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220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二十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二十卷目录
礼记部总论二
宋朱子全书〈大戴礼五则 小戴礼总论六则 曲礼九则 檀弓十则 王制
四则 月令一则 曾子问四则 文王世子三则 礼运五则 礼器二则 郊特牲三则
内则二则 玉藻一则 丧服小记三则 大传四则 少仪二则 学记五则 乐记九
则 祭义三则 孔子闲居一则 表记二则 深衣一则 投壶一则 乡饮酒一则 乡
射一则 丧服四制一则〉
朱子大全集〈答潘恭叔七则〉
经籍典第二百二十卷
礼记部总论二
[编辑]宋朱子全书
[编辑]《大戴礼》
[编辑]《大戴礼》,其篇目阙处,皆是元无,非小戴所去取。其间 多杂伪,亦有最好处,然多误,难读。
《大戴礼》冗杂,其好处已被小戴采摘来做《礼记》了,然 尚有零碎好处在。
《大戴礼》本文多错注,又舛误。《武王》诸铭有直做得巧 了切题者,如《鉴铭》是也。亦有绝不可晓者,想古人只 述戒惧之意,而随所在写记,以自警省尔。不似今人 为此铭便要就此物上说得亲切。然其间亦有切题 者,如《汤盘铭》之类。至于武王《盥盘铭》,想只是因水起 意,然恐亦有错杂处。
安卿问:“《大戴》《保傅》篇,多与《贾谊策》同,如何?”曰:“‘《保傅》中 说秦无道之暴’,此等语必非古书,乃后人采贾谊策 为之,亦有孝昭冠辞。”
《明堂篇》说:其制度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郑注云: “法龟文也。”此又九数为《洛书》之一验也。〈以上语类五条〉
《小戴礼总论》
[编辑]问“读《礼记》。”曰:“《礼记》要兼《仪礼》读,如冠礼丧礼、乡饮酒 礼之类。《仪礼》皆载其事,《礼记》只发明其理。读《礼记》而 不读《仪礼》,许多理皆无安著处。”
许顺之说:“人谓《礼记》是汉儒说,恐不然。汉儒最纯者, 莫如董仲舒;仲舒之文最纯者,莫如《三策》,何尝有《礼 记》中说话来!如《乐记》所谓‘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 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仲舒如何说 得到这里?想必是古来流传得此个文字如此。” 问:“《礼记》古注外无以加否?”曰:“郑注自好。看注看疏,自 可了。”
郑康成是个好人,考《礼》名数大有功,事事都理会得。 如《汉律令》亦皆有注,尽有许多精力。东汉诸儒煞好, 卢植也好。〈义刚录云康成也可谓大儒〉
《礼记》“荀庄有韵处多。”龚实之云“尝官于泉,一日问陈 宜中云:‘古诗有平仄否’?陈云:‘无平仄’。龚云:‘有’。辨之久 不决,遂共往决之于李汉老。陈问:‘古诗有平仄否?李 云:‘无平仄只是有音韵’’。”龚大然之,谓之无有皆不是, 谓之音韵乃是。〈以上语类五条〉
某闻之,学者博学乎先王六艺之文,诵焉以识其辞, 讲焉以通其意,而无以约之,则非学也。故曰博学而 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何谓约?礼是也。礼者,履也,谓 昔之诵而说者至是可践而履也。故夫子曰:“君子博 学于文,约之以礼。”颜子之称夫子亦曰:“博我以文,约 我以礼。”礼之为义,不其大哉!然古礼非必有经,盖先 王之世,上自朝廷,下达闾巷,其仪品有章,动作有节, 所谓礼之实者,皆践而履之矣。故曰:“礼仪三百,威仪 三千。”待其人而后行,则岂必简策而后传哉!其后礼 废,儒者惜之,乃始论著为书,以传于世。今《礼记》四十 九篇,则其遗说已学,而求所以约之者,不可以莫之 习也。今柯君直学,将为诸君诵其说而讲明之,诸君 其听之毋忽。《易》曰:“智崇礼卑。”礼以极卑为事,故自饮 食居处、洒扫欬唾之间,皆有仪节,闻之若可厌,行之 若琐碎而不纲。然惟愈卑,故愈约,与所谓极崇之智 殊,未可以差殊观也。夫如是,故成性存存而道义出 焉。此造约之极功也。诸君其听之毋忽。〈讲礼记序说 文集〉
《曲礼》
[编辑]《曲礼》必须别有一书协韵,如《弟子职》之类。如今篇首 “若《思定》”辞,“民哉!”〈兹〉及“上堂声必扬,入户视必下”,皆是 韵。今上下二篇却是后人补凑而成,不是全篇作底。 “若夫”等处,文意都不接内,则却是全篇作底。
问:“《曲礼》首三句是从源头说来,此三句固是一篇纲 领。要之,‘俨若思,安定辞’,又以‘毋不敬’为本。”曰:“然。”又曰: “只是下面两句,便是‘无不敬’。今人身上大节目,只是 一个容貌言语,便如‘君子所贵乎道者三’,这里只是 不曾说‘正颜色’。要之,颜色容貌亦不争多,只是颜色 有个诚与伪。”〈简录云箕子九畴其要只在五事〉 问:“‘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吕与 叔谓:上二句学者之道;下二句教者之道。取,犹致也。 取于人者,我为所取而教之,在教者言之,则来者也; 取人者,我致人以教己,在教者言之,则往教者也。此 说如何?”曰:“道理亦大纲是如此,只是说得不甚分晓。 据某所见,都是就教者身上说。‘取于人者,是人来求我,我因而教之。“取人”者,是我求人以教。今欲下一转 语,“取于人”者,便是有朋自远方来,童蒙求我。“取人”者, 便是好为人师,我求《童蒙》。