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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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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文下 后汉书 《志》第十三
五行一 貌不恭 淫雨 服妖 鸡祸 青眚 屋自坏 讹言 旱 谣 狼食人
五行二 

  《五行传》说及其占应,《汉书·五行志》录之详矣。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国人也。治尚书,兼通诸经及图纬。州郡辟请皆不应。耽古笃学,诵读典籍,欣然独笑,以忘寝食。蜀亡,魏徵不至。”并撰建武以来灾异。今合而论之,以续《前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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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郑玄注尚书大传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礼四时习兵,因以田猎。礼志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过此则暴天物,为不宿禽。’角南有天库、将军、骑官。”汉书音义曰:“游田驰骋,不反宫室。”饮食不享,郑玄曰:“享,献也。礼志曰:‘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周礼兽人,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此献礼之大略也。”注五行称“郑玄曰”,皆出注大传也。汉书音义曰:“无献享之礼。”出入不节,郑玄曰:“角为天门,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夺民农时,郑玄曰:“房、心,农时之候也。季冬之月,命农师计耦耕事,是时房、心晨中。春秋传曰:‘辰为农祥,后稷之所经纬也。’”及有奸谋,郑玄曰:“亢为朝廷,房、心为明堂,谋事出政之象。”则木不曲直。”郑玄曰:“君行此五者,为逆天东宫之政。东宫于地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为器也。无故生不畅茂,多折槁,是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谓之五材,春秋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其政逆则神怒,神怒则材失性,不为民用。其他变异皆属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见适于天矣。”洪范:“木曰曲直。”孔安国曰:“木可以揉曲直。”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郑玄曰:“肃,敬也。君貌不恭,则是不能敬其事也。”洪范曰:“貌曰恭。”厥咎狂,郑玄曰:“君臣不敬,则倨慢如狂。”方储对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厥罚恒雨,郑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气生;生气失则逾其节,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发地藏,则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则多淫雨。”厥极恶。孔安国曰:“丑陋。”时则有服妖,郑玄曰:“服,貌之饰也。”时则有龟孽,郑玄曰:“龟虫之生于水而游于春者,属木。”时则有鸡祸,郑玄曰:“鸡畜之有冠翼者也,属貌。”洪范传曰:“妖者,败胎也,少小之类,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则牙孽也,至乎祸则著矣。”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郑玄曰:“痾,病也,貌气失之病也。”汉书音义曰:“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祸。”时则有青眚、青祥,郑玄曰:“青,木色也。眚生于此,祥自外来也。”惟金沴木。”郑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痾、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说云:气之相伤谓之沴。尚书大传曰:“凡六沴之作,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则后王受之。岁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则正卿受之。岁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则庶民受之。”郑玄曰:“自正月尽四月为岁之朝,自五月尽八月为岁之中,自九月尽十二月为岁之夕。上旬为月之朝,中旬为月之中,下旬为月之夕。平旦至食时为日之朝,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晡时至黄昏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大传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将,其次受之。”郑玄曰:“二辰谓曰、月也。假令岁之朝也,日、月中则上公受之,日、月夕则下公受之;岁之中也,日、月朝则孤卿受之,日、月夕则大夫受之;岁之夕也,日、月朝则上士受之,日、月中则下士受之。其馀差以尊卑多少,则悉矣。”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无杀伐,无割大陵,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钱;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动土功,射鸟兽;秋无赦过,释罪,缓刑;冬无爵赏禄,伤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则五谷不成;夏政不禁,则草木不荣;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火流邑,大风飘屋,折树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虫不藏,宜死者生,宜蛰者鸣,多螣蟆虫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国贫法乱,逆气下生。故曰台榭相望者,亡国之帘也;驰车充国者,追察之马也;翠羽朱饰者,斩生之斧也;五采纂组者,蕃功之室也。明主知其然,故远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则王道备也。”续汉书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见,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则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明供御则天报之福,不供御则祸灾至。欲尊六事之体,则貌、言、视、听、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轲孽害也。’”


