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第118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一百十八卷 |
第一百十八卷目录
犬部杂录
犬部外编
禽虫典第一百十八卷
犬部杂录
[编辑]《易经说卦》:“艮为狗。”〈正义〉狗能善守,禁止外人。〈大全〉外刚能 止物而中柔媚者,狗也。南轩张氏曰:“言其止于人而 能止人也。”
《诗经周南野有死麇》章:“无感我帨兮,无使庬也吠。”〈注〉 言无惊我犬也。
《小雅巧言》章:“跃跃毚兔,遇犬获之。”〈注〉以比“谗人之心, 我皆得之”,不能隐其情也。
《礼记·曲礼》:“尊客之前不叱狗。”〈正义〉似厌倦其客。欲去之 也。〈注〉方氏曰:“不以至贱骇尊者之听。”
毋投与狗骨。〈注〉不敢贱主人之物也。
《效犬》者,“左牵之。”〈疏〉犬好齛啮人,故左牵之而右手防 御也。案《少仪》云“献犬则右牵之”者,彼是田犬畜犬,不 啮人不须防。今此是充食之犬,故防御之也。然通而 言之,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则大者为犬,小者为狗, 故《月令》皆为犬。而《周礼》有犬人职,无狗人职也。故《尔 雅》云“未成毫狗”是也。
《犬马不上于堂》。〈注〉“犬马充庭实”,故不上堂。以犬马献 人,则执《绁靮》而已。
朝,言不及犬马。
《王制》:“士无故不杀犬豕。”
《月令》:“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
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尝麻,先荐寝庙。”
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
《玉藻》:“麛裘,青豻褎,绞衣以裼之。”〈注〉豻,胡地,《野犬绞》,苍 黄之色。
犬羊之裘不裼,〈注〉《犬羊》之裘,庶人所服。裘与人俱贱, 故不裼以为饰。
《少仪》:“其以乘壶酒、束修一犬赐人。”若献人,则陈酒执 修以将,命曰:“乘壶酒、束修一犬。”
犬则执绁。〈注〉绁,牵犬绳也。
君子不食圂腴。〈注〉圂,与“豢”同。谓犬豕也。腴,肠也。犬豕 亦食米谷,其腹与人相似,故不食其肠也。
《坊记》:“士不坐犬。”〈注〉《坐犬》杀食,而坐其皮也。
《周礼:地官》草人:“凡粪种,轻爨用犬。”
《春官·巾车》:“王之丧车五乘,木车,蒲蔽,犬𧜀,尾櫜。”〈订义〉郑 司农曰:“犬𧜀,以犬皮为覆笭。”郑康成曰:“犬,白犬皮。”贾 氏曰:“古者男子立乘,须凭轼,上须皮覆之,故云犬𧜀。 《士丧记》‘主人乘恶车,白狗幦’是也。”
素车棼蔽,犬𧜀。〈订义〉黄氏曰:“素车,素饰”,不言尾櫜,因上 文且言“小服皆素,则尾櫜可知。”
漆车,“藩蔽豻𧜀。”〈订义〉郑康成曰:“豻,胡犬。”贾氏曰:“胡地之 野犬。或作狐字者,谓狐与犬合所生。”
《夏官·射人》:“士以三耦射豻侯。”〈订义〉《郑锷》曰:“豻,胡犬也。犬 之能守者,莫如胡犬之良士以守节事君为义,故射 豻侯。”
《左传哀公十二年》:子木曰:“国狗之瘈,无不噬也。 古谚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
《文子上德》篇:“犬豕不择器而食,偷肥其体,故近死。 乳犬之噬虎,伏鸡之搏狸,恩之所加,不量其力。” 《上仁》篇:“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
《庄子徐无鬼篇》:徐无鬼见魏武侯曰:“吾相狗也,下之 质执饱而止,是狸德也。中之质若视日;上之质若忘 其一。”
狗不以善吠为良。
《墨子非攻》篇:“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 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 厚。”
《鲁问篇》: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吾今贱人也。亦攻其 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 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亦可乎’?” 《迎敌祠》篇:“三十里之内,薪蒸水皆入内,狗彘豚鸡食 其。”“敛其骸以为醢腹,病者以起。” 《荀子荣辱篇》:“乳彘不触虎,乳狗不远游,不忘其亲也。” 《王制》篇:“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 之”,
《韩子二柄》篇:“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 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狗矣。”
《吕氏春秋首时篇》:“郑子阳之难,猘狗溃之;齐高国之 难,失牛溃之,众因之以杀子阳、高、国。当其时,狗牛犹 可以为人唱,而况乎以人为唱乎?饥马盈厩,嗼然未见刍也;饥狗盈窖,嗼然未见骨也。见骨与刍,动不可 禁。”
《明理》篇:“至乱之化,犬彘乃连,有豕生狗。”
《孔丛子执节篇》:申叔问曰:“犬马之名,皆因其形色而 名焉,惟韩卢宋鹊独否,何也?”子顺答曰:“卢,黑色;鹊,白 色。非色而何?”
