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33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732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733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734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6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38 頁 | |
警官無追訴犯罪權,如刑訊傷人應依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及傷害罪各本條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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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6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38 頁 | |
警官無追訴犯罪權,如刑訊傷人應依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及傷害罪各本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