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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实录/中宗实录/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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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 中宗恭僖徽文昭武钦仁诚孝大王实录
(壬辰)二十七年大明嘉靖十一年
二十八年

春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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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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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朔,对马岛主宗盛长遣皮古洒文来。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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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御朝讲。

○宪府启曰:“常时罢职之人,若不紧关于仕,则为学官,而仕于成均馆,例也。其有关系物论之人,则须自上有成命,然后可以拟望,自下不可擅便为之。郑彦浩大有物论,而近者,吏曹无有成命,而擅便拟为学官,故请推,而自上弃之矣。但吏曹以此事,曾为被罪,而彦浩犹在学官,请改差。”传曰:“吏曹既以误用彦浩,而被推,则彦浩亦不可仍在其官,改差可也。”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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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光州有女,右胁生男。

○御夕讲。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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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御朝讲。正言许沆曰:“近来朝廷之事,圣鉴洞然,故粗定矣。前十月间,政府六曹启事之时,闻其闲散得罪之人,其时,闲之人,如郑彦浩、赵邦彦、赵宗敬、朴绍,得罪如沈贞、李沆、成世昌辈然,其来伺之事,不可知也。皆使人来伺,而知圣明坚定,皆为散落。此事,窜外之人,非所闻见,而必欲来伺,可谓骇异。近闻赐死沈贞,都事之言,其所寓家,壁纸多有裂破,问之则或云邻人裂去。其所裂者,不知其何文书也,必有相通,而知其赐死之奇,故预为裂去也。以古事观之,权奸得志,则必陷害士林,无势则必借人而为害,须自上别为坚定。小人之术多端,或为显沮,或为阴排,如寒暑之变易,则人岂得措手?臣等欲自上立威福者,非欲以刑杀立威也。自然摠揽权纲,使朝廷有纪纲,威福庶可自上出矣。迩来威福在下久矣。幸赖圣鉴洞照,粗为安定矣。今以进讲之说观之,律度量衡,非关国家治乱,古先圣王必敬必戒。况其关治乱、传后世之事,可不谨乎?近来《舆地胜览》,多有阙遗。命仿《舆地胜览》修集云。若其物产、形胜、人物、诗文,可以传后者,则宜可修集,今观修集之事,皆一时宰相别墅之类。如青鹤洞乃李荇所创也。荇自为监修,而乃载其所作诗文,或云天使所作,或云南衮、李沆所作,或其自作。如奉教修撰,不得已载其族系,尚为非矣,安有臣子以其所自为之事,载诸简编,夸张眩曜于君上之前乎?自今观之,若为太平气像,以后世见之,则岂非窃弄威福,酬唱自恣,而载诸国乘?此乃犯分之事。前在成庙时,天使祈顺,欲观韩明浍狎鸥亭,明浍请张龙凤遮日,而成庙特加谴怒。盖恶其僭名犯分也。明浍欲假君,而夸天使,李荇乃欲假天使,而夸君,其贻弊大矣。近见沈思顺张榜事,已为得实,但其射矢之事,不可指为某人所为也。然臣尝闻其射政府门之事,其时舍人尹安仁云:‘书吏即来告,与锺楼张榜,其辞如一。’自上使问于宋鹤孙,其时臣亦参问。委官等定以鹤孙所为,直指问之。鹤孙自知大罪当死,故此亦我之所为云,而时人反相传播曰:‘射矢非思顺所为也。”领事韩效元曰:“上意坚定,则朝廷自定矣。许沆之言至当。上须体念。”上曰:“朝廷堂堂,则四方鼠窃,自当消沮。《舆地胜览》,若旧事则可载,自己之事,不可载也。”许沆曰:“荇自为摠裁,而自载其事。臣尝闻此人质朴,不喜浮夸,以今观之,乃至放恣如此。其时纂集宰相,亦多有人,而莫能止之,以此可见其专擅威福之一端也。其所载诗曰:‘风流二老从容地。’以如此之语,敢载于国乘,见于君前,可谓汎滥。自古权奸,盖亦多岐,或以文才,或以有名,或以邪慝,至于欲售其奸谋,则终无所不至矣。荇非安静之人,无悔过之理,自上毋以此期待。观其排布施设,非如古人茫然自失,如日月蚀之之比也。见人议己,欲图相报,乃与谪人相通,务为凶谋,欲陷士林。顷于经筵,台谏启曰:‘李荇杜门谢客。’潘硕枰自中朝来,李荇亦即为相见,是可谓杜门乎?杜门谢客,乃高士所行,非荇所及。”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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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日晕。

○政院启左赞成金珰卒,传曰:“孝敬殿春享大祭,初欲亲行,赞成之职,亚于大臣,自明日为停朝市,予亦素食,而行祭未安,其摄行也。且考别致赙例以启。”史臣曰:“珰性朴野清俭,然心无定向,事多迂阔,了无公辅之望,而遽为赞成,人多笑之。”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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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日晕两珥。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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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以金安老为世子侍讲院左宾客。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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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御朝讲。持平蔡无斁曰:“近见大关公论之事,人皆视为寻常,稍有勉于国事之人,则人反指目,以为非是。一时罪恶显著,论以凶逆,如沈思顺者,凡有血气者,皆欲食其肉,而近闻思顺不为承服,故不定其罪,而戮市与否,下问之时,推官等以为:‘无前例。’云。然前者权磌,亦不服而戮之于市,不可谓无前例也。且如此大恶之人,吏曹以为先生,至行赙奠,不畏朝廷甚矣。臣子不共戴天之仇,朝廷已定其罪,犹为追变而赙奠,其心若真以为大恶,则必不如此矣。然其郞官,未必皆为,其中必有主张者,当徐察以启。”上曰:“思顺其时虽不服。其奴已服,罪状明白矣。得罪朝廷之人,果为致奠乎?是不有朝廷也。当各别治罪。”司谏梁渊曰:“非但得罪朝廷,与众共弃之人,以为先生致奠,岂但治罪而已乎?”无斁曰:“自上至削去《璿源录》,比于辛允武之例,而臣子敢为如此之事乎?且修纂《舆地胜览》时,思顺乃为掌乐院正,未尝为直提学,今于《胜览》初卷,载纂集人姓名,而以思顺为直提学。一时之人,岂不知思顺非经此职也?但以掌乐院正非华职,故以此冒称耳。尹漑其时为监校官,不知其自为之耶?徐当察之。”上曰:“其所不为之官,岂可载诸册上乎?”无斁曰:“近见金光辙,曰:‘成世昌在谪所,大唱朝廷,亦有起我辈之人。’以此见之,在朝之臣,必有与谪人交通,而希望间隙者。上意若稍有不定,则或更有如李荇之人,相为交通,乘隙而起矣。世昌自以为,若非今日放还,则明当放还云。此岂在外自知而言之?其必有为而伺之者矣。以此观之,今虽粗定,亦未知终为坚定也。”梁渊曰:“世昌被罪窜逐,金光辙非微人,而犹发此言,其罪大矣。”无斁曰:“不知光辙面,见其人与否也,大槪其言如此。”上曰:“朝廷之事,窜逐之人,无先知之理。若为先知,则非特朝廷无纪纲,大臣与谪人,相为交通,古未有如此之事。此纪纲大关之事。”梁渊曰:“若有相通之事,则岂非大罪乎?”无斁曰:“顷于经筵,台谏以为:‘李荇杜门不出。’云。然近闻其人,数有出入。所谓绸缪士类,至为疑惧,非计一身之祸也。若自上稍有不定,朝廷大祸,起于朝夕矣。”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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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御夕讲。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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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御朝讲。

○以《舆地胜览》初卷下政院曰:“直提学本非二员。其时沈彦光为直提学,而思顺又以直提学印之,则其冒称判然。且其时思顺为掌乐院正,而鱼泳濬又以掌乐正印之,此亦误也。朝经筵,大司宪沈彦庆云:‘尹漑答辞以为:“其职衔,各自其家书送,我则监校而已。”若如偏傍字画,则时或有误校之处。’直提学本一员,而以二员录之,思顺既为掌乐正,而又以泳濬为掌乐正。以此观之,其心欲为华衔,以谄悦于思顺,尹漑所失判然。命招宪府掌务,幷以此意缄问。”

○日晕。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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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持平蔡无斁启曰:“《舆地胜览》印出时,沈彦光已为大司谏矣,但从其纂集时官爵,故以直提学印之,思顺亦已为堂上矣,其时则为掌乐院正耳。鱼泳濬亦已死之后,但为纂集郞官时,为掌乐院正耳。但于公缄,以为凡官爵,从实印之,不可自下擅便改之。沈思顺以掌乐院正,随参撰集而已,直提学则前后未尝经历,而以直提学虚衔印出,欺诬上下,非徒使后世,不得传信,以有识士类,㤼为威势所使。不小官爵,擅结华衔,要媚权奸辞缘,推考耳。”传曰:“知道。”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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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咸镜道会宁、锺城,白虹贯日。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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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冬至使尹仁镜,回自京师。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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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御朝讲。

○日晕两珥。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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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御夕讲。

○日晕两珥。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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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日晕。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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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以林百龄为侍讲院文学。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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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御夕讲。

○日晕两珥。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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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御朝讲。掌令金光辙曰:“近见听讼,各司专不用意。凡词讼少有偏僻,则民怨不赀。今者各司决讼之时,呈讼者强,被讼者弱,则不计曲直,违法听理;若呈讼者弱,被讼者强,则淹延岁月,至四五年不决,故不得已呈诉于法司,司中察之,则多有违法淹滞之事。辇毂之下,犹不用心如此。况在外方乎?强者犹有所倚,至于穷弱者,诚可怜也。”史臣曰:“光辙再为守令,两度杀人,而其言如此,言行异矣。”正言许沆曰:“一器一物,传于先王者,犹谨如此。况神器之大者乎?我国则本无宝玉之物,惟有刑赏,乃神器之重物。人君惟持此,以御其下,然近见刑杀与夺,下移已久,非但国事多误,凡已嫌怨,必欲中伤,窃弄威权。若上不失刑赏,则虽权奸,安肆其术?近见朝廷粗定,皆由圣鉴之洞照,然安知粗定之中,更生祸患乎?以古事见之,凡权奸,权在其手,则必中伤其异己者,快心然后已,若失权柄,则因缘攀附,期行己志。如此等事自外虽不得知之,然如此之辈,必攀缘于上,移易心志,诬上胁下。须自上斟酌此事,已有形迹,自上知而预防可也。且近来良善之人及达官,多有误事,或求补外,或因退居,皆不知事君之体,夷险一节,稍有疑难之时,则皆自退缩,此不足责也,然一时人心如此,则终无为国事之人矣。”上曰:“所启至当。近多被罪之人,故人多以朝廷为不静,而或有托病退居者,亦有亲老求外者。若实有亲老,而求补外任,则可也,若托称避事,则是岂可乎?”许沆曰:“此辈不知事君之礼,故如此。自上虽不知其为某人,徐当详察启之,则自然可知矣。且今以国事为疑难,故人皆窥避。大抵威福下移,权奸窃弄,故今虽粗定,恐后日复起肆毒,故人人疑惧也。若人臣真有忠于上者,则虽有议己者,当茫然自失,悔改前行,则可也。近者被罪之人,虽被谴责,犹自以为是,至于窜谪,而犹相与交通,退在闲散,而犹吝于释权。原其心,盖久持威福,故以为常事。今虽无威权,前日之术,岂不可复行于今日?上志岂不可摇动,下情岂不可胁制乎?其心如此,则终无所不至矣。然其所以为此渐者,岂其自为哉?必上倚于君父,然后得售其奸。古人云:‘知臣莫若君。’此自上不可不知,而预为之所也。”光辙曰:“凡权柄,若不自上摠揽,则其弊无穷。失志之人,百计摇动,必欲得肆其术,上以蛊惑,下以威胁。若奸术得行,则在朝之臣,听其所为,而国非其国矣。”参赞官黄士祐曰:“上下之分不明,威福权柄,至于下移,则其渐不小。常时欲人主摠揽威福者,非必立威制下也。当察其威福所在之处,不可顷刻假借于人。威福一移,则终不可复收矣。且人心邪正,只在公私之间,凡权奸,其初心术,岂皆不正乎?但乘权窃势,威福在手,则邪心便生,公私之分,只在少顷之间耳。”领事韩效元曰:“许沆之言然矣。顷者士林,恐其自上,或有未及开悟,故甚为悯郁而疑惧耳。今则天鉴洞然,岂复有如此之事乎?但当益加坚定耳。”上曰:“朝廷之事,为权奸所误者多矣。今则是非已定,然以为已定而忽之,则又安知邪议之复出乎?上下当加镇定。”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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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御昼讲。

○谏院启曰:“兵曹佐郞崔演,近有物论,故三度越署,请递。”传曰:“依启。”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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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御朝讲。领事张顺孙曰:“臣尝见祖宗朝。凡三馆去官之员,必初试为正言,其中不大相远之人,则皆试而用之,故人才不乏。自正言迁为佐郞,则更不复为正言。六曹郞官,选移不数,皆久于其任,故熟知司中之事,事举而不废。今则自正言,为佐郞未几,复为正言,自持平,为正郞未几,还拜持平,更出迭入,无持久之计,又不知司中之事,皆问于吏辈而为之,故事多废弛。今之官制与古之官制,其不同如此。”上曰:“所以如此者,人物不多,不得已推移用之也。”顺孙曰:“臣又见成宗朝,有为亲而乞郡者,自上方以孝理为尚,故不之禁也。但于所在之郡,亦令制述诗文,而上之也。然臣意方今用人之路甚狭。古人云:‘才不借于异代。’凡今三馆之员,皆宜用之,使得展布其才。广用而知其才,然后择而用之,则人才有馀,而取人之路广矣。未有初不试,而知其才者也。臣以身所经历事见之,成宗朝吴恂、曺克致等为承旨。臣为正言,以二人为武人,不稳籍而驳之,成庙不听。其后两人,卒为有名之将。此亦一验也。臣意亦非杂用无望之人,但谓广用,然后知人之才耳。”上曰:“果如所言。古人云:‘试可乃已。’若自时有物论之人则已矣,其馀则广用而试之可也。”

○传曰:“大抵承传色者,出纳君命而已,不应是非于其间也。掌隶院官吏滞讼事付标传教时,承传色李承豪启曰:‘虽至四五朔,何谓淹滞乎?’又云:‘春分后停讼,故不即决之,’阻当论启。此宦官招权市恩,干与国政之渐,至为骇愕。其下诏狱推之。”

○以金安老兼知经筵事,黄士祐为汉城府右尹,特授。徐祉为全罗道观察使,任枢为江原道观察使,赵琛为掌隶院判决事,特授。沈彦光为弘文馆副提学,林百龄为司宪府掌令,尹丰亨为世子侍讲院文学,具寿聃为弘文馆博士,洪暹为著作,李浚庆为正字。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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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仍行夕上食。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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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礼曹启曰:“野人买秃,以供馈不满其意,凌辱馆员。请议于大臣而处之。”即命收议。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议:“彼野人买秃,以其供给酒肉,忿不如意,发怒官员,言甚顽悖,所宜严加诘责。但化外之人,不可视同我民,且已发还,置而不问,似为得体。”传曰:“依启。”

○宪府启曰:“宗簿正郑熊,人物贪鄙,到处不谨,不合纠察宗亲之任。请递。弘文馆正字洪暹,出身才三四朔,遽陞著作。年少新进之人,须养望以渐升迁,未为晩也。请改正。”谏院启曰:“全罗道观察使徐祉,前日所失大关,岂可为方面重任乎?请递。”亦启郑熊事。传曰:“郑熊以正为正,不必递也。洪暹则以渐升迁之言当矣,因为正字可也。徐祉,前为大司宪时,有所失故罢之,然监司乃外任,非京官之比,不必递也。”

○日晕。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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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御朝讲。大司宪沈彦庆,献纳金亹。将前事,论之再三,上曰:“郑熊改正可也。今者贪风日甚,贿赂公行,略无廉耻之意,然不可以法治之,录用清白吏子孙,则可以劝励也。”领事郑光弼曰:“清白吏子孙,有见用者,有不用者。如李继伦、李继曾辈,曾已见用,依法劝奖之教当矣。”金亹曰:“廉耻日丧,贪风大行,故录用清白吏子孙之法,前已举行,使兵曹付军职授禄,此美意也。且废朝无罪受戮人子孙,亦录用授禄,而万户、佥使递来者,则以请简付禄职,清白吏子孙,反付无禄职。虽不事每付高秩,使之不失其禄,不为有力无用者,所夺可矣。”上曰:“清白吏子孙,固宜录用,若有清白吏,则亦宜特用,使人劝惩可也。”

○传曰:“清白吏褒奖事,京中各司堂上郞官及外方守令、佥使、万户,清白特异,众所共知之人,外则监司处有旨书状,京则布告各司,使之抄启。且子孙录用事,前已申明,今更捧承传可也。”

○谏院启前事,不允。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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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御朝讲。

○谏院启前事,不允。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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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御夕讲。侍讲官宋麟寿曰:“昔高宗命傅说曰:‘若作酒醴,尔惟麹糱,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尔交修予,罔予弃,予惟克迈乃训。’傅说进戒于高宗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事,不师古以克永世,非说攸闻。’君臣之间,惓惓以学问为事,故历年久长。然所谓学者,非文辞之谓也,躬行心得,然后乃可谓学也。不然,学与我为二物矣。且务学,所以明德也。明德然后可以新民,新民之要,则必由学校,兴学校以化民成俗,则远近悦服矣。我朝设学,校养人才之事,非偶然也。故国初人才,皆出于此,而至今流名。今则学校之事废弛,游学者,有儒者之名,而无儒者之实,不以读书穷理为事,而日书抄集,以为登第之资,或求试训导,不以为愧,或商论财利之事,而有力学者,人皆非笑之。此等人虽出仕路,将焉用之?士习如此,振作之方,在于自上鼓舞之何如耳。”说经具寿聃曰:“人才出于学校,教养之方,不可忽也。我太祖创业以后,历世宗至文宗时,人才盛多,至于世祖朝,屡经患难,人才殆尽。成宗所养之士,一板荡于废朝。以故父兄之教子弟者,皆以祸患为戒,其为子弟者,耳习目熟,以为当然。弊习已成,不可卒变。且自今二十年前,读书之声,相闻于远近,十馀年以后,学校无讲诵之声,道路少挟书之人。小年之人,外似端正,内无所学。若自上示以所尚,则人才自然兴起矣。”麟寿曰:“李承豪事,自上洞照奸状而治罪,光明正大之德,中外咸服矣。自古妇寺之误国者多矣。我成宗大王尝曰:‘宦寺,狎之则无礼。若有所犯,当举法抵罪,不可少贷。’又谓尹讲废后尹氏之兄,燕山之外舅。曰:‘王后、国母,不可干以私事。’其所以待妇寺者,如此其严,故宫中肃然。今者李承豪之事,外人不知,而自上治罪。一念之正,扩而充之,则施之朝廷,推之一国,安有不正者乎?”上曰:“三司滞讼推考事传教时,李承豪以公事所无之言,阻当启之。今时则已矣,若在末世,则宦者之弊,治乱所关。此事虽微,痛治之可也。”

○谏院启前事,不允。

○传曰:“近观《舆地胜览》,议政府、忠勋府等处,皆有题名记,而宗亲府独无。予在废朝时,尝为其府提调,无题名记事,曾已知之,常以为反正后,已为之矣。大抵宗亲府,乃敦睦九族之地,题名记,不可无也。且今新刊《舆地胜览》,则不及载矣,后日改刊时,可以续载也。其以此意,招其府郞官言之。”

○日晕。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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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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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朔,宗亲府堂上益阳君怀、杨原君憘、桂山君守诫等启曰:“题名记,素欲为之,不可自下擅便,故不启。今因郞官闻上教,至当。但使郞官能文人制之乎?别使他文人制之乎?敢禀。”传曰:“各司题名记,非知制教所制也,其司有文人,则使制之矣。予今思之,此司亦有能文人。且前者议政府、忠勋府等处,制题名记者,皆书官职、姓名。今亦使郞官制之,而书其官职、姓名可也。”

○谏院启徐祉事,命递。

○日晕。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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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御朝讲。检讨官河继先曰:“奢侈之弊,自古患之故,古人有言曰:‘奢侈之害,甚于天灾。’我国奢侈之习,比来尤甚,至于庶人衣服饮食,僭逾无比。法司若不严禁,则其弊将有不可胜言者矣。”上曰:“奢侈之事,每于经筵,大臣言之,故外方奢侈之弊,曾已下谕矣。”正言许沆曰:“如此等弊,人皆知之。诸君第宅,务极奢侈,而士大夫之家,亦皆过制,故小民争相效之。富商大贾,治其私第,外示俭素,内极侈靡,至于子女嫁娶时,或乘轿往来。法司以法治之,而考其律文,则厥罪不钜,故或不克究竟而弃之。以是多有不美之言矣。且近者大臣言:‘台谏之路不广,臣亦以为然矣。’然近来朝士,有附权奸,而被罪者,有身有污行,而不检者,台谏之路,所以不广,职此故也。古者台谏之职,人皆荣之。顷者权奸被罪之时,公论独出于台谏,故人皆惧祸,而不乐为台谏,父兄亦以为戒,故为台谏者,尽力者小,谋避者多矣。今者大臣傍观,不任其事,政归台阁之弊,亦不可不虑也。今宜自上默定是非,大臣不事,则以模棱责之,台谏不言,则以邪慝罪之,则威福之权,在于上矣。”上曰:“朝廷之事,大臣台谏,当各陈所怀,不可容默也。近来权奸被罪者,台谏则以为:‘厥罪当矣。’大臣则以为:‘大过’是非交相混淆,故被罪者亦以谓:‘非出于朝廷公论’此大臣之失也。”领事韩效元曰:“许沆之言至当。自上坚定是非,则千言万语,不能摇撼,而进言者,亦得以尽其所怀也。且台谏路狭之言,不知有何意也。然必以为台谏之路广阔,而或自外任,入为持平正言,则民间疾苦,自上可以知之,故如此云耳。然近来朝廷有事,择任台谏,不可不谨,铨曹亦当斟酌而为之也。”上曰:“台谏路狭之言,大臣已启之矣。然可用于此,指台谏。则用于此,不可用于此,则用于他处。推移用之可也。若以为广台谏之路,而不择其人,冗杂为之,则是亦不可也。”许沆曰:“威福之言,臣每于经筵,屡启不已,几于烦渎,然以此言所关甚大,故每言之耳。且宰相台谏,同为王臣,则当一心贡忠,何至于相恶乎?”效元曰:“许沆之言当矣。宰相台谏,各尽其职,则朝廷和睦,而根本自固矣。”检讨官朴世蓊曰:“近日大臣台谏,不相和睦,故朝廷不得宁静。自上常常省念,坚定是非,则朝廷自尔安静矣。且诸君第宅,奢侈太甚。张蕴古曰:‘琼其台而瑶其室,所居不过容膝。’此格言也。臣闻之,新门门名。内,有一空代,营室之地谓之代。将营诸君第宅,而四隅人家,将见毁撤云。虽曰多给其价,而小民弃其旧居,一朝播迁,于人情何如?臣以为未便也。”上曰:“空代,人所献也。四隅人家,亦自献也。非强取之也。然毁撤人家,似为骚扰,故四隅人家,不用之矣。”世蓊曰:“臣观先王朝诸君第宅,非如今时之侈丽矣。顷者,缮工监提调金谨思,谓缮工监正尹时英曰:‘孝宁大君旧宅,献于国者也。废朝时新造,今虽毁撤,木石皆可用也。’今营孝顺公主第时用之,则民力少省矣。”尹时英曰:“用之则固善矣,然必不肯用之也。臣以为输一木一石之际,用民力,亦已多矣。”上曰:“凡营第宅,新造于空代,则用新材,毁旧宅而改作,则择用旧材,例也。宜令有司用之耳。”世蓊曰:“近来百司解弛,不事其事。尹世豪以汉城府左尹,无故不坐,废其职事,至为非矣。然二品宰相,以此见递,于事体何如?臣以为未便矣。”上曰:“近来各司废职之意,台谏亦已启之矣,二品之人,以此见递,果如所言矣。然尹世豪废其本府职事,而以不紧之事,归校书馆,至为非矣。所以递之者,欲以惩后人耳。”

○传于政院曰:“经筵官言孝顺公主第宅营缮时,宜用旧家材木。大抵营新第,则用新材,毁旧宅而改作,则择用旧材,例也。缮工监正尹时英云:‘必不用旧材。’彼新授,不知古例,而言之也。旧家材木,若毁败不可用,则已矣,如可用,则量其有无,以备新材可也。其以此意,言于工曹。”

○传于政院曰:“今朝经筵,朴世蓊启曰:‘尹世豪,二品宰相也。不可轻递。’云。前于经筵,台官启曰:‘近来摘奸于汉城府,空司废职考之,则判尹李思钧式暇,右尹李芃呈病,左尹尹世豪,则托仕校书馆。’云。予意以为,虽校书馆紧事,坐本府然后,仕于校书馆可也。为坐校书馆,而敢废职事,至为非矣。故即令推之,然近来凡事,皆推而弃之,人皆以为寻常,当罢之,以惩后人犹可也。然以微罪罢宰相似重,故止递而已。近者韩亨允,不谨褒贬,其罪则公罪也。然亦欲惩后人,故已递之矣。无异于世豪之递,此予前后一意也。大抵示好恶劝惩之道,在于上,驾驭英雄,亦君上之职。或递或罢,有何不可,而一侍从以为不可,轻递宰相之言如是,则进退人物,在于一侍从,而不在于上矣。此近日之弊也。世蓊若以为不可,轻递宰相而言之,则不言亨允之递,独论世豪之递,未知其意之所在也。予命递世豪者,欲使六曹、汉城府,勤坐而不废其职耳。此则微事也。若自上示好恶大关之事,而一人如是摇撼之,则后弊亦多矣。侍从所怀,不可不启也。然人物进退,宰相之职,一侍从,阻上示好恶劝惩之事,甚非矣。此弊成习,则甚不可。言官入经筵,亦闻此言矣,予意知悉。”仍传曰:“非以世蓊之言,为非也。言予之意也。”

○大司宪沈彦庆等启曰:“今朝经筵,正言许沆,以臣等治富商大贾奢僭之罪,终无归竟,故有不美之言。臣等被如此之言,势不可䩄然在职,请递。”传曰:“正言因论难泛言而已,非斥台官也,勿辞。”彦庆等四启,不允。

○以尹仁镜为礼曹参判,潘硕枰为全罗道观察使,洪暹为弘文馆正字,徐祉为同知中枢府事。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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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大司宪沈彦庆等启曰:“臣等之失,已尽启之,势不可在职,请递。”传曰:“累日辞免,故招正言问之,姑待命。”命招许沆。传曰:“昨于经筵所言,本院之意耶?抑亦正言之意耶?”许沆启曰:“此非本院意,亦非直斥之语。但近年以来,凡富商大贾之事,发之虽数,终无究竟,故商贾之辈,徒播不美之语,臣心甚痛之。常以为富商大贾奢僭之罪,必须的实,然后治其罪,而既以发之,则所当痛治。如此则不美之言,亦无因而起矣,故昨于经筵,适有言端,故槪论之,欲使台官,亦知此意而已。若果有不美之事,则臣当举名劾之,何敢泛论乎?”传曰:“正言所启,与予意一也。经筵论难之际,适有富商大贾奢僭之事,泛论而已,非攻击台官也。”传于沈彦庆等曰:“正言所启,与予意一也。勿辞。”沈彦庆等又启曰:“许沆之言,虽曰泛论,而语逼如此,不可在职。”传曰:“予意及正言之言,皆已言之矣。勿辞。”

○日晕两珥,冠。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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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以李龟龄为忠清道观察使,特命也。尹衡为礼曹参议,蔡世杰为兵曹参议,李耘为工曹参议,许宽为承政院都承旨。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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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命官分运试武才。以国恤不得亲行,恐武事废弛也。

○传曰:“饩称事,所以劝百工,故匠人给料,事在法典。顷者还给减省料食,为是故也。且各司以时考匠人才不才,为师者,不能劝教,为弟子者,不能勤业,则皆可治罪。非徒匠人之事,凡各司官员,能经术者,用之于成均馆,知营缮者,用之于缮工监,知工匠者,用之于工曹,尚衣院,知图画者,用之于图画署,知音乐者,用之于掌乐院,知军器、火炮者,用之于军器寺,知天文、地理者,用之于观象监,知马病者,用之于司仆寺,随其所能,而用之可也。尹倬自成均馆典籍,至为同知事,能为师表之任故也。前者金灵雨,自缮工监郞官,至为判事,以至于堂上官,能知工匠之事故也。大抵用人,如良匠之用木,随其短长而用之。其以此意,奉传旨,下吏、兵曹。”

