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710号决议
← | 2709(2023)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710(2023)号决议 S/RES/2710(2023) 2023年11月15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711(2023) |
第9477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
联合国 | S/RES/2710 (2023) |
安全理事会 | Distr.: General 15 November 2023 |
第2710(2023)号决议
2023年11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9477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索马里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充分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
强调必须巩固在索马里取得的和平与安全成果,
表示严重关切青年党继续对索马里和该区域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最强烈地谴责在索马里和邻国发生的恐怖主义袭击,表示深为关切这些袭击导致生命损失,而且国际部队面临风险,重申安理会决心支持全面努力降低青年党构成的威胁,回顾为打击恐怖主义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必须符合国际法规定的所有义务,
注意到尽管索马里安全部队和非洲联盟驻索马里过渡时期特派团(非索过渡特派团)在打击青年党的行动中取得了成功,但青年党继续威胁索马里和东非的军事和平民目标,
确认2023年9月联合技术评估报告中概述的第一阶段2000名非索过渡特派团人员缩编已有效完成,
注意到索马里联邦政府(联邦政府)请求延长非索过渡特派团第二阶段,并且将3000人缩编推迟到2023年12月31日,
还注意到非洲联盟根据2023年9月30日举行的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1177次会议通过的公报,应索马里的请求,请求延长非索过渡特派团第二阶段,并且将3000名非索过渡特派团人员缩编推迟到2023年12月31日,
回顾秘书长2022年3月7日提交的联合提案,以及第2628(2022)号决议第28段设想到第三阶段结束时(2024年6月)进一步将军警人员减至10626人,其中包括至少1040名警务人员,到第四阶段结束时(2024年12月)人员为零,注意到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1177次会议通过的公报再次确认了维持2024年12月31日作为非索过渡特派团撤出日期的承诺,
回顾业绩和问责制是任何任务取得成功的基础,指出除其他因素外,行动装备和财政资源的供应情况可能影响非索过渡特派团任务的总体执行情况,并指出非索过渡特派团面临资金和设备短缺,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非索过渡特派团和联索支助办
1. 回顾第2628(2022)号决议第22段,最近一次经第2687(2023)号决议延长,将其授权再次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2. 授权非洲联盟成员国向非索过渡特派团部署最多17626名军警人员,包括1040名警务人员,直至2023年12月31日,并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二阶段3000名非索过渡特派团人员缩编,由此修订第2687(2023)号决议第19段;
3. 授权非洲联盟成员国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部署最多14626名军警人员,包括1040名警务人员,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4000名非索过渡特派团人员缩编;
4. 敦促非索过渡特派团及其部队和警察派遣国与联邦政府和索马里联邦成员州密切协作,确保第三阶段缩编工作逐步展开,并根据索马里的战略需要进行,包括顾及部队组建方面的进展,同时考虑到索马里的局势以及维护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性;
5. 着重指出,需要提高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授权和批准、由非洲联盟主导的和平支助行动经费筹措的可预测性、可持续性和灵活性,为此鼓励秘书长、非洲联盟和会员国继续作出努力,考虑到联合国、非洲联盟、欧洲联盟和其他伙伴可以选择的各种办法,并考虑到自愿供资的局限性,认真探讨对非索过渡特派团的供资安排,以便为非索过渡特派团制定可靠的未来供资安排;
6. 请秘书长继续完全按照人权尽职政策提供一揽子后勤支助,并与非洲联盟和联邦政府协商,通过联合国索马里支助办公室(联索支助办),酌情更新对以下各方的后勤支助计划:
a. 联合国索马里援助团(联索援助团);
b. 根据本决议第2和3段并在第2245(2015)号决议第2段基础上为非索过渡特派团军警人员提供的支助;
c. 最多85名非索过渡特派团文职人员,以支持非索过渡特派团的军事和警察任务,并加强联合国、非洲联盟和索马里之间的协调;
7. 回顾第2245(2015)号决议第2段,决定将(f)和(g)分段所述规定所涉与非索过渡特派团联合或协同作战的索马里国民军或索马里国家警察人数维持在15900人,从2023年11月1日起增至18900人,但要充分遵循人权尽职政策,同意如果联索支助办告知有足够资金,则考虑由安全理事会主席写信确定进一步增加这一人数;
8. 欢迎非洲联盟和平基金最近为支助非索过渡特派团支付的款项,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自2007年开始在索马里开展行动以来持续提供的财政支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韩民国、印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的财政支助,美利坚合众国向非索过渡特派团提供的实物、技术和后勤支助,以及所有会员国为索马里和平与稳定作出的贡献;
9. 鼓励非索过渡特派团的传统捐助方继续支持非索过渡特派团,直至其按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撤出,呼吁扩大捐助方基础并使之多样化,以便为非索过渡特派团和联索支助办管理的索马里信托基金提供必要的资金,并强调,向非索过渡特派团和索马里提供更多支助将使索马里能够加强其打击青年党的力量,改善索马里和该区域的和平与安全;
保持安全过渡的势头
行动
10. 表示注意到计划于2023年12月12日举行安全会议,促请所有国际合作伙伴参加会议,鼓励联邦政府与联合国、非洲联盟、欧洲联盟和国际伙伴协商,考虑在非索过渡特派团撤出后,国际社会需要哪些资源供用于继续为索马里的安全提供支持并加强索马里的自主权,目标是制定一项详细计划,提出可付诸行动的可行目标、时间表和所需资源,并鼓励索马里政府在2024年3月31日前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关于非索过渡特派团撤离后安全安排的提案;
11. 请联邦政府和非洲联盟与联合国、欧洲联盟和国际伙伴协商,在2024年3月31日前进行一次联合技术评估,以评价第二阶段缩编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并评价经修订的国家安全架构的影响和部队组建情况,为规划非索过渡特派团剩余阶段的缩编提供参考;
12. 请非洲联盟和联邦政府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报其为2024年6月30日之前第3阶段缩编4000名部队人员所作准备的最新情况,同时考虑到第一和二阶段的经验教训,并为第三阶段缩编制定明确的计划和时间表;
13. 回顾第2687(2023)号决议第45段,表示打算在完成第10至11段规定的行动后,由其主席写信委托对联索支助办进行一次战略审查;
14. 请秘书长在按第2705(2023)号决议第14段要求提交的定期报告中,定期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要求这些报告载有关于索马里能力建设情况的最新资料,并在与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充分协商后,视需要就能力建设要求向安全理事会提出建议;
1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并至迟于2024年6月30日审查本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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