  建武元年,赤眉贼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刘盆子为天子。然崇等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后正旦至,君臣欲共飨,既坐,酒食未下,群臣更起,乱不可整。时,大司农杨音案剑怒曰:“小儿戏尚不如此!”其后遂破坏,崇、安等皆诛死。唯音为关内侯,以寿终。

  光武崩,山阳王荆哭不哀,作飞书与东海王,劝使作乱。明帝以荆同母弟,太后在,故隐之。后徙王广陵,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章帝时,窦皇后兄宪以皇后甚幸于上,故人人莫不畏宪。宪于是强请夺沁水长公主田,公主畏宪,与之,宪乃贱顾之。后上幸公主田,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上以后故,但谴敕之,不治其罪。后章帝崩,窦太后摄政,宪秉机密,忠直之臣与宪忤者,宪多害之,其后宪兄弟遂皆被诛。

  桓帝时,梁冀秉政,兄弟贵盛自恣,好驱驰过度,至于归家,犹驰驱入门。百姓号之曰“梁氏灭门驱驰”,后遂诛灭。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伤稼。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连月,苗稼更生,鼠巢树上。十七年,雒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

  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

  永宁元年,郡国三十三淫雨伤稼。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淫雨伤稼。是时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案本传陈忠奏,以为王侯二千石为女使伯荣独拜车下,柄在臣妾。

  二年,郡国五连雨伤稼。

  顺帝永建四年,司隶、荆、豫、兖、冀部淫雨伤稼。

  六年,冀州淫雨伤稼。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馀日。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上欲诛冀,惧其持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略。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案公沙穆传,永寿元年霖雨,大水,三辅以东莫不湮没。

  灵帝建宁元年夏,霖雨六十馀日。是时,大将军窦武谋变废中官。其年九月,长乐五官吏朱瑀等共与中常侍曹节起兵,先诛武,交兵阙下,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案武死无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馀日。是时,中常侍曹节等共诬曰勃海王悝谋反,其十月诛悝。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馀日。是时,灵帝新弃群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将军何进与佐军校尉袁绍等共谋欲诛废中官。下文陵毕,中常侍张让等共杀进,兵战京都,死者数千。


  更始诸将军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萧。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中,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

  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梁冀别传曰:“冀妇女又有不聊生髻。”折要步者,足不在体下。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家所为,京都歙然,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将,婚媾王室,大作威福,将危社稷。天诫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要脊,令髻倾邪,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举宗诛夷。

  延熹中,梁冀诛后,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时中常侍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海内愠曰:一将军死,五将军出。家有数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长,与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鉏,京都正清。臣昭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

  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妆具,下士尽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诏书,吏民依党禁锢者赦除之,有不见文,他以类比疑者谳。于是诸有党郡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此服妖也。其后董卓多拥胡兵,填塞街衢,虏掠宫掖,发掘园陵。

  灵帝于宫中西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放效,至乘辎軿以为骑从,互相侵夺,贾与马齐。案《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诗》云:“四牡骙骙,载是常服。”“檀车煌煌,四牡彭彭。”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迟钝之畜,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其后董卓陵虐王室,多援边人以充本朝,胡夷异种,跨蹈中国。

  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袁山松书曰:“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后灵帝宠用便嬖子弟,永乐宾客、鸿都群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于西邸卖官,关内侯顾五百万者,赐与金紫;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强者贪如豺虎,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统国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门。应劭曰:“灵帝数以车骑将军过拜孽臣内孽,又赠亡人,显号加于顽凶,印绶污于腐尸。昔辛有睹被发之祥,知其为戎,今假号云集,不亦宜乎!”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风俗通曰:“时京师宾〈女昏〉嘉会,皆作魁〈木垒〉,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木垒〉,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魁〈木垒〉、挽歌,斯之效乎?