○御夕讲。

○日晕。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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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夜,南方、乾方、艮方,有气如火。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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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夜,巽方、南方、乾方、艮方,有气如火。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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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御夕讲。检讨官河继先曰:“人无贵贱,皆有师,故虽天子,必有师。师道不立,故学校废弛,儒生惰于其业,而勤到学宫者寡矣。自上特出睿断,命考点儒生时到,试以制述,人皆有所劝勉而兴矣。”上曰:“古人云:‘师道立则善人多,善人多,则朝廷正,而天下治。’方今师道不立,故善人不多,而朝廷之间,是非不定。自近日,似乎粗定,而犹未能大定也。”司经具寿聃曰:“无贵无贱,无长无小,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诚能自上,不耻下问,虽至微至下之人,苟其所学之可尊尚者,不以微下而忽之,则为下者,自然振励而兴起。”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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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命官试儒生,制述于勤政殿前。

○传于承旨许洽曰:“贞显王后丧事,皆已依大王例为之,故祔庙之仪,亦依成宗大王祔庙例为之事,曾已下教矣。今者礼曹,欲依安顺王后、恭惠王后祔庙之例云。二王后祔庙之礼,若如大王之例,则虽依此为之可也,不然则依此为之,似为未安。更考入启之意,言于礼曹。”许洽以礼曹意启曰:“文昭殿祔庙之礼,王后、大王无异,而惟仪仗,稍降于大王。贞熹王后祔庙时,用大臣郑昌孙领议政之议,亦以王后例为之。但贞熹王后时,仪轨不为完备,故以安顺、恭惠二王后时事,书启云。”传曰:“知道。”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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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

○传于廷试试官金安老等曰:“常时廷试,则观其文优劣,或为直赴殿试,或为直赴会试。今者欲劝励学者,故以成均馆、四学时到儒生,为廷试,而诸事皆依殿试例为之。且近来朝廷,有振作人才之议,而式年后别试取人,亦古例也。今以时到儒生,为廷试,取人于科举之路,似乎挟矣。然如此,则成均馆、四学儒生,皆勉于学业矣。且廷试所制论策二道,皆大篇也。凡事既以殿试例为之,故欲以此依别试例取人,试官议其可否而启之。”金安老等启曰:“上教至当。祖宗朝,亦有自上特命,而不必拘于常规。今者儒生,不务学业,若如此劝励,则可以鼓舞振作矣。”传曰:“祖宗朝,其为鼓舞振作之方,不必拘于常规,故当时学者,皆劝于其业,今则儒生,不兴起于其业。今此廷试事,皆依殿试例为之。所制之文,亦大篇二道也。以此入格人,如取人例,以甲科一人、乙科一人、丙科三人,书其次出榜可也。且只取儒生,而不取武士,则无文武一体之意。今以未出身武士,限五六日内,开场试取可也。”

○赐生员郑大年等五人文科及第出身。

○日晕两珥。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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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日晕,冠。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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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礼曹启曰:“昨日以曹所启,祔庙公事内,有三年丧毕后,或因四时吉祭,或间一月,别择吉日,而祔庙之语,为未详,而下问其说。曹意以为:‘今年八月丧毕,十月行禫祭,禫祭后遇吉祭,则因吉祭而祔庙,若无吉祭,则于是月之内,别择吉日,而祔庙。’所谓间一月择吉日也,非谓禫祭后,又间一月,择吉日,而祔庙也。”传曰:“启意知道。”

○御夕讲。

○日晕,冠。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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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三公启曰:“人君多娶嫔御者,所以广继嗣也。世子乃继体之人,与人君无异矣。祖宗朝,有选入世子良之例。今世子嘉礼已久,而时无继嗣。臣等以为,宜仿祖宗朝旧例,择静慎温良之女子,以为世子良,则可以广后嗣也。今当国恤之时,虽不可选入,而预为择定,则似无妨矣。臣等以此事为重大,而素欲上达,故启之耳。且忠清道监司见递之由,未知其本末也。洪州之民,自以官纳海采事,冒风入海,而败船溺死耶?抑亦官吏督责纳之,而至于此耶?详推本末,而后命递,则何如?不推而遽递监司之任,似为轻矣。此事若监司预闻而不报,则固不可不罪也,然监司亦有不得闻知之理矣。且前汉城府左尹尹世豪,若故为淹延,不坐本府,则果为非矣,若一日之间,偶然不坐,而遽递之,则于待宰相之道何如?臣等之意如此,故启之耳。且镴铁贸易之弊,尝于经筵,已启之,故多数裁减矣。然市人至今遮道呈诉曰:‘镴铁非本国所产,今若更为贸易,则绝无出处。’云。市人之言,固不可尽信也,然听其言,则愁怨之意极矣。且军器寺所储镴铁,乃武备所用,而数亦不多也。征用于内需司,亦何如?”答曰:“世子时尚年少矣,然广继嗣之事,果为重矣。选入良之事,亦载于法典。国恤之前,不可选入矣,预为择定可也。且尹世豪,托归他司,而废其职事,台谏启之矣,崔重洪不职事,台谏亦启之矣。予因以思之,近来懒慢成习,此等事,虽不甚重,若只推而弃之,则视为寻常,而终无戒惩矣。且顷者,或有不职者,或有懒慢者,则事虽不重,而有特罢之例矣。尹世豪、崔重洪等事,亦可以罢之,但宰相以不紧之事,而见罢,似为未安,故只递之,以示劝惩而已。人君示下以劝惩,当先于宰相,何计于高下乎?近来弊习,予虽知其非,而必待台谏论启,然后罢之,岂祖宗驾驭英雄之意?且台谏既已论启而递之,则不必更论,而顷者有一侍从,朴世蓊亦论世豪之事,以为不可,轻递宰相云。于予心以为未安也。今大臣亦以为言,则必有劝惩解弛之弊矣。且尹世豪事,不至于太甚也。崔重洪事,则近来沿海守令,督民海采,民多溺死,而南方尤甚。洪州之事,台谏亦已闻之,则其道监司,岂不闻之乎?如此惊愕之事,曾不推问,而启之,不可以此为寻常之事也。且镴铁,非有别用之处也。内需司例造王子女出阁时𨱎器,而令工曹进排镴铁,又有旧例,故捧甘结耳。非敢贸于市也。近来镴铁,倭人不持来,故国无所储,该司不得已贸于民也。知其有弊,故已令勿贸于民,而裁减进排之数。镴铁之事,今则无预于民,而必遮道诉之者,欲使国贸,不及于民也。且军器寺镴铁,一时进排也,非必每用之也。”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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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以黄士祐为汉城府右尹,许沆为弘文馆副校理,李蓂为司谏院正言,郑希弘为世子侍讲院司书,尹世豪为佥知中枢府事。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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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江原道观察使任枢拜辞。史臣曰:“枢宽厚醇谨,不附安老。前此出按庆尚,还朝未几,又出为本职。拜辞之日,有友人饯于郊,枢举杯戏曰:‘谚云:“乡生生捉,有同百土鬼。”土鬼即物怪,讥侮乡生之言,盖指沈彦光也。尔亦何所趋附耶?’大为时辈所恶。”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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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御朝讲。副提学沈彦光曰:“囹圉空虚,衰世所无之事,而沈贞为刑曹判书,尽放罪人,而以空狱为名,自上亦赏之以酒。此与古人指鹿为马,指马为蒲,指十月雷为瑞者,何以异哉?以空狱事,书之于史,则后世见之,以为何如?”上曰:“沈贞空狱事,果如卿言。若勤于断狱,而至于空狱则善矣,曾见囚徒甚多,而未久以空狱启之,是欲得空狱之名耳。”大司宪沈彦庆曰:“沈贞欺罔君上,诬世盗名,人孰不知之?但畏之而未敢言耳。当其时,韩承贞为大司谏,独以为奸邪。情状终自败露,不可掩矣。大抵大奸似忠,大诈似信。知人之邪正,固为不易,而苟有至明以照之,则亦未必甚难也。”彦光曰:“近来朝廷之间,是非不定,朝为是而夕为非,故外方之人,不以为信,视同儿戏矣。大臣者,一国之蓍龟。大臣不定,则下人莫知所从也。近来邪论蜂起者,顷缘大臣以沈贞、李沆之被罪为太重,而欲放归田里,故人皆倾耳而听之,窥伺者多矣。大抵退计十馀年以来,指己卯年。朝廷有事,一人唱之,则百人风靡,至于六曹、忠勋府,亦皆和附论之。金安老被谪时,六曹、忠勋府亦论之。大臣于经筵,欲陈怀抱,而他人有言,则变辞而从之。若有大奸人,颐指大事,而亦靡然从之,则其祸惨矣。”上曰:“近来朝廷论议不定,故不顾是非,而一人有言,则百人从之。若奸雄用事,而亦如此风靡,则祸在不测矣。”领事张顺孙曰:“臣当初未知沈贞、李沆之罪,如此其大,故苟从他人之言,盖指李荇。至于国论骚扰,然后虽悔之何及乎?且已往事,不可追也,今则朝廷稍定矣。宜自上更加镇定,而若有邪论,明示好恶,则是非自定矣。”

○忠清道水使柳泓,以唐人五名漂泊于唐津浦事状启。其状云:“唐津浦万户慎兰茂牒呈内,今二月十二日夜,唐人称云:‘五名来泊境内草罗只岛。’五人内,有东宁卫姜福称名人,稍解本国言语,问之则云:‘本来辽东地居生,以采银埋炭事,十人乘船,归到广老岛,埋炭后载船发行,指陈州城,于海中遇风,漂入于无涯大洋中,随风往来。十人内五人,船覆溺死,五人游泳出陆。’云。”传曰:“唐人自野人境逃来,则解送于辽东,例也,若漂泊于南方则罕有之。前者重林之事,倭人重林作贼于上国,而漂泊于黄海道,历忠清道,抵全罗道,然后见获。命世昌献捷于上国。奏闻于中朝。此事虽异于其事,然亦依此例,奏于中朝何如?其议于三公。”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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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领议政郑光弼议:“事不寻常,上教至当。姜福等,详悉究问后,似可遣使奏闻,然令承文院详考古例,施行似当。且自中朝才阅月,历平安道、黄海道,抵忠清道,似为迅忽。我国海边,亦无瞭望飞报之事,亦甚骇愕。下书诸道,诘问亦当。”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议亦同。传曰:“观大臣之议,言虽异而意则同也。但详考古例为之云。祖宗朝事,未可知也。然重林事,亦已奏闻,虽无前例,奏闻无妨。且漂流人上来后,详问本末而奏闻,则三月内未及送之。圣节使行次,又在五月,圣节使及奏闻使,不同时行次,则驿路有弊矣。圣节使行次,进其日期,与奏闻使同时入送,似为无妨。其令承文院,知此意治文书可也。诸道、列郡不即驰报事,下书问之亦可。”

○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即还昌德宫。将行寒食祭故也。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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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诣孝敬殿,行寒食祭。

○承文院启曰:“漂流人奏闻事,广考前例,则漂泊于南方之事,滔滔有之,而皆解送于辽东。惟天顺二年,登州卫军人锁庆等,赏赐辽东都司官军布货等物,载船飘风,来泊于忠清道结城县。当时亦以知司译院事金有礼押送,而不为别遣奏闻使。”传曰:“唐人自野人境逃来,例皆解送于辽东,中朝未必知之也。且唐人漂泊南方之事,非常常有之也。以通事押送,似为亵慢。今若别遣奏闻使,则中朝亦知我国敬事之意也。今以奏闻使及圣节使,一时入送可也。”

○礼曹启曰:“漂流人一名,则乃东宁卫人也,姜福四名则未知何处人。上来后推问本末,实为唐人,然后奏闻使。磨炼何如?”传曰:“启意知道。”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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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等启曰:“外方白虹贯日云。邪气干犯大阳,至为惊愕。臣等在职未安,故辞免。且漂流人奏闻事,臣等初以上教,为至当矣。更问前例,则非徒来泊于近道,虽来泊于吉州者,亦皆解送于辽东,例也。天顺时,唐人来泊于结城者,则闻于中朝矣。然其人多载赏赐辽东军士物货而来,故不得已闻于中朝耳。今则依前例解送辽东,似为无妨矣。且今以不紧之事,而闻于中朝,则后必成例,而有无穷之弊矣。”传曰:“大抵遇灾变,则上下交修可也。何必递三公乎?勿辞。且漂流人奏闻事,曾已议于大臣,故遣奏闻使已定,然若果与前例不同,而有后弊云,则姑勿差奏闻使,而姜福等上来后,推问本末,而更议可也。”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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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御夕讲。

○宪府启曰:“言官,重任也。若以无物望之人,苟充其位,则必有物论。今者李蓂为正言,物情皆不快之。今日宪府已越署经,请递。”谏院启曰:“庆源府使李孝参,人物庸暗无识,不堪其任,请递。”传曰:“皆依启。”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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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御朝讲。持平蔡无斁曰:“全罗道盗贼,今不为措置,而过二三年,则不能制矣。且咸镜道有白虹贯日之变。夫虹,阴物也,日,大阳也。以阴干阳,其为变大矣。古人以白虹为兵象,然不可的知其为兵象也。去年有彗星之变,朝廷亦以此为兵象,故自上录用武士,而措置边方之事,然未久有士林之变。金安老为礼曹判书,三公六卿以为不可遽陞六卿。台谏欲因安老之事,而谋陷士林,故左议政李荇、左赞成金克成、户曹判书兪汝霖、工曹判书曺继商等见贬。大抵士林之间,是非不定,灾变之作,固其宜矣。大臣为国家柱石,而能体上意,则台谏不必言也。近者奸邪罪状,既已现著。台谏不可不任其职,而有政在台阁之论。自上下谕大臣,使任其职,则此弊自无矣。”上曰:“大臣不能任职,则台谏为之可也。且朝廷之事,大臣固当镇定,而欲救定罪之人,李沆、沈贞。此未及思之耳。”司谏梁渊曰:“白虹贯日,以阴干阳,其为变大矣。大抵阴阳比类多矣。夫阴气。兵象也,又臣妾之象也。岂可以白虹之变,必有兵象乎?且朝廷,元气也,边鄙,四肢也。元气既壮,则四肢自安也。且近来之事,朝廷非乐为之也,台谏非乐为之也。国有大事,不可含默,故不得已为之,而大臣不体上意,不任其事。臣与同僚,每论及此,未尝不寒心也。若上志少不坚定,则在下之人,是非何时而定乎?更加省念。”上曰:“朝廷之事,上下固当留念也。”领事郑光弼曰:“臣耳聋,台谏所启之言,未得详闻,挂一漏万矣。然大槪则以为:‘大臣不定于是非。’云。今者,天日照临于咫尺,金安老亦入侍经筵,当时臣以为,安老易陞六卿,未便也,故启之耳。岂有倾陷士林之意乎?若以臣为妄料,而启之则可矣,若以为有他意也,则此情外之言也。臣岂有是心哉?”上曰:“一人递职之事,不为大关,而六卿亦论之,予深以为疑也。及更察之,则果有他意也,然非以大臣尽如此也。”无斁曰:“台谏非以为:‘大臣尽如此也,大臣之中,有欲托安老之事,而倾陷士林者矣。’两司非以无形之事论启也。观张玉言于沈彦庆、许沆之言,则可知矣。”张玉言于沈彦庆、许沆曰:“两司欲驳左相李荇,信乎?”二人皆曰:“不知也。谁作此语耶?”玉曰:“此必六卿以上崇品之人,欲鼓动大臣台谏者之所为也。”不几,三公六卿,有论启安老之事。上曰:“遇灾变,则无一事不致戒惧。边方之事,亦不可不虑。然朝廷之事,有大于此矣。方今人心不古,而奸恶成习,内外轻重,固有所不侔者矣。”

○宪府启曰:“工曹参议李耘,人物邪鄙无状,到处贪黩,为公论所弃久矣。近为守令,为南阳府使。尚不惩艾,贪黩尤甚,得为军职,亦为滥矣。今入六曹,物论惊怪,请速递之。以如此之人,注拟铨曹,至为非矣。且礼曹参议尹衡,素无物望,为工曹参议亦足矣。礼曹,非工曹之比,至为未便。请速递。”传曰:“近来李耘,果不用于六曹,自上亦非不知,但近来堂上官人物乏少,不必递也。尹衡则礼曹虽典礼之地,议事之时,亦有他堂上,亦不必递也。”

○传曰:“今年文武科唱榜事,礼曹欲依乙卯年例,不为赐花、赐盖云。成宗大王,甲寅年昇遐,乙卯年乃初丧,故不为赐花、赐盖矣,今则练祭已过,外人皆已吉服,非初丧之例也。且此事,乃外间荣幸之事,非予宴乐之比也。此又劝奖人才之道,而亦非予亲见之事。赐花赐盖。无乃无妨乎?其议于三公。”

○以苏逢为司谏院正言。

○日晕。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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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领议政郑光弼议:“文武科放榜时,赐花、赐盖,乃特示恩荣,劝奖后进之道也。在今国恤,已经祥练,非如乙卯年例。虽依礼文施行,似为无妨。”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议同。

○御夕讲。

○宪府启前事,不允。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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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宪府启前事,不允。

○日晕两珥。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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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御朝讲。

○宪府启前事,不允。

○弘文馆副提学沈彦光等上箚子曰:

汉、唐故事,当升平无事之时,新举进士者,赐宴琼林,并赐花烛。今之赐花赐盖,盖取诸此也。国君方在亮阴,凡文为之末,皆所不举,奖劝学子,耸动群听,岂必在于虚文末节哉?在祖宗朝,国恤三年内,举子或不赐花,盖重丧事也。殿下方在忧中,祥练虽过,哀慕愈切。取人,重事也。纵不可废,赐花,盖特一文具耳。事有不可已者,亦有可已者。可已而不已,岂可谓多乎?外庭吉服,而进见淡服,是为殿下哀慕,而不欲纯吉也。居哀慕之中,欲以华靡文具,鼓舞多士,果合于鼓舞之方乎?宋臣司马光,于闻喜宴,犹不戴花。以其不喜华靡也。士苟以光之心为心,则吾君在忧中,而吾身以赐花为荣,岂安于心乎?往年唱榜,亦在练后,不赐花。盖丧未终也。时同而事异,奈政令不一何?特命试射,所以炼阅武才,安不忘危,然随品作偶,不才居首,每品每偶,冗杂已甚。以之较程其艺,不可谓之才。若以此为才,滥赏随之,则得不招物议乎?遴选将士之道,恐不如是。成命未下,外人揣度宸衷,以为每品居首者,必有异数,闾里喧嚣,多所是非,殿下不可不预知,而审处之。

传曰:“弘文馆上箚子,以赐花、赐盖,为未便云。式年时,则练祭虽过,日月未久,故不赐花,盖今则日月已久,又欲劝励人才,故议于大臣,大臣亦以为无妨矣。且试射时,随品作偶者,自二品至九品,不别其品秩,而同射之,则虑其纷扰故耳。且赏赐,则不过赐弓箭耳。非别有异数也。其以此意,言于弘文馆。”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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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幸慕华馆,取武科金吕𪟝等十人。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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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传曰:“礼曹、工曹,不为无事之地也。礼曹参议尹衡,工曹参议李耘,被论已久,改差可也。”

○谏院启曰:“近日司宪府欲治富商大贾奢僭之罪,受管领手本。其手本内人数甚多,而只推八人,其馀则尽弃之,至为非矣。其日坐起之员,则执义吴准,掌令金光辙,持平朴洪鳞也。大司宪沈彦庆,此日虽不来坐,厥后闻其事,而不为公事,亦为非矣。请皆递之。掌令林百龄、持平蔡无斁,其时在外,皆不知此事,故并启此意。”传曰:“司宪府被论于同类,递之可也。林百龄、蔡无斁事,知道。然法司受管领手本,而推问八人,亦不为不多。且管领之言,岂必尽是乎?或因私嫌,而手本不无其弊。法司本意,不可知也。商贾之人,亦是百姓,刑讯之际,死生可虑,故抄出尤甚者,推之耳。近来两司不相攻击,朝廷似为安静也。若非大关之事,务相和睦,岂不甚善乎?”

○掌令林百龄,持平蔡无斁启曰:“谏院以为:‘法司治富商大贾之罪,多有弃而不推者。’大司宪沈彦庆、执义吴准、掌令金光辙、持平朴洪鳞、等皆已见递。谏院又以为:‘臣等在外,不知其事云,故独不见递。’臣等当初果为在外也,及其上来,则其事时未毕决,而方推,故臣等亦预于其事矣。臣等上来后,同僚云:‘管领手本者多,而独推八人,其馀则弃之。’云。臣等若以此为误,则当更捉已放之人,推之,臣等未及计料,故不为耳。”传曰:“不可尽递之意,谏院分辨启之,不可递也。且宪府本意,不可知也,若搜探其家,僭滥尤甚者推之,其馀放之,则可也。若只以管领手本,而或推或弃,则果为异矣。”林百龄等又启,不允。

○以崔世节为汉城府右尹,黄士祐为司宪府大司宪,柳思敬为礼曹参议,金铎为司宪府执义,宋麒寿为掌令,许沆为持平。

○夜,巽方有气如火。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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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御朝讲。

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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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全罗道观察使崔世节,以守令陞黜,状启曰:“全州府尹南孝义,折狱平反,行已廉洁,民无冤枉,四境晏然。咸平县监李世璋,遇事蒙暗,施措失当,民甚怨咨。”传曰:“其陞者,赐表里,黜者,罢之可也。”

○政院以漂流唐人姜福等招辞入启。唐人姜福等招内:“俺等十人,去正月十五日,广鹿岛载炭,向老鹤觜地,海中遇恶风漂流。是月二十七日夜半,到名不知岛,陆地相距一布长许反船。白江、张万、城各、刘文举、李天材等五人溺死,俺等五人,浮出陆地,饥留五日。第六日,俺等五人,避寒隐伏沟壑,闻伐木声,俺等偕进,欲令姜福陈其缘由。伐木人等,或持斧、或持铧、或持木弓、铁箭,问俺等曰:‘汝等倭人耶,㺚子耶?’姜福曰:‘非是倭人、㺚子,乃江南,辽东人也。’多般哀乞,伐木人新旧船,各一只到泊,而新船九人,固拒不应,旧船六人许诺,先馈俺等热水,又馈熟豆半升后,伐木四日载船,又待风三日,第七日,至二月初四日朝食时,俺等同坐旧船。是日二更,到名不知江边。船主言:‘自此向南八九里许,则有瓦家及草家,汝等下陆待天明到彼,则可以得生。’云。俺等待天明,向指示处,果如其言。路逢打柴人五名,其人言:‘更进三四里,则有大瓦家,其家可得饮食。’云。俺等归到其家,其家人馈饭留宿。翌日其家主人,骑马入城,唐津浦万户四人,率俺等而去。”云。传曰:“以书启辞缘,招承文院官员言之,而移咨礼部事,议于提调。”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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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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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朔,庆尚道观察使金麟孙,以机长流配人生员李宗翼上疏,上送。其疏曰:

臣昔闻新罗金庾信与大唐苏定邦,共灭百济,前佐平成忠谋曰:“唐兵不得入白江,罗兵不得过炭岘。”奸臣在侧曰:“成忠在窜,其言不可信。”遂覆巢而已。呜呼!臣子忠义之心,安有在窜而异乎?其后,高丽太祖欲灭后百济,庾黔弼,亦在谪中,上书献策。太祖用其策,遂成统合之功。呜呼!臣子忠义之心,安有在谪而异乎?臣虽在谪,其为忠义,则成忠不足法也。愿殿下特垂丽王之纳用焉。呜呼!臣自早年,禀性甚顽,望绝进取,至于身罹大患,脱落世故,欲与缁释,逍遥九霄之外,老母在堂,愿莫之遂,暴弃往来,岁月如流,人心无常。自五六年,决取科第,欲辅殿下,置身九人之中,揽辔三王之路,务安朝廷,彼此相保,志不获伸,大生沟壑之心。中后二疏,狂妄之语,无数发说,欲达己意于朝廷,以至惊动,亮阴之初,臣罪万死,臣罪万死。自就窜以来,泣血思愆,咋指既多,噬脐无及。由是七十七养母,七十五老母,病风病耳,方在忧惧,未暇相恤,弃之若遗,衰剥残生,颠沛危险,甘为瘴海之枯骨矣。然为圣朝,不能无介介者,故臣今日,请一一陈之。昔之人,上书言事,有扑杀阶下而死者,有投蟆颐津而死者。臣之此疏,所谓如涂涂附,探祸而自取者也。岂特昔之人哉?然大丈夫当以忠义为骨,正大为气,一陈昌言,光于日月,塞乎宇宙,达于百世,何敢为傍观得失,任其成败,以期吾君于唐室之末主哉?呜呼!夫勋旧大臣,国家之柱石,人主之股肱。深知其股肱不可病,柱石不可倾,然后可谓得为国之体矣。世之人,或用下逾分,或以新间旧,使人主眩于倚伏,以失任大臣、待勋旧之道者多矣,皆非国家之福也。《书》曰:“厥有功绩,纪于太常。”《语》曰:“毋使大臣怨乎。”不以夫大臣之不可轻,大功之不可忘也。何必待上稽于前代?今日所以为殷鉴者,自不远矣。至于家有大故,功不得掩其罪者,则异于是矣。然则殿下待勋旧大臣之际,大有所憾者,自柳子光而始。臣请原始而备论之。呜呼!昔唐明皇,大征天下兵八万,会阅而习阵。兵部尚书郭元振,以军机失律,坐于纛下,将斩之,侍臣请曰:“元振,大臣,且于陛下,有拥护之功,有罪不可杀也。”善哉言乎?使朝廷皆如此,安有天宝之变乎?夫子光,在殿下,有靖国之功,在宣陵朝,参佐理之称,至于翼戴之勋,盟于睿宗,敌忾之烈,遇于世祖,又无元振一时之罪。其人或邪,使不与政,奉朝请可也。主于窜逐天外,分置子孙,穷缩而死。是岂帝王待累世勋旧之大度乎?或者以戊午之祸,为子光之罪,臣则不然。此我祖宗假手而诛之耳,非子光之罪也。世或有驲孙之辈,是王者之乱民,虽日诛百人,于国家何损焉?闻诸古人曰:“有一驸马,暂凌学祖,成宗大王立召庭责曰:”予非不知此僧之诬也,以其为王师,故不敢慢也。汝何人之子孙也?’“大哉,王言!圣人胸中,惟存天理而已。伏愿殿下,赐敌忾之券,复武灵之号,使人神一道,幽明无憾,则足以为王者天理动荡之机,而事皆得其序矣。愿殿下,勿以其已死已枉而忽之。吁往者如此,来者可知;在死如彼,生又何疑?此古昔帝王感通天下之道也。伏愿殿下,留神焉。呜呼!臣又因金庾信而更论之。夫庾信佐新罗,言金太宗,东征西讨,以定王国。伟绩、重望,千古无比,而其孙,见杀于太宗之孙,若有飘风忽起于庾信墓,直向太宗陵。人或闻之,则曰:”我世为护国之神,今吾之子孙,无罪而见杀,我将去此而之他。“太宗慰安再三,然后乃安。此言虽在明者所不道,然天下之理无穷,容有此事也?知其然,又知其不然,可与语鬼神之理矣。然则前领议政朴元宗,即殿下之金庾信也。殿下已忘元宗之功乎?深思殿下在明夷之时,则不胜戚矣。元宗首唱大义,翊扶圣躬,龙飞汉北,入承大统,宗社再安,日月重光。臣尝以为,殿下以朴云为堂上官,置之虎贲之列,以酬其劳。今以流传有无之事,黜逐千里之外,臣恐元宗之鬼,跼缩迟回于地下矣。殿下已忘元宗之功乎?方殿下登坛插血,宥及永世,天地鬼神,实所共鉴。伏愿殿下,速还朴云,加以慰赐,以报元宗于冥冥之中,不胜幸甚。吁龙蛇一决,恨犹未泄,得兔忘蹄,固非善辙。是可谓古昔帝王赏延于世之道乎?愿殿下潜心焉。呜呼!臣闻虞歌一体,周有议功。当其任大臣也,必相待而成,及其遇有罪也,以旧劳而原,大尽事体,忠厚并隆,此虞、周之所以卓越前代也。今也李荇无骄盈之失,李沆涉暗昧之冤,金克成、曺继商,俱为王室勋贤之人,兪汝霖亦国家公干之器,无大罪咎,而黜罚之,何若此其轻欤?自古大臣尊而后,国势重。臣每闻罢一相、黜一相,未尝不惊心疾呼,喟然失声,此虞、周之所未尝闻也。国人必曰:”殿下待有功如此,非有功者,可知;待大臣如彼,非大臣者,可见矣。“臣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矣。常以谓圣明之世,国多罪人。愿见一荡,以归于大道,日复日甚,比旧为极,臣恐或不泯废朝之馀风矣。千年佳会,侧逢主上,大小臣僚,颙颙昻昻,宜相与共待乎祥风和气之中,而迫促群下,专尚威刑,使国人遑遑,争怀苟容,臣恐人心危殆,无复有熙皞休泰之期矣。臣忠愤所激,每欲从殿下,借王阶方寸地,痛哭流涕,慨然论事,使鬼神慑伏,日月回光,天地监其诚,祖宗许其忠,以定殿下君臣之大变,久矣。设使此辈,实有奸邪浊乱之罪,则臣虽不侫,亦愿从殿下,请借尚方之剑。呜呼!岂特如斯而已?虽然殿下,于二三大臣,急遣礼官,以谢日月之过,迎还旧职,待之如初,则所谓不遽复、无底悔,而亦不戾古者股肱柱石之老矣。伏愿殿下垂察焉。臣伏见去辛卯十二月初五日谕旨内,赐沈贞之死,不胜震悼。夫君父,天也。天可怨乎?昔有一奸人,疾怨君上,其以诽谤之辞,潜然拟诸歌咏。此臣所尝痛愤者也。况思顺以早年顶玉人,不念鸿恩,敢肆邪慝,至以触上不道之语,挂榜通衢。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贞也本以浅狭之资,未有学术,少酿侠气,老非真骨。及居台司,不能丕视公大,以广包容,而暗于与人,乐于趋己,此岂事上率下之道乎?况又产畜毒螫,辱及官家,其及宜矣。此圣断之不得不尔。臣所谓家有大故,功不得掩其罪者也。然其失体流弊,则不得不辨。臣闻日月有蚀,国君含垢,此天地之道也。夫匿名之书,虽为父子,不得相传,其一也。即以其书,焚诸通途,以安反侧,其二也。臣非惜其思顺也,宁失思顺,而不失国体,其得不亦大乎?昔高皇帝制《大明律》,以颁天下。大如江河,细如绳墨,守之则必生,犯之者必罪。所谓其或不恭,邦有常刑者也。况子为悖逆,戮及其父,此非《大明律》乎?沈贞焉得而为辞?今以含愤,遂赐其死。臣恐启汉室腹非之惨矣。虽然臣知沈贞甚详,诚信虽不足,而其心则实无他矣。贼子所为,在遐方,安得而知之?昔洚水为灾,帝曰:”儆余小民,骂汝皇自敬德。“伏愿殿下,天地为量,圣哲自期,思初年拥立之功,念数载委任之诚,职还旧带,官加礼葬,以全君臣始终千载之意,未知于殿下盛德,为如何焉?如此则杀之者,思顺也,厚之则殿下也。伏惟殿下动念焉。呜呼!臣欲陈罪言,固非今岁求纸不给,倩书无应,徘徊怅望,以至今日。朝廷何患其有知情者乎?夫知情者,出于逆党盗贼之辞,非所以待乎士君子也。臣不能自淑,以其诈谲不祥之辞,累及于故旧,以防书疏之门。甚矣,韩弘澍所以交不肖者也!且弘澍本以愚直人,为臣所诳诱。罪实在臣,其妻子奚罪焉?此臣所以垂泪东溟,抚膺而长痛者也。或曰:”汝方在窜谪,而论人罪屈,此孙膑代魏救韩之术也。“臣曰:”不然。伤虎者知怖,折臂者成医。当此时急于救焚,嫌疑非所避也。以此受罪,实所甘心。“天涯千里,长安日下,愿凭文字,以达至怀。呜呼!言不直,不可谓忠;事不达,不可谓义。臣虽在遐荒,烈烈胸中,正大之论,忠义之怀,愈困愈新,愈出愈奇。臣不敢知,曰殿下以臣,为扑于阶下乎?投于蟆頣津乎?臣又不敢知,曰殿下以臣言,为黔弼之见用乎?皆所不敢知。所可知者,惟尽吾忠义而已。呜呼!臣子忠义之心,安有以在窜在谪,而异其己乎?伏愿殿下,曲加再览焉。

