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00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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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三卷目錄

 戎政總部總論二

  春秋四傳僖公元年齊師宋師曹師救邢 楚人伐鄭 敗邾師于偃 公子友帥

  師敗莒師于酈 僖公二年虞師晉師滅下陽 僖公四年公會諸侯侵蔡伐楚 楚屈完來

  盟于師盟于召陵 公孫茲會諸侯侵陳 僖公五年晉人執虞公 僖公六年公至自伐鄭

   僖公十有二年楚人滅黃 僖公十有五年公孫敖及諸侯之大夫救徐 晉侯及秦伯戰

  于韓 僖公十有七年滅項 僖公十有八年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僖公十有九年宋

  人圍曹 僖公二十年楚人伐隨 僖公二十有二年公伐邾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 僖公

  二十有三年齊侯伐宋 僖公二十有五年衛侯燬滅邢 楚人圍陳 僖公二十有六年齊

  人侵我西鄙 楚人滅夔 楚人伐宋圍緡 公以楚師伐齊 僖公二十有七年楚人陳侯

  蔡侯鄭伯許男圍宋 僖公二十有八年晉侯侵曹伐衛 公子買戍衛 晉侯入曹 戰于

  城濮 諸侯圍許 曹會諸侯圍許 僖公三十年晉人秦人圍鄭 僖公三十有一年取濟

  西田 僖公三十有三年公子遂帥師伐邾 文公二年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 晉人宋人

  陳人鄭人伐秦 文公三年叔孫得臣會諸侯之師伐沈 秦人伐晉 晉陽處父伐楚救江

   文公四年晉侯伐秦 文公七年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 文公九年楚人伐鄭 文公十

  有二年秦人晉人戰于河曲 文公十有四年晉人納捷菑于邾 文公十有五年晉郤缺帥

  師伐蔡 齊侯伐曹 文公十有六年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文公十有七年晉人衛人陳人

  鄭人伐宋

戎政典第三卷

戎政總部總論二[编辑]

春秋四傳[编辑]

齊師宋師曹師救邢[编辑]

《春秋》:僖公元年「春王正月,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 救邢。」

《穀梁傳》:「救不言次,言次非救也。非救而曰救,何也?遂 齊侯之意也。是齊侯與齊侯也,何用見其是齊侯也? 曹無師,曹師者,曹伯也。其不言曹伯何也?以其不言 齊侯,不可言曹伯也。其不言齊侯何也?以其不足乎 揚,不言齊侯也。」

《胡傳》:「三國稱師,見兵力之有餘也。聶北書次,譏救邢 之不速也。《春秋》大義,伐而書次,其次為善。遂伐楚,次 于陘,美之也。救而書次,其次為貶。救邢,次于聶北,譏 之也。聖人之情見矣。故救患分災,于禮為急;而好攻 戰、樂殺人者,于罪為大。」

楚人伐鄭[编辑]

《春秋》:僖公元年「秋七月,楚人伐鄭。」

《左傳》:「鄭即齊故也。」

敗邾師于偃[编辑]

《春秋》:僖公元年「秋九月,公敗邾師于偃。」

《左傳》:「虛丘之戍,將歸者也。」

《穀梁傳》:「不日,疑戰也。疑戰而曰敗,勝內也。」

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酈[编辑]

《春秋》:僖公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 酈,獲莒拏。」

《公羊傳》:莒拏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大 季子之獲也。何大乎季子之獲?季子治內難以正,禦 外難以正。其禦外難以正奈何?公子慶父弒閔公,走 而之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卻反舍于汶 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請。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 則殺矣。」奚斯不忍,反命于慶父,自南涘北面而哭。慶 父聞之曰:「嘻!此奚斯之聲也!諾已!」曰:「吾不得入矣。」於 是抗《輈經》而死。莒人聞之,曰:「吾已得子之賊矣,以求 賂乎魯」,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 戰。

《穀梁傳》:「莒無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獲之目之也。 內不言獲,此其言獲何也?惡公子之紿。紿者奈何?公 子友謂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說,士卒何罪?屏左右而 相搏。公子友處下,左右曰『孟勞』。孟勞者,魯之寶刀也。 公子友以殺之。然則何以惡乎紿也?曰棄師之道也』。」 《胡傳》:「按《公羊》,慶父走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 納,卻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奚斯入請,不可而死。莒人 曰:「吾已得子之賊,以求賂乎魯。」魯人弗與,為是興師 而來伐。然則罪在莒也,而以季友主此戰,何也?抑鋒 止銳,喻以詞命,使知不縮而引去,則善矣。今至于兵 刃既接,又用詐謀,擒其主將,此強國之事,非王者之 師,《春秋》之志,故以季友為主,而書敗獲,責之備也。

虞師晉師滅下陽[编辑]

