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志/物产/五谷类/黍之属
芦黍,俗名薯黍《宁化志》云:芦粟高与黍等,叶如芦,粒差大于黍、色赤,有二种:黏者可和秫作酒;不黏者可作糕煮粥。黔、蜀间名高梁〈《诸罗县志》〉。
黑黍,旧志作薯黍,即秬黍,一名芦黍,西北方名高梁〈《凤山县志》〉。邵氏曰:秬秠为黍,黍即高梁,一稃二米,势若相背而实相承。去其黑稃,二米即见,他谷所无也〈《噶玛兰厅志》〉。
高粱,俗名芦黍,《本草》名蜀黍;春种夏收,茎高丈许,状似芦荻而内实。穗大如帚,粒大如椒。有红、白二种,稍可作帚;茎可为薪。澎人以供半岁粮〈《澎湖厅志》〉。
鸭蹄黍,穗似鸭蹄,故名。酿酒甚美〈《台湾府志》〉。俗名黄小米,性与糯米同〈《澎湖厅志》〉。酿酒能袪风〈《彰化县志》〉。
番黍,穗似鸭蹄黍,摘穗去皮,可作粿品〈《凤山县志》〉。
番芦黍,穗大六、七寸,粒亦大,俗名番黍〈《澎湖厅志》〉。
桶钩黍,与番黍同,低穗屈曲如钩〈《凤山县志》〉。
狗尾黍,穗长如狗尾,即北方小米;俗呼稷仔,番多种食〈《淡水厅志》〉。
稷,有黄、白二种,俗呼为粟〈《凤山县志》〉。
黄粟,稷之别名,当即鸭蹄黍也〈同上〉。
地瓜,俗名蕃薯,薯生;瘠土、沙地皆可种。有文莱薯、朱薯、黄栀薯、金薯。澎人遍地皆种,获而切片,或鑢成细丝,晒干;谓之薯米。其藤可饲牛羊,可为薪〈《澎湖厅志》〉。皮有红白二色,结实在根,瘠土沙砾之地皆可种〈《凤山县志》〉。生熟皆可食,亦可酿酒、作粉;又有文来薯,皮白、肉黄而松,种出文来国〈《台湾府志》〉。
番薯〈一名甘薯〉,切片晒干以代饭充糗,荒年人赖此救饥。或去皮磨之,曝为粉〈《诸罗县志》〉。番薯另一种,皮白而带黑点,乃地瓜中之最甜者,名文来薯,一名金薯〈《噶玛兰厅志》〉。
朱薯,出吕宋国,被野连山,不待种植,彝人率取食之。茎蔓生如瓜蒌、黄精、山药之属,润泽可煮而食。或磨为粉,亦可酿酒〈《淡水厅志》〉。又有一种田薯,蔓生,根伏土中,一藤可七、八魁〈《彰化县志》〉。
芝麻〈一作脂麻〉,即胡麻,有黑、白二种〈《凤山县志》〉。俱可作油。其茎皆方,花白或带紫艳;结壳长寸许,有四棱、六棱者,房小而子少。七棱、八棱者,房大而子多〈《彰化县志》〉。
──以上黍之属〈谨案:《韩非外储》说:夫黍者,五谷之长也。然则黍亦谷类。《说文》:黍,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种,故谓之黍,盖黍暑声相近。故说文谓黍以大暑得名;但说文以黏者为黍,今台地之黍有不黏者。盖惟芦黍有此别种,馀皆黏也。地瓜本非黍之属,但台地多以此搀米作粮。芝麻古有所谓胡麻饭者;旧志入五谷类,今仍之〉。
附考
[编辑]稷之属有细米,黄白二种。萧诮、麻豆诸社有之〈《使槎录》〉。
北路多种黄粟,穟似鸭掌,粒颇细碎〈《台湾志略》〉。
番薯结实于土,生熟皆可啖。有金姓者,自文莱携回种之,故亦名金薯〈《台海采风图》〉。
薯长而色白者,是旧种;圆而黄赤者,得自文莱国〈《赤嵌笔谈》〉。
澎人以地瓜为终岁粮,故入于谷类。何乔远《闽书》云:皮紫味甘,可生熟食,亦可酿酒。自明万历甲午岁荒,巡抚金学曾从外国饨种归,教民种之,后乃繁衍〈《澎湖厅志》〉。
民所最重者五谷,而澎湖稻、麦、黍、稷、菽之不全,仅以高粱、小米、地瓜杂粮为种植之本,养命之源。盖土地既已硗瘠,而风多雨少,又无霑足之润,虽有上农,亦何所施其力也哉〈《澎湖纪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