○传曰:“招政府两司、弘文馆全数,面对议之。”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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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右赞成尹殷辅、左参赞赵元纪,先至启曰:“臣等见宗翼疏,至为骇愕。既命招议政府、两司、弘文馆全数,臣等意以为,此非小事。领议政郑光弼,以病未进矣,幷召六卿之长,同议何如?”传曰:“命召六卿可也。”传于政院曰:“若俟六卿之毕至,则事至迟缓,先至者,当诣阁门外可也。随后至者,可于殿中,示其疏而议之。”大司宪黄士祐、大司谏权𫐐、司谏梁渊、掌令林百龄、宋麟寿、持平蔡无斁、献纳金亹、持平许沆、正言慎居宽等启曰:“李宗翼,奸黠不道,得罪于朝廷,时在窜谪,固不得为上疏也。臣等未及见其疏也,然其疏之是非,在所当察。臣等但未知为何事延访也。若只以宗翼之之事,为延访,则摇动朝廷,而亦于见闻骇愕。故敢启。”传曰:“昨日庆尚道观察使金麟孙,以宗翼疏封进。宗翼,自前所谓不道者也。政院难启其疏,故入启与否取禀,即教入启而见之,则多有不道之言。前日被罪李荇、沈贞、李沆等,以为无罪。常时则上疏之后,不可治罪也,若此人,则士林素不与之。今若与之,则当无所不为矣。今见此疏,终至于治乱所关,欲与大臣、台谏、侍从面议,大治宗翼之罪也。”黄士祐、权𫐐等更启曰:“臣等初未知宗翼上疏之意,疑上因奸黠人之疏,欲会朝廷议之也。今见疏意,臣为惊骇。且臣等各有所启之意,谨当入对。”传曰:“所启之意,知道。即会阁门之外。予将亲见焉。”上御思政殿,引见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户曹判书洪淑、右赞成尹殷辅、工曹判书安润德、左参赞赵元纪、兵曹判书洪彦弼、吏曹判书金谨思、刑曹判书朴壕、礼曹判书孙澍、大司宪黄士祐、大司谏权𫐐、副提学沈彦光、承旨许洽、司谏梁渊、典翰南世健、应教姜显、掌令林百龄、宋麟寿、校理尚震、持平蔡无斁、献纳金亹、校理柳世麟、持平许沆、副校理成伦、正言慎居宽、修撰河继先、博士具寿聃、正字李浚庆、洪暹等。上曰:“见李宗翼上疏,多有不道之言。是不有朝廷也,不有君上也,至为骇愕。此非常时上疏之比也。若不快治,则于国法不可矣。以此欲闻朝廷之议,以非常之罪治之也。”张顺孙曰:“李宗翼,被罪流配,而乃敢上疏,变乱是非,浊乱朝政,言其罪,则自有其律。且其言曰:‘迫促群下,专尚威刑。’之言,是乃不有朝廷之言也。如此悖逆之说甚多,痛治其罪,固无疑也,但上疏之后,治罪何如也。韩效元、洪淑、尹殷辅、安润德之启同。金谨思曰:”国是已定,而宗翼乃敢以近来被罪人事,为非罪。虽治之以大罪,犹不足惜,但于上疏之后,治罪为如何也。然时方以罪,谪居绝岛,朝廷之事,不有相通者,则何以知之?不可不推问也。“黄士祐曰:”宗翼,本一奸慝不道者也。得罪窜谪,固不得为上疏也。今见疏中之语,皆以朝廷之事言之,彼何能自知之?其必有相通者。又以李荇、李沆、曺继商事,言之甚力。是其心以为,前日李沆救己,而又见朝廷委靡,故抗疏言之。此于治乱,大有所关。虽草泽之士,不可如此言之,而况被罪谪居,而言之如此,至为不可。李荇、曺继商,谋陷士林,扰乱朝廷者,皆由于李沆,故李荇每救李沆,而又以朴云事言之,其为情状,分明可见。曺继商、李荇,欲陷朝廷之谋,其源至深且大,祸根不绝,故又有如此不道者。若置而不绝其根本,则国事甚难,而终至于不救。不得已而大定是非可也。“权𫐐曰:”欲护宗翼者,则必曰狂妄,宗翼实非狂妄。有识字之名,而又能知朝廷之事者也。大抵草泽之士,疏陈时弊者,其言可用,则用之,其言不可用,则置之,若宗翼者,前既以上疏,获罪窜逐,而尚不改过,当治其罪。近日朝廷处置,皆失其宜,有如此之事者多矣。前者李荇在政府时,谋陷士林之事及曺继商,率六卿唱导之事,皆出于李荇救李沆之谋。当其时,继商又以政府之言为歇也,加数等言之,在廷之人,孰不闻知乎?李沆罪大,而特蒙上恩,故罪止于此。宗翼举名言李荇、朴云等事,意欲救之,其为情状判然矣。李荇、曺继商之事,朝廷灼知其罪大,而不以其罪,罪之,故如此不道之言多矣。且宗翼疏中之语,是非颠倒,其所救者,皆得罪于朝廷者也。宗翼固不足罪之也,宗翼所救之人,亦不可不罪之。“沈彦光曰:”宗翼上疏之事,至为惊愕。前者臣为大司谏时,宗翼上疏,指触臣事,然君父之前,岂敢避嫌?宗翼,此疏,非宗翼之意,必有他人导之,而欲窥朝廷之意、上志之如何耳。前疏所谓缔交憸人,构陷非罪云者,指李沆、金克愊为无罪,而反以士类为憸人也。宗翼出入其家,欲得官职,而其人等皆得罪,失其所恃,故如彼言之。其缔交憸人,构陷非罪之言,必沈贞之所诱也。今之上疏,又如此,尤为惊愕。宗翼谪在远方,岂能知朝廷之事乎?必有奸人,使宗翼为之疏,欲试朝廷之浅深矣,且欲复其李荇、曺继商等职。其心以为,此人等复职,则必归德于我,故言之如此,其间亦不无奸谲之术焉。大凡欲护李宗翼者,则皆指为狂妄也,若以狂妄,而不治其罪,则后弊亦大。其时宗翼言上,则欲加大罪,而赖大臣之救,受轻罪而去。今于疏中,亦云李荇、曺继商、李沆等皆无罪。其心以为,此人等若得放还,则我亦可以得放,而必得仕路也。非徒此也,欲探朝廷之意也,其为术至深矣。“梁渊、南世健、姜显、尚震、林百龄、宋麟寿言同。蔡无斁曰:”以宗翼为狂妄者,乃欲护宗翼也。其为人奸黠毒害,然今之变乱朝廷者,其源不在于宗翼,而在于他人耳。前年李荇首唱政府,曺继商唱率六曹之事,非出于无端,欲救沈贞、李沆而不得,故其心以为,先除持公论者,然后可以行吾术,如彼其纷扰也。今也宗翼,闻李荇、金克成、曺继商、兪汝霖等得罪,欲媚悦其意,内外相通,揣度上意,欲先探公论之何如,故乃敢上疏,其为奸慝,固不可胜言。宗翼欲复曺继商、李荇、兪汝霖之职,又欲礼葬沈贞,此实不道之言,而况朝廷之事,虽在廷之人,不能细知,宗翼远谪,何能详闻之一一耶?此必有以也。然则宗翼之罪,固当治之,但徒治宗翼,而不绝其根,则祸将不测矣。大抵诛其草木者,不绝根本,而剪其枝叶,犹且不可。况李荇、曺继商之事,首尾相应,昭然现著。为今之计,莫如先治其根本,以绝其祸本,然后可以治宗翼也。前者李荇以为:‘朴云、洪佑世等事,皆可放也。’公然言之,略无忌惮。且前日论罪宗翼时,荇乃大言曰:‘宗翼,上疏者也。岂可以此治罪乎?’且不可流于界,以致饥饿,当送南方云。可令宗翼无罪,尚不可擅便操纵,况宗翼之罪大乎?此亦荇有不恭之心,而不有朝廷也。近来天灾时变,相继不绝,前年有彗星之变,而既有朝廷大变,今时有白虹之灾,而又有如此大变。天人相感之理,亦不虚矣。今也祸之根本,在于一二人,若不诛其根,而剪其枝叶,则非徒无益,而又害之,祸患无有穷已矣。如此之事,当为宗社大计而治之。“金亹曰:”李荇、曺继商之事,乃莫大之变也。但不以其罪,罪之,故复有如此不道者。幸赖圣明,洞照其邪正,故是非坚定矣。若不能大定,则国之危亡,将不日而至矣。是知宗翼之事,非出于他人,而皆根于李荇、李沆、曺继商等也。大抵为臣子者,当尽忠孝于君父之前而已,其他,不暇计也。彼之所以攀援朋比,强欲营救者,果何心哉?如此之时,是非邪正,自上不能坚定,则国家终不能安静矣。近来外间,或有邪议纷纭,当此之时,尤不可不大定是非矣。今若不尔,则后来之事,将不能善为之所矣。今日朝廷皆会,如此之时,为宗社大计,痛治大定可也。“柳世麟之意同。许沆曰:”宗翼非欲为上疏也,为彼人等讼冤者也。其与草泽之士,陈其时弊者异矣。荇之营救宗翼之事,自上已知其情状,柳子光被罪事,宗翼若以为未便,方其时,宗翼年亦非少亦可以言其未便之意,何待今日乎?此乃不无奸术。其言礼葬沈贞,复李沆等职之说,必有其本。若只治一宗翼,则一有司足矣。何烦会朝廷议之乎?不治其本,而治宗翼则末也。大抵近来权奸,不有君父,窃弄威柄,此岂人臣之所忍为乎?古人云:‘知臣莫如君。’自上已知其权奸之所为耳。宗翼之事,自有其罪,不足治矣,莫如寻其本源,而痛治之也。近有纪纲委靡之事者,非以为百执事解弛之谓,以其权奸与主上抗衡,使威福不在乎上,而在乎己。威福在下,而不在乎上,则臣未知国家将何以为国?是宜今日之所当先定其是非也。“成伦曰:”宗翼,非狂妄者,乃邪慝无状者也。今见其疏,以柳子光为是,以金宗直为非,且言近日被罪人之事。前者宗翼制疏,先示沈贞,以议可否。今之上疏,亦非宗翼之独计,必有指挥者。其所以浊乱朝廷者,莫此为甚,而有关士林之存亡。且经筵所议之事,虽在朝之士,尚不能详知而细闻之,宗翼则分明闻知之,此岂无其根本哉?须穷极推问,然后治罪可也。大抵今者,是非庶几安定,而复有如此摇撼之事,祸源之有所自来,尤为分明。必须大定是非,然后可也。“慎居宽、河继先之意同。具寿聃曰:”宗翼疏谋,有关朝廷,谋陷士林之事。臣请溯其根源,而启之。大抵国家之治乱,皆由于士林之盛衰。顷者指己卯事。愚儒,徒恃其圣上之涵养,而咸欲展布其怀。但以疏阔,不能无误举之事,然其本心,则亦不至非矣。为大臣者,当以扶植士类,为己任也,附己者用之,异己者斥之,使一时威福之柄,皆在于掌握,凡有血气者,孰不寒心?以此无一人为国家,倾心以事之者。近来士林,稍以兴起,则辄目之曰党类,使不能开口。且金宗直,其于道德,虽未能纯一,亦斯文一宗匠也。以宗直为非者,乃先以宗直为指,而欲陷士林之术,此岂宗翼自家之计乎?必闻他人之议论,而言之矣。且沈彦光,前者为台谏,上疏曰:‘大臣有舟江湖而觞之,醉花月而屡舞。’盖指沈贞也。贞以此衔之,日夜思欲中伤,适国家多福,贞被罪。其后思顺,张榜通衢,谋欲扰动朝廷,奸谋自露,未逞其愤,而李荇谋陷士林,首唱政府,其谋惨矣。宗翼闻其奇,敢为如此不道之言。自古草泽之中,忘身抗疏者,虽有过越之言,固不可加罪也,今宗翼则不然,是非已定,敢乃有异议,不可以常规论也。各别推之何如?“李浚庆、洪暹之意同。上曰:”今日会朝?梁希噫跔非议宗翼上疏之是非,欲治宗翼之罪耳。今闻有根柢之语。宗翼远在谪所,朝廷之事,何以知之?必有其源也。干涉之人,亦可推问也。“权𫐐曰:”臣等亦非必谓之李沆、李荇、曺继商等,阴嗾宗翼而陈疏。当时彼人等议论时,不以其罪,罪之,故复有如宗翼之不道者。若以其罪,罪之,则庶乎其可也。“洪彦弼、孙澍曰:”臣等后至,故未知其疏意之如何,但以前日上疏之事观之,其为人也,心术奸狡,不可测量。其时亦有远窜宗翼之议。今之上疏,臣虽未及见之,其为情状,则不可不推而治之。“顺孙、洪淑曰:”前日宗翼定罪时,臣等参鞫议之曰:‘此人奸黠不道,若流于界,则恐起不测之变,’故流于南方极边矣。“上曰:”朝议皆得闻之。当初果以大罪,只递相位,今闻左右之言,皆以李荇事言之,予不知何以处之?“顺孙曰:”曹继商受罪窜谪,李荇只递相位。但李荇前日,本心则不然。近日以来,所为如此。宗翼详知朝廷之事,则可推矣,与李荇相通之事,则不可问也。且李荇事,自上裁断何如耳。“士祐曰:”李荇之事,非一时过误之举,乃大关宗社之事也。治宗翼事,一有司足矣。何必延访朝廷?祸根不绝,则将来之祸,可胜言耶?请为宗社大计,斯速决断。“效元曰:”治罪宜矣。然不可以其上疏,罪之也。李荇事,前日经筵,台谏已启其情状,自上裁断。“许洽曰:”李荇、曺继商之罪,不可不治,今闻台谏、侍从之言,非以一宗翼之事言之也。有罪者不以其律绳之,故如此之事叠出。请为朝廷大计,而速定是非。“权𫐐曰:”今者大臣,只启推宗翼之事,至于朝廷大事,则皆曰自上裁断云。大臣之道,果如是乎?大臣为国柱石,管摄大事,而咫尺天颜,不可不分明决定矣。“上曰:”此言至当,近来果不能决断大事,故邪议或有之。今予所以与朝廷议之者,欲闻其可否耳。某事则可也,某事则不可也,分明决定可也。“彦光曰:”今三公六卿,皆入参朝廷。处置之事,是则是,非则非,使之归一决定,不可委之于上也。近来人心不定,邪议蜂起者,皆由于政府之不定故也。顷者政府常曰:‘李沆、沈贞之事,未知是非。’云,故邪狡之徒,多有希望窥觇者矣。且李荇唱一议,则不顾事之是非,而靡然影从。使其议果是则可矣,不然则未或不为奸人之所诬矣。金安老尝为被窜,则李荇曰:‘安老不可出也。’及其放还,则李荇曰:‘安老不可入也,’使其出入操纵,皆在掌握,安有如此之事乎?且使一时是非好恶,颠倒变乱者,皆由于李荇也。为今之大臣者,使朝廷大事,归一处置可也。大臣不能决定是非,故台谏不得已论其是非,而决定则政归台谏。国之大事,尤不可委诸台阁也。“效元曰:”李荇事,左右皆曰可罪,今欲使朝廷安静,则罪荇当矣。“

○传曰:“李宗翼事,左右皆以为可推,拿来诏狱。”

○台谏启曰:“臣等伏见近日之事,朝廷之祸,日甚无已。不可不绝其祸本,以安宗社。李荇、曺继商,倾陷台谏,谋乱朝廷,自有其罪,请依律断罪。”传曰:“李荇与曺继商,罪同罚异,李荇亦可窜也。但已窜之人,今又加罪,则是乃一罪也。曺继商谪在南方,故台谏以此言之,李荇、曺继商,皆为远方付处可也。依律定罪,则太过也。”两司启曰:“李荇、曺继商之罪,则终为依律可也,然上意已定,洞照是非,示其好恶,故皆为远方付处。从此是非可自定,故臣等退去。”

○台谏启曰:“李宗翼非以儒生,自往机张也,得罪于朝廷而窜谪。庆尚道观察使金麟孙,以翼疏任然上送,亦为非矣。请先递后推。”传曰:“递之可也。”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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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唱文、武榜于勤政殿。

○台谏启曰:“昨日上教,李荇、曺继商,除南方,皆为远方付处。今闻禁府,皆分配南方,臣等意以为,与上教不同,故启之。”宪府启曰:“都承旨许宽,前任义州牧使时,贪污无比,平安一道,至今鄙之。前为承旨时,同僚之间,多有鄙陋之事,今复为喉舌长官,物论喧腾,人皆唾骂,不可一日在于近侍重地。请速递。礼曹参议柳思敬,人物庸鄙,且以罪人切亲,不可为六曹参议。全州府尹南孝义,居官别无字抚之惠,衙内多率无赖之人,作弊亦多,监司虚誉启达,至于赐表里,物论喧腾,无以为劝人主之赏罚。嚬笑犹惜,况表里乎?”传曰:“李荇、曺继商,已教远方付处,今见禁府所启,必以为李沆已在咸镜道,不欲同处,故分配南方也。此意问于禁府,改分配可也。许宽所失,不可知也,前日已为承旨,今复为承旨,不可递也。柳思敬、南孝义事,依允。”

○削判中枢府事李荇官职,窜咸从,移配曺继商于洪原。

○以沈彦庆为礼曹参判,尹漑为礼曹参议,尹仁镜为庆尚道观察使。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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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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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大殿诞日,停百官贺。以国恤也。宗宰及侍臣问安,赐酒阙内,各司及入直诸将军士,皆宣酝有差。

○宪府启前事,不允。

○日晕。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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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御朝讲。大司宪黄士祐、大司谏权𫐐启许宽事,从之。

○领议政郑光弼启曰:“臣曩者乘乏,得居相位,而自前有病请免退,其后递职,在家调理。今则左脚酸痛,不能行步,在职未安,请辞。”传曰:“卿年老,岂无病乎?闻卿辞免之言,其情至切,然近来大臣,自失其道,多有得罪者。此正忧危之时,不可辞免也。且三公非一人,卿虽移病在家,与六卿奔走其职者异矣。须在职调治,忧国如家,不可辞也。”光弼三启,不允。

○日晕。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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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诣孝敬殿,行别祭。入番宗亲及内官下人等,赐酒有差。

○日晕。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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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尹殷弼特加拜户曹参判,郑百朋为承政院同副承旨,李希辅为成均馆大司成,吴准为弘文馆副应教,朴洪鳞为副校理,韩亨允为同知中枢府事,金安鼎为同知中枢府事。

○日晕。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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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台谏启曰:“大司成李希辅,虽有文墨小技,废朝时奸谄之状,一世唾骂。大司成,作成人才,所任甚重。本源之地,不可以此人为之长。请速递。”宪府启曰:“庆尚道义城居民张金,夜半杀其异母弟平同于土宇中。初复检,伤处数多,张金亦服其实,而其时监司任枢以为,争财杀弟,非近人情,乃纵之。张金则宪府方移文更推矣,请推任枢。且初二日,台谏请罪李荇、曺继商时,承旨尹安仁,以传教,言于台谏曰:‘李荇等勿窜南方,而他远方付处可也。及其禁府分配也,皆定南方。臣等之意,疑其与传教意有异,故缄问安仁,则答曰:‘传教曰:“曺继商在南方,故台谏必启之也。李荇、曺继商,皆窜远方可也。”未闻勿窜南方之教也。’云。此非一二人之所听,台谏之所共闻,若传教如此,而不传于禁府,今又讳于缄问,非也。若以传教所无之事,言于两司,亦非也。为喉舌重地,出纳之际,前后异辞,请递。”传曰:“李希辅虽有物论,然岁已久矣,且有才干,岂不可为大司成乎?不允。张金事,知道。任枢事,依启推之可也。尹安仁事,当初台谏启曰:‘李荇、曺继商,皆依律定罪。予以为依律则过也,皆远方付处可也。’云。台谏之意,必以为曺继商谪在南方故言之也。并与李荇,皆远方付处云尔,不言北方也。然尹安仁,传语之间,不能分明言之,递之可也。”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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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刑曹判书朴壕等启曰:“前日灵光郡守林百龄父坟发掘人等事,皆已毕推。但首谋朴太根,死于杖下,而事干人皆服。此乃恶逆之大者。此郡革属事,有司不敢擅便,谨启禀。庆山县居民全凡杀母事,全凡不服,已死于杖下。本曹疑其县品官,惮其降号,故令杀之,行移推问,则品官三次受刑发明矣,而全凡事干人则皆服。凡之杀母无疑,此县降号事,自上裁断何如?”传曰:“此等推案,当毕览后处之。”

○台谏启李希辅事,依允。

○日晕两珥。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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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传曰:“灵光朴太根发掘林百龄父坟事,庆山全凡弑母事,皆非小事。招政府郞官,议于三公以启可也。”

○议政府检详宋纯,收三公议入启。郑光弼议:“全凡虽不服而死,事干皆归一。大恶可憝,其犯如此,居邑降号,例也。朴太根事,虽极恶,非如全凡之例,且无前例,上裁。”张顺孙议同。韩效元议:“全凡事,人伦极恶。前此例为降号。朴太根事,亦甚凶恶。且本郡风俗,顽悍日久,虽无前例,特令降号,以示惩治何如?”传曰:“灵光人事,百姓虽嫉怨守令而然,以子之故,发掘父冢,此乃大恶之事,虽无前例,依右相议降号,庆山幷降号可也。”

○拿囚生员李宗翼。

○日晕。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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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以徐祉为兼同知成均馆事,崔灏为刑曹参议,崔重演为承政院右副承旨,尹倬为成均馆大司成,韩亨允为知中枢府事,崔重洪为同知中枢府事。

○宪府启曰:“刑曹参议崔灏,人物残劣庸暗,前为阶梯之职,亦为滥矣。今特议六曹,至为未便。请改正。”依允。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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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御夕讲。

○谏院启曰:“成均馆同知徐祉,前者所失大关,故驳递全罗道观察使。况成均馆,乃表率首善之地乎?不可以如此之人,为之长,请递。承旨崔重演,前为刑曹参议时,不有长官,胁抑郞官,曲护亲私,阴夺有罪,任情不忌,邪慝无状。请罢职。”不允。

○日晕两珥。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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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传曰:“文、武臣试射优等者,其各赐马,其以下赐物有差。”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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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诣宣陵亲祭后,奉审两陵。守陵、侍陵官、入番宗亲,及参奉下人等,赐物有差。京畿监司蔡绍权、都事申石涧、广州牧使朴基,各赐物。

○守陵官柳溥启曰:“臣累朔在陵所,详审陵事,新陵后主山外,人家至近,砧声与鸡犬马蹄声相闻,至为未安。臣与入番宗亲及侍陵官,上主山观之,新陵后东边大路至近,路傍人家亦近,至为未便。今幷献旧宣陵山形图,见此则臣之所启之意,可知也。且守护军,初定七十户,给率丁二名,凡事不窘。今则贫穷已甚,丐乞资生,无以守护。臣闻江边有泥生之地,不可植桑,可耕食。愿折给此军,以资其生何如?”传曰:“依启。”

○上还宫时,止济川亭,赐宗宰及侍臣等酒。

○日晕。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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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传曰:“今见忠清道观察使李龟龄书状,其病甚重。然方面重任,不可轻递,遣医问病,又使其子弟往省焉。”

○尹殷辅、金谨思、赵元纪等启曰:“臣等俱以禁府堂上,昨日随驾,见其驾前呈上言者,奔走路傍,扬尘上前,至为不恭。今后立法禁止何如?”传曰:“人君举动,清道以行,呈上言者如此,岂所谓清道之意?凡呈诉,跪在道傍,自上命捧则跪在,不得追来事,磨炼立法。”

○谏院启徐祉、崔重演事,依允。

○忠清道天安郡地震。

○日晕。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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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宪府启曰:“近来人有得恶疾者,以为食生人肝胆手指则即愈,多给价仵作人、丐乞人而买之,故此风大作。盘松坊居卒观察使柳世琛家,十馀岁僮,有人诱致山间,斫取两手指,欲灭其迹,满身剌伤,几死而幸生,安有如此之风乎?请推汉城府官员及各坊管领后,密伺其人,执捉推问,大惩其罪。”传曰:“仵作人、丐乞人等杀人事,至为骇愕。刑曹堂上及左右捕盗将牌招,捕捉节目,秘密同议以启可也。同副承旨郑百朋,以刑曹参判黄琛、捕盗将尹希平之意启曰:”如此事,不可急遽为之。柳世琛子弟,有为生员者,令从事官招来,密问其事状。且被伤儿,亦不愚痴云,亦问其人形标。大抵其类,在新门外近处云,亦可闻见。“传曰:”知道。“