《春秋》:僖公二年:「夏五月,虞師、晉師滅下陽。」

《公羊傳》:「虞,微國也。曷為序乎大國之上?」使虞首惡也。 曷為使虞首惡?虞受賂,假滅國者道以取亡焉。其受 賂奈何?獻公朝諸大夫而問焉,曰:「寡人夜者寢而不 寐,其意也何?」諸大夫有進對者曰:「寢不安與?」其諸侍御有不在側者與?獻公不應。荀息進曰:「虞、郭見與。」獻 公揖而進之,遂與之入而謀曰:「吾欲攻郭則虞救之; 攻虞則郭救之,如之何?願與子慮之。」荀息對曰:「君若 用臣之謀,則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爾,君何憂焉?」獻 公曰:「然則奈何?」荀息曰:「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白 璧往,必可得也。則寶出之內藏,藏之外府;馬出之內 廄,繫之外廄爾,君何喪焉?」獻公曰:「諾。雖然,宮之奇存 焉,如之何?」荀息曰:「宮之奇知則知矣。雖然,虞公貪而 好寶,見寶必不從其言,請終以往。」於是終以往,虞公 見寶許諾。宮之奇果諫《語》曰:「脣亡則齒寒。虞、郭之相 救,非相為賜。則晉今日取郭,而明日虞從而亡爾。君 請勿許也。」虞公不從其言,終假之道以取郭。還四年, 反取虞,虞公抱寶牽馬而至,荀息見曰:「臣之謀何如?」 獻公曰:「子之謀則已行矣,寶則吾寶也。雖然,吾馬之 齒亦已長矣。蓋戲之也。夏陽者何?郭之邑也。曷為不 繫乎郭?國之也。曷為國之?君存焉爾。」

《穀梁傳》:非國而曰滅,重夏陽也。虞無師,其曰師何也? 以其先晉,不可以不言師也。其先晉何也?為主乎滅 夏陽也。夏陽者,虞虢之塞邑也,滅夏陽而虞虢舉矣。 虞之為王乎?滅夏陽何也?晉獻公欲伐虢,荀息曰:「君 何不以屈產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公曰:「此 晉國之寶也。如受吾幣而不借吾道,則如之何?」荀息 曰:「此小國之所以事大國也,彼不借吾道,必不敢受 吾幣;如受吾幣而借吾道,則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 外府,取之中廄,而置之外廄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必 不使受之也!」荀息曰:「宮之奇之為人也,達心而懦,又 少長于君。達心則其言略,懦則不能強諫,少長于君 則君輕之。且夫玩好在耳目之前,而患在一國之後, 此中知以上,乃能慮之。臣料虞君中知以下也。」公遂 借道而伐虢。宮之奇諫曰:「晉國之使者,其辭卑而幣 重,必不便於虞。」虞公弗聽,遂受其幣而借之道。宮之 奇諫曰:「《語》曰:『脣亡則齒寒』。其斯之謂與!」挈其妻子以 奔曹。獻公亡虢五年而後舉虞。荀息牽馬操璧而前 曰:「璧則猶是也,而馬齒加長矣。」

《胡傳》:「按《孟子》:『晉人以垂棘之璧與屈產之乘,假道于 虞以伐虢。宮之奇諫,百里奚不諫。然則晉人造意以 虞首惡,何也?貪得重賂,遂其強暴,滅兄弟之國以及 其身,而亡其社稷,所以為首乎?《春秋》聖人律令也。觀 此義可以見法矣。唐高宗賜其臣長孫無忌金寶繒 錦,欲以立武昭儀,雖無忌,終不順旨,君子猶譏其沒』」 于利而不反君之賜也。矧受他人之賂,遂其強暴者 乎?國而曰滅夏陽邑爾,其書「滅」,何也?夏陽,虞、虢之塞 邑,猶秦有潼關,蜀有劍嶺,皆國之門戶也。潼劍不守, 則秦、蜀破,夏陽既舉,而虞、虢亡矣。《春秋》此義,以天下 為家,以城郭溝池為固,以山川丘陵為險,設之以守 國而待暴客者也。其衰世之意邪?

公會諸侯侵蔡伐楚[编辑]

《春秋》僖公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 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

《公羊傳》:「潰者何?下叛上也。國曰潰,邑曰叛。」其言次于 陘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

《穀梁傳》:「潰之為言,上下不相得也。侵,淺事也。侵蔡而 蔡潰,以桓公為知所侵也。不土其地,不分其民,明正 也。遂,繼事也。次,止也。」

《胡傳》:「潛師掠境曰『侵』,侵蔡者奇也;聲罪致討曰『伐』,伐 楚者正也。遂者繼事之詞,而有專意次止也。楚貢包 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桓公是徵,而楚人服罪。 師則有名矣,孟氏何以獨言《春秋》無義戰也?譬之殺 人者,或曰:『人可殺與』?」曰:「『可。孰可以殺之』?曰:為士師則 可以殺之矣。」「國可伐與?」曰:「可。孰可以伐之?曰:為天吏」 則可以伐之矣。楚雖暴橫,憑陵上國,齊不請命,擅合 諸侯,豈所謂為天吏以伐之乎?《春秋》以義正名,而樂 與人為善。以義正名,則君臣之分嚴矣。書「遂伐楚」,譏 其專也。樂與人為善,苟志于善,斯善之矣。書「次于陘。」 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序其績也。

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编辑]

《春秋僖公四年》夏,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 《穀梁傳》:楚無大夫,其曰屈完何也?以其來會桓成之 為大夫也。其不言使,權在屈完也,則是正乎?曰非正 也。以其來會諸侯,重之也。來者何?內桓師也。于師,前 定也。于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 公得志為僅矣。屈完曰:「大國之以兵向楚,何也?桓公 曰:『昭王南征不反,《菁茅》之貢不至,故周室不祭』。」屈完 曰:「《菁茅》之貢不至,則諾;昭王南征不反,我將問諸江 胡。」《傳》楚大夫未有以名氏通者,其曰屈完,進之也。其 不稱使,權在完也。來盟于師,嘉服義也。盟于召陵,序 桓績也。桓公帥八國之師侵蔡而蔡潰,伐楚而楚人 震恐,兵力強矣。責包茅之不貢則諾;問昭王之不復 則辭;徼與同好,則承以寡君之願;語其戰勝攻克,則 對以用力之難。然而桓公退師召陵,以禮楚使,卒與 之盟而不遂也。於此見齊師雖強,桓公能以律用之而不暴,楚人已服,桓公能以禮下之而不驕,庶幾乎 王者之事矣。故《春秋》之盟,于斯為盛,而揚子稱之曰: 「齊桓之時縕?」而《春秋》美召陵是也。

