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村语录/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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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收录于:《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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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史官当其职,以死守之。马、班虽不及古,至今读其书,于汉何尝肯轻假借?明太祖见修《元史》,有丑诋的,悉令改订。虽是盛德事,要非古义。此是为天地间存一公案,既付之其人,随彼举职,不须更行监制。

某四十年纪不喜看史,以阅历世故未深故也。顷看《通鉴》,甚易为力,只以身经者多。看他处得如何,有处得高出吾辈者,有反不及者。须是《四书》这一边先看得有个底子,看史方有益。如无一些把柄,便读尽《廿一史》,道理都不著实。

看《史》、《汉》、《三国》传纪,必须以类相从,长者短者,分者合者,详者略者,有以比人事迹列彼传中者。又如称名爵,年月日时,或载或不载之类,皆要讲其体例缘故。总之,要先治《春秋》,才有根本。某常说做理学文字,不能离《学》、《庸》、《论》、《孟》、《易经》;学古文,不能离《尚书》;学记事,不能离《春秋》;学诗,不能离三百篇。《五经》是各样文字的根本。

四汉史内,但是有名人传,俱应检抄熟看,长人学问。不单取其好处,就其不是处亦可为监。

史书总是公修便坏。古者以此为端家学,马、班皆父子相续而成,就是欧阳公、宋景文,亦听其自出乎笔。当修史时,朝廷但资糜给而已。《唐书》中,欧阳公所任惟志,其馀尽系景文作。景文拙于序事,书成,送与欧公改订,欧公以其前辈辞之。看来《新唐书》到底不算好。

作史不是易事。《史》、《汉》二害,俱父子相继,尚来及成。《史记》中或书“沛公”,戎书“高祖”,称谓惧不一。朱子谓因未成书,不曾一例改正是也。《汉书》又经大家补得许多,方成。清植。

《左传》中有先王典制,亦有小道鄙说,有君子格言,亦有小人谬论,大略可与《史记》并称而已。凡称一仲尼曰”者,多不确。如赵盾越境乃免,殊不为当。《史记》载伯夷叩马事,欧、王皆辨其妄,亦有理。二老久受养于西伯,何至叩马时,乃似初识?又前云武王告于文王之墓,载主而行,后却云父死不葬。下葬安得有墓?颍滨岂子长“浅陋下学,竦略轻信”,朱子以其言为当。子长时,《古文尚书》、《用礼》、《左传》俱未出,子长所见但《国语》耳。至孟坚时,《古文尚书》、《用礼》、《左传》皆出,而剂向父子从内府得许多秘书,孟坚亦得观之。其识见笔力,又能运铸诸守,祇是文字骨气,雄健处逊子长耳。寅则学问之醇,识见之卓,殆有过之。

某未领乡荐时,曾将《左传》分头编纂,言礼著一处二门乐者一处,言兵者一处,言卜筮者一处,嘉言善行一处。如此容易记。未及编成,以人事而废。昔苏子容记得史熟,东坡问之,答曰:“吾曾将其年某月下,将事系之,编得一次。复将事下系以某年某月,又编得一次。编来纵去,遂熟。”东坡曰:“吾何尝不如此下工夫?毕竟公记得。”大槩欲史熟,须如此。

凡文字不可走了样子。《史记》创一个样,后来史书便依他。叙记诸文,韩昌黎创一个样,后来亦便依他。其初创为者,都非常人,若后来不是此等人,生要创为,便不成样子。太史公文字,似不如昌黎一字不可增减,然其不如处,正是好似他处。太史公无意写出,昌黎打意裁剪也。韩文力去排偶,太史公却似随笔写下,自不排似。常有三四件事,一笔写去,自然各样句调。班史便炼作几句相对。太史公与昌黎,觉有天人之别。

班马史赞,议论亦多不错。班固《扬雄赞》,褒贬俱当。司马《项羽赞》,突以重瞳,为舜“苗裔”,殊无脉理!至结末,论自不刊。

司马子长笔力,周衰诸子不及也。其文浑浑噩噩,结构处大,人莫知所措置。昌黎较周密,论笔气,到底史公高。班孟坚得刘向、扬雄、班彪诸人讲贯议论,意理自较完备,笔力却不及史公。

