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第118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百十八卷 |
第一百十八卷目錄
犬部雜錄
犬部外編
禽蟲典第一百十八卷
犬部雜錄
[編輯]《易經說卦》:「艮為狗。」〈正義〉狗能善守,禁止外人。〈大全〉外剛能 止物而中柔媚者,狗也。南軒張氏曰:「言其止於人而 能止人也。」
《詩經周南野有死麇》章:「無感我帨兮,無使庬也吠。」〈注〉 言無驚我犬也。
《小雅巧言》章:「躍躍毚兔,遇犬獲之。」〈注〉以比「讒人之心, 我皆得之」,不能隱其情也。
《禮記·曲禮》:「尊客之前不叱狗。」〈正義〉似厭倦其客。欲去之 也。〈注〉方氏曰:「不以至賤駭尊者之聽。」
毋投與狗骨。〈注〉不敢賤主人之物也。
《效犬》者,「左牽之。」〈疏〉犬好齛齧人,故左牽之而右手防 禦也。案《少儀》雲「獻犬則右牽之」者,彼是田犬畜犬,不 齧人不須防。今此是充食之犬,故防禦之也。然通而 言之,狗犬通名,若分而言之,則大者為犬,小者為狗, 故《月令》皆為犬。而《周禮》有犬人職,無狗人職也。故《爾 雅》雲「未成毫狗」是也。
《犬馬不上於堂》。〈注〉「犬馬充庭實」,故不上堂。以犬馬獻 人,則執《紲靮》而已。
朝,言不及犬馬。
《王制》:「士無故不殺犬豕。」
《月令》:「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
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
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嘗稻」,先薦寢廟。
《玉藻》:「麛裘,青豻褎,絞衣以裼之。」〈注〉豻,胡地,《野犬絞》,蒼 黃之色。
犬羊之裘不裼,〈注〉《犬羊》之裘,庶人所服。裘與人俱賤, 故不裼以為飾。
《少儀》:「其以乘壺酒、束修一犬賜人。」若獻人,則陳酒執 修以將,命曰:「乘壺酒、束修一犬。」
犬則執紲。〈注〉紲,牽犬繩也。
君子不食圂腴。〈注〉圂,與「豢」同。謂犬豕也。腴,腸也。犬豕 亦食米穀,其腹與人相似,故不食其腸也。
《坊記》:「士不坐犬。」〈注〉《坐犬》殺食,而坐其皮也。
《周禮:地官》草人:「凡糞種,輕爨用犬。」
《春官·巾車》:「王之喪車五乘,木車,蒲蔽,犬𧜀,尾櫜。」〈訂義〉鄭 司農曰:「犬𧜀,以犬皮為覆笭。」鄭康成曰:「犬,白犬皮。」賈 氏曰:「古者男子立乘,須憑軾,上須皮覆之,故云犬𧜀。 《士喪記》『主人乘惡車,白狗幦』是也。」
素車棼蔽,犬𧜀。〈訂義〉黃氏曰:「素車,素飾」,不言尾櫜,因上 文且言「小服皆素,則尾櫜可知。」
漆車,「藩蔽豻𧜀。」〈訂義〉鄭康成曰:「豻,胡犬。」賈氏曰:「胡地之 野犬。或作狐字者,謂狐與犬合所生。」
《夏官·射人》:「士以三耦射豻侯。」〈訂義〉《鄭鍔》曰:「豻,胡犬也。犬 之能守者,莫如胡犬之良士以守節事君為義,故射 豻侯。」
《左傳哀公十二年》:子木曰:「國狗之瘈,無不噬也。 古諺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
《文子上德》篇:「犬豕不擇器而食,偷肥其體,故近死。 乳犬之噬虎,伏雞之搏貍,恩之所加,不量其力。」 《上仁》篇:「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
《莊子徐無鬼篇》:徐無鬼見魏武侯曰:「吾相狗也,下之 質執飽而止,是貍德也。中之質若視日;上之質若忘 其一。」
狗不以善吠為良。
《墨子非攻》篇:「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 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 厚。」
《魯問篇》: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吾今賤人也。亦攻其 鄰家,殺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糧衣裘,亦書之竹帛,以 為銘於席豆,以遺後世子孫。曰:『莫若我多,亦可乎』?」 《迎敵祠》篇:「三十里之內,薪蒸水皆入內,狗彘豚雞食 其。」「斂其骸以為醢腹,病者以起。」 《荀子榮辱篇》:「乳彘不觸虎,乳狗不遠遊,不忘其親也。」 《王制》篇:「北海則有走馬吠犬焉,然而中國得而畜使 之」,
《韓子二柄》篇:「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釋 其爪牙,而使狗用之,則虎反服狗矣。」
