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取善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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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經取善集卷之三
宋饒陽居士李霖集
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编辑]視之不見名曰夷,
御註:目主視,視以辮物,夷則平而無辮,非視所及,故名曰夷。太易未見氣是已。
王元澤曰:道至於萬物,平等無有高下之處,非目所視。
此明道也。夷,平易也。道非色,故視之不見。雖不見也,然能玄能黃,不可名之無色也,曰夷而已。
聽之不聞名曰希,
御註:耳主聽,聽以察物,希則概而有聞,非聽所聞,故名曰希。大音希聲是已。
莊子曰:聽而可聞者,名與聲。道無聲,非耳所聞,故曰希也。雖不聞也,然能宮能商,不可名之無聲,曰希而已。
搏之不得名曰微。
御註:微乎微乎,至於無形,孰得而搏之。大象無形是已。
無形曰微。搏,執持也。道無形,故執持不得。雖不得也,然能陰能陽,能柔能剛,能短能長,能圓能方,能暑能涼,能浮能沉,能苦能甘,於無形之中而能形焉,故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請,故復混而為一。
御註:太易未判,孰分高下。大音希聲,孰辮清濁。大象無形,孰為巨細。目無所用其明,耳無所施其聰,形無所竭其力,道之全體於是乎,在窮之不可究,探之不可得也。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故混而為一。雖然既已為一矣,且得無言乎。
三者謂夷、希、微也。不可致詰者,謂無色無聲無形,口不能言,書不能傳,當受之以靜,求之以神,不可詰問而得之。混,合也。三名合而為一,三者本一體而人之所以求者。或視或聽或搏,故隨事強名耳。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王元澤曰:凡物有質則具陰陽,上皦下昧,理必然也。唯道無物,故混然而成。此言道之定體。莊子曰:失吾道者,上見光而下為土。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呂吉甫曰:繩繩兮調直而有信。雖有信也,而不可名,故復歸於無物。
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
纂微曰:夫復歸於無物者,非空寂之謂也。謂於無形狀之中,而能造一切形狀,於無物象之中,而能化一切物象,欲言有邪而不見其形,是即有而無也。欲言無邪而物由以成,是即無而有也。恍者有之疑於無,惚者無之疑於有,道之為物,非有非無,不可定名,故曰: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御註:其始無首,其卒無尾,故迎之隨之,有不得而見焉。
蘇子由曰:道無所不在,故無前後可見。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王弼曰:古今雖異,其道常存。執之者方能御物。
呂吉甫曰:無前無後,則不古不今。雖不古不今,而未嘗無古今也。則吾得之以曰用矣。故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呂吉甫曰:所謂古者,非異於今也。以知古之所自始也。所謂今者,非異於古也。以知今之所從來也。誠知古之所自始,則知今之所從來矣。始無所自來無所從,所謂無端之紀也。無端之紀,道紀也。道不可執也。得此可以執之,以為德矣。執德之謂紀。
