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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59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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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五百九十六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三十二

  三命通會四論河圖及洪範五行 論天干陰陽生死 論地支 十干分配天

  文 十二支分配地理 論地支屬相 論人元司事

藝術典第五百九十六卷

星命部彙考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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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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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河圖及洪範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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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則《河圖》以作八卦,故序乾 坤、坎離、震巽、艮兌之名,設天地、日月、風雷、山澤之象。 《繫辭》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風雷相薄,水火不相射, 八卦相錯,八卦成列,而二十四位同行乎其中。」以陰 陽消息驗之,八卦之變,甲本屬木,納卦於乾,乾與坤 交,以坤之上下二爻交換乾之上下二爻,化成坎象。 甲隨坎化,故屬水也。乙本屬木,納卦於《坤》,《坤》與《乾》對, 以《乾》之上下爻交換,《坤》之上下爻化成離象,乙受離 化,故屬火也。丙本屬火,納卦於艮,《艮》與兌對,以《兌》之 下爻交換,《艮》之下爻化成《離》象,丙受離化,故屬火也。 丁本屬火,納卦於《兌》,《兌》與艮對,以《艮》之上爻交換,《兌》 之上爻化成《乾》象,丁受乾化,故屬金也。庚本屬金,納 卦於震,震與巽對,以《巽》之下爻交換,《震》之下爻化成 《坤》象,庚受坤化,故屬土也。辛本屬金,納卦於巽,巽與 震對,以《震》之上爻交換,《巽》之上爻化成《坎》象,辛受坎 化,故屬水也。壬本屬水,納卦於離,離與坎對,以《坎》之 中爻交換,《離》之中爻化成《乾》象。壬受乾化,本當屬金, 納於離火,火焰金銷,不能退立,而自附於離,火立焉, 故屬火也。癸本屬水,納卦於《坎》,《坎》與離對,以《離》之中 爻交換坎之中爻,化成坤象,癸受坤化,故屬土也。此 八干納卦之變,如《坤》《乾》上下二爻交者,取象於《否》《泰》 之義,故曰:「天地定位。」震艮以上爻,交於巽兌,巽兌以 下爻,交於震艮者,取象於《咸》《恆》《損》《益》之義,故曰:「雷風 相薄,山澤通氣。」離以中爻交於乾坤,乾坤以下爻交 於坎離,取象於《既濟》未濟,故曰:「水火不相射」是也。八 卦有變不變,乾坤本乎金土而不變者,乃陰陽之祖 宗,眾卦之父母也。退身於休明之地,老亢而不變也。 故坎離震兌位乎四正,金木水火而不變者,以子午 卯酉四位,各專四旺之地,宣布四時之令,而氣化行 焉,故不變也。《艮》《巽》用變者,《艮》土易位於坎震東北之 界,處身於衰丑,病寅之間,思於更相代立,自然成山 而化木也。《巽》本易位於震離東南之界,立身於衰辰, 病巳之間,不能自立,反歸於水,辰為墓地,並與辰皆 水也。亥本屬水,因金以生,乘代金立,故亥屬金也。寅 本屬木,因水以生,乘代水「立,故寅屬水也。已本屬火, 因木以生,乘震之衰,代震之立,故已屬木也。申本屬 金,水生於申,金助水勢,故申屬水也。辰戌丑未五方 五土之神,分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主,為厚載之質, 本不可變,因土以生,木附於土,奪土一半為水,水動 土靜,辰戌陽之動也,故屬水;丑未陰之靜也,故屬土。」 化氣五行所取之由,大率類此。蓋天地交而萬物通, 上下交而德業成,男女交而志氣同。古往今來,未有 不交合而能成其造化者也。衰病代謝,未有不自繼 禪乘代而能致化機之運者也。故《洪範》大五行所以 云:「乙丙離壬為炎火,乾亥兌丁從革鄉,癸丑坤庚未 稼穡,震艮四位曲直裝,甲子寅申巽辛地,辰戌」皆同 潤下行。凡看人命,如遇甲乙丁庚辛壬癸,干居於乾 艮巽坤之鄉,又當以所變者而論之,與十干化氣、六 十納音納甲相參互看,不可只以《河圖》正五行論命, 而曰子平法如此,此世之談命者,所以多不准也。

《論天干陰陽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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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十干有陰陽剛柔生死之分,其說然否?」答曰:「十 干五陽五陰,陽者為剛,陰者為柔。《易》曰:『分陰分陽,迭 用柔剛』是也。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子成而母老死, 理之自然。賦曰:『陽生陰死,陽死陰生,循環逆順,變化 見矣』是也。」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時,生育萬物。在天為雷為 龍,在地為梁為棟,謂之「陽木。」其祿到寅,寅為離土之 木,其根已斷,其枝已絕,謂之死木,死木者,剛木也,須 仗斧斤斲削,方成其器。長生於亥,亥為河潭池沼之 水,名曰「死水」,故死木放死水中,雖浸年久,不能朽壞。 譬如杉椿之木,在於水中,則能堅固。若離水至岸,而 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為天地間雨露,日曬雨淋,乾 濕不調,遂成枯朽,則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故有 灰飛煙滅之患。且午屬離火,火賴木生,木為火母,火 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終之理?故甲木死於午。《經》 云:「木不南奔」,正謂此也。又曰:甲乃陽剛蠢木,原無根 葉枝荄,若成器得用,必藉乎金,密藏不壞。必賴乎水火初得配,遂成文明之象。使火過多,兼遇南方,化成 灰炭,反致其害矣。蓋甲木不以春秋而為榮悴,觸物 變化,亦無定形。須看火金水何如,又看化合何如,不 可執一論。