《汉书东方朔传》:“朔为隐。”〈隐语也〉口无毛者。狗窦也。 《易》林中夜犬吠。盗在墙外。
三年生狗,以成戌母。
载金贩狗,利弃我走。
《王乔》无病,狗头不痛。亡跛失履,乏我送从。
狡兔趯趯,犬良逐咋。
“狗无前足。”“阴雄叛北,为身害贼。”
羊子逐兔,犬踦不得。
狗逐兔走,俱入谷口。与虎逢之,迫不得去。
“雄犬夜鸣”,家扰不宁。
“狗生龙马”,公劳妪苦。
狗冠鸡步,君失其所。
犬吠不休,行者稽留。
三犬俱走,斗于谷口。白者不胜,死于坂下。 两犬争斗,股疮无处。不成仇雠,行解却去。
《淮南子原道训》:“鞭噬狗,策蹄马,而欲教之,虽伊尹、造 父弗能化。”
《说山训》挥棁而呼,狗欲致之顾反走。
保者不敢畜噬狗。
《说林训》:“狡兔得而猎犬烹,高鸟尽而强弩藏。”
“盗贼之辈”丑吠狗,
《猘狗》不自投于河。
以兔之走,使犬如马,则逮日“追风”;及其为马,则又不 能走矣。
《泰族训》人主有伐国之志。“邑犬群嗥。”〈注〉“伐国”,逆天之 行,则时必有大祸。
《京房易传》:“君子危陷,则狗生角。”
《说苑善说篇》:“周氏之喾,韩氏之卢,天下疾狗也。见兔 而指属,则无失兔矣;望见而放狗也,则累世不能得 兔矣。狗非不能属之者,罪也。”
《后汉书岑彭传》:“狗吠不惊,足下生牦。”〈注〉牦,长毛也。犬 无追吠,故“足下生牦。”
《盐铁论》:“今食必趣时狗。”马朘 《论衡定贤篇》:“彭蠡之滨,以鱼食犬豕。”
《雷虚篇》:“人闻犬声于外,莫不惊骇,竦身侧耳,以审听 之。”
《论死》篇:“禽兽之死也,其肉尽索,皮毛尚在,制以为裘, 人望见之,似禽兽之形。故世有衣狗裘为狗盗者,人 不觉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风俗通俗说》:“狗别宾主,善守御,故著四门,以辟盗贼 也。”
谨按《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之城,十有二 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 独于九门杀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却也,抑金使不 害春之时所生,令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 曰:“以毕春气。”功成而退,木行终也。
《太史公记》:“秦德公始杀狗磔邑四门,以御蛊菑。”今人 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 此也。
《博物志》:“妇人妊身,不欲令食白犬肉。”
人食冬葵,为狗所啮,疮不瘥,或致死。
《抱朴子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称虞吏者,虎也;戌日 称人姓字者,犬也。但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
《广譬篇》:“高鸟聚则良弓发,狡兔多则卢鹊走。”
《广志》:“狗有悬蹄短尾之号。”
《荆楚岁时记》:“‘按董勋问礼俗曰,正月二日为狗’。今二 日不杀狗,亦此义也。”
《新论审名篇》谓犬似玃,玃似狙,狙似人,则犬似人矣。 《正赏》篇:“山底行者,视岫虎如犬而亡,犬者不往呼知”, 是望高目乱心惑也。
《酉阳杂俎》:“世人死者,忌狗见尸,令有重丧。”
《云仙杂记》:“以胡麻𪎊啖犬,则光黑而骏,使猎必大获 狐兔,又可得三十岁。”
东坡《志林》:今日厢界有杀狗公事,司法言,近新书不 禁杀狗。问其说出于《礼,乡饮酒》烹狗于东方不禁。然 则《礼》云“宾客之牛角尺”,亦不当禁杀牛乎?孔子曰:“敝 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死犹不忍食 其肉,况可杀乎?
《感应类从志》:“狗肝泥灶,妇妾孝顺。” 《谈苑》:“偷能禁犬使不吠,惟牝犬不可禁也。”或云:“纹如 虎斑,亦难禁。”
《演繁露》:东坡上神宗万言书曰:“畜犬本以防奸,不可 以无奸而养不吠之犬。”《北史·宋游道传》:毕义云奏劾 游道,杨遵彦曰:“譬之畜狗,本取其吠,今以数吠杀之, 恐将来无复吠犬。”诏除名《癸辛杂识》:狗最畏寒,凡卧必以尾掩其鼻,方能熟睡。 或欲其夜警则剪其尾,鼻寒无所蔽,则终夕警吠。 猎犬之良者,最畏狐,盖狐善以秽气薰犬目,即瞽猎 者凡见狐必收犬盖恐为所损也。
《雪涛谈丛》:余邑谚云:“猪来穷家,狗来富家,猫来孝家。” 故猪猫二物皆为人忌,有至必杀之。而邑中博士名 张宗圣者解曰:“喭语政不尔,无足忌者。盖穷家篱穿 壁破,故猪来非猪能兆穷也。富家饮馔丰,遗骨多,故 狗来,非狗能兆富也。家多鼠虫为耗,故猫来孝家,则 耗之讹,非猫能兆孝也。”此说甚当。余邑又谚云:“笑狗 落雨。”宗圣曰:“此亦不然。笑狗谓瘦狗,江西人呼瘦为 笑,落雨者谓落尾,亦江西人读字之讹也。”余每观狗 之瘦者,尾必下妥,此解亦确不可易,所谓迩言必察 者,非耶?