王元澤曰:推而上之至於無物之初,乃知物無所從來。道之情得矣道之紀,要古今不變者,是莊子所謂無端之紀也。
李畋曰:此章言妙本應用,何所不無也。若以視聽求之,了勿可得。以皦昧察之,湛勿可分。物象不能名,始終不可睹,其用難測,以御有為。
古之善為士章第十五
[编辑]古之善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
舒王曰:士者事道之名,始乎為士,則未離乎事道者也。終乎為聖人,則與道為一事,道不足以言之,與道為一則。所謂微妙玄通,深不可識是已。
靈仙曰:道無不通名善,事無不達為士。前章執古御今,此則御今引古。
前章論道之全體,此章言士之體道。微者彰之反也,妙者危之反也。玄則深遠不測,通則變化無窮。古之善為士者,有此道而退藏於密不可測,究孰得而識之哉。故曰深不可識。
夫惟不可識,故強為之容。
御註:天之高不可俄而度也。地之厚不可俄而測也。曰圓以覆,曰方以載者,擬諸其容而已。強為之容,豈能真索其至。謂下文也,夫惟道大難識,強為之容而已。
豫若冬涉川;猶若畏四鄰;
呂吉甫曰:庖丁解牛,休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動刀甚微,則豫若冬涉川者也。豫則圖之於事之始也。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善刀而藏之,猶若畏四鄰者也。猶則慎之於事之終也。
豫者圖息於未然,猶者致疑於已是。由膝以上為涉,集眾流為川。涉川者犯難也。冬者至寒之時,徒涉巨川,以見至人不好從事,於務出於不得已,常迫而後動,臨事而懼也。故曰豫若冬涉川,既涉則無慮矣。而猶戒曰猶至人靜密幽深,不出性宅,常若畏鄰,歛而不縱,閑邪存誠,非物探之,其心不出,故曰猶若畏四鄰。
儼若客;
王元澤曰:不以事為己任,故其容寂。
纂微曰:言有道之士,儼然端謹而心無散亂,如賓對主,曷敢造次。
此作容字,說若東郭順子正容悟物,使人之意也消。故田子方師仰之。此作客字,說若李 含光居於暗室,如對君父,故司馬子微激賞之。
渙若冰將釋;
御註:水凝而為冰,冰釋而為水,其實一體。蔽於執一者,如水之凝。同於大通者,如冰之釋。《易》曰:渙,離也。離人而無所繫輆,所以為渙。
《說》曰:奐而散為渙。夫水本無冰,通寒則凝。性本無礙,有物則結。有道之士,豁然大悟,萬事銷亡,如春冰頓釋。
敦兮其若樸;
御註:敦者厚之至。性本至厚,如木之樸,未散為器。
此言性之全也。《經》曰:復歸於樸。
曠兮其若谷;
御註:曠者廣之極。性原無際,如谷之虛,受而能應。
此言性之虛也。《經》曰:上德若谷。
渾兮其若濁。
王弼曰:藏精匿炤,外不異物,混同
波塵,故曰若濁。
楊子曰:合則渾,離則散。渾者與世合而不離,故若濁。莊子所謂與物委蛇而同其波也。與刻意尚行離世異俗者異矣。夫善為士者,冬涉不好從事,畏鄰防患於後,若客之不為主,如冰釋不凝滯,樸而能全,谷而能虛,濁不殊俗,此所謂深不可識,而強為之容也。
孰能濁以澄,靜之徐清。
王元澤曰:澄性者與澄水同。加工則動而彌濁,唯靜以俟之,則徐自清矣。有道之士,所以物莫能濁者,以其靜之徐清耳。
曹道沖曰:豈隨流而忘反,聊澄靜以徐清。
孰能安以久,動之徐生。
御註:有道之士,即動而靜,時騁而要其宿,定而能應至,無而供其求,故靜之徐清,而物莫能濁。動之徐生,而物莫能安。《易》曰;來徐徐,徐者安行而自適之意。至人之用心,非以靜止為善,而有意於靜。非以生出為功,而有為於生也。因其固然,付之自爾,而無怵迫之情,遑遽之勞焉。故曰:靜之徐清,萬物無足以撓其心,放孰能濁。動之除生,萬物無足以係其慮,故孰能安。安有止之意,為物所係,則止矣。豈能應物而不傷。
保此道者不欲盈。
馬巨濟曰:保不歌盈者,道集虛故也。盈而有,有則淺可識矣。
夫惟不盈,.