  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袁山松〔书〕曰:“禅位于魏。”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宣帝黄龙元年,未央宫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岁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冠距鸣将。是岁后父禁为阳平侯,女立为皇后。至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臣窃推之:头,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兹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

  桓帝永兴二年四月丙午,光禄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视之,得玉钩、玦各一。钩长七寸二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此青祥也,玉,金类也。七寸二分,商数也。五寸四分,征数也。商为臣,征为事,盖为人臣引决事者不肃,将有祸也。是时梁冀秉政专恣,后四岁,梁氏诛灭也。

  延熹五年,太学门无故自坏。襄楷以为太学前疑所居,本传楷书无“前疑”之言也。其门自坏,文德将丧,教化废也。是后天下遂至丧乱。

  永康元年十月壬戌,南宫平城门内屋自坏。金沴木,木动也。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外东垣屋前后顿坏。蔡邕对曰:“平城门,正阳之门,与宫连,郊祀法驾所由从出,门之最尊者也。武库,禁兵所藏。东桓,库之外障。《易传》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内崩。'《潜潭巴》曰:'宫瓦自堕,诸侯强陵主。'此皆小人显位乱法之咎也。”其后黄巾贼先起东方,库兵大动。皇后同父兄何进为大将军,同母弟苗为车骑将军,兄弟并贵盛,皆统兵在京都。其后进欲诛废中官,为中常侍张让、段珪等所杀,兵战宫中阙下,更相诛灭,天下兵大起。

  三年二月,公府驻驾庑自坏,南北三十馀间。

  中平一年二月癸亥,广阳城门外上屋自坏也。

  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将吕布杀太师董卓,夷三族。袁山松〔书〕曰:“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

  兴平元年十月,长安市门无故自坏。至二年春,李傕、郭汜斗长安中,傕追劫天子,移置傕坞,尽烧宫殿、城门、官府、民舍,放兵寇抄公卿以下。冬,天子东还雒阳,傕、汜追上到曹阳,虏掠乘舆辎重,杀光禄勋邓渊、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数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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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传》曰:“好攻战,郑玄注曰:“参、伐为武府,攻战之象。”轻百姓,郑玄注曰:“轻之者,不重民命。春秋传曰:‘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也。’”饰城郭,郑玄注曰:“昴、毕闲为天街。甘氏经曰:‘天街保塞,孔涂道衢。’保塞,城郭之象也。月令曰:‘四鄙入保。’”侵边境,郑玄曰:“毕主边兵。”则金不从革。”郑玄注曰:“君行此四者,为逆天西宫之政。西宫于地为金,金性从刑,而革人所用为器者也,无故(治)〔冶〕之不销,或入火飞亡,或铸之裂形,是为不从革。其他变异,皆属沴也。”洪范曰:“从革作辛。”马融曰:“金之性,从〔火〕而更,可销铄也。”汉书音义曰:“言人君言不见从,则金铁亦不从人意。”谓金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郑玄曰:“乂,治也。君言不从,则是不能治其事也。”厥咎僭,郑玄曰:“君臣不治,则僭差矣。”厥罚恒阳,郑玄曰:“金主秋,秋气杀,杀气失,故常阳也。”春秋考异邮曰:“君行非是,则言不见从;言不见从,则下不治;下不治,则僭差过制度,奢侈骄泰。天子僭天,大夫僭人主,诸侯僭上,阳无以制。从心之喜,上忧下,则常阳从之。推设其迹,考之天意,则大旱不雨,而民庶大灾伤。”淮南子曰:“杀不辜则国赤地。”厥极忧。郑玄曰:“杀气失,故于人为忧。”时则有诗妖,郑玄曰:“诗之言志也。”时则有介虫之孽,郑玄曰:“蝝、螽、蜩、蝉之类,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属金。”时则有犬祸,郑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属言。”时则有口舌之痾,郑玄曰:“言气失之病。”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虫,刘歆传以为毛虫。乂,治也。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隶、并、冀州民人流移。时,邓太皇专政。妇人以顺为道,故《礼》“夫死从子”之命。今专主事,此不从而僭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东海、鲁国、东平、山阳、济阴、陈留民讹言相惊有贼,捕至京师,民皆入城也。”