公孫茲會諸侯侵陳[编辑]

《春秋》:僖公四年「冬十有二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 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胡傳》《揚子法言》:「或問:『為政有幾,曰:『思斁。昔在周公征 于東方,四國是王,其思矣夫!齊桓公欲徑陳,陳不果 納,執轅濤塗,其斁矣夫!桓公識明而量淺,管仲器不 足而才有餘,方楚人未帖,而齊以為憂也。致勤於鄭, 振中夏之威;會於陽穀,惇遠國之信;按兵於陘,修文 告之辭;退舍召陵,結會盟之禮。何其念之深,禮之謹』』」 也。存此心以進善,則桓有王德而管氏為王佐矣。堯、 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歸,烏 知其非有惜乎?桓公假之不久而遽歸也。楚方受盟, 志已驕溢,陳大夫一謀不協,其身見執,其國見伐見 侵,而怒,猶未怠也,桓德於是乎衰矣。愛人不親反其 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 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曾可厚以責人,不 自反乎?原其失,在於量淺而器不宏也。魏武纔得荊 州而張松見忽,唐莊宗自矜取汴而高氏不朝,成湯 勝夏,撫有萬方,乃曰:「茲朕未知,獲戾於上下」,慄慄危 懼,若將隕于深淵。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 有罪,無以爾萬方人之度量相越,豈不遠哉?《春秋》稱 人以執,罪齊侯也;稱「侵陳」者,深責之也。故孟子曰:「仲 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管仲、曾西之所不為也,而 子為我願之乎?」

晉人執虞公[编辑]

《春秋》僖公五年「冬,晉人執虞公。」

《公羊傳》:「虞已滅矣,其言執之何?不與滅也。曷為不與 滅?滅者,亡國之善辭也。滅者,上下之同力者也。」 《穀梁傳》:「執不言所于地,縕于晉也。其曰公何也?猶曰 其下執之之辭也。其猶下執之之辭何也?晉命行乎 虞民矣,虞、虢之相救,非相為賜也,今日亡虢而明日 亡虞矣。」

胡傳《公羊子》曰:「虞已滅矣,其言執何?不與滅也。滅者, 亡國之善辭,上下之同力也。若夫虞公,地之縕于晉 久矣,晉命行乎虞民信矣。其曰晉人執之者,猶眾執 獨夫耳。貴為天子,富有四海,而身為獨夫,商紂是也; 貴為諸侯,富有一國,而身為獨夫,虞公是也。其曰公 者,非存其爵,猶下執之之辭也。不言以歸,驗其為匹」 夫之實也。書「滅《下陽》」于始,而記「執虞公」于後,可以見 棄義趨利,瀆貨無厭之能,亡國敗家審矣。

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公至自伐鄭[编辑]

《春秋》:僖公六年:「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冬,公至自 伐鄭。」

《胡傳》:齊自召陵之後,兵服四裔,威動諸夏,今合六國 之師圍新造之邑,宜若振槁然,圍而不舉,有遺力者 矣。及楚人攻許,即解新城之圍,移師救許,是又得討 罪分災救急之義也,故特書曰「楚人圍許,諸侯遂救 許。」凡書「救」者,未有不善之也。其曰「遂救許」,善之尤者 也。善之尤,則何以致久也?

楚人滅黃[编辑]

《春秋》僖公十有二年「夏,楚人滅黃。」

《左傳》: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 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夏,楚滅黃。

《穀梁傳》:貫之盟管仲曰:「江、黃遠齊而近楚,楚為利之 國也。若伐而不能救,則無以宗諸侯矣。」桓公不聽,遂 與之盟。管仲死,楚伐江滅黃,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閔 之也。

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编辑]

《春秋》「僖公十有五年春,楚人伐徐。三月,公會齊侯、宋 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 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

《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 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 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

《穀梁傳》:「兵車之會也,遂,繼事也。次,止也,有畏也,善救 徐也。」

《胡傳》:楚都于郢,距徐亦遠,而舉兵伐徐,暴橫憑凌之 罪著矣。徐在山東,與齊密邇,以封境言之,不可以不 速救;以形勢言之,非有餽糧越險之難也。今書「盟于 牡丘」,見諸侯救患之不協矣。書「次于匡」,見霸主號令 之不嚴矣。書「大夫帥師」而諸侯不行,見桓德益衰而 安中國之志怠矣。凡兵而書救,未有不善之也。救而 書次,則尤罪其當速而故緩,失用師之義矣。《中庸》曰: 「至誠無息,不息則久。」《春秋》謹始卒,欲有國者敦不息 之誠也。始勤而終怠,則不能久而無以固其國矣。

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编辑]

