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先生集/卷十四
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唐 |
宪宗之十四年,始定东平,三分其地,[1]以华州刺史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扶风马公,[2]为郓、曹、濮节度观察等使,镇其地。[3]既一年,褒其军,号曰 “天平军”。[4]上即位之二年,召公入,且将用之。[5]以其人之安公也,复归之镇。[6]上之三年,[7]公为政于郓曹濮也适四年矣,治成制定,众志大固,恶绝于心,仁形于色,<立尃>心一力,以供国家之职。[8]于时沂、密始分而残其师,[9]其后幽、镇、魏不悦于政,相扇继变,[10]复归于旧,徐亦乘势逐帅自置,[11]同于三方。惟郓也截然中居,四邻望之。[12]若防之制水,恃以无恐。然而皆曰:郓为虏巢,且六十年,[13]将强卒武。曹、濮于郓,州大而近,[14]军所根柢,皆骄以易怨。而公承死亡之后,掇拾之余,剥肤椎髓,公私扫地赤立,新旧不相保持,万目睽睽。[15]公于此时能安以治之,其功为大;若幽、镇、魏、徐之乱,不扇而变,此功反小;何也?公之始至,众未孰化,以武则忿以憾,[16]以恩则横而肆,一以为赤子,一以为龙蛇,惫心罢精,[17]磨以岁月,然后致之,难也;及教之行,众皆戴公为亲父母,夫叛父母,从仇雠,非人之情,故曰易。[18]于是天子以公为尚书右仆射,封扶风县开国伯以褒嘉之。[19]公亦乐众之和,知人之悦,而侈上之赐也。于是为堂于其居之西北隅,号曰“溪堂”,以餍士大夫,通上下之志。既飨,其从事陈曾谓其众言:“公之畜此邦,其勤不亦至乎?此邦之人,累公之化,[20]惟所令之,不亦顺乎?上勤下顺,遂济登兹,不亦休乎?昔者人谓斯何!今者人谓斯何!虽然,斯堂之作,意其有谓,而喑无诗歌,是不考引公德,而接邦人于道也。”[21]乃使来请,其诗曰:
帝奠九壥,[22]有叶有年,有荒不条,[23]河岱之间。及我宪考,一收正之,[24]视邦选侯,以公来尸。公来尸之,人始未信,公不饮食,以训以徇:孰饥无食,孰呻孰叹;孰冤不问,不得分愿。孰为邦蟊,[25]节根之螟,羊很狼贪,以口覆城。吹之煦之,[26]摩手拊之;箴之石之,[27]膊而磔之。[28]凡公四封,既富以强,谓公吾父,孰违公令?可以师征,[29]不宁守邦。公作溪堂,播播流水,浅有蒲莲,深有蒹苇,公以宾燕,其鼓骇骇。[30]公燕溪堂,宾校醉饱,流有跳鱼,岸有集鸟,既歌以舞,其鼓考考。公在溪堂,公御琴瑟,公既宾赞,稽经诹律。[31]施用不差,[32]人用不屈。溪有薲苽,[33]有龟有鱼,公在中流,右《诗》左《书》,无我斁遗。[34]此邦是庥。
司徒北平王家,猫有生子同日者,其一死焉。有二子饮于死母,母且死,其鸣咿咿。其一方乳其子,若闻之,起而若听之,走而若救之,衔其一置于其栖,又往如之,反而乳之,若其子然。噫,亦异之大者也!夫猫,人畜也,非性于仁义者也,其感于所畜者乎哉!北平王牧人以康,伐罪以平,理阴阳以得其宜。国事既毕,家道乃行,父父子子,兄兄弟弟,雍雍如也,愉愉如也,视外犹视中,一家犹一人。夫如是,其所感应召致,其亦可知矣。《易》曰“信及豚鱼”,非此类也夫!愈时获幸于北平王,客有问王之德者,愈以是对。客曰:“夫禄位贵富人之所大欲也。得之之难,未若持之之难也。得之于功,或失于德;得之于身,或失于子孙。今夫功德如是,祥祉如是,其善持之也可知已。”既已,因叙之为《猫相乳》说云。
问:《书》称“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以至于庶人、龟筮,考其从违,以审吉凶”,则是圣人之举事兴为,无不与人共之者也。于《易》则又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而《春秋》亦有讥漏言之词,如是则又似不与人共之而独运者。《书》与《易》《春秋》,经也。圣人于是乎尽其心焉耳矣。今其文相戾悖如此,欲人之无疑,不可得已。是二说者,其信有是非乎?抑所指各殊,而学者不之能察也?谅非深考古训,读圣人之书者,其何能辨之?此固吾子之所宜无让者,愿承教焉。
问:古之人有云:夏之政尚忠,殷之政尚敬,而周之政尚文,是三者相循环终始,若五行之与四时焉。原其所以为心,皆非故立殊而求异也,各适于时,救其弊而已矣。夏殷之书存者可见矣,至周之典籍咸在。考其文章,其所尚若不相远然,焉所谓三者之异云乎?抑其道深微,不可究欤?将其词隐而难知也?不然,则是说为谬矣。周之后秦、汉、蜀、吴、魏、晋之兴与霸,亦有尚乎无也?观其所为,其亦有意云尔。循环之说安在?吾子其无所隐焉!
