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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59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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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百九十六卷目录

 星命部汇考三十二

  三命通会四论河图及洪范五行 论天干阴阳生死 论地支 十干分配天

  文 十二支分配地理 论地支属相 论人元司事

艺术典第五百九十六卷

星命部汇考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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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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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河图及洪范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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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则《河图》以作八卦,故序干 坤、坎离、震巽、艮兑之名,设天地、日月、风雷、山泽之象。 《系辞》曰:“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风雷相薄,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错,八卦成列,而二十四位同行乎其中。”以阴 阳消息验之,八卦之变,甲本属木,纳卦于干,干与坤 交,以坤之上下二爻交换干之上下二爻,化成坎象。 甲随坎化,故属水也。乙本属木,纳卦于《坤》,《坤》与《干》对, 以《干》之上下爻交换,《坤》之上下爻化成离象,乙受离 化,故属火也。丙本属火,纳卦于艮,《艮》与兑对,以《兑》之 下爻交换,《艮》之下爻化成《离》象,丙受离化,故属火也。 丁本属火,纳卦于《兑》,《兑》与艮对,以《艮》之上爻交换,《兑》 之上爻化成《干》象,丁受乾化,故属金也。庚本属金,纳 卦于震,震与巽对,以《巽》之下爻交换,《震》之下爻化成 《坤》象,庚受坤化,故属土也。辛本属金,纳卦于巽,巽与 震对,以《震》之上爻交换,《巽》之上爻化成《坎》象,辛受坎 化,故属水也。壬本属水,纳卦于离,离与坎对,以《坎》之 中爻交换,《离》之中爻化成《干》象。壬受乾化,本当属金, 纳于离火,火焰金销,不能退立,而自附于离,火立焉, 故属火也。癸本属水,纳卦于《坎》,《坎》与离对,以《离》之中 爻交换坎之中爻,化成坤象,癸受坤化,故属土也。此 八干纳卦之变,如《坤》《干》上下二爻交者,取象于《否》《泰》 之义,故曰:“天地定位。”震艮以上爻,交于巽兑,巽兑以 下爻,交于震艮者,取象于《咸》《恒》《损》《益》之义,故曰:“雷风 相薄,山泽通气。”离以中爻交于乾坤,乾坤以下爻交 于坎离,取象于《既济》未济,故曰:“水火不相射”是也。八 卦有变不变,乾坤本乎金土而不变者,乃阴阳之祖 宗,众卦之父母也。退身于休明之地,老亢而不变也。 故坎离震兑位乎四正,金木水火而不变者,以子午 卯酉四位,各专四旺之地,宣布四时之令,而气化行 焉,故不变也。《艮》《巽》用变者,《艮》土易位于坎震东北之 界,处身于衰丑,病寅之间,思于更相代立,自然成山 而化木也。《巽》本易位于震离东南之界,立身于衰辰, 病巳之间,不能自立,反归于水,辰为墓地,并与辰皆 水也。亥本属水,因金以生,乘代金立,故亥属金也。寅 本属木,因水以生,乘代水“立,故寅属水也。已本属火, 因木以生,乘震之衰,代震之立,故已属木也。申本属 金,水生于申,金助水势,故申属水也。辰戌丑未五方 五土之神,分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主,为厚载之质, 本不可变,因土以生,木附于土,夺土一半为水,水动 土静,辰戌阳之动也,故属水;丑未阴之静也,故属土。” 化气五行所取之由,大率类此。盖天地交而万物通, 上下交而德业成,男女交而志气同。古往今来,未有 不交合而能成其造化者也。衰病代谢,未有不自继 禅乘代而能致化机之运者也。故《洪范》大五行所以 云:“乙丙离壬为炎火,干亥兑丁从革乡,癸丑坤庚未 稼穑,震艮四位曲直装,甲子寅申巽辛地,辰戌”皆同 润下行。凡看人命,如遇甲乙丁庚辛壬癸,干居于干 艮巽坤之乡,又当以所变者而论之,与十干化气、六 十纳音纳甲相参互看,不可只以《河图》正五行论命, 而曰子平法如此,此世之谈命者,所以多不准也。

《论天干阴阳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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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十干有阴阳刚柔生死之分,其说然否?”答曰:“十 干五阳五阴,阳者为刚,阴者为柔。《易》曰:‘分阴分阳,迭 用柔刚’是也。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子成而母老死, 理之自然。赋曰:‘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逆顺,变化 见矣’是也。”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时,生育万物。在天为雷为 龙,在地为梁为栋,谓之“阳木。”其禄到寅,寅为离土之 木,其根已断,其枝已绝,谓之死木,死木者,刚木也,须 仗斧斤斲削,方成其器。长生于亥,亥为河潭池沼之 水,名曰“死水”,故死木放死水中,虽浸年久,不能朽坏。 譬如杉椿之木,在于水中,则能坚固。若离水至岸,而 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为天地间雨露,日晒雨淋,干 湿不调,遂成枯朽,则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故有 灰飞烟灭之患。且午属离火,火赖木生,木为火母,火 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终之理?故甲木死于午。《经》 云:“木不南奔”,正谓此也。又曰:甲乃阳刚蠢木,原无根 叶枝荄,若成器得用,必藉乎金,密藏不坏。必赖乎水火初得配,遂成文明之象。使火过多,兼遇南方,化成 灰炭,反致其害矣。盖甲木不以春秋而为荣悴,触物 变化,亦无定形。须看火金水何如,又看化合何如,不 可执一论。