史记》大都剪裁别人的多,就是当代列传,恐亦有底稿。自著者,只有《诸侯王年表》诸篇,却便见他笔力。传赞一两行,有说得不是的,亦有没甚意味的。班孟坚文多排语,至如《礼乐志》等,便不用排,岂让子长?所以老苏云:“迁、团之雄刚。”

问:“人言《汉书》为史书正体,看来毕竟《史记》为正。史是纪事之书,《史记》自己不肯多著议论,如《周纪》,前引《书》,中入《左传》,后入《战国策》,剪裁其文而已,此正体也。至《伯夷传》,人动云变体。列传为太史公创体,岂有自创一体,开头一篇,郎用变体者?其所谓传,郎据旧传文而云然也,前后著议论而已。”曰:“极是。《宋史》不好,便是坐此,有许多好文字不入,却自己填上许多话。但《史记》,于贾谊不录《治安策》,董子不录《天人三策》,却不如班史为善。”

史记》议论诚有翩跹处,然其志归于尊孔子。谓“先黄老而后《六经》”,其自序作书之意,何不祖达黄老耶?

朱子谓“《史记》强似《汉书》”,果然。近来因辑《乐律》,见《汉书律历志》,许多没要紧语,如“锺,种也”,“阳气种种”然而生也,竟是混语。《史记》要去他一个闲字亦难,字字都是骨子。

汉书》节人文字多未工,如《治安策》,中间项款皆不清。太吏公《秦楚之际月表》,“以德若彼,用力若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孟坚节作“以德若彼,以力若此,其艰难也”。“其艰难也”四字,总承上两句,与《史记》原不甚异。但使读者连“以力”句读,意指便混,不若《史记》明快。又孟坚归重在秦以暴故失之易,而汉兴之速。史公却归重前代以封建故得之难,秦以郡县故失之易。《汉兴以来诸侯年表》,言田封地太活,以致僭逆,其后分封子弟,始得强干弱枝,归于“以仁义为本”。可见史公胸中大有见解。祇是《游侠》、《货殖》之类,皆崇奖之,以此让孟坚出一头地。班氏父子兄弟,自成一家学,《天官》、《律历》,乃出大家之手。友曰:“《史记》列《游侠》、《货殖》,或亦有见。见得先王法制尽废,将来兼并吞噬,不在上而在下,则侠猾争攘者出而持世矣。”曰: “如此宜露其意以抑遏之,反为之扬其波,无是理也。”

孟坚文字虽不如子长雄健,然识见醇正,议论皆是。韩文公绝不见提起,想以其剿袭扬、刘议论耳。文公果不剿袭。然孟坚正未可轻。其评论二刘及董仲舒、扬子云诸人皆当,战国文字之气习、识议,至孟坚始变尽。子长亦非战国文字,其高视润步,中有断处,而穿田过脉,皆有针线,高出《左》、《国》之上。但议论多是战国耳。

汉书》乃孟坚凑笼刘、扬诸家而成者,殊可观。十志惟《天文》、《五行》穿凿,馀俱典实渊茂。

后世情伪之变,无所不有。读史乃练达人情之学。左傅尚不能备后世情伪,若《汉书》则几备矣。

“为天下除残去贼,宜缟素为资”,留侯之谋于汉高,此为第一。自记。

陆象山有武帝优于文帝论,以为拊髀之欺,不如轮台之哀,至谓:“二帝三王之心,吾于武帝见之。”使帝诚存二帝三王之心,乎生所为皆宜自讼,何时贰邮丧败为可悔,虽悔而犹有耻薛之意哉?推其词指当见之。以此便为优于文帝之决,欲窥尧、禹用心,亦好奇之论。自记。

汉害于孝平后下云:“安汉公太傅大司马芥女也。”此只宜用“莽女也”,三字。自记。

娄敬言周公营洛,是“欲令以德致人,不欲阻险,令后世骄奢虐民”。见解直是儒者,能知圣人之心,岂辨士乎?至赞和亲之策,而曰:“冒顿在,固为子婿;死,郎外孙为单子,岂敢与大父抗礼?”则失之迂矣。既知冒顿之杀父,何谓其不敢与外祖抗也?自记。

