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
代总理衙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 作者:梁启超 康有为 清朝 1898年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于古代中国 |
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 |
同下列书籍进行了校对: |
第一章 总纲
[编辑]第一节 京师大学堂为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规模当极宏远,条理当极详密,不可因陋就简,有失首善体制。
第二节 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画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一气呵成;一切章程、功课,皆当遵依此次所定,务使脉络贯注,纲举目张。
第三节 西国大学堂学生,皆由中学堂学成者递升。今各省之中学堂,草创设立,犹未能遍,则京师大学堂之学生,其情形亦与西国之大学堂略有不同。今当于大学堂兼高小学堂、中学堂之意,就中分列班次,循级而升,庶几兼容幷包,两无窒碍。
第四节 西国最重师范学堂,盖必教习得人,然后学生易于成就。中国向无此举,故各省学堂不能收效。今当于堂中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
第五节 西国学堂皆有一定功课书,由浅入深,条理秩然,有小学堂读本,有中学堂读本,有大学堂读本,按日程功,收效自易。今中国既无此等书,故言中学,则四库七略,浩如烟海,穷年莫殚,望洋而叹;言西学则陵乱无章,顾此失彼,皮毛徒袭,成效终虚;加以师范学堂未立,教习不得其人,一切教法皆不讲究,前者学堂不能成就人才,皆由于此。今宜在上海等处开一编译局,取各种溥通学尽人所当习者,悉编为功课书,分小学、中学、大学三级,量中人之才所能肄习者,每日定为一课。局中集中西通才,专司纂译。其言中学者,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其言西学者,译西人学堂所用之书,加以润色,既勒为定本。除学堂学生每人给一分外,仍请旨颁行各省学堂,悉遵教授,庶可以一趋向而广民智。
第六节 学者应读之书甚多,一人之力,必不能尽购。乾隆年间,高宗纯皇帝于江浙等省设三阁,尽藏四库所有之书,俾士子借读,嘉惠士林,法良意美!泰西各国于都城省会,皆设有藏书楼,亦是此意。近年张之洞在广东设广雅书院,陈宝箴在湖南设时务学堂,亦皆有藏书。京师大学堂为各省表率,体制尤当崇闳。今拟设一大藏书楼,广集中西要籍,以供士林流览而广天下风气。
第七节 泰西各种实学,多藉实验始能发明,故仪器为学堂必需之事。各国都会,率皆有博物院,搜集各种有用器物,陈设其中,以备学者观摩,事半功倍。今亦宜仿其意,设一仪器院,集各种天算、声、光、化、电、农、矿、机器、制造、动植物各种学问应用之仪器,咸储院中,以为实力考求之助。
第八节 现时各省会所设之中学堂尚属寥寥,无以备大学堂前茅之用。其各府州县小学堂,尤为绝无仅有。如不克期开办,则虽有大学堂而额数有限,不能逮下,成就无几。今宜一面开办,一面严饬各省督抚、学政迅速将中学堂、小学堂开办,务使一年之内,每省每府每州县皆有学堂,庶几风行草偃,立见成效。
第二章 学堂功课例
[编辑]第一节 近年各省所设学堂,虽名为中西兼习,实则有西而无中,且有西文而无西学。盖由两者之学未能贯通,故偶涉西事之人,辄鄙中学为无用。各省学堂,既以洋务为主义,即以中学为具文。其所聘中文教习,多属学究帖括之流;其所定中文功课,不过循例咿唔之事。故学生之视此学亦同赘疣,义理之学全不讲究,经史掌故未尝厝心。考东西各国,无论何等学校,断未有尽舍本国之学而徒讲他国之学者,亦未有绝不通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中国学人之大弊,治中学者则绝口不言西学,治西学者亦绝口不言中学。此两学所以终不能合,徒互相诟病,若水火不相入也。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体用不备,安能成才?且既不讲义理,绝无根柢,则浮慕西学,必无心得,祗增习气。前者各学堂之不能成就人才,其弊皆由于此。且前者设立学堂之意,亦与今异。