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古人室在东南隅,开门,东北隅 为宦,西北隅为屋漏,西南为奥。人才进,便先见东北 隅,却到西北隅,然后始到西南隅,此是至深密之地, 尸用无父母者为之,故曰:‘食飨不为概,祭祀不为尸’。” 问:“《礼》云‘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何也?”曰:“便是此一说,被 人解得都无理会了。据某所见,此二句承上面‘馂馀 不祭’”说。盖馂馀之物,虽父不可将去祭子,夫不可将 去祭妻。且如孔子,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 熟而荐之。君赐腥,则非馂馀矣,虽熟之以荐先祖可 也。赐食则或为馂馀,但可正席先尝而已,固是不可 祭先祖,虽妻子至卑,亦不可祭也。
凡御车,皆御者居中,乘者居左。惟大将军之车,将自 居中,所谓“鼓下。”大将自击此鼓,三军听他节制。虽王 亲征,亦自击鼓。〈以上语类七条〉
《有礼则安》说,立意甚善。但详本文之意,只说施报往 来之礼。人能有此,则不忤于物而身安耳,未遽及夫 心安也。况古人所以必由于礼,但为礼当如此,不得 不由,岂为欲安吾心而后由之也哉!若必为欲安吾 心,然后由礼以接于人,则是皆出于计度利害之私, 而非循礼之公心矣。〈答江德功〉
“疑事勿质,直而勿有”两句连说为是。“疑事勿质”,即《少 仪》所谓“毋身质言语”是也。“直而勿有”,谓陈所见,听彼 决择,不可据而有之。专务强辨,不能如此,则是以身 质言语矣。 此篇杂取诸书精要之语,集以成编,虽 大意相似,而文不连属。如首章四句,乃《曲礼》古经之 言,“敖不可长”以下四句,不知是何书语,又自为一节, 皆禁戒之辞也。“贤者”以下六句,又当别是一书,“临财 毋苟得”以下六句,又是一书,亦禁戒之辞。“若夫坐如 尸,立如齐”,刘原父以为此乃《大戴记·曾子事父母篇》 之辞,曰:“孝子惟巧变,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尸,立如 齐,弗讯不言,言必齐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得为人 子之道也。”此篇盖取彼文,而“若夫”二字失于删去。郑 氏不知其然,乃谓此二句为丈夫之事,其说误矣。此 说得之。〈答潘恭叔 以上文集二条〉
《檀弓》
[编辑]子思不使子上丧其出母。以《仪礼》考之,出妻之子为 父后者,自是为出母无服。或人之问,子思自可引此 正条答之,何故却自费辞?恐是古者出母,本自无服, 逮德下衰,时俗方制此服,故曰:“伋之先君子,无所失 道”,即谓礼也。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是圣人 固用古礼,亦有随时之义,时如伯鱼之丧出母是也。 子思自谓不能如此,故但守古之礼而已。
问“稽颡而后拜,拜而后稽颡?”曰:“两手下地”曰“拜,拜而 后稽颡,先以两手伏地如常,然后引首向前,扣地稽 颡,而后拜开两手,先以首扣地,却交手如常。”〈以上语类二条〉 子晦所谓“使无童子之言”,则曾子亦泊然委顺,未足 以病其死。唯童子之言一入其听,而士死于大夫之 箦,则有所不安,故必举“扶而易之,然后无一毫愧心 而安其死。”此数句甚善。但谓大夫有赐于士之礼,则 未知所据,似未安也。〈答王子合 文集〉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裘似今之袄子,裼衣 似今背子,袭衣似今凉衫公服。袭裘者,冒之不使外 见;裼裘者,袒其半而襌衣衬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 裘,黄衣,狐裘。缁衣、素衣、黄衣,即裼衣,欲其相称也。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所谓以伯仲者, 盖古初冠而字,便有“伯某父”、“仲某父”三字了,及到得 五十,即除了下面两字,犹今人不敢斥尊者呼为几 丈之类。今日偶看《仪礼疏》中,却云:“既冠之时,即是权 以此三字加之”,实未尝称也。到五十,方才称此三字。 某初疑其不然,却去取《礼记》看,见其疏中正是如前 说。盖当时疏是两人作。〈孔颖达贾公彦〉故不相照管。 死谥,周道也。《史》云:“夏商以上无谥,以其号为谥,如尧、 舜、禹”之类。看来尧、舜、禹为谥,也无意义。尧字从三土, 如土之尧。然而高、舜只是花名,所谓颜如舜华。禹者, 兽迹。今篆文“禹”字,如兽之迹,若死而以此为谥号,也 无意义。况虞舜侧微时,已云“有鳏在下曰虞舜”,则不 得为死而后加之谥号矣。看来尧、舜、禹只是名,非号 也。
黄文问:“从母之夫,舅之妻,皆无服,何也?”曰:“先王制《礼》: 父族四,故由父而上,为从曾祖服缌麻;姑之子,姊妹 之子,女子之子,皆有服。皆由父而推之故也。《母族》三: 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恩止于舅,故从母之夫,舅 之妻,皆不为服,推不去故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 乍看时似乎杂乱无纪,仔细看,则皆有义存焉。” 问:“嫂叔无服,而程先生云:‘后圣有作,须为制服’。”曰:“守 《礼经》旧法。此固是好。才说起,定是那个不稳。然有礼 之权处。父道、母道,亦是无一节安排看。‘推而远之’,便 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推而远之。若果是鞠养于嫂,恩义不可已,是他心自住不得,又如何无服得!”直 卿云:“当如所谓‘同爨缌可也。今法从小功’。”〈以上语类五条〉 问铭旌。曰:“古者旌既有等,故铭亦有等。今既无旌,则 如温公之制,亦适时宜,不必以为疑也。”又问重。曰:“《三 礼图》有画象可考,然且如温公之说,亦自合时之宜, 不必过泥古礼也。”又问卒哭。曰:“以百日为卒哭,是《开 元礼》之权制,非正礼也。”又问明器。曰:“礼既有之,自不 可去。然亦更在斟酌,今人亦或全不用也。”〈答郭子从 文集〉 “反哭升堂,反诸其所作也;主妇入于室”,反诸其所养 也。须知得这意思,则所谓“践其位,行其礼”等事,行之 自安,方见得继志述事之事。
