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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3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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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32号解释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字第733号解释》
司法院院字第73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21年6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2 册 638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所以中华民国司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警官无追诉犯罪权,如刑讯伤人应依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及伤害罪各本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