史称“良多病,未尝特将”。非也。良之智虑深长,固如是耳。自记。

贾子所云“纠缠”者,言纠之急则转亦急,翻覆久而后定也。应说未尽。自记。

龟错欲教太子以术数,此等议论皆战国、亡秦之馀酷。习俗溺人,故虽以文帝天资粹美,而不能辨也。以错为太子家令,顾反以贾生傅梁王,岂不轻重失宜之甚!自记。

《李广苏建传赞》,“心”字与聆叶,非是。班史中如此类极多,古韵至汉时已差谬。自记。

《韦玄成傅》中诸奏,宜与《郊祀志》相联缀,以备一代之议,以应古者郊庙之本文,不当于《韦傅》见之。盖作者文重思繁,大及厘正耳。自记。

刘之生之献鸿宝苑秘书,乃少贱好奇,不足为更生累。自记。

《李寻传“日将旦,清风发”一段,乃有师授之言。《左傅》中有“《明夷》之《谦》一段,可参看。自记。

谷永黑龙之对,俱是为异姓游说。汉以火德王,如何更以黑龙为同姓?至攻至尊之恶,固是为王氏蔽护,然充成帝之行郎微王氏,能久安乎?《春秋》深探其木,而反自贵者始,虽有伊尹、周公,不得舍此而彼是攻也。永则可议矣,庸可谓此言之非是乎!刘子政恳恳于同异姓之间,而格心之论无闻,亦缺事也。自记。

《扬雄赞》以序为论,瑕瑜不相覆,极妙赞体。自记。

《酷史传赞》于《甫刑》“报虐以威”之意,不可不揭为世鉴也,惜未之及。自记。

《货殖传》“贪贾三之,廉贾五之”二句,孟说似未是。贪贾以十计而三之,谓得十之三分馀也。廉贾以十计而五之,谓息十之二也。自记。

《西域传》中“天笃”,天竺也,郎身毒。明帝迎佛在前,班《传》曾不一及,故知其事本微,后人张大之。其云日所小、口所入之理,史中未明,盖未通《周髀》之说耳。自记。

孟坚《西域传赞》,立论如彼,而定远竖功西海,白首仅还。岂其家庭平昔议论,漫相乖刺耶?故自古功名之会,违厥素心者多矣。西域诸种何辜?而仲升积年萝弥之。唐王龙标《箜篌引》发此意。自记。

《汉书叙传》中,“穷达有命,吉凶由人”二句,精极。若以为穷达由人,吉凶有命,则大谬矣。自记。《叙傅》中,《律历志赞》可谓洁净精微。自记。

汉书》十志,《天文》乃曹大家所补,《五行》多荒诞之说,《郊祀》叙汉武事太繁,然三叙亦精,馀七志俱好。自记。

《房中歌》云:“《箫》、《勺》群慝。”《箫》、《勺》,郎消烁也。晋灼谓:“《箫》,舜乐。《勺》,周乐”者,非是。又云:“安其所,乐终产。乐终产,世继绪。号所”字与“绪”字叶,两“产”字相叶。又云:“泽弘大”,“大”字,恐“久”字之讹。下文“德施大”者,弘也;“世曼寿”者,久也。 “久”字便与“保”、“寿”叶。自记。

《礼乐志》循首迄末,议论纯粹,孟坚儒术之文。自记。

《刑法志》因井田而制军赋一段,当采以补《周官少司徒》之章。自记。

汉文除肉刑,而张苍等于“当斩右趾”者,忽进以死刑。求轻反重,议事卤莽至此。自记。

《汉书食货志》云:“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康成注《周官》其差,得比正之。又云:“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白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比汉家致太平根本也,犹有古者公天下之心马。自记。

所云《律历志》者,因历法用黄锺起筭,故前半说律,为后半算历张奉也。后行四分历,便不与律相干。《史记》分为二,何尝合来?后世修史者不察,遂俱云《律历志》,岂不可笑!自记。