《呂氏春秋首時篇》:「鄭子陽之難,猘狗潰之;齊高國之 難,失牛潰之,眾因之以殺子陽、高、國。當其時,狗牛猶 可以為人唱,而況乎以人為唱乎?飢馬盈廄,嗼然未見芻也;飢狗盈窖,嗼然未見骨也。見骨與芻,動不可 禁。」
《明理》篇:「至亂之化,犬彘乃連,有豕生狗。」
《孔叢子執節篇》:申叔問曰:「犬馬之名,皆因其形色而 名焉,惟韓盧宋鵲獨否,何也?」子順答曰:「盧,黑色;鵲,白 色。非色而何?」
《漢書東方朔傳》:「朔為隱。」〈隱語也〉口無毛者。狗竇也。 《易》林中夜犬吠。盜在牆外。
三年生狗,以成戌母。
載金販狗,利棄我走。
《王喬》無病,狗頭不痛。亡跛失履,乏我送從。
狡兔趯趯,犬良逐咋。
「狗無前足。」「陰雄叛北,為身害賊。」
羊子逐兔,犬踦不得。
狗逐兔走,俱入谷口。與虎逢之,迫不得去。
「雄犬夜鳴」,家擾不寧。
「狗生龍馬」,公勞嫗苦。
狗冠雞步,君失其所。
犬吠不休,行者稽留。
三犬俱走,鬥於谷口。白者不勝,死於坂下。 兩犬爭鬥,股瘡無處。不成仇讎,行解卻去。
《淮南子原道訓》:「鞭噬狗,策蹄馬,而欲教之,雖伊尹、造 父弗能化。」
《說山訓》揮梲而呼,狗欲致之顧反走。
保者不敢畜噬狗。
《說林訓》:「狡兔得而獵犬烹,高鳥盡而強弩藏。」
「盜賊之輩」醜吠狗,
《猘狗》不自投於河。
以兔之走,使犬如馬,則逮日「追風」;及其為馬,則又不 能走矣。
《泰族訓》人主有伐國之志。「邑犬群嗥。」〈注〉「伐國」,逆天之 行,則時必有大禍。
《京房易傳》:「君子危陷,則狗生角。」
《說苑善說篇》:「周氏之嚳,韓氏之盧,天下疾狗也。見兔 而指屬,則無失兔矣;望見而放狗也,則累世不能得 兔矣。狗非不能屬之者,罪也。」
《後漢書岑彭傳》:「狗吠不驚,足下生氂。」〈注〉氂,長毛也。犬 無追吠,故「足下生氂。」
《鹽鐵論》:「今食必趣時狗。」馬朘 《論衡定賢篇》:「彭蠡之濱,以魚食犬豕。」
《雷虛篇》:「人聞犬聲於外,莫不驚駭,竦身側耳,以審聽 之。」
《論死》篇:「禽獸之死也,其肉盡索,皮毛尚在,制以為裘, 人望見之,似禽獸之形。故世有衣狗裘為狗盜者,人 不覺知,假狗之皮毛,故人不意疑也。」
《風俗通俗說》:「狗別賓主,善守禦,故著四門,以辟盜賊 也。」
謹按《月令》:「九門磔禳,以畢春氣。」蓋天子之城,十有二 門,東方三門,生氣之門也。不欲使死物見於生門,故 獨於九門殺犬磔禳。犬者金畜,禳者卻也,抑金使不 害春之時所生,令萬物遂成其性,火當受而長之,故 曰:「以畢春氣。」功成而退,木行終也。
《太史公記》:「秦德公始殺狗磔邑四門,以禦蠱菑。」今人 殺白犬,以血題門戶。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於 此也。
《博物志》:「婦人妊身,不欲令食白犬肉。」
人食冬葵,為狗所齧,瘡不瘥,或致死。
《抱朴子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戌日 稱人姓字者,犬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
《廣譬篇》:「高鳥聚則良弓發,狡兔多則盧鵲走。」
《廣志》:「狗有懸蹄短尾之號。」
《荊楚歲時記》:「『按董勛問禮俗曰,正月二日為狗』。今二 日不殺狗,亦此義也。」
《新論審名篇》謂犬似玃,玃似狙,狙似人,則犬似人矣。 《正賞》篇:「山底行者,視岫虎如犬而亡,犬者不往呼知」, 是望高目亂心惑也。
《酉陽雜俎》:「世人死者,忌狗見屍,令有重喪。」
《雲仙雜記》:「以胡麻麨啖犬,則光黑而駿,使獵必大獲 狐兔,又可得三十歲。」
東坡《志林》:今日廂界有殺狗公事,司法言,近新書不 禁殺狗。問其說出於《禮,鄉飲酒》烹狗於東方不禁。然 則《禮》雲「賓客之牛角尺」,亦不當禁殺牛乎?孔子曰:「敝 帷不棄,為埋馬也。敝蓋不棄,為埋狗也。」死猶不忍食 其肉,況可殺乎?
《感應類從志》:「狗肝泥竈,婦妾孝順。」 《談苑》:「偷能禁犬使不吠,惟牝犬不可禁也。」或云:「紋如 虎斑,亦難禁。」
《演繁露》:東坡上神宗萬言書曰:「畜犬本以防姦,不可 以無姦而養不吠之犬。」《北史·宋游道傳》:畢義雲奏劾 游道,楊遵彥曰:「譬之畜狗,本取其吠,今以數吠殺之, 恐將來無復吠犬。」詔除名《癸辛雜識》:狗最畏寒,凡臥必以尾掩其鼻,方能熟睡。 或欲其夜警則剪其尾,鼻寒無所蔽,則終夕警吠。 獵犬之良者,最畏狐,蓋狐善以穢氣薰犬目,即瞽獵 者凡見狐必收犬蓋恐為所損也。
《雪濤談叢》:余邑諺云:「豬來窮家,狗來富家,貓來孝家。」 故豬貓二物皆為人忌,有至必殺之。而邑中博士名 張宗聖者解曰:「喭語政不爾,無足忌者。蓋窮家籬穿 壁破,故豬來非豬能兆窮也。富家飲饌豐,遺骨多,故 狗來,非狗能兆富也。家多鼠蟲為耗,故貓來孝家,則 耗之訛,非貓能兆孝也。」此說甚當。余邑又諺云:「笑狗 落雨。」宗聖曰:「此亦不然。笑狗謂瘦狗,江西人呼瘦為 笑,落雨者謂落尾,亦江西人讀字之訛也。」余每觀狗 之瘦者,尾必下妥,此解亦確不可易,所謂邇言必察 者,非耶?