乙木,繼甲之後,發育萬物,生生不已。在天為風,在地 為樹,謂之「陰木。」其祿到卯,卯為樹木,根深枝茂,謂之 「活木。」活木者,柔木也,懼陽金斫伐為患,畏秋至木落 凋零,欲潤土而培其根荄,利活水而滋其枝葉。活水 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地之泉源。潤土者,己土也,如 耕耨之土,成稼穡之功。己祿在午,午乃六陽消盡,一 陰復生,故稻花開於午時。乙木生於午地,十月建亥, 亥乃純陰司令,壬祿到亥當權,死水泛濫,土薄根虛, 有失培養,故乙木死於亥。《經》云:「水泛木浮」,正此謂也。 又曰:乙乃枝葉繁華之木,大喜陽和煦照則發榮不 利,陰冷慘刻則耗枯,水多則傾頹其根荄,金旺則戕 剝其生意,如身衰火多,兼行南方而禍不淺,西行土 重助煞傷身,不克從者,為禍尤深。蓋活水連根之木 也,豈棟梁之比哉。

「丙火,麗乎中天,普照六合。」在天為日為電,在地為爐 為冶,謂之「陽火」,其祿在巳。巳為爐冶之火,謂之「死火。」 死火者,剛火也,喜死木發生其焰,惡金土掩息其光。 死木者,甲木也,甲祿在寅,寅乃陽木之垣,木盛火生, 隱於木石之間,非人用之,不能生發。故五陽皆出乎 自然,而為先天,五陰皆係乎人事,而為後天。丙火生 於寅,其理甚明。如太陽之火,自東而升,至西而沒。且 酉屬兌,兌為澤,巳土生金,金氣盛,掩息丙火之光,不 能顯輝,豈無晦乎?故丙火生於寅而死於酉,《經》云:「火 無西向」,正此謂也。又曰:丙火太陽之象,上下化光,無 所不照。然不以浮水之木為母,不能生有焰之火,不 以濕水之土為子,陽火所不產也。縱遇江湖,死永不 合,不衝則波濤弗致衝激,焉能為剋火之害?其所忌 者,乃繁華之木,浥水不能生火,而反能晦火之光,如 五星太陽,以木炁為難之義。 丁火繼丙之後,為萬物之精,文明之象。在天為列星, 在地為燈火,謂之陰火。其祿到午,乃六陰之首,內有 乙木,能生丁火,乙為活木,丁為活火,活火者,柔火也。 丁喜乙木而生,乃陰生陰也,如世人用菜油麻油為 燈燭之義,夫油乃乙木之脂膏也。至於酉時,四陰司 權,燈火則能煇煌,列星則能燦爛,故丁生於酉,至於 寅地三陽當合陽火而生,陰火而退,如日東升,列星 隱曜,燈雖有焰,不顯其光,故丁生於酉,而死於寅也。 《經》云:「火明則滅」,正謂此也。又曰:「丁火陰柔,要得時遇 局,方能輝光燦爛,雖頑鈍之金,亦在其所鍛煉。若失 時喪局,即韜光晦跡而煙無存,雖微眇之金,亦不能 制。然木燥雖少,猶足以發火之機;木濕雖多,亦難以 致火之明。要看其中強弱,不可泥於一偏。」

戊土,洪濛未判,抱一守中,天地既分,厚載萬物,聚於 中央,散於四維,在天為霧,在地為山,謂之「陽土。」其祿 在巳,巳為爐冶之火,鍛煉成器,叩之有聲,其性剛猛, 難以觸犯,喜陽火相生,畏陰金盜氣。陽火者,丙火也。 丙生於寅,寅屬艮,艮為山,山為剛土,即戊土也,賴丙 火而生焉。至於酉地,酉屬兌,金耗盜戊土之氣,乃金 盛土虛,母衰子旺,又金擊石碎,豈能延壽?故戊土生 於寅而死於酉,《經》云:「土虛則崩」,正此謂也。又曰:戊土 深厚,其象如城牆,要生季月,更求支下通根,方能振 河海而不泄。若上下帶合,則其形堅固,無罅漏之虞。 身乘水木虛弱,則其勢傾危,而有崩頹之患。如土失 時,火忌多金漏洩。如城牆既就,不可加木疏通,喜行 東南,若原旺有印,再行此地,則火化生身,反為過中 之禍矣。

己土,繼戊之後,乃天之元氣,地之真土。清氣上升,沖 和天地,濁氣下降,聚生萬物,謂之「陰土。」天地人三才, 皆不可缺此土,如乾坤中一媒妁,陰陽失此,豈能配 偶?故於四行無不在,於四時則寄旺焉,乃真土也。喜 丁火而生,畏陽火而煉。其祿到午,午中丁火能生己 土,被乙木盜其栽培之氣。至於酉地丁火,而生丁火, 既生,己土亦能生也。至寅用事,木火司權,鍛煉己土, 遂成磁石,反失中和之氣,豈有不損之理。故己土生 於酉,而死於寅,《經》云:火燥土裂,正此謂也。又曰:己土 廣厚,其象如田疇,不貴多合生扶,惟喜刑沖有用。此 固生物之體,苟失令淺薄,及天時不利,不但難施鎡 基之力,亦不能埋劍戟之金。倘再兼行金水旺處,則 身愈弱,尤為不利。如逢火土生成,則稼穡有生生之 妙矣。

