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681号解释
外观
中华民国《司法院 院解字第3681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5日 |
引水人系以技术受雇,既非在编制内所委任,无论长期短期,究难依修正之陆海空军惩罚法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视同军用雇员以军人论,如有犯罪应归司法机关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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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682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36年12月5日 |
引水人系以技术受雇,既非在编制内所委任,无论长期短期,究难依修正之陆海空军惩罚法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视同军用雇员以军人论,如有犯罪应归司法机关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