“黄锺之宫”,另为一管,非十二律中之黄锺也。与京房之准、梁帝之通正相似。长亦九寸,而以三分之法穴其旁吹之,若今箫篷之类。可据以为准,而定诸律,故六律、六吕,此管皆可以生之,而为律本也。《月令》十二月皆有所中之律,中央律中“黄锺之官”,盖谓此耳。缘今《吕览》错互“三、九”二字,读者遂不得其解,而妄为之说,纷孥喧尴,千馀年于此矣。只细读《汉志》自见。自记。

《律历志》言丑未居其冲,乃阴阳之要妙,诸术莫不用之。自记。

《汉志》云:“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盖日在子则斗建丑,日在丑则斗建子,日在午则斗建未,日在未则斗建午。“纲纪之交”,谓子丑午未之际也。《周官大司乐》分六乐而序之者,是律吕唱和,一歌一奏,分祭之乐也。下条“园锺为宫”,乃“黄锺”之误。用黄锺祀天,林锺祭地,是以“纲纪之交”,为阴阳之首,大祭之乐也。此条文义至深,莫得其意。又曰:“此段说乐至精,盖《周官》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用三统之律为官,而四望从天,山川从地,祖妣同飨,故云‘合乐’。其乐,天用黄锺,地用林锺。今《周礼》天作‘圜锺’者,与宗庙之文互也。想班氏为志时,尚未差失。‘纲纪之交’,谓斗建与日躔相遇交互处,乃子丑午来之间也。其时阴阳初生,造化万物,故大祀天地则用之。其馀分祭,则天地、四望、山川、先妣先祖,各有歌奏。如奏黄锺则歌大吕,奏太簇则歌应锺。以其合辰之律,相为唱和;因其阴阳终始生成,以取义类。此则分祭之所用也。二祭皆因依法象,使阴盼万物条鬯该成者也。”自记。

《律历志》“嘉量”一条,与《周官考工桌氏章》,今所据以定黄锺。知其以积实为主,而不纷纷于围径之误者,赖有此耳。故皆曰“声中黄锺”。自记。

《律昏志》以权属水,衡属火,矩属金,规属木,绳属中央。须云木规金矩,水准火缀,而土为权衡,以生四者,乃与篇首之义相应。自记。

《律历志》云:“寿王候课,比三年下。”只言其历最疏,课最下也。颜注以为“下狱”者,非。自记。

《太初》法,至朔同日为章,交蚀一终为会,分尽日首为统,统首日名复于甲子为元。其日法,义八十一儿分,又十九之,以一千五百三十九为小分,以三百六十五日又小分三百八十五者,为日周天之数。以二十九日又小分三百一十七者,为月会日之数。十二会不尽岁气,而闰馀生焉。十九年七闰,则气朔分齐,是为一章。然每月合朔,不在周道之交,则会而不蚀。历法,五月二十三分月之二十,而一近交,凡一百三十五月,而一当交,当交则蚀分尽。章之日月,虽会于冬至,而不当交。积二十七章,然后朔日冬至,交会分窗,故谓之会。以日法计之,一岁全日之外,小分三百八十五。比之四分历法而稍赢,盖侵小分四之一也。章会至朔之分,不在日首,积之一千五百三十九年,恰赢小分三百八十五。其明年景复,则去酉入子,而冬至交会,起于日首而无馀分矣,故为一统也。然甲子者,日名之始,必气朔譬于此日,乃得厝本。故初统而得甲子,次统而得甲辰,三统而得甲申。三统既尽,复值甲子朔夜半冬至。扬子云所谓“章会统元,与镯俱没,则后元之端也”。《三统历》,刘饮因《太初》而作者。又云:“所谓去酉入子者,四年而景一复。”初年冬至在子,次年冬至在卯,三年冬至在午,四年冬至在酉,第五年始又复于子。今一千五百三十九年,则四年之数未尽,是冬至当在酉也。然有日分所赢之小分四之一者,积至此时,恰如小分三百八十五满四分日之数,则冬至已不在酉而在子矣。自记。