乙木,继甲之后,发育万物,生生不已。在天为风,在地 为树,谓之“阴木。”其禄到卯,卯为树木,根深枝茂,谓之 “活木。”活木者,柔木也,惧阳金斫伐为患,畏秋至木落 凋零,欲润土而培其根荄,利活水而滋其枝叶。活水 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地之泉源。润土者,己土也,如 耕耨之土,成稼穑之功。己禄在午,午乃六阳消尽,一 阴复生,故稻花开于午时。乙木生于午地,十月建亥, 亥乃纯阴司令,壬禄到亥当权,死水泛滥,土薄根虚, 有失培养,故乙木死于亥。《经》云:“水泛木浮”,正此谓也。 又曰:乙乃枝叶繁华之木,大喜阳和煦照则发荣不 利,阴冷惨刻则耗枯,水多则倾颓其根荄,金旺则戕 剥其生意,如身衰火多,兼行南方而祸不浅,西行土 重助煞伤身,不克从者,为祸尤深。盖活水连根之木 也,岂栋梁之比哉。

“丙火,丽乎中天,普照六合。”在天为日为电,在地为炉 为冶,谓之“阳火”,其禄在巳。巳为炉冶之火,谓之“死火。” 死火者,刚火也,喜死木发生其焰,恶金土掩息其光。 死木者,甲木也,甲禄在寅,寅乃阳木之垣,木盛火生, 隐于木石之间,非人用之,不能生发。故五阳皆出乎 自然,而为先天,五阴皆系乎人事,而为后天。丙火生 于寅,其理甚明。如太阳之火,自东而升,至西而没。且 酉属兑,兑为泽,巳土生金,金气盛,掩息丙火之光,不 能显辉,岂无晦乎?故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经》云:“火 无西向”,正此谓也。又曰:丙火太阳之象,上下化光,无 所不照。然不以浮水之木为母,不能生有焰之火,不 以湿水之土为子,阳火所不产也。纵遇江湖,死永不 合,不冲则波涛弗致冲激,焉能为克火之害?其所忌 者,乃繁华之木,浥水不能生火,而反能晦火之光,如 五星太阳,以木炁为难之义。 丁火继丙之后,为万物之精,文明之象。在天为列星, 在地为灯火,谓之阴火。其禄到午,乃六阴之首,内有 乙木,能生丁火,乙为活木,丁为活火,活火者,柔火也。 丁喜乙木而生,乃阴生阴也,如世人用菜油麻油为 灯烛之义,夫油乃乙木之脂膏也。至于酉时,四阴司 权,灯火则能煇煌,列星则能灿烂,故丁生于酉,至于 寅地三阳当合阳火而生,阴火而退,如日东升,列星 隐曜,灯虽有焰,不显其光,故丁生于酉,而死于寅也。 《经》云:“火明则灭”,正谓此也。又曰:“丁火阴柔,要得时遇 局,方能辉光灿烂,虽顽钝之金,亦在其所锻炼。若失 时丧局,即韬光晦迹而烟无存,虽微眇之金,亦不能 制。然木燥虽少,犹足以发火之机;木湿虽多,亦难以 致火之明。要看其中强弱,不可泥于一偏。”

戊土,洪濛未判,抱一守中,天地既分,厚载万物,聚于 中央,散于四维,在天为雾,在地为山,谓之“阳土。”其禄 在巳,巳为炉冶之火,锻炼成器,叩之有声,其性刚猛, 难以触犯,喜阳火相生,畏阴金盗气。阳火者,丙火也。 丙生于寅,寅属艮,艮为山,山为刚土,即戊土也,赖丙 火而生焉。至于酉地,酉属兑,金耗盗戊土之气,乃金 盛土虚,母衰子旺,又金击石碎,岂能延寿?故戊土生 于寅而死于酉,《经》云:“土虚则崩”,正此谓也。又曰:戊土 深厚,其象如城墙,要生季月,更求支下通根,方能振 河海而不泄。若上下带合,则其形坚固,无罅漏之虞。 身乘水木虚弱,则其势倾危,而有崩颓之患。如土失 时,火忌多金漏泄。如城墙既就,不可加木疏通,喜行 东南,若原旺有印,再行此地,则火化生身,反为过中 之祸矣。