庚金掌天地肅殺之權,主人間兵革之變,在天則為 風霜,在地則為金鐵,謂之陽金,其祿到申,申乃剛金, 喜戊土而生,畏癸水而溺,長生於巳,巳中戊土能生 庚金,乃陽生陽也。已為爐冶之火,鍛煉庚金,遂成鐘 鼎之器,叩之有聲,若遇水土沉埋,則無聲也,所謂金 實無聲。至於子地水旺之鄉,金寒水冷,子旺母衰,亦 遭沉溺之患,豈能復生?故庚金生於已而死於子。《經云:「金沉水底」,正謂此也。又曰:庚金頑鈍,得火制而成 器。成器之金,遇火鄉而反壞,夏生無根,又行東南之 地,則鎔化不已,而終無有成。秋生無火,更行西北之 鄉,則澄清淬礪,而光芒自如。若沉於水底,則終無出 用之期,金反受傷於水。至若用薄鐵而伐茂林,非惟 不能折木,而反為木所傷。設使土重藏金,而無刑沖 剋破,則金終埋沒,亦無望其有用也。

辛金,繼庚之後,為五金之首。八石之元,在天為月,月 乃太陰之精。在地為金,金乃山石之礦,謂之陰金。其 祿到酉,酉中己土能生辛金,乃陰生陰也,謂之柔金, 為太陰之精。至於中秋,金水相停,會合含光,圓融皎 潔。《邵子》有云:「八月十五翫蟾光」是也。長生於子,子乃 坎水之垣。《坎》中一陽屬金,外有二陰屬土,土能生金, 子隱母胎,未顯其體,得子水蕩漾,淘去浮砂,方能出 色,此乃水濟金輝,色光明瑩。至於巳地,巳為爐冶之 火,將辛金鍛成死器,亦被巳中戊土埋沒其形,不能 變化,豈得復生,故辛金生於子而死於巳也。《經》云:「土 重金埋」,正謂此也。又曰:辛金濕潤,非頑鈍堅剛之物, 使遇火炎鍛煉,性質反傷,安能成其美用。只宜水土 資扶,優柔浹洽,以潤其體。原火太繁,喜行西北,使去 火而存金。如金太寒,亦要丙丁,使和金而去冷。若坐 祿通根,即身旺之地,縱加厚土,亦不能汨沒,所以非 陽金比也。

壬水,喜陽土而為堤岸之助,畏陰木而為盜氣之憂。 在天為雲,在地為澤,謂之陽水,其祿在亥,亥為池沼, 存留之水,謂之死水,死水者,剛水也,賴庚金而生,庚 祿到申,能生壬水,乃五行轉養之氣。至於卯地,卯乃 花果樹木,木旺於卯,則能剋土,土虛則崩,故堤岸崩 頹,而壬水走泄,散漫四野,流而不返,又被陰木盜氣, 豈得存活。故壬水生於申而死於卯也。《經》云:「死水橫 流」,正謂此也。又曰:壬水浩蕩,有源之水,併百川而漫 天下,藉土為之隄防。若干支無土,必至漂流四溢,身 衰多遇火土,反見耗源塞流之吝。且壬愛南行,以未 午為胎養之地,財祿和暖之鄉,長生歸祿,莫過申亥, 蓋統宗會元之府,而水得其所歸故也。若財多身弱。 值此必能集福。身旺財輕。遇此反受其災。縱強壯少 年。亦不能勝此也。

癸水,繼壬之後,乃天干一週陰陽之氣,成於終而反 於始之漸。故其為水,清濁以分,散諸四方,有潤下助 土之功,滋生萬物之德。在天為雨露,在地為泉脈,謂 之陰水。其祿到子,子乃陰極陽生之地,辛生庚死之 垣,癸為活水,活水者,柔水也。喜陰金而生,畏陽金而 滯。欲陰木行其根,則能疏通陰土,陰土既通於地脈, 則能流暢。二月建卯,為花果樹木,木旺土虛,癸水方 得通達。至於申地三陰用事,否卦司權,天地不交,萬 物不通。申中坤土庚金遂成圍堰,使癸水不能流暢, 困於池沼,無所施設,豈再生物。故癸水生於卯而死 於申,《經》云:「水不西流」,正謂此也。又曰:癸水雨露,陰澤 之潤也。若根通亥子,則盈科集流,以成江河。柱無坎 坤,失其生旺之本,終為身弱,局有財官,雖我所用之 物,不可遇之太過,如申子辰全,則水歸聚一家,暗衝 寅午戌火為用,反為上格。若明用寅午戌火,須表裡 不弱,得之乃佳。或生於深夏,得用財官,不失其倚之 宮,主大富貴,運道再行西北,不為太過之嫌。