黄帝得宝鼎、神策。神策,郎蓍策也。此一段传闻,祇是黄帝作历事耳。黄帝得策作历,正与取竹造律同一符应,卿自不解。自记。

子长于武帝时事多不讳,故论史必推《史》、《汉》,不独文章佳,以其出于直也。文中子以《三国志》为胜《两汉》。看来《魏》、《吴》有底本,便多文饰,不能简实。惟《蜀志》则承祚自为之,字字不虚。

作史全要简洁,《蜀志》后主二年,终岁止八字,曰:“劝农殖壳,闭关息民。”只此的是良史才。

《魏》、《吴》二志,皆有底稿,不能吏如承祚意。至蜀,不立史官,反得尽己之意,笔则笔,削则削。如《张嶷传》载其有曀祎书,戒其太简易,恐有奸人不测之祸。又与吴诸葛恪书,戒其根本不清,但欲立功于外,恐为人所图。后来皆应。只此二书,便显出其人。他不足论,何等有识!《关侯传》,载关侯为曹操所得,操使张遗说降。关侯曰:“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终不留,吾要当立效以报曹公乃去。”遗报曹公,曹公义之。只此一段,三人身分皆见。

《蜀志》最好,《魏》、《吴》二志俱不如,《吴志》尤虚华。祇是《蜀志》亦有太简处,裴注断不可少。

问:“《三国志》于曹操未建国之先,虽称太祖,至为魏公则称公,为魏王则称王;曹丕未篡时亦只称王,明其为汉王公也。至吴,则未称帝之先只书名。惟先主始终称先主。似承祚意中,已将蜀作正统,如朱手主见。”曰:“亦未知其意果何如。或者承祚是蜀遗臣,故书法稍别。然此书为文中子所推重,不为无故。”清植。

《隋书天文志》极好。《唐书天文志》是张燕公笔,词采太胜。沈约所作《宋书》,其志中说天体处,最详明。

韩文公《顺宗实录》,质实得经意。无虚词,无遗事,方是实录。彼正不屑学《史》、《汉》,人反以为訾议,何也?

《唐监》议论,及《新唐书》论赞,朱子俱称之。今看来,叙事不及《史》、《汉》,至论赞,《两汉》后未见其匹,比《五代史》尚觉差胜。《五代史》无人物事迹,底子不好,故觉得暗然无色。

《通鉴》从韩、赵、魏为诸侯起,朱子虽有诗讥之,言履霜坚冰,其来已久,不到此时,王灵始下替。然又称他不直接《春秋》,留空一,是不敢僭妄处。《左传》终于智伯之灭,而《通鉴》接此,自居于传,却有体。《史记》虽多可议,亦自有意思结构。如世家始泰伯,列传始伯夷,贵让也。郎《尚书》首《二典》,《诗》首《文王》,《春秋》始隐公之意。

《通监》于己所不喜者,并其人削之,如屈平是也。于己所疑者,辄删去之,如《隆中对》是也。昔人评孔子作《春秋》,录毫发之善;温公作《通鉴》,掩日月之光。指屈平也。

《通鉴》遗漏者甚多。如开侯封张辽数语,全载不过四五行,便精采动人,义气凛然,何必剪裁!武侯拔三千户而归,寅僚都贺,武侯愀然不乐,谓:“普天之下,莫非汉民,使之困于豺狼,皆亮之罪。”那一段气象、议论甚好。孙权下令,称武侯“信感阴阳,诚动天地”。虽是异国之语,都应登载,何为削去,若斟酌裁减,再查阅《廿一史》,增入要紧处,别成一部小监,狠好。惜年老无工夫,奈何!