问:夫子之序帝王之书,而系以秦、鲁;及次列国之风,而宋、鲁独称颂焉。秦穆之德,不逾于二霸;宋、鲁之君,不贤乎齐、晋。其位等,其德同。升黜取舍如是之相远,亦将有由乎?愿闻所以辨之之说。
问:夫子既没,圣人之道不明,盖有杨墨者,始侵而乱之,其时天下咸化而从焉。孟子辞而辟之,则既廓如也。今其书尚有存者,其道可推而知不可乎?其所守者何事?其不合于道者几何?孟子之所以辞而辟之者何说?今之学者,有学于彼者乎?有近于彼者乎?其已无传乎?其无乃化而不自知乎?其无传也,则善矣;如其尚在,将何以救之乎?诸生学圣人之道,必有能言是者,其无所为让。
问:所贵乎道者,不以其便于人而得于己乎?当周之衰,管夷吾以其君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戎狄以微,京师以尊,四海之内,无不受其赐者。天下诸侯,奔走其政令之不暇,而谁与为敌!此岂非便于人而得于已乎?秦用商君之法,人以富,国以强,诸侯不敢抗,及七君而天下为秦。使天下为秦者,商君也。而后代之称道者,咸羞言管、商氏,何哉?庸非求其名而不责其实欤?愿与诸生论之,无惑于旧说。
问:夫子之言“盍各言尔志”,又曰:“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今之举者,不本于乡,不序于庠,一朝而群至乎有司,有司之不之知也宜矣。今将自州县始,请各诵所怀,聊以观诸生之志。死者可作,其谁与归?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敢问诸生之所事而友者为谁乎?所谓贤而仁者,其事如何哉?言及之而不言,亦君子之所不为也?
问:春秋之时,百有馀国,皆有大夫士,详于传者,无国无贤人焉,其馀皆足以充其位,不闻有无其人而阙其官者。春秋之后,其书尤详,以至于吴、蜀、魏,下及晋氏之乱,国分如锱铢,读其书,亦皆有人焉。今天下九州四海,其为土地大矣;国家之举士,内有明经、进士,外有方维大臣之荐,其馀以门地勋力进者又有倍于是,其为门户多矣;而自御史台、尚书省,以至于中书门下省,咸不足其官,岂今之人不及于古之人邪?何求而不得也?夫子之言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某者焉。”诚得忠信如圣人者,而委之以大臣宰相之事,有不可乎?况于百执事之微者哉!古之十室,必有任宰相大臣者,今之天下,而不足士、大夫于朝,其亦有说乎?
问:夫子曰:“洁、净、精、微,《易》教也。”今习其书,不识四者之所谓,盍举其义而陈其数焉?
问:《易》之说曰:“乾,健也。”今考《干》之爻,在初者曰“潜龙勿用”,在三者曰“夕惕若厉,无咎”,在四者亦曰“无咎”,在上曰“有悔”。卦六位:一“勿用”,二“苟得无咎,一有悔”,安在其为健乎?又曰“干以易知,坤以简能”。《干》之四位,既不为易矣。《坤》之爻又曰:“龙战于野”,战之于事,其足为简乎?《易》,六经也,学者之所宜用心,愿施其词,陈其义焉。
问:人之仰而生者谷帛,谷帛丰,无饥寒之患,然后可以行之于仁义之途,措之于安平之地,此愚智所同识也。今天下谷愈多,而帛愈贱,人愈困者,何也?耕者不多而谷有馀,蚕者不多而帛有馀。有馀宜足,而反不足,此其故又何也?将以救之,其说如何?
问:夫子言“尧舜垂衣裳而天下理”,又曰“无为而理者,其舜也欤”?《书》之说尧曰“亲九族”,又曰“平章百姓”,又曰“协和万邦”,又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又曰洪水“怀山襄陵,下人其谘”。夫亲九族、平百姓、和万邦、则天道、授人时、愁水祸,非无事也,而其言曰“垂衣裳而天下理”者,何也?于舜则曰“慎五典”,又曰“叙百揆”,又曰“宾四门”,又曰“齐七政”,又曰“类上帝,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又曰“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五载一巡狩”,又曰“分十二州,封山浚川,恤五刑,典三礼,彰施五色,出纳五言”。于虖!其何勤且烦如是!而其言曰“无为而理”者,何也?将亦有深辞隐义不可晓邪?抑其年代已远,失其传邪?二三子其辩焉!