  世祖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阳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建武五年夏,旱。《京房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四阴。众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亡云。君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有火灾。庶位逾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春秋考异邮曰:“国大旱,冤狱结。旱者,阳气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气乱感天,则旱征见。”又云:“阴厌阳移,君淫民恶,阴精不舒,阳偏不施。”又云:“阳偏,民怨征也。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则求多,求多则下竭,下竭则溃,君不仁。”管子曰:“春不收枯骨伐枯木而起去之,则夏旱。”方储对策曰:“百姓苦,士卒烦碎,责租税失中,暴师外营,经历三时,内有怨女,外有旷夫。王者熟惟其祥,揆合于天,图之事情,旱灾可除。夫旱者过日,天王无意于百姓,恩德不行,万民烦扰,故天应以无泽。”是时,天下僭逆者未尽诛,军多过时。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春,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冬,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并旱。”

  章帝章和二年夏,旱。时,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阳旱。四年夏,元和元年春,并旱。”案:杨终传,建初元年大旱,谷贵,终以为广陵、楚、淮阳、济南之狱徙者数万人,吏民怨旷,上疏云久旱。孔丛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侍御史孔子丰乃上疏曰:‘臣闻为不善而灾报,得其应也;为善而灾至,遭时运也。陛下即位日浅,视民如伤,而不幸耗旱,时运之会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汤遭旱,因自责,省畋散积,减御损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为成汤之事焉。’天子纳其言而从之,三日雨即降。转拜黄门郎,典东观事。”

  和帝永元六年秋,京都旱。时,雒阳有冤囚,和帝幸雒阳寺,录囚徒,理冤囚,收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降。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国十四旱。十五年,(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或伤稼。”

  安帝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国八旱,分遣议郎请雨。”案本纪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阳寺,录囚徒,即日降雨。六月,京都及郡国四十大水。虽去旱得水,无救为灾。永初六年夏,旱。古今注曰:“三年,郡国八,四年、五年夏,并旱。”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二年夏,旱。三年夏旱,时西羌寇乱,军屯相继,连十馀年。六年夏,旱。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国四旱。延光元年,郡国五并旱,伤稼。”

  顺帝永建三年夏,旱。五年夏,旱。

  阳嘉二年夏,旱。时,李固对策,以为奢僭所致也。臣昭案:本纪元年二月,京师旱。郎𫖮传:“人君恩泽不施于民,禄去公室,臣下专权所致也。”又周举传:“三年,河南、三辅大旱,五谷伤灾,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

  冲帝永熹元年夏,旱。时,冲帝幼崩,太尉李固劝太后兄梁冀立嗣帝,择年长有德者,天下赖之,则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后不善,悔无所及。时太后及冀贪立年幼,欲久自传,遂立质帝,八岁。此不用德。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师旱。”

  桓帝元嘉元年夏,旱。是时,梁冀秉政,妻、子并受封,宠逾节。

  延熹元年六月,旱。京房占曰:“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必蝗虫害谷;其救也,贳谪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鳏寡,禀不足。”案陈蕃上疏:“宫女多聚不御,忧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灵帝熹平五年夏,旱。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荅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玄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六年夏,旱。

  光和五年夏,旱。六年夏,旱。是时,常侍、黄门僭作威福。

  献帝兴平元年秋,长安旱。是时,李傕、郭汜专权纵事。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更始时,南阳有童谣曰:“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时,更始在长安,世祖为大司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并僭专权,故谣妖作也。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是更始之不谐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兴。

  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是时,公孙述僭号于蜀,时人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白;五铢,汉家货,明当复也。述遂诛灭。