锡言:“某门人陈大章最熟《通鉴》,检得其中疏误处,便作一篇文字辨驳之。闻其师谓之曰:‘不消如此,只注其下云应作如何足矣。宇宙间几部大书,譬如祖父遗训,万一偶误,只好说我当日记得是如此。若侃侃辨证,便非立言之体。’”先生曰:“正是如此。今人读程朱书,于其道理精纯处毫不理会,至于地名、人名、制度偶然疏舛,便当作天来大事,狂呼大叫,累幅不休。虽说得是,亦令人厌,所谓辞有体要也。”

《春秋》是当日史书全本提纲耳,不然仅存此,教人如何看。《纲目》似亦不必加目,只云《通鉴提纲》,郎以《通鉴》为目,何等好。如今目觉看不得,某意当编一小监,全要简,如夫子删书,不妨架空多少年无一字。但须识见大,又博学,方可做此事。友云:“《通鉴》如许大部,而隆中语却不全载,殊不是。”曰:“正是。若编小监,如《天人策》、《出师表》之类,须立例在前,云为世传诵者不载,不然恐太多。”

千古进书,如《易》、《书》、《诗》、《春秋》,各具一体裁,为万代文章之祖。朱子不安于文中子、司马温公之所谓统者,而修《纲目》。止纲为朱子所定,目便付之门人,多欠商量。所辑《小学》,许白云虽极称之,但恐其中忽载一段极古雅经传,忽载一段常言俗讯。义理何尝不佳,论体裁未免雄。

《纲目》尚少剪裁。《春秋》好在没要紧事,删削一空,存其大经大法而已,多无为也。

文中子于南北,夺统归北,亦有意思。晋虽篡弑,然既一统,其子孙播迁江东,中国衣冠文物在焉,得不以为正统乎?宋、齐、梁、陈相继篡夺,年代复促。晋灭,恰值元魏兴于北,修明礼乐,慨然欲复古制。《春秋》之法,中国用夷礼则夷之,夷逛于中国则中国之,天意无中外也。后分为东西,高齐无复人道,字文能整理,则以正统予周。隋恰好承周之后。此以人事体贴天意,颇亦有见。至朱子则一总细让于下,不分正闰,万代可行,自更简易正大。若其次则文中子也。《通鉴》不妥当,不及文中子多矣。

《旧唐书》把《张曲江》、《杜工部》、《韩文公传》,都说得不成体面,所以有《新唐书》之修。然《新唐书》亦为武后立纪,何邪?《纲目》于三国时,以统归蜀;于武后时,书帝在某处,已是眼高千古。前五代,王仲淹以统归北,欧阳公又欲冬以归南。至后五代,有言南唐为唐后者,欧阳公以为无据,正义下、汉相篡为正统。虽有予之以统,正所以著其罪之说,毕竟牵强。温公因之,大约都认做天有一线的统串下来一般。朱子始创分注之例,妙绝。天至此时,亦未尝有所专属矣。至“荧惑守心,惟魏应之”,无论灾祥之说不确,郎果尔,亦是天气,非天心天理也。

《通鉴》有狠不妥处,如以曹氏为正统,却书“诸葛亮入寇”。其立例,篡得共主位者,器正挤,起自他处者,则为贼。文中子于五代时,忽聋此与彼,忽夺彼与此,只为每年要存一年号,便没摆布,朱子忽想一例,只书甲子,分注共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矣。

《纲目》大体,已无可议。只有秦家十徐年,竟当准王芥例黜之,班孟坚所云“馀分闰位”也。其年数既不多于莽,而莽罪在汉一代,秦恶毒流万世,复浮于莽。若以秦时无他姓为主,莽时亦无他姓为主也,不过以芥后仍为汉,秦后不为周耳。实郎以汉继周,有何不可?

《纲目》于楚、汉之际五年间分注,先楚而后汉,似不可依。楚、汉并起,汉先入关,仁暴复异,自当先淡。

因论吕后事,曰:“后儒偏固之论,最是废后率,断定以为不可,如讥光武废郭后是也。假使当时高祖废吕后,未见吕后之恶,后儒亦必谧之如光武矣。出妻,圣人所不禁,至如‘国本’之说,亦下寝然,要当视共本如何。秦始皇外扶苏而内胡亥,隋文帝废勇立广,善恶颠倒,此自不可。若如汉武立孝昭,有何不是?天下大事,果然太子狠不好,却说万万动不得,难道举祖宗之天下而丧之,其可乎!此类须布斟酌。光武之过,不在废后,在不任三公,而柄归台阁;不先《六经》,而笃信谶纬。一壤政事,一壤名教。此论,俗人以为迂涧,其实切近。后来明帝遂求佛教。魏伯阳之《参同》,张道陵之道术,都起于东汉,光武焉俘辞贻谋之过。”