己土,继戊之后,乃天之元气,地之真土。清气上升,冲 和天地,浊气下降,聚生万物,谓之“阴土。”天地人三才, 皆不可缺此土,如乾坤中一媒妁,阴阳失此,岂能配 偶?故于四行无不在,于四时则寄旺焉,乃真土也。喜 丁火而生,畏阳火而炼。其禄到午,午中丁火能生己 土,被乙木盗其栽培之气。至于酉地丁火,而生丁火, 既生,己土亦能生也。至寅用事,木火司权,锻炼己土, 遂成磁石,反失中和之气,岂有不损之理。故己土生 于酉,而死于寅,《经》云:火燥土裂,正此谓也。又曰:己土 广厚,其象如田畴,不贵多合生扶,惟喜刑冲有用。此 固生物之体,苟失令浅薄,及天时不利,不但难施镃 基之力,亦不能埋剑戟之金。倘再兼行金水旺处,则 身愈弱,尤为不利。如逢火土生成,则稼穑有生生之 妙矣。

庚金掌天地肃杀之权,主人间兵革之变,在天则为 风霜,在地则为金铁,谓之阳金,其禄到申,申乃刚金, 喜戊土而生,畏癸水而溺,长生于巳,巳中戊土能生 庚金,乃阳生阳也。已为炉冶之火,锻炼庚金,遂成钟 鼎之器,叩之有声,若遇水土沉埋,则无声也,所谓金 实无声。至于子地水旺之乡,金寒水冷,子旺母衰,亦 遭沉溺之患,岂能复生?故庚金生于已而死于子。《经云:“金沉水底”,正谓此也。又曰:庚金顽钝,得火制而成 器。成器之金,遇火乡而反坏,夏生无根,又行东南之 地,则镕化不已,而终无有成。秋生无火,更行西北之 乡,则澄清淬砺,而光芒自如。若沉于水底,则终无出 用之期,金反受伤于水。至若用薄铁而伐茂林,非惟 不能折木,而反为木所伤。设使土重藏金,而无刑冲 克破,则金终埋没,亦无望其有用也。

辛金,继庚之后,为五金之首。八石之元,在天为月,月 乃太阴之精。在地为金,金乃山石之矿,谓之阴金。其 禄到酉,酉中己土能生辛金,乃阴生阴也,谓之柔金, 为太阴之精。至于中秋,金水相停,会合含光,圆融皎 洁。《邵子》有云:“八月十五翫蟾光”是也。长生于子,子乃 坎水之垣。《坎》中一阳属金,外有二阴属土,土能生金, 子隐母胎,未显其体,得子水荡漾,淘去浮砂,方能出 色,此乃水济金辉,色光明莹。至于巳地,巳为炉冶之 火,将辛金锻成死器,亦被巳中戊土埋没其形,不能 变化,岂得复生,故辛金生于子而死于巳也。《经》云:“土 重金埋”,正谓此也。又曰:辛金湿润,非顽钝坚刚之物, 使遇火炎锻炼,性质反伤,安能成其美用。只宜水土 资扶,优柔浃洽,以润其体。原火太繁,喜行西北,使去 火而存金。如金太寒,亦要丙丁,使和金而去冷。若坐 禄通根,即身旺之地,纵加厚土,亦不能汨没,所以非 阳金比也。

壬水,喜阳土而为堤岸之助,畏阴木而为盗气之忧。 在天为云,在地为泽,谓之阳水,其禄在亥,亥为池沼, 存留之水,谓之死水,死水者,刚水也,赖庚金而生,庚 禄到申,能生壬水,乃五行转养之气。至于卯地,卯乃 花果树木,木旺于卯,则能克土,土虚则崩,故堤岸崩 颓,而壬水走泄,散漫四野,流而不返,又被阴木盗气, 岂得存活。故壬水生于申而死于卯也。《经》云:“死水横 流”,正谓此也。又曰:壬水浩荡,有源之水,并百川而漫 天下,藉土为之堤防。若干支无土,必至漂流四溢,身 衰多遇火土,反见耗源塞流之吝。且壬爱南行,以未 午为胎养之地,财禄和暖之乡,长生归禄,莫过申亥, 盖统宗会元之府,而水得其所归故也。若财多身弱。 值此必能集福。身旺财轻。遇此反受其灾。纵强壮少 年。亦不能胜此也。

癸水,继壬之后,乃天干一周阴阳之气,成于终而反 于始之渐。故其为水,清浊以分,散诸四方,有润下助 土之功,滋生万物之德。在天为雨露,在地为泉脉,谓 之阴水。其禄到子,子乃阴极阳生之地,辛生庚死之 垣,癸为活水,活水者,柔水也。喜阴金而生,畏阳金而 滞。欲阴木行其根,则能疏通阴土,阴土既通于地脉, 则能流畅。二月建卯,为花果树木,木旺土虚,癸水方 得通达。至于申地三阴用事,否卦司权,天地不交,万 物不通。申中坤土庚金遂成围堰,使癸水不能流畅, 困于池沼,无所施设,岂再生物。故癸水生于卯而死 于申,《经》云:“水不西流”,正谓此也。又曰:癸水雨露,阴泽 之润也。若根通亥子,则盈科集流,以成江河。柱无坎 坤,失其生旺之本,终为身弱,局有财官,虽我所用之 物,不可遇之太过,如申子辰全,则水归聚一家,暗冲 寅午戌火为用,反为上格。若明用寅午戌火,须表里 不弱,得之乃佳。或生于深夏,得用财官,不失其倚之 宫,主大富贵,运道再行西北,不为太过之嫌。