问:古之学者必有师,所以通其业,成就其道德者也。由汉氏已来,师道日微,然犹时有授经传业者。及于今,则无闻矣。德行若颜回,言语若子贡,政事若子路,文学若子游,犹且有师,非独如此,虽孔子亦有师,问礼于老聃,问乐于苌宏是也。今之人不及孔子、颜回远矣,而且无师,然其不闻有业不通而道德不成者,何也?
问:食粟、衣帛、服仁行义以俟死者,二帝三王之所守,圣人未之有改焉者也。今之说者,有神仙不死之道,不食粟,不衣帛,薄仁义以为不足为,是诚何道邪?圣人之于人,犹父母之于子。有其道而不以教之,不仁;其道虽有而未之知,不智。仁与智且不能,又乌足为圣人乎?不然,则说神仙者妄矣!
或问谏议大夫阳城于愈,可以为有道之士乎哉?学广而闻多,不求闻于人也;行古人之道,居于晋之鄙,晋之鄙人,薰其德而善良者几千人。大臣闻而荐之,天子以为谏议大夫。人皆以为华,阳子不色喜。居于位五年矣,视其德如在野,彼岂以富贵移易其心哉!
愈应之曰:“是《易》所谓“恒其德贞”,而“夫子凶”者也。恶得为有道之士乎哉?在《易·蛊》之上九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之六二则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夫不以所居之时不一,而所蹈之德不同也?若《蛊》之上九,居无用之地,而致“匪躬”之节;蹇之六二,在王臣之位,而高“不事”之心,则冒进之患生,旷官之刺兴,志不可则,而尤不终无也。今阳子在位不为不久矣,闻天下之得失不为不熟矣,天子待之不为不加矣,而未尝一言及于政,视政之得失,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问其官,则曰谏议也;问其禄,则曰下大夫之秩也;问其政,则曰我不知也。有道之土,固如是乎哉?且吾闻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今阳子以为得其言,言乎哉?得其言而不言,与不得其言而不去,无一可者也。阳子将为禄仕乎?古之人有云:仕不为贫,而有时乎为贫,谓禄仕者也。宜乎辞尊而居卑,辞富而居贫,若抱关击柝者可也。盖孔子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矣,亦不敢旷其职,必曰“会计当而已矣”,必曰“牛羊遂而已矣”。若阳子之秩禄,不为卑且贫,章章明矣,而如此,其可乎哉?
或曰:否,非若此也。夫阳子恶讪上者,恶为人臣招其君之过而以为名者,故虽谏且议,使人不得而知焉。《书》曰:“尔有嘉谟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谟斯猷,惟我后之德。’”夫阳子之用心,亦若此者。
愈应之曰:若阳子之用心如此,滋所谓惑者矣。入则谏其君,出不使人知者,大臣宰相者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夫阳子本以布衣隐于蓬蒿之下,主上嘉其行谊,擢在此位,官以谏为名,诚宜有以奉其职,使四方后代知朝廷有直言骨鲠之臣,天子有不僭赏、从谏如流之美。庶岩穴之士,闻而慕之,束带结发,愿进于阙下,而伸其辞说,致吾君于尧舜,熙鸿号于无穷也。若《书》所谓,则大臣宰相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且阳子之心,将使君人者恶闻其过乎?是启之也。
或曰:阳子之不求闻而人闻之,不求用而君用之,不得已而起,守其道而不变,何子过之深也?
愈曰:自古圣人贤士,皆非有求于闻用也。闵其时之不平,人之不乂,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而必以兼济天下也。孜孜矻矻,死而后已。故禹过家门不入,孔席不暇暖,而墨突不得黔。彼二圣一贤者,岂不知自安佚之为乐哉?诚畏天命而悲人穷也。夫天授人以贤圣才能,岂使自有馀而已?诚欲以补其不足者也。耳目之于身也,耳司闻而目司见,听其是非,视其险易,然后身得安焉。圣贤者,时人之耳目也;时人者,圣贤之身也。且阳子之不贤,则将役于贤以奉其上矣,若果贤,则固畏天命而闵人穷也,恶得以自暇逸乎哉?
或曰:吾闻君子不欲加诸人,而恶讦以为直者。若吾子之论,直则直矣,无乃伤于德而费于辞乎?好尽言以招人过,国武子之所以见杀于齐也,吾子其亦闻乎?
愈曰: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我将以明道也,非以为直而加人也。且国武子不能得善人,而好尽言于乱国,是以见杀。《传》曰:“惟善人能受尽言。”谓其闻而能改之也。子告我曰:阳子可以为有道之士也,今虽不能及已,阳子将不得为善人乎哉?
