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李氏家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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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李氏家诫
作者:李秉 
本作品收录于《全晋文/卷053
秉字玄胄,江夏平春人,汉汝南太守通孙。仕魏为秦州刺史。晋受禅,封都亭侯。卒,谥曰定。

李秉字元胄,绪子,有俊才,为时人所贵,官至秦州刺史。秉常答司马文王问,因以为家诫,曰:

昔侍坐于先帝,时有三长吏俱[1]。临辞出,上曰:‘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并受诏。既出,上顾谓吾等曰:‘相诫敕正当尔不?’侍坐众贤,莫不赞善。上又问曰:‘必不得已,于斯三者何先?’或对曰:‘清固为本。’次复问吾,对曰:‘清慎之道,相须而成,必不得已,慎乃为[1]。夫清者不必慎,慎者必自清,亦由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是以易称括囊无咎,藉用白茅,皆慎之至也。’上曰:‘卿言得之耳。可举近世能慎者谁乎?’诸人各未知所对,吾乃举故太尉荀景倩(𫖮)、尚书董仲连、仆射王公仲并可谓为慎。上曰:‘此诸人者,温恭朝夕,执事有恪,亦各其慎也。然天下之至慎,其惟阮嗣宗乎!每与之言,言及玄远,而未曾评论时事,臧否人物,真可谓至慎矣。’吾每思此言,亦足以为明诫。凡人行事,年少立身,不可不慎,勿轻论人,勿轻说事,如此则悔吝何由而生,患祸无从而至矣。

  • 严可均注:《魏志·李通传》注引王隐《晋书》。秉尝答司马文王问,因以为《家诫》。又《世说·德行篇》注及《御览》四百三十引王隐《晋书》并作李康,因秉字俗写作[C095],与康形近而误也。
    李康字萧远,中山人,《文选·运命论》注引刘义庆《集林》:“康早卒。”未必入晋也。又案《世说·言语篇》注引《晋中兴书》:“李充,江夏𫑡人,祖康、父矩,皆有美名。”彼康字亦秉之误。
  • 汤球语:重父,新书无传。名见重传。以唐讳作景。御览引作康。形误。—王隐《晋书卷六》
  • 余嘉锡:李慈铭云:“李康当作李秉。三国志李通传注引王隐晋书作李秉。秉与康字形近也。各本皆误。秉字玄胄,通之孙也。所云先帝者,司马昭也。秉官至秦州刺史、都亭定侯。唐修晋书附见其子重传。改秉作景者,避世祖昺字嫌讳。”
    嘉锡案:严可均全晋文五十三李秉家诫下注曰:“见上”是秉、康之误,严氏已辨之甚明。因其书刊行较晚,李氏未见,故重费考正耳。—《世说新语笺疏·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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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据汤球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