《春秋》:僖公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

戰于韓,獲晉侯
考證
《公羊傳》: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君獲,不言師敗

績也。

《穀梁傳》:「韓之戰,晉侯失民矣,以其民未敗而君獲也。」 胡傳:「『秦伯伐晉,而經不書伐,專罪晉也。獲晉侯以歸, 而經不書歸,免秦伯也。書『伐』」書「及』者,兩俱有罪,而以 及為主;書獲書『歸』者,兩俱有罪,而以歸為甚。今此專 罪晉侯之背施幸災、貪愛怒鄰,而恕秦伯也。然則秦 戰義乎?《春秋》無義戰,彼善于此則有之矣,其不言師」 敗績何也?君獲不言師敗績,君重于師也。大夫戰而 見獲,必書「師敗績」,師與大夫敵也,君為重,師次之。大 夫敵,《春秋》之法也。與孟子之言何以異?孟子為時君 牛羊用人,莫之恤也,故以民為貴,君為輕。《春秋》正名 定分,為萬世法,故以君為重,師次之。堯以天下命舜, 舜亦以命禹,必稱元后為先,此經世大常,而仲尼蓋 祖述之也。惟此義不行,然後叛逆之黨有託以為民, 輕棄君親而不顧者矣。

滅項[编辑]

《春秋》僖公十有七年「夏,滅項。」

《左傳》:「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 人以為討而止公。

《公羊傳》:「孰滅之?齊滅之。曷為不言齊滅之?為桓公諱 也。《春秋》為賢者諱。此滅人之國,何賢爾?君子之惡惡 也疾始,善善也樂終。桓公常有繼絕存亡之功,故君 子為之諱也。」

《穀梁傳》:「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 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 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 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常有存亡繼絕之功, 故君子為之諱也。」

胡《傳》:「按《左氏》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 人以為討而止公。然則滅項者魯也。二《傳》以為桓公 滅之,孰信乎?考於《經》,未有書外滅而不言國者,如齊 師滅譚是也;亦未有書內取而直言魯者,如取鄟、取 邿、取鄫是也。由此知項為魯滅無疑矣。然聖人於魯 事有君臣之義,凡大惡必隱避其辭而為之諱。今此」 滅項,其惡大矣,曷不諱乎?曰:有事隱諱,臣子施之於 君父者也。故成公取鄟,襄公取邿,昭公取鄫,皆不言 滅而書「取。」程氏以為在君則當諱是也。若夫滅項,則 僖公在會,季孫所為耳。執政之臣,擅權為惡,而不與 之諱,此《春秋》尊君抑臣,不為朋黨比周之意也。

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编辑]

《春秋》僖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 伐齊。夏,師救齊。「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 敗績。」

《公羊傳》:「戰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與伐而不與戰, 故言伐。」《春秋》「伐者為客,受伐者為主。曷為不使齊主 之?與襄公之征齊也。曷為與襄公之征齊?桓公死,豎 刁、易牙爭權不葬,為是故伐之也。」

《穀梁傳》:「戰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惡宋也。」

宋人圍曹[编辑]

《春秋》僖公十有九年「秋,宋人圍曹。」

《左傳》: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言于宋公曰:「文王聞 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 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 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 無闕而後動。」

《胡傳》盟于曹南,口血未乾,今復圍曹者,討不服也。愛 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襄公不能內自省 德,而急于合諸侯,執嬰齊,非伯討不足以示威,盟曹 南,非同志不足以示信,卒于兵敗身傷,不知反求諸 己,欲速見小利之過也。漢景削七國而吳、楚叛,東都 疾橫議而黨錮興;唐文宗切於除姦而訓、注用,故子 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 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經書襄公,不越數端,而知其 操心之若此者。仲尼筆削,推見至隱,如化工賦像,並 其情不得遯焉,非特畫筆之肖其形耳。故《春秋》者,化 工也,非畫筆也。

楚人伐隨[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年「冬,楚人伐隨。」

《左傳》: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鬥穀於菟帥師伐隨, 取成而還。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動,其 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豈不夙夜,謂行 多露』。」

《穀梁傳》:「隨,國也。」

公伐邾[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秋八月丁 未,及邾人戰于升陘。」

《左傳》: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邾人以須句故出 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 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 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 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 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穀梁傳》:「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敗也。 不言及之者,為內諱也。」

《胡傳》:「按《左氏》,須句,風姓,實司太皞與有濟之祀,邾人 滅之。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公伐邾,取須句而反其 君焉。審如是,固得崇明祀、保小寡之禮,何以書取乎? 不請于王命而專為母家報怨,謀動干戈于邦內,擅 取人國而反其君,是以亂易亂,非所以為禮也,與收 奪者無以異矣。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 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冑,縣諸魚門。」《記》稱「邾 婁復之以矢」,蓋自戰于升陘始也。魯既敗績,邾亦幾 亡,輕用師徒,害及兩國,亦異於誅暴禁亂之兵矣,故 諱不言公而書「及」,內以諱為貶。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 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公羊傳》:偏戰者日爾,此其言朔何?《春秋》辭繁而不殺 者正也。何正爾?宋公與楚人期戰于泓之陽,楚人濟 泓而來,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濟而擊之。」宋公曰:「不 可。吾聞之也,君子不厄人,吾雖喪國之餘,寡人不忍 行也。」既濟未畢陳,有司復曰:「請迨其未畢陳而擊之。」 宋公曰:「不可。吾聞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陳,然後 襄公鼓之,宋師大敗。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臨大 事而不忘大禮,有君而無臣,以為雖文王之戰亦不 過此也。