  王莽末,天水童谣曰:“出吴门,望缇群。见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时,隗嚣初起兵于天水,后意稍广,欲为天子,遂破灭,嚣少病蹇。吴门,冀郭门名也。缇群,山名也。

  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案顺帝即世,孝质短祚,大将军梁冀贪树疏幼,以为己功,专国号令,以赡其私。太尉李固以为清河王雅性聪明,敦诗悦礼,加又属亲,立长则顺,置善则固。而冀建白太后,策免固,征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毙于狱,暴尸道路,而太尉胡广封安乐乡侯、司徒赵戒厨亭侯、司空袁汤安国亭侯云。

  桓帝之初,天下童谣曰:“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案元嘉中凉州诸羌一时俱反,南入蜀、汉,东抄三辅,延及并、冀,大为民害。命将出众,每战常负,中国益发甲卒,麦多委弃,但有妇女获刈之也。吏买马,君具车者,言调发重及有秩者也。请为诸君鼓咙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语。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车班班,入河间。河间姹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案此皆谓为政贪也。城上乌,尾毕逋者,处高利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公为吏,子为徒者,言蛮夷将叛逆,父既为军吏,其子又为卒徒往击之也。一徒死,百乘车者,言前一人往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臣昭曰:志家此释岂未尽乎?往徒一死,何用百乘?其后验竟为灵帝作。此言一徒,似斥桓帝,帝贵任群阉,参委机政,左右前后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长,故言寄一徒也。且又弟则废黜,身无嗣,魁然单独,非一而何?百乘车者,乃国之君。解犊后征,正膺斯数,继以班班,尤得以类焉。车班班,入河间者,言上将崩,乘舆班班入河间迎灵帝也。应劭释此句云:“征灵帝者,轮班拥节入河闲也。”河间姹女工数钱,一本作“妖女”。以钱为室金为堂者,灵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也。石上慊慊舂黄粱者,言永乐虽积金钱,慊慊常苦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者,言永乐主教灵帝,使卖官受钱,所禄非其人,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悬鼓以求见,丞卿主鼓者,亦复谄顺,怒而止我也。

  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豪贤及大姓。”案到延熹之末,邓皇后以谴自杀,乃以窦贵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门校尉。及太后摄政,为大将军,与太傅陈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绶所加,咸得其人,豪贤大姓,皆绝望矣。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风俗通作“𫍢”。案《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茅喻群贤也。井者,法也。于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袁山松书曰,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寻穆、史佟、佟后亦为司隶。应劭曰,史佟,左官媮进者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河内牢川诣阙上书:“汝、颍、南阳,上采虚誉,专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辅尤甚。”由是传考黄门北寺,始见废阁。茅田一顷者,言群贤众多也。中有井者,言虽厄穷,不失其法度也。四方纤纤不可整者,言奸慝大炽,不可整理。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言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饮歌呼而已也。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锢也。后年铙者,陈、窦被诛,天下大坏。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白盖小车何延延。河间来合谐,河间来合谐!”案解犊亭属饶阳河间县也。臣昭案:郡国志饶阳本属涿,后属安平。灵帝既是河闲王曾孙,谣言自是有征,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居无几何而桓帝崩,使者与解犊侯皆白盖车从河间来。延延,众貌也。是时御史刘儵建议立灵帝,以儵为侍中,中常侍侯览畏其亲近,必当间己,白拜儵泰山太守,因令司隶迫促杀之。朝廷少长,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郃,致位司徒,此为合谐也。

  灵帝之末,京都童谣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芒。”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蹑至尊,献帝未有爵号,为中常侍段珪等数十人所执,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来还。此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英雄记曰:“京师谣歌咸言‘河腊丛进’,献帝腊日生也。风俗通曰:‘乌腊乌腊。’”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关东举兵欲共诛之,转相顾望,莫肯先进,处处停兵数十万,若乌腊虫,相随横取之矣。

