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18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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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18年4月5日安全理事会第8223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布隆迪局势”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 “安全理事会仍对布隆迪政治局势、东非共同体(东共体)牵头的布隆迪人对话进展缓慢以及布隆迪政府未参与这方面的工作深为关切。安理会回顾其S/PRST/2017/13号主席声明。
- “安全理事会欢迎并支持非洲联盟(非盟)和东共体在第三十届非盟首脑会议和东共体第十九届首脑会议上表示再次承诺依照2000年8月28日《阿鲁沙协定》和《布隆迪宪法》,通过包容对话和平化解布隆迪政治局势,重申安理会支持前总统姆卡帕在穆塞韦尼总统的调解下所发挥的促进作用。安全理事会仍对本次对话进展缓慢深感关切,呼吁所有布隆迪利益攸关方无条件地积极参与这一进程。至关重要的是,各方特别是政府必须对东共体主导的这一进程作出承诺,在2020年选举前达成协议。安全理事会还强调指出,对话是实现布隆迪问题可持续政治解决的唯一可行进程。
- “安全理事会着重指出,遵守《阿鲁沙协定》的文字和精神至关重要,该协定帮助布隆迪保持了十年的和平,安理会对布隆迪目前局势严重损害《阿鲁沙协定》取得的巨大成果,给布隆迪乃至该区域造成惨重后果表示关切。安理会敦促协定担保方履行有关义务,确保恪守《协定》的完整性。
- “安全理事会促请联合国、非盟、东共体、大湖区问题国际会议和阿鲁沙协定担保方协调开展工作,协助布隆迪利益攸关方解决在执行《阿鲁沙协定》方面存在的未决问题。安全理事会赞赏地注意到非盟随时准备部署布隆迪问题国家元首高级别委员会。
- “安全理事会重申对布隆迪主权、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安全理事会强调执行《阿鲁沙协定》的重要性,促请布隆迪当局启动各项政治举措,促使所有利益攸关方达成广泛共识,为此要有一个能够取得所有政治行为体信任的政治和安全环境,在这方面,表示大力支持联盟第三十届首脑会议的决定。安全理事会表示在实施各项计划中政治举措之前,需要先充分落实这些条件。
- “安全理事会促请该区域各国推动以政治方式化解布隆迪局势,不得进行任何干涉,包括不以任何方式支持武装运动的活动,并遵守各自承担的国际法义务,在这方面,回顾区域各国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该区域的和平、安全与合作框架》和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中作出的承诺。
- “安全理事会表示期望定于2020年举行的布隆迪选举能够自由、公正、透明、和平、具有充分包容性、让所有政党参与,并确保妇女始终充分平等参与这一进程。安理会还着重指出,政治和人权状况已有很大改进,特别是在基本自由方面,包括新闻出版自由,以及人权维护者等民间社会行为体的自由,在和解方面取得进展对于促成可信的选举也十分必要。
- “安全理事会特别指出,安理会深为关切人道主义局势继续恶化,有近180000名境内流离失所者、360万名需要救济的民众,还有42.9万多名布隆迪人在邻国寻求避难,安理会赞扬收容国作出努力,并促请该区域各国政府确保难民可在知情决定基础上安全和有尊严地自愿回返。
-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鉴于布隆迪局势,一些双边和多边伙伴已暂停向布隆迪政府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鼓励双边和多边伙伴及布隆迪政府继续开展对话,以使布隆迪政府能为恢复援助创造有利条件。安全理事会赞扬双边和多边伙伴为缓解人道主义局势提供援助,并促请会员国继续提供支持,对该国的人道主义需求作出响应。
- “安全理事会强烈谴责布隆迪境内一切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而无论这些行为是何人所为,包括法外处决、性暴力、任意逮捕和拘留,包括涉及儿童的行为、强迫失踪、酷刑行为和其他残忍、不人道和(或)有辱人格的待遇、骚扰和恐吓民间社会包括人权维护者、妇女组织和记者、限制基本自由以及滥用榴弹进行袭击、包括袭击平民。
- “安全理事会重申布隆迪政府负有在尊重法治、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况下适当保障本国境内安全和保护本国人民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敦促布隆迪政府根据本国宪法和国际义务,尊重、保护和保障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恪守法治并酌情将所有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或侵犯践踏人权罪行、包括性暴力和所有侵害虐待儿童罪行的负责者,包括安全部队成员和从属于政党的暴力行为体,绳之以法并追究其责任。
- “安全理事会注意到,2017年12月31日总统赦免令发布之后,政府已采取措施撤销了对一些民间社会组织的禁令,取消部分逮捕令并释放多名被拘留者。安全理事会敦促布隆迪政府根据布隆迪宪法及其国际义务进一步采取步骤,尊重、保护和保障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 “安全理事会再次对布隆迪政府决定暂停与1995年以来一直在布隆迪加强该国法治机构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的一切合作与协作表示遗憾,呼吁人权高专办与政府进行对话,迅速找出解决办法,以使人权高专办能够恢复其全部活动,包括其监测和报告职能,并能够履行任务。安全理事会回顾布隆迪政府在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六届会议期间作出的承诺,即重新与人权理事会和人权高专办充分相互合作,包括与高级专员驻布琼布拉办事处充分合作,并接受一个由高级专员办事处3名专家组成的小组前往该国收集与布隆迪人权状况有关的信息。安理会注意到布隆迪共和国和联合国已就人权高专办布隆迪办事处更新条件的谅解备忘录草案修订办法进行了一年多的讨论,敦促布隆迪政府和人权高专办不再拖延,采取步骤迅速与人权高专办敲定这项协议。
- “安全理事会再次对非洲联盟人权观察员和军事专家的部署被严重耽搁表示关切。安理会支持非盟呼吁迅速签署关于非盟人权观察员和军事专家活动的谅解备忘录,从而使非盟人权观察员和军事专家在该国充分开展工作,履行法定责任。
- “安全理事会肯定参加联合国和非盟主导维和行动的布隆迪维和人员所作贡献,重申恪守联合国标准的重要性。
- “安全理事会敦促布隆迪政府在相互信任基础上,以建设性方式再次与国际伙伴特别是联合国互动协作。安理会重申全力支持秘书长及其特使努力与布隆迪政府努力互动协作,协助克服目前的政治僵局,推动包容各方的和解进程。安理会还促请秘书长和布隆迪政府从速最后确定和执行特使办公室特派团地位协定,以便与布隆迪政府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支持东共体牵头的布隆迪人对话,在安全和法治领域与这场危机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接触,并与布隆迪各方合作制订建立信任措施,改善人权和安全局势,营造一个有利于政治对话的环境。安全理事会欢迎建设和平委员会布隆迪组合作为布隆迪与其伙伴开展对话的有效平台,采取综合办法积极参与应对该国的政治和社会经济局势。
- “安全理事会决心继续密切关注布隆迪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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