論曰:「五行長生之理,與萬物亦同。且如日之初出時, 光明可觀,至午離宮,光明愈甚。月之初出,巧若蛾眉, 至望光明圓潔。若人之生也,自少至壯,自老至死,常 理也。人之初生也,嬰孩啼笑而已,至壯賢愚方辨,萬 物皆一。同甲木生亥,亥令屬水,甲木居焉。金旺於秋, 至申臨官歸祿,庚金得垣,至子則死。壬水生申,申令 屬金,壬水居焉。水旺於冬至,亥臨官歸祿,壬水歸垣, 至卯則死。戊土生於寅,寅中有火,戊土生焉。三陽之 時,土膏以動,萬物發生」,是戊生於寅也。土旺於四季, 火土有如,母子相生,所以戊隨丙臨官,歸祿於巳,巳 隨丁臨官,歸祿於午,戊土生於寅,己土生於酉,明矣。 若以戊生申,己生卯,何不以壬戊歸祿於亥,癸巳歸 祿於子?後人妄作《擬土歌》,有「戊己當絕在巳懷」之句, 以「戊生申酉,沐浴戌冠帶」,陰陽間隔,謬戾甚矣。或曰: 五行長生,有母而後有子,歸母成孕之說也。獨土一 行分體用,厚德載物,居中不動者,土之體也。散於四 維,各旺四季,土之用也。體生於巳,乘父母之祿;用生 於申,維父母之位。故水土生申。陰陽家之說,土生於 巳,醫家之說。考《五星書》,申為陰陽宮,故水土俱生申 坤位,水土原不相離,而土隨水源之說,亦為有理。四 行有一生,獨土長生於寅,又生於申,一物而有兩生, 以坤艮土之方九,坤屬西南,土至此而得朋,故曰「利 亨。」《壺中子》曰:坤之厚重,積土成功,土生於此者然也。 復言戊土生寅,寄祿於巳者,隨母得家之義也。是以 土無正位,生物多方,又何疑矣。再考周視作《陰陽定 論》,有云:「乙木生於午,癸水生於卯,辛金生於子,丁火 生於酉,是為陽死陰生。」不知冬至即子水旺時,春分即乙木旺時,夏至即丁火旺時,秋分即辛金旺時,而 坎離巽兌,即子午卯酉之正位。位者時之定在,時者 位之妙用,曷嘗逢生於死絕哉?或曰:果如所謂,則乙 木何由生耶?假雲在亥,亥中止有甲,甲木何由生耶? 假雲在卯,卯中止有乙。試辨以火土金水之例曰:陰 陽相為一體,孔子曰:「太極生兩儀。」周子曰:「陽變陰合, 而生水火木金土」,朱子曰:「萬物各具一太極。」此三言 者,皆五行之樞紐,即萬物「各具一太極」之說,則木之 為物,亦具一太極者可知矣。即「太極生兩儀」之說,則 分甲乙而甲為陽之動於先,乙為陰之靜於後可知 矣。即「陽變陰合」之說,則甲之為一變,而乙之為一合, 然後能生木者又可知矣。非謂甲是一木,而乙又別 為一木也。夫甲乙相須而為一木,則甲固不必旺於 卯,而卯自不能不為乙以旺於後;乙亦不必生於亥, 而亥自不能不為甲以生乎其先。推而至於丙丁相 須為火,戊己相須為土,庚辛相須為金,壬癸相須為 水,豈不了瞭然哉!朱子曰: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凝 聚則為陰,非真有二物相對也。蔡氏曰:「東方寅卯木, 辰土生於亥,南方巳午火,未土生於寅;西方申酉金, 戌土生於巳;北方亥子水,丑土生於申。」又曰:「金木水 火土,各有一陰一陽,如甲便是木之陽,乙便是木之 陰。乙以質言,甲以氣言。陰主翕,凡聚斂成就者,乙為 之也。陽主闢,凡發暢暉散者,甲為之也。」觀此亦見甲 不必主、乙不必生之說矣。其言足以破前說之偏,而 有合古人原論十干之義也。再考《廣錄》,「甲是木之榦, 乙是木之根,丙火之宿,丁火之光,戊土之剛,己土之 柔,庚金之質,辛金之刃,壬水之源,癸水之流」,是甲乙 一木而分陰陽,非死木活木岐而二之也。既一木皆 同死同生,故古人只有四大長生之說。今分陰陽為 二,所以有陽死陰生,陽生陰死之辨。考陳摶甲木乙 草,丙火丁灰,戊土己砂、庚金辛石、壬水癸泉之說,是 亦分而為二也,若不分,則官煞食傷、印綬梟神、劫敗、 比肩,何以一物名而為二,而吉凶禍福,迥不同耶?看 命者,當以前說為是。

《論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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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支之用,不比天干,動靜不同,圓方迥異。然五行所 屬則一,而所處之地不一,且如在年則有在年之論, 在月則有在月之論,在日時則有日時之論,其陰陽 輕重剛柔,豈可泥於一體?今當以「月提」為主,所藏所 用,要見何神,所耗所嫌,要係何物。凡四柱之神,較量 淺深而用。

子十二支之魁,溪澗汪洋之水,乃戊土旺地,然必過 大雪之期,一陽來復之後,方能盛旺。辛金所生,亦必 於陽回水煖,而後能生也。與午相衝,與卯相刑,與申 辰三合,若申子辰全會起水局,即成江海發波濤之 聲也。

