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601号决议
← | 2600(2021) | 联合国安理会第2601(2021)号决议 S/RES/2601(2021) 2021年10月29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602(2021) |
第8889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
联合国 | S/RES/2601 (2021) |
安全理事会 | Distr.: General 29 October 2021 |
第2601(202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21年10月29日第8889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第1261(1999)、1314(2000)、1379(2001)、1460(2003)、1539(2004)、1612(2005)、1882(2009)、1998(2011)、2068(2012)、2143(2014)、2225(2015)和2427(2018)号决议以及所有相关的安理会主席声明,这些决议和主席声明有助于形成一个全面框架以处理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以及便利教育在武装冲突中得以继续和得到保护的问题,
重申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为此重申致力于应对武装冲突的广泛影响,包括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应对这些影响对持久和平、安全与发展造成的长期后果,
认识到各国需要为确保安全接受教育营造有利、有保障的环境;回顾国际人道法规定的关于在武装冲突局势中保护学校和教育设施的义务,
强调指出各国政府在为所有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提供保护和救济方面具有主要作用并负有主要责任,认识到加强这方面国家能力的重要性,
但仍然深为关切一些令人关注的局势在实地没有改善,冲突各方继续违反关于武装冲突中儿童权利和儿童保护问题的相关国际法规定而不受惩罚,
在这方面着重指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性,认识到有必要大力注重消除贫困、匮乏和不平等,预防和保护儿童免受一切违法侵权行为之害,特别是在武装冲突环境中,增强儿童及其家庭和所在社区的复原力,认识到必须推进全民教育,构建和平包容的社会,以此促进可持续发展,
重申受教育权及其对实现和平与安全的根本贡献,还认识到投资于全民和全纳教育与培训是各国可为确保儿童的近期和长期发展作出的重要投资,重申提供包容、公平、优质的正规和非正规教育是使儿童和青年获得相关技能并培养其能力的重要因素,
表示关切在受武装冲突不利影响、包括成为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的民众中有很多儿童,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经济机会对持久和平与和解造成重大影响,
表示严重关切的是,如联合国所报告,近年来袭击学校和教育设施的事件大幅增加,被剥夺受教育权的儿童人数惊人,学校及其基础设施遭受袭击,绑架儿童事件增多,为达到绑架目的而将学校作为行动目标,针对学校以及儿童和教师等与学校有关联平民的袭击威胁和袭击行为性质严重且频繁发生,学校被用于军事目的,袭击行为对学生的安全及其享有受教育权的能力直接产生不利影响,对学生个人及其家庭和所在社区造成长期不利后果,
承认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对武装冲突中儿童以及曾经与武装团体和武装部队有关联并正在接受重返社会援助的儿童造成尤其重大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在社会经济方面,并产生不良后果,注意到武装冲突中儿童、特别是女童在学校关闭后更有可能不再继续接受教育,因而更有可能因童工、招募儿童和强迫婚姻而受到伤害,
表示深为关切的是,女童和妇女可能成为旨在阻碍其上学和继续接受教育的袭击的目标受害者,表示关切此类袭击造成的具体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强奸和性奴役等其他形式性暴力事件、在学校和上下学路上受到袭击威胁、绑架、强迫婚姻、人口贩运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污名和对其健康造成的严重后果,所有这些都可能进一步阻碍她们继续接受教育,
表示深为关切的是,在武装冲突中,由于学校受到袭击或袭击威胁、校舍受损或被毁、地雷和战争遗留爆炸物、不安全状况、学校内和学校周围普遍存在暴力现象,包括针对儿童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以及民事证件遗失或缺失,许多儿童特别是女童缺乏获得教育的机会,
强调指出,武装冲突所有当事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法规定的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的义务,包括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及其1977年各项附加议定书以及《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所载义务,欢迎若干会员国采取步骤,承诺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包括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表示注意到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现有各项国际和区域举措,包括2007年在巴黎举行的关于保护儿童免遭武装部队或武装团体非法招募和使用的国际会议和2017年在巴黎举行的后续会议以及在两次会议上所作承诺、《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以及保护教育免受攻击国际日纪念活动,