论曰:“五行长生之理,与万物亦同。且如日之初出时, 光明可观,至午离宫,光明愈甚。月之初出,巧若蛾眉, 至望光明圆洁。若人之生也,自少至壮,自老至死,常 理也。人之初生也,婴孩啼笑而已,至壮贤愚方辨,万 物皆一。同甲木生亥,亥令属水,甲木居焉。金旺于秋, 至申临官归禄,庚金得垣,至子则死。壬水生申,申令 属金,壬水居焉。水旺于冬至,亥临官归禄,壬水归垣, 至卯则死。戊土生于寅,寅中有火,戊土生焉。三阳之 时,土膏以动,万物发生”,是戊生于寅也。土旺于四季, 火土有如,母子相生,所以戊随丙临官,归禄于巳,巳 随丁临官,归禄于午,戊土生于寅,己土生于酉,明矣。 若以戊生申,己生卯,何不以壬戊归禄于亥,癸巳归 禄于子?后人妄作《拟土歌》,有“戊己当绝在巳怀”之句, 以“戊生申酉,沐浴戌冠带”,阴阳间隔,谬戾甚矣。或曰: 五行长生,有母而后有子,归母成孕之说也。独土一 行分体用,厚德载物,居中不动者,土之体也。散于四 维,各旺四季,土之用也。体生于巳,乘父母之禄;用生 于申,维父母之位。故水土生申。阴阳家之说,土生于 巳,医家之说。考《五星书》,申为阴阳宫,故水土俱生申 坤位,水土原不相离,而土随水源之说,亦为有理。四 行有一生,独土长生于寅,又生于申,一物而有两生, 以坤艮土之方九,坤属西南,土至此而得朋,故曰“利 亨。”《壶中子》曰:坤之厚重,积土成功,土生于此者然也。 复言戊土生寅,寄禄于巳者,随母得家之义也。是以 土无正位,生物多方,又何疑矣。再考周视作《阴阳定 论》,有云:“乙木生于午,癸水生于卯,辛金生于子,丁火 生于酉,是为阳死阴生。”不知冬至即子水旺时,春分即乙木旺时,夏至即丁火旺时,秋分即辛金旺时,而 坎离巽兑,即子午卯酉之正位。位者时之定在,时者 位之妙用,曷尝逢生于死绝哉?或曰:果如所谓,则乙 木何由生耶?假云在亥,亥中止有甲,甲木何由生耶? 假云在卯,卯中止有乙。试辨以火土金水之例曰:阴 阳相为一体,孔子曰:“太极生两仪。”周子曰:“阳变阴合, 而生水火木金土”,朱子曰:“万物各具一太极。”此三言 者,皆五行之枢纽,即万物“各具一太极”之说,则木之 为物,亦具一太极者可知矣。即“太极生两仪”之说,则 分甲乙而甲为阳之动于先,乙为阴之静于后可知 矣。即“阳变阴合”之说,则甲之为一变,而乙之为一合, 然后能生木者又可知矣。非谓甲是一木,而乙又别 为一木也。夫甲乙相须而为一木,则甲固不必旺于 卯,而卯自不能不为乙以旺于后;乙亦不必生于亥, 而亥自不能不为甲以生乎其先。推而至于丙丁相 须为火,戊己相须为土,庚辛相须为金,壬癸相须为 水,岂不了了然哉!朱子曰:阴气流行则为阳,阳气凝 聚则为阴,非真有二物相对也。蔡氏曰:“东方寅卯木, 辰土生于亥,南方巳午火,未土生于寅;西方申酉金, 戌土生于巳;北方亥子水,丑土生于申。”又曰:“金木水 火土,各有一阴一阳,如甲便是木之阳,乙便是木之 阴。乙以质言,甲以气言。阴主翕,凡聚敛成就者,乙为 之也。阳主辟,凡发畅晖散者,甲为之也。”观此亦见甲 不必主、乙不必生之说矣。其言足以破前说之偏,而 有合古人原论十干之义也。再考《广录》,“甲是木之干, 乙是木之根,丙火之宿,丁火之光,戊土之刚,己土之 柔,庚金之质,辛金之刃,壬水之源,癸水之流”,是甲乙 一木而分阴阳,非死木活木岐而二之也。既一木皆 同死同生,故古人只有四大长生之说。今分阴阳为 二,所以有阳死阴生,阳生阴死之辨。考陈抟甲木乙 草,丙火丁灰,戊土己砂、庚金辛石、壬水癸泉之说,是 亦分而为二也,若不分,则官煞食伤、印绶枭神、劫败、 比肩,何以一物名而为二,而吉凶祸福,迥不同耶?看 命者,当以前说为是。

《论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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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支之用,不比天干,动静不同,圆方迥异。然五行所 属则一,而所处之地不一,且如在年则有在年之论, 在月则有在月之论,在日时则有日时之论,其阴阳 轻重刚柔,岂可泥于一体?今当以“月提”为主,所藏所 用,要见何神,所耗所嫌,要系何物。凡四柱之神,较量 浅深而用。