呂吉甫曰:然不曰虛而每曰盈者,恐人之累於虛也。虛而累於虛,則不虛矣。故曰或不盈、不欲盈而已。
故能弊不新成。
王元澤曰:得道者未嘗盈,則成道者未嘗新也。道之為用,通萬世,而不弊,以其無弊、無新、不成、不敗故也。弊生於新,敗生於成,士雖成道,而常若弊,則終無弊敗矣。
此章言士之體道,深不可識,終之以不欲盈者虛也。虛則空洞無一物,』了世豈得而識之哉。古之保此道者,若大禹不自滿假,孔子不居其聖已。獨取虛者,老子也。實若虛者,顏子也。惟道集虛,於此可見。
致虛極章第十六
[编辑]致虛極,守靜篤。
御註:莫貴乎虛,莫善乎靜。虛靜者,萬物之本也。虛故足以受群實,靜故足以應群動。極者眾會而有所至,篤者立行而有所至,政虛而要其極,守靜而至於篤,則萬態雖雜而吾心常徹,萬變雖殊而吾心常寂,此之謂天樂。非體道者。不足以與此。
鍾會曰:致,至也。除情慮至虛極也。心常寂守靜篤也。
致虛則若谷能受群實,無一塵之積,可謂極矣。守靜則若水能應群動,無一毫之攖,可謂篇矣。
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嚴遵曰:天地反覆,故能久長。人復寢寐,故能聰明。龍蛇復墊,故能章章。草木復本,故能青青。化復則神明得位,與虛無通,魂休魄靜,各得其所安,志寧氣順,血脉和平,此皆蹔爾復靜,猶能精神,況久歸至道者乎。
吾者命物之我也。我以虛靜之至,觀萬物之作,命物而不與物俱化,故曰吾以觀其復。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溫公曰:物出於無,復入於無。
王元澤曰:從性起用,復還性根,動植雖殊,理歸一致。
歸根曰靜,
蘇子由曰:苟未能自復於性,雖止動息念以求靜,非靜也。故惟歸根,然後為靜。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復性則靜。
靜曰復命,
陸佃曰:言根則知有所謂本,言命則知有所謂性,故言歸根曰靜,則復者本也。靜曰復命,則歸根者性也。莊子曰: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自根者,歸根曰靜是也。自本者,靜曰復命是也。自古者,復命曰常是也。自本者,無所因於本。自根者,無所出於根。自古者,無所歷於古。雖然歸根曰靜,靜曰復命,復命曰常,其本一也。其言先根而後本,先性而後命,而於根則謂之歸,於命則謂之復者,辭之序爾。歸未至也。復則至矣。根未至也。命則至矣。復之所入深矣。
復命曰常。
王元澤曰:出生則入有,入有則系數,然則密移之變,頃刻不停,惟復 命則湛然常寂,物莫能遷。
從道受生之謂命,復命則反其所自生,與道為一,則亘古今而常存。
知常曰明。
舒王曰:常者乃無始已來不變之稱也。知其常則謂之明也。
自道之外皆非常也。道雖真常,無形無名,非有自知之明,鮮有不為物蔽者矣。
不知常,妄作凶,
御註:聖人知道之常,故作則契理每與吉會。不知常者,隨物轉徙,觸途自患,且不足以固其命,故凶。
孫登曰:不能歸根守靜,則夭命失常,是其凶也。
夫眾不知道之真常,以妄為常,故歡樂用生,動而失之,壽命竭矣。所謂妄作凶也。
知常容,
蘇子由曰:方迷於妄,則自是而非,彼物皆吾敵,吾何以容之,苟知其皆妄,則雖仇讎猶將哀而憐之,夫何所不容哉。
容乃公,
河上公曰:無所不包容,則公正無私,眾邪莫當。
《禮記》曰:大道之行,天下為公。人不獨親其親,子其子。
公乃王,
舒王曰:背私則為公,盡制則為王。公者,德也。王者,業也。以德則隱而內,以業則顯而外。公與王合,內外之道也。
成玄英曰:王,往也。公則物皆歸往。
王乃天,
王元澤曰:王者,人道之至極。極人之道,乃通於天。
天乃道,
御註:通天地人而位乎天地之中者,王也。一而大在上而無不覆者,天也。天地人莫不由之者,道也。盡人則同乎天,體天則同乎道。
道乃久,
盧裕曰:久,長久也。謂量等太虛,無來無去,心冥至極,不生不滅,冥混自然,不可分別,既與此理契會義說為久。
沒身不殆。
《新說》曰:天之所法者,道也。故曰天乃道。道則無古無今,故曰道乃久。夫道至於久而可以沒身不殆,其孰能政於此哉。
此章以歸根復命為義,故首言虛靜,終之以道乃久者,道以虛靜為先,若拾此而入道,譬若捨舟航而濟乎瀆者,末矣。
