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5 (1700-1725).djvu/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威損遠君則勢盛,威損與君異,勢盛與君同。月遠日則光盛,近日則光缺,未朢則出西,既朢則出東,則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之說,蓋足信也。劉迎曰:「馮相氏但言十二月、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而無土圭之文,此以二至長短之極,與二分之中而致日月耳,不必謂以土圭致日景也。」

以辨四時之敘。

鄭鍔曰:「辨』字本亦作辯。說者,謂見景之至否,可以辯說其晷刻,以正閏餘,使四時之敘無有差忒。黃氏曰:「夏至日景極長,冬至日景極短,春、秋分平。日景平則日亦平致,言長短與平,各至其數,四時之氣定矣。於是而置閏,所謂以閏月定四時成歲也。」

保章氏。

黃氏曰:「推步雖精,星辰日月之動,晷度從違,吉凶之證著焉。則又設官以觀占之,名曰保章氏。保,安也;章,明也。占天象以詔救政,務在保安時變,章明天意,不為怪誕誑幻。」

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 吉凶。

王昭禹曰:「掌天與星,所謂日月之變動,五雲之物,十有二風,皆天也。所謂星辰分星者,皆星也 。」黃氏曰:「二十八星、十二辰,隨天左旋,日月星辰右運天。日月五星,皆動物也。觀諸天星,而星辰日月之動,為可志矣。《堯典》:『日中宵中,日永日短』。」蓋以其星志之,不曰天之動,而曰星辰之動。天之動,不可見也。不言五星,日月五星為七政,從可知也。星辰日月之動,有疾徐贏縮,循軌不循軌,日月薄蝕,五星陵犯,皆於此乎占之。天下之遷,遷,變也,變則其占不可常。梓慎《論孛》曰:「夏數得天火作,宋、衛、陳、鄭當之。」占歲曰:「歲在星紀,而淫於元,枵蛇乘龍,宋、鄭必饑。」裨竈曰:「歲棄其火,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星孛大」辰,而占在宋、衛、陳、鄭;失次在星紀,而占在宋、鄭、周、楚。是皆所謂「遷」也。「《夏》數得天」 ,「蛇乘龍,害鳥帑」 ,皆其占法。注家雖附會其說,然其所以用之者,終不能知也。歲失次,梓慎、裨竈之占亦異。其後崔浩占熒惑,亦曰:「星亡必以庚辛,秦也,是當入秦。」此猶得古人遺法,循軌為吉,不循軌為凶。又有時變,如當食不食,當陵犯;不陵犯為吉。暈珥朓匿,員角失色,皆非晷度之變,為凶。

「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

鄭康成曰:「星,土星所主。土封,猶界也。」

以觀妖祥。

黃氏曰:「日月五星,其動者二十八星,不動者二十八星,各有所主。後鄭言『古數之存者,十二次之分而已。唐僧一行分星度,豈非堪輿遺學歟』?」 其鑿亦甚。「日月五星占其動,故言『觀天下之遷,二十八星占其不動,故言九州之地皆有分星』。鄭云『主用客星彗、孛之氣為象』,恐非彗、孛五星之變,則其動者常星,自有變,當」 占 。王昭禹曰:「以觀妖祥,則分星所主在地者,妖祥兆於天,以所主之分星觀之,則九州之妖祥灼然可見矣。」

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

鄭鍔曰:「歲星之行,十二歲而周天,是謂十二歲。色欲明光潤澤,赤而角,則其國昌;赤黃而沉,其野大禳。故其占色相、色相變異,則天下之妖祥皆可得而知也。歲星所在,其國有福。春秋之際,越得歲而吳伐之,遂受其凶。《左傳》言歲在顓帝之墟,居,其鶉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視其相,則又觀其有妖星也 。」 黃氏曰:「先儒說歲星太歲為祥,獨不言相為何義。然觀天下之妖祥,不獨以分土占之也。《星書》言歲為五星長君象,其應在天下,梓慎、裨竈之占可見 。」 劉執中曰:「十有二歲,則太歲也,是謂歲陰,木星之神。太歲左行於地,歲歷一辰,元枵之歲在子,星紀之歲在丑,而歲常右行於天,而居其舍也。所謂相者,木之相」 火星也,火之相,土星也,土之相,金星也,金之相,水星也,水之相,木星也。歷十二年而五星更生。星循度或合於一舍為吉祥,三合兩合,贏縮流逆,失度則為兵烖,水旱凶札,各如其占焉。

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

鄭康成曰:「物,色也,視日旁雲氣之色。」

降「《豐》荒」之《祲》象。

鄭康成曰:「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國 。」 李嘉會曰:「氣為祲,形為象。」

以「十有二風察天地之和命,乖別」之妖祥。

王昭禹曰:「十有二風,風之生於十二辰之位者也。」 蓋天地六氣合以生風,艮為條風,震為明庶風,巽為清明風,離為景風,坤為涼風,兌為閶闔風,乾為不周風,坎為廣莫風。八風本乎八卦,《傳》曰:「舞以行八風。」 謂此也。四維之風,兼於其月,故艮為條風,而立春亦曰條風。巽為清明風,而立夏亦曰清明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