后世必谓太子换不得,皇后废不得,似觉太执。祇是换得不当,废得不当,便不可。此处当兼贤否论,不全以嫡长论也。如昌邑不道,则宗社为重,霍子孟尚可废立,何况君父。尧舜人偷之至,欲为天下得人,竟舍己子立他人。他人尚可,何况己子择贤而立。光武废郭后诏云:“宫闱之内,若见鹰鹯。”果尔,如何可为后?方正学讥之云:“糟糠之妻尚如此,贫贱之交可知矣。”“羊裘老子早知几,为向桐江钓烟水。”他一生迁拘不能成事的本领,尽见于此。严子陵一极有趣的事,被他说得冰冷无味。试看权文公诗:“能使薄者淳,持此报故人。”识见议论,岂不比正学较高。范文正云:“非先生无以见光武之大,非光武无以成先生之高。”虽略夸张,却是实事。

问:“汉孝献废时,蜀人误传已崩,先主谧为孝湣。《纲目》既以统予蜀,帝溢似应以蜀为正。”曰:“想因蜀是谧于生前,故姑仍《通鉴》。或是朱子偶失检点,亦未可定。”清植。

《纲目》是非褒贬,虽稍严些,然大要不差。以某之意,如曹操、司马懿,倒底不曾正名。郎依律固是死罪,但死之中,亦要分别,与王莽、朱温不同。莽、温自应立斩,操、懿还可秋后处决否?

古今言莽、操,若以孔子援情定罪,毕竟操少别,倒底不曾篡。虽曰:“苟天命在我,吾其为周文王”,然比莽身为之,则差矣。若使操后接以陈思,终守臣节,则操岂至被此名哉?

某于朱、程议论,有不敢附和者二条。程子论管仲与魏郑公不同,恐未然。桓与纠俱是奔窜,管仲随子纠,非奉先君命也,不过急时合伙,原算不得君臣。魏郑公所辅者太子,上尚有高祖,受高祖命辅之。建成死,太宗召之,郑公神色自若。太宗责之,郑公曰:“太子若听散言,岂且有今日之事?”其分不过至此而止。若高祖命他辅太宗,他即辅之,有一君无二君。管仲尊攘之功,与贞观之治,亦差不多。贞观之治,郑公之力为多。若以功准过,二人相彷,不得优管而劣魏。朱子进狄梁公而斥苟文若。武氏立周庙,改唐年号,梁公为之宰相,徒以中宗尚在,勤勤以姑母晓譬,荐五王成身后功,遂谓“反周为唐”。至苟文若,初佐曹操,削平祸乱,操未遽有逆谋也。及欲加九锡,文若郎愤惠至死,未见得有其谋篡弑之端。若不论迹而诛心,心亦何据之有?且后来魏受汉禅,功臣配享,无文若在内,则魏之外文若明甚,何所凭而谓之“汉贼”哉!只好责备他“不识人”,“不见几”。孔明谓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周公瑾谓操“虽汉相,实汉贼”。英雄识人,预先见得甚明。程子责扬子云不能见几,《法言》中尚谓王养为周公。不责以死,而责以“不识人”,便无词矣。祇是程朱到此等处,见得明,把得定,处得是。伊川一见哲宗,便有去志。朱子于宁宗亦然。如此立身,方可责备人。

梁公与姚、宋皆事武后,武易国号,废唐庙,已是移祚。诸公僻首属臣,岂逆知有五王在后耶?君子论人须恕,后既成事,诸公贤者,足明无他。苟文若犹为汉臣,未为魏臣,至自戕其生以求免于大恶,其志亦可悲矣。而朱子罪之不已,谓其为唐衡婿。文若方二岁,唐衡已死,则结亲乃其父为之,何以为文若罪哉?自记。

近看《续纲目》,令人闷绝。“续纲目”三字就不妥,何不续《春秋》?《纲目》正不易续,宁名自为一部书可也。《纲目》之有发明,后人为之。商素庵辈,自作而自发明之,又赞曰:“《续纲目》作而乱臣贼子惧”,岂不令人破口。况其议论刺谬,尤不可言。陈洪进值五代乱,盗据漳、泉二州,宋已平海宇,洪进献二州地,正与钱缪同,而尤之曰:“《春秋》重死守社稷,故贬之。”春秋诸国,受之天子,传之先君,洪进之地,谁予之?谁传之耶?此例一开,是必欲使为贼者,虽已四海清平,尚负固拒命,杀人盈城盈野,力穷势尽,而后就缚,始为合《春秋》之义耶?

