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宵中星虛,以殷仲秋。今季秋則虛「中,爾來二千七
百餘年,以中星檢之,所差二十七八度,則堯冬令至 日在須女十度左右也。漢之《太初曆》,冬至在牽牛初, 後漢《四分》及魏《景初法》,同在斗三十一。臣以月蝕檢 之,則景初今之冬至,應在斗十七。」又史官受詔,以土 圭測景,考校二至,差三日有餘。從來積歲,及交州所 上,檢其增減,亦相符「驗。然則今之二至,非天之二至 也。天之南日在斗,十三四矣。此則十九年七閏數微 多差,復改法易章,則用算滋繁。宜當隨時遷革,以取 其合。案《後漢志》,春分日長,秋分日短,差過半刻,尋二 分在二至之間,而有長短,因識春分近夏至,故長,秋 分近冬至,故短也。」楊偉不悟,即用之上曆表云:「自古 及今」,凡諸曆數,皆未能並己之妙,何此不曉,亦何以 云是故臣更建《元嘉曆》,以六百八為一紀,半之為度 法,七十五為室分,以建寅之月為歲首,雨水為氣初, 以諸法閏餘一之歲為章首,冬至從上,三日五時,日 之所在,移舊四度。又月有遲疾,合朔月蝕,不在朔朢, 亦非曆意也。故元嘉皆以盈縮定其小餘,「以正朔朢 之日。」伏惟陛下允迪聖哲,先天不違,劬勞庶政,寅亮 鴻業。究淵思於往籍,探妙旨於未聞,窮神知化,罔不 該覽。是以愚臣欣遇盛明,效其管穴。伏願以臣所上 《元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若謬有可採,庶或補正闕 謬,以備萬分。
曆議 前人
夫曆數之術,若心所不達,雖復通人前識,無救,其為 敝也。是以多歷年歲,未能有定。四分於天,出三百年 而盈一日。積代不悟,徒云建曆之本,必先立元,假言 讖緯,遂關治亂。此之為蔽,亦已甚矣。劉歆《三統法》尤 復疏闊,方於四分六千餘年,又益一日。揚雄心惑其 說,采為太元,班固謂最密,著於《漢志》。司馬彪因曰:「自 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施行百有餘年,曾不憶劉歆 之生不逮《太初》,二三君子言曆,幾乎不知而妄言歟!」
覆奏元嘉曆法疏 錢樂之
太子率更令、領國子博士何承天表「更改《元嘉曆法》, 以月蝕檢今冬至,日在斗十七,以土圭測影,知冬至。 巳差三日。」詔使付外檢署。以元嘉十一年被敕,使考 月蝕,土圭測影,檢署由來用偉。〈楊偉〉《景初》法,冬至之日, 日在斗二十一度少。檢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朢月蝕, 加時在卯,到十五日四更二唱丑初始蝕,到四唱蝕 既,在營室十五度末《景初》,其日,日在軫三度。以月蝕 所衝考之,其日日應在翼十五度半。又到十三年十 二月十六日朢,月蝕,加時在酉,到亥初始食,到一更 三唱蝕既,在鬼四度景初,其日,日在女三。以《衝》考之, 其日日應在牛六度半。又到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朢月蝕,加時在戌之半;到二更四唱亥末始蝕,到三 更一唱食既,在井三十八度景初,其日日在斗二十 五。以《衝》考之,其日日應在斗二十二度半。到十五年 五月十五日朢月蝕,加時在戌,其日月始生而已,蝕 光己生四分之一格,在斗十六度許。《景初》其日日在 井,二十四考取其衝,其日日應在井二十。又到十七 年九月十六日朢,月蝕加時在子之少。到十五日未 二更一唱始蝕,到三唱蝕十五分之十二格,在昴一 度半。《景初》其日在房二。以衝考之,則其日日在氐十 三度半。凡此五蝕,以月衝一百八十二度半考之,冬 至之日,日並不在斗二十一度少,並在斗十七度半, 間悉如《承天》所上。又去十一年起,以土圭測景,其年 景初法,十一月七日冬至前後陰不見影。到十二年 十一月十八日冬至,其十五日影極長;到十三年十 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其二十六日影極長;到十四年 十一月十一日冬至,其前後並陰不見。到十五年十 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十八日影極長;到十六年十一 月二日冬至,其十月二十九日影極長;到十七年十 一月十三日冬至,其十日影極長;到十八年十一月 二十五日冬至,二十一日影極長;到十九年十一月 六日冬至,其三日影極長;到二十年十一月十六日 冬至,其前後陰不見影。尋校前後,以影極長為冬至, 並差三日。以月蝕檢日所在,已差四度;土圭測影,冬 至,又差三日。今之冬至,乃在斗十四間,又如《承天》所 上。又承天法,每月朔朢及弦,皆定大、小餘。於推交會 時刻雖審,皆用盈縮,則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 殊為異。舊日蝕不唯在朔,亦有在晦及二日。《公羊傳》 所謂「『或失之前,或失之後』。愚謂此一條自宜仍舊。」員 外散騎郎皮延宗又難承天:「若晦朔定大小餘,紀首 值盈,則退一日,便應以故歲之晦為新紀之首。」承天 乃改新法,依舊術,不復每月定大小餘,如延宗所難。 太史所上。有司奏:「治曆改憲,經國盛典,爰及漢魏,屢 有變革,良由術無常是,取協當時。方今皇猷載暉,舊 域光被,誠應綜覈晷度,以播維新。《承天曆術》,合可施 用。宋二十二年普用《元嘉曆》。」詔可。
請改元嘉曆疏 祖沖之
古曆疏舛,頗不精密,群氏糾紛,莫審其要。何承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