《穀梁傳》「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戰,未有以尊 敗乎卑,以師敗乎人者也。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 則驕其敵。襄公以師敗乎人,而不驕其敵,何也?責之 也。泓之戰,以為復雩之恥也。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 取之。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 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故曰:「禮人而不答, 則反其敬;愛人而不親,則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則反 其智;過而不改,文之,是謂之過。」襄公之謂也。古者被 甲嬰冑,非以興國也,則以征無道也。豈曰以報其恥 哉?宋公與楚人戰于泓水之上,司馬子反曰:「楚眾我 少,鼓險而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 攻人厄,須其出。」既出,旌亂于上,陳亂于下。子反曰:「楚 眾我少,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須其成 列而後擊之,則眾敗而身傷焉,七月而死。倍則攻,敵 則戰,少則守。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 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 信之所以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為道?道之貴 者時,其行勢也。」

《胡傳》泓之戰,宋襄公不阨人于險,不鼓不成列,先儒 以為至仁大義,雖文王之戰不能過也,而《春秋》不與, 何哉?物有本末,事有終始,順事恕施者,王政之本也。 襄公伐齊之喪,奉少奪長,使齊人有殺無虧之惡,有 敗績之傷,此晉獻公之所以亂其國者,罪一也。桓公 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而一會,虐二國 之君,罪二也。曹人不服盍姑省德無闕,然後動而興 師圍之,罪三也。凡此三者,不仁非義,襄公敢行,而獨 愛重傷,與二毛則亦何異盜跖之以「分均出後」為仁 義,陳仲子以避兄離母居於陵為廉乎?夫計末遺本, 飾小名妨大德者,《春秋》之所惡也。故詞繁不殺,而宋 公書「及」,以深貶之也。

齊侯伐宋[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左傳》,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公羊傳》:「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疾重故也。」

《穀梁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不正其以惡 報惡也。」

衛侯燬滅邢[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左傳》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 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名。禮至為銘曰:「余 掖殺國子,莫余敢止。」

《公羊傳》:「衛侯燬。何以名?絕。曷為絕之?滅同姓也。」 《穀梁傳》:「燬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 《胡傳》:「衛侯何以名?滅同姓也。《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 滅同姓。」則名者謂其絕先祖之裔,蔑骨肉之恩,故生 而書名,示王法不容誅也。聖人與天地合德,滅人邦 國而絕其祀。同姓與異姓奚別焉?而或名或否,何也? 正道理一而分殊,異端二本而無分。分殊之弊,私勝 而失仁;無分之罪,兼愛而失義。《春秋》之法,由仁義行 而人道立者也,可以無差等乎?然則晉滅虞,楚滅夔, 亦同姓也,曷為不名?曰:諸侯滅同姓,則名其常也。有 名有不名,例之變也。邢雖伐衛,而經無譏文者,為能 救齊也。衛人曾不反思,而遷怒於邢,又遣禮至昆弟 往仕焉,誘其守而殺之于外,與虞公貪璧馬以易鄰國及其身者,其情異矣。《春秋》原情定罪,而衛燬獨名, 蓋輕重之權衡也。

楚人圍陳[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 《公羊傳》何以不言遂?兩之也。

据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微者不別遂,但別兩稱耳。別之者,惡國家不重民命,一出兵為兩事也。

《穀梁傳》:「納者,內弗受也。圍,一事也;納,一事也。而遂言 之,蓋納頓子者陳也。」

齊人侵我西鄙[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齊人侵我西鄙。公 追齊師,至酅,弗及。」

《左傳》:「齊師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

《公羊傳》其言至「酅弗及何」,侈也。

《穀梁傳》:「人,微者也。侵,淺事也。公之追之,非正也。至酅, 急辭也。弗及者,弗與也。可以及而不敢及也。其侵也 曰人,其追也曰師,以公之弗及,大之也。弗及,內辭也。」 胡傳:「書人、書侵、書師,罪齊也。書追、書至酅,弗及,罪魯 也。潛師入境曰侵,少則稱人,眾則稱師。前書齊人,是 見其弱以誘魯也;後書齊師,是仗其眾以邀魯也。其」 為諼明矣。凡書「追」者,在境內則譏其不預追戎于濟 西是也;在境外則譏其深入,追齊師至酅是也。酅者, 齊地。至者,言遠也。弗者,遷辭也,有畏而弗敢及之也。 齊、魯皆私憤之兵,而非正也,故交譏之。

楚人滅夔[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秋,楚人滅夔,以夔子歸。」 《穀梁傳》:「夔,國也,不日微國也。以歸,猶愈乎執也。」 《胡傳》:「《春秋》滅國以其君歸,無有不名者,而夔何以獨 不名?」按《左氏》:「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楚人讓之。對曰: 『我先君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自竄于夔,是以失楚,又 何祀焉?諸侯之祀,無過其祖者,而夔祖熊摯,是不得 祀祝融與』」《鬻熊》也,而楚反以是滅之,非其罪矣,故特 存其爵而不名也。

楚人伐宋圍緡[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冬,楚人伐宋,圍緡。

《左傳》:「宋以其善于晉侯也,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 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

《公羊傳》:「邑不言圍,此其言圍何?刺道用師也。」

《穀梁傳》:「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以吾用其師 目其事也,非道用師也。」

公以楚師伐齊[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冬,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公至 自伐齊。

《左傳》:凡師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 之,以為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 大夫於楚。

《公羊傳》:「此已取穀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穀也。曷為 未得乎取穀。」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

《穀梁傳》:「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 非其正也,惡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

「惡事」至「危之也。」釋曰:莊六年秋,「公至自伐衛」,傳曰:「惡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則無用見公惡事之成也。」

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七年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 圍宋。」