寒檠膚見,蜀之犬吠日,越之犬吠雪。少史子曰:「夫犬 一也,而一則吠日,一則吠雪,何也?以其見與不見耳。」 《田家雜占》:犬生一子,其家興旺。諺云:「犬生獨家,富足 絲毛。狗褪毛不盡,主梅水未止。」
狗爬地,主陰雨。每眠灰堆高處,亦主雨。狗咬青草喫 主晴。
狗向河邊吃水。主水退。
「《玉笑零音》,以鶴乘軒」,衛國謂之「不君」;「以車載獫」,周家 名為「賢主。」
《讀書筆記》:「犬見人衣,貌之不揚則吠之,稍整則亦稍 戢。蓋彼惟知外美之可貴也,人之知宜辨於犬矣。乃 亦惟富貴之敬,貧賤之忽,而不計其賢否何如,是真 犬耳。」
《潛溪邃》:言:「雞司晨,犬警夜,雖堯舜不能廢。人有棄小 善而弗采者,非道哉!」
《槁簡贅筆》:「韓渥詩云:『洞門深閉不曾開,橫臥烏龍作 妬媒』。又云:『柏風不動烏龍睡,時有幽禽自喚名』。又云: 『遙知小閣還斜照,羨殺烏龍臥錦茵』。」祝鎰子權賢良, 窮探古詩,無不貫通。一日問余曰:「『韓致光詩用『烏龍』 為何事』?余答曰:『白樂天和元微之《夢遊春》詩云:『烏龍 臥不驚,青龍飛相逐』。當是犬爾』。子權曰:『何所據』?余戲」 之曰:「豈不聞俚語云:『拜狗作烏龍』。」後閱沈汾《續仙傳》 云:「韋善俊攜一犬,號烏龍,化為龍,乘之飛升而去。樂 天致光詩,未必不用此事。」
《野客叢談》頌人之美,以飛走比況者有之,不過用麟、 鳳、虎、豹、鷹、鵬之類而已,罕有以犬為者。後漢《張表碑》 云:「仕郡為督郵,鷹撮盧擊。」此何理哉?今人以掾曹取 媚上官,奔走為用者為鷹犬,乃知亦有自雲。
《群碎錄晉書》曰:「犬黑頭,畜之令人得財。白犬黑尾,世 世乘車。黑犬白耳,富貴。黑犬白前兩足,宜子孫。黃犬 白耳,世世衣冠。」
犬部外編
[編輯]《後漢書·南蠻傳》注《魏略》曰:「高辛氏有老婦,居王室,得 耳疾,挑之,乃得物,大如繭。婦人盛瓠中覆之以槃,俄 頃化為犬,其文五色,因名槃瓠。」今辰州盧溪縣西有 武山。黃閔《武陵記》曰:「山高可萬仞,山半有槃瓠石室, 可容數萬人,中有石床、槃瓠行跡。」今案:山窟前有石 羊、石獸,古跡奇異尤多。望石窟大如三間屋,遙見一 石,仍似狗形。蠻俗相傳雲是「槃瓠象」也。
《禽獸決錄》:「西周之犬能語。」
《雲南通志》:妙香國,即今大理古初國屬天竺,水居陸 之半,為羅剎所據,好啖人。有張敬老為巫祝,羅剎憑 之。一日老僧自西方來敬家,託言欲求地藏。修敬以 告,羅剎問需幾許,僧身披袈裟,手牽一犬,指曰:「但欲 吾袈裟一展,犬一跳之地。」羅剎諾。僧曰:「既許,合立符 券。」遂就洱水岸上畫券石間。於是僧展袈裟,縱犬一 跳,已盡羅剎之地。羅剎失措,欲背盟。僧以神力制之, 不敢背,但問:「何以處我?」僧曰:「別有殊勝之居。」因於蒼 山上陽溪化金屋寶所一區。羅剎善盡移其屬入焉, 山遂閉。僧乃鑿河尾洩水之半,是為天生。至今洱水 島上有赤文,如古篆籀,雲是買地券。
《神仙傳》:「劉安者,漢高祖之孫也,時人傳八公,安臨去 時,餘藥器置在中庭,雞犬舐啄之,盡得昇天。故雞鳴 天上,犬吠雲中也。」
《漢武故事》:「公孫卿至東萊,雲見一人長五丈,牽一黃 犬,把一黃雀,欲謁天子,因忽不見。」
《神仙傳》:「魏伯陽者,吳人也,本高門之子,而性好道術, 後與弟子三人入山作神丹,丹成,知弟子心懷未淨, 乃試之曰:『丹雖成,然先宜與犬試之,若犬飛,然後人 可服耳。若犬死,即不可服』。乃與犬食之,犬即死。伯陽 謂弟子曰:『作丹唯恐不成,今既成而犬食之死,恐是 未合神明之意,服之恐復如犬,為之奈何』?」弟子曰:「先 生當服之否?」伯陽曰:「吾背違世路,委家入山,不得道, 亦恥復還。死之與生,吾當服之。」乃服丹,入口即死。弟 子顧視,相謂曰:「作丹以求長生,服之即死,當奈此何?」 獨一弟子曰:「吾師非常人也,服此而死,得無意也?」因 乃取丹服之,亦死。餘二弟子相謂曰:「所以得丹者,欲求長生耳。今服之既死,焉用此為?不服此藥,自可更 得數十歲在世間也。」遂不服,乃共出山,欲為伯陽及 死弟子求棺木。二子去後,伯陽即起,將所服丹納死 弟子及白犬口中,皆起。