太上章第十七
[编辑]太上,下知有之。
王元澤曰:三皇之世,無為而治,使民各遂而不知其然,豈得而親譽乎。
馬巨濟曰:知有君而不知有其君,此三皇之世。莊子所謂有泰氏其臥徐徐,其覺于于,一以已為馬,一以已為牛。
太上者,謂太古無名號之君也。太者,極大之名。上者,至高之稱。無為之治,至大至高,後世無以尚之,故曰太上也。下知有之者,知有君而不臣事也。
其次,親之,譽之。
馬巨濟曰:惠愛,仁也,故親。賞罰,義也,故譽。然親之固已疏,譽之固已毀矣,何者未能出於非人故也。此二帝之世。莊子曰:有虞氏不及泰氏。
堯仁如天,就之者如曰。舜至鄧墟,來之者十萬家,親之也。康衢譽堯,謳歌與舜,譽之也。
其次,畏之,侮之。
纂微曰:仁義失則刑法立,而民畏之。
馬巨濟曰:此三王之世。莊子曰:施及三王而天下大駭,好智而百姓竭,於是椎鑿央焉。智慧極,大偽生,巧役其下,愚侮其上,而刑罰不足以威懲,此五霸之世。孟子曰:五霸假之也。
王元澤曰:失德無政,則民侮之。
信不足,有不信。
御註:附離不以膠漆,約束不以纏索,此至信也。商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會而民始疑,信不足故也。太上下知有之,則當不知以為信。其次畏之,侮之,則知詐。頡滑機變之巧生,而有不信者矣。
唐明皇曰:畏之侮之者,皆由君信不足,故令下有不信之人。
猶其貴言。
唐明皇曰:親之譽之,由君有德教之言,故貴其言而親譽之。
馬巨濟曰:言不足貴而猶貴之,故曰猶蓋太上,不言而化。自玆以降,帝有典謨,王有誓誥也。
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御註:帝王之功,聖人之餘事也。使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業,而餘事足以成帝王之功。然謂我自然而已。曰:帝力何有於我哉,此謂太上之治。
唐明皇曰:功成而不執,事遂而無為,百姓謂我自如然也。上力何與焉。
此章言三五殊化,下民風靡,道降為德,德衰用刑,刑不能制,必至於欺侮。此信不足於上,而民有不信也。
大道廢章第十八
[编辑]大道廢,有仁義。
御註: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仁以立人,義以立我,而去道也遠矣。韓愈不原聖人道德之意,乃以謂七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老子之小仁義,其所見者小也。莊子所謂蔽蒙之民。
大道者,即太古無為之道也。仁義不顯,猶日中盛明,眾星失光也。廢,猶隱也。三皇之後,人心不淳厚,大道隱而不見,七義立而道衰,魚失江湖之游,則濡沬之恩斯重。人失大道之適,則仁義之惠斯隆。三皇當大道,二帝為仁義,莊子曰:道隱於小成。
智慧出,有大偽。
唐明皇曰:用智慧者,將立法也。法出而姦生,則有大偽矣。
慧以智為體,智以慧為用。智慧有大小也。莊子曰:去小智而大智明。孔子曰:好行小慧,是智慧有大小也。太上云:此者為其以鑿為智,以察為慧,作聰明制法令,所謂小智慧也。智慧既出,民之姦偽滋生也。若夫遠近並觀,閑閑無事,因其自然,無益損乎。其真淳風大行,烏有大偽者哉。
六親不和,有孝慈。
鍾會曰:若九族皆睦,則愛敬無施。六親不和,則孝慈斯著。
瞽瞍頑而舜稱大孝。曾皙嚴而參稱能養。
國家昏亂,有忠臣。
舒王曰:道隱於無形,名生於不足。道隱於無形,則無小大之分。名生於不足,則有仁義智慧差等之別。仁者有所愛也。義者有所別也。以其有愛有別,此大道所以廢也。智者知也。慧者察也。以其有知有察,此大偽所以生也。孝者各親其親,慈者各子其子,此六親所以不和也。忠者忠於己之君謂之忠,於他人謂之叛。
不明謂之昏。不治謂之亂。昏亂之世,乃有忠臣匡救其君。《傳》曰:亂世見誠臣。若龍逄名芳於夏桀,比干譽美於殷紂。此章言道隱於小,成名生於不足故也。
絕聖棄智章第十九
[编辑]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鍾會曰:絕制作之聖,棄謀慮之智,人當反樸還淳,故其利百倍。作者之謂聖,創物之謂智,聖智之人,制作法度,創立政令,欲禁姦止暴,豈知法出姦生,令下詐起,民失性命之真,日趨●競之域。若絕棄法令,則民反常復樸,其利豈止百倍而已。莊子曰:拾擊聖人,縱舍盜賊,而天下始治矣。
