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的新生活运动
抗战期间的新生活运动 二十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汉广播 中国国民党政治委员会 主席汪精卫 中华民国27年(1938年)2月22日 1938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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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运动与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是互相期待的
[编辑]数年以来,蒋委员长提倡两个运动,一个是国民经济建设运动,一个是新生活运动。这两个运动,是互相期待的,是有同一目标的。在全面抗战未开始以前,这两个运动,于国家民族的生存发达,已极重要;在抗战期间,其重要性,更加显著了。换句话说,国家民族能否生存,能否发达,系于这两个运动之能否成功。
为什么说这两个运动是互相期待的呢?我们知道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是属于物质的;新生活运动,是属于精神的。国家民族的生存发达,要在物质精神两方面,同时为不断的充实与不断的发展。这两方面,缺一不可。换句话说,缺了一方面,无异是缺了两方面。这话怎么讲呢?举个例来说,清洁朴素,是新生活的信条,骤然看了,似专属于精神方面的。但是物质方面,如有缺乏,清洁朴素,便谈不到。如今中国大多数是穷人,这些穷人,所过的生活,谈得上清洁么?只怕连污秽的东西,也得不着。谈得上朴素么,只怕连破烂的东西也得不着。这样和他们谈清洁朴素,正如晋惠帝所说“凶年何不食肉糜”,不但搔不着痒处,而且适见其残酷了。清洁朴素,已是如此,至于礼义廉耻,则管子说得好,“仓廪实而知礼义,衣食足而知荣辱”,孟子说得好,“此为救死而且不暇,奚暇治礼义哉”。这是说明新生活运动有期待于国民经济建设运动进步与成就。只重精神,不重物质,是不对的。
再举个例来说,增进幸福,是国民经济建设的企图,骤然看来,似专属于物质方面的,但是精神方面,如有缺乏,增进幸福,便谈不到,因为所谓幸福,不是一部分人的幸福,而是全体的幸福,因为要求增进全体的幸福,所以要根据民生主义来从事国民经济建设运动,这不但在物质方面,须注重生产,注重大工业由国家经营,中小工业由私人经营,以期由赤贫进于小康,由小康进于家给人足。而在精神方面,尤须注重公的道德和私的道德。其在公的道德,莫要于爱人如己,时时刻刻存着“一夫不获时予之辜”的念头,其在私的方面,莫要于洁身自爱,能廉洁才能勇敢,能不奢纵,才能不贪污。如果精神方面,没有这种修养,则一切经济建设皆可视为营私舞弊的机会,而提倡国营事业,无异于使官僚政治扩大及于经济的领域了。这是说明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有期待于新生活运动的进步与成就。只重物质,不重精神是不对的。明白了这两个运动之互相期待,则对于这两个运动之必须同时着力,可无俟言。
两种运动的目标是一个
[编辑]为什么说这两个运动是有同一目标的呢?数十年来,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已息息有覆亡之惧,九一八以来,日本的侵略,更一步紧似一步了,提倡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是感觉到物质上的缺乏,若不急急加以准备,则民力不能充实,国力不能发展,何以救亡图存,提倡新生活运动,是感觉到精神上的缺乏,若不急急加以训练,则对于固有道德,失了自信力,对于世界文化,失了吸引力,何以救亡图存?所以这两个运动,自方面来说,固然各有所重,自目标来说,归宿是一个的。换句话说,便是充实我们物质上精神上的力量,以救国家民族于将亡,使之由生存而发达。因为这样,我们认定今日只有国家统一,而无地方割据。因为这样,我们认定今日只有民族战争,而无阶级斗争。因为这样,我们下了决心,以最大的忍耐,来从事于最低限度的准备,虽因此之故,受尽了“唯武器论”等等嘲笑,而不一置辨。因为这样,我们到了最后关头,便抱定了不成功即成仁的信念,以从事牺牲,虽因此之故,受尽了“民族失败主义”等等嘲笑,而亦不一置辨。这便是国民经济建设运动与新生活运动一贯的精神,我们本着这一贯的精神,向着救亡图存的同一目标而猛向前进。
以上所说,数年以来,国民经济建设运动,新生活运动,其关系于救亡图存如何重要已可见了。至于抗战期间,比起平时,其重要性之增加,更不止千倍万倍。因为平时注意只在准备,所看见的,只是人力物力之积累。抗战期间,不但要把平时所积累的,拿出来使用,并且要继续不断的积累,以供继续不断的使用。抗战期间人力物力之使用,好比将煤和铁投在炉火之内,煤会因燃烧而成灰烬,铁会因锻錬而成钢。我们必须知道,有化为灰烬的煤,才能有锻錬出来的钢。抗战期间,我们个人是愿意和煤一样化为灰烬,只要我们的国家民族能和铁一样,在这些灰烬之中,锻錬而成为钢。因为我们个人是有新陈代谢的,只要继续不断尽了燃烧的责任,不愁我们的国家民族不会锻錬而成为钢。这是抗战期间,我们应有的决心,应尽的责任。关于国民经济建设运动应该怎样的注意,怎样的努力,使民力国力能继续不断的培养起来生长起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如今想先就新生活运动,说几句话。
不偷生不苟活
[编辑]我以为抗战期间的新生活运动,其最要紧而又最简单的标语,是不偷生,不苟活。怎样叫做不偷生不苟活呢?抗战期间,我们人人要为国家民族的生存发达而努力于工作。这工作的繁简难易,虽然各有不同,而其所负的责任,则无不同。我们能尽了所负责任,我们的生活,方才有意义,到了最后,或者因不尽而死,或者因殉职而死,或者死得较早,或者死得较迟,这死的先后及其死法,虽然各有不同,而其为尽了最后的责任,则无不同。我们能尽了最后的责任,不但我们的生活,有价值,我们的死,也有价值。必要这样,才能叫做不偷生不苟活,如果平时悠悠忽忽,和没事人一般,及至临难,则又惟知以苟全性命为事,则便是偷生苟活了,一个人偷生苟活,国家民族便失了这一个人之用,个个人如此,国家民族便只有覆亡了。人类的道德,莫大于牺牲小己,以为大群,国民的责任,莫大于牺牲个人,以为国家民族。抗战以来,战区中的难民,颠沛流离,死的死了,生的无以为生,这都是为国家民族而忍受痛苦。战壕中的将士,死伤枕藉,饥不得食,寒不得衣,病不得药,死不得埋,这都是为国家民族而忍受痛苦。这种痛苦,不只身受者感觉着,全国人民亦必同样的感觉着。我们何以解除这种痛苦?我们惟有以不偷生不苟活的精神从事于工作,我们有生之年是工作,我们有死之日是工作,我们知道,惟有工作可以解除自己的内心之痛苦,我们知道,惟有工作可以解除一般同胞的身受之痛苦,我们由感觉痛苦而决心牺牲,由决心牺牲而发出一切物质上精神上的伟大力量,这种伟大力量,是日日增长的,是永无休息的,国家民族生存发达之基础,实在于此。
这种痛苦的感觉,与牺牲的决心,是古今中外一切道德的来源,不仅新生活运动为然,不仅抗战期间的新生活运动为然,我因为觉得在抗战期间,尤有表而出之的必要,所以简单的作为对于新运四周纪念的一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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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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