经曰:“改葬缌”。《春秋穀梁传》亦曰:“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此皆谓子之于父母,其他则皆无服。何以识其必然?经次五等之服,小功之下,然后著改葬之制,更无轻重之差,以此知惟记其最亲者,其他无服则不记也。若主人当服斩衰,其馀亲各服其服,则经亦言之,不当惟云“缌”也。《传》称“举下缅者”,“缅”犹“远”也,“下”谓服之最轻者也,以其远,故其服轻也。江熙曰:“礼,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为交于神明者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是故改葬之礼,其服惟轻。”以此而言,则亦明矣。卫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之,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而加麻。”此又其著者也。文子又曰:“丧服既除,然后乃葬,则其服何服?”子思曰:“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何有焉?”然则改葬与未葬者有异矣。古者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无故,未有过时而不葬者也。过时而不葬,谓之不能葬,《春秋》讥之。若有故而未葬,虽出三年,子之服不变,此孝子之所以著其情,先王之所以必其时之道也。虽有其文,未有著其人者,以是知其至少也。改葬者,为山崩水涌毁其墓,及葬而礼不备者。若文王之葬王季,以水啮其墓;鲁隐公之葬惠公,以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之类是也。丧事有进而无退,有易以轻服,无加以重服。殡于堂,则谓之殡;瘗于野,则谓之葬。近代已来,事与古异,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而不能自还。甚者拘以阴阳畏忌,遂葬于其土,及其反葬也远者或至数十年,近者亦出三年,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而反为之重服欤?在丧当葬,犹宜易以轻服,况既远而反纯凶以葬乎?若果重服,是所谓未可除而除,不当重而更重也。或曰:丧与其易也宁戚,虽重服不亦可乎?曰:不然。易之与戚,则易固不如戚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俭之与奢,则俭固愈于奢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过犹不及,其此类之谓乎?或曰:经称“改葬缌”,而不著其月数,则似三月而后除也。子思之对文子则曰:“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启殡至于既葬而三月,则除之;未三月,则服以终三月也。曰:妻为夫何如?曰:如子。无吊服而加麻则何如?曰:今之吊服,犹古之吊服也。
斋郎职奉宗庙社稷之小事,盖士之贱者也。执豆笾,骏奔走,以役于其官之长;不以德进,不以言扬,盖取其人力以备其事而已矣。奉宗庙社稷之小事,执豆笾,骏奔走,亦不可以不敬也。于是选大夫士之子弟未爵命者以塞员填阙,而教之行事。其勤虽小,其使之不可以不报也,必书其岁。岁既久矣,于是乎命之以官,而授之以事,其亦微矣哉!学生或以通经举,或以能文称,其微者,至于习法律、知字书,皆有以赞于教化,可以使令于上者也。自非天姿茂异,旷日经久,以所进业发闻于乡闾,称道于朋友,荐于州府,而升之司业,则不可得而齿乎国学矣。然则奉宗庙社稷之小事,任力之小者也;赞于教化,可以使令于上者,德艺之大者也,其亦不可移易明矣。今议者谓学生之无所事,谓斋郎之幸而进,不本其意;因谓可以代任其事而罢之,盖亦不得其理矣。今夫斋郎之所事者,力也;学生之所事者,德与艺也。以德艺举之,而以力役之,是使君子而服小人之事,且非国家崇儒劝学、诱人为善之道也。此一说不可者也。抑又有大不可者焉。宗庙社稷之事虽小,不可以不专,敬之至也,古之道也。今若以学生兼其事,及其岁时日月,然后授其宗彝罍洗,其周旋必不合度,其进退必不得宜,其思虑必不固,其容貌必不庄;此无他,其事不习,而其志不专故也。非近于不敬者欤?又有大不可者,其是之谓欤?若知此不可,将令学生恒掌其事,而隳坏其本业,则是学生之教加少,学生之道益贬;而斋郎之实犹在,斋郎之名苟无也。大凡制度之改,政令之变,利于其旧不什,则不可为已,又况不如其旧哉?考之于古,则非训;稽之于今,则非利;寻其名而求其实,则失其宜。故曰:议罢斋郎而以学生荐享,盖亦不得其理矣。
右今月十六日敕旨,[35]宜令百僚议,限五日内闻奏者。将仕郎守国子监四门博士臣韩愈谨献议曰:
伏以陛下追孝祖宗,肃敬祀事。[36]凡在拟议,不敢自专,[37]聿求厥中,延访群下。然而礼文繁漫,所执各殊,自建中之初,迄至今岁,屡经禘祫,未合适从。臣生遭圣明,涵泳恩泽,虽贱不及议,而志切效忠。[38]今辄先举众议之非,然后申明其说。
一曰“献、懿庙主,[39]宜永藏之夹室”。[40]臣以为不可。夫祫者,合也。毁庙之主,皆当合食于太祖、献、懿二祖,即毁庙主也。今虽藏于夹室,至禘祫之时,岂得不食于太庙乎?名曰合祭,而二祖不得祭焉,[41]不可谓之合矣。
二曰“献、懿庙主,宜毁之瘗之”。[42]臣又以为不可。谨按《礼记》,天子立七庙,一坛,一𫮃。[43]其毁庙之主,皆藏于祧庙。[44]虽百代不毁,祫则陈于太庙而飨焉。自魏晋已降,始有毁瘗之议,事非经据,竟不可施行。今国家德厚流光,创立九庙。[45]以周制推之,献、懿二祖,犹在坛𫮃之位,况于毁瘗而不禘祫乎?