《宋史》应重为之,三百馀年人物,实过前代,却蒸蔓若此,岂不可惜。作史要有剪裁,我辈生在后代,便要依傍彼时人品学问之可信者。如朱子《语类》、《文集》、《言行录》,极是要紧害。某自幼闻得长老言,朱子说秦桧有中兴之功,岳武穆强横,郎任之果专,亦恐不能成功。及后读朱子书,何尝有此!此乃琼山乖异之说也。朱子到浙东,郎檄毁秦桧祠门人问:“中兴诸人,有在岳侯上者否?”朱子寻思有间,曰:“次第无人。”如此痛恶推服,乃以琼山之论加之,何妄诞至此!但是朱子有褒贬过,便当依他。只有张德远,却要斟酌。魏延、杨仪,不过有才,武侯尚终身爱护。南渡人物,以李忠定、岳武穆为最,德逮乃弹劾忠定,与武穆亦尝有隙,却是为何?班史有可为万世法者,《史记》内不必改的,《汉书》郎全用之。今如要传濂溪、明道、伊川,岂能加于朱子?有不备者,论赞中增之可耳。《言行录》成,朱子悔之,曰:“黄鲁直孝行敦笃,惜未入。”然存此语,已与入同。

友言:“某观《宋史》亦易修,只把几个大人物、大奸恶作主。其馀不关于国势纲常者,都附其下,数语而足。略有声焰者,便多几句,不必尽立傅。”曰:“如比,便省许多闲话。只拣其关系万古纲常者,记在那里,岂不干净。人间之史,便是天地纪簿。如人有得煮事,提起足以悦心,大不如意事、提起足以警醒,便勾了。《宋史儒林》外,又有《道学》。扬子云云:“周公、孔子,一儒也。”不知道学如何又在儒外?”友曰:“董江都在《汉》另立传,不混在《儒林》内。倘修《宋史》,周、程、张、朱当彷比例。”曰:“然。就是《史》、《汉》立些名目,原不古,可传者传之,何以名目为,”友曰:“归震川云:‘人嫌《宋史》太多,吾尚嫌其太少。’为其事实多所遗漏也。今人因此竟谓《宋史》尚宜增添,直是痴人前不可说梦。又人谓《五代史》太少,某却谓其太多。五代原无人物,何必立许多传。以某看来,如纲领分明,《宋史》亦不难修。”曰:“此元不是易事,真个明有人非,幽有鬼责。祇是《宋史》前面人物,朱子都秤量过,便可据以为准。如邵康节传,便用明道志,周子传,便用朱子状。此类不必另做,不备者,赞内补之可也。史迁书已不满于文中子,谓其‘记繁而志寡’。只看唐虞之书,所存几何,想为夫子所删甚多。故史不行𫍯也。”

凡律算等书,当直截说明本旨,不可牵扯阴阳五行、八卦配搭。岂必无理,但无益于本义,都成闲话。

古来史书不可尽信。某今有一法,若修后来之史,只据人之可信者信之。如程朱心平理明,其褒贬自当不错。再据其人自著之书,如姚江自有文集,破败百出,未有自诬之理。想春秋、战国时,异说自是无数,孔孟一举删之。秦汉间邪说亦多,太史公于不雅驯者,删去许多,尚有好奇之论。班孟坚始淘汰归纯,可以为法。

欲搜《廿一史》中,取其有关于修齐治平之要者,彷东莱大事记为一编;又搜历代典制沿革,及后世如何可以通行者,略彷《通考》各著为论,为一编。但恐无此岁月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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