寒檠肤见,蜀之犬吠日,越之犬吠雪。少史子曰:“夫犬 一也,而一则吠日,一则吠雪,何也?以其见与不见耳。” 《田家杂占》:犬生一子,其家兴旺。谚云:“犬生独家,富足 丝毛。狗褪毛不尽,主梅水未止。”
狗爬地,主阴雨。每眠灰堆高处,亦主雨。狗咬青草吃 主晴。
狗向河边吃水。主水退。
“《玉笑零音》,以鹤乘轩”,卫国谓之“不君”;“以车载猃”,周家 名为“贤主。”
《读书笔记》:“犬见人衣,貌之不扬则吠之,稍整则亦稍 戢。盖彼惟知外美之可贵也,人之知宜辨于犬矣。乃 亦惟富贵之敬,贫贱之忽,而不计其贤否何如,是真 犬耳。”
《潜溪邃》:言:“鸡司晨,犬警夜,虽尧舜不能废。人有弃小 善而弗采者,非道哉!”
《槁简赘笔》:“韩渥诗云:‘洞门深闭不曾开,横卧乌龙作 妒媒’。又云:‘柏风不动乌龙睡,时有幽禽自唤名’。又云: ‘遥知小阁还斜照,羡杀乌龙卧锦茵’。”祝镒子权贤良, 穷探古诗,无不贯通。一日问余曰:“‘韩致光诗用‘乌龙’ 为何事’?余答曰:‘白乐天和元微之《梦游春》诗云:‘乌龙 卧不惊,青龙飞相逐’。当是犬尔’。子权曰:‘何所据’?余戏” 之曰:“岂不闻俚语云:‘拜狗作乌龙’。”后阅沈汾《续仙传》 云:“韦善俊携一犬,号乌龙,化为龙,乘之飞升而去。乐 天致光诗,未必不用此事。”
《野客丛谈》颂人之美,以飞走比况者有之,不过用麟、 凤、虎、豹、鹰、鹏之类而已,罕有以犬为者。后汉《张表碑》 云:“仕郡为督邮,鹰撮卢击。”此何理哉?今人以掾曹取 媚上官,奔走为用者为鹰犬,乃知亦有自云。
《群碎录晋书》曰:“犬黑头,畜之令人得财。白犬黑尾,世 世乘车。黑犬白耳,富贵。黑犬白前两足,宜子孙。黄犬 白耳,世世衣冠。”
犬部外编
[编辑]《后汉书·南蛮传》注《魏略》曰:“高辛氏有老妇,居王室,得 耳疾,挑之,乃得物,大如茧。妇人盛瓠中覆之以槃,俄 顷化为犬,其文五色,因名槃瓠。”今辰州卢溪县西有 武山。黄闵《武陵记》曰:“山高可万仞,山半有槃瓠石室, 可容数万人,中有石床、槃瓠行迹。”今案:山窟前有石 羊、石兽,古迹奇异尤多。望石窟大如三间屋,遥见一 石,仍似狗形。蛮俗相传云是“槃瓠象”也。
《禽兽决录》:“西周之犬能语。”
《云南通志》:妙香国,即今大理古初国属天竺,水居陆 之半,为罗刹所据,好啖人。有张敬老为巫祝,罗刹凭 之。一日老僧自西方来敬家,托言欲求地藏。修敬以 告,罗刹问需几许,僧身披袈裟,手牵一犬,指曰:“但欲 吾袈裟一展,犬一跳之地。”罗刹诺。僧曰:“既许,合立符 券。”遂就洱水岸上画券石间。于是僧展袈裟,纵犬一 跳,已尽罗刹之地。罗刹失措,欲背盟。僧以神力制之, 不敢背,但问:“何以处我?”僧曰:“别有殊胜之居。”因于苍 山上阳溪化金屋宝所一区。罗刹善尽移其属入焉, 山遂闭。僧乃凿河尾泄水之半,是为天生。至今洱水 岛上有赤文,如古篆籀,云是买地券。
《神仙传》:“刘安者,汉高祖之孙也,时人传八公,安临去 时,馀药器置在中庭,鸡犬舐啄之,尽得升天。故鸡鸣 天上,犬吠云中也。”
《汉武故事》:“公孙卿至东莱,云见一人长五丈,牵一黄 犬,把一黄雀,欲谒天子,因忽不见。”
《神仙传》:“魏伯阳者,吴人也,本高门之子,而性好道术, 后与弟子三人入山作神丹,丹成,知弟子心怀未净, 乃试之曰:‘丹虽成,然先宜与犬试之,若犬飞,然后人 可服耳。若犬死,即不可服’。乃与犬食之,犬即死。伯阳 谓弟子曰:‘作丹唯恐不成,今既成而犬食之死,恐是 未合神明之意,服之恐复如犬,为之奈何’?”弟子曰:“先 生当服之否?”伯阳曰:“吾背违世路,委家入山,不得道, 亦耻复还。死之与生,吾当服之。”乃服丹,入口即死。弟 子顾视,相谓曰:“作丹以求长生,服之即死,当奈此何?” 独一弟子曰:“吾师非常人也,服此而死,得无意也?”因 乃取丹服之,亦死。馀二弟子相谓曰:“所以得丹者,欲求长生耳。今服之既死,焉用此为?不服此药,自可更 得数十岁在世间也。”遂不服,乃共出山,欲为伯阳及 死弟子求棺木。二子去后,伯阳即起,将所服丹纳死 弟子及白犬口中,皆起。