子十二支之魁,溪涧汪洋之水,乃戊土旺地,然必过 大雪之期,一阳来复之后,方能盛旺。辛金所生,亦必 于阳回水煖,而后能生也。与午相冲,与卯相刑,与申 辰三合,若申子辰全会起水局,即成江海发波涛之 声也。

丑虽隆冬,有冰霜之可怯,但天时已转二阳,是以丑 中己土之煖,能生万物,辛金养地,岂只深藏。见戌则 刑,见未则冲,库地最宜刑冲,不为无用。见巳酉三合, 会起金局。若人命生于丑月,而日时多见水木,必侧 行巽离之地,而土方不衰耳。

寅建于春,气聚三阳,有丙火生焉。寅刑巳,巳合申,并 旺而为贵客。旺于卯,库于未,同类则为一家。至午则 火光辉而有超凡入圣之美。见申则寅受冲,而有破 禄伤提之忧。若四柱火多,则又不可入南方火地。《语》 云:“木不南奔”是也。

“卯木仲春,气禀繁华,虽用金水,不可太过。若干头庚 辛叠见,地支不可见申酉,恐有破伐之害。地支亥子 重逢干头,不可见癸壬,主有漂流之伤。”见酉则冲木 必落叶,见亥未则合木必成林。若时日归于金重,大 运更向西行,患不禁也。

辰建季春,为水泥之湿,而万物之根,皆赖此培养。甲 至此虽衰,而有乙之馀气。壬至此虽墓,而有癸之还 魂。见戌为钥,能开库中之物。若三戌重冲破门,非吉 日时,多见水木,其运更向西北,则辰土不能存矣。 巳当初夏,其火增光,是六阳之极也。庚金寄生,因赖 戊母。戊土归禄,乃随火娘。见申则刑,刑中有合,翻为 无害。见亥则冲,冲而必破,更为有伤。若运再行东南 生发之地,便成烧天烈焰之势矣。

午月,炎火正升,入中气则一阴生也。庚至此为无用, 己至此为归垣,见申子则必战克,见寅戌则越光明。 运行东南,正是身强之地,若入西北,则休囚丧形矣。 未当季夏,则阴深而火渐衰。未中有乙木有丁火,是 藏官藏印,不藏财也。无亥卯以会之,则形难变,只作 火土论。无丑戌以刑冲之,则库不开,难得官印力。柱 “中无火,怕行金水之运;日时多寒,偏爱丙丁之乡。”盖 用神之喜忌,最当分晓,不可毫发误也。

申宫,水土长生之地,入巳午则逢火炼,遂成剑戟,见 子辰则逢水淬,益得光锋。使木多无火,金终能胜,若 土重堆埋,金却有凶。盖申乃顽钝之金,与温柔珠玉 不同,故也酉建八月,金色白水流清,若遇日时火多运,更愁东 去。若遇日时木旺运,亦怕南行。柱见水泥,应为有用, 运行西北岂是无情?然逢巳丑三合,亦能坚锐,岂可 以阴金为温柔珠玉而泥论哉。

戌乃洪炉之库,钝铁顽金,赖以炼成。见辰龙则冲出 壬水,而雨露生焉。见寅虎则会起丙火,而文章出焉。 然火命逢之,则为入墓,宁能免于不伤哉。

亥地六阴,雨雪载涂,土至此而不煖,金至此而生寒, 其象若五湖之归聚,其用在三合之有心。是故欲识 乾坤和煖之处,即从艮震巽离之地而寻之也。大抵 五行用法,总无真实,生死衰旺,亦假名耳。直向源头, 明其出处,如五阳为刚,五阴为柔,若失令身衰,不遇 资扶,而频泄气,则刚者失其为刚;若得令身强,用事 有助,则柔者不失之柔。中间又分木火为阳,金水为 阴,皆喜生扶资助,要以中和为贵。

《十干分配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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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木为雷,雷者阳气之嘘也,甲木属阳,故取象于雷 焉。稽诸《月令》,仲春之月,雷乃发声,甲木旺,即其验也。 况雷奋于地,木生于地,其理又无不同者。邵子云:“地 逢雷处见天根。”阳木之生,孰非天根之动为之乎?是 甲木至申而遂绝,以雷声至申而渐收也。凡命属甲 日,主喜值春天,或类象、或趋干、或遥巳、或拱贵,俱大 吉运,不喜西方。《经》云:“木在春生,处世安然必寿。” 乙木为风,乙木长生在午,败在巳,在午而生者,盖乙 为山林活木,至夏来而畅茂,《诗》所谓“千章夏木青”是 也。其败巳云何?巳乃巽地,巽为风,木盛风生也。风生 于木而反摧木,犹之火生于木而反焚木,其取败也 固宜,所谓乙木为风者,本其所自生云尔。如人乙日 建生者。在秋令大吉。秋令金旺。乙木能化能从。而盘 根错节。非利器无所裁成。逢亥必死。其落叶归根之 时耶。