  灵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乐世董逃,游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带金紫董逃,行谢恩董逃,整车骑董逃,垂欲发董逃,与中辞董逃,出西门董逃,瞻宫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绝董逃,心摧伤董逃。”杨孚卓传曰:“卓改为董安。”案“董”谓董卓也,言虽跋扈,纵其残暴,终归逃窜,至于灭族也。风俗通曰:“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乐崩坏,赏刑失中,毁誉无验,竞饰伪服,以荡典制,远近翕然,咸名后生放声者为时人。有识者窃言:旧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时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闲无几,天下大坏也。

  献帝践祚之初,京都童谣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为董,十日卜为卓。凡别字之体,皆从上起,左右离合,无有从下发端者也。今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卓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青青者,暴盛之貌也。不得生者,亦旋破亡。献帝初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公孙瓒以为易地当之,遂徙镇焉,乃修城积谷,以待天下之变。建安三年,袁绍攻瓒,瓒大败,缢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绍兵趣登台斩之。初,瓒破黄巾,杀刘虞,乘胜南下,侵据齐地。雄威大振,而不能开廓远图,欲以坚城观时,坐听围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建安初,荆州童谣曰:“八九年间始欲衰,至十三年无孑遗。”言自中兴以来,荆州无破乱,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至此逮八九年。当始衰者,谓刘表妻当死,诸将并零落也。十三年无孑遗者,言十三年表又当死,民当移诣冀州也。干窦搜神记曰:“是时华容有女子忽啼呼云:‘〔荆州将〕有大丧!’言语过差,县以为妖言,系狱百馀日,忽于狱中哭曰:‘刘荆州今日死。’华容去州数〔百里〕,即遣马吏验视,〔而刘〕表果死。县乃出之。续又歌吟曰:‘不意李立为贵人。’后无几,曹公平荆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贤,为荆州刺史。”


  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妖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东观书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

  灵帝建宁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啮人。袁山松书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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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六六页一四行 方储对策 校补谓方储对策盖本储所箸书名,因对策而论次成编者,非皆临时条对之辞也。按:校补说是,今加书名号。

  三二六七页一二行 隅中至日跌为日之中 按:殿本“跌”作“昳”。校补谓案周礼司巿疏“昳者,差昳之言也”。左氏昭五年传疏“日昳谓蹉跌而下也”。是差昳即是蹉跌,昳跌固通作矣。

  三二六八页 三行 明主知其然 按:“主”原讹“王”,下“则王道备也”之“王”字原讹“主”,并迳改正。

  三二六八页一一行 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按:“复”原讹“后”,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六九页 四行 苗稼更生 按:“苗”原讹“昔”,迳改正。

  三二六九页 六行 安帝元(年)〔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 校补谓“元年”乃“元初”之讹,各本皆失正。盖讹沿上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迭举之例,不觉其讹。然自孝武建元以下,史无书元不著年号者。况安帝屡改元,不书年号,何以辨之?且据本书安纪,亦惟元初四年秋七月京师及郡国十雨水,而由元初元年秋上溯永初元年秋,皆无此异,是其为讹亦显而易见也。今据改。

  三二七0页 八行 共诬(曰)〔白〕勃海王悝谋反 据汲本改。

  三二七0页一二行 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髟屈}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光武纪作“绣镼”。又引惠栋说,谓“{髟屈}”依续汉书当作“〈衤屈〉”。

  三二七一页 八行 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 按:殿本考证谓“寅”当作“演”。

  三二七二页 六行 四牡彭彭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今毛诗大明卒章作“驷𫘪彭彭”。

  三二七三页一0行 袁山松〔书〕曰  据汲本补。

  三二七三页一三行 后父禁为(平)阳〔平〕侯 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三二七四页 四行 视之得玉钩玦各一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视”东观记作“掘”。

  三二七四页 五行 〔玦〕周五寸四分 据东观记及宋书符瑞志补。

  三二七四页一二行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外东垣屋前后顿坏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灵帝纪以为熹平六年二月事。