问:“‘延陵季子之于礼也,其合矣乎’?不知圣人何以取 之?”曰:“《旅中》之礼,只得如此,变礼也只得如此。”〈以上语类二条〉
《王制》
[编辑]《王制》说“王畿采地”,只是内诸侯之禄。后来如祭公、单 父,刘子、尹氏,亦皆是世嗣,然其沾王教细密,人物皆 好。刘康公所谓“民受天地之中以生”,都是识这道理。 想当时识这道理者亦多,所以孔子亦要行一遭问 礼于老聃。
《王制》《祭法》庙制不同。以《周制》言之,恐《王制》为是。 《王制》特“禴祫禘、祫、尝祫烝”之说,此没理会,不知汉儒 何处得此说来?礼家之说,大抵自相矛盾。如“禘”之义, 恐只赵伯循之说为是。
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却有暗合处。盖是风气之中有 自然之理。便有自然之字,非人力所能安排。〈以上语类四条〉
《月令》
[编辑]论明堂之制者非一,某窃意当有九室,如井田之制, 东之中为青阳太庙,东之南为青阳右个,东之北为 青阳左个,南之中为明堂太庙,南之东〈即东之南〉为明堂 左个南之西。〈既西之南〉为明堂右个。西之中为总章太庙。 西之南〈既南之西〉为《总章》,“左个西之北。”〈即北之西〉为总章右个, 北之中为元堂太庙北之东。〈即东之北〉为元堂右个北之 西。〈即西之北〉为元堂左个,中央为太庙太室。凡四方之太 庙异方所,其左个右个,则青阳之右个,乃明堂之左 个,明堂之右个,乃总章之左个也。总章之右个,乃元 堂之左个,元堂之右个,乃青阳之左个也,但随其时 之方位开门耳。太庙太室,则每季十八日天子居焉。 古人制事,多用井田遗意,此恐也是。〈语类〉
《曾子问》
[编辑]问:“并有父母之丧,葬先轻而后重,其奠也先重而后 轻,其虞也先重而后轻。同葬同奠,亦何害焉?其所先 后者,其意为如何也?”曰:“此虽未详其义,然其法具在, 不可以己意辄增损也。”〈答郭子从〉
问:“曾子问:‘亲迎,女在涂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 曰:‘女改服布深衣缟,总以趋丧,恐亦有碍。《开元礼》除 丧之后,束带相见,不行初昏之礼。趋丧后事,皆不言 之,何也’?”曰:“趋丧之后,男居外次,女居内次,自不相见。 除丧而后,束带相见,于是而始入御。开元之制,必有 所据矣。”〈答郭子从〉
问:“亲迎男女遭丧之礼,曾子问之详矣。今有男就成 于女家,久而未归,若婿之父母死,女之奔丧如之何? 若女之父母死,其女之制服如之何?”曰:“此乃原头不 是,且放在涂之礼,行之可也。然既嫁则服自当降,既 除而归夫家耳。”〈答叶味道〉
问:《曾子问》曰:“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 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 人吊。”〈云云〉“如未有吉,独不当吊乎?”曰:“恐无不吊之理。” 〈答叶味道 以上文集五条〉
《文王世子》
[编辑]“公与公族燕,则异姓为宾。”注曰:“同宗无相宾客之道。” 公族有罪无宫刑,不翦其类也。纤剸于甸人,特不以 示众耳。刑固不可免。今之法,乃杀人不死。祖宗时宗 室至少,又聚于京师,犯法绝寡,故立此法。今散于四 方,与常人无异,乃纵之杀人,是何法令?不可不革。 天子视学以齿,尝为臣者弗臣。或疑此句未纯,恐其 终使人不臣,如蔡卞之扶植王安石也。曰:“天子自有 尊师重道之意,亦岂可遏?只为蔡卞是小人,王安石 未为大贤,蔡只是扶他以证邪说,故吃人议论。如了 翁论他也是。若真有伊周之德,虽是故臣,稍加尊敬, 亦何害?天子入学,父事三老,兄事五更,便是以齿不 臣之也。如或人之论,则废此礼可也。”〈以上语类二条〉
《礼运》
[编辑]“《礼运》言三王不及上古事,人皆谓其说似庄老。”先生 曰:“《礼运》之说有理。三王自是不及上古。”胡明仲言:“恐 是子游撰。”
“智与诈相近,勇与怒相似,然仁却与贪不相干。盖南 方好也,好行贪狼;北方恶也,恶行廉贞。盖好便有贪 底意思;故仁属爱,爱便有个贪底意思。”又云:“大率慈 善底人,多于财上不分晓;能廉者多是峻刻、悍悻、聒 噪人底人。”
问:“喜爱欲发于阳,怒哀惧恶发于阴否?”曰:“也是如此问:“怒如何属阴?”曰:“怒毕竟属义,义属阴。怒与恶,皆羞 恶之发,所以属阴。爱与欲相似,欲又较深。爱是说这 物事好可爱而已,欲又是欲得之于己。他这物事,又 自分属五行。”
“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 而后月生也。阴阳变化,一时撒出,非今日生此,明日 生彼。但论其先后之序,则当如此耳。〈月生月字疑误〉 问“人者天地之心。”曰:“谓如天道,福善祸淫,乃人所欲 也。善者人皆欲福之,淫者人皆欲祸之。”又曰:“‘教化皆 人做’,此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以上语类五条〉
