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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2587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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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6(2021) 联合国安理会第2587(2021)号决议
S/RES/2587(2021)
2021年7月29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2588(2021)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联合国安理会2021年决议

第8827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联合国 S/RES/2587 (2021)

安全理事会 Distr.: General
29 July 2021

第2587(202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21年7月29日第8827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欢迎秘书长2021年7月9日关于其斡旋工作(S/2021/634)和关于联合国塞浦路斯行动(S/2021/635)的报告,表示全力支持秘书长继续提供斡旋,包括支持现有工作团队,以协助双方,

特别指出,找到解决方案的责任首先在于塞浦路斯人自身,重申联合国的首要作用在于协助双方带着紧迫感全面持久解决塞浦路斯冲突和岛上的分裂,

欢迎秘书长及其团队开展工作,于4月27日至29日在日内瓦召集塞浦路斯两族领导人和保证国“五方加联合国”非正式会议,遗憾地注意到未能在会议上找到足够的共同点,以便此时恢复正式谈判,

表示全力支持秘书长的现行努力,指出开放、灵活和妥协对于找到共同点、以期恢复正式谈判的重要性,敦促双方继续努力按照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包括第716(1991)号决议第4段的规定,在政治平等的两族、两区联邦制的基础上实现持久、全面和公正的解决,

强调指出,现状不可持续,实地局势并非静止不变,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将进一步加剧政治紧张局势,加深两族的隔阂,有可能使实地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并降低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注意到东地中海因碳氢化合物勘探问题而出现的紧张局势正在缓解,依然深信全面持久地解决问题将为所有塞浦路斯人和更广泛区域带来许多重大惠益,包括经济惠益,重申秘书长此前关于避免采取导致局势升级的步骤的呼吁,

回顾安理会主席声明(S/PRST/2021/13),其中谴责7月20日土耳其和土族塞人领导人就瓦罗沙问题作出的宣布,呼吁立即扭转这一行动方向,扭转2020年10月以来就瓦罗沙采取的所有步骤,重申安理会以往相关决议所述的瓦罗沙状态,重申不得对瓦罗沙采取不符合这些决议的行动,强调指出必须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在岛上引发紧张局势、有损和平解决前景的单方面行动,

回顾安理会第1325(2000)号决议及所有相关决议,认识到妇女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和发挥领导作用对于塞浦路斯建设和平至关重要,有助于使未来任何解决方案能够持续,欢迎努力将双方的更广泛妇女行为体汇聚在一起,肯定2020年2月17日发起的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期待评估结果所提建议得以充分和迅速落实,鼓励双方确保未来的解决方案顾及妇女的需求和观点,

回顾安理会第2250(2015)号决议及相关决议,其中确认青年在努力维护和促进和平与安全方面的重要和积极贡献,是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工作得以持续、包容各方和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方面,还鼓励青年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这一进程,

认识到两族正在努力抑制2019冠状病毒病的传播并减轻其影响,感到遗憾的是,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策大多缺乏协调,影响两族互动,欢迎重新开放所有过境点,鼓励过境点恢复至2020年2月29日的状态,

表示关切皮拉的治安局势继续恶化,敦促双方继续与联塞部队协力制定有效措施,应对犯罪活动,

重申建立信任措施及其得以及时执行的重要性,鼓励双方考虑新的军事建立信任措施,

敦促双方加大力度促进族裔间接触、和解及民间社会特别是妇女和青年的积极互动,认识到双方之间经常、有效的接触和沟通可增进解决问题的前景,符合所有塞浦路斯人的利益,有助于解决移民、卫生、打击犯罪、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不利影响问题等全岛事项,

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同意,鉴于岛上目前局势,有必要使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联塞部队)在2021年7月31日以后继续驻扎,

欢迎迄今为加强联塞部队的联络和互动能力而采取的措施,指出针对解决方案进行过渡规划的重要性,强调需要定期审查所有维持和平行动,包括联塞部队,以确保效率和成效,

表示感谢为联塞部队提供人员的会员国,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和希腊政府继续为联塞部队的经费提供自愿捐款,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伊丽莎白·什佩哈尔和联合国高级官员简·霍尔·卢特所作的努力,