《雲南通志》:南詔蒙邏晟時,有一僧持錫杖缽盂,牽一 白犬乞食開南郡窮石村,村素有盜,善殺人,僧犬為 其盜食,僧曰:「汝村盜吾犬。」村眾詈僧為誣,僧乃呼犬, 犬遂嗥於眾人之腹中。眾謂妖,執而殺之,解其支體, 須臾復生,謂眾曰:「人不可殺,死必有生。」終為讎對。眾 仍斬之,更復生又殺之,焚其骨為灰,盛以截竹,棄之 江心。須臾,僧裂竹而出,形體復完。執柳瓶,著屧履,向 山而去。村主王樂等走馬追之,不及,射之箭落,皆變 蓮花,始稽首服罪。村眾自是棄刀弓,務農業。今洱河 東有上蒼湖,產蓮花菜,是其蹟也。
《祥異記》:「呼子先者,漢中關下卜壽百餘歲。臨去,呼酒 家嫗急裝,有仙人持二茅狗來,子先將一與酒嫗,但 騎之,乃龍也。」
《幽明錄》:王姥,黃龍中九歲病死,自朝至暮復蘇,雲見 一老嫗挾將飛見北斗君,有狗如獅子大,深目,伏井 欄中,雲「此天公狗也。」
《列仙傳》:「蜀人邗子好放犬,犬走入山穴,邗子隨之行 數百里,出山頭有殿屋官府仙人吏使甚嚴。見其故 妻主洗魚,與邗子一函,藥發視之,乃魚子也。養之池 中,一年,皆為龍。邗子後還山,見犬色更赤,有長翰,邗 子遂留山上,時時下護其宗族。蜀人立祠焉。」
《搜神記》:北平田琰居母喪,恆處廬向。一暮夜忽入婦 室,密怪之曰:「君在毀滅之地,幸可不爾。」琰不聽而合。 後琰暫入,不與婦語,婦怪無言,並以前事責之。琰知 鬼魅,臨暮未眠,衰服掛廬,須臾見一白狗攫廬,銜衰 服因變為人,著而入。琰隨後逐之,見犬將升婦床,便 打殺之,婦羞愧而死。
司空南陽來季德,停喪在殯,忽然見形,坐祭床上,顏 色服飾聲氣熟是也。孫兒婦女,以次教戒,事有條貫, 鞭撲奴婢,皆得其過。飲食既絕,辭訣而去。家人大小, 哀割斷絕。如是數年,家益厭苦。其後飲酒過多,醉而 形露,但得老狗,便共打殺。因推問之,則里中沽酒家 狗也。
山陽王瑚,字孟璉,為東海蘭陵尉。夜半時,輒有黑幘 白單衣吏詣縣叩閣迎之,則忽然不見。如是數年。後 伺之,見一老狗,白軀猶故,至閣便為人以白孟璉,殺 之乃絕。
《幽明錄》:「晉祕書監太原溫敬林亡一年,婦柏氏忽見 林還共寢處,不肯見子弟兄。子來見林,林小,開窗出 面見之。後酒醉形露,是鄰家老黃狗,乃打殺之。」 《抱朴子登涉篇》:「林慮山中有一亭,其中有鬼。每有宿 者,或死或病。常夜有數十人,衣色或黃或白或黑,或 男或女。後到伯夷者遇之,宿明燈燭而坐誦經。夜半 有十」餘人來,與伯夷對坐,自共樗蒱博戲。伯夷密以 鏡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執燭起,佯誤以燭燼爇 其衣,乃作燋毛氣。伯夷懷小刀,因捉一人而刺之。初 作人語,死而成犬,餘犬悉走,於是遂絕。
《搜神後記》:「太叔王氏後娶庾氏女,年少色美。王年六 十,常宿外,婦深無忻。後忽一夕見王還,嬿婉兼常,晝 坐,因共食。奴從外來,見之大驚,以白王,王遽入,偽者 亦出,二人交會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真者 便先舉杖打偽者,偽者亦報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 與手。王兒乃突前痛打,是一黃狗,遂打殺之。王時為」 會稽府佐。門士雲。「恆見一老黃狗自東而來。其婦大 恥。病死。」
宋永初三年,謝南康家婢行逢一黑狗,語婢云:「汝看 我背後。」婢舉頭見一人,長三尺,有兩頭。婢驚怖返走 人,狗亦隨婢後至家庭中,舉家避走。婢問狗:「汝來何 為?」狗云:「欲乞食耳。」於是婢為設食並食訖,兩頭人出, 婢因謂狗曰:「人已去矣。」狗曰:「正巳復來。」良久乃沒,不 知所在。後家人死喪殆盡。
