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152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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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51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1152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1153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3年12月6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994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该警佐之职掌如合于县组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得视为刑诉法第二二七条第二款之所谓公安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