表示注意到为促使教育活动在武装冲突中得以继续而作出的努力,包括已认可《安全学校宣言》的会员国的努力,
1. 强烈谴责一切违反适用的国际法的行为,诸如武装冲突各方招募和使用儿童及重新招募儿童入伍,杀害和残伤儿童,对儿童实施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绑架儿童,袭击学校和医院,武装冲突各方拒绝给予人道主义援助准入,以及其他所有违反国际法,包括违反国际人道法、人权法和难民法的行为,强烈谴责在武装冲突局势中践踏儿童人权的行为,要求所有相关当事方立即停止这些行为,采取特别措施保护儿童;
2. 强烈谴责违反国际人道法对学校以及儿童和教师等与学校有关联平民的不断袭击和袭击威胁,敦促武装冲突所有当事方立即停止此类袭击和袭击威胁,避免采取妨碍受教育机会的行动;
3. 促请各方保障、保护、尊重和促进受教育权,包括在武装冲突中,重申受教育权对实现和平与安全的贡献,强调教育对个人和社会具有宝贵作用,包括作为拯救生命的安全场所,承认在武装冲突局势中提供和保护教育以及便利教育得以继续仍应是国际社会和会员国的一个重要优先事项,在此方面敦促会员国、联合国机构和民间社会特别考虑到女童平等接受教育的问题;
4. 敦促会员国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和应对针对学校和教育设施的袭击和袭击威胁,并酌情建立国内法律框架,确保遵守适用的相关国际法律义务,鼓励会员国在联合国相关实体支持下确保国内战略框架酌情包括在武装冲突期间和冲突后阶段防止袭击和威胁袭击学校、确保学校以及儿童和教师等与学校有关联平民得到保护的全面措施;
5. 着重指出联合国、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必须协调防止针对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侵害行为,包括协助国家主管当局制定和建立在武装冲突局势中保护学校和继续受教育机会的适当战略,并确保这些战略能够加强政治、安全、人权、发展和法治活动之间的一致性,而这些活动的主要责任仍在于会员国;
6. 谴责违反国际法把学校置于军事用途的行为,确认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这种做法可能使学校成为合法的袭击目标,由此危及儿童和教师的安全以及儿童教育,为此:
(a) 敦促武装冲突所有当事方根据国际人道法尊重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民用性质;
(b) 鼓励会员国酌情采取具体措施,减少和避免武装部队使用学校,遏止武装团体使用学校,便利教育在武装冲突局势中得以继续;
(c) 促请联合国国家一级团队加强监测和报告把学校置于军事用途的行为;
7. 促请会员国确保本国武装部队和安全部队在国内法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便利获得受教育机会和使教育得以继续、保护学校以及儿童和教师等与学校有关联平民纳入行动的规划和实施,包括避免违反国际法将学校用于军事目的;
8. 谴责武装冲突中针对儿童和教师等与学校有关联平民实施的违反国际法、包括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和侵害践踏行为未得到追责,谴责违反国际人道法袭击和威胁袭击学校和教育设施的行为,这进而有可能助长这些行为再次发生;敦促会员国确保调查此类侵害行为,确保对行为人予以应有的起诉;
9. 鼓励受武装冲突影响的会员国立即采取措施,修复、修缮或替换受到袭击的学校,恢复儿童安全去学校上学的机会,强调必须保护和支持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师,呼吁联合国相关实体以及国际和区域机构继续应要求协助会员国;
10. 促请会员国保护学校,使之成为免于一切形式暴力的场所,指出女童可能因为受教育而成为袭击的目标受害者,这可能导致绑架、强奸和其他形式性暴力等其他严重侵害行为,敦促会员国采取措施,解决女童平等享有受教育权的问题;
11. 促请会员国制止和预防冲突各方违背义务招募和重新招募儿童的行为,特别是为此而在冲突地区提供安全环境下的优质教育,在这方面注意到记录到的被招募和使用的男童人数尤其之多;
12. 敦促会员国向那些受到违反国际法袭击学校或将学校置于军事用途等行为影响的儿童,包括境内流离失所儿童、正在接受重返社会援助的儿童、难民和残疾儿童等处境脆弱儿童,以及向教师和其他与学校有关联的有权受保护人员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援助;
13. 着重指出,为确保有效满足受武装冲突影响的残疾儿童的具体需要,必须向其提供可持续、及时、适当、包容、无障碍的援助,包括重返社会、康复和心理社会支持,鼓励会员国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武装冲突背景下能够平等接受教育;
14. 促请会员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采取必要步骤,为难民和流离失所儿童继续接受教育提供援助,以实现其受教育权,并促请国家、区域和国际伙伴提供适当资金和专门支持,协助努力在学校中包容难民;
15. 强调指出武装冲突引发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和被迫流离失所对儿童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造成有害影响;还强调指出必须为人道危机背景下的精神卫生和心理社会方案规划工作提供长期可持续的资金,确保受影响人员得到及时、充分的支持,鼓励会员国、捐助方和有关各方把精神卫生和心理社会服务纳入所有人道主义应对措施;