丑雖隆冬,有冰霜之可怯,但天時已轉二陽,是以丑 中己土之煖,能生萬物,辛金養地,豈只深藏。見戌則 刑,見未則衝,庫地最宜刑衝,不為無用。見巳酉三合, 會起金局。若人命生於丑月,而日時多見水木,必側 行巽離之地,而土方不衰耳。

寅建於春,氣聚三陽,有丙火生焉。寅刑巳,巳合申,並 旺而為貴客。旺於卯,庫於未,同類則為一家。至午則 火光輝而有超凡入聖之美。見申則寅受衝,而有破 祿傷提之憂。若四柱火多,則又不可入南方火地。《語》 云:「木不南奔」是也。

「卯木仲春,氣稟繁華,雖用金水,不可太過。若干頭庚 辛疊見,地支不可見申酉,恐有破伐之害。地支亥子 重逢干頭,不可見癸壬,主有漂流之傷。」見酉則衝木 必落葉,見亥未則合木必成林。若時日歸於金重,大 運更向西行,患不禁也。

辰建季春,為水泥之濕,而萬物之根,皆賴此培養。甲 至此雖衰,而有乙之餘氣。壬至此雖墓,而有癸之還 魂。見戌為鑰,能開庫中之物。若三戌重衝破門,非吉 日時,多見水木,其運更向西北,則辰土不能存矣。 巳當初夏,其火增光,是六陽之極也。庚金寄生,因賴 戊母。戊土歸祿,乃隨火孃。見申則刑,刑中有合,翻為 無害。見亥則衝,衝而必破,更為有傷。若運再行東南 生發之地,便成燒天烈焰之勢矣。

午月,炎火正升,入中氣則一陰生也。庚至此為無用, 己至此為歸垣,見申子則必戰剋,見寅戌則越光明。 運行東南,正是身強之地,若入西北,則休囚喪形矣。 未當季夏,則陰深而火漸衰。未中有乙木有丁火,是 藏官藏印,不藏財也。無亥卯以會之,則形難變,只作 火土論。無丑戌以刑衝之,則庫不開,難得官印力。柱 「中無火,怕行金水之運;日時多寒,偏愛丙丁之鄉。」蓋 用神之喜忌,最當分曉,不可毫髮誤也。

申宮,水土長生之地,入巳午則逢火煉,遂成劍戟,見 子辰則逢水淬,益得光鋒。使木多無火,金終能勝,若 土重堆埋,金卻有凶。蓋申乃頑鈍之金,與溫柔珠玉 不同,故也酉建八月,金色白水流清,若遇日時火多運,更愁東 去。若遇日時木旺運,亦怕南行。柱見水泥,應為有用, 運行西北豈是無情?然逢巳丑三合,亦能堅銳,豈可 以陰金為溫柔珠玉而泥論哉。

戌乃洪爐之庫,鈍鐵頑金,賴以煉成。見辰龍則衝出 壬水,而雨露生焉。見寅虎則會起丙火,而文章出焉。 然火命逢之,則為入墓,寧能免於不傷哉。

亥地六陰,雨雪載塗,土至此而不煖,金至此而生寒, 其象若五湖之歸聚,其用在三合之有心。是故欲識 乾坤和煖之處,即從艮震巽離之地而尋之也。大抵 五行用法,總無真實,生死衰旺,亦假名耳。直向源頭, 明其出處,如五陽為剛,五陰為柔,若失令身衰,不遇 資扶,而頻泄氣,則剛者失其為剛;若得令身強,用事 有助,則柔者不失之柔。中間又分木火為陽,金水為 陰,皆喜生扶資助,要以中和為貴。

《十干分配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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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木為雷,雷者陽氣之噓也,甲木屬陽,故取象於雷 焉。稽諸《月令》,仲春之月,雷乃發聲,甲木旺,即其驗也。 況雷奮於地,木生於地,其理又無不同者。邵子云:「地 逢雷處見天根。」陽木之生,孰非天根之動為之乎?是 甲木至申而遂絕,以雷聲至申而漸收也。凡命屬甲 日,主喜值春天,或類象、或趨乾、或遙巳、或拱貴,俱大 吉運,不喜西方。《經》云:「木在春生,處世安然必壽。」 乙木為風,乙木長生在午,敗在巳,在午而生者,蓋乙 為山林活木,至夏來而暢茂,《詩》所謂「千章夏木青」是 也。其敗巳云何?巳乃巽地,巽為風,木盛風生也。風生 於木而反摧木,猶之火生於木而反焚木,其取敗也 固宜,所謂乙木為風者,本其所自生雲爾。如人乙日 建生者。在秋令大吉。秋令金旺。乙木能化能從。而盤 根錯節。非利器無所裁成。逢亥必死。其落葉歸根之 時耶。

丙為日,《說卦傳》曰:「離為火,為日。」日與火皆文明之象, 是以丙火為日之名不易焉。太陽朝出而夕入,陽火 寅生而酉死,而又何異乎?萬騏《真寶賦》以丙日丑時 為日出地上之格,有旨哉。凡六丙生冬夏,不如春秋。 春日有晅萬物之功,秋陽有燥萬物之用,冬則陰晦, 夏則炎蒸,宜細推之。