絕仁棄義,民復孝慈;
王元澤曰:至德之世,父子相親而足。今更生仁義,則名實交紏,得失紛然,民性亂矣。蓋盛於末者本必衰,天之道也。孝慈,仁義之本也。或曰孔孟明堯舜之道,專以仁義而子,以老氏為正,何如曰夏以出生為功,而秋以收歛為德,一則使之榮華而去本,一則使之彫悴而反根。道歲也,聖人時也。明乎道,則孔老相為終始。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王元澤曰:巧利勝則民欲侈,而本業衰,必至於為盜。上三事,皆以末傷本者。
巧,機巧也。巧者,善偽利貨利也。見利忘義,絕機變之巧而民有恥,棄欲利之心而民知義,此盜賊所以無有也。若不絕棄巧利,徒滋法令禁之,此盜賊所以多有也。莊子曰: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又曰:擿玉毀珠,小盜不起。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馬巨濟曰:質則有餘,文則不足,三者去本已遠,為文而已。此其所以不足也。令屬其性於下四事。見素抱樸。
舒王曰:不言守素而言見素,不言反樸而吉抱樸,不言無私而言少私,不言無欲而言寡欲,蓋見素然後可以守素,抱樸然後可以反樸,少私然後可以無私,寡欲則致於不見所歌者也。
見素則見性之質而物不能雜,抱撲則抱性之全而物不能虧。
少私寡欲。
御註:自營為私,而養心莫善乎。寡欲少私,寡欲則定乎內外之分辨乎。真偽之歸,德全而復性。
馬巨濟曰:見素此聖憎所屬也。於之無所與雜謂之素,見·素則見道,見道則不為,不為則無聖無智矣。抱樸此仁義所屬也。全材之謂樸。抱樸則抱性,抱性則不器,不器則無仁義矣。少私寡欲,此巧利所屬也。自有之謂私,有物之謂欲,而巧利由以生。私欲少且寡,則巧利衰矣。《莊子·胠筐篇》正以明聖智化義巧利之害,與此章伺意。
私者,吾之身也。少私則不以巧利累其身。欲者,性之動也。寡欲則不以巧利亂其心。李畋曰:此章言去滋蔓在乎技本,抑橫流在乎塞源也。若制作不興,則真素見。弁義不飾,則淳樸存。巧利不施,則私欲絕。然後天和自暢,日用不知。
絕學無憂章第二十
[编辑]絕學無憂。
御註:學以窮理,方其務學以窮理,思慮善否,參稽治亂,能勿憂乎。學以致道,見道而絕學,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為而無不為,則任其性命之情,無適而不樂,故無憂。
溫公曰:學之所以不可已者,為求道也。若棄本而逐末,則勞而無功,不若不學而無憂也。
絕學者體道也。體道則窮亦樂,通亦樂,以窮通為寒暑之序,不悅生,不惡死,以死生為夜旦之常,天地樂而萬事銷亡,何憂之有。且絕者非謂絕滅不學也。老子恐人溺於學,而以文滅質,以博溺心,不能體道,故以絕學為言。若人不學,何以入道。子夏曰:君子學以致其道。致道者忘心一,此學所以絕也。乃若不學之人,空空如也,安所用絕。彼楊子雲不原聖人深意,以謂人而不學,雖無憂,如禽何,豈知聖人絕之之意邪。
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何若。
御註:唯阿同聲,善惡一性,小智自私,離而為二,達人大觀,本實非異。唯阿雖異,同出於聲。善惡雖殊,皆離於道。以喻學者如唯如善,不學如阿如惡,學則為智,不學則為愚,智者過之,愚者不及,其於失道均也。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御註: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者,道也。吉凶與民同患者,事也。體道者無憂,涉事者有畏。人之所畏而不知為之戒,能無息者鮮矣。故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畏天之威。唐明皇曰:凡人所畏者,慢與惡也。善士所畏者,俗學與有為也。皆當絕之,故不可不畏。