○日晕。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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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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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义禁府启曰:“李宗翼刑问供辞,有大关之事,臣等独推未安。且欲呈狱中上疏,此非他罪囚之比。虽未见疏,以其供辞见之,亦必有不道之言也。况前日庆尚道观察使金麟孙,以受其疏被罪。今亦何以为之敢禀。”传曰:“宗翼本是顽恶者,将就死地。狱中之疏,必有不道之言,然未知其事,而发落为难,其招辞及上疏,监封入启,则览后当发落。且庆尚监司,擅受窜黜人之疏,故罪之,今则来京,时方推考,受之无妨。”禁府以其供辞及上疏入启。其供辞云:“近来朝廷,谗构大行,气焰方盛,国家再生大变,常怀痛愤,虽在千里之外,陈疏上送,庶几因此疏,以生朝廷公论也。曺继商,前后未尝见其面貌矣,然欲除奸邪,深得臣子之体,故疏列功能耳。”传曰:“李荇、曺继商谋陷士类之事,宗翼反以为是,而云:‘欲除奸邪,至为惊愕。即令三省交坐,鞫问可也。’大抵常时刑问,则计其日数矣,此事不计次数而推之。委官则以左议政张顺孙为之,承旨郑百朋,亦往参鞫。”李宗翼狱中疏曰:

臣尝以谓,愿见一世,解冤释憾,使幽明之间,一心圣朝而已,安有不有朝廷之心乎?士或有一善,虽在千百年之远,尚欲作而一见。况今日士人,皆殿下之臣子,虽不能一助忠敬,安有一毫阴害之念乎?平生虽公卿巨人,敬畏则有之矣,未尝有巍巍之色,安有复其已黜,赖其彼援,以有浊乱之萌乎?臣子忠义,乃其天性,一疏之成,安有潜通他人之理乎?第以近来谗构大行,国事日非,公卿大臣,鲜有全者,臣不胜忠愤,发为书疏。如臣孤立,有犯无隐,罪或不测,实怀惶恐。由是原情所招,俱非本意,以彼以此,其死等耳。臣当尽吐所怀,敢论殿下父子君臣大变之所由焉。愿殿下更加动容而察之。臣伏以,五常,乃天叙之所以典,三纲,即人道之所以立。帝王所以操风化之权。坐名教之中,岂有他哉?皆所以扶植纲常,期不失宇宙之栋梁也,尧之克明,舜之慎徽,是也。昔尹吉甫送仲山甫之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又曰:“我仪图之。维仲山甫举之,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美其以彝伦之德,举而辅天子之辞也。汉、唐以来,父子君臣之际,多行谗贼,终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永失彝伦之道,以贻千古之笑,何可历数乎?然则近来殿下,于君父臣子之际,自以为得其道欤?失其道欤?其所以致此者,抑有其人欤,无其人欤,父子之间,人所难言。况殿下天伦所在,臣敢形言于笔下,无乃不可乎?前者,臣往高阳时,任继重谓臣曰:“世子孤单,朝廷以安老,置高位为羽翼。”臣始闻之,毛发竖立,睢盱而视,不复诘其所由。所谓孤单者,何等语也?臣欲形容而不忍。昔年世子陪亲耕而还,驻辇于儒生歌谣之处。臣以白衣,膝于辇下,仰观其凝仪远度,龙凤高扬,臣不胜感激挥泪,自誓以谓,非独忠于殿下,亦欲为世子死矣。小臣尚然,况殿下之家子,社稷之重宝,朝廷四方之所永赖,何以谓孤单乎?凡人父子,尚不可以此为称。况吾君父之间哉?非徒不辅以彝伦,反欲揽殿下天伦之正,而欲乱之,乃令我国储,枉被哀痛之语,播落于人间,其小腆也,可胜道哉?此臣所以痛哭,而欲死者也。然此岂安老之所自赞,如沈彦光辈,冰山相倚,阴谋潜画,使朝廷,将改排之术也。殷太师乃言曰:“鲧汨陈其五行,乃彝伦攸斁。”呜呼!此岂特崇伯之罪哉?殿下欲尽人伦之至,虽致羽山之殛,可也。臣尝以为,朝廷之上,有老成之弼,有谙练之佐,有才堪将相者,德堪柱石者,至于社稷臣,则独归于儿女奢侈之安老可乎?此相臣、将臣,千载之耻也。执此说以去,其所谓恩结朴氏者,此金克愊、李沆、沈贞之所以相继而黜也。臣观沈贞之罪,乃曰阴受朴氏之赂,此殿下掖庭之事,其受授往复之人,必有存者,犹自亲见闻,而为此言乎?臣去年被推,昭然知其不根也。故以此伏于招,姑防大祸,臣之流也,其祸益炽,克愊愤郁而捐生,沈贞以子而受罪,此臣不信之故也。所以临风流涕,为二鬼思欲大雪者也。呜呼!无此,则亦无此矣。甚矣,不仁之祸也!然则此三者,智诚虽不相上下,而位至崇班,出入政府,亦不可谓不智矣。夫福城君嵋,于殿下为庶子也,朴氏则嫔媵之人,而皆为至亲也。今日受朴氏之赂,明日为殿下所知,则此三人者,皆为殿下之所贱弃矣。三人者之智,一不能及此乎?克恺,朴氏之婚家也,克愊,克恺之大兄也。克愊欲救克恺,何待于朴氏之赂哉?且方其扰攘之时,朴氏安得舍其他相,而独汲汲于克愊哉?且安有王者之宫人,行货外庭,而王者犹不知,则王室不亦卑乎?以臣愚观之,延城尉金禧,为其父欲上言,先请于沈贞,贞佯诺之,及其收议,以公论处之,是沈贞为安老所不悦者矣。方窜安老也,询谋佥同,独特恃一浩叔沆字。及李沆庭对甚急,是李沆亦为安老所不悦者矣。克愊则无此二者矣。岂不以前日以作倘之语,取怒士林欤?动其疑似,以快宿愤,此其术之所以乐于行也。始也,以弟而获罪,终也,以兄而被黜,兄弟二人,相为祸根,极可笑也。虽然伤殿下君臣之天伦,以有今日之大变,谁令令之?是必有其徒矣。殷太师乃言曰:“鲧汨陈其五行,乃彝伦攸斁。”呜呼!此岂特崇伯之罪?我殿下欲兴肱股之歌,虽致羽山之殛,可也。曰安老之黜也,南衮首唱之,今曰朴氏赂叚,南衮独不受。然则此二人者,不近诬矣。曰否,南衮已死,故籍以为公议也。使其尚在,则后必与李荇,同日而逐矣。延城尉金禧,甚于梁松者也。罪恶已极,为天所杀。前日灼鼠之变,殿下与朝廷,未知其为谁,穷诘而不得,宫中人多被枉死者,此不过金禧生私、作妖之所致也。今日罪人斯得矣。夫所谓权奸者,哀、平之诸王,桓、灵之卓、操是也。殿下今日,请为小臣一言。六七八九年之间,果以生杀与夺之权,尽授于贞等之手欤?贞等所以劫制朝廷,恣行胸臆者,又可指事而言欤?臣不欲以权奸二字,累德于圣躬也。此亦附安老者,以桓、灵、哀、平,待殿下,而谓可欺、可罔也。尤所大恐者,世子天德,自贻哲命,方当以冲和广渊之德,增益其神智,不可以疑贰忌克之术,动摇于闻见也。愿殿下接手而喩之。今朝廷不先务此,而独区区于匿名一书。昔人谓手书,如晋太子,不足信也。今乃掩留比对,启出某手,朝廷之风,不亦为澟澟也哉?此又导殿下以新罗德曼之政者也。殿下诚能穷诘此倘,以清朝廷,则足以为维持彝伦,发辉栋梁,天机流动,人道昭晳,殿下优为千载之令主,凡大小臣僚,亦当百年受福矣。臣又有一说,前者臣与任继重,同囚被推,继重以不与臣言此为招,臣不胜痛愤。呜呼!继重,岂忍欺殿下者哉?殿下即位之初,臣与继重,同为司马,及殿下前设明经科,继重以短文人,得折桂焉,县监六年,入参奉常,出守高阳、涟川,穷生荣养极矣。呜呼!继重,岂忍欺殿下者哉?朋友之际,信义虽不可忘,而大义所在,不可徒守匹夫匹妇之自谅也明矣。愿殿下,命招继重,先以此疏示之,复以其情问之,则必直陈无隐,然后其倘,可尽得而讨也。臣子虽不能为国家,以讨妖贼,而下问之时,安有欺白日者乎?继重执迷不直,则是欲党奸人,以误国也明矣。殿下亦当痛治,以备四凶之数,远窜遐裔,没齿不还可矣。臣又有一说,李沆之罢,周世鹏被罪还乡,与学书少生为言曰:“汝等读古书,毋为冤枉之事。我实无罪。”仍涕泣而去。臣本不知此人之面目矣。然于李沆伺隙而发,则世鹏非其罪也。伏惟殿下,曲加垂察焉。不胜怀忠怀愤之至,谨万死涕泣以闻。

○以柳灌为兼同知成均馆事,金铎为承政院同副承旨,姜显为弘文馆直提学。

○日晕两珥。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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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御朝讲。掌令宋麟寿曰:“宗翼之疏以为:‘非谋陷士林也,深得臣子之体。’又引柳子光之事,以为:‘戊午除去士林,乃是祖宗假手而诛之。’若朝廷无事。是非灼然,则如此之言,不足畏焉,但此皆由于邪议横生之所致也。李荇一时名重,又有文章之才,人莫不重之,而今之所为,有如此,不得已大定是非,以示公论之所在也,邪议蜂起,自相是非,非国之福也。自上洞照而痛惩,则邪议庶息矣。赂段之事,宗翼虽指为虚事,此乃李荇之前日所言也。往者朴氏避病在外时,荇往访南衮,衮曰:‘匹段来自朴氏,即不受还之。’安有如此事乎?以此推之,其他可知也。若一惑于此,则群邪之徒,竞生浮议,益为扰乱,故启之耳。”参赞官沈彦光曰:“宗翼之扑杀阶下等语,乃唐末衰世之事,而比之圣明之世,其罪尤重,故自上广聚三公、六卿、侍从、台谏而议之。此岂偶然之事哉?领议政郑光弼,以病独不与焉,而不遣问于首相,事体有所不可。彼虽传闻于人而知之,然朝廷待大臣之体,恐是阙典也。”上曰:“朝廷会议,则可以此往问于首相,而但众议已定,故不问也。”

○传曰:“今日经筵,沈彦光言:‘前日面陈时,大臣、侍从、台谏,专数入参,领议政郑光弼,独以病不入。’大事收议之时,以首相不预闻,不可也。今后大臣有故不参,则遣史官问之。”

○传曰:“宗翼欲生他议,以摇朝廷。前例如此之人,有不计次数,而刑讯者。今亦不计次数,而刑讯。”

○大司宪黄士祐、大司谏权𫐐、司谏梁渊、掌令林百龄、宋麟寿、持平蔡无斁、许沆、献纳金亹、正言慎居宽、苏逢等启曰:“宗翼狱中疏内所言,大关宗社,不胜惊愕。国家自丁亥年灼鼠之变,金克愊、李沆,以外援奸魁,结为死倘,专为朴氏之地,申结沈贞,相为唇齿,谋去士林,杜塞公论,以逞奸计。奸计得成,则置国本于何地,置宗社于何地?士林共愤者,为宗社大计也。三奸恶盈罪极,自促祸败,天鉴所洞照,凶邪之徒,伺间投隙,一以摇撼上下,一以鱼肉士林。李荇又从而为之倘,谋还贞、沆缔结营救,无所不至,而李宗翼,亦在救中,上心坚定,其计不售,快愤益甚,挟其气势,唱率政府,阴嗾继商,搂引六曹,谋去台谏,使人主孤立,而威权归己。贞、沆指期可还,而凶邪之倘,次第布列,宗社危亡,所不忍言。宗翼,其救己,益怨士林。灼鼠之事,人所共愤,而指为虚事,反以谋陷士林之人,为得臣子之体。此言虽出于宗翼,根柢源委,必有所由,决非臆说。六七奸凶秘计,尽露于其倘之口,至以父子间之事,欲摇殿下,其计惨矣。宗翼方在推鞫,自有国典,不须论启,凶邪忿怨之徒,狐鼠憸小之类,互相表里,竞生邪议,徼幸上听,眩乱国是,安危所系,机关甚重,不可不达,故臣等敢启。”答曰:“观宗翼疏辞,一以摇上心,一以试廷意,奸计莫测。卿等所论之事,予尝洞照,今方推鞫,徐观狱事究竟也。”

○正言苏逢启曰:“执义金光辙,前有所失,论递未久,复为其职,请递。”传曰:“递之。”

○承旨郑百朋启曰:“宗翼今日连次加刑矣。明日乃下弦,明明日乃国忌致斋,何以为之?”传曰:“大关宗社之事,则国忌未可计也,上、下弦日,亦所不计也。”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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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御夕讲。侍讲官南世健曰:“臣观宗翼狱中上疏,至为惊愕。国家方推鞫其罪,而不服其罪也,乃以顷者被罪之人,深救而脱之,以眩乱其已定之国是。不特此也,至以灼鼠之变,指为虚事,又以陷台谏之人,为得臣子之体。若灼鼠之变,则人人之所共愤,指为虚事,动摇上意。自上洞照坚定矣,而彼者之言,则反复邪慝,不有朝廷甚矣。且彼以灼鼠之变,动摇上意,安有如此之事乎?且国家时方推鞫,若至究竟,则自有重典,臣不胜惊愕,故启之矣。”上曰:“宗翼被罪窜谪,固不当上疏也。至于推问之时,不畏国家,又敢上疏,尤为不可也。国家时方推鞫,终必究竟,而得其情,则可知其实矣。然以此可知朝廷纪纲之解弛也。”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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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日晕两珥。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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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弘文馆副提学沈彦光等上箚曰:

臣等伏见李宗翼狱中所上书,皆关宗社大事。尤可骇愕者,至谓灼鼠之谋,非出于朴氏,觊朝廷生乱,凭借凶类,为一身地,孰谓幺麿一罪人凶谋之惨,至于此极?当初灼鼠之变,罪之所在,圣鉴所洞照,慈殿所明断,一国臣民,莫不称快其事,章章至今,在人耳目,虽至千万世,安有异议?宗翼非不知罪人之斯得,而掩其罪归之他,其谋不难知。前此宗翼,承望权奸风旨,欲陷台谏,未售其术,窜配南纪,自知不容于人类,常图自立之路,朝廷动静,百计伺诇,凡可以害士林乱邦家者,无所不至,窥度宸心,冀欲一中,闺闼之间,情私所存,则欲释朴氏之罪以中之,天属之亲,恩爱所笃,则欲脱福城之罪以中之。如或中之,则是非倒置,东西易轨,己可以奋臂而起,攀援流窜之徒,左提右挈,歼士类而危宗社。其本心大较如此。如使日月之明,少有所蔽,疑贰之念,一萌于中,则国之沦丧,不朝即夕,其害有所不忍言者。宗翼,在朝廷为妖贼,在宗社为逆贼,其情状已服于供辞,更无可鞫。伏望亟正其罪,以绝后来凶谋之萌。

答曰:“今观上箚,予意亦以为然。宗翼虽不服其罪,恶已见于疏辞。据疏辞而迟晩取招,明示国法,以惩后恶至可。但未取服,论一罪何如?议于大臣推官等处,定罪可也。”

○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判义禁府事尹殷辅、知义禁府事赵元纪、金谨思等议启曰:“宗翼之罪,臣等皆闻之矣。臣等之意以为,虽大罪,此乃上疏之端也。刑杖之下,仍致其死,亦足惩后人也。此人则其罪虽死宜矣,但杀封章之人,则万世之下,若有近似者,援以为祖宗朝之例而杀之,则为不可矣。今见弘文馆箚子,其罪实当。但凡儒生在于草茅中陈疏,则固可弃之也,今宗翼在谪中,而为之疏,是必欲求通而然也,含愤而然也。若强欲取服,则以灼鼠之事,迟晩取招,而定罪可也。是亦一罪,可以明正典刑也。”传曰:“宗翼虽不服,而其罪恶,已见于疏辞。果枚举疏辞而取服,则必不服矣。如灼鼠之事,乃归之于他人,以此取服定罪可也。”

○以尚震为司宪府执义,许磁为弘文馆应教,金光准为吏曹正郞。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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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御朝讲。司谏梁渊曰:“李宗翼凶邪毒害,不得见容于人,常怀发身之计,乃敢以朝廷间国是已定,而被罪之权奸,疏列其功能,欲施其术,及其未逞,又以灼鼠之事,指为虚事。若以为有妨于言路,不明正其罪,则于宗社,必有后弊。且在草野陈疏,则是可弃也,方被窜谪,窥伺百端,以为他事,不能摇动圣鉴,乃以至亲间事,欲动摇之。圣念少有疑贰,则其祸不测矣。更加省察,而坚定焉。”持平许沆曰:“宗翼揣度朝廷之事,以为:‘我于此时为之疏,则我可得而起矣,又有助我奋扬之人矣。’脉络贯通,乃敢为此,庶值一念之疑。仍使权奸得志,则我必大肆其术矣,操纵大权,欲起攀援之人。是乃谗言,不可谓上疏也。至于柳子光之无状,圣鉴所洞照,而宗翼言之。若自上一念差爽,则彼必弹冠而相庆也。然以谋乱朝廷,谋危宗社之事,只归之宗翼之一身而定罪,则固不可也。必有谋首之人,权势以胁之,爵禄以诱之者。如宗翼虫鼠之辈,不足论也。”上曰:“所言至当。明正典刑,惩一励百可也。”领事韩效元曰:“宗翼之用心凶邪,臣亦知之矣。但凡一时朝廷之事,虽闾巷细民,皆得以言之。其言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不用之,若以疏章之端而被罪,则恐万世之下,不知当时之事。且后世朝廷不清明之时,凭借此事,而其流弊远矣。自古帝王之治天下国家也,必计万世之事,不以一时之喜怒,忽万世之虑也。前之所启,以此而已,非以宗翼为是也,亦非以服招定罪为过也。但未取服而定罪,似未安。灼鼠之变,以为诬诉臆度云。夫朝廷之事,固不可得而臆度。况宫禁乎?此亦大事也。大槪以此取服,断罪至可。”上曰:“宗翼狱中之疏,益发凶邪之言,当判然决罪,后世安有援例之事乎?”许沆曰:“宗翼素怀凶邪,伺朝廷间隙,而欲发之久矣。适以此时而发者,以为因此,而悦我之权奸得起,则彼必起我矣,而为之也,非自愤也,非自怒也。自上须省念其根本之不在宗翼焉。”

○禁府以李宗翼斩待时,照律入启。传曰:“宗翼事,委官、推官、台谏等论议照律,自上亦不得为之事也。如此大事,今三省交坐推问者,必欲速定其罪,明示国法也。如此而以斩待时照之不可,以不待时判付可也。”

○持平许沆启曰:“李宗翼,今已处决矣。其所言,乃是李荇、李沆、曺继商等之议论也。固非一朝一夕之事,其根源深矣,宗翼之罪当也。但以此事,徒归之于宗翼之身,于事异矣。今以宗翼显然之罪,明示典刑,惩一警百之意,晓谕中外何如?”传曰:“依启为之。”

○斩生员李宗翼于堂岘。史臣曰:“宗翼为人,轻妄躁急,自是其愚,径行直遂,触犯时事,竟被大罪。人谓宗翼之死,彦光实有力焉。讳言之戒,因此益甚,识者忧之。” ○日晕。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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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以李宗翼罪状,下传旨于议政府曰:“李宗翼,本以憸邪毒害之人,阿附权奸之势,方在流窜,益肆凶狡,外假陈疏,内怀奸究,营救前后之魁,邪列切能而称誉,私构党援而德己,窥他日之发迹,表里缔结,互相唇齿,揣度宫闱之事,阴脱灼鼠之罪,百端觎觊,指撼上心,冀欲一中。非独谋乱于朝廷,抑亦贻祸于士林,是岂宗翼之独计?固知源根之深远。罪恶贯盈,人神共愤。玆将显然之罪,以置重典,庸示权奸之党,惩一励百之意,晓谕中外。”

○日晕。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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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日晕两珥,冠。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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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日晕。

中宗恭僖徽文昭武钦仁诚孝大王实录卷之七十二

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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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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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朔,御朝讲。

○领议政郑光弼启曰:“臣得病累日不差,心甚未安,故今以肃拜来矣。然看病势,不可以一日调理,请递臣职。”传曰:“卿之病,人孰不知?近来,朝廷似不安静,权奸被罪,名士或求外任,或称身病。当此之时,须力疾在职,镇定窥避之弊,以安朝廷,其勿辞。”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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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下谕八道观察使及开城府留守曰:

近来,连岁凶荒,百姓阻饥,予甚轸虑。然遇灾修省,在我一人,而不违农时,以播百谷,则责在字牧之官。若耕种失时,而望其有秋,不亦难乎?卿其申移郡县,均给种子,趁时劝督,使守令各其境内,亲行省耕,毋有惰者,卿亦巡行时,严加检举,勿以文具而视之,以副予忧民意。

○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宪府启前事,不允。

○江原道宁越郡雨雹。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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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曺润孙为议政府右参赞。

○宪府启曰:“庙堂,燮理之地,而参赞,乃重任也。宰相之中,必以有德望人处之。曺润孙,无异众才德而望轻者也,请递。”不允。

○京畿坡州下霜,庆尚道清道郡地震。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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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御夕讲。

○宪府启曺润孙事,传曰:“其递之。”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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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诣昌德宫,斋宿。

○日晕,珥。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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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上诣孝敬殿,行夏享大祭,仍行朝上食。

○日晕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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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以孙澍为议政府右参赞,金安老为礼曹判书。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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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日晕。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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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御朝讲。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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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日晕。

○江原道旌善、宁越、平昌、伊川、狼川、麟蹄,雨雹。

○庆尚道咸安、熊川,地震。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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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礼曹启曰:“咸镜道彼人爱当哈,到京还归时,欧打通事及马首人,且夺都事马骑去,至本道推考时,拔剑欲自刺,顽恶莫甚。但化外人,不可一切以国法罪之,若弃而不治罪,则恐损国威,议于大臣何如?”传曰:“其以礼曹意,议于大臣。”

○日晕。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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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领议政郑光弼议曰:“化外之人,正宜宽贷,但咸镜道六镇城底江边等处彼人,自祖宗朝归顺纳款,与我国编氓无异,非不知都事为本道方面之副,截然不可犯,而敢尔如此,若不深加惩断,非但此人,从来效尤者必多。臣意仍令囚禁,反复诘问,得言语违端,加讯一二次,为数月之苦后,更议宽贷,似得中。”左议政张顺孙议曰:“爱当哈事,不可轻议。前者莽哈处置时,知边宰相及兵曹俱诣阙庭,商确处置。爱当哈事,亦依旧例广议。”右议政韩效元与光弼议同。从光弼议。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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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大雷电以雨,震济川亭屋角。雨雹。

○日晕雨珥。

○忠清道沔川、报恩雨雹。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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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御朝讲。

○庆尚道咸昌,黄海道海州、文化、长渊、瓮津,江原道原州、横城等邑,雨雹。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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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日寒如秋,人袭襦衣。

○日晕两珥。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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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御夕讲。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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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日晕。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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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政府以清白吏长兴府使宋钦书启,因启曰:“朝廷间恬退之人,必多有之,然此人则自少至老,行己持身,终始如一,故启之。左参赞赵元纪,亦与此人同也,但方为本府参赞,故未敢书启。”又以清白吏柳观、郑甲孙、具致宽、郑昌孙、李崇元、李约东、金诠子孙录用事书启,传曰:“赵元纪,以方为本府堂上,故不书启云。然其清白,上下谁不知之?近来,贪污成风,廉耻道丧,此等人,不可以例赏之,必以改品、加资奖劝,然后可以耸观他人。其以赵元纪陞崇政,宋钦陞嘉善可也。清白吏子孙叙用事,言于吏曹。”史臣曰:“赵元纪之清白,一国叹服,而久无褒奖之命,人望未快,至是有此命,人情皆快,而贪污者,亦足惕虑于中矣。一时之议,言清则必以赵元纪为魁;言贪则必以沈贞、李沆、金克愊为首,贪清之分,荣辱之机,至是大验。如申鏛、金铛、孙澍,亦一时清简宰相,而未得列于元纪之类。然则元纪之清,特出于众乎宋钦,灵光人也。自登第初年,不以仕宦为急,每为亲老,乞邑便养,一年不在于朝,历试湖南七、八郡县州府,皆以公平廉简莅之,多有政绩,吏民畏爱。时,母年九十五、六岁,解官还家,不志宦路,人皆贤之。”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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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御朝讲。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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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御朝讲。

○日晕。

○以赵元纪为议政府左参赞,崇政。宋钦为行长兴府使嘉善。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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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左参赞赵元纪启曰:“臣特蒙不次之恩,甚为未安。凡人若是者,必有才德、贤能,然后乃可。臣则无于是,不胜畏惧,请辞。”传曰:“近者,廉耻道丧,贪风日滋。若于此时,登崇清白之吏,庶可以激励人心,故大臣共议,以卿荐之。虽以才德言之,德者本也,才者末也。卿以清德受此,其勿辞。”

○谕长兴府使宋钦曰:“卿有清白之行,操履简约,自少至老,如一不变,故朝议咸荐。予甚嘉尚,特授嘉善,以示予劝励廉耻之意。今者,农务方殷,勿上来谢恩可也。”

○日晕。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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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御朝讲。

○忠清道沔川、报恩等邑,雨雹。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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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礼曹判书金安老、参判沈彦庆、参议尹漑来启曰:“拜表时用乐事,报政府为之,而不用乐事,已下教矣。臣等考《五礼仪注》,用乐与否,皆无记焉。盖《五礼仪注》,参《开元礼》为之,故大事则用乐也。拜表,我国之事也。故中朝则无其礼文矣。前者礼曹磨炼公事,三年内不用乐云。但丧制自有降杀之义,且于宗庙、文昭殿、延恩殿,皆已用乐,于享上之礼,不可独异,故以此为公事,申报议政府,则政府亦以为可矣,故为启耳。且礼文之事,当用而不用,不当用而用之,皆非也。故臣等敢以议政府及本曹之意启之。”传曰:“今乃练后也,于事大之礼,用乐似当。但当初,礼曹以陈而不作事,启下,掌乐院,不当以用乐事,报礼曹也。三年内用乐与否,不独今时也。祖宗朝必有前例,其考以启。”安老等更启曰:“当初为公事时,尽考祖宗朝事,皆无前例。但陈而不作事,依贞熹王后国丧时仪轨,而为之也。然彼亦斟酌为之也,初非据礼文,而为之也。况于祖宗,则用乐,于享上则不用乐,似为未稳,故更议耳。”传曰:“事大重礼,用乐似当,不用亦无妨。贞熹王后国丧时,三年内拜表,陈而不作者,以其在阙庭动乐,则声入于内,故不为也。其依此礼,不用乐可也。”

○宪府启曰:“国丧三年内,拜表时用乐事,虽载礼文,人君以哀戚为主,陈而不作,至为美事也。况礼文所不载,自上亦不欲用,而礼曹强是己见,又从而为之辞,诣阙再启,殊失礼官之意,请推之。”传曰:“礼曹,当初依贞熹王后国丧例,陈而不作事,已启下,则掌乐院以用乐事,更报礼曹,非矣。礼曹意以为,今已练后,既于宗庙、文昭、延恩殿用乐,则其于事大之礼,亦可用乐,故报议政府,而政府亦以为当也。且礼曹以报政府及本曹之意,来启而已,非以用乐事来启也,不可以此推之也。”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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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御朝讲。大司宪黄士祐曰:“国丧三年内,拜表时用乐,虽礼文,丧制当以哀戚为主。况礼文所不载,而礼曹初磨炼时,以陈而不作,启下,礼曹又以用乐事,报政府入启,而自上亦不欲用也。盖丧制,以哀戚为本,虽当用乐,损而不用,至为美矣。礼曹诣阙再启,殊失礼官之意,亦可以本府推之。但欲使礼曹明知其非,故奉传旨推考事,敢启。”上曰:“观此公事,当初国恤时,礼曹依贞熹王后国丧之例,以陈而不作入启,而掌乐院,更以用乐事报礼曹,至为非矣。礼曹则以为,宗庙、文昭、延恩殿,既已用乐,今已练后,事大之礼,亦当用乐,故报政府,而政府亦以为然。予意则不用乐事,前已启下,今不可改之,故以为不当用也。礼曹所以来启者,但言其报政府之意,非强以用乐事来言也。此乃上下可否之事,不可以此推之也。”参赞官沈彦光曰:“近日以天纵圣孝,屡行孝敬殿亲祭,或隔三、四日,亦是美事也。盖为亿兆之主,使百姓观感而兴起,岂曰小补之哉?且大祥,只隔三、四朔,贞显王后于世子,有保护之恩,世子岂不欲行祭,以行其诚孝乎?但以压尊,故不得擅便启禀耳。虽不得烦数行祭,或于朔望祭、昼茶礼时,陪行参祭,则可以明世子诚孝之心矣。常与馆中同僚议此事,故敢启。”上曰:“兪,此言至当。礼文亦有世子为亚献官之言,虽不别为亲祭,有时为亚献官可也。”

