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文库: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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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现行的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参见Wikisource:投票。以下自q:维基语录: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改作的内容,只供历史存档,不是指引,更不是方针。任何不一致者,应以社群共识作准。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如下:
- 必须为自动确认用户
- 编辑50次(含)以上(不包含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 依据个案之实践,如有不同可参照判定,可附加关联版面注明。
Special:用户贡献/谢艺博不编辑只投票,仍强行主张有效,就是反面的个案。--Jusjih(讨论) 2021年4月6日 (二) 03:23 (UTC)
联署案管理
[编辑]以多人联署提出之任免案,应当附有原因、理由及证据,依此格式提出申请任免。联署理由参考维基文库历史记录,如经提交讨论得出结论存在歪曲实情或伪造者,即判定为无效可立即关闭。关闭者须为非当事人。反之则可通过。
“多人”是多少人?是像欧陆法般有明确定义?还是像英美法般有“判决先例”参考?
--Cmsth11126a02(讨论) 2020年11月13日 (五) 13:48 (UTC)
投票期管理
[编辑]每个投票案获授权人在选举或投票后须逐票查验,以确保公正。判定废票者都应宣告不合资格之缘由。判定资格受争议者可抽出,交社群讨论是否符合资格,如讨论无异议行政员可代为做出结论。
如投票人有被判明存在以下编辑而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其投票应抽出交社群商议判断是否有意破坏,及作出适当处理:
- 对特定版面做出编辑或回退相同内容而达到资格门槛
- 对特定版面之完整内容反复做出删加而达到资格门槛
- 在多个版面做出大量编辑但并无切实意义,而达到资格门槛
- 多次提删页面之版权问题
- 其他实践中认为需判明之编辑行为,可列明附加关联版面注明。
行政员凡基于事实及社群意向,均有权决定选票有效与否。
如发生意见冲突,当事人权利同投票者,但务须避嫌,勿插手投票间及前后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间站外大规模拉票,可将确切证据提交投票项目讨论页展示并讨论。
个案管理
[编辑]每个个案中所得结论,参与社群如有异议可进一步讨论有关结论是否恰当,如个案中非特定权限人之结论较特定权限人之结论更具认可度,经社群讨论而无重大异议则以其为准。
附则
[编辑]对于该空间规则之裁断、步骤和要求方式等有不同意见,可至该空间之讨论版、写字间等讨论;实践中形成之惯例、判例或具价值之观点共识等,如可促进本规则之发展而社群讨论无异议,可附注记录添加于本版补充参照。