曰:「《漸》卦以女歸為義,故中四爻有夫婦之象。五與二應,夫婦之正配也,故以『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為象。三與四比,夫婦之邪匹也,故以『婦孕不育,失其道也』為象。蓋夫婦之交亦當以漸,夫苟患正配之難合,而樂邪匹之『易從』」,則亦失漸之義矣。

《歸妹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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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傳《歸妹序卦》:「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進則必有所至,故漸有歸義。歸妹所以繼漸也。歸妹者,女之歸也。妹,少女之稱,為卦震上兌下,以少女從長男也。男動而女說,又以說而動,皆男說女、女從男之義。卦有男女配合之義者四,《咸》《恆》《漸》,《歸妹》也。《咸》,男女之相感也。男下女二氣感應,止而說,男女之情相感之象。恆,常也。男上女下,巽順而動,陰陽皆相應,是男女居室,夫婦唱隨之常道。「漸女歸之」,得其正也。男下女而各得正位,止靜而巽順,其進有漸,男女配合,得其道也。《歸妹》,女之嫁歸也。男上女下,女從男也,而有說少之義。以說而動,動以說,則不得其正矣,故位皆不當。初與上雖當陰陽之位,而陽在下,陰在上,亦不當位也,與《漸》正相對。《咸》《恆》,夫婦之道。「《漸》、歸妹」,女歸之義。《咸》與《歸妹》,男女之情也。《咸》止而說,《歸妹》動於說,皆以說也。《恆》與《漸》,夫婦之義也。《恆》巽而動,《漸》止而巽,皆以巽順也。男女之道,夫婦之義,備於是矣。《歸妹》為卦澤上

有雷,雷震而澤動,從之象也。物之隨動莫如水,男動於上而女從之,嫁歸從男之象。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從長男以說而動,動而相說也。人之所說者少女,故云妹,為女歸之象。又有長男說少女之義,故為《歸妹》也。

《歸妹》:征凶,無攸利。

程傳以說而動,動而不當,故「凶。」「不當」,位不當也。「征凶」,動則凶也。如卦之義,不獨女歸,無所往而利也。本義婦人謂嫁曰「歸。」妹,少女也。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皆非正也,故卦為《歸妹》。而卦之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剛,故其征凶,而無所利也。大全丹陽都氏曰:男女之相從,正則吉;而中爻之才,剛柔雜居,非所謂正,如是而有行,非禮法之所容也,故「征凶。」夫婦之相與,順則利;而六爻之才,柔上剛下,非所謂順,如是而有為,非室家之宜也,故「無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程傳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歸妹》,女歸於男也,故云「天地之大義也。」男在女上,陰從陽動,故為女歸之象。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

程傳「天地不交」,則萬物何從而生?女之歸男,乃生生相續之道。男女交而後有生息,有生息而後其終不窮。前者有終,而後者有始,相續不窮,是人之終始也。本義釋卦名義也。《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

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

程傳以二體釋《歸妹》之義。男女相感,說而動者,少女之事,故以說而動,所歸者妹也。所以征則凶者,以諸爻皆不當位也。所處皆不正,何動而不凶。大率以說而動,安有不失正者。

「無攸利」,柔乘剛也。

程傳不唯位不當也,又有乘剛之過。三五皆乘剛,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婦有唱隨之禮,此常理也,如《恆》是也。苟不由常正之道,徇情肆欲,唯說是動,則夫婦瀆亂,男牽欲而失其剛,婦狃說而忘其順,如《歸妹》之乘剛是也,所以「凶」,無所往而利也。夫陰陽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從欲而流放,不由義理,則淫邪無所不至。傷身敗德,豈人理哉。《歸妹》之所以「凶」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程傳雷震於上,澤隨而動,陽動於上,陰說而從女從男之象也,故為「歸妹。」君子觀男女配合,生息相續之象,而以永其終,知有敝也。「永終」,謂生息嗣續,永久其傳也。「知敝」,謂知物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也。女歸則有生息,故有永終之義。又夫婦之道,當常永有終,必知其有敝壞之理而戒慎之。敝壞,謂離隙,歸妹,說以動者也,異乎《恆》之巽而動,《漸》之止而巽也。少女之說,情之感動,動則失正,非夫婦正而可常之道,久必敝壞,知其必敝,則當思永其終也。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終者也,不獨夫婦之道,天下之事莫不有終有敝,莫不有可繼可久之道,觀《歸妹》則當思永終之戒也。本義「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程傳女之歸,居下而無正應,「娣」之象也。剛陽在婦人為賢貞之德,而處卑順,娣之賢正者也。處說居下,為順義。娣之卑下,雖賢何所能為,不過自善其身,以承助其君而已。如跛之能履,言不能及遠也。然在其分為善,故以是而行則「吉」也。本義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故為娣象。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程傳《歸妹》之義,以說而動,非夫婦能常之道。九乃剛陽,有賢貞之德,雖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雖在下不能有所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本義《恆》謂有常久之德。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程傳九二陽剛而得中,女之賢正者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之質,動於說者也。乃女賢而配不良,故二雖賢,不能自遂以成其內助之功,適可以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視而已,言不能及遠也。男女之際,當以正禮。五雖不正,二自守其幽靜,貞正乃所利也。二有剛正之德,幽靜之人也。二之才如是,而言「利貞」者,「利」言宜於如是之貞。非不足而為之戒也。本義「眇能視」,承上爻而言。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內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利幽人」之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程傳守其「幽貞」、未失夫婦常正之道也。世人以媟狎為常、故以貞靜為變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大全建安丘氏曰:「娣之從嫡,必當如跛者之履而不足以與行,則無僭上之疑而嫡妾之分明。妻之從夫,必當如眇者之視而不足以有明,則無反目之嫌。而夫婦之倫正,是妾婦之常道也。《釋象》於初曰『以恆』,於二曰『未變常』,唯各安其常。此初之所以吉,二之之所以利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程傳三居下之上,本非賤者,以失德而無正應,故為欲有歸而未得其歸。須,待也。待者,未有所適也。六居三,不當位,德不正也;「柔而尚剛」,行不順也。為說之主,以說求歸,動非禮也。上無應,無受之者也,無所適,故「須」也。女子之處如是,人誰取之?不可以為人配矣。當反歸而求為娣媵則可也,以不正而失其所也。本義六三,陰柔而不中正,又為說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為未得所適,而反歸為娣之象。或曰:須女之賤者。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程傳「未當」者,其處其德、其求歸之道,皆不當,故無取之者,所以「須」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程傳九以陽居四,四上體,地之高也。陽剛在女子為正德賢明者也。無正應,未得其歸也。過時未歸,故云「愆期。」女子居貴高之地,有賢明之資,人情所願娶,故其愆期,乃為有時。蓋自有待,非不售也,待得佳配而後行也。九居四,雖不當位而處柔,乃婦人之道。以無應故為「愆期」之義。而聖人推理,以女賢而愆期,蓋有待也。本義九四以陽居上體而無正應,賢女不輕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程傳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賢女人所願娶,所以愆期,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朢, 吉。