《礼器》
[编辑]“经礼三百”,便是《仪礼》中士冠、诸侯冠、天子冠礼之类。 此是大节,有三百条。如始加,再加,三加,又如“坐如尸, 立如齐”之类,皆是其中之小目,便有三千条。或有变 礼,亦是小目。吕与叔云:“经便是常行底,纬便是变底。” 恐不然。经中自有常有变,纬中亦自有常、有变。 天道至教,圣人至德,动静语默之间,无非教人处。孔 子于乡党便恂恂,朝廷便便便,到处皆是人样,更无 精粗,本末何尝有隐?〈以上语类二条〉
《郊特牲》
[编辑]诸侯不得祖天子。然鲁有文王庙,《左氏》亦云“郑祖厉 王”,何也?此必周衰,诸侯僭肆,做此违条碍法事,故公 庙设于私家。
问“昏礼不贺,人之序也。”曰:“妇既归,姑与之为礼,喜于 家事之有承替也。姑反置酒一分,以劝妇饮。姑坐客 位,而妇坐主位。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
安卿问:“《礼记》‘魂气归干天’,与横渠‘反原’之说何以别?” 曰:“魂气归于天,是消散了,正如火烟腾上去处,何归? 只是消散了。论理大概固如此。然亦有死而未遽散 者,亦有冤恨而未散者,然亦不皆如此。”叔器问:“圣人 死,如何?”曰:“圣人安于死,即消散。”〈以上语类三条〉
《内则》
[编辑]“偪屦,著綦。”綦,鞋口带也。古人皆旋系,今人只从简易, 缀之于上,如假带然。
“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看来此三句文义一 样,古注误作两段解,言尊长之前有敬事,方敢袒裼。 敬事,如习射之类。射而袒裼,乃为敬。若非敬事,而以 劳倦袒裼,则是不敬。惟涉水而后撅,若不涉而撅,则 为不敬。如云“劳毋袒,暑毋褰裳。”若非敬事,虽劳亦不 敢袒。惟涉水乃可褰裳,若非涉水,虽盛暑亦不敢褰 裳也。〈以上语类二条〉
《玉藻》
[编辑]问:“‘‘《礼记》九容’,与《论语》九思’一同。本原之地,固欲存养 于容貌之间,又欲随时省察?”曰:“即此便是涵养本原。 这里不是存养,更有甚处存养!”〈语类〉
《丧服小记》
[编辑]问:“《周制》有大宗之礼,乃有立适之义。立适以为后,故 父为长子,权其重者。若然,今大宗之礼废,无立适之 法,而子各得以为后,则长子少子当为不异。庶子不 得为长子三年者,不必然也。父为长子三年者,亦不 可以适庶论也。”曰:“宗子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 是赤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如汉时宗子” 法已废,然其《诏令》有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 此礼意犹在也,岂可谓宗法废,诸子皆得为父后乎? 〈答郭子从见文集〉
问“妾母”之称。曰:“恐也只得称‘母’,他无可称。在经只得 云‘妾母’,不然,无以别于他母也。”又问:“吊人妾母之死, 合称云何?”曰:“恐也只得随其子平日所称而称之。”或 曰:“‘五峰称妾母为少母’,南轩亦然。据《尔雅》,亦有‘少姑’ 之文,五峰想是本此。”先生又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 服’。本朝濮王之议,欲加‘皇考’字,引此为证。当时虽是” 众人争得住,然至今士大夫犹以为未然。盖不知《礼 经》中若不称为其父母,实别无个称呼,只得如此说 也。
凡文字有一两本参对,则义理自明。如《礼记》中《丧服 小记》《丧服大传》都是解注《仪礼》。《丧服小记》云:“庶子不 祭祢,明其宗也。”又曰:“庶子不祭祖,明有宗也。”注谓不 祭祢者,父之庶子;不祭祖者,其父为庶子,说得繁碎。 《大传》只说庶子不祭,则祖祢皆在其中矣。某所以于 礼书中只载《大传》说。〈以上语类二条〉
《大传》
[编辑]《诸侯夺宗》,大夫不可夺宗。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诸侯之庶子与他国之人在 此邦居者,皆为别子,则其子孙各自以为太祖。如鲁 之三家:季友,季氏之太祖也;庆父,孟氏之太祖也;公 子牙,叔孙氏之太祖也。
问“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 亦莫之宗者。”曰:“‘此说公子之宗也。谓如人君有三子, 一嫡而二庶,则庶宗其嫡,是谓有大宗而无小宗;皆 庶则宗其庶长,是谓有小宗而无大宗。止有一人,则 无人宗之,己亦无所宗焉,是谓无宗亦莫之宗也’。下云‘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 者,此《正解》“有大宗而无小宗”一句。“之公”,“之公”犹君也。 〈以上语类三条〉
问:“《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 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窃谓君适长为世子,继 先君正统,自母弟以下皆不得宗。其次适为别子,不 得祢其父,则不可宗嗣君,又不可无统属,故立为先 君之族。大宗之祖,所谓别子为祖也。其适子继之,则 为大宗,凡先君所出之子孙皆宗之,百世不迁。故曰: ‘大宗者,继别子之所自出也’’。”
吕氏言“别子所自出者” ,谓别子所出之先君也。如鲁季友,乃桓公别子所自出者,故为桓公一族之大宗,不知是否?