眾人務學不能真會,事物畢召反撓其心,此人之所畏而亦不可不畏者。若不絕學,無以體道,故也。
荒兮,其未央哉。
河上公曰:言世俗荒亂,欲進學為文,未有央止也。荒,不治也。若不絕學,則正性荒廢,不治之憂,未有央止之時。
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
王元澤曰:造化無極,事物曰生。唯聖人能一古今而無變,眾人則隨化而遷妄,見美惡樂得其生,自以為美。春者,萬物奮張離靜而動去本逐末之時。臺者,可以遠覽諸境之地。物不明乎至理,皆逐物生情,其狀如此。
凡物以陽熙,以陰凝,陽主動,陰主靜。熙熙者性動而悅樂之象也。太牢者牛也,其味至厚。春者時物之華。臺者遠覽諸境之地。以喻眾人因學致偽,逐境失真,其狀如此。夫道淡乎無味,實而不華,絕學者所樂也。務學則失道,離性之靜,外游是務,其志熙熙,然得其義理如悅厚味以養口腹,博其見聞如睹高華以娛心志,耽樂之徒,去道彌遠。
我獨怕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
御註:《經》曰:復歸於嬰兒。嬰兒欲慮未萌,疏戚一視怕兮靜止,和順積中而英華不兆于外,故若嬰兒之未孩。
怕者,靜止不流之義。靜止則得無味之味,復乎一性之初,與嬰兒奚異。
乘乘兮,若無所歸。
御註:時乘六龍以御天。乘乘者,因時任理而不倚于一偏,故若無所歸。
乘乘者,運動貌。至人靜則與嬰兒同,動則乘萬物之變,而唯變所適無所嚮著故也。
眾人皆有餘,
馬巨濟曰:性無餘欠,所謂有餘皆分外也。享太牢登春臺,則所得皆分外矣。故次以有餘。
眾人務學曰益見聞,故有餘也。
而我獨若遺。
馬巨濟曰:若遺非誠遺也,以不足愛吝為懷而已。不學者所謂誠遺也。至人非不學,蓋緣俗學滋蔓,特可以絕救爾。
絕學體道,損其見聞,所謂為道日損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純純兮。
馬巨濟曰:此屬我獨若遺為義。眾人務學作智,我獨絕焉,則愚人而已。純純則雖愚不愚。莊子曰:純也者,謂其不虧其神。
愚,不智也。純,不雜也。學不厭智也。絕學則去智而如愚,所謂大智若愚。
俗人昭昭,我獨若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纂微曰:察察,嚴明也。悶悶,寬裕也。夫世俗因學為政,制度嚴明,立法苛急,矜持有為者,故民不聊生矣。是以至人體天法道,因循任物,在宥天下寬裕昧昧者,故民乃全其真矣。莊子曰:至道之極,昏昏默默,此之謂也。
小明為昭,不明為昏。察察,苛細也。悶悶,寬大也。流俗之人,務學作智,察見細微,智料隱匿,以為昭昭之明。昭者,非大明也。絕學之人,體道去智,物我兼忘,不生分別,故若昏也。昏者,非性昏也,若之而已。推昭昭之意以從政,則察察然苛細矣。所謂人太察則無徒也,推若昏之意以從政,則悶悶然寬大矣。所謂常寬容於物,不削於人也。
忽若晦,寂兮似無所止。
御註:淵靜而性定,道之全體。變動而不失,道之利用。
眾人皆有以,我獨頑似鄙。
御註: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眾人皆有以是謂有用之用,我獨頑似鄙是謂無用之用。《傳》曰: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古者,謂都為美,謂野為鄙,頑則不飾智,鄙則不見美,神人以此不材。
馬巨濟曰:以,用也。眾人之學,求用於世,所謂有用之用也。亦安知絕學之無用為真有用哉。頑似鄙是也。蓋昭昭察察,則本末的然,非於無用者也。故次之以有,以頑,無用也,鄙野也,似野人不學無用故也。
我獨異於人,而貴求食於母。
馬巨濟曰:此結成上文嬰兒未孩之義。嬰兒以母為本,未孩則食其本,既孩則食其末。夫道本也,學末也。人食末,我食本,此其所以異也。然聖人不尚異而獨異者。此篇主絕學為辭,方俗學之溺如此,則非異俗無以救俗故也。
此章主絕學為言。篇中句句皆有絕學之意。若不絕學,則聞見之多,以博溺心,於道為塵。故篇終又言貴食於母,蓋母者道也。惟絕學則養道,此有道者,所以異於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