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法律案名称 |
议案别 |
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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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8 |
中华民国六十四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第二预备金动支数额表案 |
预决算案 |
第五次秘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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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8 |
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附属单位预算及综计表(营业部分) |
预决算案 |
第四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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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8 |
进口卷筒印报纸之关税及货物税暨国产卷筒印报纸之货物税继续停征一年案 |
其他 |
第四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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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5 |
修正土地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零四条及第二百二十二条,并增订第三十条之一、第三十四条之一、第三十七条之一、第四十六条之一至第四十六条之三、第七十三条之一、第七十五条之一及第七十九条之一 |
法律案 |
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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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5 |
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六十五年度事业预算案 |
预决算案 |
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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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5 |
中国磷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正创业预算案 |
预决算案 |
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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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5 |
中央政府兴建台湾区南北高速公路第三期工程特别预算暨第一、二期工程特别预算追加预算案 |
预决算案 |
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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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11 |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全文 |
法律案 |
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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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01 |
制定国民住宅条例 |
法律案 |
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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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7-01 |
废止兴建国民住宅贷款条例 |
废止案 |
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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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6-27 |
修正台湾地区砂糖平准基金条例第四条条文 |
法律案 |
第三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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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6-24 |
修正银行法全文 |
法律案 |
第三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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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6-20 |
修正海关进口税则部分税则 |
法律案 |
第四次秘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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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30 |
制定中华民国六十四年罪犯减刑条例 |
法律案 |
第二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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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7 |
制定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施行条例 |
法律案 |
第二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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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7 |
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有关外交、国防部分 |
预决算案 |
第二次秘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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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7 |
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暨附属单位预算及综计表(非营业部分) |
预决算案 |
第二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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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3 |
修正船舶登记法全文 |
法律案 |
第二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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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0 |
修正审计处室组织通则全文 |
法律案 |
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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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20 |
制定中央政府建设公债发行条例 |
法律案 |
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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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13 |
制定空气污染防制法 |
法律案 |
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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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5-09 |
修正工会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第十三章增订第五十九条,原第五十九条修正递改为第六十条、原第六十条递改为六十一条 |
法律案 |
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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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29 |
制定外国人应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条例 |
法律案 |
第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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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25 |
修正行刑累进处遇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五条至第七十七条条文及第七章章名,并增订第二十八条之一及第七十六条之一 |
法律案 |
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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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8 |
修正审计部组织法全文 |
法律案 |
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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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8 |
修正审计人员任用条例全文 |
法律案 |
第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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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5 |
修正勘报灾歉条例第八条条文 |
法律案 |
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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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1 |
修正强制执行法第四条至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五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至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十四条至第一百十六条、第一百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二条及第一百四十条,并增订第一百十四条之一至第一百十四条之四条文 |
法律案 |
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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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1 |
修正监察院组织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并删除第十四条条文,原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递改为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 |
法律案 |
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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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1 |
修正监察院各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及第十条,并删除第十一条条文,原第十二条递改为十一条 |
法律案 |
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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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11 |
修正政府发展经济社会向国外借款及保证条例第一条、第五条及第六条条文 |
法律案 |
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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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04-08 |
本院委员邓翔宇等四百一十二人,为故总统 蒋公中正,继承 国父遗教,统率全国军民完成北伐,统一全国,领导八年抗战,废除不平等条约,光复台湾澎湖,丰功伟业,永垂史册;遽尔溘逝,举国同悲!同仁等特提临时动议,请院会郑重决议案。决议:总统 蒋公中正逝世,举世震惊!本院谨代表海内外及大陆同胞,敬志哀悼之忱;恪遵 蒋公遗志,奉行三民主义,宏扬民主宪政,坚守民主阵容,维护人类尊严。我全国同胞应本团结奋斗精神,致力反共复国志业。兹严总统家淦已依宪法规定继任。行政院蒋院长经国主持政务,绩效斐然,素为本院所支持。深望力任艰钜,完成反共复国之大业。谨此决议。 |
其他 |
第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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