《云南通志》:南诏蒙逻晟时,有一僧持锡杖钵盂,牵一 白犬乞食开南郡穷石村,村素有盗,善杀人,僧犬为 其盗食,僧曰:“汝村盗吾犬。”村众詈僧为诬,僧乃呼犬, 犬遂嗥于众人之腹中。众谓妖,执而杀之,解其支体, 须臾复生,谓众曰:“人不可杀,死必有生。”终为仇对。众 仍斩之,更复生又杀之,焚其骨为灰,盛以截竹,弃之 江心。须臾,僧裂竹而出,形体复完。执柳瓶,著屧履,向 山而去。村主王乐等走马追之,不及,射之箭落,皆变 莲花,始稽首服罪。村众自是弃刀弓,务农业。今洱河 东有上苍湖,产莲花菜,是其迹也。
《祥异记》:“呼子先者,汉中关下卜寿百馀岁。临去,呼酒 家妪急装,有仙人持二茅狗来,子先将一与酒妪,但 骑之,乃龙也。”
《幽明录》:王姥,黄龙中九岁病死,自朝至暮复苏,云见 一老妪挟将飞见北斗君,有狗如狮子大,深目,伏井 栏中,云“此天公狗也。”
《列仙传》:“蜀人邗子好放犬,犬走入山穴,邗子随之行 数百里,出山头有殿屋官府仙人吏使甚严。见其故 妻主洗鱼,与邗子一函,药发视之,乃鱼子也。养之池 中,一年,皆为龙。邗子后还山,见犬色更赤,有长翰,邗 子遂留山上,时时下护其宗族。蜀人立祠焉。”
《搜神记》:北平田琰居母丧,恒处庐向。一暮夜忽入妇 室,密怪之曰:“君在毁灭之地,幸可不尔。”琰不听而合。 后琰暂入,不与妇语,妇怪无言,并以前事责之。琰知 鬼魅,临暮未眠,衰服挂庐,须臾见一白狗攫庐,衔衰 服因变为人,著而入。琰随后逐之,见犬将升妇床,便 打杀之,妇羞愧而死。
司空南阳来季德,停丧在殡,忽然见形,坐祭床上,颜 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戒,事有条贯, 鞭扑奴婢,皆得其过。饮食既绝,辞诀而去。家人大小, 哀割断绝。如是数年,家益厌苦。其后饮酒过多,醉而 形露,但得老狗,便共打杀。因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 狗也。
山阳王瑚,字孟琏,为东海兰陵尉。夜半时,辄有黑帻 白单衣吏诣县叩阁迎之,则忽然不见。如是数年。后 伺之,见一老狗,白躯犹故,至阁便为人以白孟琏,杀 之乃绝。
《幽明录》:“晋秘书监太原温敬林亡一年,妇柏氏忽见 林还共寝处,不肯见子弟兄。子来见林,林小,开窗出 面见之。后酒醉形露,是邻家老黄狗,乃打杀之。” 《抱朴子登涉篇》:“林虑山中有一亭,其中有鬼。每有宿 者,或死或病。常夜有数十人,衣色或黄或白或黑,或 男或女。后到伯夷者遇之,宿明灯烛而坐诵经。夜半 有十”馀人来,与伯夷对坐,自共樗蒱博戏。伯夷密以 镜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执烛起,佯误以烛烬爇 其衣,乃作燋毛气。伯夷怀小刀,因捉一人而刺之。初 作人语,死而成犬,馀犬悉走,于是遂绝。
《搜神后记》:“太叔王氏后娶庾氏女,年少色美。王年六 十,常宿外,妇深无忻。后忽一夕见王还,嬿婉兼常,昼 坐,因共食。奴从外来,见之大惊,以白王,王遽入,伪者 亦出,二人交会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真者 便先举杖打伪者,伪者亦报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 与手。王儿乃突前痛打,是一黄狗,遂打杀之。王时为” 会稽府佐。门士云。“恒见一老黄狗自东而来。其妇大 耻。病死。”
宋永初三年,谢南康家婢行逢一黑狗,语婢云:“汝看 我背后。”婢举头见一人,长三尺,有两头。婢惊怖返走 人,狗亦随婢后至家庭中,举家避走。婢问狗:“汝来何 为?”狗云:“欲乞食耳。”于是婢为设食并食讫,两头人出, 婢因谓狗曰:“人已去矣。”狗曰:“正巳复来。”良久乃没,不 知所在。后家人死丧殆尽。