16. 强调会员国有必要便利教育在武装冲突期间得以继续,包括在可行情况下采用远程学习和数字技术,在这方面鼓励会员国利用在2019冠状病毒病期间实施教育对策所采取的创新之举和取得的经验教训,推动采用网课解决方案,包括开展数字化学习以及培育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从而便利教育在武装冲突中得以继续,包括在学校遭受袭击的情况下;
17. 鼓励会员国和联合国相关机构以及区域和国际伙伴加强协调、合作和增加投资,支持武装冲突环境下的远程学习设施、数字素养和教育工作,以及数字基础设施和技术、相关技能和辅助基础设施,以弥合各区域之间和区域内的数字鸿沟,同时确保个人数据得到保护,继续为数字解决方案无法帮助到的人们提供替代办法;
18. 再次促请秘书长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的报告附件所列武装冲突各方中尚未拟订和执行相关行动计划的各方,在联合国支持下毫不拖延地拟订和执行此类行动计划,以预防和制止违反国际人道法袭击和威胁袭击学校和与学校有关联的有权受保护人员等行为;
19. 鼓励秘书长与其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联合国相关机构和儿童保护行为体一起总结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方面任务的经验教训和最佳做法,包括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教育和使教育得以继续、地方和社区旨在保护学校和确保儿童安全的举措以及防止把学校置于军事用途等方面,并在秘书长的相关报告中予以介绍;
20. 强调指出必须经常、及时审议武装冲突中侵害虐待儿童行为的问题,在这方面欢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持续开展活动,邀请工作组充分利用其任务范围内的工具促进对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保护,包括结合当前关于加强合规的讨论,更多与相关会员国互动;
21. 请会员国、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和政治任务以及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并促请区域和次区域机构在各自任务范围内并与有关国家政府密切合作,确定适当的战略和协调机制,以便就便利获得受教育机会和使教育得以继续以及保护和防止学校遭到袭击等问题交流信息和开展合作,同时铭记安全理事会第1612(2005)号决议第2(d)段以及安全理事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的相关结论;
22. 确认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和政治任务在保护儿童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儿童保护顾问在将儿童保护纳入特派团工作主流以及在领导监测、预防和报告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重申安理会决定继续在联合国所有相关维持和平行动和政治任务的授权任务中列入保护儿童的具体规定,鼓励在这些特派团部署儿童保护顾问,促请秘书长确保在每个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和政治任务的筹备阶段及延长任务期时系统评估儿童保护顾问的必要性以及人数和作用,确保以透明方式快速征聘儿童保护顾问,一旦任命后迅速部署并妥善配以资源,鼓励联合国秘书处,包括和平行动部及政治和建设和平事务部,在向安理会通报具体国家局势时考虑到儿童保护问题;
23. 着重指出,必须就各特派团具体的儿童保护问题,包括袭击学校的问题,以及就适当、全面的预防和保护对策,对军事、警务和文职维和人员进行充分的部署前培训和特派团内培训;
24. 促请会员国和捐助方并鼓励所有相关机构继续考虑根据评估确定的需求相应增加用于确保教育在武装冲突中得以继续的捐助,以此确保提供适当、及时、可预测、灵活、基于需求的资源;
25. 呼吁给予人道主义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及其设备、运输工具和用品全面、安全、立即和畅通无阻的人道主义援助准入,以便除其他外,酌情便利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因为这对教育得以继续至关重要,呼吁确保这些人道主义和医务人员的保护和安全保障,为此敦促所有各方保护民用基础设施,这对于在武装冲突和复杂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等局势中交付人道主义援助用于提供与疫苗接种和相关医疗保健有关的必要服务、从而便利及时恢复教育至关重要;
26. 强调人类大家庭的统一、共同渊源和团结,强调面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这一共同威胁有必要加大国际协作力度,确认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以及获得疫苗机会不公平加剧了在武装冲突中获得受教育机会和使教育得以继续方面的现有不平等;承认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武装冲突局势中所有儿童当前和未来受教育机会造成短期、中期和长期不利影响;要求在武装冲突中促进受教育机会时适当考虑采取各种措施,特别是使全球能够公平获得高质量、安全、有效和可负担的诊断工具、治疗用品、药品和疫苗、基本卫生技术及其组件以及2019冠状病毒病防治设备;
27. 还要求为确保在武装冲突中平等获得受教育机会和使教育得以继续而紧急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确认教育对和平与安全前景发挥重要作用;
2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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