  三二七五页 五行 南北三十馀闲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灵帝纪注引此志又云“四十馀闲”,未知谁误。

  三二七五页 七行 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 按:校补谓本书献纪书长安宣平城门外屋自坏事在初平四年三月。

  三二七五页 九行 袁山松〔书〕曰 据汲本补。

  三二七五页一四行 厥罚恒阳 按:殿本“阳”作“旸”。

  三二七六页 七行 金性从刑 按:今尚书大传引郑注“刑”作“形”。

  三二七六页 七行 无故(治)〔冶〕之不销 据汲本改。

  三二七六页 八行 从(人)〔火〕而更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三二七六页一二行 故常阳也 按:殿本“阳”作“旸”。下“则常阳从之”,同。

  三二七七页 四行 今专(王)〔主〕事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七页一四行 王者熟惟其祥 按:汲本、殿本“惟”作“推”。

  三二七八页 六行 上疏云久旱 按:此下有脱文。

  三二七八页 六行 侍御史孔子丰 汲本、殿本“孔子丰”作“孔丰”。按:孔丰字子丰,太常孔臧之后也。

  三二七八页一0行 (牧)〔收〕令下狱抵罪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八页一二行 (丹)〔雒〕阳郡国二十二并旱 校补谓案古今注京师皆称雒阳,此“丹阳”乃“雒阳”之讹,各本皆未正。今据改。

  三二七八页一三行 安帝永初六年夏旱 按:此“安帝”二字原误作注文,与下注“古今注曰”云云六十字并杂入上条注文下,今据校补说移正。

  三二七八页一六行 三年郡国八 按:殿本“八”下有“旱”字。

  三二七九页 四行 三年夏旱 按:校补谓刘昭补注之例,非引他书,则云“臣昭案”,亦有省言“案”者。若既不引书,又不言案,则明是转写脱误。“三年夏旱”上当有“臣昭案本纪”五字。

  三二七九页一二行 冲帝永(嘉)〔熹〕元年夏旱 集解引何焯说,谓“嘉”当作“熹”。今据改。

  三二七九页一二行 太尉李固劝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 校补谓“太后及兄”不成文,且固时不能亲言于太后,固传亦无固亲劝太后立长君事,当作“太后兄”,去“及”字。今据删。

  三二八0页 六行 平阳苏腾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案水经注,苏腾河南平县人,非平阳也。蔡邕集作“平原”,尤误。

  三二八一页 八行 固是日幽毙于狱 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本纪,固以本初元年免官,建和元年下狱死,而云“是日”,非也。

  三二八二页 六行 慊慊常苦不足 按:汲本、殿本“苦”作“若”。

  三二八三页 五行 河内牢川诣阙上书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牢川”党锢传作“牢修”。

  三二八三页 七行 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 按:王先谦谓既云饮酒相强之词,则“嚼”当为“釂”,言饮酒尽也。此自汉世俗传,以双声致误。其正字须知,否则不可通矣。

  三二八四页 一行 朝廷(必)〔少〕长思其功效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八四页 三行 无俟〔明〕河闲之县为验 据汲本、殿本补。按:“河”原讹“何”,迳改正。

  三二八五页 八行 及刘表为牧〔民〕又丰乐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 八行 至此逮八九年 集解引惠栋说,谓“此”字衍,“逮”为“建”之讹,脱“安”字。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八安字形不近,且是释上“八九年”文,“八”字不当去,疑“八”上有“安”字,误夺。按:如惠说,当作“至建安九年”;如张说,当作“至建安八九年”。张说较长。

  三二八五页一0行 〔荆州将〕有大丧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一一行 华容去州数(日)〔百里〕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

  三二八五页一一行 〔而刘〕表果死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一四行 去之深山〔以〕全身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二八五页一四行 厥(灾)〔妖〕狼食人 据集解引惠栋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