《搜神記》:「宋王仲文為河南郡主簿,居緱氏縣北,得休, 因晚行澤中,見車後有白狗,仲文甚愛之,欲取之。忽 變形如人,狀似方相,目赤如火,差牙吐舌,甚可憎惡。 仲文與奴並擊之,不勝而走,未到家,伏地俱死。」 《嘉興府志》:「南宋元嘉中,有朱休之者,一日與弟對坐, 家有犬,向休之蹲視,搖頭而言曰:『我不能歌,聽我歌 《梅花》。今年固復可,奈汝明年何』?」休之怪而斬之。來歲 梅花時,兄弟相鬥,弟奮戟傷兄,官收治,並被繫,經歲 得免。夏,舉家病疫,母及兄弟皆死。
《述異記》:「濟陽山,麻姑登仙處。俗說山上千年,金雞鳴, 玉犬吠。」
《冥報記》: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罷職歸京 第,性好畋獵,常籠鷹數聯,殺鄰狗餧鷹。既而公疾,見 五犬來責命,公謂之曰:「殺汝者奴通達之過,非我罪 也。」犬曰:「通達豈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盜汝食,自於 門首過而枉殺我等,要當相報,終不休也。」公謝罪請為追福,四犬許之,一白犬不許,曰:「既無罪殺我,我未 死間,汝又生割我肉,臠臠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 耶?」俄見一人,為之請於犬曰:「殺彼於汝無益,放令為 汝追福,不亦善乎?」犬乃許之。有頃公蘇,遂患偏風,肢 體不遂。於是為犬追福,而公疾不差。
《廣異記》:唐開元中,高都主婿崔惠童,其家奴萬敵者, 性至暴,忍於殺害。主家牝犬名黃女,失之數日,適主 召萬敵,將有所使,黃女忽於主前進退,咋萬敵,他人 呵叱不能禁,良久方退,呼之則隱,主家怪焉。萬敵首 云:「前數日實烹此狗,不知何以至是。」初不信,萬敵云: 「見埋其首所在,取以為信。」由是知其冤魂。
《廣豔異編》:「唐貞元中,有大理評事韓生者,僑寓西河 郡南有一馬,甚豪駿。嘗一日清晨,忽委首於櫪,汗而 且喘,若涉遠而殆者。至明日,其馬又汗而喘,圉人異 之。是夕竊臥廄舍,乃於隙中窺之,忽見韓生所畜黑 犬至廄中,且嗥且躍,俄化為一大人,衣冠甚黑。既挾 鞍至馬上,駕而去,門垣甚高。其黑衣人以鞭擊馬,躍 而過,黑衣者乘馬而去。逮來廄,下馬解鞍,黑衣人又 嗥躍還化為犬。」圉人驚異,不敢洩於人。後一夕,黑犬 又駕馬而去,及曉方歸。圉人因尋馬蹤,以天雨新霽, 歷歷可辨。直至南十餘里一古墓前,馬跡方絕。圉人 乃結茅齋於墓側。來夕,先止於齋內以伺之。夜將分, 黑衣人果駕馬而來,下馬繫於野樹。其人入墓,與數 輩言笑極歡。圉人在茅齋中俯而聽之,不敢動。近食 頃,黑衣人告去,數輩送出墓。至於野,有一褐衣者顧 謂黑衣人曰:「韓氏名籍安在?」黑衣人曰:「已收在擣練 石下,吾子無以憂。」褐衣者曰:「毋輕洩,洩則吾屬不全 矣。」黑衣人曰:「謹受教。」褐衣人曰:「韓氏穉童有名乎?」曰: 「未也。伺有字,即編於名籍,不敢忘。」褐衣人曰:「明夕再 來,當得笑語。」而黑衣催去。及曉,圉人歸,遂以其事密 告於韓生。生即命以肉誘其犬,犬即至,因以繩繫。乃 次所聞。遂窮擣練石下,果得一軸書,具載韓氏妻子 兄弟家僮名氏,蓋所謂《韓氏名籍》也。有子生一月矣, 獨此子不書,所謂穉兒未字也。韓生大異,致犬於庭, 鞭而殺之,熟其肉以食家僮。已而率鄰居子千餘,執 弧矢兵仗,至郡南墓前。發其墓,中有數犬,毛狀皆異, 盡殺之歸。
《張遵言傳》:「南陽張遵言求名下第,塗次商山山館,中 夜晦黑,因起廳堂,督芻秣,見東牆下一物,凝白曜人。 使僕者視之,乃一白犬,大如貓,鬢睫爪牙皆如玉,毛 彩清潤,瑩澤可愛。遵言憐愛之,目為『捷飛。言駿奔之 捷,甚於飛也。常與之俱。初令僕人張志誠袖之,每飲 飼,則未嘗不持目前。時或飲食不快,則必伺其嗜而 噉之。苟或不足,寧自輟味,不令捷飛不足也』。」一年餘, 志誠袖行,意已懈倦,由是遵言每行自袖之,飲食轉 加精愛,夜則同寢,晝則同處。首尾四年後,遵言因行 於梁山,路日將夕,天且陰,未至所詣,而風雨驟來,遵 言與僕等隱大樹下。