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志/物產/五穀類/黍之屬
蘆黍,俗名薯黍《寧化志》云:蘆粟高與黍等,葉如蘆,粒差大於黍、色赤,有二種:黏者可和秫作酒;不黏者可作糕煮粥。黔、蜀間名高梁〈《諸羅縣志》〉。
黑黍,舊志作薯黍,即秬黍,一名蘆黍,西北方名高梁〈《鳳山縣志》〉。邵氏曰:秬秠為黍,黍即高梁,一稃二米,勢若相背而實相承。去其黑稃,二米即見,他穀所無也〈《噶瑪蘭廳志》〉。
高粱,俗名蘆黍,《本草》名蜀黍;春種夏收,莖高丈許,狀似蘆荻而內實。穗大如帚,粒大如椒。有紅、白二種,稍可作帚;莖可為薪。澎人以供半歲糧〈《澎湖廳志》〉。
鴨蹄黍,穗似鴨蹄,故名。釀酒甚美〈《臺灣府志》〉。俗名黃小米,性與糯米同〈《澎湖廳志》〉。釀酒能袪風〈《彰化縣志》〉。
番黍,穗似鴨蹄黍,摘穗去皮,可作粿品〈《鳳山縣志》〉。
番蘆黍,穗大六、七寸,粒亦大,俗名番黍〈《澎湖廳志》〉。
桶鉤黍,與番黍同,低穗屈曲如鉤〈《鳳山縣志》〉。
狗尾黍,穗長如狗尾,即北方小米;俗呼稷仔,番多種食〈《淡水廳志》〉。
稷,有黃、白二種,俗呼為粟〈《鳳山縣志》〉。
黃粟,稷之別名,當即鴨蹄黍也〈同上〉。
地瓜,俗名蕃薯,薯生;瘠土、沙地皆可種。有文萊薯、朱薯、黃梔薯、金薯。澎人遍地皆種,穫而切片,或鑢成細絲,曬乾;謂之薯米。其藤可飼牛羊,可為薪〈《澎湖廳志》〉。皮有紅白二色,結實在根,瘠土沙礫之地皆可種〈《鳳山縣志》〉。生熟皆可食,亦可釀酒、作粉;又有文來薯,皮白、肉黃而鬆,種出文來國〈《臺灣府志》〉。
番薯〈一名甘藷〉,切片曬乾以代飯充糗,荒年人賴此救饑。或去皮磨之,曝為粉〈《諸羅縣志》〉。番薯另一種,皮白而帶黑點,乃地瓜中之最甜者,名文來薯,一名金薯〈《噶瑪蘭廳志》〉。
朱薯,出呂宋國,被野連山,不待種植,彝人率取食之。莖蔓生如瓜蔞、黃精、山藥之屬,潤澤可煮而食。或磨為粉,亦可釀酒〈《淡水廳志》〉。又有一種田薯,蔓生,根伏土中,一藤可七、八魁〈《彰化縣志》〉。
芝麻〈一作脂麻〉,即胡麻,有黑、白二種〈《鳳山縣志》〉。俱可作油。其莖皆方,花白或帶紫艷;結殼長寸許,有四稜、六稜者,房小而子少。七稜、八稜者,房大而子多〈《彰化縣志》〉。
──以上黍之屬〈謹案:《韓非外儲》說:夫黍者,五穀之長也。然則黍亦穀類。《說文》:黍,禾屬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種,故謂之黍,蓋黍暑聲相近。故說文謂黍以大暑得名;但說文以黏者為黍,今臺地之黍有不黏者。蓋惟蘆黍有此別種,餘皆黏也。地瓜本非黍之屬,但臺地多以此攙米作糧。芝麻古有所謂胡麻飯者;舊志入五穀類,今仍之〉。
附考
[編輯]稷之屬有細米,黃白二種。蕭誚、麻豆諸社有之〈《使槎錄》〉。
北路多種黃粟,穟似鴨掌,粒頗細碎〈《臺灣志略》〉。
番薯結實於土,生熟皆可噉。有金姓者,自文萊攜回種之,故亦名金薯〈《臺海采風圖》〉。
薯長而色白者,是舊種;圓而黃赤者,得自文萊國〈《赤嵌筆談》〉。
澎人以地瓜為終歲糧,故入於穀類。何喬遠《閩書》云:皮紫味甘,可生熟食,亦可釀酒。自明萬曆甲午歲荒,巡撫金學曾從外國飩種歸,教民種之,後乃繁衍〈《澎湖廳志》〉。
民所最重者五穀,而澎湖稻、麥、黍、稷、菽之不全,僅以高粱、小米、地瓜雜糧為種植之本,養命之源。蓋土地既已磽瘠,而風多雨少,又無霑足之潤,雖有上農,亦何所施其力也哉〈《澎湖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