三曰“献、懿庙主,宜各迁于其陵所”。[46]臣又以为不可。二祖之祭于京师,列于太庙也,二百年矣。今一朝迁之,岂惟人听疑惑,抑恐二祖之灵,眷顾依迟,不即飨于下国也。[47]
四曰“献、懿庙主,宜附于兴圣庙而不禘祫。”[48]臣又以为不可。《传》曰“祭如在”。景皇帝虽太祖,其于属,乃献、懿之子孙也。[49]今欲正其子东向之位,废其父之大祭,固不可为典矣。[50]
五曰“献、懿二祖,宜别立庙于京师。”[51]臣又以为不可。夫礼有所降,情有所杀。是故去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𫮃,去𫮃为鬼,渐而之远,其祭益稀。[52]昔者鲁立炀宫,《春秋》非之,[53]以为不当取已毁之庙,既藏之主,而复筑宫以祭。今之所议,与此正同。又虽违礼立庙,至于禘祫也,合食则禘无其所,废祭则于义不通。
此五说者,皆所不可。[54]故臣博采前闻,求其折中。以为殷祖玄王,[55]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为帝;又其代数已远,不复祭之,故太祖得正东向之位,子孙从昭穆之列。《礼》所称者,盖以纪一时之宜,非传于后代之法也。[56]《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57]盖言子为父屈也。景皇帝虽太祖也,其于献、懿,则子孙也。当禘祫之时,献祖宜居东向之位,景皇帝宜从昭穆之列,祖以孙尊,孙以祖屈,求之神道,岂远人情?[58]又常祭甚众,[59]合祭甚寡,则是太祖所屈之祭至少,所伸之祭至多,比于伸孙之尊,废祖之祭,不亦顺乎?[60]事异殷周,礼从而变,非所失礼也。[61]
臣伏以制礼作乐者,天子之职也。陛下以臣议有可采,[62]粗合天心,断而行之,是则为礼。如以为犹或可疑,乞召臣对,面陈得失,庶有发明。谨议。
论曰:登孔氏之门者众矣,三千之徒,四科之目,孰非由圣人之道,为君子之儒者乎?其于过行过言,亦云鲜矣。而夫子举不贰过,惟颜氏之子,其何故哉?请试论之:
夫圣人抱诚明之正性,根中庸之至德,苟发诸中形诸外者,不由思虑,莫匪规矩。不善之心,无自入焉;可择之行,无自加焉。故惟圣人无过,所谓过者,非谓发于行、彰于言,人皆谓之过而后为过也,生于其心则为过矣。故颜子之过此类也。不贰者,盖能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形,不贰之于言行也。《中庸》曰: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自诚明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无过者也;自明诚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不勉则不中,不思则不得,不贰过者也。故夫子之言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不失之矣。”又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言犹未至也。而孟子亦曰:“颜子具圣人之体而微者。”皆谓不能无生于其心,而亦不暴之于外。考之于圣人之道,差为过耳。
颜子自惟其若是也,于是居陋巷以致其诚,饮一瓢以求其志,不以富贵妨其道,不以隐约易其心,确乎不拔,浩然自守,知高坚之可尚,忘钻仰之为劳,任重道远,竟莫之致。是以夫子叹其“不幸短命”,“今也则亡”,谓其不能与己并立于至圣之域,观教化之大行也。不然,夫行发于身、加于人,言发乎迩、见乎远,苟不慎也,败辱随之,而后思欲不贰过,其于圣人之道,不亦远乎?而夫子尚肯谓之“其殆庶几”,孟子尚复谓之“具体而微”者哉?则颜子之不贰过,尽在是矣。谨论。
曾子称“小功不税”,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郑元注云:“以情责情。”今之士人,遂引此不追服小功。小功服最多,亲则叔父之下殇,与适孙之下殇,与昆弟之下殇;尊则外祖父母;常服则从祖祖父母。礼沿人情,其不可不服也明矣。古之人行役不逾时,各相与处一国,其不追服,虽不可,犹至少;今之人男出仕,女出嫁,或千里之外,家贫讣告不及时,则是不服小功者恒多,而服小功者恒鲜矣。君子之于骨肉,死则悲哀而为之服者,岂牵于外哉?闻其死则悲哀,岂有间于新故死哉?今特以讣告不及时,闻死出其月数则不服,其可乎?愈尝怪此。近出吊人,见其颜色戚戚类有丧者,而其服则吉,问之,则云“小功不税”者也。《礼》文残缺,师道不传,不识《礼》之所谓不税,果不追服乎?无乃别有所指,而传注者失其宗乎?伏惟兄道德纯明,躬行古道,如此之类,必经于心,而有所决定。不惜示及,幸甚幸甚!泥水马弱不敢出,不果鞠躬亲问而以书,悚息尤深。愈再拜。