“百世不迁者,以其统先君之子孙,而非统别之子孙 也。别子之庶长,义不祢别子,而自为五世小宗之祖, 其适子继之,则为小宗。小宗者,继别子,庶子之所自 出也,故惟及五世。五世之外则无服,盖以其统别之 子孙,而非统先君之子孙也。不知是否?伏乞垂诲。”曰: 宗子有公子之宗,有大宗,有小宗。国家之众子不继 世者,若其间有适子,则众兄弟宗之为大宗;若皆庶 子,则兄弟宗其长者为小宗。此所谓“公子之宗”者也。 别子即是此宗子既没之后,其适长者各自继此别 子,即是大宗,直下相传,百世不迁。别子之众子既没 之后,其适长子又宗之,即为祢之小宗。每一易世,高 祖庙毁,则同此庙者,是为袒免之亲,不复相宗矣。所 谓“五世而迁”也。〈答董叔重 文集〉
《少仪》
[编辑]毋跋来,毋报往。〈报音赴〉跋,是急走倒从这边来。“赴”,是又 急再迁倒向那边去。来往,只自向背之意。此二句文 义,犹云“其就义若热,则其去义若渴。”言人见有个好 事,火急喜欢去做,这样人不耐久,少间心懒意阑,则 速去之矣。所谓“其进锐者其退速。”
《不窥》密,〈止〉《无测未至》。曰:“许多事都是一个心,若见得 此心诚实无欺伪,方始能如此。心苟涣散无主,则心 皆逐他去了,更无一个主。观此,则求放心处全在许 多事上。将许多事去拦截此心,教定。‘无测未至’。未至 之事,自家不知,不当先测。今日未可便说道明日如 何。”〈以上语类二条〉
《学记》
[编辑]九年,知类通达。横渠说得好:学者至于能立,则教者 无遗恨矣。”此处方谓大成。盖学者既到立处,则教者 亦不消得,管他自住不得。故横渠又云:学者能立,则 自强不反,而至于圣人之大成矣。”而今学者不能扶 持到立处。尝谓此段是个致知之要。如云:一年视离 经辨志。”古注云:《离经》,断绝句也。”此且是读得成句。《辨 志,是知得这个是为己,那个是为人,这个是义,那个 是利。三年敬业乐群,敬业,是知得此是合当如此做; 乐群,是知得滋味,好与朋友切磋。五年博习亲师,博 习是无所不习,亲师是所见与其师相近了。七年论 学取友,论学是他论得有头绪了。取友,是知贤者而 取之,此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此“谓之大成。横渠 说得“推类两字最好。如〈荀子〉》“伦类不通,不足谓之善 学。而今学者只是不能推类。到得“知类通达,是无所 不晓,便是自强不反。这几句都是上两字说学,下两 字说所得处。如离经便是学,辨志便是所得处。他皆 仿此。
子武问“宵《雅》肄三官,其始也。”曰:“‘圣人教人,合下便是 要他用,便要用贤以治不贤,举能以教不能,所以公 卿大夫在下,也思各举其职。不似而今上下都恁地 了,使穷困之民无所告诉。圣贤生斯世,若是见似而 今都无理会,他岂不为之恻然思有以救之!孔子‘三 月无君’,则皇皇如也’。但不可枉尺直寻,以利言之。天” 生一人,便须管得天地间事。如人家有四五子,父母 养他,岂不要他使!但其间有不会底,则会底,岂可不 出来为他担当一家事!韩退之云:“盖畏天命而悲人 穷也。”这也说得好,说得圣贤心出。
问:“‘不学杂服,不能安礼’。郑注谓:‘服是皮弁冕服’。横渠 谓:‘服,事也’,如‘洒扫、应对、沃盥之类’。”曰:“恐只如郑说。古 人服各有等降,若理会得杂服,则于礼亦思过半矣。 如冕服是天子祭服,皮弁是天子朝服。诸侯助祭于 天子,则服冕服,自祭于其庙,则服弁冕;大夫助祭于 诸侯,则服元冕,自祭于其庙,则服皮弁。又如天子常” 朝则服皮弁,朔旦则服元冕。〈无旒之冕也〉诸侯常朝,则用 元端,朔旦则服皮弁。大夫私朝,亦用元端,夕深衣。士 则元端以祭。上士元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前元后黄也〉 庶人深衣。
问:“‘使人不由其诚’,莫只是教他记诵,而心中未尝自 得否?”曰:“若是逼得他紧,他便来厮瞒,便是不出诚。尝 见横渠作简与某人,谓其子日来诵书不熟,且教他 熟诵,尽其诚与材。”文蔚曰:“便是他解此两句,只作一 意解。”其言曰:“人之材足以有为,但以其不由于诚,则不尽其材。若曰勉率以为之,岂有由其诚也哉?”曰:“固 是。既是他不由诚,自是材不尽。”
问“善问者如攻坚木”一段。曰:“‘此说最好。若先其难者 理会不得,更进步不去。须先其易者难处,且放下,少 间见多了,自然相证。而解。‘说’字,人以为悦,恐只是‘说’ 字说证’之义也。解物为解,自解释为解。”〈去声〉恐是相证 而晓解。〈去声 以上语类五条〉
《乐记》
[编辑]古者礼乐之书具在,人皆识其器数,却怕他不晓其 义,故教之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又曰:“失其义,陈 其数者,祝史之徒也。”今则礼乐之书皆亡,学者却但 言其义,至于器数则不复晓,盖失其本矣。
《一唱而三叹》,谓一人唱而三人和也。今之解者,犹以 为三叹息,非也。
