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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15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15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15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3年12月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994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該警佐之職掌如合於
縣組織法
第十六條第一款,得視為
刑訴法
第二二七條第二款之所謂公安局長。
分類
:
75%
中華民國23年12月司法院院字解釋
193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