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計畫/建築形式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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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形式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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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建國都,此後房屋樓宇之建築,當必次第進行。其最關重要之部分,則有中央政治區、市行政區之公署,有新商業區之商店,有新住宅區之住宅。其他公共場所,如圖書館、博物館、演講堂等等,將來亦須一一從新建造。關於此項房屋樓宇之建造,經過長久之研究,要以採用中國固有之形式爲最宜,而公署及公共建築物,尤當儘量採用。所以採用此項形式之故,其中最大理由,約有下列數項,茲分別論之。

其一,所以發揚光大本國固有之文化也。 一國必有一國文化,中國爲世界最古國家之一,數千年來,皆以文化國家見稱於世界。文化之爲物,大都隱具於思想藝術之中,原無迹象可見,惟爲思想藝術所寄之具體物,亦未始無從表出之,而最足以表示之者,又無如建築物之顯著。故凡具有悠久歷史之國家,其中固有之建築方術,固當保存勿替,更當發揚而光大之,此關於希臘羅馬而可見之。中國既爲文化古國,而其建築之藝術,且復著稱於世界。當十七世紀時,中國之建築藝術,已由歐人來華攷察者傳播而施用於歐洲。白蘭特(Edgar Brandt)亦於來華研究之後,以中國之裝飾方法,施之外國建築物之上,可知中國建築藝術之在世界,實佔一重要之地位。國都爲全國文化薈萃之區,不能不藉此表現,一方以觀外人之耳目,一方以策國民之奮興也。

其二,顏色之配用最爲悅目也。 中國之建築物,大抵五色雜施,光豔奪目,使人居住其間,最易發生快感,與外國建築物之純用一色,黯淡無華者,迥然不同。故欲建築物之美觀,亦宜採用中國建築之方法。雖亦有彩色亂施,絕不調協,反現俗陋之象者,惟此非中國藝術固有之缺點,乃用之而不得道者耳,故若再加研究,使各種色彩無不調和,其美觀必非外國建築之所能及,殆可决也。

其三,光線空氣最爲充足也。 中國房屋大抵築有庭院,且各柱之間,離地若干尺以上,皆可全部開窗,不失其整個之結構,故欲光線空氣供給之充分,實以此種建築爲最宜。若用外國建築方式,則適與相反。蓋外國房屋之間格,大都廳房密接,所資以透光通氣,惟有窗戶故也。外人對於光線空氣,至爲注重,惟以建築款式之所限,尚未得一完善解决之方法。關於窗戶之開闢,往往發生問題,多開則於美觀又缺,少開則光線空氣兩不充足,適用美觀,常難兼具。以此而言,中國款式之採用,又有不能更改者耳。

關於中國款式採用之理由,具如上述。亦有謂中國建築缺乏宏偉之氣象者,惟關於氣象之宏偉與否,在乎設計者之如何,絕非無法臻此。故如最重要之公共建築,採用面臨深長直道之方法,使從路口之處,可以遠望而見,其一稱尊嚴崇大之氣象,絕不減失。又有謂中國瓦面,類皆斜鋪,上層容積,不免無用。不知此中位置,其在屋脊正對之下面,倘有相當高度,亦可裝置升降機之機件,放置案卷,更爲適宜。蓋外國公署之卷帙,多藏於地窖之中,此項地窖,既費鉅款建築,又雖免潮溼之患,實不如中國建築之可放置上層也。更有謂中國建築,每建二重瓦簷,因而建二重瓦簷爲一層,不可不增加高度。以經濟論,殊爲不宜,惟重要之房屋,如公署之類,不妨較高,抑非高亦無以成其偉大。且以南京而論,具有較大之高度,更能避免暑天之炎熱也。總之國都建設,其應採用中國款式,而無疑義。惟所當知者,所謂採用中國款式,幷非盡將舊法一概移用,應採用其中最優之點,而一一加以改良。外國建築物之優點,亦應多所參入。大抵以中國式爲主,而以外國式副之。中國式多用於外部,外國式多用於內部,斯爲至當。此外尚有當注意者,南京地方遼闊,空地尚多,而關於房屋之高度,應有適宜之限制,務須鼓勵平面之發展,而限制高面之發展,否則城內地方,發達必不均匀,不免一部則過於繁榮。一部則過於零落。且紐約高大建築物不良諸點,如障蔽日光之照射。如妨礙空氣之流轉,如火患時危險之增加,更不難發現於南京也。 政治、商業、住宅各區之房屋,其性質不同,其建築法亦自不一律。以大體言,政治區之建築物,宜儘量採用中國固有之形式,凡古代宮殿之優點,務當一一施用。此項建築,其主要之目的,亦崇閎壯麗爲重,故在可能範圍以內,當具偉大之規模。至於商店之建築,因需用上之必要,不妨採用外國形式,惟其外部仍須具有中國之點綴。一方并藉此項點綴使人注意,實又足爲廣告之資,一舉兩得,爲法之善,蓋莫逾此。故凡外牆之周圍,皆應加以中國亭閣屋簷之裝飾物,而嵌線花棚架等式,亦當採用。不過屋頂宜用平面,備作天台,此種辦法,蓋所以使其適於商業之用,又使置身中國城市者,不致與外國城市無殊也。其在住宅方面,中國之建築最爲幽靜,蓋其室中闢有庭院,與街外遠相距離,此其最佳之點。現有優良住宅式樣,再加改良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