“人生而静”,天之性未尝不善;“感物而动,性之欲。”此亦 未是不善。至于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 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方是恶。故圣贤 说得“恶”字煞迟。
“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此说得工夫极密, 两边有些罪过。物之诱人固无穷,然亦是自家好恶 无节,所以被物诱去。若自有个主宰,如何被他诱去? 此处极好翫味,且是语意浑粹。〈以上语类四条〉 “《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何也?”曰:“此言性情之妙,人之所生而有者也。盖人受 天地之中以生,其静也纯粹至善,万理具焉,所谓性 也。然人有是性则即有是形,有是形则即有是心,而 不能无感于物,感于物而动,则性之欲者出焉,而善 恶于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谓情也。”又曰:“‘物至而知, 知而后好恶形焉’,何也?”曰:“上言性情之别,此指情之 动处为言,而性在其中也。‘物至而知,知之者心之感 也;好之恶之者,情也。形焉者,其动也。所以好恶而有 自然之节者,性也。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 躬,天理灭矣’。何也?”曰:“此言情之所以流而性之所以 失也。情之好恶,本有自然之节,惟其”不自觉知,无所 涵养而大本不立,是以天则不明于内外,物又从而 诱之,此所以流滥放逸而不自知也。苟能于此觉其 所以然者而反躬以求之,则其流也庶乎其可制矣。 不能如是而惟情是徇,则人欲炽盛而天理灭息,尚 何难之有哉?此一节,正天理人欲之机间不容息处。 惟其反躬自省,念念“不忘,则天理益明,存养自固,而 外诱不能夺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 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 欲,何也?”曰:“上言情之所以流,此以其流之甚而不反 者言之也。好恶之节,天之所以与我也,而至于无节; 宰制万物,人之所以为贵也,而反化于物焉。天理惟 恐其存之不至也,而反灭之;人欲惟恐其制之不力 也,而反穷之”,则人之所以为人者,至是尽矣。然天理 秉彝,终非可殄灭者,虽化物穷欲,至于此极,苟能反 躬以求天理之本然者,则初未尝灭也。但染习之深, 难觉而易昧,难反而易流,非厉知耻之勇,而鼓百倍 之功,则不足以复其初尔。〈乐记动静说 文集〉 问:“‘礼胜则离,乐胜则流’。才是胜时,不惟至于流与离, 即礼乐便不在了。”曰:“这正在‘胜’字要紧。只才有些子 差处,则礼失其节,乐失其和。盖这些子正是交加生 死岸头。”又云:“礼乐者,皆天理之自然。节文也是天理 自然有底,和乐也是天理自然有底。然这天理本是 儱侗一直下来,圣人就其中立个界限,分成段子,其” 本如此,其末亦如此,其外如此,其里亦如此,但不可 差其界限耳。才差其界限,则便是不合天理。所谓礼 乐,只要合得天理之自然,则无不可行也。又云:“无礼 之节,则无乐之和,惟有节而后有和也。”
问:“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曰:“此是一个道理。在圣 人制作处便是礼乐,在造化处便是鬼神。”或云:“‘明道 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是 也’。不知天地尊卑是礼,鼓之润之是乐否?”先生乃引 《乐记》“天尊地卑”至“乐者天地之和也”一段,云:“此意思 极好。”再三叹息。
又云:“鬼神只是礼乐底骨子。”
乐由天作,属阳,故有运动底意。《礼》以地制,如由地出, 不可移易。
读书自有可得参考处。如“《易》直子谅之心”一句,子谅 从来说得无理会,却因见《韩诗外传》,“子谅”作“慈良”字, 则无可疑。〈以上语类五条〉
《祭义》
[编辑]问:“程先生‘齐不容有思’之说,燔尝以为齐其不齐,求 与鬼神接,一意所祭之亲,乃所以致齐也。《祭义》之言, 似未为失,不知其意果如何?”曰:“《祭义》之言大概然尔。 伊川先生之言,乃极至之论,须就事上验之,乃见其 实。”〈答李敬子 文集〉
问:“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岂非以气魄 未足为鬼神,气魄之盛者乃为鬼神否?”曰:“非也。大凡鬼神,皆通生死而言。此言盛者,则是指生人身上而 言。所以后面说‘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但说体不说 魄也。”问:“顷闻先生言‘耳目之精明者为魄,口鼻之嘘 吸者为魂’,以此语是,而未尽耳目之所以能精明者 为魄,口鼻之所以能嘘吸者为魂,是否?”曰:“然。看来魄 是个物事形象在里面,恐如水品相似,所以发出来 为耳目之精明。且如月,其黑晕是魄也,其光是魂也。 想见人身魂魄也是如此。人生时魂魄相交,死则离 而各散去。魂为阳而散上,魄为阴而降下。”又曰:“阴主 藏受,阳主运用,凡能记忆,皆魄之所藏受也,至于运 用发出来是魂,这两个物事本不相离。他能记忆底 是魄,然发出来底便是魂;能知觉底是魄,然知觉发 出来底又是魂。虽各自分属阴阳,然阴阳中又各自 有阴阳也。”或曰:“大率魄属形体,魂属精神。”曰:“精又是 魄,神又是魂。”