1. 重申安理会关于塞浦路斯的所有相关决议,特别是第1251(1999)号决议,回顾指出,必须按照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包括第716(1991)号决议第4段所述,在政治平等的两族、两区联邦制基础上达成持久、全面和公正的解决;

2. 全力支持秘书长不断与双方互动且双方同意在不久的将来再召集一轮非正式会谈,重申双方和所有相关参与方必须本着开放、灵活和妥协精神对待这些会谈,表现出必要的政治意愿,致力于在联合国主持下自由谈判达成一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3. 注意到东地中海紧张局势有所缓解,着重指出应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还促请塞浦路斯两族领导人和所有相关各方避免任何可能有损解决进程的行动和言论;

4. 回顾安理会第2561(2021)号决议,促请双方领导人紧急:

(a) 提供必要的政治支持和总体指导,使各个技术委员会工作不受阻扰,能够有效运作,授权各个技术委员会提交建议供双方领导人审议,以加强族裔间接触,改善所有塞浦路斯人的日常生活,并考虑秘书长斡旋团队关于增强技术委员会权能和改善其工作的进一步途径的建议;

(b) 与各个技术委员会更积极互动,以确保围绕具有全岛影响的事项开展有效协调与合作,包括为此而有效利用关于卫生、刑事事项、危机管理、人道主义事务和经济事项的各个两族技术委员会现有的专门知识和能力;

(c) 确保就刑事事项开展有效协调与合作;

(d) 在全岛促进和平教育,包括为此而进一步赋权教育问题技术委员会落实其2017年联合报告中所载建议,特别是关于决策的建议,并对课本等教材进行联合审查以解决有碍和平的内容,以此促进两族间建立信任,因为在此方面仍无进展;

(e) 为谈判营造更好的公共氛围以确保达成解决方案,包括为此而向公众阐明前进方向,使两族为达成解决方案做好准备,发表更有建设性、更加和谐的信息,包括更明确地鼓励两族间接触和开展合作,直接支持基层民众间倡议,避免任何有碍这一进程取得成功或可能使之更难实现的行动或言论;

(f) 加大力度支持民间社会参与和平努力并确保其发挥有意义的作用,特别是增进妇女组织和青年参与这一进程,并支持落实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结果所提建议,以解决现有障碍,确保未来的和平协议能更平等地惠及塞浦路斯男女民众;

5. 感到遗憾的是妇女组织和青年对于解决进程持续缺乏切实参与,促请双方领导人与性别平等问题技术委员会协调,至迟于2021年12月15日向秘书长提交一份旨在增加妇女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和平谈判以及直接支持和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加强族裔间接触和建立信任的行动计划,秘书长在下次斡旋任务报告中列入这一行动计划,指出秘书长已呼吁确保今后的谈判代表团中至少有30%是妇女,敦促各当事方探讨如何确保妇女的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如何将性别因素纳入可能的恢复谈判进程;

6. 感到遗憾的是双方与有关各方之间在建立有效的直接军事接触机制方面缺乏进展,敦促双方与有关各方在联塞部队协助下互动接触,制定关于建立这样一个机制的适当、可接受的提案并及时予以落实;

7. 促请双方减少族裔间接触的现有障碍,强调有效沟通对族裔间减少风险和建立信任的重要性,敦促双方商定和执行能够有助于为达成解决方案创造有利环境的进一步建立信任措施,包括军事、经济合作和贸易等方面措施,并通过各个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这么做;

8. 欢迎双方与联合国开展对话,促成于6月4日重新开放过境点,促请双方领导人继续本着这一精神开展合作,使过境点恢复至2020年2月29日之前的运作状态,指出2003年以来开放过境点是一项重要的两族间建立信任措施,对于解决进程至关重要;

9. 赞扬失踪人员委员会的现行工作,促请所有各方继续配合委员会的工作,特别是立即提供所有地区的全面准入,并及时回应关于提供可能埋葬地点的档案资料的请求;