当同文馆、广方言馆初设时,风气尚未大开,不过欲培植译人,以为总署及各使馆之用,故仅教语言文字而于各种学问皆从简略。今此次设立学堂之意,乃欲培植非常之才,以备他日特达之用,则其教法亦当不同。夫仅通中国语言文字之人,必不能谓为中学之人才;然则仅通西国语言文字之人,亦不能谓为西学之人才,明矣。西文与西学,二者判然不同,各学堂皆专教西文,而欲成就人才,必不可得矣。功课之完善与否,实学生成就所攸关,故定功课为学堂第一要著。今力矫流弊,标举两义:一曰中西幷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二曰以西文为学堂之一门,不以西文为学堂之全体。以西文为西学发凡,不以西文为西学究竟。宜昌明此意,颁示各省。
第二节 西国学堂所读之书皆分两类:一曰溥通学,二曰专门学。溥通学者,凡学生皆当通习者也;专门学者,每人各占一门者也。今略依泰西、日本通行学校功课之种别,参以中学,列为一表如下:
经学第一,理学第二,中外掌故学第三,诸子学第四,初级算学第五,初级格致学第六,初级政治学第七,初级地理学第八,文学第九,体操学第十,以上皆溥通学。其应读之书,皆由上海编译局纂成功课书,按日分课。无论何种学生,三年之内,必须将本局所纂之书全数卒业,始得领学成文凭。惟体操学不在功课书内。英国语言文字学第十一,法国语言文字学第十二,俄国语言文字学第十三,德国语言文字学第十四,日本语言文字学第十五。以上语言文字学五种,凡学生每人自认一种,与溥通学同时幷习,其功课书悉用洋人原本。高等算学第十六,高等格致学第十七,高等政治学第十八(法律学归此门),高等地理学第十九(测绘学归此门),农学第二十,矿学第二十一,工程学第二十二,商学第二十三,兵学第二十四,卫生学第二十五(医学归此门)。以上十种专门学,俟溥通学卒业后,每学生各占一门或两门。其已习西文之学生,即读西文各门读本之书;其未习西文之学生,即读编译局译出各门之书。
第三节 凡学生年在二十以下,必须认习一国语言文字,其年在二十一以上,舌本已强,不能学习者,准其免习,即以译出各书为功课;惟其学成得奖,当与兼习西文者稍示区别。
第四节 本学堂以实事求是为主,固不得如各省书院之虚应故事,亦非如前者学堂之仅袭皮毛。所定功课,必当严密切实,乃能收效。今拟凡肄业者,每日必以六小时在讲堂,由教习督课,以四小时归斋自课。其在讲堂督课之六小时,读中文书、西文书时刻各半。除休沐日之外,每日课肄时刻不得缺少,不遵依者,即当屏出。
第五节 考验学生功课之高下,依西例,用积分之法,每日读编译局所编溥通学功课书,能通一课者,即为及格。功课书之外,每日仍当将所读书条举心得,入札记册中。其札记册呈教习评阅,记注分数,以为高下之识别。其西文功课,则以背诵、默写、解说三事记注分数。每月总核其数之多寡,列榜揭示。
第六节 每月考课一次,就溥通学十类中每类命一题,以作两艺为完卷。其头班学生习专门学者,则命专门之题试之,由教习阅定,分别上取、次取。其课卷、札记列高等者,择尤刊布,如同文馆算学课艺之例,布诸天下,以为楷模。
第三章 学生入学例
[编辑]第一节 学生分为两项:第一项,谕旨所列翰林院编检、各部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上及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各省武职后裔之愿入学堂肄业者;第二项,各省中学堂学成领有文凭咨送来京肄业者。
第二节 学生分作两班:其治各种溥通学已卒业者,作为头班;现治溥通学者,作为二班。第一项学生投考到堂之始,皆作为二班,以渐而升。第二项学生咨送到堂时,先由总教习考试,如实系曾经治溥通学卒业者,即作为头班;若未卒业者,即作为二班,俟补足后乃升。
第三节 恭绎谕旨,其有“愿入学堂者均准入学肄业”等语,似不必先行甄别考录,仰见广大教泽之圣意。惟绝无节制,人数既多,其中或有沾染习气不可教诲,或资质劣下难以成就者,亦在所不免。若令一体杂厕,恐于堂中功课有碍。今拟凡此各项人员愿来就学者,取结报名投到,先作为附课生。一月以后,由总教习、提调等察其人品资质实可教诲,然后留学,庶几精益求精,成就较多。
第四节 既不经甄别,则愿来学者多少无定额,经费及学舍等亦皆不能悬定。今拟略示限制,暂以五百人为额。其第一项学生,额设三百人;第二项学生,额设二百人。若取额已满,续行投到咨到者,暂作为外课生,俟缺出乃补。凡外课生不住学堂,不给膏火。
第五节 额设学生五百人,分为六级,略依同文馆之例,据功课之优劣,以第其膏火之多寡,略列表如下:
计开
等次 | 额数 | 每月膏火 |
---|---|---|
第一级 | 三十人 | 二十两 |