太学生何蕃,入太学者廿馀年矣。岁举进士,学成行尊,自太学诸生推颂不敢与蕃齿,相与言于助教、博士,助教、博士以状申于司业、祭酒,司业、祭酒撰次蕃之群行焯者数十馀事,以之升于礼部,而以闻于天子。京师诸生以荐蕃名文说者,不可选纪。公卿大夫知蕃者比肩立,莫为礼部,为礼部者,率蕃所不合者,以是无成功。
蕃淮南人,父母具全。初入太学,岁率一归,父母止之。其后间一二岁乃一归,又止之,不归者五岁矣。蕃纯孝人也,闵亲之老不自克,一日,揖诸生归养于和州,诸生不能止,乃闭蕃空舍中。于是太学六馆之士百馀人,又以蕃之义行言于司业阳先生城,请谕留蕃。于是太学阙祭酒,会阳先生出道州,不果留。欧阳詹生言曰:“蕃仁勇人也。”或者曰:“蕃居太学,诸生不为非义,葬死者之无归,哀其孤而字焉,惠之大小,必以力复,斯其所谓仁欤!蕃之力不任其体,其貌不任其心,吾不知其勇也。”欧阳詹生曰:“朱泚之乱,太学诸生举将从之,来请起蕃,蕃正色叱之,六馆之士不从乱,兹非其勇欤!”
惜乎!蕃之居下,其可以施于人者不流也。譬之水,其为泽,不为川乎?川者高,泽者卑,高者流,卑者止,是故蕃之仁义,充诸心,行诸太学,积者多,施者不遐也。天将雨,水气上,无择于川泽涧溪之高下,然则泽之道,其亦有施乎!抑有待于彼者欤!故凡贫贱之士,必有待然后能有所立,独何蕃欤!吾是以言之,无亦使其无传焉。
愈始者望见吾子于人人之中,固有异焉;及聆其音声,接其辞气,则有愿交之志。因缘幸会,遂得所图,岂惟吾子之不遗,抑仆之所遇有时焉耳。近者尝有意吾子之阙焉无言,意仆所以交之之道不至也。今乃大得所图,脱然若沈屙去体,洒然若执热者之濯清风也。然吾子所论:排释老不若著书,嚣嚣多言,徒相为訾。若仆之见,则有异乎此也。夫所谓著书者,义止于辞耳。宣之于口,书之于简,何择焉?孟轲之书,非轲自著,轲既殁,其徒万章、公孙丑相与记轲所言焉耳。仆自得圣人之道而诵之,排前二家有年矣。不知者以仆为好辩也,然从而化者亦有矣,闻而疑者又有倍焉。顽然不入者,亲以言谕之不入,则其观吾书也,固将无得矣。为此而止,吾岂有爱于力乎哉?然有一说:化当世莫若口,传来世莫若书。又惧吾力之未至也。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吾于圣人,既过之犹惧不及,矧今未至,固有所未至耳。请待五六十然后为之,冀其少过也。吾子又讥吾与人人为无实驳杂之说,此吾所以为戏耳,比之酒色,不有间乎?吾子讥之,似同浴而讥裸裎也。若商论不能下气,或似有之,当更思而悔之耳。博塞之讥,敢不承教!其他俟相见。薄晚须到公府,言不能尽。愈再拜。
吾子不以愈无似,意欲推而纳诸圣贤之域,拂其邪心,增其所未高,谓愈之质有可以至于道者,浚其源,导其所归,溉其根,将食其实。此盛德者之所辞让,况于愈者哉?抑其中有宜复者,故不可遂已。
昔者圣人之作《春秋》也,既深其文辞矣,然犹不敢公传道之,口授弟子,至于后世,然后其书出焉。其所以虑患之道微也。今夫二氏之所宗而事之者,下及公卿辅相,吾岂敢昌言排之哉?择其可语者诲之,犹时与吾悖,其声哓哓。若遂成其书,则见而怒之者必多矣,必且以我为狂为惑。其身之不能恤,书于吾何有?夫子,圣人也,且曰:“自吾得子路,而恶声不入于耳。”其馀辅而相者周天下,犹且绝粮于陈,畏于匡,毁于叔孙,奔走于齐、鲁、宋、卫之郊。其道虽尊,其穷也亦甚矣!赖其徒相与守之,卒有立于天下。向使独言之而独书之,其存也可冀乎?今夫二氏行乎中土也,盖六百年有馀矣。其植根固,其流波漫,非所以朝令而夕禁也。自文王没,武王、周公、成康相与守之,礼乐皆在。及乎夫子,未久也;自夫子而及乎孟子,未久也;自孟子而及乎扬雄,亦未久也。然犹其勤若此,其困若此,而后能有所立,吾其可易而为之哉!其为也易,则其传也不远,故馀所以不敢也。然观古人,得其时行其道,则无所为书。书者,皆所为不行乎今而行乎后世者也。今吾之得吾志、失吾志未可知,俟五六十为之未失也。天不欲使兹人有知乎,则吾之命不可期;如使兹人有知乎,非我其谁哉?其行道,其为书,其化今,其传后,必有在矣。吾子其何遽戚戚于吾所为哉!