於時昏晦,默無所睹,忽失捷飛 所在。遵言驚歎,命志誠等分頭搜討,未獲次,忽見一 人,衣白衣,長八尺餘,形狀可愛。遵言豁然,如月中立, 各得辯色。問白衣人何許,來何姓氏。白衣人曰:「我姓 蘇。」第四謂遵言曰:「我已知子姓字矣,君知捷飛去處, 否?則我是也。君今災厄合死,我緣受君恩深,四年已 來,能待我至於盡力輟味,曾無毫釐悔恨。我今誓脫 子厄,然須損十餘人命耳。」言訖,乘遵言馬而行。遵言 步以從之。可十里許,遙見一塚,上有三四人,衣白衣 冠,人長丈餘,手持弓劍,形狀瑰偉。見蘇四郎,俯僂,迎 趨而拜,拜訖,莫敢仰視。四郎問:何故相見?白衣人曰: 「奉《大王帖》,追張遵言秀才。」言訖,偷目盜視遵言,遵言 恐欲踣地。四郎曰:「不得無禮。我與遵言往還君等須 與我且去。」四人憂恚啼泣,而四郎謂遵言曰:「勿憂懼, 此輩亦不能戾君。」更行十里,又見夜義輩六七人,皆 持兵器,銅頭鐵額,狀貌皆可憎惡,跳梁企躑,進退獰 暴。遙見四郎,戢毒慄立,惕伏戰竦而拜。四郎喝問曰: 「作何來?」夜義等霽獰毒,為戚施之顏肘行而前曰:「奉 大王帖,專取張遵言。」秀才偷目盜視之,狀如初。四郎 曰:「遵言我之故人取,固不可也。」夜叉等一時叩地流 血而言曰:「在前白衣者四人為取。」遵言「不到,大王已 各使決鐵杖五百,死者活者未分。四郎今不與去,某 等盡死,伏乞哀其性命,暫遣。」遵言:「往。」四郎大怒,叱夜 叉、夜叉等辟易,崩倒者數十步外流血跳迸,涕淚又 言。四郎曰:「小鬼等敢爾,不然,且急死。」夜叉等啼泣喑 嗚而去。四郎又謂遵言曰:「此數輩甚難與語,今既去, 則奉為之事成矣。」行七八里,見兵仗等五十餘人,形 神則常人耳。又列拜於四郎前。四郎曰:「何故來對答 如夜叉等。」又言曰:「前者夜叉牛叔良等七人,為追張 遵,言不到,盡已付法。某等惶懼,不知四郎有何術,救 得某等全生。」四郎曰:「第隨我來,或希冀耳。」凡五十人, 言可者半。須臾,至大黑門。又行數里,見城堞甚嚴,有 一人具軍容,走馬而前,傳王言曰:「四郎遠到,某為所 主,有限,法不得迎拜於路。請且於南館小休,即當邀迓。」入館未安,信使相繼而召,兼屈張秀才。俄而從行, 宮室欄署,皆真王者也。入門,見王披袞垂旒,迎四郎 而拜。四郎酬拜,起甚輕易,言詞唯唯而已。大王盡禮, 前揖四郎升階,四郎亦微揖而上。回顧《遵言》曰:「地主 之分,不可不爾。」王曰:「前殿淺陋,不足四郎居處。」又揖 四郎,凡過殿者三,每殿中皆有陳設盤榻食具,供帳 之備。至四重殿方坐,所食之物及器用,皆非人間所 有。食訖,王揖四郎上夜明樓。樓上四角柱盡飾明珠, 其光如晝,命酒具樂,飲數巡,王謂四郎曰:「有佐酒者 欲命之。」四郎曰:「有何不可?」女樂七八人,飲酒者十餘 人,皆神仙間容貌粧飾耳。王與四郎各衣便服談笑, 亦鄰於人間少年。有頃,四郎戲一美人,美人正色不 接。四郎又戲之。美人怒曰:「我是劉根妻,為不奉上元 夫人處分,以涉於此,君子何容易乎?」中間許長史於 雲林王夫人會上,輕言:「某已贈語杜蘭香姊妹至多, 微言猶不敢掉,謔君何容易耶?」四郎怒,以酒卮擊牙 盤一聲,其柱上明珠轂轂而落,瞑然無所睹。遵言良 久,懵而復醒,元在樹下,與四郎及鞍馬同處。四郎曰: 「君已過厄矣,與君便別。」遵言曰:「某受生成之恩已極 矣,都不知四郎之由,以歸感戴之所。又某之一生,更 有何所賴耶?」四郎曰:「吾不能言,汝但於商州龍興寺 東廊縫衲老僧處問之,可知矣。」言畢,騰空而去,天已 向曙。遵言遂整轡適商州,果於龍興寺見縫衲老僧, 遂禮拜。初甚拒遵言,遵言求之不已。夜深乃曰:「君子 苦求,焉得不應。」「蘇四郎者,太白星精也。大王者,仙府 謫官也。今居於此。」遵言,又以事問老僧,僧竟不對。「君 今已離此厄矣。」勗遵言令歸館。糓明晨尋之,已不知 其處所矣。
