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21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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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 回顾其第1909(2010)号、第1879(2009)号、第1864(2009)号、第1825(2008)号、第1796(2008)号和第1740(2007)号决议以及2009年5月5日安理会主席的声明(S/PRST/2009/12),
- 重申尼泊尔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和尼泊尔在执行《全面和平协议》及其后各项协议方面的自主权,
- 回顾2006年11月21日尼泊尔政府与尼泊尔共产党(毛派)签署了《全面和平协议》,且双方明确承诺谋求长久、可持续的和平,
- 确认尼泊尔人民对实现和平及恢复民主的强烈愿望以及有关各方为此执行《全面和平协议》及其后各项协议的重要性,
- 表示继续随时准备应尼泊尔政府的请求,支持尼泊尔和平进程,以便及时、切实有效地执行《全面和平协议》及其后各项协议,特别是2008年6月25日协议,
- 注意到颁布尼泊尔新民主宪法的最后期限为2010年5月28日,关切各政党迄今为止尚未就新宪法或就延长制宪会议任期问题取得共识,
- 关切尼泊尔最近出现紧张局势,并呼吁所有各方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分歧,
- 赞同秘书长呼吁尼泊尔所有各方迅速采取行动,执行所达成的各项协议;注意到秘书长的评估认为,联合国尼泊尔特派团(联尼特派团)非常适于协助按2008年6月25日各政党之间达成的协议,监测武器和武装人员的管理;并确认联尼特派团有能力应要求就此向各方提供协助,以达成持久的解决办法,
- 欢迎秘书长2010年4月28日关于联尼特派团的报告(S/2010/214),
- 回顾核查进程的两个阶段已经完成,欢迎目前正继续按照第1740(2007)号决议和《全面和平协议》的规定,协助监测双方武器和武装人员的管理,注意到订立一个持久的长期解决办法对于帮助创造便于联尼特派团完成活动的条件非常重要,并为此注意到,需要不再拖延地处理未决问题,
- 欣见已经按尼泊尔政府、尼泊尔联合共产党(毛派)和联合国2009年12月16日商定的关于毛派军队中因未成年而不合格的人员的退伍和转业的行动计划,完成了毛派军队不合格人员的退伍工作,呼吁所有各方根据第1612(2005)号和第1882(2009)号决议,继续执行该行动计划,同时适当进行监测和提交报告,
- 回顾随着制宪会议选举的成功举行,第1740(2007)号决议规定的联尼特派团任务规定中的部分内容已经完成,
- 注意到尼泊尔政府2010年5月5日写信给秘书长(S/2010/229),肯定联尼特派团的贡献,并要求将联尼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10年9月15日,
- 确认,如《全面和平协议》和第1325(2000)号决议所述,需要在和平进程中特别关注妇女、儿童和一贯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群体的需求,
- 确认需要消除有罪不罚现象,促进和保护人权,并根据国际原则加强全国性独立人权机构的能力,
- 确认民间社会可在民主过渡和预防冲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 表示赞赏秘书长代表做出的贡献,赞赏她在联尼特派团的团队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做出的努力,包括应尼泊尔政府请求正在监测人权状况的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努力,并强调在任务即将结束之际,特派团与任务区内所有联合国行为体都需要在工作上相互协调与配合,特别是为了确保连续性,
- 1. 决定根据尼泊尔政府的请求和秘书长的建议,将第1740(2007)号决议规定的联尼特派团任务期限延长至2010年9月15日,同时考虑到任务规定的部分内容已经完成,目前正在按照2008年6月25日各政党之间的协议开展监测武器和武装人员的管理的工作,这将有助于和平进程的完成;
- 2. 呼吁所有各方充分利用联尼特派团的知识专长以及它随时准备在其任务规定范围内为和平进程提供支助的意愿,以推动在2010年9月15日前完成联尼特派团任务中尚未完成的部分;
- 3. 强调目前的安排是作为临时措施做出的,不是长期解决办法,决定联尼特派团应与各方合作,立即开始为特派团的撤离做出必要安排,包括在2010年9月15日前移交任何剩余的监测职责;
- 4. 呼吁尼泊尔政府和尼泊尔联合共产党(毛派)在负责毛派军队人员的监督、整编和转业工作的特别委员会及其技术委员会的支助下,商定并执行一份有时间表并有明确衡量标准的毛派军队人员整编和转业行动计划;
- 5. 呼吁尼泊尔所有政党加快和平进程,本着合作、协商一致和妥协的精神共同努力,以继续向持久和长期解决办法过渡,使尼泊尔能够走向和平、民主和更加繁荣的未来;
- 6. 请尼泊尔各方采取必要措施,促进联尼特派团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安保和行动自由,以便开展任务规定提出的工作;
- 7. 请秘书长在2010年9月1日前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 8.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6311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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