前书谓我与人商论不能下气,若好胜者然。虽诚有之,抑非好己胜也,好己之道胜也;非好己之道胜也,己之道乃夫子、孟子、扬雄所传之道也。若不胜,则无以为道。吾岂敢避是名哉!夫子之言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则其与众人辩也有矣。驳杂之讥,前书尽之,吾子其复之。昔者夫子犹有所戏,《诗》不云乎:“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记》曰“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恶害于道哉?吾子其未之思乎!孟君将有所适,思与吾子别,庶几一来。愈再拜。
注释
[编辑]- ↑ 元和十四年二月,平卢都知兵马使刘悟,杀其节度使李师道以降,青、淄十二州皆平。命户部侍郎杨于陵为淄青宣慰使。分其地为三道,以郓、曹、濮为一道,淄、青、齐、登、莱为一道,兖、海、沂、密为一道。东平郡,即平卢军所治。
- ↑ 下或有摠字。
- ↑ 三月,以薛平为平卢节度使,青、齐、登、莱等州观察使。以王遂为沂州刺史,沂、海、兖、密等州都团练观察使。三分其地者,谓摠及此二人也。濮音卜。
- ↑ 《旧史·穆宗纪》云:“十五年六月,郓、曹、濮等州节度,赐号天平军,从马摠奏也。”
- ↑ 长庆元年三月,卢龙军节度使刘总,上幽镇地,诏总徙天平,而召摠还,将大用。
- ↑ 安下或有于字。此句或作“以彼之人安于公”也。
- ↑ 穆宗以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其曰“上即位之二年”,则长庆元年。“上之三年”,则长庆二年也。
- ↑ <立尃>心一力,或作竭心力。<立尃>或作竭。一或作戮。< 立尃>,旨兖切,专也。《国语》:“<立尃>本肇末。”
- ↑ 元和十四年,沂海将王弁杀其观察使王遂,自称留后。
- ↑ 于或作于。幽,谓长庆元年幽州卢龙军都知兵马使朱克融,囚其节度使张弘靖以反;镇,谓其月成德军大将王廷凑,杀其节度使田弘正以反;魏,谓二年魏博节度使田布自杀,兵马使史宪诚自称留后。
- ↑ 谓二年武宁军节度副使王智兴逐其节度使崔群也。置或作署,或置上有署字。
- ↑ 阁、杭、蜀及诸本皆有“四邻望之”一句,方从石本删去。今按:文势及当时事实,皆当有此句。若其无之,则下文所谓“恃以无恐”者,为谁恃之邪?大凡为人作文,而身或在远,无由亲视摹刻。既有脱误,又以毁之重劳,遂不能改。若此者盖亲见之,亦非独古为然也。方氏最信阁、杭、蜀本,虽有谬误,往往曲从。今此三本幸皆不误,而反为石本脱句所夺,甚可笑也。
- ↑ 永泰元年七月,以平卢兵马使李正己为本军节度使,传子纳,纳子师道,至元和十四年败,凡五十五年。
- ↑ “曹、濮于郓”自为一句,或作“于曹、濮州”,非是。
- ↑ 持或作恃。
- ↑ 或无以憾二字,或作而憾。
- ↑ 惫音韝。罢,蒲麋切。
- ↑ 下或有也字。
- ↑ 或无公及封字,县或作郡。
- ↑ 累平声,一本作繄。
- ↑ 德下或无而字。
- ↑ 九壥,九州也,壥与廛同。
- ↑ 不或作有。
- ↑ 收或作牧。
- ↑ 或作蛑,音义同。
- ↑ 煦音诩。
- ↑ 箴或作针。
- ↑ 膊音粕。磔,陟格切。
- ↑ 师,石本作帅。今按:《平淮西碑》云:“屡与师征”,作师为是。石本或误,未可知也。