○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左参赞赵元纪、右参赞孙澍启曰:“礼曹以用乐公事报府,臣等意以为,为祖宗与事上之礼,不可有异,故入启,而诠闻,自上不欲用乐,盖出于哀戚之至诚,而从权宜之道,故臣等又以为当然。礼曹再启之意,臣等未详知之,但法司请推礼官,亦何异于臣等之意哉?请辞。”传曰:“用乐事,掌乐院不当报礼曹也。礼曹意以为,事大、事上,其礼如一,故报政府也。予非以礼曹报府为非也,亦不以政府之启为非也。但宗庙、文昭、延恩殿,则自祖宗朝以来,盖已用之,且与大内不相闻,故为之也。若拜表,当于阙庭为之,故以陈而不作,为公事矣。礼曹诣阙再启者,但以报府之意,来言耳,非强请以用乐也。法司亦论礼曹诣阙再启之失,不论其当初用乐事也。且政府之意,非有误也,勿辞。”

○持平蔡无择启曰:“今月二十六日,仕于本府,罢仕还家,时有一人犯马,前导罗将禁止,其人以手欧打马前。罗将亦禁止之,其人又乱打。乃问其为人,则非他迷劣人之比,乃生员也。台谏具仪章以行,而有识之人敢尔凌辱,此虽由于臣之失道,本府以臣之故,并受辱,至为失体,请速递臣职。”传曰:“国家所以重待台谏,所以重其器也。朝廷上下,虽迷劣之人,皆当知之。况以生员,非不知台谏之重也,而乃尔,至为骇愕,宜下诏狱推之。持平则非失道也,勿辞。”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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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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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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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朔,传曰:“来初五日,孝敬殿端午祭亲行时,以世子为亚献官,言于礼曹。且观各道观察使书状,皆以旱征驰启,请祈雨于诸灵验处。然京畿则时或洒雨,下三道,则旱气尤甚,礼曹欲见雨势为之,故不请行祈雨祭也。但若如此连不下雨,则民生可虑。丁亥年亦尝大旱,考《舆地胜览》,有灵验之处,多方祈雨,其考《承政院日记》及礼曹前规以启。”

○传曰:“内禁卫崔崐,强奸定虏卫宣继哲妻宋氏,以事干招辞见之,则似是的实,法司当穷极推问痛惩,以示国法。大抵年少寡妇,虽欲守信,或为强暴所污,不得自安。此,风化所系,不可不痛革其弊也。其以此意,言于司宪府。且顷者,刑曹不穷推强奸公事,偏听请辞,只加刑问数次,而放之,故命推刑官,而移义禁府推之矣。乐工朴莫同,强奸私婢一非事也。崔崐之事,亦是刑曹误错,故移法司推问,法司当审察刑曹错处,推问刑曹官吏。大抵,风俗强悍,人心顽暴,强奸之事,比比有之。当详悉推问,以定其罪,而一无得情受罪者,故国法不行,而强暴之人,无所惩戒矣。自今以后,强奸公事,或有脱漏,则当推鞫刑官,而罪之也。其以此意,并言于刑曹。”

○上以悯雨之意,下谕于八道观察使曰:

近来,连岁旱暵,民未粒食。今自夏首,亢阳不雨,田畴裂,禾稼焦尽。言念及此,深用惕虑。方在宅忧之中,又遭惔焚之灾,愧无格天之诚,益砺忧民之实。凡祀典所载,次第虔祷,又考诸《舆地胜览》,祷雨有灵验之处。卿其体予至怀,令所在各官守令,精备奠物,蠲洁熏沐,务要虔诚致祭,以示予遇灾悯雨忧农之意。

○以柳灌为京畿观察使。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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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日晕。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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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拜圣节表于勤政殿。传于圣节使方轮曰:“《大明会典》改正之事,大关国家。改与未改及几许开刊事,仔细闻见,若皆已刊行,则以宗系改正降敕,而通谕我国与否,亦详闻见可也。若将通谕我国,而礼部曰:‘陪臣持去耶?中朝遣使臣耶?’云尔,则当答曰:‘前此,无陪臣持去之例。若天朝遣使降敕,则安有如此大庆之事?当从礼部指挥而为之。’云,可也。”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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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世子先诣于昌德宫东宫,斋宿。

○上诣昌德宫斋宿。

○日晕。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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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诣孝敬殿,行端午祭,世子行亚献礼。上,仍行朝上食。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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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御昼讲。

○自卯时至辰时,乾方、巽方,白气布天。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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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传曰:“祔太庙,国之庆事。外方文武举子,必将意其有别试,坌集京师,其弊不赀。常时式年则例于外方初试,上京后覆试也,若别试则无此例,予亦知之。但今年旱气太甚,必将失农。予意以为,虽无前规,可于八道,定数试取,只令中初试者,试讲经入殿试,则不至纷扰,其弊可除。须以此意,议于三公,且招礼曹郞官,问于堂上以启。”领议政郑光弼议曰:“式年则常于初秋乡试,翌年春上京,其试期,不甚相近,赍粮往来不难。今方正农之时,秋收后即乡举,辄会于京,则其期必迫,远道居人,亦且病之。况别举乡试,在祖宗朝所无。今虽旱干,农事时未预料,九、十月间,秋获几毕,依旧例行之,似无巨弊。”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之议同。

○礼曹启曰:“别试时,先为乡试事,前虽有议,近无举行之时。且今方农时,不可为别试,必于八月为初试,极寒前上来,则此亦忙迫。今年亦有旱征,势将不稔。但节序尚远,秋至,见势议定,何如?”传曰:“今见三公与礼曹议,皆云待秋至,见势行之,此公事,姑勿举行。”

○京畿丰德、高阳、阳川等官,蝗。

○以朴祐为江原道观察使,金秀渊承政院同副承旨。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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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传曰:“贤良科罢榜之人,登第则用之,他馀人,则不用而沈滞,有违政体。随才叙用事,言于吏曹。”

○苑囿司从事官李聃孙,设机槛于白岳山下,获小虎来献,赐别造弓一张。

○江原道江陵、春川、歙谷、麟蹄、通川等官,蝗。

○京外雨雹。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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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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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御朝讲。

○弘文馆副提学沈彦光等上箚子曰:

天人一理,有感辄应,得失于人,休咎于天。盖天之降灾,无非仁爱之至。世之人主,孰不知天谴之可畏?而常患于应天之非其道。天谴在此,而人应以彼,彼此有相戾,上下不相孚,所以天愈怒而灾愈甚也。国家,自顷年以来,阴阳愆候,每当农月,旱干为灾,连岁失稔,苍生阻饥,樵苏莫爨,糠麧靡资,不暇聊生,方忧转死,鬻产卖畜,以供租调,草根木实,仅充枵腹。冀有来岁,而来岁尤甚,岁甚一岁,至于今玆,有蓷之,环四方皆然。国南三路,枯旱弥深,业辍东作,望缺西成,古人所谓:‘民将有七亡七死。’者,正为今日道也。天之谴怒,一至于此,未审殿下,宜何以应之?犴狱之中,岂无梧丘、鹄亭之鬼;棰楚之下,岂无含冤、呼謈之民?穷乡孤累,积有年纪者,或有法重而情轻;逆孽缘累,名在私录者,或有罪同而恩异,虽云国有常宪,未必无一、二冤民然,此则未暇论也,乃者,刬邪归正,国是初定,庶几朝廷清明,安于覆盂,而间有奸险之徒,喜乱、乐祸,幸其有灾,潜伺暗侦,谋欲交乱朝廷,窃恐有巧进阴谮,簧蛊圣德者,或出于意虑之所不及也。存亡所关,岂不深可惧哉?伏愿殿下,乾乾在虑,翼翼为怀,益坚圣志,终始一德,深省致灾之由,克尽应天之道。箚中所谓:“穷乡孤累,积有年纪者,或有法重而情轻之语,指己卯年被罪诸人也。”初,弘文馆一会将上箚,副提学沈彦光言于僚中曰:“穷乡孤累等语,文势不著,直指己卯时事,显达何如耶?”和之者,博士具寿聃、正字李浚庆两人而已,馀皆不应。或发言曰:“近来有己卯党,与安老党相合之语,己卯之事,不必汲汲暴白也。”故议遂寝。

答曰:“予以否德,即位二十馀年,未见治化,而灾变日深,夙夜矜惶罔措。虽不知失某事,致某应,岂无所召而然耶?去岁有旱灾,而大臣有托于灾变,欲售私恩,以放重罪,未果而其心未殄,终致大祸,岂不可戒哉?予心则已坚定无疑矣。”

○日晕。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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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以许沆为弘文馆校理,河继先为司宪府持平,成伦为弘文馆副校理,具寿聃为副修撰,洪暹为著作。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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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传曰:“昨日,寝室至近之地失火,内官金连孙,见之最先,奔入而救灭,随后而灭之者,乃内官金瓒也。其赐金连孙一资,且给儿马一匹,金瓒给儿马一匹。”

○宪府启曰:“训炼院副正金世澣为守令之时,多行不法,升叙未便,请改正。”传曰:“金世澣有武才人也,岂不得为训炼副正乎?不可递也。”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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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宪府启金世澣事,又启:“年年旱蝗为灾,而今岁为甚,民生至为可哀。永阳君、孝静翁主家舍,虽以婚期逼近,而不停,天灾危迫,而营缮自若,非所以谢答天谴之意也。留卫之军,皆役于两家营缮,故不得已以当领水军,差定于祔庙厅矣。如此农务方剧之时,使水军裹粮上京,往来之际,弊甚不赀。请停两家之役,而不使水军上来何如?”传曰:“旱灾之时,请停土木之役,所启果当。但霾雨之前,有不得已修补之事,可斟酌,而定若干人,馀皆除下可也。金世澣事,不允。”

○谏院启曰:“礼宾寺佥正黄耆赞,前年为庆兴府使,其时,亲年已过七十,非不知以亲老告状,而不赴也,乃于今年,始以亲年七十上言。盖其赴任时,骤陞为府使,患失其职,不以亲老告状,又自计其虽赴任之后,法当递来也,其计至为巧诈,而今若汲汲叙用,则其诈计得行矣,请速改正。”传曰:“依启。”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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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御夕讲。

○宪府启金世澣事,命递之。

○司谏院大司谏权𫐐等上箚子曰:

伏见,今当农月,亢阳为灾,旱干焦土,蝗虫弥野,麰麦不秋,民方乏食,种不入土,西成缺望,天灾迫切,莫此为酷。祈禳文具,未为不尽,而天怒愈厉,降灾愈毒,此,殿下应天之无实,而责躬之不孚耳。古者,六事自责,而大雨时降。百事皆废,而百姓见忧,臣等未审殿下,内无六事之失,而外无百事之举耶?王子第宅,隘其旧制,撤旧构而改作,至于石砌甓垣,必毁而新之,穷侈务大,僭拟王宫。王子嘉礼,奢侈日增,婚姻之家,有卖田鬻舍,不堪供费,有诛求四方,剥及民膏。宫禁所当严也,而梱无防,内外不肃。诉冤不由申闻者,或希侥幸之恩;获罪不涉过误者,或在特原之例。财用所当节也,而费用不,国储空竭。祖宗恒贡,不充调度引纳,或至数岁,市易亦及薪炭。凡此数事,皆足以召灾病民,而圣躬自修之功,固有所未尽也。伏愿殿下,尽省躬之实,以弭天谴;崇节俭之德,以厚民生。

答曰:“忧念天灾,曷有其极?予当留念。”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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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检详宋纯以三公意,启曰:“今年旱灾,八道皆然,而下三道尤甚,马刍亦未得刈取云。今闻,禫祭及祔宗庙后,八道皆上贺笺,而具方物云。上供之物,数虽不多,皆出于民,而其弊不赀,请自上裁减何如?臣等至为惶恐,而欲使穷困之民,得受一分之赐,故敢启。”传曰:“予不知其有前例也。但禫祭与祔宗庙时,皆用方物,而冬至亦上方物,则数三月之间,至于二三度上供,果为有弊。依所启,不献方物可也。”

○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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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宪府启曰:“张屹以定平府使,径递为训炼院正。如此农月旱干之时,率眷上来,迎送之弊不赀,请仍任何如?”传曰:“依启。”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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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御夕讲。

○乾方、南方、巽方,白气布

○禁军夜惊。或妄言:“有怪物形如马,驰突横行。”云,禁军惊骇哄动。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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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御朝讲。领事郑光弼曰:“古虽有旱蝗之时,只唯京畿尤甚,下三道则稍稔,故民得以粒食,今年则外方尤甚,绵布一匹之价,未满斗米,四五升也。赤地千里,野无青草,不得刈马刍,诚由臣在官,而不理职也。如此之时,户曹当减省经费,而滥用如旧,不知将何以为之也。臣反复思之,来年救活百姓之命,至为可虑。公藏虚竭,外方亦无私储,将何以治礼义哉?”参赞官沈彦光曰:“近闻,经费太滥,米面各司诸物皆亏欠,不如祖宗朝矣。且闻,司谏院以薪炭贸易事,上箚子云,不知何以如此也。顷者国丧之时,所用之物,皆乏尽无有。考其会计之数,则无减旧时,而至于输用之际,实无其物,至于铭旌所用,皆贸于市,此非但国用之虚竭,典守者亦不谨守,而见窃于下人也。”上曰:“节用者,人君之所当尽心,而不能节用,故至于国用虚竭也。会计在库之数,则今非不及于古,而库子猥滥偸窃,故至于如此也。其所窃取之物,虽欲征纳,而年年凶歉,不得聊生,故未即征纳也。国储若一时虚竭,则不知将何以为之也。”

○下谕于八道观察使曰:

近来,连遭荒馑,民塡沟壑,今夏亢阳,蝗虫蔽野,川泽枯涸,稼穑将尽,深究厥由,夙夜兢惕。方降割于我家,若坠若覆,而灾害之并臻,如惔如焚,顿无三农之望,尤切六事之责,庶尽格天之诚,冀沾优渥之惠。凡祀典所载及祷雨灵验处,卿其体予恻怛至怀,择遣献官,澡雪熏沐,依礼文奠物精备,各别虔诚致祭,以副予务农桑悯雨之意,而献官姓名及奠物数目,具录驰启。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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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传曰:“避殿、减膳时,二日只用香酝一甁,他馀往来宾客供馈之酒,勿令进排。”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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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传曰:“行护军方好义,武臣试射,三次居首,特给一资,嘉善阶。之次沈泓等,各赐儿马。”

○传曰:“自春徂夏,旱干为灾,刑狱之间,必有冤枉。如重罪之人,固不可容易处决,罪轻而不放,岂无冤枉之理?其事涉重大,而疑难未决者,急速具由驰启事,下谕于观察使、留守可也。”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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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宪府启曰:“襄阳府使李允荣,素行狂悖,刑罚不中,民不堪其苦,近者,亦有滥刑杀人之事,请罢。”传曰:“依启。”

○以柳润德为黄海道观察使,吴洁为吏曹参议,韩允昌为承政院同副承旨。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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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御夕讲。

○日晕。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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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御朝讲。司谏梁渊曰:“兵曹于军职,任意升降,而使无功者,得付高品,有功者,反居于下,多有不公,至为未便。”同知事洪彦弼兵曹判书。曰:“谏官所启之言,实当于臣之罪,且臣入侍上前,岂敢以阿私之言,启达乎?军职不均之事,其来久矣。西班军职之人,皆杂乱无统,或是子弟之人,或有老败不能堪任者,岂有功劳于国家乎?皆但食禄而已。但护军、司直高品递儿则多,而司勇、司猛递儿数少,故不得已而无用者,亦受厚禄也。此事,大臣亦已尽知之矣。臣委受重任,专其升降之权,而不能均一为之,至为惶恐。且每欲公平为之,而才识迷劣,不能详察也。”

○传曰:“服劳奔走者,有功劳而不受禄;无所事而闲暇优游者,反付高品,安有如此不均之事乎?自上护军以至副司勇,凡付禄人,兼带所任,幷无遗书启。”

○传曰:禫祭后祔太庙时,外方观察使、节度使,皆当进献方物,而欲除民弊,故勿献方物事,已行移八道矣。若未备,则民当受实惠,若已备而不为,则必无还给百姓之理。其以已备之物,推移用之于冬至方物,则冬至方物,自当不备也,其以此意,下谕。“

○上以别试、初试、乡试事,更议于三公。领议政郑光弼议:“臣等妄议,取人重事,宜遵先朝旧事。但上意以中外皆凶荒,欲除外方儒生往来之弊,不敢强执前议。”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议同。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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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宪府启曰:“别试时,乡试初试,自祖宗朝无前例,而自上以连年凶歉,外方举子赢粮坌集为有弊,再再收议,遇灾除弊,思虑无所不至矣。然科举,重事也。不可以一时之弊,立一时之新规,请依祖宗朝为别试例,行之何如?”传曰:“祖宗朝,虽有凶歉,安有如此凶歉时乎?连年旱干,市价翔贵,外方儒生,赢粮坌集,则其弊不赀,故为乡试事,收议于三公,三公以为:‘无祖宗朝例事。’故中止也。顷者更议,则大臣亦以为可也,故为乡试事判下矣。但除弊之事,予虽不先发,而下当深思远虑,以匡其所不逮也。不为乡试之事,大臣、台谏,岂偶然计而启之哉?其依祖宗朝例为之。”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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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以赵琛为户曹参议,朴稑为掌隶院判决事。特授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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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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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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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以柳渰推考公事,尚衣院直长姜麟,寓居于故佐郞任柄家。礼曹正郞姜铨往见相语之际,家直婢石只,与姜铨奴相斗,因陵辱姜铨,姜铨呈刑曹治罪,石只逃走。柳渰曰:“石只言:‘姜铨欲强奸我而不得,以此呈刑曹。’我亦欲以此,呈法司、或呈驾前也。”司宪府以柳渰为造饰倾陷,而推考,抗拒不服,宪府请进来推考,柳渰与任柄同婿故也。下于政院曰:“石只欲呈法司、驾前之言,柳渰若因人之传说而闻之,则非造饰倾陷也,若无传说之人,而自发,则其造饰倾陷明矣。以同朝之人,造饰倾陷,至为不美,然未承服而照律,不可。若进来推考而不服,则必至刑讯,姑勿进来推考,石只之言,所闻之处,更推事,判付。”

○以成伦为司宪府掌令。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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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崔崐公事内禁卫崔崐以未成强奸服招,照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下于政院曰:“崔崐公事,当初元状,不言强奸,今又以未成强奸服招,法司之照律宜矣。但崐于莫德家,三、四金日往复侵劳,则其为强奸明矣。且刑问时,以强奸一一服招,而欲免重罪,还以未成强奸服招,不可不穷推得情,姑勿照律,穷推得情可也。”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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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传曰:“今观庆尚道观察使书状,礼安县监郭玮,以官奴竹同滥刑事,将捉囚而逃躱。非徒滥刑,至以残酷致杀,所当穷极搜捕,推鞫其事,而安东判官安秀嵚、玄风县监宋希奎,不能严加搜捕,致令逃躱,俾罪人得免,即令囚禁推考事,下谕于观察使。”

○大司宪黄士祐、执义尚震、掌令宋麟寿、成伦、持平河继先、蔡无择启曰:“弘文馆,齐会而议臣等曰:‘更推崔崐,非也,不驳朴稑,亦非也,柳渰特蒙恩宥,而不举法启之,亦非也。’如此等议论正中,臣等之失。有言责者,被论如此,决不可一日在职,请速递。”凡六启,不允。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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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大司谏权𫐐、司谏梁渊、献纳金亹、正言慎居宽、苏逢启曰:“昨日,司中,未及闻此事,故不即来启,侍从有议事一会,公然论台谏所误之事。臣等亦在谏列,不可被论而在职,请速递。”不允。两司七启,不允。

○夜,白气自坤方至东方,布天。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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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弘文馆副提学沈彦光等启曰:“今见,司宪府以弘文馆会议事,累日固辞,臣等亦未安。今月初八日会议以为,司宪府方推崔崐之事,详知其未成强奸,故以未成强奸,照律入启,自上乃以崔崐前后招辞各异,教之以穷推。大抵,凡人告诉之事,必据元告状辞,推阅真伪,取服照律,例也。莫德告状内,不言强奸,秪言未成强奸,崔崐招辞亦然,故司宪府照律,不得不尔。宪府详知其情实,则自上虽教以穷推,而法官似宜具由启禀矣。所议者,如是而已。且守永山之事,强奸春台事。当初,自上以谓强奸的实,而刑曹用情,误推色郞,已递厥职,及事至究竟,果和奸矣。馆中之议以谓:‘初不详核守永山之强奸,刑曹之用情,而轻递色郞,似为未便。’如此等事,有关刑政。臣等职在论思,不可不达,故欲为疏箚以启,而非欲论台谏之不职也。柳渰、义新君事,义新君,任柄之弟干妻父,以正郞姜铨欲奸任柄婢子,而不得,呈刑曹治罪之言,说于都摠府入直堂上处,法司推其倾陷之状。上问于都摠府堂上尹殷辅等,而弃其推考。宪府以构造虚语,倾陷朝官,推考照律入启,自上特命只赎。馆议以为:‘柳渰若果构造虚语,倾陷朝官,则宪府宜必论执,而柳渰等事,必为无情之事,故宪府不启也。有情则岂得不启乎?’如是谈话而已,不涉于台官也。朴稑事,以知非误决,永不叙用,而旋即登显,物论喧腾,故臣等同僚数三人,私中相见时,谈话间偶然言之耳。一会时,则泛言时弊而已,不举朴稑事也。以如此谈话间之事,台谏固辞不已,臣等未及计也。”答曰:“弘文馆之意,与予意同。台谏闻此,自可斟酌就职。”

○台谏辞职,七启,不允。

○夜,白气自尾星上,至牛星,其长二布长许,移至瓠瓜星,二更乃灭。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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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宪府启曰:“崔崐公事,臣等初意,亦如上教,疑有强奸情状,欲穷推得实,而元告既以未成强奸发状,崔崐亦受刑七次,而以未成强奸承服。臣等不敢越法为公事,故即照律以启,上教欲穷推得情,而臣等有是意,故元告莫德,反复更推,则亦以未成强奸,对之如初元状。刑推元告,强为取服,加一罪于人,恐有后弊也。崔崐,今日加刑一次,亦如前以未成强奸纳招,请依前照律施行。且缮工监佥正柳渰公缄,虽以饰辞答通,而臣等更闻之,自造虚语,倾陷同朝士大夫情状,明白,请依全科罪之。且义新君,为婚家私讼之事,构造虚语,欲陷同朝士大夫。以宗室封君之人,都摠府堂上齐会处,无忌惮公然请嘱,请依科罪之。坡州牧使孔瑞麟,其妻同生四人内,女一男三。其妻父尹承世生存时,长子铃原尉鼐、次子鼎、次子鼒及妾子等,各给家舍一坐,而孔瑞麟妻,则割尹鼎所居家前空,兼给造作时所需米布,使之作家,诸同生各居其家二十馀年,尹鼎与孔瑞麟,连墙异户,各安其居。其父生时,乃曰:‘某家,某子之家也;某家,某女之家也。’亲戚邻里,众所共知,而尹承世身死之后,孔瑞麟持妻父许与文记,谋夺尹鼎之家,鼎呈汉城府,府以有文记,决给孔瑞麟。然其文记,乃尹承世甲子年被罪时,恐其籍没,孔瑞麟妻为处女时,以此付托,许与成文也。承世免放后,其家舍则给尹鼎,其空垈则给孔瑞麟,但未及收破其文记,而今者,孔瑞麟潜藏此文记,其妻父生时及死后三年内有文记事,同生间秘不发说,而三年后分财时,忽发此文记,谋夺尹鼎之家,争讼决得,使尹鼎穷无所归。承世诸子女及妾子,皆给家舍,而尹鼎则独不给家舍,万无其理。其子则不给一家,而其婿则叠给二家,亦万无其理。孔瑞麟与尹鼎,连墙异户,各入帐籍,而居几二十馀年,其妻父之给尹鼎、孔瑞麟,昭然知之矣,而潜藏文记,一朝无耻夺争,非徒亲戚邻里,共所唾骂,朝廷亦皆惊怪鄙之。孔瑞麟至为邪贪无状,请罢其职,以励士风。尹鼎家舍事,请令改分拣。”传曰:“崔崐公事,予非以照律为轻也,又非欲期于一罪也。近来,人心强暴,强奸成风,故虑有未尽之事,欲更推之,然前之照律非轻,依其律可也。柳渰事,其初,闻之于妻父奴子云。若他人辞证,则可问也,此必奴主之间,相为容隐,故只赎之矣。然依其律可也。义新君之事,亦与柳渰同,亦可照律也。孔瑞麟以士大夫,同气之间,争讼如此,大关士风。依启罢之,其家舍,令改分拣。”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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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是时,三公六卿,以暑炎方酷,恐伤圣体,不宜行幸事,会议启之,上不允。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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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宪府启曰:“判决事朴稑,人物庸常,无判决之才,不合决讼长官,请递。”不允。

○安东府使黄孝献卒。史臣曰:“孝献,京师人,世宗朝名相,翼成公喜之高孙也。为人,善谈论。美风仪,如锦衣公子,笃好学问,而文亦有名。以保病养亲之意,求外补,除安东府使,未几而卒。年四十三,人共惜之。为文持身,皆慕古人,然未免家风有好事多能之习,故务欲掩之,而不能人,以是讥之。”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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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宪府启朴稑事,又启:“近因旱干,恤刑狱事,下有旨,而咸镜道观察使尹希仁,任方面重寄,所当体察而施行。今观启本,与有旨之本意,大相乖违。若曰不能详察,则是坐如尸童,已失方面之任也。启本内:‘某罪留滞,未便也;某罪强推,未便也,故放送。’云,至于一罪之人,擅自疏放,至为紧关,请速罢。”传曰:“尹希仁事,见其启本,予以为,此乃妄量事也。大抵,疏放,次于赦,而自上所为之事也。今者,以京外所无之事,独行于咸镜一道,则中外惊听,尤为大错,依启罢之。朴稑事,不允。”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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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传曰:“咸镜道都事李万钧,与监司同着名于启本,亦罢职可也。”

○宪府启朴稑事。又启:“刑曹判书朴壕、前参议崔重演、正郞李伣,以讼者李世弼据夺罗氏牛马及田地事,既承服,故李世弼则定徒役,牛马及花利征给事照启,而移关于汉城府矣。其后,擅改完议,只征牛马,而不征花利,其为用情,判然矣。且判书朴壕及佐郞金瑞星,前送汉城府关子,还取、爻周‘及花利’三字,尤为绸缪,而自上命弃之,未便,请依律罪之。”传曰:“朴稑事,不允。刑曹官吏公事,予当更见,然后发落。”

○传曰:“更看刑曹推考公事完议,初不详悉为之,果似有错,然讼者,归咎讼官,呈诉法司,法司见其公事,果有用情之事,分拣可也。但讼者,少有不惬于心,则便为归咎。以此罪其讼官,则讼官无所接足矣。刑曹虽有错误事,治罪则不可。”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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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宪府启朴稑事,不允。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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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宪府启朴稑事,不允。

○以李寿童为户曹参判,蔡绍权为刑曹参判,金安鼎为开城府留守,李诚彦为咸镜道观察使,尹世豪、李芑、尹殷弼为同知中枢府事,黄琛为咸镜北道节度使,洪濬为工曹参议。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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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宪府启曰:“咸镜道观察使李诚彦,人物险诐,喜功生事。前为北道兵使时,多有物论。况此道,非他道比,在祖宗朝,必遣重臣,深有意焉,请递。工曹参议洪濬,人物残劣,岂可侧列于六曹乎?请递。”谏院亦启洪濬事,传曰:“李诚彦,前为满浦佥使,有喜功生事之论,予非不知也。其后,有诚彦可用边将之议。况诚彦以文臣为节度使,今为监司,夫岂不可?洪濬人物,不可知也。但近来,堂上以上之人乏少,而工曹亦非他曹事烦之地,皆不允。”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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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宪府启李诚彦事,台谏启洪濬事,皆不允。