《搜神记》:“宋王仲文为河南郡主簿,居缑氏县北,得休, 因晚行泽中,见车后有白狗,仲文甚爱之,欲取之。忽 变形如人,状似方相,目赤如火,差牙吐舌,甚可憎恶。 仲文与奴并击之,不胜而走,未到家,伏地俱死。” 《嘉兴府志》:“南宋元嘉中,有朱休之者,一日与弟对坐, 家有犬,向休之蹲视,摇头而言曰:‘我不能歌,听我歌 《梅花》。今年固复可,奈汝明年何’?”休之怪而斩之。来岁 梅花时,兄弟相斗,弟奋戟伤兄,官收治,并被系,经岁 得免。夏,举家病疫,母及兄弟皆死。
《述异记》:“济阳山,麻姑登仙处。俗说山上千年,金鸡鸣, 玉犬吠。”
《冥报记》: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罢职归京 第,性好畋猎,常笼鹰数联,杀邻狗餧鹰。既而公疾,见 五犬来责命,公谓之曰:“杀汝者奴通达之过,非我罪 也。”犬曰:“通达岂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盗汝食,自于 门首过而枉杀我等,要当相报,终不休也。”公谢罪请为追福,四犬许之,一白犬不许,曰:“既无罪杀我,我未 死间,汝又生割我肉,脔脔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 耶?”俄见一人,为之请于犬曰:“杀彼于汝无益,放令为 汝追福,不亦善乎?”犬乃许之。有顷公苏,遂患偏风,肢 体不遂。于是为犬追福,而公疾不差。
《广异记》:唐开元中,高都主婿崔惠童,其家奴万敌者, 性至暴,忍于杀害。主家牝犬名黄女,失之数日,适主 召万敌,将有所使,黄女忽于主前进退,咋万敌,他人 呵叱不能禁,良久方退,呼之则隐,主家怪焉。万敌首 云:“前数日实烹此狗,不知何以至是。”初不信,万敌云: “见埋其首所在,取以为信。”由是知其冤魂。
《广艳异编》:“唐贞元中,有大理评事韩生者,侨寓西河 郡南有一马,甚豪骏。尝一日清晨,忽委首于枥,汗而 且喘,若涉远而殆者。至明日,其马又汗而喘,圉人异 之。是夕窃卧厩舍,乃于隙中窥之,忽见韩生所畜黑 犬至厩中,且嗥且跃,俄化为一大人,衣冠甚黑。既挟 鞍至马上,驾而去,门垣甚高。其黑衣人以鞭击马,跃 而过,黑衣者乘马而去。逮来厩,下马解鞍,黑衣人又 嗥跃还化为犬。”圉人惊异,不敢泄于人。后一夕,黑犬 又驾马而去,及晓方归。圉人因寻马踪,以天雨新霁, 历历可辨。直至南十馀里一古墓前,马迹方绝。圉人 乃结茅斋于墓侧。来夕,先止于斋内以伺之。夜将分, 黑衣人果驾马而来,下马系于野树。其人入墓,与数 辈言笑极欢。圉人在茅斋中俯而听之,不敢动。近食 顷,黑衣人告去,数辈送出墓。至于野,有一褐衣者顾 谓黑衣人曰:“韩氏名籍安在?”黑衣人曰:“已收在𢭏练 石下,吾子无以忧。”褐衣者曰:“毋轻泄,泄则吾属不全 矣。”黑衣人曰:“谨受教。”褐衣人曰:“韩氏穉童有名乎?”曰: “未也。伺有字,即编于名籍,不敢忘。”褐衣人曰:“明夕再 来,当得笑语。”而黑衣催去。及晓,圉人归,遂以其事密 告于韩生。生即命以肉诱其犬,犬即至,因以绳系。乃 次所闻。遂穷𢭏练石下,果得一轴书,具载韩氏妻子 兄弟家僮名氏,盖所谓《韩氏名籍》也。有子生一月矣, 独此子不书,所谓穉儿未字也。韩生大异,致犬于庭, 鞭而杀之,熟其肉以食家僮。已而率邻居子千馀,执 弧矢兵仗,至郡南墓前。发其墓,中有数犬,毛状皆异, 尽杀之归。
《张遵言传》:“南阳张遵言求名下第,涂次商山山馆,中 夜晦黑,因起厅堂,督刍秣,见东墙下一物,凝白曜人。 使仆者视之,乃一白犬,大如猫,鬓睫爪牙皆如玉,毛 彩清润,莹泽可爱。遵言怜爱之,目为‘捷飞。言骏奔之 捷,甚于飞也。常与之俱。初令仆人张志诚袖之,每饮 饲,则未尝不持目前。时或饮食不快,则必伺其嗜而 啖之。苟或不足,宁自辍味,不令捷飞不足也’。”一年馀, 志诚袖行,意已懈倦,由是遵言每行自袖之,饮食转 加精爱,夜则同寝,昼则同处。首尾四年后,遵言因行 于梁山,路日将夕,天且阴,未至所诣,而风雨骤来,遵 言与仆等隐大树下。于时昏晦,默无所睹,忽失捷飞 所在。