丁火為星,丙火死而丁火遂從生焉,在天之日薄而 星迴也,類如是。星象惟入夜,故燦爛,陰火惟近晦,故 輝煌。丁不謂之星而何?《真寶賦》云:「陰火時亥,富貴悠 悠。」解者以此為財官印之三奇,亦可矣。豈知亥在北 方,是為天門,又星拱北之說乎?凡丁日生人,喜遇夜, 喜遇秋,如星光之得時也。又喜行身弱地,如石裡所 藏,屬丁火,石雖在水,即時取擊,亦自有火。其丁巳一 日多剋父兄妻子,蓋財忌比劫,兄屈弟下,巳中有戊 土傷官也。

戊土為霞,土無專氣,依火以生,霞無定體,借日以現, 知丙火之為日,則知戊土之為霞矣。是霞者日之餘 也,日盡而霞將滅沒,火熄則土無生意,故謂之霞也。 大撓氏演《納音五行象》,以戊午為天上火,意蓋如此。 如戊土日主愛四柱帶水,則為上格,霞水相映而成 文彩也。更喜年月干見癸,癸則為雨,雨後霞見而睹 文明也。

己土為雲,己土生居酉,酉兌方也,其象為澤。《先正》曰: 「天降時雨,山川出雲。」然則雲者,山澤之氣也,己雖屬 土,以此論之,則其謂之雲也亦宜,故甲己合而化土, 其氣上升而雲施,雲雷交而作雨,其澤下究而土潤, 此造化之至妙者。凡身主屬己土,貴坐酉,貴春生,貴 見甲坐亥者,不可見,乙木雲升天,遇風則狼藉而不 禁也。

庚,金為月,庚乃西方陽金,何以知其配月乎?曰:五行 之有庚,猶四時之有月也。庚不待秋而長生,然必秋 而始盛;月不待秋而後有,然必秋而益明。以色言,月 固白也,其色同矣。以氣言,金生水也,潮應月也,其氣 同矣。古甲子以庚為上章,見其與日平明也。《經》云:「金 沉在子」,見其與月沉波也。三日月見庚方,見月初生, 與庚同位也,故曰:「庚金為月。」如人庚日生者,四柱有 乙巳字出,謂之月白風清,秋為上,冬次之,春夏無取, 辛金為霜。八月辛金建祿之地,是月也,天氣肅,白露 為霜,草木黃落而變衰,故五行陰木,絕在此地,若木 經斧斤之斬伐,未有能生焉者也。斧斤以時入山林, 嚴霜以時殺草木,揆之天道,參之人事,信乎辛金之 為霜矣。或曰:「霜常避日,丙與辛合何也?」曰:此亦相剋 之理也。火惟剋金,故相合而水斯化。霜惟避日,故相 遇而冰以消,亦為水也,是之取耳。如辛人坐卯,未透 乙,大富,生亥透丙,則貴愛冬生。

壬水為秋露,春亦有露,何獨擬之以秋?蓋春露,雨露 既濡之露,秋露,霜露既降之露也。露一也,春主生,秋 主殺,功用不同有如此。然吾以壬為秋露也,蓋露屬 水,而壬水生於申,水本能生木者,水既然在此而生,

木何由於此而絕?故知壬之為露,秋露也。如壬日生
考證
秋,見丁火最顯,丁為星河,壬為秋露,一洗炎蒸,象緯

昭然矣。

癸水為春霖,癸水生卯月,號曰春霖,蓋陰木得雨而 發生也。然至申則死,七八月多乾旱也。且卯前一位 是辰,辰龍宮也,卯近龍宮而水生,龍一奮遂化為雨 焉。卯為雷門,雷一震而龍必興焉。觀此則癸水其春 霖矣。如癸卯日透出已字者,有雲行雨施之象,其人 必有經濟才也。春夏吉,秋冬不吉。《詩》曰:「癸日生逢己 巳鄉,殺星須要木來降。雖然名利升高顯,爭奈平生 壽不長。」

《十二支分配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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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為墨池,子在北方,屬水,色象墨,故有墨池之象。凡 命逢子年生者,時喜見癸亥,謂之「水歸大海」,又謂之 「雙魚遊墨」,必為文章士矣。

午為烽堠,午正位於南,屬火土,其色赤黃,名之曰「烽 堠」者此也。又午為馬烽堠,乃戎馬兵火之處所也。午 生人,時利見辰真龍出,則凡馬空矣,謂馬化龍駒。 卯為瓊林,卯係乙木,位居正東,於時為仲春,萬物生 焉,色若琅玕之青,故曰「瓊林。」卯年遇己未時者,是為 兔入月宮之象,主大貴。