○日晕两珥。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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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传曰:“礼曹以为,祈雨祭改卜日,渐次为之,今则非如三、四月也,禾谷向茂,而还为焦伤,且秋成日迫,若今改卜日,则恐其迟缓矣。大抵,灾迫,则不卜日,速行祈雨事,言于礼曹。”

○宪府启李诚彦事,台谏启洪濬事,不允。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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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台谏启李诚彦、洪濬事,不允。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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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传曰:“前者,咸镜北道兵使黄琛,以亲年七十馀岁辞免,予以为,重任不可轻递,故不允。今观其母上言,则至为情切,似可递矣,但文武臣堂上中,无可当者。大抵,可递之人,不递,非也;不可递之人,递之,亦非也。其问于三公。”

○领议政郑光弼议曰:“两界兵使,在祖宗朝,如合物望者,则虽亲老,例不得轻易从情听免。今观上言内辞缘,情甚恳切,母年亦深,强令赴极边远地,情理恻然。”张顺孙、韩效元议,大槪亦同。传曰:“今观收议,黄琛可递。”

○午时,太白见于巳地,申时,见于午地。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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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谏院启曰:“黄琛母子之间,其情虽切,于法不当。大抵臣子食禄委质,则不避险远。前日,黄琛来启时,惟汝当往,上教丁宁,而琛闻命退去,又以为老母上言,则必递其任。如此之事,不可开端,请依法仍任。”传曰:“黄琛辞免不允后,其母上言,其情虽切,然难于独断,议于大臣,大臣咸有恻然可递之意,故递之。”再启,不从。

○以金麟孙为咸镜道观察使,李亨顺为咸镜北道节度使,金秀渊为工曹参议。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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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传曰:“近观日候,至为旱干。中外皆然,而京畿尤甚,然京畿则或有时洒雨云。某处雨,某处不雨驰启事,监司处下谕。”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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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右赞成尹殷辅、左参赞赵元纪启曰:“臣等近观咸镜道之事,观察使已被罪见递,一道久旷,至为惊惶。今又太白昼见,至于经天,此固边事可慎之秋。李诚彦今虽已递,然当此时,如诚彦者,可在北道为防御。李亨顺则物望素轻,不能当此大任。大抵,北道非他道比。今者,观察使、兵使、都事,一时皆递,可谓非常之变。李诚彦,仍为兵使,使之安静何如?且边方之事,安静为上,亨顺亦仍任会宁府使为当。”传曰:“李诚彦、李亨顺,各仍其任可也。”

○谏院启曰:“李诚彦,喜功生事,为兵使时有物论,终以此递观察使,今不可仍任兵使也。”传曰:“李诚彦,当黄琛递兵使之时,予欲仍任,而台谏既以喜功生事,驳递监司。若仍任,则于政体似异,故不为也,今日,三公启请仍任,故仍之耳。”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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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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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朔,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西,咸星,入,南斗星,出室星下,入南方,出腾蛇星,入北落师门星上,色赤。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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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五车星入,玉井星色赤。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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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流星出,五车星入,玉井星色赤。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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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日晕。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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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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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传曰:“今观忠清道观察使书状,前直长金砺成、正兵宋贵成妻注伊孝行节义卓异,诚为可嘉,褒奖可也。”前直长金砺成,槐山人也。常事父母至孝,温凊、定省,朝夕必具酒馔,以奉父母。其父得淋疾气绝,吮淋得愈。又母病革,尝粪以验吉凶。父母没,前后庐墓六年,一不到家,一乡推服焉。注伊,清州人也。丧夫未几,又哭舅母,有人行媒,欲奸注伊,期以百日除丧后从之,至百日,为亡夫行野祭后,夜半潜入房中,自缢而死焉。 ○夜,流星出,阁道星,入室星下,出句轸星,入,北极星出,胃星入,五车星,色赤,水星,见于东方。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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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命招领议政郑光弼、右议政韩效元、右赞成尹殷辅、左参赞赵元纪、右参赞孙澍于宾厅。上以石块出示,仍传曰:“本月初四日早朝,思政殿扫庭,宦官得封书以进,内裹此石,外书大殿开拆,予甚骇之。近来,挂榜锺楼,射矢宫门与政府、法司之门。奸凶之无所忌惮,一至于此。是,不过被罪之类,包凶、藏怨,谋害国家,一以胁予;一以试予之意也。当穷推痛治,以惩奸类,而匿名书,虽父子间不传,乃在于法,故今不推之。然如此阙庭变故之事,朝廷不可不知,故为卿等言之。”光弼等启曰:“上教至当,正合臣等之意。此,必欲扰乱朝廷者之所为,则自当败露。”传曰:“知道。”

○执义尚震、掌令宋麟寿、成伦、持平河继先、蔡无择启曰:“臣等闻,裹石投书于大内,自古所无。此必奸人内外相应,以逞凶谋。指之者,虽在外,投之者,必在内,乘间肆毒,至为可畏。此岂细民之所为?亦岂平心者之所为哉?必近来凶党怀愤,百计逞恶,期陷社稷而后已,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臣等不胜痛愤。街巷处处贴榜,所言皆为不道,臣等皆知其邪类所为,置之不问耳。沈思顺,既以此被鞫,而凶党犹且不惩,至于投书大内,显示不轨之谋,此,乱逆之魁也。朝廷视此,以为寻常,则凶徒甘心,益长其恶,宗社之祸,不可胜言。自上明灼凶谋,即召政府议之,欲惩奸凶,此,宗社之福也。事非寻常,则当处以非常矣。”传曰:“予欲痛治,而议于大臣,则大臣以为:‘如此之类,自然败露。’今不可更议。”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天津星,入北斗星下,出,织女星,入,天掊星,色赤。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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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大司宪黄士祐、大司谏权𫐐等,合司以启曰:“近来,处处贴榜,专为近者被谪罢散之人,而语意与沈思顺榜文,相为表里,愤怨不道,所不忍言。至于投书大内,一以窥上心之浅深;一以揣朝议之轻重,百计摇动,无所不至。凶谋诡计,非一朝、一夕;内外相应,亦非一二微细人所为。上下昭昭,洞知其凶逆之心,终至于危宗社、乱朝廷而后已。举此形迹已著之事,傍蹊曲径,投间抵隙,浸润肤愬,欲移上志者,终不可保其必无也。今见下议政府之教,恳恻切至,虽使凶党见之,必沮丧感泣。请以此传教之意,更示好恶,使朝廷上下,分明知之,捕告节目,严加磨炼。”传曰:“台谏启意至当。昨日传教于政府之意,不异于此也。捕告节目,严加磨炼。”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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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弘文馆副提学沈彦光等上箚曰:

臣等伏闻,近有怀奸谋者,阴作凶书,投之御所,潜形肆毒,有同鬼蜮,是不过奸凶之党,百计伺隙,觊摇上心,生乱朝廷,而得售其凶计。一国臣民,孰不欲食其肉,而寝其皮乎?自沈思顺贴榜通衢以后,凶习未殄,射矢贴榜,亦非一再。朝廷知凶党之心,本固如此,虽有见者,亦无惊动之意,故凶党自以未售其术,为不快于其心,则又为凶书,阴投内庭,呜呼!孰谓无朝廷、蔑君父,一至于此。推其凶谋,必欲为致朝廷不测之祸,而所病者,圣明在上耳。自古,包藏祸心者,必先试君心之浅深,得进其邪言。邪言之初入也,中主犹不信焉,再入也,或疑之,屡入也,其疑之也深。疑之深,然后小人之言,得以大中其君心,而薙狝士类,颠覆宗社,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夫,君子之被谴也,处之怡然,略无纤介怨怼之心;小人之获罪也,忘其自作之孽,讪天诟日,狺然吠噬,无所不至,阴图自立之地,君子、小人之分,于玆判矣。人主之心,必有所启而后明;必有所止而后定。明故能定,定故益明。不然,众邪交侵,群言竞惑,不于宦竖,必于嫔御;不于权臣,必于戚畹,阴钻狡穴,曲摇邪喙,千蹊百径,簧蛊群听,终至于乱亡,然后快于其心。要在上之人,明于邪正,定其执守,昭示好恶,如近日下谕圣旨,则凶类自沮,国势以妥。伏愿殿下,终始此心,以压群邪,以安宗社。

答曰:“今观上箚,所论当然。大抵,于今人心顽悍,蔑君父、慢朝廷,莫此为甚。得罪者,不得逞愤,亦难以他径,动摇予心,故公然系书,投石于禁庭。予若少疑,何有发论奸状乎?由是,奸心自沮,更无所施,然人心操舍无常,尔等俾予此心,终始如一,不亦可乎?”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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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南,斗星入,尾星,色白。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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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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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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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以孙澍为户曹判书,洪淑为知中枢府事。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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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日晕。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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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日晕。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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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传曰:“自六月望后,至七月望后,一不下雨。见各道书状,则皆以旱灾,请送香祝币。况京畿,非但今年,乃有此旱荒也。农事年年不实,蠲减租税,无乃可乎?抑别有惠泽民生之事耶?予甚忧念焉,其问于三公以启。”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北极星入北方天际,色白。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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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领议政郑光弼等议:“今年之旱,近古所无,恤民之策,果如上教,宜急施行。非但减租,凡民间蒙惠等事,令各道条录驰启后,议定似当。”

○弘文馆副提学沈彦光等上箚曰:

顷者,将凶险投书事,为箚以启,伏睹赐答,辞旨恳恻,臣等不胜感激。国有阴贼,觊逞凶谋,其形虽秘,其影可察。汉昭帝时,上官桀,诈令人为燕王上书,以谮霍光。帝年才十四,犹能知上官桀之诈。今者,奸凶所投书,不啻上官之谋,殿下之明,远过汉昭。详其文势;观其字画,其形与影,固已毕照于圣鉴耳。彼虽自以匿迹为得计,日月照临;神明降监,将必败露,以伏显戮,安能久逭天刑,苟保首领哉?自古虽明主在上,未必无浸润之谮。谮之不行,所以贵明主也。今夫禁𫔶之内,平日,绝无浸润之谮则已矣,如或有之,其术不得逞于彼,而又欲行于此,乌保其必无此事乎?在圣料,更加省察,则罪人不难得也。往在己卯,为书约矢,以射禁中者,屡矣,未几,赵光祖等果被重罪。自后,奸凶欲害士林,而未得其说,则必托己卯之事,以为眩乱之谋。如是而犹不得售其谋也,则又踵己卯射矢之事,忍作凶书,投之内庭。其计必自以为,吾若同时事于己卯,而投书于禁中,则上必深疑士林,而士林之被害,亦如己卯。然后国无直士,朝廷空虚,人主孤立,国之魁柄,落吾掌握,东西南北,唯吾颐所指,其凶谋,不过如是而已,怀忠、忧国者,宁不耿耿于斯?往年秋,彗星示异,俄有朝廷之变。自今春不雨,历夏至秋,太白经天,地震、雨雹。包藏祸心者,百计欲乱朝廷,灾异之作,亦无怪矣,而小人反幸其有灾,欲借此以肆凶谋,可为寒心。尝观前代讲官故事,半岁不问经义,则崔郾谢以无功;逾月不访道理,则李绛自惭饱食。臣等职忝论思,久旷进对,岂无区区底蕴,有所未达者耶?值此盛暑,暂辍经筵,无非澄清圣虑,保养天和也。属老火弛炎;稚金产凉,时择凉晨,间御经筵,引接群臣,谘访息奸之道;讲论弭灾之方。

传曰:“人事失于下,天变应于上,故去年有彗,而朝廷之变生,今年灾极,而投书于禁庭,天之谴怒,岂不惧哉?予意以为,奸人虽匿迹,皇天照临,必至败露也。赵光祖时事,虽未有为书约矢之变,其势终难保也。今朝廷堂堂,国纲整整,上下坚定是非,则奸心自可熄矣,但上下更加留念焉。”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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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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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领议政郑光弼、右议政韩效元启曰:“近来,旱干为灾,已过十载,其间稍可称者,只戊子一年而已。自是厥后,饥馑荐臻,民不粒食。然他年则当春虽旱,至于农月,有时洒雨,故田谷则可食,今年则禾谷向茂,而自六月以后,至于今五十馀日,一不下雨,或下骤雨,不入于土,亦不可谓之雨矣。非但此也,加之以太白经天,天灾已极。虽无太白经天之变,岁之凶荒,民之阻饥,斯亦灾变之大者也。臣等虽有议为之事,皆为虚文,而当此之时,无所料理,䩄然在职,徒被伴食之讥。愿以善良之人,代臣等之职,则庶可弭天灾。”答曰:“近观,天灾已极,人心甚顽,予何一刻弛虑哉?是皆予不德之所致,卿等有何失,而致灾乎?勿辞。”光弼等再辞,不允。传曰:“予见弘文馆箚子,以为:‘罪人不难得。而经筵时论难此事,则可知也。’今此匿名书,观其文理、笔迹,亦非常人之所为。下人如欲穷极见之,则固当出示,然此乃法典所载之事,予何以示之乎?”光弼等启曰:“如此狱事,不可开端,而匿名书,又不可见也。臣等万无穷极欲见之心也。”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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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未时,太白见于午地。夜,东方、南方,有气如火。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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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御朝讲。参赞官沈彦光曰:“全罗道兵使金良弼以滥刑,被罪受杖。近来,滥刑官吏等,虽或被罪,而旋即叙用,殊无惩戒之意,故自上欲矫此弊,而不赎其罪。夫兵使,乃二品宰相也。以古者,刑不上大夫之说观之,则无乃有所不可者乎?”上曰:“以常例言之,虽堂上官,固不可以容易决杖也。如此之事,予非不知也,但金良弼所为之事,非徒残酷暴虐而已,其所刑杀者,乃有荫品官,故如彼为之矣。”

○宪府启曰:“刑曹判书徐祉,前为大司宪时,所失甚关,故至今不容于物论,为西班二品,亦已滥矣。况为六卿乎?铨曹,不有公论而注拟,至为非矣。今见此望,以为判尹时被驳者,指韩亨允。并拟,尤为非矣。徐祉,请速递。”传曰:“徐祉为大司宪时所失之事,予非不知也。然岂可以一时之失,终不用乎?况今人物乏少,六卿仅得充差,故为之耳。然台谏启之,其可递差。”

○以朴壕为议政府左参赞,赵元纪为刑曹判书。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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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传曰:“《维摩经》,予疑其古文,而有考阅之事,故令入内而见之,则乃佛家无用之书,令还藏文武楼。”

○卯时,日有右珥。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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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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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日晕。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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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御朝讲。掌令成伦曰:“近来,人心凶悍,至于投书大内,此,古今所无之变也。原其心,则无异于反逆,必是,被罪怀愤者所为也。在下无不昭昭知之,自上岂不斟酌乎?捕告节目,可以为之,而下人或有启止之者,此指郑光弼也。臣未知其意也。”领事韩效元曰:“贴榜投书之事,数年之间,连续为之,其意,不过欲动摇朝廷上下之心耳。自上明知鬼蜮之状,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置之而已,则邪谋不得行矣。虽不为捕告节目,有何伤乎?近来,士大夫被罪者,皆曾为侍从之人,岂尽无识见,而敢为如此匿名书乎?”上曰:“奸细之徒,使入直之人为腹心,而投之与否,皆不可知也。但为捕告节目,则必有捕捉而来告者也。”

○传曰:“今年旱灾,近古所无,自春徂秋,亢阳滋甚,禾谷尽焦,西成望绝。哀我元元,将转沟壑,予甚兢惕。召灾之由,虽非一端,刑狱之间,亦虑有冤枉,以致天谴。自今七月二十五日昧爽以前,除关系国家、纲常、赃盗外,时推徒以下,并皆疏放,晓谕中外。”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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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

○日晕。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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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夜,流星出,天厨星入乾方,长二、三尺,色白。又出句陈星下,入北方,长三、四尺许,色白。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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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御夕讲。

○日晕。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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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御朝讲。

○夜,流星出,天囷星入酉方,长四、五尺许,色白。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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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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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朔,太白经天。

○日晕。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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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宪府启曰:“今者,将遣八道点马矣。近来,久废点马,马政果为虚疏,然连年凶歉之馀,今年凶荒尤甚。马政虽大,民命尤重,请勿遣点马。”传曰:“近来,年岁凶荒,不遣点马,马政虚疏,故司仆寺提调启请,而欲遣之。今年凶荒太甚,然八道之中,必有不得已可遣之处,当问于该司,而发落也。”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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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传曰:“黄海、平安、咸镜道则今年农事稍稔,而马政虚疏,不得已遣点马,他道则失农尤甚,令本道都事点马事,该曹启之。三道则差遣,其馀道,则勿遣事,言于宪府。”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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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有雉入勤政殿,殿直军士金光弼,获而献之,赐酒。

○夜,流星出,紫微东垣入,壁星长一丈许,色赤。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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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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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太白见于午地。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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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朝讲。掌令宋麟寿曰:“人君听政之所,飞雉来止,灾异之大者也。天之谴告,可谓深切,而执雉之人,反为赐酒,恬不知怪,非敬天、弭灾之道也。人心之顽恶,未有如此时,飞雉之入殿,亦恐人为之所致也。”上曰:“当初,政院以捉雉事启之,予意以为,后苑亦常有之,故偶入于殿内也。听政之所,飞雉来止,果为殊常。但不知古事,初不以为异也。”史臣曰:“麟寿,儒者也,亦附会时议,入侍经筵,不以天变为戒,而委之于人为,是诚何心哉?昔汉成帝时,雉集未央宫。王音言:‘天之谴告人君甚切。’成帝谓音曰:‘闻,捕得雉类,拘执者得,无人为之。’王音曰:‘陛下安得亡国之语?不知谁主为侫謟之言,诬乱圣听如此也。’然则麟寿,乃王音之罪人也。时有得罪之家,以雉执而投之之议,故麟寿之言及此,尤可叹也。” ○谏院启曰:“黄海道点马崔崇祖、平安道点马申瀣、咸镜道点马权绰等今方差遣。但牧场内,民家造作、田畓起耕禁止事及马匹点考,皆监牧之任也。为点马者,固当纤悉为之,而反为不谨者,恐监牧之得罪也。以此,虽有其法,而不谨为之,故积弊久成,牧场内,民家成村处多矣。今年则至为凶荒,以其三道稍稔,遣其点马者,重马政也。既以马政为重,则如此之人,何能为之?请择遣。”传曰:“依启。”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河鼓星入,南斗星,长四、五尺许,色赤。又出羽林星,入,九坎星,长五、六尺许,色白。彗星,又见于辰地。史臣曰:“彗星之变,外人无不周知,而测候之官,不于此日,启达于上,其昏迷不察可见。司天文之官,亦无以此得罪者,故虽灾变荐至,而朝廷不得登时而觉,慢天象、尸厥官,甚矣。” ○日晕。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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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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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遣同知中枢尹殷弼,贺冬至。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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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传曰:“新旧宣陵守陵官、侍陵官,及各差备人赏赐之物,衣服,虽有加减,而其他物,则皆依古例也。裁作衣服事,言于尚衣院。”

○世子诣昌德宫东宫斋室。

○上诣昌德宫,斋宿。

○辰时,微晕。太白见于午地。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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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诣孝敬殿,行别祭如仪,世子行亚献礼。上,仍行朝上食。入番参奉郑允慎、武陵正孝笃及下至各色掌等,赐物有差。

○司仆寺提调郑光弼、赵元纪启曰:“今年凶荒,诸道使命,皆不遣之,故京畿及下三道点马,亦不遣矣。忠清道则丁亥年,京畿、全罗道、庆尚道则戊子年点马后,不复为之,虽有产畜之马,牧子皆窃而私有之,盗贼又从而屠杀之,马政皆为虚疏,不可不虑。京畿及下三道,皆有当领水军,而防御亦不甚关,点马不可废也,以都事行之似当。”传曰:“依启。”

传曰:“新旧宣陵守、侍陵官、参奉、入番宗亲及诸差备人,赏格下教时,有遗漏而未及言者。广州牧使,乃土也。不可不论赏,其加一资。且义新君澄源,为代奠官已久。虽以作罪罢职,其后复以上言叙用矣,亦加一资。”

○日晕两珥。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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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日晕。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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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御朝讲。参赞官沈彦光曰:“飞雉入殿,亦灾异之大者。晋武帝时,雉集阊阖门。虽无其应,未久而胡、羯乱夏,愍帝衣青衣行酒。惠帝时,亦集殿前,而桓温跋扈。北齐时,又集御榻,其时之乱亦极。唐太宗贞观初,雌雉集太极殿;雄雉集显德殿。褚遂良反以为祥,后世笑其妖媚之无状也。其时,太宗封高宗为太子,高宗以武后乱唐,终致滔天之祸,天之谴告,不远而迩也。灾异之后,必有其应,以古事见之,至为骇愕。今岁八道凶荒,下三道,国家之府库,而凶荒尤甚。国有凶荒,则祭祀不举,宗庙之祭,尚不举乐,其他可知也。”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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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刑曹判书赵元纪、参判蔡绍权、参议尹衡启曰:“洪遇龙行移推考与否,即欲议启,而参议以都试,往训炼院,故未得议而启之也。洪遇龙元犯之罪至重,且以根孙、石孙招辞见之,则不可为不知情。若行移推考,则必迟滞经年。当初,欲启请诏狱推之,而事干未归一,故未启也,请移诏狱推之。”传曰:“依启。”

○吏曹判书金谨思启曰:“贞熹王后时,丧葬诸事,皆依大王例为之,而陵殿参奉,则皆除七品。王后陵殿参奉之为六品,古无其例,今则何以为之?”传曰:“陵殿参奉事,依古例为之。”

○以澄源为义新君,尹熙平为汉城府左尹,吴准为同副承旨。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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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日晕。太白昼见。夜,流星出,天船星入句陈星下,色赤。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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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京畿观察使柳灌启曰:“令都事点马事,已受教矣。但当领水军元数,本二千七百馀名,而减除诸处役军,则正军只五百馀名。常时大岛,则例用四百名为之,尚以为少,而加定其军云。十七岛点马,不可只以水军为之,何以为之?敢禀。”传曰:“畿甸凶荒,今岁尤甚。其勿为点马。”

○谏院启曰:“今者,凶荒连仍,国储虚竭,救荒经费等事,倍于常时。户曹判书孙澍,虽无过累,性本疏迂,今又善忘,不合务剧之地,请递。刑曹佐郞李纯亨,昏昧有病,刑官剧地,不能堪任,请递。”传曰:“近来,人物乏少,议政府、六曹,仅得充差。孙澍虽年老残弱,不合剧务,曾为户曹参判,户曹亦有他堂上,可以佥议为公事,不可递也。李纯亨事,依启。”

○夜,仪星出狼星下,入巽方,色赤。柳星下有星,见于辰地,色白,尾长一尺许,似彗。彗星之见久矣,观象监,至是始启。 ○太白昼见。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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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礼曹启曰:“来十月初三日,以冬享大祭,自上与百官,皆受誓戒,然初三日禫祭时,有哭临节次。但初九日大祭,非徒为贞显王后也,亦为祖宗以祭也。附宗庙祭,兼行于冬享大祭故云。哭临后行大祭,吉凶相杂,似乎未安,本曹未敢擅便,请议于大臣以定何如?”传曰:“以礼曹所启之意,其议于大臣。”

○谏院启孙澍事,传曰:“依启递之。”

○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等启曰:“如此大事,不可臆意以定。令弘文馆博考古礼,且考世宗朝、文宗大王祥禫时事,施行何如?”传曰:“议意知道。”仍传曰:“令弘文馆博考古例,而且考《承政院日记》以启。”

○太白昼见。

○夜,流星出虚星下,入于天弁星,色白。又出句陈星下,入五车星,色赤。柳星下有星,见于辰地,其长一尺许,色白,似彗。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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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弘文馆著作洪暹启曰:“昨日以博考古例事,下教,故今日尽考可疑书册,而皆无仿佛之礼。”传曰:“知道。”

○太白昼见。夜,流星出,紫微西垣,入八谷星下,色赤。又出天掊星入,天纪星,色赤。又出句陈星下,入内阶星,色赤。彗星见于辰地,尾长一尺许,色白。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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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观象监提调郑光弼启曰:“近来,连有星变,至为不祥。祖宗朝皆以文官测候,成宗朝则赵之瑞、金应箕等,实专是任。今亦使安玹、金遂性等,看望测候何如?”传曰:“依启。”

○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启曰:“终夏旱干,太白昼见,臣等常以在位为未安。而彗星今又示异,谋国者,能治其职,则岂至如是耶?请辞免。”答曰:“凡此星变,皆予否德之所致,非卿等之失也,其勿辞。”

○政院启曰:“博考古例事,教弘文馆,而又命考《政院日记》,故搜考日记,则皆破落不可考矣。但文宗朝,世宗大王禫祭,乃于四月初四日行之,又以十一日夏享大祭,亦于是日受誓戒,而十一日兼行祔宗庙之祭也。”传曰:“知道。”

○以孙澍为议政府左参赞,朴壕为户曹判书,金纪为司谏院献纳。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夜,流星出北斗星下,入北方天际,色白。彗星见于辰地。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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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礼曹启曰:“禫祭则必不得已以上丁日为之,故不可进退也,祔太庙则冬享大祭兼行。祖宗朝亦有退行之时,故更以十一日择定。”传曰:“知道。”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彗星,云密不见。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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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世子,先诣昌德宫斋宿。

○上诣孝敬殿,行夕上食。

○未时,太白见于午地。

○彗星见于辰地,尾长一尺许,色白。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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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行大祥祭如仪,仍行朝上食。

○领议政郑光弼等启曰:“来月初四日,将亲行宣陵别祭,出于至情,固不可启止,但星变连昼夜叠见,如此之时,当静处修省,以答天谴之至。臣等之意,未知举动何如也。”传曰:“有灾变之时,行幸似难,拜陵事,业已定期,行之似无妨也。”

○太白经天。

○彗星见于辰地,长一尺许,色白。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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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御朝讲。传曰:“大臣,启以有灾变时,不当拜陵,予意亦以为当然。但易服后,不可不拜陵,故欲行之,今者,星变层出,行幸权停事,言于该曹。”

○命馈新宣陵守陵官、侍陵官,旧宣陵入番宗亲,两陵参奉、内官等于勤政殿庭,馈诸差备人于勤政殿南门外庭,赏赐有差。

○日晕两珥。

○太白经天。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尺许,色白。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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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以金安老为知义禁府事,柳溥为知中枢府事。

○未时,太白见于未地。

○云密,彗星不见。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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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御朝讲。

○礼曹判书金安老启曰:“臣,性本驽劣,上恩过重,滥叨六卿,不堪重任,每不自安。兼带之职又多,臣不能堪任,又过涯分,常怀危惧,欲一启达,而惶惧未果,昨日,又为兼知义禁府事,尤为未安,以臣才分,必不堪当。古有负乘致寇之言。过分之事,不可冒处,故至为惶惧,而启达辞免。”传曰:“兼知义禁府,不得已以吏曹、礼曹歇处,判书兼之,如户曹事务之地,则不得兼之。且卿久行之人,何以不能堪任乎?勿辞。”再辞,不允。

○彗星,密云不见。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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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御夕讲。

○兵曹启曰:“今年,下三道皆失农,故令都事为点马矣。黄海道则农事稍稔,平安道有岛州郡,农事尤稔,可以抄出驱马军,弊不及他郡,故欲遣点马。咸镜道农事,亦似稍好,且去去年,当给军士以马八十匹,而不为点马,故不果给也。有如此不得已之事,故敢请点马。今者,自上与台谏咸以为,点马不当遣,请自上裁断何如?”传曰:“今年凶荒,比古尤甚,勿遣点马。”

○夜,流星出室星,入壁星,色白。密云,彗星不见。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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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夜,流星出室星,入壁星,色白。密云,彗星不见。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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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夜,坤方有气如火,密云下雨,彗星不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是日晓,满月出东方。望后之月,当亏缺,而至于晦间,则其形尤细,今则轮郭尽见,无阙处,而色则黄黑。此,灾变之大者也。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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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御朝讲。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一丈许,色白,移向北,自初出处,相距三丈许。

○日晕。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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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一丈许,色白。

○密云,太白不见。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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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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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朔,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日晕。

○平安道宁边府,雨雹。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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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密云,彗星不见。

○太白昼见。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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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御朝讲。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一丈许,色白,光芒射天。流星出八谷星下,入华盖星下,色赤,屈曲徐行,光迹相连,其头光,散成环,自尾渐奏,至成环处,环光益盛,环围如盘,良久乃灭。又出七公星,其状大于甁,中间四度截落,旋绝旋生,入紫微左枢星内,色赤,尾色光大,小点数多散落。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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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御夕讲。夜,流星出,七公星入紫微西垣内,色赤。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一丈许,色白。