丙为日,《说卦传》曰:“离为火,为日。”日与火皆文明之象, 是以丙火为日之名不易焉。太阳朝出而夕入,阳火 寅生而酉死,而又何异乎?万骐《真宝赋》以丙日丑时 为日出地上之格,有旨哉。凡六丙生冬夏,不如春秋。 春日有晅万物之功,秋阳有燥万物之用,冬则阴晦, 夏则炎蒸,宜细推之。

丁火为星,丙火死而丁火遂从生焉,在天之日薄而 星回也,类如是。星象惟入夜,故灿烂,阴火惟近晦,故 辉煌。丁不谓之星而何?《真宝赋》云:“阴火时亥,富贵悠 悠。”解者以此为财官印之三奇,亦可矣。岂知亥在北 方,是为天门,又星拱北之说乎?凡丁日生人,喜遇夜, 喜遇秋,如星光之得时也。又喜行身弱地,如石里所 藏,属丁火,石虽在水,即时取击,亦自有火。其丁巳一 日多克父兄妻子,盖财忌比劫,兄屈弟下,巳中有戊 土伤官也。

戊土为霞,土无专气,依火以生,霞无定体,借日以现, 知丙火之为日,则知戊土之为霞矣。是霞者日之馀 也,日尽而霞将灭没,火熄则土无生意,故谓之霞也。 大挠氏演《纳音五行象》,以戊午为天上火,意盖如此。 如戊土日主爱四柱带水,则为上格,霞水相映而成 文彩也。更喜年月干见癸,癸则为雨,雨后霞见而睹 文明也。

己土为云,己土生居酉,酉兑方也,其象为泽。《先正》曰: “天降时雨,山川出云。”然则云者,山泽之气也,己虽属 土,以此论之,则其谓之云也亦宜,故甲己合而化土, 其气上升而云施,云雷交而作雨,其泽下究而土润, 此造化之至妙者。凡身主属己土,贵坐酉,贵春生,贵 见甲坐亥者,不可见,乙木云升天,遇风则狼藉而不 禁也。

庚,金为月,庚乃西方阳金,何以知其配月乎?曰:五行 之有庚,犹四时之有月也。庚不待秋而长生,然必秋 而始盛;月不待秋而后有,然必秋而益明。以色言,月 固白也,其色同矣。以气言,金生水也,潮应月也,其气 同矣。古甲子以庚为上章,见其与日平明也。《经》云:“金 沉在子”,见其与月沉波也。三日月见庚方,见月初生, 与庚同位也,故曰:“庚金为月。”如人庚日生者,四柱有 乙巳字出,谓之月白风清,秋为上,冬次之,春夏无取, 辛金为霜。八月辛金建禄之地,是月也,天气肃,白露 为霜,草木黄落而变衰,故五行阴木,绝在此地,若木 经斧斤之斩伐,未有能生焉者也。斧斤以时入山林, 严霜以时杀草木,揆之天道,参之人事,信乎辛金之 为霜矣。或曰:“霜常避日,丙与辛合何也?”曰:此亦相克 之理也。火惟克金,故相合而水斯化。霜惟避日,故相 遇而冰以消,亦为水也,是之取耳。如辛人坐卯,未透 乙,大富,生亥透丙,则贵爱冬生。

壬水为秋露,春亦有露,何独拟之以秋?盖春露,雨露 既濡之露,秋露,霜露既降之露也。露一也,春主生,秋 主杀,功用不同有如此。然吾以壬为秋露也,盖露属 水,而壬水生于申,水本能生木者,水既然在此而生,

木何由于此而绝?故知壬之为露,秋露也。如壬日生
考证
秋,见丁火最显,丁为星河,壬为秋露,一洗炎蒸,象纬

昭然矣。

癸水为春霖,癸水生卯月,号曰春霖,盖阴木得雨而 发生也。然至申则死,七八月多干旱也。且卯前一位 是辰,辰龙宫也,卯近龙宫而水生,龙一奋遂化为雨 焉。卯为雷门,雷一震而龙必兴焉。观此则癸水其春 霖矣。如癸卯日透出已字者,有云行雨施之象,其人 必有经济才也。春夏吉,秋冬不吉。《诗》曰:“癸日生逢己 巳乡,杀星须要木来降。虽然名利升高显,争奈平生 寿不长。”

《十二支分配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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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为墨池,子在北方,属水,色象墨,故有墨池之象。凡 命逢子年生者,时喜见癸亥,谓之“水归大海”,又谓之 “双鱼游墨”,必为文章士矣。

午为烽堠,午正位于南,属火土,其色赤黄,名之曰“烽 堠”者此也。又午为马烽堠,乃戎马兵火之处所也。午 生人,时利见辰真龙出,则凡马空矣,谓马化龙驹。 卯为琼林,卯系乙木,位居正东,于时为仲春,万物生 焉,色若琅玕之青,故曰“琼林。”卯年遇己未时者,是为 兔入月宫之象,主大贵。

酉为寺钟,酉属金,位近戌亥。戌亥者天门也。钟金属 也,寺钟敲则声彻天门。又酉居正西,寺则西方佛界 也。酉见寅吉,谓之“钟鸣谷应。”