- ↑ 此诗十一章以令叶强,以骇叶水,皆古音也。令有平声,一读公《独孤郁墓志》,亦见《淮南子》:“勿惊勿骇,万物将自理;勿挠勿撄,万物将自清。”骇,古音自,与理叶也。《周官》注:“疾雷击鼓曰骇。”《西京赋》所谓“骇雷鼓”是也。今按:古音之说甚善,吴才老《补音》《补韵》二书,其说甚详。骇水叶韵,如《管子》:“宫如牛鸣盎中,征如负豕觉而骇”二条而已。此说得之。如通其说,则古书虽不钧,今可以例推也。
- ↑ 诹音娵。
- ↑ 施音试。
- ↑ 薲,毗宾切,𬞟也,根浮水而生者。苽与菇同,音孤。
- ↑ 斁音亦。
- ↑ 时贞元十八年。
- ↑ 宗下方有庙字。今按:此等公家文字,或施于君上,或布之吏民,只用当时体式,直述事意,乃易晓而通行。非如诗篇,等於戏剧铭记,期于久远,可以时出奇怪,而无所拘也。故韩公之文,虽曰高古,然于此等处,亦未尝敢故为新巧,以失庄敬平易之体。但其间反复曲折,说尽事理,便是真文章,它人自不能及耳。方本非是,后皆仿此。
- ↑ 在或作有,拟或作疑。
- ↑ 切或作在。今按:官不及议而自言,则作切为是。
- ↑ 庙或作之。
- ↑ 见贞元七年八年裴郁、李嵘等议。
- ↑ 祭焉或作登焉,详上下文,作登非是。
- ↑ 见李嵘等议。诸本毁下或无之字,或毁之下再有宜字。今按:上之字疑当作而。
- ↑ 《礼记》注:“土封为坛,除地为𫮃。”𫮃,时战切。
- ↑ 《礼记》:“远庙为祧”。注云:“迁庙之主,皆以昭穆合藏于祧庙之中。”
- ↑ 开元十年六月,增太庙为九室。
- ↑ 员外郎裴枢曰:“建石室于寝园,以藏神主,至禘祫之世则祭之。”
- ↑ 迟,诸本作违。今从阁、杭、蜀、《苑》云。《新史》与《文粹》作依违,以意改也。《甘泉赋》:“徕祗郊禋,神所依兮。徘徊招摇,灵屖迡兮。”屖音栖,迡与迟同,皆徐行也。颜曰:“言神久留安处,不即去也。”
- ↑ 考功员外郎陈京、同官县尉仲子陵,皆曰:“迁神主于德明兴圣庙。”
- ↑ 虽下或有为字,其于或作于其,之下一无子字。
- ↑ 父之或作父子。父下或有并有子之字,皆非是。
- ↑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又曰:“献、懿二祖,犹周先公也,请筑别庙以居之。”
- ↑ 方本无“去坛去𫮃” 四字。之远作远之。今详四字,《祭法》本文:之,犹适也,言渐而适远也。方本皆误。
- ↑ 《春秋公羊传》:“定公九年九月立炀宫,非礼也。”
- ↑ 其所,方作所主。义或作经,或作礼。今按:此若言作别庙,则不当禘于太庙,又不当禘于别庙,故云禘无其所。若以无可禘祫之所,而遂直废其祭,则于义又有不可通者,故其说如此。方本误也。
- ↑ 玄王,卨也。《诗·长发》“玄王桓拨”是也。
- ↑ 盖以或作盖曰,或无于字。
- ↑ 《春秋》文公二年《左氏》语。
- ↑ 之神,或作神之,非是。
- ↑ 众,或作频,《新书· 陈京传》亦作众。
- ↑ 今按:韩公本意,献祖为始祖,其主当居初室,百世不迁。懿祖之主,则当迁于太庙之西夹室,而太祖以下以次列于诸室。四时之享,则唯懿祖不与,而献祖、太祖以下,各祭于其室。室自为尊,不相降厌。所谓“ 所伸之祭常多”者也。禘祫则唯献祖居东向之位,而懿祖、太祖以下,皆序昭穆,南北相向于前,所谓“祖以孙尊,孙以祖屈,而所屈之祭常少”者也。韩公礼学精深,盖诸儒所不及,故其所议,独深得夫孝子慈孙报本反始不忘其所由生之本意,真可为万世之通法,不但可施于一时也。程子以为不可漫观者,其谓此类也欤?但其文字简严,读者或未遽晓,故窃推之,以尽其意云。
- ↑ 所字疑衍。
- ↑ 议下或有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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