《公羊傳》:「此楚子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為執宋公貶, 故終僖之篇貶也。」

晉侯侵曹伐衛[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 《公羊傳》「曷為再言晉侯?非兩之也。然則何以不言遂? 未侵曹也?」未侵曹,則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 曹,則曷為伐衛?晉侯將侵曹,假塗于衛。衛曰不可得, 則固將伐之也。

《穀梁傳》:「再稱晉侯忌也。」

公子買戍衛[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公羊傳》:「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 不可使往,則其言戍衛何?遂公意也。刺之者何?殺之 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刺之?內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 《穀梁傳》:「先名後刺,殺有罪也。」「公子啟曰:『不卒戍者,可 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譏在公子也,刺之可也』。」 《胡傳》:「按《左氏》,買為楚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于晉, 殺買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內殺大夫稱刺者, 若曰刺審其情與眾棄之而專殺之,罪則一耳。《周官》 有三刺,一刺曰訊群臣,再刺曰訊群吏,三刺曰訊萬 民』。刺未有書其故者,而以不卒戍刺之,則知買為無 罪矣。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 民,則士可以徙。今乃殺無罪之主,將以苟說於強國, 於是乎不君矣,故特書「其故」以貶之也。

===晉侯入曹===《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 伯畀宋人。」

《公羊傳》:畀者何?與也。其言畀宋人何?與使聽之也。曹 伯之罪何?甚惡也。其甚惡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以晉侯而斥 執曹伯,惡晉侯也。畀,與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晉侯畀 宋公也。

《胡傳》:「古者覿文匿武,修其訓典,序成而不至於是乎 有攻伐之兵。故孟子謂萬章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 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曹 伯羸者,未狎晉政,莫知所承。晉文不修詞令,遽入其 國,既執其君,又分其田,暴矣。欲致楚師與之戰,而以 曹伯畀宋人,譎矣。雖一戰勝楚,遂主夏盟,舉動不中』」 於禮亦多矣。徒亂人上下之分,無君臣之禮,其功雖 多,道不足尚也。故曰:「五霸三王之罪人。」仲尼之徒,無 道桓、文之事者。

戰于城濮[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 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

《公羊傳》:「此大戰也。曷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 臣,則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大夫不敵君也。」

諸侯圍許[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冬,諸侯遂圍許。

《穀梁傳》:「遂,繼事也。」

《胡傳》:「諸侯比再會,天子再至,皆朝于王所,而許獨不 會,以其不臣也,故諸侯圍許。」按:古者巡狩,諸侯各朝 于方嶽。今法,天子行幸三百里內亦皆問起居。許距 河陽、踐土近矣,而可以不會乎?其稱「遂」,繼事之辭也。

曹會諸侯圍許[编辑]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冬,曹伯襄復歸于曹,遂會諸 侯圍許。」

《左傳》:丁丑,諸侯圍許。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 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 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 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 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 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 圍許。

《穀梁傳》:「復者,復中國也。天子免之,因與之會。其曰復, 通王命也,遂繼事也。」

《胡傳》:曹伯襄何以名?其歸之道,非所以歸也。晉侯有 疾,使其豎侯獳貨筮史曰:「以曹為解。」晉侯恐,於是反 曹伯夫以賂得國,而《春秋》名之,比于失地滅同姓之 罪。以此知聖人嚴於義利之別,以正性命之理,其說 行而天下定矣,豈曰小補之哉。

晉人秦人圍鄭[编辑]

《春秋》:僖公三十年「秋,晉人、秦人圍鄭。」

《胡傳》:「按《左氏傳》: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于晉,而經 書『晉人』」、「『秦人』者,貶之也。於秦晉何貶乎?初,晉公子重 耳出亡過鄭,而鄭文公亦不禮焉,為是興師而圍鄭。 孟子曰:『有人於此,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 必不仁,無禮與不忠歟?仁且有禮而忠矣,其橫逆猶 是也。此亦妄人耳矣,而君子蓋終不之校也。故行有』」 不得者,皆反求諸己而已矣。今鄭伯之于晉公子,特 不能厚將迎贈送之禮,而未嘗以橫逆加之也。坐此 見圍為列國者,不亦難乎?故晉侯、秦伯貶稱「人」者,晉 文以私忿勤民動眾,圍人之國;秦伯惟利為向背,從 燭之武之言,不以義舉也。而二國結釁連兵,暴骨原 野,自此始矣。

取濟西田[编辑]

《春秋》:「僖公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

《公羊傳》:惡乎取之?取之曹也。曷為不言取之曹?諱取 同姓之田也。此未有伐曹者,則其言取之曹何?晉侯 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於諸侯也。晉侯執曹伯,班其 所取侵地於諸侯,則何諱乎取同姓之田久也。」 《胡傳》:「《公羊》曰:取之曹也。晉侯執曹伯,班其所取侵地 於諸侯。不繫國者,吾故田也。復吾故田而謂之取,何 也?《春秋》之法,不以亂易亂。

公子遂帥師伐邾[编辑]

《春秋》「僖公三十有三年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左傳》:「公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秋, 襄仲復伐邾。」

《胡傳》:「按《左氏》,公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 設備,襄仲復伐之。此皆不勝忿欲,報怨貪得,恃強陵 弱,不義之兵也。直書其事而罪自見矣。或曰取須句、 訾婁,有為為之也。伐邾至於再三,念母勤矣。夫念母 者必當止乎禮義。平王不撫其民,而遠屯戍於母家, 詩人刺之,夫子錄之。僖公以成風之有功於己也,越 禮以尊其身,違義以報其怨,殘民動眾,取人之邑,會 是以為可乎?」