遵言惊叹,命志诚等分头搜讨,未获次,忽见一 人,衣白衣,长八尺馀,形状可爱。遵言豁然,如月中立, 各得辩色。问白衣人何许,来何姓氏。白衣人曰:“我姓 苏。”第四谓遵言曰:“我已知子姓字矣,君知捷飞去处, 否?则我是也。君今灾厄合死,我缘受君恩深,四年已 来,能待我至于尽力辍味,曾无毫厘悔恨。我今誓脱 子厄,然须损十馀人命耳。”言讫,乘遵言马而行。遵言 步以从之。可十里许,遥见一冢,上有三四人,衣白衣 冠,人长丈馀,手持弓剑,形状瑰伟。见苏四郎,俯偻,迎 趋而拜,拜讫,莫敢仰视。四郎问:何故相见?白衣人曰: “奉《大王帖》,追张遵言秀才。”言讫,偷目盗视遵言,遵言 恐欲踣地。四郎曰:“不得无礼。我与遵言往还君等须 与我且去。”四人忧恚啼泣,而四郎谓遵言曰:“勿忧惧, 此辈亦不能戾君。”更行十里,又见夜义辈六七人,皆 持兵器,铜头铁额,状貌皆可憎恶,跳梁企踯,进退狞 暴。遥见四郎,戢毒栗立,惕伏战竦而拜。四郎喝问曰: “作何来?”夜义等霁狞毒,为戚施之颜肘行而前曰:“奉 大王帖,专取张遵言。”秀才偷目盗视之,状如初。四郎 曰:“遵言我之故人取,固不可也。”夜叉等一时叩地流 血而言曰:“在前白衣者四人为取。”遵言“不到,大王已 各使决铁杖五百,死者活者未分。四郎今不与去,某 等尽死,伏乞哀其性命,暂遣。”遵言:“往。”四郎大怒,叱夜 叉、夜叉等辟易,崩倒者数十步外流血跳迸,涕泪又 言。四郎曰:“小鬼等敢尔,不然,且急死。”夜叉等啼泣喑 呜而去。四郎又谓遵言曰:“此数辈甚难与语,今既去, 则奉为之事成矣。”行七八里,见兵仗等五十馀人,形 神则常人耳。又列拜于四郎前。四郎曰:“何故来对答 如夜叉等。”又言曰:“前者夜叉牛叔良等七人,为追张 遵,言不到,尽已付法。某等惶惧,不知四郎有何术,救 得某等全生。”四郎曰:“第随我来,或希冀耳。”凡五十人, 言可者半。须臾,至大黑门。又行数里,见城堞甚严,有 一人具军容,走马而前,传王言曰:“四郎远到,某为所 主,有限,法不得迎拜于路。请且于南馆小休,即当邀迓。”入馆未安,信使相继而召,兼屈张秀才。俄而从行, 宫室栏署,皆真王者也。入门,见王披衮垂旒,迎四郎 而拜。四郎酬拜,起甚轻易,言词唯唯而已。大王尽礼, 前揖四郎升阶,四郎亦微揖而上。回顾《遵言》曰:“地主 之分,不可不尔。”王曰:“前殿浅陋,不足四郎居处。”又揖 四郎,凡过殿者三,每殿中皆有陈设盘榻食具,供帐 之备。至四重殿方坐,所食之物及器用,皆非人间所 有。食讫,王揖四郎上夜明楼。楼上四角柱尽饰明珠, 其光如昼,命酒具乐,饮数巡,王谓四郎曰:“有佐酒者 欲命之。”四郎曰:“有何不可?”女乐七八人,饮酒者十馀 人,皆神仙间容貌妆饰耳。王与四郎各衣便服谈笑, 亦邻于人间少年。有顷,四郎戏一美人,美人正色不 接。四郎又戏之。美人怒曰:“我是刘根妻,为不奉上元 夫人处分,以涉于此,君子何容易乎?”中间许长史于 云林王夫人会上,轻言:“某已赠语杜兰香姊妹至多, 微言犹不敢掉,谑君何容易耶?”四郎怒,以酒卮击牙 盘一声,其柱上明珠毂毂而落,瞑然无所睹。遵言良 久,懵而复醒,元在树下,与四郎及鞍马同处。四郎曰: “君已过厄矣,与君便别。”遵言曰:“某受生成之恩已极 矣,都不知四郎之由,以归感戴之所。又某之一生,更 有何所赖耶?”四郎曰:“吾不能言,汝但于商州龙兴寺 东廊缝衲老僧处问之,可知矣。”言毕,腾空而去,天已 向曙。遵言遂整辔适商州,果于龙兴寺见缝衲老僧, 遂礼拜。初甚拒遵言,遵言求之不已。夜深乃曰:“君子 苦求,焉得不应。”“苏四郎者,太白星精也。大王者,仙府 谪官也。今居于此。”遵言,又以事问老僧,僧竟不对。“君 今已离此厄矣。”勗遵言令归馆。糓明晨寻之,已不知 其处所矣。
