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问(二)
答问(二) 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广播 汪精卫 中华民国28年(1939年)8月21日 1939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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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九日,余发表《怎样实现和平》之后,接到了许多来信。曾经对于其中一个疑问予以解答,现在再解答另一个疑问。这疑问的大意是说,“两国由战而和本是常事,但当初为什么战?如今为什么和?这其间是否有一贯的理论,而不致使人陷于思想上的矛盾?”
我的解答是,当初以为日本是要灭亡中国的,所以不得已而出于战;如今知道日本不是要灭亡中国,而是要与中国在一个共同目的之下共存共荣的,所以要谋和平之实现。
当初以为日本要灭亡中国,所以不得已而出于战。最高目的,自然想救中国于灭亡;最低限度,不能救国、亦可殉国。如果当初的抗战,是由于这种纯粹的、不得已的动机,那么在今日,必然以当初一样的诚心诚意,来谋和平之实现。因为只要能使中国不致于灭亡,则最高目的已达。当初的战、今日的和,完全是一贯的,没有一些矛盾。
反之,当初的抗战,不是由于这种纯粹的、不得已的动机。或是由于个人的利害、或是由于第三国际的命令,那么,个人的利害问题未得解决以前、第三国际的命令未有更改以前,自然只好不顾一切的主张抗战到底。这也是一贯的,并没有矛盾的。所差的不是为中国着想,是为自己个人或第三国际着想。
来信曾举出我在二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所演讲的《最后关头》来做个例,这个例好极了。全篇文字是因为眼见得日本要灭亡中国了,既然不得已而出于战,因战之故,虽人与地皆成灰烬亦所不辞。全篇文字其意义是如此的,所以对于不战而使人与地皆成灰烬,安能不深恶痛绝?二十七年一月十二日所演讲的《如何使用民力》、一月二十三日所演讲的《抗战期间我们所要注意的三要点》、十一月十二日所演讲的《如何培养我们的勇气》、十一月二十三日所演讲的《为什么误解焦土抗战》、十一月二十四日所演讲的《全面战争》及同日所演讲的《牺牲的代价》,皆一一可以覆按,并没有一些矛盾。
至于《艳电》发表,是因为日本已经提出和平条件了;已经可以证明日本不是要灭亡中国,而是要与中国在一个共同目的之下共存共荣了。那么当初不得已而出于战的动机已经消失,弃战言和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我在《覆华侨某君书》内说我们应该拿出抗战的决心与勇气来讲和,就是这个理由。
在抗战期间,我们同志与其他的人不同的地方,是因为我们在抗战开始以前,总是想尽方法来避免这场战争;及至不得已而出于战,则又想尽方法不使和平的门终于关闭。我们不问方式,只问条件。只要条件无害于中国之独立生存,则随时准备讨论、准备接受。这是我们同志与其他的人不同的地方,这种决心由于不忍中国之灭亡而来的。我们的思想始终一贯,并没有一些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