===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
考證
《春秋》:文公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晉侯及秦師戰于彭

衙,秦師敗績。」

胡《傳》:戰而言及者,主乎是戰者也。夫敵加于己,不得 已而起者,謂之應兵。爭恨小,故不忍忿怒者,謂之忿 兵。按《左傳》秦孟明帥師伐晉,報殽之役。此所謂忿兵, 疑罪之在秦也,而以晉侯主之,何哉?處己息爭之道, 遠怨之方也。然則敵加於己,縱其侵暴,將不得應乎? 曰敵加於己而己有罪焉,引咎責躬,服其罪則可矣。 己則無罪,而不義見加,諭之以辭命,猶不得免焉,亦 告于天子方伯可也。若遽然興師而與戰,是謂以桀 攻桀,何愈乎?故以晉侯為主者,處己息爭之道,遠怨 之方,王者之事也。

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编辑]

《春秋》文公二年「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胡傳》:「按《左氏》,四國伐秦,報彭衙之役,則皆國卿也。其 貶而稱人者,晉人再勝秦師,在常情亦可以已矣,而 復興此役,結怨勤民,是全不務德,專欲力爭,而報復 之無已也,以致濟河焚舟之師,故特貶而稱人。」

叔孫得臣會諸侯之師伐沈[编辑]

《春秋》文公三年「春王正月,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 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

《胡傳》:「按《左氏》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潰,民逃其上也。 五國皆稱人,將非命卿也。沈在汝南平輿縣北,未嘗 與中國會盟而南服於楚,師入其境而民人逃散,雖 非義舉,比於報復私怨之兵則有間矣,故其事無褒 貶。凡此類,欲示後世用師者知權而本之以正也。」

秦人伐晉[编辑]

《春秋》:文公三年「夏五月,秦人伐晉。」

《胡傳》:「『按《左氏》,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封殽尸而還。其稱 人何也?聖人作《易》,以懲忿窒慾,為《損》卦之象。其辭曰: 『損,德之修也』。《春秋》諸侯之知德者鮮矣,穆公初聽杞 子之請,違蹇叔之言,其名為『貪兵』,是慾而不能窒也; 及敗於殽,歸作秦誓,庶幾能改,將窒其慾矣。復起彭 衙之師,報殽、函之役,其名為憤兵』,是忿而不能懲也。」 今又濟河,取郊人之稱斯師也,何義哉?晉人畏秦而 不出,穆公逞其忿而後悔,自是見伐不報,始能踐自 誓之言矣,是故於此貶而稱「人」,備責之也。

晉陽處父伐楚以救江[编辑]

《春秋》:文公三年「冬十有二月,晉陽處父帥師伐楚以 救江。」

《公羊傳》:「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為諼也。其為諼奈何? 伐楚為救江也。」

《穀梁傳》:「此伐楚,其言救江,何也?江遠楚近,伐楚所以 救江也。」

《胡傳》「以者,不以者也。救江善矣,其書以何?楚嘗伐鄭 矣,齊桓公遠結江、黃,合九國之師於召陵,然後伐鄭 之謀罷。又嘗圍宋矣,晉文公許復曹、衛,會四國之師 於城濮,然後圍宋之役解。今江國小而弱,非能與宋、 鄭比,楚人圍之,必不待徹四境屯戍守禦之眾,與宿 衛盡行也。當是時,楚有覆載不容之罪,晉主夏盟,宜」 合諸侯,聲罪致討,命秦甲出武關,齊以東兵略陳蔡 而南,處父等兵方城之外,楚必震恐,而江圍自解矣。 計不出此,乃獨遣一軍,遠攻強國,豈能濟乎?故書「伐 楚」以救江。言救江雖善,而所以救之者非其道矣。此 《春秋》紀用兵之法也。

晉侯伐秦[编辑]

《春秋》:文公四年「秋,晉侯伐秦。」

《胡傳》:「晉人三敗秦師見報,乃常情耳。而穆公濟河焚 舟,則貶而稱人。秦取王官及郊未至,結怨如晉師之 甚也。襄公又報之於常情,過矣,而得稱爵,何也?聖人 以常情待晉襄,而以王事責秦穆,所以異乎襄公忘 親背惠,大敗秦師,敗狄伐許,怒魯侯之不朝也,而以 無禮施之,是專尚威力,先事加人,莫知省德而後動」 也。今又報秦,不足罪矣。穆公初敗於殽,悔過自誓,增 修德政,宜若過而知悔,悔而能改,又有濟河之役,則 非誓言之意,所以備責之也。然晉襄見伐而報,猶無 譏焉。秦穆至是見伐而不報,善可知矣。不譏晉侯,所 以深善秦伯。《春秋》大改過,嘉釋怨,王者之事也。故仲 尼定書,列《秦誓》於百篇之末,以見悔「過能改,而不責 人」,雖聖賢誥命,不越此矣。

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编辑]

《春秋》:文公七年「夏四月戊子,晉人及秦人戰于令狐, 晉先蔑奔秦。」

《公羊傳》:「晉先昧以師奔秦,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 績?敵也。」此晉先昧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外也。其外 奈何?以師外也。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

《穀梁傳》:「不言出在外也,輟戰而奔秦,以是為逃軍也。」 《胡傳》:「按《左氏》,襄公卒,太子幼,晉人欲立長君,趙孟使 先蔑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以師納之。襄夫人日抱 太子以啼於朝曰:『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將焉寘此』? 諸大夫畏逼,乃背先蔑,立靈公。趙盾將中軍以禦秦潛師夜起,敗秦師於令狐,先蔑奔秦。程氏以為晉不」 謝秦,秦納不正,皆罪也,故稱「人。」晉懼秦之不肯已而 擊之,是晉人為志乎是戰者也,故書及其貶之。如此 者,使後世臣子慎於廢立之際,不可忽也。治亂存亡, 繫國君之廢立,事莫重於此矣,而可以有誤乎?奕者, 舉棋不定,不勝其耦,況置君而可以不定乎?