寅为广谷,寅乃艮方,艮为山,戊土长生,于是而广谷 之义著矣。然寅宫有虎,寅生人而时戊辰者,谓之虎 啸,而谷风生,威震万里。

申为名都,坤为地,其体无疆,非名都不足以喻之。申, 坤也,都者,帝王所居。申宫壬水生,又与艮山对,是水 绕山环也。凡命爱申年亥时,乃天地交《泰》。

巳为大驿。大驿者,人烟凑集,道路通达之地,巳中有 丙火戊土,是其象也。又巳前有午马,故曰“大驿。”巳生 喜得辰时,蛇化青龙,于格为千里龙驹。

亥为悬河,天河之水奔流不回,故曰悬河。亥即天门, 又属水,非悬河之象乎?亥年建生时,见“寅辰”二字,是 乃水拱雷门。

辰为草泽,《左传》曰:“深山大泽,龙蛇生焉。”夫泽水所钟 也,辰在东方之次,为水库,故为草为泽。辰逢壬戌癸 亥,即龙归大海格。

戌为烧原,戌月在九秋,草木尽萎,出家焚烧而耕。又 戌属土,是以称名“烧原。”故戌与辰地皆贵人所不临 也。戌生逢卯,号曰“春入烧痕。”

丑为柳岸,丑中有水,有土有金。岸者土也,所以止木 也,故谓柳岸。《诗》曰:“柳色黄金嫩”是也。丑人时见己未, 乃月照柳梢,极为上格。

未为花园,花园属之未,不属之卯,何也?卯乃木旺,自 成林麓;未乃木库,如人筑墙垣以护百花也。以百花 言,未中有杂气耳。未年入双飞格最妙。如辛未见戊 戌,两干不杂是也。

或问:“十干之所取象,有自其配合言之,有自其生克 言之,又有自其方位,自其时令,自其始终言之,不同 何也?”曰:“予各举其一隅而为言也。善学者类而推之, 则十干各有消息盈虚之机,各有声应气求之妙矣。 斯道也,造化自然之道,岂予一人之私言哉?”又曰:“十 二支辰戌丑未居四隅,乃对待之体,所谓支属地,地” 能静而不能动也。戊己居中央,乃流行之用。所谓“干 属天”,天能动而不能静也。故地支四土,非加益也,以 其有专气耳;天干二土,非加损也,以其无定位耳。使 干支无分数之差,何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乎?夫天元 之数有十,予既分配以天文,而地元之数十有二,予 又分配以地理。然则所谓牵强与?殆非也。昔者圣人 作《易》,于八卦之象,远取诸物,近取诸身,重复明之,而 有所不置。干支之理,一《易》书之理也。术家者流,语数 而违理者多矣。予故表而出之,赋云:论用神,论日主, 各有所宜。取地脉,取天元,是或一道,盖必兼此妙焉, 然后为至也。不然,是亦一得之愚而已。又天元之分 配循其序,地支则举“其四生四败、四库之位,而错综 之者,亦有见也。学者合前说而观之,思过半矣。” 《醉醒子》曰:“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万物宗焉。 有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故金木水火土无 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 譬若顽金,最喜洪炉久炼。太阳火忌林木为仇,梁栋 材求斧斤”为友。火隔水不能镕金,金沉水岂能克木。 活木忌埋根之铁,死金嫌盖顶之泥。甲乙欲成一块, 须加穿凿之功。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樗木 不禁利斧,真珠最怕明炉。弱柳乔松,时分衰旺。寸金 丈铁,气用刚柔。陇头之土,少木难疏。炉内之金,湿泥 反蔽,雨露安滋朽木,城墙,不产珍金,剑戟功成,遇火 乡而反坏;城墙积就,至木地而愁伤。癸丙春生,不雨 不晴之象。乙丁冬产,非寒非暖之天。极锋抱水之金, 最钝离炉之铁。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庚辛逢火旺, 气散南离。土燥火炎,金无所赖。木浮水泛,火不能生九夏镕金,安制坚刚之木。三冬湿土,难堤泛滥之波。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废铁“销金,岂是滋流之本。 木盛能令金自缺,土虚反被水相欺。火无木则终其 光,木无火则晦其实。”乙木秋生,拉朽摧枯之易也。庚 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凝霜之草,奚用逢金,出土 之金,不能胜木,火未焰而先烟,水既往而犹湿。大抵 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镕, 皆非天地之正气也。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其 超凡入圣之机,脱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 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且如“北金恋水而沉 影,南木飞灰而脱体,东水旺木以枯源,西土实金而 虚巳。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理》求之求之 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论地支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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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地支有属相,而天干则无者,何也?”答曰:“天干动 而无相,地支静而有相。盖轻清者天也,重浊者地也, 重浊之中,乃有物焉。故子属鼠,丑属牛,寅属虎,卯属 兔,辰属龙,巳属蛇,午属马,未属羊,申属猴,酉属鸡,戌 属犬,亥属猪。此十二属相,亦有奇偶之分,盛衰之用。 奇者,鼠虎龙马猴犬,一则属阳,六兽之足皆单。偶者” 牛、兔、蛇、羊、鸡、猪二则属阴,六兽之足皆双,惟蛇无足, 又何取义?盖巳在月乃纯阳之月,在时乃纯阳之时, 数则偶而时则阳,故用蛇以象之。蛇乃阴物,不用其 足,而象已著,疑亦讳言乎阴之意尔。况亦有双头者, 可验十二相,即三十六禽中取其首者拟之,自有阴 阳之别,单双之分,此造化之所以为妙也。或问“十二 属相,各有所缺者,何也?”答曰:“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 天地尚缺,兽体岂全?故鼠少光夜出;牛无牙唇吻,虎 无项和身而转;兔缺唇无雄,龙亏耳角听,蛇无足快 行,马怯胆,常立不眠;羊无瞳,死不闭目;猴无脾,喜食 果物;鸡无肾,淫而无节;犬无胃,食秽善呼;猪无觔,常 眠少立。此系阴阳不”备之意,亦与造化相应,惟人独 会其全,此其所以贵也。王充《论衡》曰:“五行之气相贼 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寅木也,其禽虎;戌土也,其禽犬;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 虎所服。亥水也,其禽豕;巳火也,其禽蛇;子亦水也,其 禽鼠;午亦火也,其禽马。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 害,故马食鼠粪而腹胀。然亦有不相胜者,午马也,子 鼠也,酉鸡也,卯兔也。水胜火,鼠何不逐马?金胜木,鸡 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胜水,牛羊何不 杀豕?巳蛇也,申猴也。火胜金,蛇何不食猕猴?”猕猴畏 鼠者也。啮猕猴者犬也,鼠水,猕猴金也。水不胜金,猕 猴何故畏鼠?戌土也,申猴也。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 十二辰之禽?以气性相克,则尤不相应。大凡含血之 虫相服,至于相啖食者,以齿牙钝利,觔力优劣,自相 胜服也。