《潇湘录》:杜修己者,赵人也,善医。其妻即赵州富人薛 赟女也,性淫泆。修己家养一白犬,甚爱之,每与珍馔。 食后修己出,其犬突入内室,欲啮修己妻薛氏,仍似 有奸私之心。薛氏因怪而问之曰:“尔欲私我耶?若然, 则弗啮我。”犬即摇尾登其床,薛氏惧而私焉。其犬略 不异于人。尔后每修己出,必奸淫无度。忽一日方在 室内同寝,修己自外入,见之欲杀犬,犬走出,修己怒 出其妻薛氏。后归薛赟半年,其犬忽突入赟家,口衔 薛氏髻而背负走出,家人赶奔之不及,不知所之。犬 携薛氏直入恒山潜之。每至夜,即下山窃所食之物, 昼即守薛氏。经一年,薛氏有孕,生一男,虽形貌如人, 而遍身有白毛,薛氏只于山中抚养之。又一年,其犬 忽死,薛氏乃抱子迤逦出山,入冀州求食。有知此事 者,远诣薛赟以告,赟令家人取至家。后其所生子年 十七岁,形貌丑陋,性复凶恶,每私走作盗贼,或旬馀 即复还。薛赟患之,欲杀焉。薛氏乃私诫其子曰:“尔是 一白犬之种子也。幼时我不忍杀尔,今日在他薛家, 岂合更不谨?若更私出外为贼,薛家人必杀尔,实恐 尔累及,尔当改之。”其子大号泣而言曰:“我禀犬之气 而生也,无人心,好杀为贼,自然耳,何以为过?薛赟能 容我,即容之;不能容我,当与我一言。何杀我母?当自 爱我,其远去,不复来矣。”薛氏坚留之不得,乃谓曰:“去 即可,何不时来一省我也?我是尔之母,争忍永不见 也?”其子又号哭而言曰:“后三年我复来耳。”携剑拜母 而去。又三年,其子领群盗千馀人至门,自称曰:将军。 既入拜母,后令群盗尽杀薛赟家属,唯留其母,焚其 宅,携母而去。
《大唐奇事》:唐李义者,淮阴人也。少亡其父,养母甚孝, 虽泣笋卧冰,未之过也。及母卒,义号泣,至于殒绝者 数四,经月馀乃葬之。及回至家,见其母如生存。家内 起把义手,泣而言曰:“我如今复生尔,葬我之后,潜自 来,尔不见我。”义喜跃不胜,遂侍养如故。仍谓义曰:“慎 勿发所葬之柩,若发之,我即复死。”义从之。后二年,义 夜梦其母踵门号泣而言曰:“我与尔为母,宁无劬劳 襁褓之恩?况尔少失父,我寡居育尔,岂可我死之后 三年,殊不祭飨,我累来及门,即以一老犬守门,不令 我入。我是尔母,尔是我子,上天岂不知?尔若便不祭 享,必上诉于天。”言讫,号泣而去。义亦起逐之,不及。至 曙,忧疑怆然,无以决其意。所养老母乃言:“我子今日 何颜色不乐于我?必以我久不去世,致尔色养有倦 也。”义乃泣言:“实以我夜梦一不祥事,于母难言,幸勿 见罪。”遂再犹豫。数日,复梦其母及门号叫,抚膺而言 曰:“李义,尔是我子否?何得如此不孝之极?自葬我后, 略不及我冢墓,但侍养一犬。然我终上诉于天,尔当 坐是获谴。我以母子情重,故再告尔。”言讫又去,义亦 逐之不及。至曙,潜诣所葬之冢,祝奠曰:“义是母之生, 是母之育,方成人在世,岂无母之恩也,岂无子之情 也?至于母存日,冬温夏凊,昏定晨省,色难之养,未尝 敢怠也。不幸违慈颜,已有终天之痛,苟存残喘,本欲 奉祭祀也。及葬母之日,母又还家再生。今侍养不缺, 且两端不测之事,剸裁无计,迟回终日,何路明之近 累梦母悲言相责,即梦中之母是耶?在家之母是耶? 从梦中母言,又恐伤在家之母;从在家之母言,又虑梦中之事。实哀哉!此为子之难,非不孝也,上天察之。” 言讫大哭,再奠而回。其在家母已知之矣,迎义而谓 之曰:“我与尔为母,死而复生。再与尔且同生路,奈何 忽然迷妄,却于空冢前破其妖梦,是知我复死也。”乃 仆地而绝。义终不测之,哀号数日,复谋葬之。既开其 冢,见其亡母在是棺中,惊走而归,其新亡之母,乃化 一极老黑犬跃出,不知所之。
《法苑珠林》:唐京都西市北店有王会师者,母亡,服制 已毕,其家乃产一青黄牝狗。会师妻为其盗食,乃以 杖击之数下,狗遂作人语曰:“我是汝姑新妇,杖我大 错。我为严酷,家人过甚,遂得此报。今既被打,羞向汝 家。”因即走出。会闻而涕泣,抱以归家,而复还去。凡经 四五,会师见其意执,乃于市北己店大墙后作小舍 安置,每日送食,市人及行客就观者极众,投饼与者 不可胜数。“此犬恒不离此舍,过斋时即不食,经一二 岁莫知所之。”