10. 表示全力支持联塞部队,决定再次延长其任务期至2022年1月31日;

11. 表示严重关切停火线沿线继续发生侵犯军事现状的行为、据报的双方侵入缓冲区行为及其相关风险,以及秘书长报告第12至17段概述的未经核准施工活动增加,这对联塞部队的行动和法定权力构成挑战;

12. 敦促双方和所有相关各方尊重联塞部队在缓冲区的法定权力,尊重缓冲区界线,重申双方必须利用2018年联合国备忘录确保缓冲区的和平与安全,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和部队派遣国报告任何有碍联塞部队执行任务能力的行动,促请双方尊重缓冲区的完整性,拆除停火线内和沿线所有未经核准的建筑并防止未经核准的军事或民事活动,敦促双方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联塞部队人员的安全保障;

13. 再次促请土族塞人方面和土耳其部队在斯特罗维利亚恢复2000年6月30日之前存在的军事状态,重申联塞部队的行动自由应得到尊重;

14. 回顾相关决议、包括第550(1984)789(1992)号决议以及安理会主席声明(S/PRST/2021/13)所述的瓦罗沙状态,该主席声明对违背安理会以往关于瓦罗沙的决议和声明的单方面行为表示深感遗憾,呼吁立即扭转这一行动方向,扭转2020年10月以来就瓦罗沙采取的所有步骤,重申联塞部队的行动自由应得到尊重;

15. 敦促两族领导人商定并继续落实使塞浦路斯无地雷的工作计划,以便清除岛上其余29个疑似危险区的工作迅速取得进展;

16. 联塞部队在整个任务期充分考虑到性别因素这一贯穿各领域的问题,秘书长及部队和警察派遣国增加联塞部队中妇女人数,确保军警和文职妇女在各级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行动各个方面,包括参与高级领导职位,并执行第2538(2020)号决议其他相关规定;

17. 欢迎秘书长采取举措制定联合国维持和平业绩文化标准,回顾安理会在第2378(2017)2436(2018)号决议中请秘书长确保利用维持和平行动成效方面的业绩数据改进各特派团行动,包括用于作出有关部署、补救、遣返和奖励等决定,重申安理会支持制定一个全面、综合的业绩政策框架,其中确定明确的业绩标准,据以评价为维持和平行动工作和提供支助的所有联合国文职和军警人员的业绩,推动任务得以有效和全面执行,还将包含以清晰和明确界定的基准为基础的全面和客观方法,以确保对业绩不佳进行问责,对出色业绩给予激励或嘉奖,促请联合国按第2436(2018)号决议所述将此框架适用于联塞部队,注意到秘书长努力建立一个全面的业绩评估制度;

18. 秘书长继续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联塞部队所有文职和军警人员,包括联塞部队领导和支助人员,全面遵守联合国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并向安理会充分报告联塞部队在这方面的进展,包括报告安理会第2272号决议审查工作的开始、商定最后期限及结果,强调指出需依照第2272(2016)号决议预防此类剥削虐待行为,改进指控处理办法,敦促部队和警察派遣国继续采取适当预防行动,包括对所有人员进行审查,进行部署前和在岗提高认识培训,并采取适当步骤确保在发生此类行为时全面追究本国涉案人员的责任,包括为此而由部队和警察派遣国及酌情由联塞部队及时调查指控,追究行为人责任,并在有可信证据表明某些部队普遍或整体存在性剥削和性虐待行为时将部队遣返回国;

19. 秘书长在2022年1月3日前提交关于其斡旋任务的报告,特别是介绍为进行有意义、注重成果的谈判以达成解决方案而商定共识起点的进展情况,鼓励两族领导人向秘书长斡旋团队提供书面最新通报,说明他们自本决议通过以来为支持本决议相关部分、特别是第6、7和9段而采取的行动,以期达成可持续和全面的解决方案,又请秘书长在其斡旋任务报告中列入这些最新通报内容,还请秘书长在2022年1月3日前提交本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参考通过全面业绩评估系统对联塞部队所有部分进行分析的结果,并在必要时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最新情势;

20.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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