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随机作品
随机作者
随机原本
所有页面
编者
社群首页
写字间
最近更改
帮助
帮助
关于维基文库
联络我们
方针与指引
搜索
搜索
外观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资助
创建账号
登录
未登录编辑者的页面
了解详情
贡献
讨论
宪法诉讼法
添加语言
添加链接
作品
讨论
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上传文件
特殊页面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获取短链接
下载二维码
打印/导出
打印版本
下载为EPUB
下载为MOBI
下载为PDF
其他格式
在其他项目中
维基百科
维基数据项目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下载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规则
宪法诉讼法←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47 年 7 月 11 日
制定20条
中华民国 47 年 7 月 21 日公布
1.总统令制定公布“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全文 20 条
中华民国 82 年 1 月 16 日
修正前[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为本法
并修正全文35条
中华民国 82 年 2 月 3 日公布
2.总统(82)华总(一)义字第 0453 号令修正公布名称及全文 35 条
(原名称: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法;新名称: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
中华民国 107 年 12 月 18 日
修正前[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为本法
并修正全文95条
中华民国 108 年 1 月 4 日公布
3.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800001301号令
修正公布名称及全文 95 条;并自公布后三年施行
(原名称: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新名称:宪法诉讼法)
中华民国 112 年 5 月 26 日
修正第1, 33, 53, 59, 63, 95条
中华民国 112 年 6 月 21 日公布
4.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20005121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33、53、59、63、95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七月三日
司法院院台厅书一字第11206006751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十二年七月七日施行
姊妹计划
:
百科
·
数据项
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类
:
中华民国47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全文2次的改名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3次含全文2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3次的改名法律
司法院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