第二级 | 五十人 | 十六两 |
第三级 | 六十人 | 十两 |
第四级 | 一百人 | 八两 |
第五级 | 一百人 | 六两 |
第六级 | 一百六十人 | 四两 |
合计 | 五百人 |
第六节 凡学生留学补额,宁缺无滥;六级递升,宁严毋宽,以昭慎重。其有本在优级者,或功课不如格,则随时黜降,以优者补升。或犯堂规,轻者降为外课,重者摈出。
第七节 于前三级学生中,选其高才者作为师范生,专讲求教授之法,为他日分往各省学堂充当教习之用。
第八节 西国师范生之例,即以教授为功课。故师范学堂,每与小学堂幷立。即以小学堂生徒,命师范生教之。今绎谕旨,凡大员子弟、八旗世职等皆可来学。未指明年限。今拟择其年在十六以下十二以上者作为小学生,别立小学堂于堂中,使师范生得以有所考验,实一举两得之道。
第四章 学成出身例
[编辑]第一节 前者所设各学堂,所以不能成就人才之故,虽由功课未能如法,教习未能得人,亦由国家科第仕进不出此途,学成而无所用,故高才之人不肯就学。今既创此盛举,必宜力矫前弊。古者贡举皆出于学校,西人亦然。我中国因学校之制未成,故科举之法亦敝。现京师大学堂既立,各省亦当继设,即宜变通科举,使出此途,以励人才而开风气。
第二节 本年正月初七日上谕,已有各省学堂经济科举人、经济科贡士各名号。今拟通饬各省,上自省会,下及府州县,皆须于一年内设立学堂,府州县谓之小学,省会谓之中学,京师谓之大学。由小学卒业领有文凭者,作为经济科生员升入中学;由中学卒业领有文凭者,作为举人升入大学;由大学卒业领有文凭者,作为进士引见授官。既得举人者,可以充各处学堂教习之职;既得进士者,就其专门,各因所长,授以职事,以佐新政。惟录用之愈广,斯成就之益多。
第三节 京师大学堂多有已经授职之人员,其卒业后应如何破格擢用之处,出自圣裁。其各省中学堂学生,如有已经中式举人者,其卒业升入大学堂之时亦即可作为进士,与大学堂中已经授职之人员一体相待。
第四节 大学堂中卒业各生,择其尤高才者,先授之以清贵之职,仍遣游学欧美各国数年,以资阅历而期大成。游学既归,乃加以不次擢用,庶可以济时艰而劝后进。
第五节 学生既有出身,教习亦宜奖励。今拟自京师大学堂分教习及各省学堂总教习、分教习,其实心教授著有成效确有凭证者,皆三年一保举。原系生监者,赏给举人;原系举人者,赏给进士,引见授职;原系有职人员者,从异常劳绩保举之例,以为尽心善诱者劝。
第五章 聘用教习例
[编辑]第一节 同文馆及北洋学堂等,多以西人为总教习。然学堂功课,既中西幷重,华人容有兼通西学者,西人必无兼通中学者。前此各学堂于中学不免偏枯,皆由以西人为总教习故也。即专就西文而论:英、法、俄、德诸文幷用,无论任聘何国之人,皆不能节制他种文字之教习;专门诸学亦然。故必择中国通人,学贯中西,能见其大者为总教习,然后可以崇体制而收实效。
第二节 学生之成就与否,全视教习。教习得人,则纲目毕举;教习不得人,则徒糜巨帑,必无成效。此举既属维新之政,实事求是,必不可如教习庶吉士、国子监祭酒等之虚应故事。宜取品学兼优通晓中外者,不论官阶,不论年齿,务以得人为主;或由总理衙门大臣保荐人才可任此职者,请旨擢用。
第三节 设溥通学分教习十人,皆华人。英文分教习十二人,英人、华人各六;日本分教习二人,日本人、华人各一;俄、德、法文分教习各一人,或用彼国人,或用华人,随所有而定。专门学十种,分教习各一人,皆用欧美洲人。
第四节 用使臣自辟参、随例,凡分教习皆由总教习辟用,以免枘凿之见,而收指臂之益。其欧美人或难于聘请者,则由总教习、总办随时会同总署及各国使臣,向彼中学堂商请。
第五节 现当开办之始,各学生大率初学,必须先依编译局所编出之溥通功课卒业,然后乃习专门。计最速者,亦当在两年以后。现时专门各学之分教习,如尚无学生可教,即暂以充编译局翻译之用。
第六章 设官例
[编辑]第一节 设管学大臣一员,以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略如管国子监事务大臣之职。
第二节 设总教习一员,不拘资格,由特旨擢用,略如国子监祭酒、司业之职。
第三节 设分教习汉人二十四员,由总教习奏调,略如翰林院五经博士、国子监助教之职。其西人为分教习者,不以官论。
第四节 设总办一人,以小九卿及各部院司员充。
第五节 设提调八人,以各部院司员充。以一人管支应,五人分股稽查学生功课,以二人管堂中杂务。
第六节 设供事十六员,誊录八员。
第七节 藏书楼设提调一员,供事十员。
第八节 仪器院设提调一员,供事四员。
第九节 以上各员,除管学大臣外,皆须常川驻扎学堂。
第七章 经费