酉為寺鐘,酉屬金,位近戌亥。戌亥者天門也。鐘金屬 也,寺鐘敲則聲徹天門。又酉居正西,寺則西方佛界 也。酉見寅吉,謂之「鐘鳴谷應。」

寅為廣谷,寅乃艮方,艮為山,戊土長生,於是而廣谷 之義著矣。然寅宮有虎,寅生人而時戊辰者,謂之虎 嘯,而谷風生,威震萬里。

申為名都,坤為地,其體無疆,非名都不足以喻之。申, 坤也,都者,帝王所居。申宮壬水生,又與艮山對,是水 遶山環也。凡命愛申年亥時,乃天地交《泰》。

巳為大驛。大驛者,人煙湊集,道路通達之地,巳中有 丙火戊土,是其象也。又巳前有午馬,故曰「大驛。」巳生 喜得辰時,蛇化青龍,於格為千里龍駒。

亥為懸河,天河之水奔流不回,故曰懸河。亥即天門, 又屬水,非懸河之象乎?亥年建生時,見「寅辰」二字,是 乃水拱雷門。

辰為草澤,《左傳》曰:「深山大澤,龍蛇生焉。」夫澤水所鍾 也,辰在東方之次,為水庫,故為草為澤。辰逢壬戌癸 亥,即龍歸大海格。

戌為燒原,戌月在九秋,草木盡萎,出家焚燒而耕。又 戌屬土,是以稱名「燒原。」故戌與辰地皆貴人所不臨 也。戌生逢卯,號曰「春入燒痕。」

丑為柳岸,丑中有水,有土有金。岸者土也,所以止木 也,故謂柳岸。《詩》曰:「柳色黃金嫩」是也。醜人時見己未, 乃月照柳梢,極為上格。

未為花園,花園屬之未,不屬之卯,何也?卯乃木旺,自 成林麓;未乃木庫,如人築牆垣以護百花也。以百花 言,未中有雜氣耳。未年入雙飛格最妙。如辛未見戊 戌,兩干不雜是也。

或問:「十干之所取象,有自其配合言之,有自其生剋 言之,又有自其方位,自其時令,自其始終言之,不同 何也?」曰:「予各舉其一隅而為言也。善學者類而推之, 則十干各有消息盈虛之機,各有聲應氣求之妙矣。 斯道也,造化自然之道,豈予一人之私言哉?」又曰:「十 二支辰戌丑未居四隅,乃對待之體,所謂支屬地,地」 能靜而不能動也。戊己居中央,乃流行之用。所謂「干 屬天」,天能動而不能靜也。故地支四土,非加益也,以 其有專氣耳;天干二土,非加損也,以其無定位耳。使 干支無分數之差,何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乎?夫天元 之數有十,予既分配以天文,而地元之數十有二,予 又分配以地理。然則所謂牽強與?殆非也。昔者聖人 作《易》,於八卦之象,遠取諸物,近取諸身,重復明之,而 有所不置。干支之理,一《易》書之理也。術家者流,語數 而違理者多矣。予故表而出之,賦云:論用神,論日主, 各有所宜。取地脈,取天元,是或一道,蓋必兼此妙焉, 然後為至也。不然,是亦一得之愚而已。又天元之分 配循其序,地支則舉「其四生四敗、四庫之位,而錯綜 之者,亦有見也。學者合前說而觀之,思過半矣。」 《醉醒子》曰:「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萬物宗焉。 有陰陽變化之機,時候淺深之用。故金木水火土無 主形,生剋制化,理取不一。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長濡。 譬若頑金,最喜洪爐久煉。太陽火忌林木為讎,梁棟 材求斧斤」為友。火隔水不能鎔金,金沉水豈能剋木。 活木忌埋根之鐵,死金嫌蓋頂之泥。甲乙欲成一塊, 須加穿鑿之功。壬癸能達五湖,蓋有並流之性,樗木 不禁利斧,真珠最怕明爐。弱柳喬松,時分衰旺。寸金 丈鐵,氣用剛柔。隴頭之土,少木難疏。爐內之金,濕泥 反蔽,雨露安滋朽木,城牆,不產珍金,劍戟功成,遇火 鄉而反壞;城牆積就,至木地而愁傷。癸丙春生,不雨 不晴之象。乙丁冬產,非寒非暖之天。極鋒抱水之金, 最鈍離爐之鐵。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兌;庚辛逢火旺, 氣散南離。土燥火炎,金無所賴。木浮水泛,火不能生九夏鎔金,安制堅剛之木。三冬濕土,難隄泛濫之波。 輕塵撮土,終非活木之基。廢鐵「銷金,豈是滋流之本。 木盛能令金自缺,土虛反被水相欺。火無木則終其 光,木無火則晦其實。」乙木秋生,拉朽摧枯之易也。庚 金冬死,沉沙墜海豈難乎?凝霜之草,奚用逢金,出土 之金,不能勝木,火未焰而先煙,水既往而猶濕。大抵 水寒不流,木寒不發,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鎔, 皆非天地之正氣也。然萬物初生未成,成久則滅。其 超凡入聖之機,脫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 固用不如固本,花繁豈若根深。且如「北金戀水而沉 影,南木飛灰而脫體,東水旺木以枯源,西土實金而 虛巳。火因土晦皆太過,《五行貴在中和理》求之求之 勿苟言,掬盡寒潭須見底。」