○平安道平壤、顺安、三登、咸从、永柔、江西雨雹。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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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礼曹启曰:“祔庙时,奉出神主,在庙神主也。设于座,礼也。今观贞熹王后祔庙时仪轨,云:‘第七、八室则否。’德宗、睿宗,于贞熹王后为下位,不敢受祔谒之礼,世祖则受之矣。安顺王后祔庙时,睿宗及章顺王后,皆不受云。章顺王后,与安顺适体,不受当矣,睿宗之不受与世祖之受,各异。今贞显王后祔庙时,恭惠王后,与贞显王后适体,似不得出受祔谒之礼,成宗大王,从世祖仪轨,则当出受,从睿宗、安顺王后时仪轨,则不得受。如此大礼,该曹不可擅便为之,请问于大臣处之。”传曰:“以礼曹启意,收议于三公。”领议政郑光弼议:“贞熹、安顺两王后祔庙时,世祖大王则受贞熹祔谒之礼,睿宗大王,则安顺祔庙时,无受谒之礼,事同而礼异,果可疑。广求古制,定之似当。”张顺孙、韩效元之议,同。传曰:“三公议意,知道。其令弘文馆,博考古礼以启。”

○以崔世节为户曹参判,李芑为汉城府右尹。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微白,白气自西方至东方,布天。

○日晕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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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传曰:“高敞监罪,曾犯窃盗,令禁府推之。禁府断以全家为奴,断黥面之律。此人狂悖,罪之固不惜,但系宗室之人,断以此律,则凡在宗室者,孰不羞之?其议于三公。”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议曰:“高敞监虽微贱狂悖,亦是宗系,所犯且非关系宗社。于凡人所坐之律,减降断科,未为失刑。”传曰:“高敞监之罪,只以全家徙边,判付。”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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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弘文馆启曰:“《宋史》《礼乐志》云:‘神宗元豊三年,仁宗慈圣王后,祔谒于仁宗庙。’惟此近之,他无可考。”传曰:“知道。安顺王后祔谒时,睿宗所以不受之意,必有之。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年间,《承政院日记》考之。”

○密云,彗星不见。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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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兵曹判书洪彦弼启曰:“近观朝廷之意,武备虚疏,众皆忧之,兵曹长官,不可不择。臣不知武事,而处兵曹重地,玆致兵事解弛,以贻朝廷之忧,至为未安,请递。”传曰:“重任,不可轻递,然以不知武事强辞,其递之。”

○宪府启曰:“十一日文臣庭试,自上劝奖人才,至为美矣。但祔庙大事临迫,非如别试取人不得已之事也。过此大事后为之,尚未晩也,请姑停之。忠清道都事尹忭,前为海南县监时,贪污无状,舟载、陆输,络绎不绝,闻者唾骂。铁原府使李熹,前为开城府都事时,贪状现著。况铁原官吏数递,疲弊尤甚,不可以此人遣之,请幷递之,礼宾寺副正李文根,别无贤能,遽陞三品,官爵猥滥,请改正。”传曰:“皆依启。”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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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谏院启曰:“三陟府使李迨,贪虐无状,今为本职,三度越署经,请递。”传曰:“依启。”

○传曰:“祔谒礼,弘文馆云:‘宋仁宗慈圣光献曹皇后,祔谒于仁宗室。惟此近之,他无所考。’《承政院日记》,又无可征。今之受与不受,遣史官收议于三公。”领议政郑光弼议:“在宋朝光献,应祔仁宗室,而于仁宗,有祔谒之礼,我朝亦有贞熹王后之礼,宜从右礼似当。”张顺孙、韩效元议,同。

○以洪彦弼为议政府左参赞,孙澍为右参赞,尹殷辅为兵曹判书。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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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日晕两珥。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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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诣孝敬殿,行昼茶礼。

○知义禁府事金安老、金谨思、同知义禁府事沈彦庆来启:“义禁府,一品衙门,不可无判事也。知事、同知事,随品为之,判事则须以一品为之。今但有知事,而无判事,臣等以下官,独行未安,请速出判事。”传曰:“予意,欲于后政,以金谨思陞崇政为判事,故未差耳。”

○五卫将崔世珍,进翻译女训。传曰:“令校书馆印出。”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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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特陞吏曹判书金谨思为崇政,判义禁府事。史臣曰:“党于安老,故宠之。” ○夜,彗是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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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咸镜道三水郡地震,墙屋皆动。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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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七八尺许,色白。

○日晕两珥。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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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御夕讲。侍读官许沆曰:“今人之言曰:‘年少之徒,务重其法,故被罪之人,如此其多。’云。彼,累年持威福者,其罪不止于窜谪,犹以宽政处之,故但如此耳。其曰年少之徒,务重其法者,乃欲放还彼人之计,非朝廷之美辞也。彼若一还,则必将尽扫朝廷之人,此乃祸根也。今者,以雉入阙庭为妖,众口嚣嚣,此,不必自外飞来,无乃被罪之类,欲人心疑惧,而投之于内庭耶?人心如此,天变何由而不作乎?夫威福之言,固所难启,而其所以启之者,非欲以威福为诛戮,而启之也。往年,自上或有欲罪之人,而下人辄为之救,使不得罪之。此所谓威之分也。臣在经幄之中,不可不使上知之,故敢启。”上曰:“近来人心,果为险恶,然朝廷大定,则根本固,而百事举矣。”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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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御夕讲。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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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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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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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传曰:“有议军令之事,宗亲试艺时,来参政丞张顺孙及兵曹堂上命招。”仍传曰:“近来,星变非常。灾不妄作,必有所召。人虽不知,天之示谴至矣。所当恐惧、修省,而军令解弛,莫甚于此时。修明政事,严肃军令,此,当今之急务也。《大典》所载之事,宜可一一举行也。叠鼓,所以急聚将士,而在前高荆山为兵曹判书时,终日击之,而将士苍皇失措,不知聚立之所。此,虽载《大典》,而常时不习之故也。如叠锺,则祖宗朝已为之,而废朝亦令出入番军士,皆著甲待之,而终不为之。此则人心搔扰之事,不必令之,然若欲用之于仓卒,则当使将士,皆知其不时点阅之意,而常设备以待之可也。教阅,所以教习军士,使知阵法也。故或自上亲幸;或命将为之。武班之人,在所明晓阵法方略,而当平时不肯学,及其临阵,则茫然不知所为,此岂细故?自今以后,武臣堂上、堂下官及宣传官等,并令勤习阵书,而一应形名等事,不时殿讲,则彼必不知某名之出,皆勉而学之矣。且闻,前日以亇儿详在《后续录》。为阵法,而习其形名进退之状。不知今亦为否也,此亦常时所当勤习之事也。且烽燧之事,边方有变之后,虽驰驲以报之,势必迟缓,故使郡县连次举火,使知边警之有无,此实军机关重之事也,而近不如法,虽至于贼犯边境,一无四炬、五炬之举,而例以平时一炬举之,此,守令懒慢,不谨检举之故也。申明中滞之罪,依军法施行何如?若禁火之事,阙内有火灾,则例使内人灭之,内人不得灭之,然后遣宣传官,合标信于将帅,出令来救,则似乎太缓,亦可叠鼓而聚之。凡军令之事,有奇有正,如此为之何如?古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凡祭祀不洁,莫甚于此时;戎事不整,亦莫甚于此时,其共议以启。”张顺孙等议启曰:“近来,军令解弛,祭祀不洁等事,此,当今之弊,上教甚当。如叠鼓,以备缓急,而将卒不登时聚会,有乖本意。若大内火灾,击大钟,各司人员,聚立失次,反致纷扰,亦乖法意。请皆申明,有急则不必击大锺,虽击鼓,恐亦无妨。亇儿之法,著在《后续录》,近来废弛,令兵曹申明举行,有时殿讲劝课,亦何如?烽燧之设,机关重事,而废弛尤甚,在速申明,如有违者,根寻中滞之由,当依军令治之。该曹长官出试后,兵曹判书尹殷辅,入文科初试试官。与郑光弼等幷祀事商议,更启何如?”传曰:“大臣及兵曹之意,与予意同。申明举行事,捧承传。”

○试艺宗亲于阙庭,取西城监崇祖、全城副正璃、永和副守呈珠等三人。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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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御夕讲。

○谕八道监司曰:

近年以来,连遭凶荒,民生阻饥。今年则视前尤甚,哀我民斯,将塡于壑,予之兢惕之情,曷有其极?第以深居九重,饿莩之状,莫能亲睹。顾玆,承流宣化,抚字救活之策,在监司与守令。凡救荒之策,务要尽心措置,处之得宜,以活饥民。守令等视为寻常,不用心赈救,则当摘发启罢。卿不体予存恤之意,不救饥馑之民,则卿亦不饶。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日晕。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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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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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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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传曰:“文科初试,近必出榜,讲经自何日开场乎?合三所举子,则六百人,讲经,当速开场。但讲经开场之初,举子例皆退避,不即入讲。此非他故,大抵,始勤终怠,人之常情,虽试官,不能无详于始,而怠于终,故待试官怠心之出,而欲乘间为之耳。以此,每推入官门,至为未便。以初试榜目,次次呼入,如有不入者,依武科呼不应之例,举子,自不敢退避也。且初试中格者,谋欲加读入讲,而辄以病称,以待其熟读,然后来讲,此于国试不均。若非众所共知之病,则不可许也。今国之大礼,临近,台谏入试场者,出而后,可以行之,讲经不可不速毕也。然试官,若欲速毕,而促迫之,使儒生不得从容寻思,而答之,则恐不能多得人材,分三所从容试讲,何如?其以此意,幷问于礼曹。”礼曹回启曰:“文科别试讲经,例于两所为之,今则国家大礼日迫,故分三所讲经事,臣等议欲启禀,而适以下问,上教允当。且讲经之时,以初试榜目,次次呼入,不入者不试,前亦有法。今可申明,使儒生皆知,则自无退避窥待之事,上教亦当。”

○御夕讲。参赞官沈彦光,因所讲书启曰:“列国之时,使臣皆以善良之人择遣,至于郑国子产,有能行使命之称。今我国家,其于中朝使臣之往也,不择贤否而遣之,至为未便。中朝之人,昔则尊待我国之使,而今则闭锁馆门,使不得出入,有同于㺚子,此必我国之人,先失其道故也。”上曰:“专对之任至重,所当择遣。当时例行则已矣,幸有问难之事,而应对错误,则国家岂无亏损之事乎?”特进官赵元纪曰:“以前日通事推考之事,观之,皆称国王之贸易,而多有愧耻之事。若国家无别为贸易之事,则通事何有私自贸易者乎?”上曰:“贸易之事,从前有之。今者,人心奸诈,以私贸易之物,凭借公贸,而为之。若择遣使臣,则如此之事,自然纠察也。”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雷电。

○平安道甑山、殷山、三和、祥原、永柔、中和、成川、慈山,雷电雨雹,至翌日乃止。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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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御朝讲。上曰:“昨见观象监单子,有雷动之灾。八月雷始收声,今当九月而雷鸣。近来,灾变叠见,君臣上下,当更加忧惧之时也。非徒忧惧而已,修明政事;严肃军令,乃急务也。考见《大典》,烽燧之事,本意则固非偶然,而今则虽有边警,不可以烽燧知之也。叠鼓之令,载在《大典》,若大内有急,则非必待自上殿坐,侍臣皆会而后击之也。虽使内侍击之,亦可即聚也。前见叠鼓之时,击之久然后乃聚,至为不当。故已议于大臣及该曹,令申明此等事矣。今军令已至解弛,将不知令;卒不从令。如此之事,必须预讲可也。”领事郑光弼曰:“庚午年倭变,烽燧不报,安骨浦接战时,烽燧又不报。其时,行移推考,则徒为推案繁多,竟不得以罪之也。烽燧,古今之大事,而不行亦久。国初,虑烽燧不谨,潜使边方,试验举之,则五、六日,乃至于京师。今则虽一月,必不通矣。如此之事,各别申明似当。今者,久恃太平,军令解弛,烽燧虚疏,臣所常忧者也。”大司宪黄士祐曰:“非徒雷动,彗乃凶星,久而不灭,灾变非常。上下所当戒省之时也。叠鼓、烽燧之事,皆载在《大典》,所当申明,然其大意,不在于此,而在于得人而任之。若将得其人,则凡军令,皆可举行,不必屡为叠鼓,骇人耳目,而习阵亦不必数数为之也。”上曰:“此得将之言,至当。将得士卒之心,则边方虽有事,不之虑也。但今武班无一品之人,予未知孰可为将。堂上以上之加,非铨曹所为,必自上为特加。但未知人物之如何,故未果耳。平常之时,当预养武士,而三品堂上亦少。今虽欲为习阵,左右将、五卫将亦不足。武臣之少,莫甚于此时也。”光弼曰:“今者,非徒天变叠见,而雨泽亦竭。曩时,未闻汉江下,结箭捉鱼之事,只于乙巳年暂为捉鱼,今多怪之。今则非徒汉江之下,结箭捉鱼,至于豆毛浦之上往来者,徒涉,此变灾异之事也。民间储畜一空,官库亦竭久矣,而今年则八道凶荒,全罗道尤甚,明年种子,无计备之。明年年运虽好,苟无种子,则民无所用其力矣。其道上来之谷,使其官守令,以租捧之,以为明年种子何如?且武臣爵命事,下人,何敢言某可为将;某可为堂上乎?然而武班之人,虽不可无端遽崇职秩,然其沈滞者,多叙而用之,令不失职,则虽似虚费国廪,亦是储养也。且臣欲启一事者久,臣于庚午年为礼曹判书时,有一人言语侏者,自称向化,愿受国禄。臣意以为,若诚向化,则必持节度使公文而来,而此不尔,故问其所从来,则曰:‘某日发于会宁,历某处,某日入京。’云。臣以为,夷狄之人,自边方直抵京师,无一拘执处,至为惊骇。即传驿下送,进其根源之后,臣适迁他职,不知厥终之何如也。大抵称向化者,来居文川、德源、洪原,而侵入于江原道洪川、歙谷、高城、杆城,以捉鱼为业,渐至滋漫,流入于京畿麻田,今则又入忠清道,迁徙自如。郡县若欲役使,则遽发乱心,多出悖言,守令不能制之,请令考其置簿,计其来居年月久近,而久者,定其军役,收其田税何如?”上曰:“向化人,无处不居,此岂细事?以古事见之,夷狄滋蔓于中国,终必为大祸。当使守令,察其户口,推其根脉,计其岁月久近,以定军役可也。但以向化,直走京城,古所未闻,礼曹所当察也。”光弼曰:“向化人来居各官者,今虽推刷,不宜骚扰,而徐缓寻问其出来年月,自高,曾来居者,则令为军役,而随意迁徙者,罪之可也。”上曰:“若急迫推之,则必有弊事,从容推问,果当也。”特进官曺润孙曰:“每毒胡名。为六镇酋长,前年来此,辱我馆官,又其带行之人,夺骑都事当骑之马,顽暴已露,而男婚女,渐入于彼土,而向国之心,亦不如古,或有陵慢镇将之事。且闻熊川之事,亦不如昔时,官员虽出坐,而倭人出入自便,至于前年国给正布之时,或有弃掷而不受者云。此在古所无,其慢暴已极,何以制之?”光弼曰:“臣亦有传闻之语,不可尽达于上前。然于熊川、荠浦则别择良将而遣之,乃当今之急务也。待夷之道,不可一切宽缓;亦不可一切刚愎,在乎措置得宜,使合于中也。”上曰:“待夷狄,不可过于厚;亦不可过于薄。过于厚则慢;过于薄则绝,择良将而遣之,果当矣。但闻,南方之人,有轻倭之心,敌岂可轻?轻敌之事,甚为不当。”

○夜,西方电光,密云,彗星不见。

○雷动。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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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诣孝敬殿,亲行昼茶礼。

○夜,流星出轩辕星下,入东方天际,长四、五尺许,色赤。又出北斗星,入北方天际,长一丈许,色白。又出五车星,入毕星,长三、四尺许,色白。又出参星,入九游星,长四、五尺许,色赤。又出柳星,入南方天际,长五、六尺许,色白。又出毕星,入天仓星,长一丈许,色赤,尾色光大而直,渐成屈曲,良久化为云,移时乃灭。又出昴星,入天囷星下,长五、六尺许,色赤,尾色光直,良久化为云乃灭,星陨如雨。彗星见于卯地,尾长四、五尺许,色白。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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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持平蔡无择启曰:“近来,一、二所监试官等,至四日固辞。副提学沈彦光于经筵启:”一、二所试官,不能趁时分给名纸,使举子有失名纸者。“云,监试官权𫐐、宋麟寿、成伦、苏逢等以此避嫌。臣等闻之,二所则名纸分给时,儒生等争先,故初虽纷乱,终得一一给之,无所误错,一所则名纸分给时纷乱,故失其名纸者有之,窃其他人名纸,而割封书呈者,亦有之。然其术即现,试官等即削去矣。大槪,场中别无虚疏、奸伪之事,但未得趁时分给名纸,以致举子之失名纸者,非一、二人也。一所则有错误之事,二所则初虽纷乱,终无错误之事,而两司至四日固辞,闻见骚扰。国家大礼之事临迫,讲经重事,而亦以此退之,至为未安,故错误与否,分辨启之。”传曰:“以一、二所误错有无,分辨启之,至当矣。二所则无错误之事,一所,虽有错误,非至于递台谏之事也。然副提学沈彦光以为专主一所启之,而宪府亦以一所有错误,二所无错误,分辨而启之,掌令成伦、正言苏逢,递之可也。”

○夜,流星出参星下,入东方天际,长一丈许,色白。又出参星,入天仓星,长五、六尺馀,色赤。又出北斗星,入艮方,长一丈馀,色白。又出五车星,入毕星,长五、六尺许,色赤。又出文昌星侧,入艮方天际,长一丈馀,色白。又出五车星,入毕星,长五、六尺许,色赤又出文昌星侧,入艮方天际,长一丈馀,色白。又出柳星,上入巽方天际,长七、八尺许,色白。又出昴星,入天囷星,长五、六尺许,色赤,光迹相连,良久不灭,化为云。彗星见于卯地,长四、五尺许,色白。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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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御朝讲。上曰:“近来,灾变非常,彗星尤异,所当恐惧、修省之时也。顷于经筵闻之,前日入殿之雉,羽翼未成云。非徒天变也,人变尤为可虑。人心奸险如此,在朝廷上下,镇定之如何耳。”

○以崔重洪为江原道观察使,林百龄为司宪府掌令,金光轸为司谏院正言。

○彗星见于卯地,长四、五尺许,色白。

○雷电雨雹。

○平安道龟城、铁山、顺安、宁边、平壤、中和、龙川,大雷雨雹。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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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御夕讲。

○彗星见于卯地,长四、五尺许,色白。

冬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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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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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朔,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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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礼曹启曰:“二十二日中宫诞日贺礼,何以为之?”传曰:“中宫诞日贺礼,平时亦有不为之时。今则虽已祔庙,然而国恤才过,吉服未久,不为之可也。”史臣曰:“观此传教,则可以见圣上诚孝之极,而有追慕无涯之心也。” ○上诣昌德宫,以明日将行禫祭也。

○上诣孝敬殿,亲行夕上食。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四、五尺许,色白。

○日晕。

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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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诣孝敬殿,行禫祭如仪,世子行亚献礼。上,仍行朝上食。

○传曰:“孝敬殿入番宗亲、内官、参奉、饭监、别监等,各加一资。忠义卫则东西班相当职,随阙叙用,饭监、别监、守仆,一应各差备人等,限年放役。”

○献纳金纪、持平蔡无择启曰:“臣等以文科别试监试官,入于三所场中,工房书吏,见打于人,将至于死云。臣等与诸试官同坐,闻而惊骇,即问诸下人,则曰:‘封弥官权龟元打下也。’然犹不信下人之言,问之于应办官朴光佐,则亦曰:‘封弥官权龟元打下也。’故令法司推考之意,曾已启达矣。今更闻之,打之者乃李兆孙也。其一时入场查、枝同官,或云:‘非龟元,乃兆孙打之也。’若以此二人,一处阅实,则事得归一,而终无暧昧受罪之叹矣。”传曰:“下此二人于义禁府,推考。”

○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左参赞洪彦弼、右参赞孙澍等诣宾厅。礼曹、兵曹堂上,亦全数来会,以将欲议启祭祀、毕具等事也。光弼等启曰:“近来,灾变连仍,殆无虚日。顷者星变,至为惊愕,终夜飞流,无一日安定之时,岂无忧惧之心乎?不特此也,入冬节之后,雷乃发声。大抵,冬雷大变也。臣等在位,无所施为之事,而有如此灾变,在职为难,故敢辞。”传曰:“有灾变则上下但当恐惧、修省而已,何关于大臣之递?勿辞。”光弼等因与兵曹堂上判书尹殷辅、参判尹任、参议蔡世杰、参知南世雄。启曰:“烽燧之事,前日既已下教,而其日,臣光弼自称。适不来矣。但于常时,每以为国家之设烽燧,非偶然也,而今则其本意尽废。庚午年倭贼入熊川而不报;成宗朝罗嗣宗之变,亦不报。然则烽燧之设,徒为虚文,非古意也。此事,兵曹与边方之人同议,然后磨炼节目似当。”且与礼曹堂上判书金安老、参判沈彦庆,参议尹漑。启曰:“祭祀之时,不精洁之事,亦有传教。臣等近观太庙、文昭殿祭祀之时,熟馔进止人等所著靴子不洁,铺陈皆为污陋,不忍见之。令该曹磨炼节目为当,而差祭官员等,亦申明不饮酒等事,何如?”传曰:“知道。”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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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传曰:“予观《国朝宝鉴》,太宗率百官诣文昭殿,行禫祭还宫。此,太宗毕太祖之丧也。往昔则有歌谣动乐,已令勿举,但为还宫而已。十一日祔太庙后,即行祭于文昭殿何如?”领议政郑光弼以为:“太宗行禫祭于文昭殿,则文昭似是魂殿,非今文昭例。不然,才经禫,不行事于太庙,而径诣原庙行祭,万万无理。在太宗朝,恐无是礼。初欲两处行祭,从行臣僚,稍有一毫汲汲之念,大乖事神之道。十一日行事太庙,升祔神主,十五日次行原庙,事顺、礼安。况十五日文昭亲行之命已下,非有大故,不可移易为当。”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之议,同。传曰:“知道。”

○以金璇为江原道观察使。特旨。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四、五尺许,色白。

○庆尚道蔚山、东莱、机张、彦阳、大丘、河阳,地震。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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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谏院启曰:“孝敬殿参奉、内官、饭监、别监等各受加资,至于三度。此虽一时特恩,然爵赏,人主之所当重惜,而内官二人则亲受嘉善加;二人则亲受通政加,至为猥滥,请改正。”内官嘉善朴干、李仁守,通政黄致亨、尹延孙也。传曰:“资穷者亲授加,改正,而堂下官加资,不关,不必改也。”

○夜,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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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谕八道监司、兵、水使等曰:

近来,阴阳失序,乾象愆度,天灾物怪,叠见层出,不可胜纪。以言其大者,则彗星之变,数月未弭,今当冬月,雷电亦作,正如夏月,天之示变,随日而深,人心之不测,莫甚于此时。天、人一理,显微无间,致灾之由,岂无所召?深思厥咎,良用兢惕。凡人之情,初遇灾变则甚惧,久则见之寻常,上下固当遇灾而惧,勿视寻常,各勤其职。百司、邑宰,尤可敬慎,罔或怠忽。近观,守钱谷者,偸换无耻,知情故犯,欺诳朝廷,略不畏忌,而且诸司托称次知,征敛无艺,民之受弊,曷有其极?京城尚然,况于外方乎?为守令、佥使、万户者,剥民膏血,侵渔军卒,善事权贵,物论虽腾,尚无廉耻。如此等事,虽有所犯,希蒙恩赦者,岂无其人乎?赃盗等事,自未蒙宥,如有上项罪犯,则当勿拣赦前,以杜希免之路。大抵君子,遇灾甚惧,恐致大祸;小人,幸灾乐祸,欲免其罪,其情悬殊。遇灾之时,尤防奸巧之徒,以副予谨灾惕虑之意。

○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左参赞洪彦弼、右参赞孙澍等启曰:“顷因天变,既为辞免,又于去夜,电光雷声,正如夏月。时令乖忤,至为惊怖。臣等今者来启,实亦愧于下人,然在位未安,故敢辞。”传曰:“彗星冬雷,连绵示变,人事必有所召,上下所当警省,何必递其政府,然后可以应灾乎?勿辞。”光弼等又启曰:“闻,户曹今以国用不足,故抄下诸司稍赢如绵布、油蜜等物,而使民作米,而上之于礼宾寺广兴仓,则将二万石,欲以充明年百官禄廪之缺云,臣等恐民间饥馑之时,以此,尤致穷困也。虽有自愿者,使勿为之似当。且臣等之意以为,在成宗朝,凶年则裁减禄俸,或减一石;或减二石。今之宗亲六百馀人,虽各减一石,乃六百馀石也。况朝士食禄者甚众,各减一石,则一等所减,将千馀石。连二、三等裁减,则国之所赢,二、三千馀石也。以此而计下失农各官田税,使守令以租捧之于其官,或以给种;或以救荒,何如?减禄之言,似乎鄙吝,然亦出于不得已耳。户曹以此公事,今方磨炼,而尚未启禀,请以此下问于户曹何如?”传曰:“反正以后,凶年则议减朝官禄俸,将减而未减者屡矣。当令户曹,考减禄前例,而启之。”

○谏院启前事,不允。

○彗星,密云不见。

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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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宪府启曰:“监司,专制一方,所任至重,故道内守令,如有相避,则在下递之,法也。而今以年凶之故,自上轸念迎送守令之弊,不递守令,江陵府使许硡妻,与重洪妾同生。而递江原道观察使崔重洪。以守令之故,递道主未便,请仍遣重洪。且江原道观察使金璇,不合于陞嘉善,请改正。且今年凶荒,故一应使命,皆勿遣之,已有教矣,而独奉常寺菜田打量敬差官,将往焉。彼菜田与民田,犬牙相错,不得已会田夫打量,积土为疆界,不无其弊。常时打量,必待丰年为之者,乃计其弊也,请勿遣。”传曰:“所启如此,递监司与否,遣史官收议于大臣。金璇则陞堂上已久,而陞授嘉善,今不可改也。奉常寺菜田打量敬差官,今姑勿遣。”

○领议政郑光弼议:“以常时法例言之,则在下者当避,宪府之论,果当矣。今年则凶险太甚,守令迎送之弊甚重。自上命递观察使,断无他意,为是故也。今已命递,以授他员,新授之人,如或当职,不必更命重洪。”左议政张顺孙、右议政韩效元议:“以弊事观之,上教允当。但观察使与守令,自有轻重,故立法乃尔。递监司未便之论,以是故也。”从领相议。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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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传曰:“待大臣之道,当有所异,故今不减正一品之禄,而但减宗亲、文武百官、东西班从一品以下,从六品以上之禄。此意,招政府郞官,言于大臣。且减禄,重事也。然以年险之故,而大臣不得已启之,故依所启而减之之意,使朝廷皆知之。”

○户曹启曰:“二品以上之禄,昨已毕给,而三品以上之禄,今日又给。已给之禄,不可还收,自明年春等而始减何如?”传曰:“依启。”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流星出尺星,入西方天际,色赤。

○大雷电以风。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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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传曰:“今此行幸,当留宿数夜。入直军士,依行在所例,而佩剑各在其所之前,须臾不离事,令兵曹、都摠府检举,北门外军士,亦当如是。”

○上诣昌德宫,斋宿,将以行明日告动驾祭也。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是夜初昏,鸺鹠鸣于勤政殿上。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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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辰初,上行动驾如仪。

○上,亲行昼茶礼,又行夕上食。

○传于政院曰:“《仪注》内,祗送神舆时,但称执圭、释圭而不称服色,又无乘轿节次,仍用冕服而步出乎?告动驾祭,用冕服,故曰仍用冕服也。下宗庙时,亦以何服乎?”政院议启曰:“礼文则未之知矣,臣等之意以为,冕服,祭服也。祗送时及下宗庙时,用远游冠、绛纱袍似当。且神舆未出之前,自上先出幄次,可以乘舆也。”又传于政院曰:“下宗庙时,著远游冠、绛纱袍,果当矣。但仪注言,以冕服行告动驾祭,而不更称服色,故仍以冕服祗送,此予之意也,故问之耳。今者,政院以为,当用远游冠、绛纱袍云,依所启。”

○上以远游冠、绛纱袍,乘小轿出幄次,祗送神舆,因就幄次,使内官见世子,则以冕服祗送。又使内官问于侍讲院,则曰:“仪注不称服色,莫知所进,问于礼曹,礼曹以为,当用冕服云,故以冕服祗送”云。上闻之,悔其失礼,而嗟叹再三,声闻于幄次之外。又与内官等语曰:“侍讲院则其已问于礼曹矣。”仍即传于政院曰:“予依政院所启,以远游冠、绛纱袍祗送,而世子则问于礼曹,以冕服祗送,此,大错之事也。今者下问之时,政院当问礼官以启,而以臆意妄启,故误以远游冠、绛纱袍祗送,今下宗庙时,改以冕服乎?仍以远游冠、绛纱袍乎?速问于礼曹以启。”史臣曰:“观上嗟叹再三之事,可以见上心存敬畏勤,无过举之意也。自上下问政院之时,政院所当详问于礼曹以启,而反以臆意启之,使上失礼如此,政院终不能辞其责矣。” ○上语内官等曰:“当改冕服也,误为之事,何可因循?”