问:“‘阳魂为神,阴魄为鬼’。《祭义》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 也者,鬼之盛也’。而郑氏曰:‘气,嘘吸出入者也,耳目之 聪明为魄’。然则阴阳未可言鬼神,阴阳之灵,乃鬼神 也。如何?”曰:“魄者形之神,魂者气之神。魂魄是形气之 精英,谓之灵,故张子曰:‘二气之良能’。”
问:“眼,体也,眼之光为魄;耳,体也,何以为耳之魄?”曰:“能 听者便是。如鼻之知臭,舌之知味,皆是。但不可以‘知’ 字为魄。才说知,便是主于心也。心但能知,若甘苦咸 淡,要从舌上过。如老人耳重目昏,便是魄渐要散。”潘 问:“‘魄附于体,魂附于气’,可作如此看否?”曰:“也不是附 魂,魄,是形气之精英。”〈以上语录二条〉
《孔子闲居》
[编辑]《礼记》“耆欲将至,有开必先。”《家语》作“有物将至,其兆必 先昌”,却是疑“有物”讹为“耆欲”,“其兆”讹为“有开。”故耆下日 亦似有开,上门亦似兆。若说“耆欲”,则又成不好底意。 〈语类〉
《表记》
[编辑]问:“‘君子庄敬日强’,是志强否?”曰:“志也强,体力也强。今 人放肆则日怠惰,一日那得强!伊川云:‘人庄敬则日 就规矩’。庄敬自是耐得辛苦,自不觉其日就规矩也。” 问:“‘乡道而行,中道而废’,其意安在?”曰:“古人只恁地学 将去,有时到了,也不定。今人便算时度日,去计功效。”
《深衣》
[编辑]裁用细白布,度用指尺。〈中指中节为寸〉《衣》“二幅,不裁,其长过 胁,下属于裳。”
用布二幅,中屈而下垂之,如今之直领衫,但不裁破掖下。每幅之下,属裳三幅。
《裳交解》,十二幅,上属于衣,其长及踝。
用布六幅,每幅裁为二幅,一头广,一头狭,狭头当广头之半,以狭头向上而联其缝,以属于衣。每三幅属衣一幅。
圆袂。
用布二幅,各中屈之如衣之长,属于衣之左右,而缝合其下以为袂。其本之广,如衣之长而渐圆杀之以至袂口,则其径一尺二寸。
方领。
“两襟相掩,衽在掖下” ,则两领之会自方。
曲裾。
用布一幅,如裳之长,交解裁之,叠两广头,并令向上,布边不动,但稍裁其内旁大半之下,令渐如鱼腹,末如鸟喙,内向而缉之,相㳫缀于裳上之右旁,以掩裳际。右幅在下,左幅在上,布边在外,裁处在内。
衣裳皆缘
“缘用黑” ,缯具父母以青,大父母以缋。领表里各二寸,裳下及边表里各一寸半,皆就布缘。袂口表里亦一寸半,布外接出。
大带、
带,用白缯,广四寸,夹缝之,其长围要而结于前,再缭之为两耳及垂,其馀为绅,下与裳齐,以缯缘其绅之两旁及下表里各半寸,如缘之色。复以五彩绦,广二分,约其相结处,长与绅齐。
缁冠。
糊纸为之武,高寸许,前后三寸,左右四寸,上为五梁辟积,左缝广四寸,长八寸,跨顶前后,著于武外,反屈其两端各半寸,内向黑漆之。武之两旁半寸之上窍以受笄,笄用齿骨。凡白物。
幅巾。
用黑缯六尺许,刺一边作巾,额,当中作㡇,两旁三寸许,各缀一带,广一寸许,长二尺许,循㡇中上反屈之,当幅之中,斜缝向后,去其一角,而复反之,使巾顶正圆。乃以额㡇当头前,向后围里,而系其带于缁后,馀者垂之。
黑履。
“白絇𫄷,纯綦。”《深衣制度》。〈《文集》:〉
===以为相求互见之功。且《经》言“其所容止于斗有五升”, 而《注》乃以二斗释之。则《经》之所言者,圆壶之实数,而 《注》所言乃借以方体言之,而算法所谓虚加之数也。 盖壶为圆形,斗五升为奇数,皆繁曲而难计。故算家 之术,必先借方形虚加整数以定其法,然后四分去 一,以得圆形之实。此郑氏所以舍斗五升之《经》文,而 直以二斗为说也。然其言“知借而不知还,知加而不 知减”,乃于下文遂并方体之所虚加以为实数。又皆 必取全寸,不计分釐,定为圆壶。腹径九寸,而围二尺 七寸,则为失之。《疏》家虽知其失而不知其所以失,顾 乃依违其间,讫无定说,是以读者不能无疑。今以算 法求之,凡此定二斗之量者,计其积实,当为三百二 十四寸,而以其高五寸者分之,则每高一寸为广六 十四寸八分。此六十四寸者自为正方。又取其八分 者,割裂而加于正方之外,则四面各得二釐五毫之 数,乃复合此六十四寸八分者五为一方壶,则其高 五寸,其广八寸五釐,“而外方三尺二寸二分,中受二 斗”,如《注》之初说矣。然此方形者,算术所借以为虚加 之数尔。若欲得圆壶之实数,则当就此方形规而圆 之,去其四角虚加之数四分之一,使六十四寸八分 者但为四十八寸六分,三百二十四寸者但为二百 四十三寸,则壶腹之高虽不减于五寸,其广虽不减 于八寸五釐,而其外围则仅为二尺四寸一分五釐, 其中所受,仅为斗有五升。如《经》之云,“无不谐会”矣。〈壶说 文集〉