《論地支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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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地支有屬相,而天干則無者,何也?」答曰:「天干動 而無相,地支靜而有相。蓋輕清者天也,重濁者地也, 重濁之中,乃有物焉。故子屬鼠,丑屬牛,寅屬虎,卯屬 兔,辰屬龍,巳屬蛇,午屬馬,未屬羊,申屬猴,酉屬雞,戌 屬犬,亥屬豬。此十二屬相,亦有奇偶之分,盛衰之用。 奇者,鼠虎龍馬猴犬,一則屬陽,六獸之足皆單。偶者」 牛、兔、蛇、羊、雞、豬二則屬陰,六獸之足皆雙,惟蛇無足, 又何取義?蓋巳在月乃純陽之月,在時乃純陽之時, 數則偶而時則陽,故用蛇以象之。蛇乃陰物,不用其 足,而象已著,疑亦諱言乎陰之意爾。況亦有雙頭者, 可驗十二相,即三十六禽中取其首者擬之,自有陰 陽之別,單雙之分,此造化之所以為妙也。或問「十二 屬相,各有所缺者,何也?」答曰:「天傾西北,地不滿東南。 天地尚缺,獸體豈全?故鼠少光夜出;牛無牙脣吻,虎 無項和身而轉;兔缺脣無雄,龍虧耳角聽,蛇無足快 行,馬怯膽,常立不眠;羊無瞳,死不閉目;猴無脾,喜食 果物;雞無腎,淫而無節;犬無胃,食穢善呼;豬無觔,常 眠少立。此係陰陽不」備之意,亦與造化相應,惟人獨 會其全,此其所以貴也。王充《論衡》曰:「五行之氣相賊 害,含血之蟲相勝服。寅木也,其禽虎;戌土也,其禽犬;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木勝土,故犬與牛羊為 虎所服。亥水也,其禽豕;巳火也,其禽蛇;子亦水也,其 禽鼠;午亦火也,其禽馬。水勝火,故豕食蛇;火為水所 害,故馬食鼠糞而腹脹。然亦有不相勝者,午馬也,子 鼠也,酉雞也,卯兔也。水勝火,鼠何不逐馬?金勝木,雞 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勝水,牛羊何不 殺豕?巳蛇也,申猴也。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獼猴畏 鼠者也。囓獼猴者犬也,鼠水,獼猴金也。水不勝金,獼 猴何故畏鼠?戌土也,申猴也。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 十二辰之禽?以氣性相剋,則尤不相應。大凡含血之 蟲相服,至於相啖食者,以齒牙鈍利,觔力優劣,自相 勝服也。

《論人元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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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一氣渾淪,形質未離,孰為陰陽?太始既肇,裂一為 三,倏忽乃分。天得之而輕清為陽,地得之而重濁為 陰。人位乎天地之中,稟陰陽衝和之氣。故此輕清者, 為十干主祿,謂之天元;重濁者,為十二支主身,謂之 地元。天地各正其位,成才於兩間者,乃所謂人也。故 支中所藏者主命,謂之人元,名為司事之神。以命術 言之,為月令用神。《經》云:「用神不可損傷,日主最宜健 旺是也。如正月建寅,寅中有艮土用事五日,丙火長 生五日,甲木二十日;二月建卯,卯中有甲木用事七 日,乙木二十三日;三月建辰,辰中有乙木用事七日, 壬水墓庫五日,戊土一十八日;四月建巳,巳中有戊 土七日,庚金長生五日,丙火一十八」日;「五月建午,午 中有丙火用事七日,丁火二十三日;六月建未,未中 有丁火用事七日,甲木墓庫五日,己土一十八日;七 月建申,申中有坤土用事五日,壬水長生五日,庚金 二十日;八月建酉,酉中有庚金用事七日,辛金二十 三日;九月建戌,戌中有辛金用事七日,丙火墓庫五 日,戊土一十八日;十月建亥,亥中有戊土,五日甲木 長生,五日壬水用事二十日;十一月建子,子中有壬 水用事,七日癸水二十三日;十二月建丑,丑中有癸 水用事,七日庚金墓庫,五日己土一十八日。此十二 支,按十二月各藏五行,為人元,以配四時,則春暖秋 涼、冬寒夏熱,如環無端,終而復始,歲功畢而成一年。」 再考《玉井》,則以甲丙庚壬各三十五日,乙丁辛癸各 三十五日,戊己各五十日,共計三百六十日。

圖

《醉醒子》曰:「時行物生,天道之常。一歲之中,雖有進退, 四時之內,本無輕重。故以金木水火分旺四時,各得 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有十八日,共二百六十日,乃成歲焉。立春之後,則用陽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 戊長生。驚蟄後六日,則用陰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 清明後十二日,則用戊土十八日,陽水歸庫,陰水返」 魂,夏秋冬亦如此。淵源淵海,則以立春之後,己土餘 氣幾日?艮土分野幾日?丙戊長生,先後各得幾日,卯 月癸水寄生幾日?辰月陽水歸庫,陰水返魂亦各幾 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後又何餘哉?分野者,聚 一方之旺氣;長生者,歸母成孕;先後者,蓋有寅而後 生丙,有丙而後生戊,寄生者,徒有虛名,乃無實位,歸 庫者,絕其生氣而收藏,返魂者,續其死氣而變化,此 五行生死進退之元機,豈可以幾日為限哉?且春之 用木,秋之用金,固一定之理也。若雜揉寓處之神,占 用幾日,則本宮主氣之數,未嘗不缺而虧矣,則何以 見春木夏火,一氣流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數耶?以四 季配五行之用,乃主「有納客之數,客無勝主之理。但 主氣之司權,自有初中末三氣之淺深,用之者特宜 較量輕重言耳,又豈可以三五七日為限哉?」其說足 以破淵源之誤。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論年日時不論 人,命重提綱,厥有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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