[编辑]第一节 西国凡一切动用款项,皆用豫算表、决算表之法。豫算者,先估计此事应需款若干,甲项用若干,乙项用若干,拟出大槪数目,然后拨款措办也。决算者,每年终将其开销实数分别某项某项开出清单也。中国向来无列表豫算之法,故款项每患舞弊,费帑愈多,成效愈少。今宜力除积弊,采用西法,先列为常年豫算表、开办豫算表,然后按表拨款办理。
第二节 中国官制向患禄薄。今既使之实事求是,必厚其薪俸,使有以自养,然后可责以实心任事。除管学大臣不别领俸外,其各教习及办事人应领薪俸,列一中数,为表如下:
职名 | 人数 | 每人每月薪水银 | 每年合计银 |
---|---|---|---|
总教习 | 一 | 三百两 | 三千六百两 |
专门学分教习(西人) | 十 | 三百两 | 三万六千两 |
溥通学分教习头班 | 六 | 五十两 | 三千六百两 |
溥通学分教习二班 | 八 | 三十两 | 二千八百八十两 |
西人分教习头班(西人) | 八 | 二百两 | 一万九千二百两 |
西文分教习二班 | 八 | 五十两 | 四千八百两 |
总办 | 一 | 一百两 | 一千二百两 |
提调 | 八 | 五十两 | 四千八百两 |
藏书楼提调 | 一 | 五十两 | 六百两 |
仪器院提调 | 一 | 五十两 | 六百两 |
供事 | 三十 | 四两 | 一千四百四十两 |
誊录 | 八 | 四两 | 三百八十四两 |
右教习及办事人薪俸豫算表第一:统计每年开销银八万一千六百两。
学生分为六级,每级以所领膏火之多少为差,列表如下:
级数 | 人数 | 每人每月膏火银 | 每年合计银 |
---|---|---|---|
第一级 | 三十 | 二十两 | 七千二百两 |
第二级 | 五十 | 十六两 | 九千六百两 |
第三级 | 六十 | 十两 | 七千二百两 |
第四级 | 一百 | 八两 | 九千六百两 |
第五级 | 一百 | 六两 | 七千二百两 |
第六级 | 一百六十 | 四两 | 七千六百八十两 |
附设之小学堂学生 | 八十 | 四两 | 三千八百四十两 |
右学生膏火豫算表第二:总计每年开销银五万零四百八十两。
其馀各项杂用,列表如下:
伙食 | 共五百六十人 | 每人每月银三两 | 每年约一万六千两 |
华文功课书 | 每学生一分 | 每分约银二两 | 每年约一万两 |
西文功课书 | 每学生一分 | 每分约银二两 | 每年约一万两 |
奖赏 | 每月银一千两 | 每年共一万二千两 | |
纸张及墨水洋笔等 | 每年约二千两 | ||
仆役薪工饭食 | 约用一百人 | 每年约三千六百两 | |
预备格外杂用 | 每年约五千两 |
右其馀杂用领算表第三:总计五万六千六百两。
三表合计,每年共应开销银十八万八千六百三十两之谱,是为常年统计经费之数。
第三节 开办经费,以建学堂、购书、购器及聘洋教习来华之川资为数大宗。今略列于下:
建筑学堂费 | 约十万两 |
建筑藏书楼费 | 约二万两 |
建筑仪器院费 | 约二万两 |
购中国书费 | 约五万两 |
购西文书费 | 约四万两 |
购东文书费 | 约一万两 |
购仪器费 | 约十万两 |
洋教习川资 | 约一万两 |
右开办经费豫算表,约三十五万两。
第四节 一切工程及购书、购器等费,皆由总办、提调经理,皆当实支实销,不得染一毫官场积习。
第八章 暂章
[编辑]第一节 以上所列,不过大槪情形。若开办以后,千条万绪,非事前所能悉定,在办事人员各司所职,顺时酌拟。
第二节 功课之缓急次序,及每日督课,分科分课及记分数之法,其章程皆归总教习、分教习续拟。
第三节 一切堂规,归总办、提调续拟。
第四节 建筑学堂,分段分斋,一切格式,归总办、提调续拟。
第五节 应购各书目录,及藏书楼收藏、借阅详细章程,归藏书楼提调续拟。
第六节 应购各器幷仪器院准人游观详细章程,归仪器院提调续拟。
第七节 学成出身详细章程,应由总教习会同总理衙门、礼部详拟。
第八节 各省府州县学堂训章,应由大学堂总教习、总办拟定,请旨颁示。
第九节 学生卒业后,选其高才者出洋游学。其章程俟临时由总教习会同总理衙门详拟。
大学堂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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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拟大学堂章程 | 钦定大学堂章程 | 奏定大学堂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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