《瀟湘錄》:杜修己者,趙人也,善醫。其妻即趙州富人薛 贇女也,性淫泆。修己家養一白犬,甚愛之,每與珍饌。 食後修己出,其犬突入內室,欲嚙修己妻薛氏,仍似 有姦私之心。薛氏因怪而問之曰:「爾欲私我耶?若然, 則弗嚙我。」犬即搖尾登其床,薛氏懼而私焉。其犬略 不異於人。爾後每修己出,必姦淫無度。忽一日方在 室內同寢,修己自外入,見之欲殺犬,犬走出,修己怒 出其妻薛氏。後歸薛贇半年,其犬忽突入贇家,口銜 薛氏髻而背負走出,家人趕奔之不及,不知所之。犬 攜薛氏直入恆山潛之。每至夜,即下山竊所食之物, 晝即守薛氏。經一年,薛氏有孕,生一男,雖形貌如人, 而遍身有白毛,薛氏只於山中撫養之。又一年,其犬 忽死,薛氏乃抱子迤邐出山,入冀州求食。有知此事 者,遠詣薛贇以告,贇令家人取至家。後其所生子年 十七歲,形貌醜陋,性復兇惡,每私走作盜賊,或旬餘 即復還。薛贇患之,欲殺焉。薛氏乃私誡其子曰:「爾是 一白犬之種子也。幼時我不忍殺爾,今日在他薛家, 豈合更不謹?若更私出外為賊,薛家人必殺爾,實恐 爾累及,爾當改之。」其子大號泣而言曰:「我稟犬之氣 而生也,無人心,好殺為賊,自然耳,何以為過?薛贇能 容我,即容之;不能容我,當與我一言。何殺我母?當自 愛我,其遠去,不復來矣。」薛氏堅留之不得,乃謂曰:「去 即可,何不時來一省我也?我是爾之母,爭忍永不見 也?」其子又號哭而言曰:「後三年我復來耳。」攜劍拜母 而去。又三年,其子領群盜千餘人至門,自稱曰:將軍。 既入拜母,後令群盜盡殺薛贇家屬,唯留其母,焚其 宅,攜母而去。
《大唐奇事》:唐李義者,淮陰人也。少亡其父,養母甚孝, 雖泣筍臥冰,未之過也。及母卒,義號泣,至於殞絕者 數四,經月餘乃葬之。及回至家,見其母如生存。家內 起把義手,泣而言曰:「我如今復生爾,葬我之後,潛自 來,爾不見我。」義喜躍不勝,遂侍養如故。仍謂義曰:「慎 勿發所葬之柩,若發之,我即復死。」義從之。後二年,義 夜夢其母踵門號泣而言曰:「我與爾為母,寧無劬勞 襁褓之恩?況爾少失父,我寡居育爾,豈可我死之後 三年,殊不祭饗,我累來及門,即以一老犬守門,不令 我入。我是爾母,爾是我子,上天豈不知?爾若便不祭 享,必上訴於天。」言訖,號泣而去。義亦起逐之,不及。至 曙,憂疑愴然,無以決其意。所養老母乃言:「我子今日 何顏色不樂於我?必以我久不去世,致爾色養有倦 也。」義乃泣言:「實以我夜夢一不祥事,於母難言,幸勿 見罪。」遂再猶豫。數日,復夢其母及門號叫,撫膺而言 曰:「李義,爾是我子否?何得如此不孝之極?自葬我後, 略不及我塚墓,但侍養一犬。然我終上訴於天,爾當 坐是獲譴。我以母子情重,故再告爾。」言訖又去,義亦 逐之不及。至曙,潛詣所葬之塚,祝奠曰:「義是母之生, 是母之育,方成人在世,豈無母之恩也,豈無子之情 也?至於母存日,冬溫夏凊,昏定晨省,色難之養,未嘗 敢怠也。不幸違慈顏,已有終天之痛,苟存殘喘,本欲 奉祭祀也。及葬母之日,母又還家再生。今侍養不缺, 且兩端不測之事,剸裁無計,遲迴終日,何路明之近 累夢母悲言相責,即夢中之母是耶?在家之母是耶? 從夢中母言,又恐傷在家之母;從在家之母言,又慮夢中之事。實哀哉!此為子之難,非不孝也,上天察之。」 言訖大哭,再奠而回。其在家母已知之矣,迎義而謂 之曰:「我與爾為母,死而復生。再與爾且同生路,奈何 忽然迷妄,卻於空塚前破其妖夢,是知我復死也。」乃 仆地而絕。義終不測之,哀號數日,復謀葬之。既開其 塚,見其亡母在是棺中,驚走而歸,其新亡之母,乃化 一極老黑犬躍出,不知所之。
《法苑珠林》:唐京都西市北店有王會師者,母亡,服制 已畢,其家乃產一青黃牝狗。會師妻為其盜食,乃以 杖擊之數下,狗遂作人語曰:「我是汝姑新婦,杖我大 錯。我為嚴酷,家人過甚,遂得此報。今既被打,羞向汝 家。」因即走出。會聞而涕泣,抱以歸家,而復還去。凡經 四五,會師見其意執,乃於市北己店大牆後作小舍 安置,每日送食,市人及行客就觀者極眾,投餅與者 不可勝數。「此犬恆不離此舍,過齋時即不食,經一二 歲莫知所之。」