《集异记》:处州小将胡志忠奉使之越,夜梦一物,犬首 人质,告忠曰:“某不食岁馀,闻公有会稽之役,必当止 吾馆矣,能减所食见活乎?”忠梦中不诺,明早遂行,夜 止山馆,馆吏曰:“此厅常有妖物,或能为祟,不待寝食, 请止东序。”忠曰:“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 邪,何妖物之有?”促令进膳,方下著次,有异物其状甚 伟,当盘而立,侍者慑退,不敢傍顾。志忠彻炙,乃起而 击之,异物连有伤痛之声,声如犬,语甚分明。曰:“请止, 请止!若不止,未知谁死。”忠运臂愈疾,异物又疾呼曰: “斑儿何在?”续有一物自屏外来,闪然而进。忠又击之, 然冠隳带解,力若不胜。仆夫无计能救,乃以篲扑罗 曳入于东阁,颠仆之声,如坏墙然。未久,志忠冠带俨 然而出,复就盘命膳,卒无一言,唯顾其阁,时时咨嗟 而已。明旦将行,封署其门,嘱馆吏曰:“俟吾回驾而后 启之,尔若潜开,祸必及尔。”言讫遂行,旬馀乃还,止于 馆,索笔砚泣题其户曰:“恃勇祸必婴,恃强势必倾。胡 为万金子,而与恶物争休。”将逝魄趋府庭,止于此馆。 归冥冥题讫,以笔掷地而失所在。执笔者甚怖,觉微 风触面而散。吏具状申刺史,乃遣吏启其户,而志忠 与斑黑二犬俱仆于西北隅矣。
《志怪录》:“吏人蔡超家狗作怪,蹲于堂上,将拍板唱歌, 声悲怨。又一旦觅头巾不见,戴在灶上坐。其月,超遇 害。”
《茅亭客话》:遂州小溪县石城镇仙女垭村民程翁名 君友,性仁慈,开宝九年春,往云顶山寺,遇一道士,古 貌神俊,引一黑狗见君友云:愿与我携拄杖药囊到 青城山,当倍酬尔。君友忻然随之入一小径,行三四 里,望中有观宇,依山临水,松桂清寂,薄雾轻烟,披拂 左右。黑狗前奔,道士昇厅,君友致药囊拄杖于阶上, 道士曰:“尔有仙表,得至于此。”开囊取瓢,倾丹一粒令 吞之。君友恳祈,愿住仙斋,以效厮役。道士曰:“尔宜归 家,吾至九月八日,当来迎尔。”君友拜谢未终,黑狗起 吠,因出门避之。向来所遇如失,寂无影响。
《疑仙传》:葛用者,常牵一黄犬游岐陇间,人或以酒饮 之,即饮而不食,好与僧徒道流谈,每至夜即宿于郊 野,道士王奉敬仰焉。忽谓奉曰:“可共乘此犬一游也。” 奉曰:“‘此犬可乘也’。用曰:‘此犬能行也’。”因共乘之,此犬 忽然跃身,有如飞者,顷刻之间,出中华之外,约万馀 里,至一山,峰峦奇秀,风景澄静,有殊人间也。俄共下 犬,携手入一洞中,见奇树交阴,名花烂然,峻阁高台, 多临绿水。俄又入一朱户,有三女子出迎之。韶玉丽 质,实世希有,皆宛若旧识。既延之登一楼,俯翠栏,褰 珠帘,设碧玉床,命以琼浆共酌,仍三女子杂坐。须臾 之间,弹筝吹箫,尽去形迹。及将日暮,皆已半醉。用乃 谓奉曰:“此三女子者,皆神仙之家也。偶会于此山,我 知之,故与尔一诣。今既共懽饮,当复归此。若久留,不 可不虑,妨他女伴自游戏也。”遂与奉俱出洞,其三女 子亦送之于洞门。用顾谓女子曰:“明年今日再相见。” 既与女子别,复共乘犬。回至岐陇,已三载矣。
《指月录》:衢州子湖岩利踪禅师,于门下立牌曰:“子湖 有一只狗,上取人头,中取人心,下取人足,拟议即丧 身失命。”临济会下二僧来参,方揭帘,师喝曰:“看狗。”僧 回顾,师归方丈。
《襄陵县志》:“父老传云,有白犬不知何来,晨夕出没崖 山之上。田夫野竖见而怪之,率众突追,犬遂跃入崖 穴不见。乃掘得小洞,内有二郎神像,傍一小犬,宛然 肖所追者。众方骇异,以为神明见灵此地,因构庙祀 之。”今其地名为“二郎沟。”
《汇苑》弘治中,兖之鱼台县有民家,畜一白犬,甚驯,其 主出,犬常随之。他日主商于远方,犬亦随之。经旬三 日,犬化为主,辄归。妻问其故,曰:“途中遇盗,财物俱尽, 幸逃得性命耳。”妻信不疑。阅岁,其真夫归,形状悉同, 各争真伪。妻及邻里白于官,命置之狱中。忽一小卒 语于妻,妻曰:“先归者犬精也,视妇胸间有爪纹,则辨 矣。”卒以白官。召妇问其故,裸而视其胸间有爪纹,密使以血厌之。伪夫化犬,立扑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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