程傳六五居尊位,妹之貴高者也。下應於二,為下嫁之象。王姬下嫁,自古而然。至帝乙而後,正婚姻之禮,明男女之分,雖至貴之女,不得失柔巽之道,有貴驕之志,故《易》中陰尊而謙降者,則曰「帝乙歸妹」,《泰》六五是也。貴女之歸,唯謙降以從禮,乃尊高之德也。不事容飾,以說於人也。娣媵者,以容飾為事者也。衣袂,所以為容飾也。六五尊貴之女,尚禮而不尚飾,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良,美好也。月朢,陰之盈也,盈則敵陽矣。幾朢未至於盈也。五之貴高,常不至於盈,極則不亢其夫乃為吉也。女之處尊,貴之道也。本義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朢」之象,而占者如之則「吉」也。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 行也。

程傳以「帝乙歸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禮而不尚飾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貴而行中道也。柔順降屈,尚禮而不尚飾,乃中道也。本義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程傳上六,女歸之,終而無應,女歸之無終者也。婦者,所以承先祖,奉祭祀,不能奉祭祀,則不可以為婦矣。筐篚之實,婦職所供也。古者房中之俎,葅歜之類,后夫人職之。諸侯之祭親割牲,卿大夫皆然。割取血以祭。《禮》云:「血祭,盛氣也。」女當承事筐篚而無實,無實則無以祭,謂不能奉祭祀也。夫婦共承宗廟,婦不能奉祭祀,乃夫不能承祭祀也。故「刲羊而無血」,亦無以祭也,謂不可以承祭祀也。婦不能奉祭祀,則當離絕矣,是夫婦之無終者也,何所往而利哉。本義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約婚而不終者也。故其象如此,而於占為無所利也。大全隆山李氏曰:「三上二爻皆陰,不能相合為夫婦,故止以士女稱之。古者婦助祭,必以箱篚實蘋藻之類,而諸侯卿大夫躬割牲,所以重宗廟之祀,盡繼承之道。今三上無應,承筐無實,刲羊無血,是夫婦之禮不成,而祭祀無主矣。」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程傳《筐無實》,是空筐也。空筐可以祭乎?言不可以奉祭祀也。女不可以奉祭祀,則離絕而已,是女歸之無終者也。

《序卦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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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書經==

《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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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我其試哉!女于時觀厥刑于二女。」

蔡註女,以女與人也。時,是刑法也。二女,堯二女,娥皇、女英也。此堯言其將試舜之意也,《莊子》所謂「二女事之,以觀其內」是也。蓋夫婦之間,隱微之際,正始之道,所繫尤重,故觀人者於此為尤切也。大全孫氏曰:「刑,謂以身儀之」,與《詩》「刑于寡妻」之刑同。周子曰:「家難而天下易,家親而天下疏也。」家人離,必起于婦人,故《暌》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堯所以釐降二女於溈汭,舜可禪乎?吾茲試矣。是治天下觀乎家,治家觀身而已矣。陳氏大猷曰:舜自處頑嚚傲之間而盡其道固難,使二女處焉,而亦盡其道尤難。使非化二女與己同德。安能如此。

《牧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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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蔡註「索」,蕭也。牝雞而晨,則陰陽反常,是為妖孽,而家道索矣。經解林氏曰:「牝雞無鳴晨之理,使牝雞而鳴晨,則其反常,而妖孽家有此不祥,則將索然而盡,亦猶婦人而與于政事,是亦不祥而喪國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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