《集異記》:處州小將胡志忠奉使之越,夜夢一物,犬首 人質,告忠曰:「某不食歲餘,聞公有會稽之役,必當止 吾館矣,能減所食見活乎?」忠夢中不諾,明早遂行,夜 止山館,館吏曰:「此廳常有妖物,或能為祟,不待寢食, 請止東序。」忠曰:「吾正直可以御鬼怪,勇力可以排奸 邪,何妖物之有?」促令進膳,方下著次,有異物其狀甚 偉,當盤而立,侍者懾退,不敢傍顧。志忠徹炙,乃起而 擊之,異物連有傷痛之聲,聲如犬,語甚分明。曰:「請止, 請止!若不止,未知誰死。」忠運臂愈疾,異物又疾呼曰: 「斑兒何在?」續有一物自屏外來,閃然而進。忠又擊之, 然冠隳帶解,力若不勝。僕夫無計能救,乃以篲撲羅 曳入於東閣,顛仆之聲,如壞牆然。未久,志忠冠帶儼 然而出,復就盤命膳,卒無一言,唯顧其閣,時時咨嗟 而已。明旦將行,封署其門,囑館吏曰:「俟吾回駕而後 啟之,爾若潛開,禍必及爾。」言訖遂行,旬餘乃還,止於 館,索筆硯泣題其戶曰:「恃勇禍必嬰,恃強勢必傾。胡 為萬金子,而與惡物爭休。」將逝魄趨府庭,止於此館。 歸冥冥題訖,以筆擲地而失所在。執筆者甚怖,覺微 風觸面而散。吏具狀申刺史,乃遣吏啟其戶,而志忠 與斑黑二犬俱仆於西北隅矣。
《志怪錄》:「吏人蔡超家狗作怪,蹲於堂上,將拍板唱歌, 聲悲怨。又一旦覓頭巾不見,戴在竈上坐。其月,超遇 害。」
《茅亭客話》:遂州小溪縣石城鎮仙女埡村民程翁名 君友,性仁慈,開寶九年春,往雲頂山寺,遇一道士,古 貌神俊,引一黑狗見君友云:願與我攜拄杖藥囊到 青城山,當倍酬爾。君友忻然隨之入一小徑,行三四 里,望中有觀宇,依山臨水,松桂清寂,薄霧輕煙,披拂 左右。黑狗前奔,道士昇廳,君友致藥囊拄杖於階上, 道士曰:「爾有仙表,得至於此。」開囊取瓢,傾丹一粒令 吞之。君友懇祈,願住仙齋,以效廝役。道士曰:「爾宜歸 家,吾至九月八日,當來迎爾。」君友拜謝未終,黑狗起 吠,因出門避之。向來所遇如失,寂無影響。
《疑仙傳》:葛用者,常牽一黃犬遊岐隴間,人或以酒飲 之,即飲而不食,好與僧徒道流談,每至夜即宿於郊 野,道士王奉敬仰焉。忽謂奉曰:「可共乘此犬一遊也。」 奉曰:「『此犬可乘也』。用曰:『此犬能行也』。」因共乘之,此犬 忽然躍身,有如飛者,頃刻之間,出中華之外,約萬餘 里,至一山,峰巒奇秀,風景澄靜,有殊人間也。俄共下 犬,攜手入一洞中,見奇樹交陰,名花爛然,峻閣高臺, 多臨綠水。俄又入一朱戶,有三女子出迎之。韶玉麗 質,實世希有,皆宛若舊識。既延之登一樓,俯翠欄,褰 珠簾,設碧玉床,命以瓊漿共酌,仍三女子雜坐。須臾 之間,彈箏吹簫,盡去形跡。及將日暮,皆已半醉。用乃 謂奉曰:「此三女子者,皆神仙之家也。偶會於此山,我 知之,故與爾一詣。今既共懽飲,當復歸此。若久留,不 可不慮,妨他女伴自遊戲也。」遂與奉俱出洞,其三女 子亦送之於洞門。用顧謂女子曰:「明年今日再相見。」 既與女子別,復共乘犬。回至岐隴,已三載矣。
《指月錄》:衢州子湖巖利蹤禪師,於門下立牌曰:「子湖 有一隻狗,上取人頭,中取人心,下取人足,擬議即喪 身失命。」臨濟會下二僧來參,方揭簾,師喝曰:「看狗。」僧 回顧,師歸方丈。
《襄陵縣志》:「父老傳雲,有白犬不知何來,晨夕出沒崖 山之上。田夫野豎見而怪之,率眾突追,犬遂躍入崖 穴不見。乃掘得小洞,內有二郎神像,傍一小犬,宛然 肖所追者。眾方駭異,以為神明見靈此地,因構廟祀 之。」今其地名為「二郎溝。」
《彙苑》弘治中,兗之魚臺縣有民家,畜一白犬,甚馴,其 主出,犬常隨之。他日主商於遠方,犬亦隨之。經旬三 日,犬化為主,輒歸。妻問其故,曰:「途中遇盜,財物俱盡, 幸逃得性命耳。」妻信不疑。閱歲,其真夫歸,形狀悉同, 各爭真偽。妻及鄰裏白於官,命置之獄中。忽一小卒 語於妻,妻曰:「先歸者犬精也,視婦胸間有爪紋,則辨 矣。」卒以白官。召婦問其故,裸而視其胸間有爪紋,密使以血厭之。偽夫化犬,立撲殺之。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