《乡饮酒》
[编辑]问《乡饮酒义》。谨按此篇自《乡饮酒之义》而下,先儒以 为记乡大夫饮宾于庠序之礼;自《乡饮酒之礼》而下, 先儒以为记党正饮酒于庠序,以正齿序之位。今详 考其文,由前之说,则所谓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 也。〈云云〉固足以见宾兴之意。由后之说,则有所谓“六 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正役”之类,亦足以证序齿 之事。但某窃疑《仪礼》所载乡饮,只是乡大夫兴其贤 能而以礼宾之,不知说礼者何取于党饮,而《记》为是 义。据郑注云:“汉郡国以十月行此饮酒。”盖取党正之 说。然则自乡饮酒之礼而下,岂自成一章之文?乃世 儒述其所以有取于党正之义,而因以傅益之耶?浅 陋未得其说。曰:“此无他义,只是作《记》者并举之耳。”〈答赵 恭父文集〉
《乡射》
[编辑]“《射》,观德择人”,是凡与射者皆贤者,可以助祭之类,但 更以射择之,如卜筮决事然,其人贤不肖,不是全用 射择之也。小人更是会射,今俗射有许多法,与古法 多少别,小人尽会学。后之说者说得太过了,谓全用 此射以择诸侯并助祭之人,非也。大率礼家说话多 过了,无杀合。〈语类〉
《丧服四制》
[编辑]“问谅暗,以他经考之,皆以谅暗为信默,惟郑氏独以 为‘凶庐,天子居凶庐,岂合礼制’?”曰:“所引‘翦屏柱楣,是 两事。柱音知主反,似是从手不从木也。盖始者户北 向,用草为屏,不翦其馀,至是改而西向,乃翦其馀草。 始者无柱与楣,檐著于地,至是乃施短柱及楣,以拄 其楣,架起其檐,令稍高而下,可作户也。来谕乃于柱’” 楣之下便云“既虞乃翦而除之”,似谓翦其屏而并及 柱楣,则误矣。谅阴梁暗,未详古制定如何,不敢辄为 之说。但假使不如郑氏说,亦未见天子不可居庐之 法。《来谕》所云,不知何据,恐欠子细也。
《滕文公》“五月居庐”,是诸侯居庐之验,恐天子亦须如此。〈答:《郭子从 文集》。〉
朱子大全集
[编辑]《答潘恭叔》
[编辑]“敬”之一字,万善根本。涵养省察,格物致知种种工夫, 皆从此出,方有据依。平时讲学,非不知此,今乃觉得 愈见亲切端的耳。愿益加功,以慰千里之望。《礼记》如 此编,甚好,但去取太深,文字虽少而功力实多,恐难 得就,又有担负耳。留来人累日,欲逐一奉答,所疑以 客冗不暇,昨夕方了得一篇,今别录去,册子必有别 本可看,却且留此,俟毕附的使去也。
若作《集注》。〈即诸家说〉可附入。或有己见。亦可放。温公 扬子《法言》。“太元”例也。若只用注疏。即不必然。亦闷人 耳。
分为五类,先儒未有此说。第一类皆上下大小通用 之礼,第二类即国家之《大制度》,第三类乃礼乐之说, 第四类皆论学之精语,第五类论学之粗者也。〈大戴礼亦 可依此分之〉
首章言“君子修身”,其要在此三者,而其效足以安民, 乃礼之本,故以冠篇。〈毋不敬至安民哉〉
贤者。〈至〉“能迁。”此言贤者于其所狎能敬之,于其所畏 能爱之,于其所爱能知其恶,于其所憎能知其善,虽 积财而能散施,虽安安而能徙义,可以为法,与上下文禁戒之辞不同。旧记非是。“安安而能迁”,来说得之, 但辞太烦耳。“疑事勿质,直而勿有”两句连说为是。“疑 事毋质”,即《少仪》所谓“毋身质言语”是也。“直而勿有”,谓 陈所见,“听彼决择,不可据而有之。”专务强辨,不能如 此,则是以身质言语矣。
敖不可长。〈云云〉此篇杂取诸书精要之语,集以成编。 虽大意相似,而文不连属。如首章四句,乃《曲礼》古经 之言。“敖不可长”以下四句,不知是何书语,又自为一 节,皆禁戒之辞也。“贤者”以下六句,又当别是一书。〈说见 前段〉“临财毋苟得”以下六句,又是一书,亦禁戒之辞。“若 夫坐如尸,立如齐”,刘原父以为此乃《大载记曾子事 父母篇》之辞,曰:“孝子惟巧变,故父母安之。若夫坐如 尸,立如齐,弗讯不言,言必齐色,此成人之善者也,未 得为人子之道也。”此篇盖取彼文,而“若夫”二字失于 删去。郑氏不知其然,乃谓此二句为丈夫之事,其说 误矣。此说得之。又立如齐,注疏所说,立容甚详,今皆 不取,而所取者乃无所发明之剩语,此类恐更宜详 择也。礼从宜,使从俗,当又是一书,其说旧注亦得之。 刘氏《七经小传》有仪礼等说,不可不看。“若夫”二字,与 《中庸》“好学近乎知上”,“子曰”二字相似,皆失于删去者 也。
圣人作绝句,蜀中印本有如此点者,似亦有理。又“人 生十年曰幼”,亦为绝句,下文“至百年曰期颐”,皆然,似 亦得之。 “取于人”,此与《孟子》“治人治于人,食人食于 人”,语意相类。“于人”者,为人所取法也。取人者,人不来 而我引取之也。下文“来学往教”,即其事之实也。 斋 戒,《仪礼》虽无娶妻告庙之文,而《左传》曰“围布几筵,告 于庄共之庙而来。”是古人亦有告庙之礼,不知何故 不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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