《论人元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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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一气浑沦,形质未离,孰为阴阳?太始既肇,裂一为 三,倏忽乃分。天得之而轻清为阳,地得之而重浊为 阴。人位乎天地之中,禀阴阳冲和之气。故此轻清者, 为十干主禄,谓之天元;重浊者,为十二支主身,谓之 地元。天地各正其位,成才于两间者,乃所谓人也。故 支中所藏者主命,谓之人元,名为司事之神。以命术 言之,为月令用神。《经》云:“用神不可损伤,日主最宜健 旺是也。如正月建寅,寅中有艮土用事五日,丙火长 生五日,甲木二十日;二月建卯,卯中有甲木用事七 日,乙木二十三日;三月建辰,辰中有乙木用事七日, 壬水墓库五日,戊土一十八日;四月建巳,巳中有戊 土七日,庚金长生五日,丙火一十八”日;“五月建午,午 中有丙火用事七日,丁火二十三日;六月建未,未中 有丁火用事七日,甲木墓库五日,己土一十八日;七 月建申,申中有坤土用事五日,壬水长生五日,庚金 二十日;八月建酉,酉中有庚金用事七日,辛金二十 三日;九月建戌,戌中有辛金用事七日,丙火墓库五 日,戊土一十八日;十月建亥,亥中有戊土,五日甲木 长生,五日壬水用事二十日;十一月建子,子中有壬 水用事,七日癸水二十三日;十二月建丑,丑中有癸 水用事,七日庚金墓库,五日己土一十八日。此十二 支,按十二月各藏五行,为人元,以配四时,则春暖秋 凉、冬寒夏热,如环无端,终而复始,岁功毕而成一年。” 再考《玉井》,则以甲丙庚壬各三十五日,乙丁辛癸各 三十五日,戊己各五十日,共计三百六十日。

图

《醉醒子》曰:“时行物生,天道之常。一岁之中,虽有进退, 四时之内,本无轻重。故以金木水火分旺四时,各得 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有十八日,共二百六十日,乃成岁焉。立春之后,则用阳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 戊长生。惊蛰后六日,则用阴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 清明后十二日,则用戊土十八日,阳水归库,阴水返” 魂,夏秋冬亦如此。渊源渊海,则以立春之后,己土馀 气几日?艮土分野几日?丙戊长生,先后各得几日,卯 月癸水寄生几日?辰月阳水归库,阴水返魂亦各几 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后又何馀哉?分野者,聚 一方之旺气;长生者,归母成孕;先后者,盖有寅而后 生丙,有丙而后生戊,寄生者,徒有虚名,乃无实位,归 库者,绝其生气而收藏,返魂者,续其死气而变化,此 五行生死进退之元机,岂可以几日为限哉?且春之 用木,秋之用金,固一定之理也。若杂揉寓处之神,占 用几日,则本宫主气之数,未尝不缺而亏矣,则何以 见春木夏火,一气流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数耶?以四 季配五行之用,乃主“有纳客之数,客无胜主之理。但 主气之司权,自有初中末三气之浅深,用之者特宜 较量轻重言耳,又岂可以三五七日为限哉?”其说足 以破渊源之误。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论年日时不论 人,命重提纲,厥有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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