○注书李梦亮,驰问于礼曹以启曰:“以冕服,行告动驾祭,仍以冕服祗送,而望庙礼,亦当以冕服,故不更称服色。今虽误以远游冠、绛纱袍祗送,而望庙礼,则不可不以冕服行之,今当改著冕服焉。”上,改著冕服,出自宣仁门,直诣宗庙斋室,少歇。

○政院启曰:“今者但问于政院,而不使问于礼曹,故臣等之意以为,昨日,既以远游冠、绛纱袍行幸,今日,亦当如此,故误以臆度入启,以致上礼大错。若小事则可以待罪,此则大事也。待罪亦不可,故至为惶恐。”传曰:“予,虽不分明教之以问于礼曹,而其所预知之事,则政院答之可也,其所不知者,则当问于礼曹以启,而以臆度妄启,果为误矣。且虽冕服,而方心、曲领,乃祭时所用也。故今次下来时,不用之矣。然此望庙礼,虽不如祭,亦所以接神也。可以用方心、曲领乎否,速问于礼官以启。”政院以礼曹意启曰:“此亦大祀,一例用方心、曲领似当。”传曰:“依启。”

○上出自斋殿,诣庙殿东门之外,率百官行望庙礼,礼毕,还斋殿。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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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上、以冕服,行祔庙祭如仪。世子为亚献。

○三公启曰:“怆怀之后,劳瘁已甚,今十五日,又行文昭殿祭,则恐上体尤为劳瘁。请改择后日为之何如?敢禀。”传曰:祭日已定,岂可以身劳悴,而退之乎。“

○宪府启曰:“江原道观察使金璇,本无物望,前为在承旨时,物论亦有未洽。况嘉善加资,乃朝廷重爵,徒以年久,而为之,至为未便。且儒生讲经时,为隔帐之法者,使试官不知某之入讲也。今以榜次为之,则殊无隔帐之本意,请依前例为之。”传曰:“金璇为承旨已久,故特陞嘉善。此,予之初意也。然观察使,亦可以通政为之,嘉善则改正可也。讲经者,争自淹延,不即入试,故欲以初试榜次,而为之,然全以初试榜次,而呼入,则果与隔帐之意乖悟,所启至当。”上御勤政殿,行饮福礼。

○百官以权停例,行贺礼。

○赦。

王若曰,跻祔礼重,既临迫之尽诚;旷荡恩推,宜眚灾之肆赦。惟小子之叨纉,遭多难之不堪,在疚之痛方深,有终之制奄关。以今嘉靖十一年十月十一日,祗奉皇妃昭懿钦淑贞显王后神主,亲祔于庙。精禋昭荐,褥仪备陈。岂予一人之有休,实汝四方之同庆,有类斯涤,无物不霑。杂犯死罪,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资,执事者又加一资。於戏!彝典式崇于太室,虔奉燕宁;申锡共保于群黎,诞布洪泽。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五尺许,色白。

○雨雹,雷动。

○庆尚道仁同县,雷。

○方祭太庙也,鸺鹠鸣于庙外松林,祭讫,鸣止。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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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祔庙厅堂上郞官,或加资,或赐物有差。

○传曰:“近日,公物无面者,多不可不征,然连年凶荒,民不聊生,卒然督征,则是亦虐之也。待丰年还征事,奉承传于各司。”

○东方、电。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

○庆尚道三嘉县,雷。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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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乾方、雷,自东方至西方,白气布天。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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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圣节使方轮,还自京师。

○密云,彗星不见。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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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亲祭于文昭、延恩殿。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三、四尺许,色白。未时,东方、虹见。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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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传曰:“明日殿试出入时动乐,依例为之矣,慕华馆则方有天变,不可动乐,工妓勿陈事,预谕于礼曹。”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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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上御勤政殿出题。文科殿试也。汉光武不任三公论、圣主得贤臣颂。幸慕华馆,试武士,取沈泓等十三人。

○台谏启曰:“今日之雨,非骤雨也。日气沈阴,自去夜或雨或晴,至动驾时,大雨复作,而礼曹不以取禀,使法驾之行,朝廷百官,霑湿失仪,请推。”传曰:“依启。”

○密云,彗星不见。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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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礼曹与领议政郑光弼、左议政张顺孙等议启曰:“今者辽东大人,遣指挥等三人,而留止义顺馆,时方推刷威化、圆直两岛来居之唐人。其待我国,诚意兼至,义当致谢于辽东大人及御史等处。令承文院磨炼咨文,而酌量人情物件,随后入送似当。留住义州指挥等,则虽以边将之意,先施人情赠与,又设茶礼馈饷,而凡其支待之事,皆依搜捕薪岛时例而为之。然而事出异常,接遇之礼,亦当特优,不可不以朝命,别致谢赠也。今将谢赠之物,不分昼夜下送,令监司及李和宗,酌量所赠,而适宜处置;别遣朝官宴慰,似合情礼。然而事甚急遽,固难及到,令其道都事驰进,别设宴享以慰之,仍语之曰:‘辽东御史大人,深烛事理,且计彼、此利害,而特遣官人,曲为措置,一以禁边民之散处,一以示诚信于下国,使两国边疆获安,我殿下感悦特深,而以此致谢也。且官人等来住我州,旷日留连,勤劳亦甚,无以酬报,略将若干物,以奉行备,意厚而物薄,只可领意。’如此则事便,而言亦顺矣。”传曰:“依启。”

○政院禀经筵,传曰:“稍有感寒之证,自上更教间,勿禀。”

○彗星见于卯地,形体至微,尾形不见。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是日,文科出榜,取八人。生员李贤谠居首,幼学姜应台与焉。应台,晋州人也。其父患恶疾,断指和药以进,病即愈。今上十一年,事闻旌闾。其父琯,亦以孝旌表。登第为亲老乞郡,终于泗川县监。京外之人,皆目之以世孝也,称之不已。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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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密云,彗星不见。

○庆尚道荣川郡,雷。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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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传曰:“工曹虽曰闲官,乃六曹也。参议有阙,京中,若无可当之人,则今乃农隙,外方守令,并拟望可也。”吏曹以庆州府尹金季愚备望,落点于季愚。

○以金璇为江原道观察使,金季愚为工曹参议,李寿童为庆州府尹。

○夜,乾方、坤方雷电。密云,彗星不见。

○庆尚道安东府,雷。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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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传曰:“近有风寒之证,因此右胁浮痛。今当问药,其招内医院官员河宗海、洪沈,使听按脉医女之言,以进当药。”

○传曰:“明日乃中宫诞日也,而问安事,预谕于议政府、六曹。”

○三公启曰:“庆州府尹,金季愚无故递任,而南原府使大斗南、宁海府使边成。亦相换。守令迎送,于平常之时,亦有民弊,况此凶年,民弊尤多。请仍任何如。”传曰:“府尹则参议可当人,至少,且今非农时,守令可递,故外任人注拟事传教,而吏曹以府尹拟参议工曹望,故落点尔。若南原、宁海,则仍任可也。”

○内医院提调张顺孙、金安老等启曰:“上体未宁,虽风气之所致而然,其常时禁忌之事,皆当慎之。今以医女按指,未安于心。医女之术,不能如医员。请使医员入审何如?”传曰:“丁卯年有肿证时,医员二人,入来看审。今,亦令医员二人,入按可也。”河宗海、洪沈入内按脉,脉度稍数云。 ○张顺孙等又启曰:“大抵清朝安静之时按脉,然后乃可议知其证候之轻重,而明日更使此医按脉,则与今日脉度加减之事,亦可知之矣。请于明朝,更使按脉何如?”传曰:“依启。”

○密云,彗星不见。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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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体未宁。

○内医院提调张顺孙、金安老等启曰:“伊叱椵脂,出于咸镜道。此虽乡药,良于治肿,用之者每见神效,故曾令咸镜道进上,而藏于内医院矣。安老去春得肿,而以此涂之,即见消,判尹李思钧,去夏亦得背肿,而用此以愈。得肿之人,以此颇见效者多。若内服之药,则难用杂药,此则但涂于外,万万无伤,故请涂。”传曰:“依启以进。”顺孙等又启曰:“臣等今闻进膳渐减云。此非他故,五香连翘汤,果使饮食不甘之药也。请于一日用一服。且医员朴世举上送事,已有旨矣。然而至今不来,必驿路留滞也。请令其司厅直,乘驲下去而率来,何如?”传曰:“皆依启。”

○政院、议政府、六曹二品以上,弘文馆问安。传曰:“予证如一。”又教曰:“凡不急公事,俱勿出入。”

○彗星形体熹微,见于卯地。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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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体未宁。政院启曰:“上体未宁,来二十五日文、武科应榜,何以为之?”传曰:“以权停礼为之。”又启曰:“虽以权停礼于阙庭,胪唱及陈贺皆未安。在祖宗朝,未宁之时,则赐牌于承政院,而不赐花。今,亦依古例何如?”传曰:“依启。”

○夜,流星出羽林星下,入南方天际,尾长四、五尺许,色赤。

○彗星熹微,见于卯地,尾长一、二尺许,色白。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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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体未宁,政府等逐日问安。传曰:“予证非一朝即差之病也,而举朝日日问安,未安于心,又似扰乱,间日来问可也。”仍赐酒。

○内医员提调张顺孙等启曰:“昨以禁忌,医员未得入内诊候。不知证势何如?”传曰:“予之痛处,别无加减,亦不刺痛,但咳嗽最紧。咳嗽之时则摇动,故痛处尤痛。先治咳嗽,则虑此痛处亦歇也。今又咳嗽方重,满身出汗,不能起坐,姑勿欲引见医员。”张顺孙等又启曰:“今欲别进咳嗽之药,但恐肿证为重,则当先治肿证而后,治咳嗽也。自上起动则尤痛,故不欲见医,然证候不一,则当自紧证,而先治。使医员入内诊候,则可知轻重而治也。臣等闻,昭惠王后未宁时,成宗亲率医员,入内诊候云。请自上为起动,而以便服,引见医员何如?”传曰:“使内官率医员入内。”

○彗星形体熹微,见于卯地,尾长一、二尺许,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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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体未宁。

○内医院提调张顺孙等启曰:“医员朴世举,今日入来,请与河宗海、洪沈,一样入来诊候何如?”传曰:“依启。”

○巳时,太白见于午地。彗星形体熹微,见于卯地,尾长一、二尺许,色白。

○日晕。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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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体未宁。

○侍讲院司书苏逢,以世子意启曰:“今月,乃延安府夫人贞熹王后之妣。之忌日也,而上体未宁,此,非如平常之时,请进肉膳。”传曰:“知道。”

○夜,流星出,紫微东垣,入北方天际,尾长二、三尺许,色白。密云,彗星不见。

○日晕两珥。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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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体未宁。右胁下肿痛处,自今日还浮起。 ○彗星见于卯地,形体熹微,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龙山江居民失火,连烧二十八家,人多致死。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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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体未宁。

○内医院提调张顺孙等启曰:“自上未宁,故世子视药,但日气寒冷,恐有伤寒。请令常处于近内温处,而视药何如?”传曰:“知道。”医云自午后有热证,故用千金漏芦汤,两唇干燥拆裂,故用龙石散。然在前上体未宁之时,则非徒药饵也,一饮、一食,亦使下人共知,故前史无不书之。今则提调张顺孙、金安老等秘之曰:“大王异于王后,未宁之后,不可喧播。”而使医莫敢传说,史官不得闻。 ○夜,彗星见于卯地,形体熹微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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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上体未宁。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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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上体未宁。医云大势稍歇,寝亦稍安也。 ○大司宪黄士祐、大司谏权𫐐启曰:“常时问安,台谏则不为。今上体未宁已久,于臣子之情,至为闷郁。然两司专数问安,则似乎纷扰,故只长官问安。”传曰:“予病非他证,但因风寒,而右胁之下,浮肿刺痛。非一、二日内,即差之病也。不须问安。”士祐等仍启曰:“今闻传教,虽非重证,然人君疾病,与常人不同,凡用药饵,调护玉体,不可专付于数三医员、医女及下人也。请自上斟酌为之。且当初上体未宁已久,而朝廷专不知,今之证势加减,朝廷亦不知,至为未安,故敢启。”传曰:“以古事观之,则卿等之言似当,然古今有异也。若宰相出入,则承旨、史官随之,势难于任便。然有大势,则不许是事,但予病止此,何必如是?是指宰相出入也。医员三人之出入,亦岂偶然谨慎之事乎?当初予虽得感寒,然连有大礼,不可以小故停之,而亦不计其至此也。今之证势加减,医员已知之矣。”

○彗星见于卯地,形体熹微,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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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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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朔,上未宁。内医洪沈入内,上示肿处曰:“势必一脓矣。热气,昨夜二更,自肿处遍于身,四更乃退。” ○内医院提调张顺孙,始入直。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夜,自东方,至西方地微震。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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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体未宁。

○议政府、六曹参判以上,及诸宰枢问安。仍启曰:“臣等闻,在先王朝,若有疾病,则祈祷之事,非徒宗庙社稷,至于外方,无不遍焉。今则证势似轻,外方山川,虽不可祈祷,宗庙社稷,祈祷似当。且疾病,所当谨慎,外间治肿之人,亦可抄择,广问医药,而又选宫中年老晓事者数三人,使常时侍侧何如?”传曰:“予之肿处,医言二十日后,可知脓破与否。此非疾病之比,安有祈祷?痛处非常,起坐须人,侍女之老少,顿无所关,然当留意焉。”传于张顺孙等曰:“政府今启广问医药之事,其言至当。予闻成宗患肿之时,广询外方知医药者,引入卧内,有时问候。京外治肿者,各别闻见,抄录以启。”

○内医院提调张顺孙等启曰:“今闻医员之言,肿脓向破,又热退云。臣等不胜喜贺。今朝政府所启,以年老人侍卫之言,臣等同在其处而启之,断无他意。大抵患肿之时,不可使幼妇近侍,故启其禁忌之意。肿证虽永差,禁忌之事,久当益信也。”传曰:“肿破然后,尤忌妇人,予曾知之,当依所启。”

○以金光轸为司谏院献纳。

○彗星见于卯地,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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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上体未宁。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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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体未宁。内医洪沈言曰:“自初一日,至于今日,心肺之间,有积热,而舌上生疮,故和至宝丹于人参汤,而进之。”云。 ○议政府、六曹、承政院、弘文馆问安。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日晕两珥。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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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体未宁。

○内医朴世举,针破肿处。

○彗星见于卯地。日晕。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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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上疾少歇。

○议政府、六曹、承政院、弘文馆问安。传曰:“昨日针破,脓汁多出,予气便安。”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日晕。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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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世子赐酒于药房提调及医员,以示喜慰之情。

○彗星见于卯地,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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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议政府、六曹、承政院、弘文馆问安。

○议政府检祥宋纯,以大臣意启曰:“庆州府尹李寿童,除授已久,病未赴任,户曹判书朴壕,得病亦久,累日不仕,递差何如?”传曰:“依启。”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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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传于内医院提调等曰:“予证大势向差,提调等姑勿直宿。”

○以洪彦弼为户曹判书,蔡无择为司宪府持平。

○彗星见于卯地。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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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议政府、六曹、承政院、弘文馆问安。传曰:“予病向差,勿为问安。

○日晕两珥。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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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平安道三和、咸从、龙岗,雷。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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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通事李和宗来启曰:“唐官孙承恩,去十月二十九日,威化、圆直两岛居人,尽数刷出之后,到义州止宿,招义州牧使及臣曰:”两岛居人,今已刷还,汝等当检举,而勿令复居于此。’初□日乃归。初,巡按御史杨行中,到辽东,臣,陈其两岛居人刷还之意,行中曰:‘疆界居民,何必刷还?此事首尾,余今不知,当更思之。’辽东大人及摠兵官曰:‘朝鲜使此通事,言、此事非一二,刷还宜当矣。’行中曰:‘若然则何必留难乎?即遣孙承恩,刷两岛居人一百十七家,督令移去。居人等,怨承恩曰:‘受朝鲜贿赂,如此严寒之时,一切驱出至此乎?’呈诉于辽东,承恩怒其呈诉,使下人尽烧毁其家舍而去。“传曰:”知道。“

○彗星见于卯地。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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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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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礼曹启曰:“今考前例,则仁粹王大妃及贞显王后疾瘳之后,皆为陈贺。近日上体浃旬未宁,今已向差,庆关宗社。一国臣民之福,莫大于此。永宁后,世子率百官,例当陈贺矣。但外方陈贺之事,所当预谕,故启之。”传曰:“予虽未宁,非如先王先后患病之例。且今年贺礼繁多,不宜陈贺。”

○彗星见于卯地,尾长二、三尺许,色白。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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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彗星见于卯地,长一、二尺许,色白。日晕。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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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传曰:“其停冬至贺礼,但令各道进笺。”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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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日晕。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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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以宋钦为南原都护府使。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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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观象监启曰:“今者彗星连五日不见。前年三日不见之后,启罢测候。今亦罢其别测候何如?”传曰:“依启。”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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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赐黄柑于承政院、弘文馆、艺文馆、侍讲院,命除谢恩。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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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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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日晕两珥。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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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午时,太白见于未地,日有两珥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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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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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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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朔,日晕。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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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京畿杨州居生员张嵘等上疏,请以割属麻田禾津里,还属杨州。传曰:“割属州郡,国之大事。其以此疏,问于大臣。”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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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领议政郑光弼等启曰:“自祖宗朝,区域已定,而旁邑残弊,割属未便。然杨州禾津里,则麻田残弊已甚,故不得已割属矣,其越江往来,公私俱受其弊。此事臣等亦尝闻之,所当还属。请令监司,详悉两邑之弊,麻田稍有苏复,则还属本州为当。”传曰:“杨州事,依大臣所启,问于监司。”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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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黄海道观察使柳润德,以捕捉唐人事状启。传曰:“捕捉唐人等,厚给衣粮,使不至于饥寒,急速上送事,言于该曹。”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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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政院启曰:“今日,内观象监单子,则彗星虽形体熹微,见于卯地云。外观象监单子,则但有流星,而无彗星云。外观象监官员,必不用心看望也。请推。”传曰:“推之。”

○夜,流星出,西方天际,色白。彗星见于卯地,天市西垣内,形体至微,尾长一尺许,色白。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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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平安道观察使申公济,威化岛撤去唐人,结幕还入,将以冲火事驰启。传曰:“见此书状,则唐人非盗贼之例。遽为冲火,则冻伤可虑。令该曹详议启之。”礼曹启曰:“威化岛唐人,非无可居之处,而刷后还入者,非为过冬之计,必以其土地沃饶,而有永居之意也。前以唐官刷出,而犹欲拒之,久而旋复来居。今若冲火,而强逐之,则恐有生事之弊,若不逐之,则来居门庭,将为永世之患。此事重大,请与朝廷共议之。”传曰:“如启。”

○谏院启曰:“知义禁府事徐祉,险慝不正,遇事反复者非一。如此之人,虽非关重之职,犹且不可。况诏狱堂上乎?请递。礼宾寺副正李迨,居官贪虐,处家悖戾,既驳递府使为直讲,亦已过矣,汲汲陞叙,以至副正,至为猥滥,请改正。忠清道都事周世鹏,身居谏列,献纳承权李沆势指挥,袖中出状,以要同僚,其庸鄙无耻甚矣。岂可为都事之任?请改正。右人等有物议如此,而吏曹不有公论,任然注拟,甚为非矣。右司御许承弼,前为长城县监时,贪污,人皆贱恶,遽陞本职,官爵猥滥。请改正。且兵曹以六品散官,注拟五品,有违法例,亦甚非矣。洪原县监李建阳,三度越署经,请递。恩津县监朴文璐,人物妄悖,且不字,不合治民,今日已越署经,请递。”传曰:“徐祉、周世鹏,不无其失,物论如此,则岂无改过之理乎?不允。李迨,以文臣为副正,有何过乎?故不允。馀皆依允。”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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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上体向宁。

○宪府启曰:“知义禁府事徐祉,人物倾险反复,前有物论。鞫囚平反之地,任非其人,则关系甚重,请递。礼宾寺副正李迨,前为守令时,贪污无比,故论递三陟府使,未久,而陞为副正。贪风大肆之时,殊无惩戒之意。请速改正。忠清道都事周世鹏,前为献纳时,所失有关,罢职未久,不可为表率之任,请速递。”谏院将徐祉、李迨、周世鹏等事,如前启之。答两司曰:“如启。”

○夜,流星出,大角星入,天市西垣,色赤。

○大司宪黄士祐启曰:“去夜,射矢于臣之门,故惊骇而直来问之,则去夜,又射本府之大门。近来奸巧之徒,射矢府门者数矣,然今则并射小臣之门。臣于风宪重地,久为长官,岂无冤枉之事?尤为在职未安。请递。”传曰:“今闻射卿之门,又射府门,此非疾卿,又非有小民冤枉之事而然也,必是奸细射矢之徒所试也,勿辞。”

○执义尚震、掌令林百龄、宋麟寿、持平朴洪鳞、蔡无择启曰:“去夜,非独射长官之门,又射府门。臣等不职,取人疾怨,在职未安。”传曰:“奸细之徒,虽屡射府门,岂可以此摇动台官也?勿辞。”

○日晕。冠两珥。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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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议政府、礼曹同议启:“刷出唐人等,威化岛越境村聚,曾已依接,而唯贪沃壤,谋还旧岛,抵死来投。若缓其禁,则尽复故居,根著渐固,势终难禁,门庭受害,永世无穷。须其结幕,随即撤去。今虽刷出,开春之后,势必来耕。令义州牧使、判官,更送往审,不得起垦。虽或耕种,纵士马踏损,以示断不容接之意。彼若强耕,我亦强止,彼此相竞,万有交手格斗之患,则必有生事,不可不虑。亦令义州官,申敕兵民;务加禁遏,勿使接足而已,毋得交斗。又举上国法禁,丁宁晓谕;或馈酒肴,敦慰出遣,俾消怨愤为当。但既逐唐人,我民入耕,则有似利土而争之,唐官等,必不直我前日之言。亦令禁耕事,下谕何如?”传曰:“知道。”

○夜,流星出,轸星入南方天际,色白。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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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夜,流星出,天市西垣入,氐星色赤。又出轩辕星,入文昌星,色赤。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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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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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宪府启曰:“缮工监副正李熹,前为开城府都事时,贪污无比,故其后为守令,则皆驳递,而顷除副正,亦有物论。请改正。”传曰:“李熹前有所失,然年久,而又被驳,自当改过也。大抵人物,一有所失,永弃不用,则无改过自新之路。况非长官故不允。”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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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宪府启李熹事,从之。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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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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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以金谨思为议政府左赞成,金安老为吏曹判书,朴壕为汉城府判尹。

○吏曹判书金安老启曰:“臣本庸劣,才分浅薄,而职任过分,常怀未安。礼曹重地,而又多兼处,一日亦不得自安,欲以情意启达,而惶恐未敢。千万意外,又有此命,兢惶无任。非徒庸劣,不能堪任,百班之中,臣岂可为铨衡之任乎?铨衡之任,论人物长短而用之,故其任重于台谏,知人之明者,乃可为之。臣常在口舌中,一身尚不能自处。况可以知人物长短,而用之乎?不可冒处,故敢辞。”传曰:“卿非徒时任六卿,曾经铨衡之任,何谓不能堪任乎?勿辞。”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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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京畿观察使柳灌启曰:“前者以杨州人上疏,麻田郡苏复与否下问,故臣巡审便否,则麻田壤地褊小,人民亦稀,加之以一面有土病,民不得接,其苏复不可易致,故虽以杨州之地割属,而尚不得苏复矣。”且其上疏以为:“限麻田苏复,而割属云。然考之则非限苏复,而乃永永割属之地也。今若以其地,还属杨州,则麻田残弊益甚,将不可支矣。”传曰:“以监司所启,言于大臣。”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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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吏曹判书金安老启曰:“臣前日,以冒处此任,为难之意,已启其大槪矣。然因日暮,未肃情怀而退,昨日更欲陈达,而意以为,必有物论,当自退去,故不果为之。今日又以延祥诗试官入来,故更以所怀启之。自古人臣,虽大贤之人,处嫌疑之地,而得毁谤,则不可不为自处之道也。臣本庸劣,不能取信于人,多得毁谤,非徒不堪此任,心怀未安。虽强颜冒处,何能为此任乎?反复计之,势不可为,而君父之前,不讳所怀,故如此支离更启。臣之一身,多有不幸之事,自少添窃虚名,历践清要,滥受非分之职,已过涯分。福过灾生,乃自致也。非特此也,臣天性庸下,虽欲感激圣恩,不计一身而行,及当某事,则不能周遍计虑,自然致谤,而取祸也。臣前日被罪之时,甘受而已,何有一毫怨天之心乎?自分死于其地,而遽得生还,上德罔极。臣固当耕于野,臣之无藏身田庐,通国皆知之。更入朝端,已为极矣,而千万意外,又受过分之职,臣虽无状,安可贪恩宠,而便安于一日乎?每怀惶恐,至为未安。今又受此权要之任,非持臣惊惧,岂无物议?虽为他职,犹怀未安。况此论人长短之职,必须平日,取信于人,而物望重者,乃可为之也。臣常在丛谤之中,一身尚不能善处,何以论人物长短?势所不为也。自上岂不洞照臣闷望之情乎?臣非计一身自便而避之也。当国家激励人心,培养廉耻之时,臣若冒处此任,则何有培养廉耻,进退人材之道乎?故不得已更启。”传曰:“观卿辞意至切,然卿之被谤,岂是正论?此乃不幸之事也。卿已为礼曹判书,亦为大提学,今为吏曹判书,有何不可?况此职,非初授也,故不可辞免之意,已尽言之。勿辞。”

○知中枢府事韩亨允卒。性清简、善谈谐,尤长于吏治,所历有政绩。但燕山朝,严短丧之制。亨允居丧食肉,以此有物论,位不满其才,人皆惜之。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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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日晕,有一珥。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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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宪府启曰:“近来欲生事朝廷者,必以金安老借口,安老岂可居铨衡之地,而进退人物乎?朝廷亦岂可以此人,为此任,而使进退人物乎?此非以前日被谪之事,而启之也,亦非以近日之议,而启之也。请速递。”谏院启曰:“近日欲倾朝廷、陷士林者,必以金安老借口,此乃上下所共知也。今以安老为吏曹判书,朝廷决不可以安老,处铨衡之长,安老亦不可操进退人物之权也。请速递。”答曰:“金安老,则前日借口者,非己之事也。且已经礼曹判书,何不可为吏曹判书乎?不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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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台谏启金安老事,不允。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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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领议政郑光弼等启曰:“日月已久,而上体时未永宁。虽命勿问安,退坐未安,故欲知证候问安。”传曰:“大抵肿证,或至四五朔、或至六七朔,然后差愈云。若夏月,则可以平复也,时方寒冱,虽不出房外,且每服药,而未易差复,弥留至此。然别无他证,今后更勿问安。”

○台谏启金安老事,不允。

○夜,金星与木星同度。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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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夜,流星出,参星,入军井下,色赤。又出柳星下,入张星,色赤。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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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日晕。

○台谏启金安老事,不允。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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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日晕有一珥。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台谏启金安老事,命递之。时宋麟寿为掌令,与掌令林百龄相议驳之。会议日,麟寿先发云:“安老不可不驳。”左右佯应之曰:“驳辞何以为之?”麟寿曰:“若以此人为吏判,终必扰乱朝廷。”左右不肯曰:“不必以此为辞。”启时不用其言,即日其言传播,厥明李任来麟寿家,恐吓曰:“此意甚荒唐,谁之言耶?”麟寿曰:“此乃吾之言也。有何荒唐?”任即起去。此言即闻金安老,安老终以此含愤中毒,竟至鼠谪。大宪黄士祐、持平蔡无斁、朴洪麟,皆安老之党也。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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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日晕,两珥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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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日重晕,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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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以李思钧为吏曹判书,金安老为礼曹判书,曺润孙为汉城府判尹。

○日晕,两珥。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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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夜,流星出,天苑星入,屏星,色赤。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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