楚人伐鄭[编辑]

《春秋》:「文公九年春三月,楚人伐鄭。公子遂會晉人、宋 人、衛人、許人救鄭。」

《胡傳》:「按《左氏》范山言於楚子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 方可圖也。楚子師於狼淵以伐鄭,則是貪得,無故憑 陵諸夏之兵也。故楚子親將,貶而稱人。晉、宋、衛則趙 盾、華孔皆國卿也,何以貶而稱人?救而不及楚師,欲 以懲不恪也。晉主夏盟,不在諸侯,以啟戎心,誰之過 乎?故書救而稱人,以罪趙盾之不能折衝消患,為楚』」 之所窺也。

秦人晉人戰于河曲[编辑]

《春秋》:文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午,晉人、秦人戰 于河曲。」

《公羊傳》:「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敵也。曷為以水 地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

《穀梁傳》:「不言及,秦、晉之戰已亟,故略之也。」

《胡傳》:「秦伯親將,晉上卿趙盾禦之。其稱人何?為令狐 之役故也。秦納不正,遂非積忿,晉不謝秦,潛師禦之, 是以暴兵連禍,至此極也。凡戰皆以主人及客者處 己之道,寡怨之方,王者之事,其不書晉及何也?前年 秦師來伐晉,不言戰者,晉已服矣,故貶秦而免晉。今 又為此役,則秦曲甚矣,故不以晉為主,惟動大眾,從」 秦師,不奉詞令以止之也,故貶而稱「人」,此輕重之權 衡也。

晉人納捷菑于邾捷按公羊作接[编辑]

《春秋》文公十有四年「秋七月,晉人納捷菑于邾,弗克 納。」

《公羊傳》納者何?入辭也。其言弗克納何?大其弗克納 也。何大乎其弗克納?晉郤缺帥師,革車八百乘,以納 接菑於邾婁,力沛若有餘而納之。邾婁人言曰:「接菑, 晉出也。貜且,齊出也。子以其指,則接菑也四,貜且也 六。子以大國壓之,則未知齊、晉孰有之也。貴則皆貴 矣。雖然,貜且也長。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納也,義實不』」 爾克也。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納也。此晉郤 缺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不與大夫專廢置君也。曷 為不與?實與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大夫之義,不得 專廢置君也。

《穀梁傳》:「是郤克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為微之也? 長轂五百乘,綿地千里,過宋、鄭、滕、薛,敻入千乘之國, 欲變人之主。至城下然後知。何知之晚也?弗克納。未 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義也。捷菑晉出也;貜且齊 出也;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

《胡傳》:「邾文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 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晉。趙盾以諸侯之師八百 乘,納捷菑於邾。邾人辭曰:『齊出貜且長』。宣子曰:『非吾 力不能納也,義實不爾克也』。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善 之,而書曰『弗克納也』。在《易同人》之九四曰:『乘其墉,弗 克攻,吉』。《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其趙盾之謂矣。聖人以改過為大,過而不改,將文過 以遂非,則有怙終之刑;過而能悔,不貳過以遠罪,則 有遷善之美。其曰:弗克納,見私欲不行,可以為難矣。 然則何以稱人大夫而置諸侯?非也。聞義能徙,故為 之諱。內以諱為貶,外以諱為善。

晉卻缺帥師伐蔡[编辑]

《春秋》:文公十有五年「夏六月,晉卻缺帥師伐蔡。戊申, 入蔡。」

《公羊傳》:「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其日何?至 之日也。」

齊侯伐曹[编辑]

《春秋》:「文公十有五年冬十有二月,齊侯侵我西鄙,遂 伐曹,入其郛。」

《左傳》:齊侯侵我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 討其來朝也。季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而 討于有禮者。曰:汝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 則反天,而又以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 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賤,畏于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 威,于時保之。不畏于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 守,猶懼不終。多行無禮,弗能在矣。

《公羊傳》「郛者何?恢郭也。」「入郛書乎?」曰「不書。」「入郛不書, 此何以書?動我也。」動我者何?內辭也,其實我動焉耳。

楚人秦人巴人滅庸[编辑]

《春秋》文公十有六年秋八月,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胡傳》:楚大饑,戎與麋濮交伐之。而庸人幸其弱,帥群 蠻以叛楚。此取滅之道也。楚人謀徙於阪高,蒍賈曰: 「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亦見其謀國之善矣。故列書三國,而楚不稱師,減楚之罪詞也。

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编辑]

《春秋》文公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胡傳:「列國之卿,其君所與共天位、治天職者。宋有弒 君之亂,欲行天討,而伐宋,乃其職也。復不能討而成 其亂,是不足為國卿,失其職矣,故皆貶而稱人。大夫 帥師稱名氏,賤者稱人,其稱人,賤之也。陳恆弒簡公, 孔子請討,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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